南史

南史

李延寿
共 84 章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目录

共 84 章
本纪·卷一 本纪·卷二 本纪·卷三 本纪·卷四 本纪·卷五 本纪·卷六 本纪·卷七 本纪·卷八 本纪·卷九 本纪·卷十 列传·卷十一 列传·卷十二 列传·卷十三 列传·卷十四 列传·卷十五 列传·卷十六 列传·卷十七 列传·卷十八 列传·卷十九 列传·卷二十 列传·卷二十一 列传·卷二十二 列传·卷二十三 列传·卷二十四 列传·卷二十五 列传·卷二十六 列传·卷二十七 列传·卷二十八 列传·卷二十九 列传·卷三十 列传·卷三十一 列传·卷三十二 列传·卷三十三 列传·卷三十四 列传·卷三十五 列传·卷三十六 列传·卷三十七 列传·卷三十八 列传·卷三十九 列传·卷四十 列传·卷四十一 列传·卷四十二 列传·卷四十三 列传·卷四十四 列传·卷四十五 列传·卷四十六 列传·卷四十七 列传·卷四十八 列传·卷四十九 列传·卷五十 列传·卷五十一 列传·卷五十二 列传·卷五十三 列传·卷五十四 列传·卷五十五 列传·卷五十六 列传·卷五十七 列传·卷五十八 列传·卷五十九 列传·卷六十 列传·卷六十一 列传·卷六十二 列传·卷六十三 列传·卷六十四 列传·卷六十五 列传·卷六十六 列传·卷六十七 列传·卷六十八 列传·卷六十九 列传·卷七十 列传·卷七十一 列传·卷七十二 列传·卷七十三 列传·卷七十四 列传·卷七十五 列传·卷七十六 列传·卷七十七 列传·卷七十八 列传·卷七十九 列传·卷八十 《南史》四库提要 《南史》作者李延寿介绍 《南史》撰写背景 《南史》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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