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衣、黄蒸及糱(一)第六十八
常满盐、花盐第六十九
作酱等法第七十
作酢法(二)第七十一
作豉法(二)第七十二
八和兖(三)第七十三
作鱼鲝(四)第七十四
脯腊(五)第七十五
羹臛法第七十六
蒸缹法第七十七
●、腤、煎、消法第七十八
菹绿第七十九
(一)“糱”下原有“子”字,但卷内篇题无,篇中也单称“糱”,兹删去。
(二)“法”下原有“等”字,据卷内篇题删去。
(三)院刻作“●”,金抄作“● ”,均讹;明抄作“●”,湖湘本作“齑”,俗讹字;兹据院刻卷内篇题统一作“兖”。
(四)“作鱼鲝”,原作“作鲝等法”,据卷内篇题改使一致。
(五)本篇以下五篇篇题,“脯腊 ”原作“脯腊等法”,“羹臛法”原作“作羹臛”,“ 蒸缹法”原作“作蒸缹”,“●腤煎消法”原无“法” 字,“菹绿”原作“菹绿等法”,均据卷内篇题分别改如上文,以使一致。
黄衣、黄蒸及糱(一)第六十八黄衣一名麦●(二)
作黄衣【一】法(三):六月中,取小麦,净淘讫,于瓮中以水浸之,令醋。漉出【二】,熟(四)蒸之。槌箔上敷席,置麦于上,摊令厚二寸许,预前一日刈薍【三】叶薄覆。无薍叶者,刈胡枲,择去杂草,无令有水露气;候麦冷,以胡枲覆之。七日,看黄衣色足,便出曝之,令干。去胡枲而已,慎勿飏簸。齐人喜当风飏去黄衣,此大谬:凡有所造作用麦●者,皆仰其衣为势【四】,今反飏去之,作物必不善矣。
作黄蒸【五】法:六、七月中,●(五)生小麦,细磨之。以水溲而蒸之,气馏好熟,便下之,摊令冷。布置,覆盖,成就,一如麦●法。亦勿飏之,虑其所损。
作糱法:八月中作。盆中浸小麦,即倾去水,日曝之。一日一度着水,即去之。脚生【六】,布麦于席上,厚二寸许。一日一度(六),以水浇之,牙生便止。即散收,令干,勿使饼;饼成则不复任用。此煮白饧【七】糱。
若(七)煮黑饧,即待芽生青,成饼【八】,然后以刀(八)●【九】取,干之。
欲令饧如琥珀色者,以大麦为其糱【一0】。
《孟子》曰(九):“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一日曝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一)“糱”,本卷内院刻均作“ 糱”,金抄大多同院刻;明抄均作“糱”,是现在通行的写法。在别卷,金抄、明抄亦均作“糱”。本书统一从今写作“糱”。本卷各篇金抄错、脱、空格以及错页、空页特别多,有院刻足以校勘, 非必要时,概不作校记。
(二)“●”,音桓,又音魂,音混,广韵:“不破麦也”。这里专指整粒麦作的一种酱曲,俗名也叫“麦囵”,“囵”是“囫囵”,也是完整不破的意思,字应从完,明抄作“●”,误,据院刻等改正。
(三)本篇“作黄衣法”、“作黄蒸法”及“作糱法”,均仅标目作大字,内容(至“以大麦为其糱”止)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四)金抄、湖湘本作“熟”,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捋《
要术》亦作“熟”;院刻、明抄作 “热”,非。
(五)“●”,金抄作“●”,明抄作“●”(湖湘本空格),均误;院刻作“●”,沿讹字,兹改正为“●”。
(六)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度 ”,明抄误作“唐”。
(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若 ”,明抄误作“苦”。
(八)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刀 ”,明抄误作“力”。
(九)见《孟子.告子上》篇,“ 物”下有“也”字,“曝”作“
暴”。贾氏引此以证说麦糱的发芽,原紧接上文不提行,为了眉目清醒,兹予提行。
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也’是语已及助句之辞,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悉略此字。”但有不能省的,省掉就出毛病,颜氏举“青衿,青领也”为例(《诗经.郑风.子衿》 “青青子衿”毛《传》的解释)说:“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北齐的都城)《诗》本,既无‘也’字,群儒因谬说云:‘青衿、青领,是衣两处之名,皆以青为饰 ’,用释‘青青’二字,其失大矣。”另方面,“又有俗学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意加之,每不得所,益成可笑。”颜氏与贾氏同时而稍后,《要术》此处及卷二《大小麦》篇、卷五《伐木》篇等引《孟子》均少“也 ”字,引他书也有相同情况,反映贾氏所用《孟子》等书,正是北方本子。相反,如引《尔雅》等书,则又有不少多“也”字的,未知是否“俗学”所加。颜氏原先在梁朝,梁亡入北齐,南北流行的书卷,他都接触到,《书证》篇反映南北书卷的文字有不少不同,也颇多乖误讹传之处。现在《要术》所引各书,和今本不同的地方,也只能作为一种参考,不可能肯定那就是未经改易的原样。
【一】“衣”,指菌类的繁殖分布,俗有“生衣”、“上衣”之称;“黄衣”,指其色素为黄色。由于菌丝体、子囊柄或孢子囊呈黄色的是好曲,古因以“曲衣”称黄色的衣服,并以“曲尘”代表黄色。当然这并不排斥其他色素 之仍为好曲,例如唐陈藏器《本草拾遗》所说的“尘绿者佳”。事实上,黄绿色确是酱曲、酒曲共同要求的好颜色。但这里的“黄衣”,则作为“麦●”的专名。“麦 ●”也叫“●子”,又名“麦囵”,亦称“女曲”(见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
【二】《要术》常用的“漉”、“ 接”、“滤”,意思相类而有别。相同处都是指使水液和水中固体物的分离。但有时需要水液,有时需要水中固体物,就其操作对象和方法说,就有了不同。
“漉”,指隔出水中固体物。如“漉去滓”(卷一《种谷》篇引《泛胜之书》),“漉去皮子”(卷四《柰林檎》篇),“
漉去荄”(卷五《种蓝》篇),“ 漉出糟”(卷七白醪曲篇)等,是漉去固体物不要;这里“漉出”小麦,卷六《养羊》篇“漉取曝干”和“漉酪法”,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漉出冻凌”等,是漉取需要的固体物。虽其漉出之物,或取或拾,有所不同,但处理的对象都是水中固体物。
“接”,指挹出水液。如“接取清”(卷六《养羊》篇“中水治方”,本卷《作酢法》篇“粟米曲作酢”、“秫米酢”、“
大麦酢”等条),“接饮不押”(卷七《笨曲并酒》篇“穄米酎”);以及“接去清水” ,“徐徐接去”(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米粉” )等等。接出的水液,也有取拾的不同,但对象都是水液。由于所取的是上面的水液,因此也称捞取上浮的物体为“接”,如“接酥”(卷六《养羊》篇),“浮即接取”(下篇),“接取浮脂”(
本卷《蒸缹法》篇“缹猪肉法”);以及“白醭浮,接去之”(本卷《作酢法》篇“神酢法”)等等。所捞之物,也有取舍的不同,但都指上浮的东西。在这种情况,相当于“掠”,有时也相当于现在口语的“撇”,例如本卷《脯腊》篇就“接”、“掠 ”互用。
“滤”,指过滤渣滓。如“绢袋滤”(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米粉”),“滤熟乳”(卷六《养羊》篇“作酪法”),“绢滤取汁”(卷九《醴酪》篇),“滤去滓秽”(卷九《煮胶》篇)等。对去掉渣滓一点说,和“漉”相似,但取舍方面,只取液汁,不取固体物;对取得液汁一点说,和“接”相似,但“滤”是从下面沥取,“接”是从上面挹取。《要术》本文对这些词的用法,没有含混(《食经》、《食次》却有个别例外)。
【三】秀前的荻叫“薍”,参看本卷《作鱼鲝》篇注释【一一】及卷十“乌蓲【九四】” 注释【一】。下文的“胡枲”,即□耳,亦名苍耳。
【四】“皆仰其衣为势”,作酱主要藉助于霉菌的营糖化和水解蛋白质作用, 现在反而把这些东西(所谓“衣”)簸去,则酵解作用大减,成品质量必然差。
【五】“黄蒸”,这是带麸皮的面粉作成的酱曲,和整粒的麦作成的“黄衣”不同。
【六】“糱”是麦芽。“脚生”,指小麦种子萌发时最初长出的幼根。
【七】“饧”是用麦芽糖化淀粉、滤去米渣后的糖化液汁煎成的稠厚饴糖。参看卷九饧哺篇注释【一】。“白饧”、“黑饧”、“琥珀饧”,均见该篇。
【八】“芽生青”,指幼芽继续生长,由白转青。“成饼”,指根芽相互盘结成一片。由散状物结成一片,现在群众还有“结饼”的口语。
【九】“刀●”,用刀割裂开来。
【一0】这个大麦糱是“成饼”的还是散的?次于黑饧之后,也应是成饼的。浙江义乌以善制“白饧”着称于浙江,其所制大麦芽糖所用的大麦芽就是结成饼的。但在制麦芽时用物罨盖,使芽不变青。制成的饧,在未加工使硬化变白以前,颜色褐黄,颇像琥珀色。
常满盐、花盐第六十九
造常满盐法(一):以不津瓮【一】受十石者一口,置庭【二】中石上,以白盐【三】满之,以甘水沃之,令上恒(二)有游水。须用时,挹取,煎,即成盐。还以甘水添之,取一升,添一升。日曝之,热盛,还即成盐,永不穷尽【四】。风尘阴雨则盖,天晴净,还仰。若用黄盐、咸水者,盐汁则苦,是以必须白盐、甘水。
造花盐、印盐法:五、六月中旱时,取水二斗,以盐一斗投水中,令消尽;又以盐投之,水咸极,则盐不复消融。易器淘治沙汰之,澄去垢土,泻清汁于净器中。盐滓甚白,不废常用。又一石还得八斗汁(三),亦无多损。
好日无风尘时,日中曝令成盐,浮即接取,便是花盐,厚薄光泽似钟乳【五】。久不接取,即成印盐,大如豆,正四方,千百相似。成印辄沈,漉取之。花、印二(四)盐,白如珂雪【六】,其味又美。
(一)“造常满盐法”和“造花盐、印盐法”,除标目是大字外,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恒”,湖湘本如字;院刻、明抄作“●”,避赵恒(宋真宗)的名阙末笔;金抄作“指”,误。此字在他处宋本亦常阙笔,不再作校记。
(三)“汁”,如果一石盐只得到八斗盐汁,不能说损失不多,应是“滓”字的残文错成。“滓”指所得较精白的盐,即上文所谓“盐滓甚白” 。
(四)院刻、金抄作“二”,明抄、湖湘本误作“一”。
【一】“不津瓮”,不渗漏的瓮,卷七有《涂瓮》篇。
【二】“庭”,指院子,不是厅堂。章炳麟《新方言.释宫》:“
庭者廷之借字,今人谓廷为天井,即廷之切音。”
【三】《名医别录》“食盐”陶弘景注,盐以河东所产者为胜,东海盐白粒细,北海盐黄粒粗。据《图经本草》解释,河东盐是产于山西解州盐池的“解盐”,最为精好。又有河东“印盐”,颗粒大,又叫“大盐”,人所常食,似解盐,也好。并州“末盐”,煎炼不纯,卤重质杂,很差。贾氏所谓“白盐” ,即指相当精白的盐;“黄盐”是指卤重杂质多的盐。黄盐已经含卤重,再加咸水来溶解,所得盐汁更苦,所以不能用于作“常满盐”。
【四】所谓“永不穷尽”,只是形容慢慢的食用可以较为经久的意思。这和卷七《法酒》篇的所谓“不能穷尽”,都是夸张其说。
【五】“钟乳”,即钟乳石。宋苏颂《图经本草》:“空中相通,长者六七寸,如鹅翎管状,碎之如爪甲,中无‘雁齿’(指尖角不成薄片),光明者善。”钟乳石是一种碳酸钙结晶,属六方晶系,击碎成薄片,有光泽,好的白色。
【六】“珂”,一种白色的玉和贝壳。“珂雪”,形容“印盐”的色泽白而光莹。
作酱等(一)法第七十
十二月、正月为上时,二月为中时,三月为下时。用不津瓮,瓮津则坏酱。尝(二)为菹(三)、酢者,亦不中用之。置日中高处石上。夏雨,无令水浸瓮底。以一鉎●(四)一本作“生缩”铁钉子,背“岁杀”钉着瓮底石下,后虽有□娠妇人食之,酱亦不坏烂也。
用春种乌豆【一】,春豆粒小而均,晚豆粒大而杂。于大甑中燥蒸之。气馏半日许,复贮出更装【二】之,回在上者(五)居下,不尔,则生熟不多【三】调均也。气馏周遍,以灰覆之,经宿无令火绝。取干牛屎,圆累,令中央空,燃之不烟,势类好炭。若(六)能多收,常用作食,既无灰尘,又不失火,胜于草远矣。啮看:豆黄【四】色黑极熟,乃下,日曝取干。夜则聚、覆,无令润湿。临欲舂去皮,更装入甑中蒸,令气馏则下,一日曝之。明旦起,净簸择,满臼舂之而不碎。若不重馏,碎而难净。簸拣去碎者。作热汤,于大盆中浸豆黄。良久,淘汰,挼去黑皮,汤少则添,慎勿易汤;易汤则走失豆味,令酱不美也。漉而蒸之。淘豆汤汁,即煮碎豆作酱,以供旋食。【五】大酱则不用汁。一炊顷,下置净席上,摊令极冷。
预前,日曝白盐、黄蒸、草●【六】居恤反、麦曲【七】,令极干燥。盐色黄者发酱苦(七),盐若润湿令酱坏。黄蒸令酱赤美。草●令酱芬芳;●,挼,簸去草土。曲及黄蒸,各(八)别捣末细簁(
九)--马尾罗【八】弥好。大率豆黄三斗,曲末一斗,黄蒸末一斗,白盐五升,●子三指一撮。盐少令酱酢;后虽加盐,无复美味。其用神曲者(十),一升当笨曲四升,杀多故也。豆黄堆量不概【九】,盐、曲轻量平概。三种量讫,于盆中面向“太岁”和之,向“ 太岁”,则无蛆虫也。搅令均调,以手痛挼,皆令润彻。亦面向“太岁”内着瓮中,手挼【一0】令坚,以满为限;半则难熟。盆盖,密泥,无令漏气。
熟便开之,腊月五七日,正月、二月四七日,三月三七日。当纵横裂,周回离瓮(十一),彻底生衣【一一】。悉贮出,搦破块(十二),两瓮分为三瓮。日未出前汲井花水,于盆中以燥盐和之,率一石水,用盐三斗,澄取清汁。又取黄蒸于小盆内减(十三)盐汁浸之,挼(十四)取黄沈,漉去滓。合盐汁泻着瓮中。率十石酱,用黄蒸三斗。盐水【一二】多少,亦无定方,酱如薄粥便止:豆干饮水故也。
仰瓮口曝之。谚曰:“萎蕤葵【一三】,日干酱。”言其美矣。十日内,每日数度以杷彻底搅之。十日后,每日辄一搅,三十日止。雨即盖瓮,无令水入。水入则生虫。每经雨后,辄须一搅。解【一四】后二十日堪食;然要百日始熟耳。
《术》曰:“若为妊娠妇人坏酱者,取白叶棘子【一五】着瓮中,则还好。俗人用孝杖搅酱,及炙瓮,酱虽回而胎损。乞人酱时,以新汲水一盏,和而与之,令酱不坏。”
肉酱【一六】法:牛、羊、□、鹿、兔肉皆得作。取良杀【一七】新肉,去脂,细锉。陈肉干者不任用。合脂(十五)令酱腻。晒曲令燥,熟捣,绢簁。大率肉一斗,曲末五升,白盐两升半,黄蒸一升,曝干,熟捣,绢簁。盘上和令均调,内瓮子中。有骨者,和讫先捣,然后盛之。骨多髓,既肥腻,酱亦然也。泥封,日曝。寒月作之。【一八】宜埋之于黍穣积中。二七日开看,酱出【一九】无曲气,便熟矣。买新杀雉煮之,令极烂,肉销尽,去骨取汁,待冷解酱。鸡汁亦得。勿用陈肉,令酱苦腻。无鸡、雉,好酒解之。还着日中。
作卒成【二0】肉酱法:牛、羊、□、鹿、兔、生鱼,皆得作。细锉肉一斗,好酒一斗,曲末五升,黄蒸末一升,白盐一升,曲及黄蒸,并曝干绢簁。唯一月三十日停,是以不须咸,咸则不美。盘上调和令均,捣使熟,还擘破如枣大。作浪中坑【二一】,火烧令赤,去灰,水浇,以草厚蔽之,令坩(十六)中才容酱瓶。大釜中汤煮空瓶,令极热,出,干。掬肉内瓶中,令去瓶口三寸许,满则近口者焦。(十七)□盖瓶口,熟泥【二二】密封。内草中,下土【二三】厚七八寸。土薄火炽,则令(十八)酱焦;熟迟气味美(十九)好。是以宁冷不焦;焦(二十),食虽便,不复中食也。于上燃干牛粪火,通(二一)夜勿绝。明日周时,酱出,便熟。若酱未熟者,还覆置,更燃如初。临食,细切葱白,着麻油炒葱令熟,以和肉酱,甜美异常也。
作鱼酱法:鲤鱼、鲭鱼(二二)第一好;鳢鱼(二三)亦中。鲚鱼、鲐鱼(二四)【二四】即全作,不用切。去鳞,净洗,拭令干,如脍【二五】法披破缕切之,去骨。大率成鱼一斗,用黄衣三升,一升全用,二升作末。白盐二升,黄盐则苦。干姜一升, 末之。橘皮一合,缕切之。和令调均,内瓮子中,泥密封,日曝。勿令漏气。熟以好酒解之。
凡作鱼酱、肉酱,皆以十二月作之,则经夏无虫。余月亦得作,但喜生虫,不得度夏耳。
干鲚鱼酱法:(二五)一名刀鱼。六月、七月,取干鲚鱼,盆中水浸,置屋里,一日三度易水。三日好净,漉,洗去鳞,全作勿切。率鱼一斗,曲末四升,黄蒸末一升--无蒸,用麦糱末亦得--白盐二升半,于盘中和令均调,布置瓮子,泥封,勿令漏气。二七日便熟。味香美,与生者无殊异。
《食经》作麦酱法:“小麦一石,渍一宿,炊,卧之【二六】,令生黄衣。以水一石六斗,盐三升(二六),煮作卤,澄取八斗,着瓮中。炊小麦(二七)投之,搅令调均。覆着日中,十日可食。”
作榆子酱法(二八):治榆子人【二七】一升,捣末(二九),筛之。清酒一升,酱五升,合和。一月可食之。
又鱼酱法:成脍鱼【二八】一斗,以曲五升,清(三十)酒二升,盐三升,橘皮二叶,合和,于瓶内封。一日(三一)可食。甚美。
作虾酱法:虾(三二)一斗,饭三升为糁【二九】,盐二升(三三),水五升,和调。日中曝之。经春夏不败。
作燥●丑延反(三四)法:羊肉二斤,猪肉一斤,合煮令熟,细切之。生姜五合(三五),橘皮两叶,鸡子十五枚,生羊肉一斤,豆酱清【三0】五合。先取熟肉着甑上蒸令热,和生肉;酱清、姜、橘(三六)和之。
生●【三一】法(三七):羊肉一斤,猪肉白四两,豆酱清渍之,缕切。生姜、鸡子,春、秋用苏、蓼,着之。
崔寔曰(三八):“正月,可作诸酱,肉酱、清酱。四月,立夏后,铜鱼作(三九)酱。五月,可为酱。上旬●楚狡切豆,中庚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月(四十)、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鱼酱。”
作鱁□【三二】法(四一):昔汉武帝逐夷至于海滨,闻有香气而不见物。令人推求,乃是渔父造鱼肠于坑中,以至土覆之(四二),香气上达。取而食之,以为滋味。逐夷得此物,因名之,盖鱼肠酱也。取石首鱼、鲨鱼、鲻鱼【三三】三种肠、肚、胞,齐净洗,空着【三四】白盐,令小倚咸【三五】,内(四三)器中,密封,置日中。夏二十日,春秋五十日,冬百日,乃好熟。食(四四)时下姜、酢等。
藏蟹法:九月内,取母蟹,母蟹脐(四五)大圆,竟腹下;公蟹狭而长。得则着(四六)水中,勿令伤损及死者。一宿则(四七)腹中净。久则吐黄,吐黄则不好。先煮薄□(四八),□,薄饧。着活蟹于冷□瓮中一宿。煮(四九)蓼汤,和白盐,特须极咸。待冷,瓮盛半汁,取□中蟹内着盐蓼汁中,便死, 蓼宜少着,蓼多则烂。泥封。二十日。出之,举蟹脐,着姜末,还复脐如初。内着坩瓮中,百个各一器,以前盐蓼汁浇之,令没。密封,勿令漏气,便成矣。特忌风里【三六】,风则坏而不美也。
又法:直煮盐蓼汤,瓮盛,诣河所,得蟹则内盐汁里,满便泥封。虽不及前味,亦好。慎风如前法。食时下姜末调黄,盏盛姜酢。
(一)这个“等”字,原来没有,但卷首总目有,篇内有藏蟹等法,兹据加。
(二)“尝”,院刻、金抄作“□” ,字同,本书统一作“尝”。明抄作“常”,误。湖湘本等脱“酱。尝为”三字。
(三)“菹”,院刻作“菹”,是异写字(始见于集韵),明抄作“●”,俗讹字。这三种写法,全书中互见,各本亦互异,但多数作“菹”。本书统一作“菹”。
(四)“鉎”,明抄如字,湖湘本等误作“鉒”,院刻.金抄误作“锉”。按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大比邱威仪》卷上:“《埤苍》:‘鉎, ●也。’谓铁衣也。”鉎音生,●(右旁从欠)音秀,即“
锈”字。“鉎●”重文,意即“生锈”。“锉”是锅子,用一锅子的锈铁钉子,岂非笑话,如果硬将“锉●”二字割开,在“以一锉”作逗,解释为用锈铁钉子钉锅子,尤为不经。其实这是错字,不要迷信院刻。
“一本作‘生缩’”,这是院刻初刻时的校注,其实这另一本《要术》作“生缩”是正确的,意思就是“生锈”。沈括《补笔谈》卷一“乐律”:“铁性易缩,时加磨莹,铁愈薄。”“缩 ”即指铁锈。《集韵》有“□”字,音秀,“铁生衣也 ”,也是锈的异写字。漱是水润,缩是消减,“●”、 “□”二字即取义于此,故均从金旁,即今“锈”字。当然,这个和下文的“向‘太岁’和之”等,完全是迷信的说法。
(五)院刻、金抄有“者”字,必须有,明抄、湖湘本脱漏。
(六)院刻、金抄作“若”,明抄、湖湘本误作“者”。
(七)“发酱苦”,犹言“酱发苦 ”。《今释》疑“发”应作“令”。
(八)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各 ”,明抄误作“名”。
(九)院刻作“簁”,明抄、湖湘本误作“□”。本篇各“簁”字,只院刻全对;明抄只一处对(“肉酱法”的正文“绢簁”),余均误作“□ ”;湖湘本只此处错,余均对;金抄全不清楚,似全误作“
□”。
(十)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者 ”,明抄误作“昔”。
(十一)“离瓮”,院刻、金抄同,指作酱材料干燥收缩,瓮周围露出空隙,明抄作 “ 杂瓮”,湖湘本作“匝瓮”,均误。
(十二)“块”,明抄误作“瑰”,据院刻、金抄等改正。
(十三)“减”可以解释为少量的,但有些勉强,怀疑是“清”、“
咸”一类字写错。
(十四)“挼”,院刻、金抄、明抄同,指揉碎黄蒸,取其黄汁(沈);湖湘本等作“接” ,非。
(十五)院刻、金抄作“脂”,明抄、湖湘本误作“时”。
(十六)“坩”是土制的容器,现在称耐高热的熔炼容器为“坩埚”。但这里作为烧酱瓶的火坑讲,不合适,可能是“坑”字之误。
(十七)本条各“焦”字,院刻、金抄、明抄均作“燋”,湖湘本等均作“焦”,字同。本书统一作“焦”。
(十八)“令”,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等均作“合”,崇文书局本、《观象庐丛书》本作“令”,字应作“令”,兹改正。
(十九)“美”,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二十)“焦”字原紧接在“美好” 的下面,由于这一字的窜误,致使全段注文无法解释。注内“焦”字叠见,因而窜误,兹为移正。这段注文的意思是说:火猛了容易使酱焦坏,缓火虽然熟得慢些,但酱的味道很好,所以宁可缓火(“宁冷”对猛火说)不焦;猛火虽然熟得快,吃起来很方便(“焦,食虽便 ”)但已经过焦不好吃了。
(二一)“通”,明抄、湖湘本等如字;院刻、金抄阙末笔作“●”,避宋真宗的丈人刘通的名字改的。他处院刻全是这样,金抄不全是阙笔。
(二二)“鲭鱼”,院刻、金抄同;明抄、湖湘本作“鲚鱼”,与下文重出,误。
(二三)“鳢鱼”,院刻、金抄同;明抄、湖湘本作“鲤鱼”,与上文重出,误。
(二四)“鲐鱼”,院刻、金抄、湖湘本同,明抄作“□鱼”,兹从院刻。
(二五)自本条以下至“生●法”共七条,均仅标目作大字,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六)“盐三升”,似太少,疑有误字。又一石六斗水加盐煮成盐汁(“卤”),只取八斗,虽说“澄取”,究竟煮到如何程度,也欠明晰。
(二七)“炊小麦”,院刻、明抄、湖湘本同,金抄讹作“欲小麦”。按“炊小麦”实际是指上面已经罨好的“黄衣”,则“炊”上应有“以”字。
(二八)“作榆子酱法”以下至“生 ●法”各条,也是引自《食经》文。
(二九)“捣末”,院刻、金抄、湖湘本同,明抄误作“橘末”。
(三十)明抄、湖湘本脱“清”字,据院刻、金抄补。
(三一)“一日”,疑“一月”之误。
(三二)明抄作“□”,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虾”,字同,兹一律作“虾”。
(三三)明抄、湖湘本作“一升”,兹从院刻、金抄作“二升”。
(三四)院刻、金抄作“丑延反”,明抄作“五延反”。按“●”,《广韵》:“丑延切” ,明抄误。湖湘本作“始蝉反”,则是依照玉篇改的。
(三五)院刻、金抄作“五合”;明抄、湖湘本作“五片”,当非。
(三六)“橘”下明抄、湖湘本有“ 皮”字,院刻、金抄无。又文内没有提到鸡蛋的生熟和下法,《食经》文往往如此简阙不明。
(三七)《北堂书钞》卷一四五“生 ●”引《食经》有“糁●法”说:“羊肉二斤,合煮令熟,缕切。生姜、鸡子,春蓼、秋苏,着其上。”和本条相像,也和上条相类。《书钞》“合煮”只有羊肉一种,又没有提到“糁”,疑有脱漏。
(三八)此条引崔寔《四民月令》文,与《玉烛宝典》所引有分歧,可能后者是对的。《玉烛宝典》引文,正月是:“可作诸酱。上旬●(按即“ 炒”字)豆,中旬煮之。以碎豆作‘末都’(原注:“ 末都者,酱属也。”)。至六、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以作鱼酱、肉酱、清酱。”四月是:“立夏节后,… …取铜子作酱。”五月是:“可作●酱及醢酱。”分歧在《要术》所引“上旬●豆,……可作鱼酱”一段所属的月份,并且《要术》所引,显得枝枝节节,岔错缺少头绪。我们怀疑有窜乱,即“上旬●豆”这整段,应在 “正月可作诸酱”的下面,全文应是:“正月可作诸酱。上旬●豆,中庚煮之。以碎豆作末都。至六月、七月之交,分以藏瓜。可作鱼酱、肉酱、清酱。四月立夏后,鲖鱼作酱。五月可为酱。”这样,就和《玉烛宝典》所引完全符合,而且也比较完整合理。注释另见《四民月令辑释》,这里从略。
(三九)明抄、湖湘本脱“作”字,据院刻、金抄补。
(四十)院刻、金抄作“六月”;明抄、湖湘本无“月”字。
(四一)自本条起至卷末,在引完《食经》和《四民月令》文后,另起鱼内脏作酱和藏蟹的项目,都是贾氏本文。
(四二)“之”下明抄、湖湘本多“ 法”字,据院刻、金抄删去。上文“至”字,无法解释,应有误。吾点校记:“至,疑坚”,渐西本即据以改为“坚”字;《今释》疑“湿土”之误,日译本疑“草土”之误,均有未协。存疑。
(四三)“内”,明抄误作“肉”,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四)“食”,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四五)此条三“脐”字,院刻、金抄均作“齐”,通“脐”;明抄仅此处作“脐”,余均作 “齐”,湖湘本全作“脐”。本书统一作“
脐”。所谓“母蟹脐大圆,竟腹下 ”,即今所谓“团脐”。
(四六)明抄、湖湘本脱“着”字,据院刻、金抄补。
(四七)明抄、湖湘本脱“则”字,据院刻、金抄补。
(四八)明抄作“糖”,兹从院刻、金抄作“□”。下文“冷□”,明抄仍作“糖”,院刻、金抄则作“●”,照上下文义看,应仍是“
□”字,兹改正。
(四九)“煮”,金抄作“者”,明抄作“着”,湖湘本作“着”,院刻有残缺,但尚可辨认是“煮”字,据下文“待冷”,应是“煮”字,兹从院刻。
【一】“乌豆”,指黑大豆。
【二】“更”,音庚,“更装”,倒过来装上再蒸。本卷《蒸缹法》篇“缹豚法”有“炊一装”,就是一蒸,相当于“一馏”,故“更装”就是第二次再蒸。参看该篇注释【一0】。
【三】“多”是足、够的意思;“ 不多”,犹言不够。但也可能是“多不”倒错,或者“ 多”是衍文。
【四】“豆黄”,指豆瓣。
【五】“旋食”,随时就吃,不准备贮存。下文引崔寔《四民月令》有“以碎豆作‘末都 ’”,原注:“末都者,酱属也。”
【六】“●”音橘,“草●”,不能肯定是何种植物。《广雅.释草》:“●子,菜也。 ”《要术》卷十“●【七七】”引《广志》:“●子,生可食。”《集韵》引《广志》:“一曰马芹。”但《要术》下文《八和兖》篇草橘子和马芹子并举,则草● 与马芹,在《要术》并非一物。“●子三指一撮”,似是用它的果实。
【七】“麦曲”,据下面注文“其用神曲者”云云,指笨曲。下面各酱所用“曲末”,亦为笨曲末。
【八】“马尾罗”,用马尾毛或马鬃毛绩成“纱”做成的筛箩。
【九】“概”同“概”,是括斗棒,用以括平斗面的米。这里作动词用,即堆高斗面满满的一斗,不括平它。
【一0】《要术》常用的“挼”、“ 搦”、“按”,用法是有分别的。“挼”是揉、搓、摩挲;“搦”,相当于“捏”,即捏拢,捏破;“按”是按捺。但偶尔也互用。如卷九《飧饭》篇的“以手挼,无令有块”,和卷七《笨曲并酒》篇的“以手搦破块” (河东颐白酒法)等,“挼”即作“搦”字用。卷九《饼法》篇“以手临 铛上挼令薄如韭叶”,“以手向盆旁挼使极薄”(“水引馎饦法”),则“挼”作“按”字用。这里“手挼令坚”,也作按捺解。不过在《要术》这样的用例很少,也可能竟是“ 按”字袭上文“痛挼”写错。
【一一】自篇首蒸豆、和曲,至此“ 彻底生衣”,全是调制作酱材料的过程,此后才加水作酱。这个作酱材料,俗称“酱黄”(《天工开物.曲糱》篇亦有此称)。把它密封在瓮中二三十日,实际是一种罨黄法。《要术》分蒸豆、和曲、罨黄等步骤,至唐韩鄂《四时纂要》则一次制成“酱黄”,晒干后随时都可作酱,比《要术》有发展。现在家庭作“酱黄”的方法,略同《四时纂要》。有的地方是这样:将大豆去壳,煮熟,漉出沥干,摊冷,与重量大略相等的小麦粉(连麸)相和,干湿合适,薄摊于罨室中罨黄,数日取出晒干即成。大都在六七月中作。作好酱黄贮存,四时都可调水加盐晒成酱。酱的好坏,决定于罨黄酱料的好坏。
【一二】“盐水”,指和酱黄的盐汁。“十石酱”是指酱黄,不是和水后的酱。
【一三】“萎蕤”,也写作“葳蕤” ,原指草木下垂,引申为凋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纷纶葳蕤。”司马贞《索隐》引胡广说:“葳蕤,委顿也。”这里是说日中晒成的酱和萎黄的葵作成的葵菹都是美好的菜。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说到“葵经十朝苦霜乃采之”作成的菹是最好的葵菹。
【一四】在某种物体中加入水液来冲调叫做“解”,包括温度、浓度、气味等。如“作热汤,水解”(卷六《养羊》篇“抨酥法”),“
以冷水解”(卷七《笨曲并酒》篇 “穄米酎法”),目的都在降低温度。下文“待冷解酱 ”,“以好酒解之”,除调稀浓度外,兼有调味作用。这里的“解”,也是指调稀浓度,所指就是上段所说的将盐水加入酱料中调和作酱的那个过程。“解后二十日堪食”,即指加水调和作酱后二十天,就可以尝新(全熟须晒一百天),不是停止搅和以后的二十天。现在群众作酱,伏天晒三四天就可尝新,泥封要在晒一个月以后。《要术》在冷天,日期当然要较长。
【一五】酸枣,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又名“棘”。《唐本草》注:“
棘有赤白二种。”又说:“白棘,茎白如粉,子叶与赤棘同,棘中时复有之,亦为难得也。”所谓“白叶棘子”即指白棘的棘枝。这一段引《术》的话,当然完全是封建迷信的糟粕。
【一六】作酱的特点是利用微生物营水解蛋白质作用,产生氨基酸,因而产生鲜味。“酱” 字从肉(右上角的●),大概最早的酱是利用鱼、肉类动物蛋白质作成的,后来才发展有利用植物蛋白质的豆酱。
【一七】“良杀”,活杀的,现杀的。
【一八】“寒月作之”,断句,指作肉酱的时间。下文称:“凡作鱼酱、肉酱,皆以十二月作之,则经夏无虫。”
【一九】“酱出”,指有酱汁渗出。下条“酱出,便熟”,义同。
【二0】“卒”,同“猝”,急速的意思;“卒成”,意即速成。
【二一】《广韵》:“爣朗,火光宽明也。”《集韵》:“爣烺,火貌。”《文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作“爣阆”,李善注引张载说:“宽明也。”是“朗”、“烺”、“阆”同字异写。这里的“ 浪”,当是“烺”的借音字,所谓“作浪中坑”,实际就是挖成一个中部陷下的烧火的坑子。
【二二】“熟泥”,和熟的泥。
【二三】“下土”,在酱瓶上面覆上泥土。
【二四】“鲭鱼”即青鱼。“鳢鱼” 即鲖鱼,也叫黑鱼、乌鱼、乌鳢、七星鱼。“鲚鱼”即刀鱼。“鲐鱼”即河豚。
【二五】“脍”,见本卷《八和兖》篇注释【九】。
【二六】“卧之”,指摊布在罨室中罨黄。这是随时作成麦●随时调制的单纯的麦●酱。但麦粒未经粉碎,酵解不完全,用盐量又很少,其浓厚如饭(俗有“饭酱”之称),这个酱法是颇为特别的。
【二七】种仁的“仁”,宋元以前多作“人”。“榆子人”即榆荚仁。
【二八】“成脍鱼”,照脍法切成的鱼肉。
【二九】用饭作为酿制鱼肉的配料叫做“糁”,下文作鱼鲝、羹臛各篇多用之。《释名.释饮食》:“糁,●也,相黏●也。”字亦作“
●”,《说文》:“以米和羹也。 ”音散。
【三0】“豆酱清”是豆酱中取出的清汁。《要术》中没有作酱油的记载。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咸豉”条提到取豉汁“煎而别贮之” ,像现在的酱油,但没有“酱油”这个名称。《要术》中用豆酱清的例子不多,最多的是用豉汁。豉汁差不多代替着酱油作为重要的调味品。
【三一】“●”,音衫,《说文》: “生肉酱也。”《释名.释饮食》:“生●,以一分脍,二分细切,合和挺搅之也。”所谓“生●”,全用生肉。上文“燥●”,则生熟肉相和。
【三二】“鱁□”是鱼的内脏腌制的食品。除腌制外,也有蜜渍的。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四:“《宋明帝》(公元四六五至四七八年)好食蜜渍鱁□,一食数升。”《要术.脯腊》篇“鳢鱼脯法”称鳢鱼的内脏“俊美乃胜逐夷。”但到 宋时,沈括就不了解怎样吃法了,他说:“鱁□乃今之乌 □肠也,如何以蜜渍食之?”
【三三】“石首鱼”一名黄花鱼,即黄鱼,由于头盖骨内有豆大的骨两颗,坚硬如石,故又名“石首”。“胞”,指鱼鳔。所谓“鱼肚”即是黄鱼的鳔干制而成。“鲨鱼”有二种解释:一是鲨鱼,亦名 □虎,长五六寸至七八寸,多栖于咸水淡水之交;一是鲛,体形大,性凶暴,产于海中,种类很多,亦名沙鱼,大者能为人害,“鱼翅”就是它的鳍。《要术》所称,也许指后者。“鲻鱼”是,大的长可二尺,栖于海口半咸水中,胃具有强壮的筋肉,状如算盘珠子。
【三四】单纯一样东西叫做“空”,如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燕脂法”的“空用”酸饭浆及“合面脂法”的“空用”牛脂。这里“
空着白盐”,就是单单放上白盐,不加其他调味料。
【三五】“倚”是偏倚;“小倚咸” 就是稍为偏咸些。《脯腊》篇“
作浥鱼法”的“亦须倚咸”,义同。
【三六】“风里”,犹言“当风”。
作酢【一】法第七十一(一)凡醋(二)瓮下,皆须安砖石,以离湿润。为妊娠妇人所坏者,车辙中干土末(三)一掬着瓮中,即还好。
作大酢法(四):七月七日取水作之。大率麦● 【二】一斗,勿扬簸;水三斗;粟米熟饭三斗,摊令冷。任瓮大小,依法加之,以满为限。先下麦●,次下水,次下饭,直置勿搅之。以绵幕瓮口,拔刀横瓮上。一七日,旦,着井花水一□。三七日,旦,又着一□,便熟。常置一瓠瓢于瓮,以挹酢;若用湿器、咸器内瓮中,则坏酢味也。
又法(五):亦以七月七日取水。大率麦●一斗,水三斗,粟米熟饭三斗(六)。随瓮大小,以向满为度。水及黄衣,当日顿下之。其饭分为三分:七日初作时下一分,当夜即沸;又三七日,更炊一分投之;又三日(七),复投一分。但绵幕瓮口,无横刀、益水之事。溢即加甑【三】。
又法:亦七月七日作。大率麦●一升,水九升,粟饭(八)九升,一时顿下,亦向满为限。绵幕瓮口。三七日熟。
前件三种(九)酢,例清少淀多。至十月中,如压酒法,毛袋压出,则贮之。其糟,别瓮水澄,压取先食也。
秫米神酢法:七月七日作。置瓮于屋下。大率麦 ●一斗,水一石,秫米三斗,--无秫者,黏黍米亦中用。随瓮大小,以向满为限。先量水,浸麦●讫;然后净淘米,炊为再馏,摊令冷,细擘曲破(十),勿令(十一)有块子,一顿下酿,更不重投。又以手(十二)就瓮里搦破小块,痛搅令和,如粥乃止,以绵(十三)幕口。一七日,一搅;二七日,一搅;三七日,亦一搅。一月日,极熟。十石瓮,不过五斗淀。得数年停,久为验。其淘米泔即泻去,勿令狗鼠得食。饙黍【四】亦不得人啖之。
粟米、曲作酢法:七月、三月(十四)向末为上时,八月、四月亦得作。大率笨曲末一斗,井花(十五)水一石,粟米饭一石。明旦作酢,今夜炊饭,薄摊使冷。日未出前,汲井花水,斗量着瓮中。量饭着盆中,或栲栳【五】中,然后泻饭着瓮中。泻时直倾下,勿以手拨饭。尖量曲末,泻着饭上,慎勿挠搅,亦勿移动【六】。绵幕瓮口。三七日熟。美酽少淀【七】,久停弥好。凡酢未熟、已熟【八】而移瓮者,率多坏矣;熟则无忌。接取清,别瓮着之(十六)。
秫米酢(十七)法:五月五日作,七月七日熟。入五月则多收粟米饭醋浆【九】,以拟和酿,不用水也。浆以极醋为佳。末干曲,下绢筛。经用【一0】粳、秫米为第一,黍米亦佳。米一石,用曲末一斗,曲多则醋不美。米唯再馏。淘不用多遍。初淘沈汁泻却。其第二淘泔,即留以浸饙,令饮泔汁尽,重装作再馏饭。下,掸(十八)去热气,令如人体,于盆中和之,擘破饭块,以曲拌之,必令均调。下醋浆(十九),更搦破,令如薄粥。粥稠即酢克(二十),稀则味薄。内着瓮中,随瓮大小,以满为限。七日间,一日一度搅之;七日以外,十日一搅,三十日止。初置瓮于北荫(二一)中风凉之处,勿令见日。时时汲冷水遍浇瓮外,引去热气,但勿令生水入瓮中。取十石瓮,不过五六斗糟耳。接取清,别瓮贮之,得停数年也。
大麦酢法:七月七日作。若七日不得作者,必须收藏取七日水,十五日作。除此两日则不成。于屋里近户里边置瓮。大率小麦●一石,水三石,大麦细造一石--不用作米则利严(二二),是以用造。【一一】簸讫,净淘,炊作再馏饭。掸令小暖如人体,下酿,以杷搅之,绵幕瓮口。三日便发。发时数搅,不搅则生白醭【一二】,生白醭则不好。以棘子彻底搅之:恐有人发落中,则坏醋。凡醋悉尔,亦去发则还好。六七日,净淘粟米五升,米亦不用过细,炊作再馏饭,亦掸如人体投之,杷搅,绵幕。三四日,看米消(二三),搅而尝之,味甜美则罢;若苦者,更炊二三升粟米投之,以意斟量。二七日可食,三七日好熟。香美淳严,一盏醋,和水一□,乃可食之。八月中,接取清,别瓮贮之,盆合,泥头,得停数年。未熟时,二日三日,(二四)须以冷水浇瓮外,引去热气,勿令生水入瓮中。若用黍、秫米投(二五)弥佳,白、苍粟米亦得。
烧饼作酢法:亦七月七日作。大率麦●一斗,水三斗,亦随瓮大小,任人增加。水、●亦当日顿下。初作日,软溲数升面,作烧饼,待冷下之。经宿,看饼渐消尽,更作烧饼投。凡四五投(二六),当味美沸定便止。有薄饼缘诸面饼(二七),但是烧●【一三】者,皆得投之。
回酒酢法【一四】:凡酿酒失所味醋者,或初好后动未压者,皆宜回作醋。大率五石米酒醅,更着曲末一斗,麦●一斗,井花水一石;粟米饭两石,掸(二八)令冷如人体,投之,杷搅,绵幕瓮口。每日(二九)再度搅之。春夏七日熟,秋冬稍迟,皆美香。清澄后一月,接取,别器贮之。
动酒酢法【一五】:春酒压讫而动不中饮者,皆可作醋。大率酒一斗,用水三斗,合瓮盛,置日中曝之。雨则盆盖之,勿令水入;晴还去盆。七日后当臭,衣生,勿得怪也,但停置,勿移动、挠搅之。数十日,醋成,衣沈,反更香美。日久弥佳。
又方:大率酒两石,麦●一斗,粟米饭六斗,小暖投之,杷搅,绵幕瓮口。二七日熟,美酽殊常矣。
神酢法:要用七月七日合和。瓮须好。蒸干黄蒸【一六】一斛,熟蒸□【一七】三斛:凡二物,温温暖,便和之。水多少,要使相淹渍,水多则酢薄不好。瓮中卧(三十)经再宿,三日便压之,如压酒法。压讫,澄清(三一),内大瓮中。经二三日,瓮热,必须以冷水浇(三二);不尔,酢坏。其上有白醭浮,接去之。满一月,酢成可食。初熟,忌浇热食,犯之必坏酢。若无黄蒸及□者,用麦●一石,粟米饭三斛合和之。方与黄蒸同。盛置如前法。瓮常以绵幕之,不得盖。
作糟糠酢法【一八】:置瓮于屋内。春秋冬夏,皆以穣(三三)茹瓮下,不茹则臭。大率酒糟、粟糠中半。粗糠不任用,细则泥,唯中间收者佳。和糟、糠,必令均调,勿令有块。先内荆、竹●【一九】于瓮中,然后下糠、糟于●外,均平以手按之,去瓮口一尺许便止。汲冷水,绕●外均浇之,候●中水深浅半糟便止。以盖覆瓮口。每日四五度,以□挹取●中汁,浇四畔糠糟上。三日后,糟熟【二0】,发香气。夏七日,冬二七日,尝酢极甜美,无糟糠气,便熟矣。犹小苦者,是未熟,更浇如初。候好熟,乃挹取●中淳浓者,别器盛。更汲冷水浇淋,味薄乃止。淋法,令当日即了。糟任饲猪。其初挹淳浓者,夏得二十日,冬得六十日;后淋浇者,止得三五日(三四)供食也。
酒糟酢法(三五):春酒糟则酽,颐酒(三六)糟亦中用。然欲作酢者,糟常湿下;压糟极燥者,酢味薄。作法:用石硙子辣(三七)【二一】谷令破,以水拌而蒸之。熟便下,掸去热气,与糟相拌,(三八)必令其均调,大率糟常居多。和讫,卧于●(三九)瓮中,【二二】以向满为限,以绵幕瓮口。七日后,酢香熟,便下水,令相淹渍。经宿,●孔子下之。夏日作者,宜冷水淋(四十);春秋作者,宜温卧,以穣茹瓮,汤淋之。以意消息之。
作糟酢法:用春糟(四一),以水和,搦破块,使厚薄如未压酒(四二)。经三日,压取清汁两石许,着热(四三)粟米饭四斗投之,盆覆,密泥。三七(四四)日酢熟,美酽,得经夏停之。瓮置屋下阴地(四五)。
《食经》作大豆千岁苦酒【二三】法:“用大豆一斗,熟汰(四六)之,渍令泽。炊,曝极燥。以酒醅灌之。任性多少,以此为率。【二四】”
作小豆千岁苦酒法(四七):用生小豆五斗,水汰(四八),着、瓮中。黍米作饙,覆豆上。酒三石灌之,绵幕瓮口。二十日,苦酢成。
作小麦苦酒法:小麦三斗,炊令熟,着堈(四九)中,以布密封其口。七日开之,以二石薄酒沃之,可久长不败也。
水苦酒法:女曲【二五】、粗米【二六】各二斗,清水一石,渍之一宿,泲(五十)取汁。炊米曲饭【二七】令熟,及热(五一)酘(五二)瓮中。以渍米汁随瓮边稍稍沃之,勿使曲发饭起。土泥边,开中央(五三),板盖其上。夏月(五四),十三日便醋【二八】。
卒成苦酒法:取黍米一斗,水五斗,煮作粥。曲一斤,烧令黄,捶破,着瓮底。以熟好泥(五五)。二日便醋。
已尝经试(五六),直【二九】醋亦不美。以粟米饭一(五七)斗投之,二七日后,清澄美酽,与大醋不殊也。
乌梅【三0】苦酒法:乌梅去核一升许肉,以五升苦酒渍数日,曝干,捣作屑。欲食,辄投水中,即成醋尔。
蜜苦酒法:水一石,蜜一斗,搅使调和,密(五八)盖瓮口。着日中,二十日可熟也。
外国苦酒法:蜜一升(五九),水三合,封着器中;与少胡荾子【三一】着中,以辟,得不生虫。正月旦作,九月九日熟。以一铜匕(六十)水添之,可三十人食。
崔寔曰:“四月四日可作酢。五月五日亦可作酢。”
(一)《要术》各篇篇题下的小注,院刻、金抄、明抄的格式都是字少时紧接在篇题下书写,字多时另一行低格书写。这里“凡醋瓮下……”也是另行低格书写。因此在篇题下就有地位空着。在这个空着的地方,明抄多了“酢, 今醋也”,湖湘本等多了“酢者,今醋也”的小注,但院刻、金抄没有。很明显,这是南宋以后的人加注的,兹删去。
(二)院刻、明抄作“醋”,金抄、湖湘本作“酢”,字同。
(三)“末”,院刻、湖湘本同,金抄作“未”,明抄作“木”,均误。
(四)本篇自“作大酢法”至篇末 “外国苦酒法”二十一种醋的作法,均仅标目作大字(包括“又法”、“又方”),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五)连下文二条“又法”及“前件三种酢”三段,原均列在下文“秫米神酢法”条之后,变成了“秫米神酢”的又法。但这二种“又法”都是粟米醋,不能作为秫米醋的“又法”,而且“又法”明说“
无横刀、益水之事”,正是针对“ 大酢法”而言,是和“大酢”同类的。同时,把这三种粟米醋列在一起,也正和“前件三种酢,例清少淀多” 符合。可见原来的列法是后人窜乱倒错,故为移前列此。
(六)“三斗”,从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作“二斗”。
(七)“又三七日”,“又三日” ,疑应是“又七日”、“三七日”。
(八)院刻、金抄作“粟米”,疑脱“饭”字,明抄、湖湘本作“
粟□”,“□”是“饭”的俗写,兹从明抄。
(九)院刻、金抄作“三种”,明抄、湖湘本作“二种”。按“三种”,包括“又法”二种和“大酢”一种,这三种醋的麦●、粟饭和水的配合比例大致相近,醋醅较稠厚,成品醋都是“清少淀多” ,院刻等作“三种”是正确的。但由于这一段和上面“ 又法”二段原列在“秫米神酢法”之后,则“三种”就包括了秫米神醋,可是秫米神醋不但所用原料不同,而且是液体状态发酵,成品“十石瓮,不过五斗淀”,尤与“清少淀多”不符,或者因此之故,明抄改为“二种 ”,可是改错了。从这个情况,也证明“又法”二种及本段均应次于“大酢法”之后,所以移列在前。
(十)“细擘曲破”,“曲”应是 “饭”字之误。按此醋酿法“大率麦●一斗”云云,并未用曲(下文“粟米、曲作酢法”才用笨曲),而且曲也不易“擘”成“勿令有块子”,如果是指麦●,麦● 更毋庸擘,证之下文“秫米酢法”的“擘破饭块,…… 更搦破,令如薄粥”,“曲”应作“饭”。
(十一)院刻、金抄、湖湘本作“令 ”,明抄误作“今”。
(十二)院刻、金抄作“手”,明抄、湖湘本误作“水”。
(十三)明抄、湖湘本作“绵”,院刻、金抄作“绵”。下文各“绵”字也是这样。字同。本书统一作“绵”。
(十四)院刻、金抄作“三月”;明抄、湖湘本作“二月”,当非。
(十五)“花”,院刻、金抄作“华 ”,字同,但下文“汲井花水”仍作“花”。兹从明抄、湖湘本一律作“花”。
(十六)“之”,从明抄、湖湘本;院刻、金抄作“也”。
(十七)“酢”,从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作“醋”。
(十八)本卷内各“掸”字,院刻、金抄、湖湘本均如字;明抄大多作“挥”,此处亦然,讹。按“掸”是铺开来并且不断翻动的意思。《要术》要使蒸饭温温如人体,必须接连地翻动,才能使全部温暖均匀。至于“挥”,则是离空挥动扇去热气,意思各别。“挥”不能代替“掸”。又,“掸”既有铺开的意思,有时也作“摊”字用,如下篇“作豉法”的“复掸豆令厚三寸”,“《食经》作豉法”的“又薄掸之”。
(十九)院刻、金抄作“醋浆”;明抄倒错作“浆醋”,湖湘本又误作“●醋”。
(二十)院刻、金抄作“克”,明抄、湖湘本作“□”,字同,指醋量减少。
(二一)明抄、湖湘本作“北荫”;院刻作“比荫”,金抄不清楚,似“比荫”,误。
(二二)金抄作“利严”;院刻、明抄、湖湘本作“科丽”,误。按“严”是峻烈的意思,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瑜珈师地论》卷二一: “酢之甚者曰酽。”下文“香美淳严”和这里同样,都借作“酽”字用。兹从金抄。
(二三)“米消”,院刻、金抄同;明抄作“水清”。
(二四)“二日三日”,院刻、明抄同;金抄、湖湘本作“一日三日”。
(二五)“投”,院刻、金抄、湖湘本同;明抄误作“搅”。
(二六)院刻、金抄作“四五投”,明抄作“四五度投”。
(二七)“诸面饼”,连上文“薄饼缘”成句,即指有薄边的各种饼,明抄作“诸曲饼”,讹,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八)“掸”,明抄、湖湘本作“ 摊”,但明抄的地位偏在右边,是抄成之后后人据明代刻本添进去的,兹据院刻、金抄改正。
(二九)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每日”,明抄误作“每杷”。
(三十)院刻、金抄作“卧”,明抄、湖湘本误作“用”。
(三一)“清”,明抄误作“渍”,院刻、金抄、湖湘本不误。
(三二)院刻、金抄作“浇”,明抄、湖湘本作“浇之”。
(三三)“穣”,院刻作“蘘”,金抄误作“萁”,但下条“以穣茹瓮”,院刻、金抄仍作 “穣”,明抄一律作“穣”。兹从明抄。
(三四)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日 ”,明抄误作“月”。
(三五)“法”,院刻、金抄作“者 ”,兹从明抄、湖湘本等作“法”。
(三六)卷七《笨曲并酒》篇有“颐酒法”,这里“颐”字,院刻、明抄、湖湘本正作“颐 ”,金抄作“顺”,误。又“酒”,明抄、湖湘本误作 “须”,据院刻、金抄改正。
(三七)“辣”字下明抄有“郎葛切 ”小字音注(湖湘本误作“部着切”,又误作正文),院刻、金抄没有,显然是后人加注的,兹删去(别处也有这种情况,如校记(一))。
(三八)院刻、金抄、明抄作“半” ,兹从明清刻本作“拌”。
(三九)“●”,院刻、金抄、明抄均作“酳”(下文“●孔”,同),讹。明清刻本此处作“酢”,下一“●”字,湖湘本《津逮》本、渐西本作“●”,《学津》本作“醑”,均讹。“酳”是“以酒漱口”,“●”是“以孔下酒”。从“肙”字,古也写作“●”,因而错成“●”,兹改正。
(四十)院刻、金抄作“淋”,明抄、湖湘本作“淋之”。
(四一)“春糟”,疑应作“春酒糟 ”。
(四二)院刻、金抄作“酒”,明抄、湖湘本误作“须”。
(四三)院刻、金抄、湖湘本作“热 ”,明抄作“熟”。
(四四)院刻、金抄作“三七”,明抄、湖湘本作“二七”。
(四五)“地”字下明抄、湖湘本有 “之处”二字,多余。但明抄的字形较小(双行小字至 “地”字止,适空一格,二字即写在空格处),显然是后人据明代刻本添进去的,和校记(二八)是同样的情况,院刻、金抄无此二字,兹删去。
(四六)“汰”,院刻、金抄同,指淘洗;明抄、湖湘本作“沃”,非。
(四七)自此条以下至“外国苦酒法 ”条,均系采自《食经》文。不但称醋为“苦酒”和《要术》本文不同(烹调各篇也常称“苦酒”,也是《食经》文),行文用语及名物称谓亦多有不同(如“泲取汁”、“女曲”等),并且“卒成苦酒法”条有“已尝经试,直醋亦不美”,尤为明证。
(四八)这个“汰”字,院刻、金抄仍作“汰”,湖湘本同,明抄仍作“沃”,兹从院刻。
(四九)“着堈”,院刻、金抄如文。按“堈”,《广韵》、《集韵》音刚,“瓮也”,也写作“●”。这是《食经》用语。明抄作“者□”,湖湘本作“者堈”,均误。
(五十)“泲”,明抄如文;院刻作 “□”,字同;金抄作“练”,湖湘本、《津逮》本等作“沸”,均误。按“泲”,古文“济”字,《周礼.天官》“酒正”郑玄注:“清,谓醴之泲者”,即押出酒液,这里指隔出曲汁。卷七《笨曲》《并酒》篇引《食经》文有二处用“济”字,都是《食经》的特用词。
(五一)院刻、金抄作“及热”,即趁热;明抄作“极热”,湖湘本等作“极熟”,均误。
(五二)院刻、金抄作“酘”,作酢各法,此处仅见,但明抄、湖湘本仍作“投”。兹从院刻保存《食经》文的原样。
(五三)“土泥边,开中央”,院刻、金抄如文;明抄、湖湘本误作“土张边,间中央。”
(五四)院刻、金抄作“夏月”,明抄、湖湘本误作“下居”。
(五五)“以熟好泥”,有脱误。上篇“卒成肉酱法”有“熟泥密封”,所谓“熟好泥”,意同“熟泥”,则“泥”下当脱“密封”一类字。又本条没有交代粥和曲怎样放在一起,黄麓森校记:“‘以熟’,……乃‘入粥’音近之讹”。但《食经》文往往简阙不明,不止此处,兹仍其旧。
(五六)“已尝经试”这一小段是贾氏依据《食经》所载“卒成苦酒法”来进行试作的记录,结果醋也并不好。经改进后,要经过二七日后才变好,已经不是“卒成”快醋了。
(五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一 ”,明抄作“壹”。
(五八)院刻、金抄作“密”,明抄、湖湘本误作“蜜”。又本条上文二“蜜”字,金抄均误作“密”,院刻、明抄、湖湘本不误。
(五九)院刻、金抄作“升”,明抄、湖湘本作“斤”。
(六十)“铜匕”,即铜匙、铜瓢,院刻、金抄误作“铜上”;湖湘本误作“同七”;吾点校改作“铜匕”,与明抄合,兹改正。
【一】“酢”是“醋”的本字。古时酬酢的“酢”,本作“醋”,而酸醋的“醋”,本作 “酢”,后来二字互易,以“酢”作为酬酢字,“醋” 作为酸醋字。一般说来,《要术》中作名词用时,多作 “酢”,而“醋”多作为形容词的“酸”字用。
【二】《要术》中二十三种醋,大多用麦●作为糖化和醋发酵的催化剂,此外也用笨曲、黄蒸等。另外则加入酒糟、酒醅、醋醅或醋浆等。除水以外不用任何配料者,有“动酒酢”一例和引《食经》的蜜醋二例。南方米醋一般不用任何曲类或醋母,光用米和水在高温季节酿成。此种酿法,《要术》中尚无记载。
【三】“溢即加甑”,此醋水少料多,下酿后饭粒吸水膨胀,醋醅上浮,为了不使溢出瓮外,故加甑圈防止。
【四】“饙黍”,这里泛指炊熟的饭,即“再溜饭”。
【五】“栲栳”,柳条编制的圆形盛物器。
【六】“移动”,据下文“移瓮” 及“动酒酢法”的“但停置,勿移动、挠搅之”,是指移瓮。
【七】一般的醋,含有3–5%的醋酸,最浓的也不过6–8%,如着名的山西陈醋和四川麸醋。《要术》此醋醋醅较稠,而成醋“美酽少淀” ,说明出醋率和醋酸含量都相对地高。下文“大麦酢” 一盏醋对一碗水才能吃,酸度很高。
【八】“已”有“随即”的意思, “已熟”,意即将熟,快熟。
【九】“醋浆”,淀粉质的酸化浆液。山西陈醋用一种特制的醋浆(用粟米、高梁和醋曲混合制成)作为醋母投入生产。其醋的酿造过程除原料用粟糠并系固态发酵与《要术》不同外,其调和醋醅专用醋浆不用水一点与《要术》相似。
【一0】“经用”,曾经实际酿造应用过。
【一一】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 ”篇“麦醋”条:“取大麦一石,舂取一糙”。“一糙 ”的程度是:“取一半完人(仁),一半带皮便止。” 即一半舂成米,一半带着外皮。《农事幼闻》:“或一舂即止,谓之大一□。或筛后再舂,则米愈白净,谓之双糙。他处有三糙、四糙者。”《广雅.释言》:“草,……造也。”《要术》的“造”,要求“不用作米” ,说明草草不求精纯,比“一糙”、“一□”还要粗糙些。所谓“细造”,只是比“造”较细,但仍不要求成米。大麦的外皮是不容易舂去的。但保存外皮有利于酿醋,使醋“利严”。所以“细造”决不是舂成细末。“ 造”、“糙”等都是舂到某种程度的群众口语。舂的久暂不同,现在也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如浙东称稍舂为“ 滑”,半舂为“●”(音惴)。玉篇:“●,半舂也。 ”音凑。“造”、“糙”、“□”、“●”、“●”,实际都是半舂或不到半舂的特用词。
【一二】“白醭”,长在醋醅上面的白色菌醭。
【一三】“●”,同“爆”,《玉篇》:“灼也。”“烧●”,意即烧烤。
【一四】醋酸菌产生一种特殊的□,会促使乙醇(酒精)和氧起氧化作用而生成乙酸(醋酸)。由于醇液的天然氧化现象,使人类很早就知道利用酒来酿醋。“回酒酢法”就是重新加入曲米的配料,使醋酸菌大量繁殖,将酸败的酒酿成好醋。
【一五】上条“回酒酢法”是黄酒的发酵醪或成熟醪酸败改酿成醋的方法,此条是经压榨后的成品酒酸败改酿成醋的方法。
【一六】“蒸干黄蒸”,对黄蒸的一种特殊处理法,即将干黄蒸重新加蒸。
【一七】“□”,同“麸”。《要术》本文在此条以上均直接用粮食酿醋,自此条以下四条均用粮食加工的副产品酿醋。四川各地酿醋亦多用麸皮,其酿造法采用固态发酵,成熟后加水淋醋,过滤出醋液。
【一八】此酢用酒糟和粟糖酿成,不加其他固体物质的配料。着名的江苏镇江醋作酒糟、砻糠为原料,加入成熟醋醅,采用固态发酵的方法酿成。山西醋以粟糠为原料,和入粟米、高粱和大麦豌豆曲制成的醋浆酿成,亦采用固态发酵法。这二种醋的酿造过程都比《要术》复杂进步。
【一九】“●”,音秋,隔糟取酒的长圆形笼子,俗称“酒笼”。此字作酒笼用始见于《集韵》、《玉篇》、《广韵》则均作“篘”,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亦所“篘”。
【二0】“糟熟”,糟、糠调制的醋醅,发酵将成熟。
【二一】“辣”,和“造”同样,也是舂、磨到某种程度的特用口语。“石硙子”即石磨。在磨谷物时,由于在磨眼中一次所添谷物的数量多少不同,其粉碎程度亦不同。添得愈多,磨得愈粗。再多再多,就仅仅脱壳,稍稍轧破而已。有时需要这样做,就采用这样的磨法。这个磨法,正字应作“揧”,音辣,《玉篇》及《广韵》“十二曷”均释为“研破”,意思相符。后见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作麦醋法正作“磨中揧破”。现在浙东方言中还有这样的口语,其语音与●相近(有音无字),实际是“揧”的转音。《要术》的“辣”,亦借音而已。
【二二】“卧于●瓮中”,将醋料投入●瓮中,覆被瓮口,以利保温发酵。●瓮是近底部的瓮壁上开有孔的瓮。《要术》中唯此醋为固体状态发酵,故醋醅成熟后采取“淋醋法”淋取醋液,●孔即为淋醋而设,即上面淋水,下面●孔中流出醋。下文“夏日作者,宜冷水淋;春秋作者,……汤淋之”,是淋法的申说。固态发酵的醋,通常多采取此法,惟孔子内外的装置有不同。其液态发酵者,则多采用压榨法。
【二三】“苦酒”,即醋。《释名.释饮食》:“苦酒,淳毒甚者,酢苦也。”《名医别录》“醋”下陶弘景注:“以有苦味,俗呼为苦酒。”唐梅彪《石药尔雅》卷上《释诸药隐名》:“酢,一名苦酒。”
【二四】既没有交代酒醅的用量,也没有提到灌醅的稀稠程度,怎样“任性多少,以此为率 ”?如无脱漏,过于疏简,《食经》文常如此。
【二五】“女曲”,《食经》、《食次》地区的习俗名称,下篇引《
食经》有“秫米女曲”,是指糯米曲,但也可以是麦曲,见卷九《作菹藏生药法》篇引《食 次》“瓜菹法”。
【二六】酿醋原料有大麦、小麦、高粱、粟米、玉蜀黍、豆类、米、粟糠、谷壳、麸皮、酒、酒糟等。《要术》各醋自篇首至此条止,所用原料有粟米、秫米、黍米、大麦、面粉、酒醅、酒、麸皮、酒糟、粟糠、大豆、小豆、小麦和这里的粗米等,除高粱、玉蜀黍外,已完全用到。最后二条引《食经》则用蜜酿醋。
【二七】“炊米曲饭”,指女曲和米一起浸过一宿后漉出来的“米曲”炊成饭。
【二八】本篇《食经》的各种“苦酒 ”,概用液态发酵。此一例为米醋,具有南方酿醋的特色。
【二九】“直”,但,仍然,简直。
【三0】“乌梅”,青梅在烟突上熏干成黑色的。卷四《种梅杏》篇有“作乌梅法”。
【三一】“荾”,音绥,同“荽”。《文选》潘岳《闲居赋》:“蓼、荾芬芳”。“荾”,六臣注本即作“荽”。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四《阿毗达磨俱舍论》卷一“香荾”:“又作荽,……《韵略》云:‘胡荾,香菜也。’……今江南谓胡●。”是 “胡荾”,即伞形科的胡荽。卷十也有“胡荾〔五九〕 ”,那是□耳,非《食经》所指。
作豉法(一)第七十二
作豉法(二):先作暖荫屋,坎地深三二尺【一】。屋必以草盖,瓦则不佳【二】。密(三)泥塞屋牖,无令风及虫鼠入也。开小户,仅得容人出入。厚作□篱【三】以闭户。
四月、五月为上时,七月二十日后八月为中时;余月亦皆得作,然冬夏大寒大热,极难调适。大都每四时交会(四)之际,节气未定,亦难得所。常以四孟月【四】十日后作者,易成而好。大率常欲令温如人腋下为佳。若等【五】不调,宁伤冷,不伤热:冷则穣覆还暖,热则臭败矣。
三间屋,得作百石豆。二十石为一聚。常作者,番次【六】相续,恒有热气,春秋冬夏,皆不须穣覆。作少者,唯须(五)冬月乃穣覆豆耳。极少者,犹须十石为一聚;若三五石,不自暖,难得所,故须以十石为率。
用陈豆弥好;新豆尚湿,生熟难均故也。净扬簸,大釜煮之,申舒【七】如饲牛(六)豆,掐软便止,伤热则豉烂。漉着净地掸(七)之,冬宜小暖,夏须极冷,乃内荫屋中聚置。一日再入,以手刺豆堆中候看:如人腋下暖,便须(八)□【八】之。□法:以杷杴略取【九】堆里冷豆为新(九)堆之心,以次更略,乃至于尽。冷者自然在内,暖者自然居外。还作尖堆,勿令婆陀【一0】。一日再候,中暖更□,还如前法作尖堆。若热汤【一一】人手者,即为失节伤热矣。凡四五度 □,内外均暖,微着白衣,于新□讫时,便小拨峰头令平,团团如车轮,豆轮(十)厚二尺许乃止。复以手候,暖则还□。□讫,以杷平豆,令渐薄,厚一尺五寸许。第三□,一尺;第四□,厚六寸。豆便内外均暖,悉着白衣,豉为粗定(十一)。从此以后,乃生黄衣。复掸【一二】豆(十二)令厚三寸,便闭户三日。自此以前,一日再入。
三日开户,复以杴东西作垄耩(十三)豆,如谷垄形,令稀●(
十四)均调。杴□法,必令至地--豆若着地,即便烂矣。耩遍,以杷耩豆,常令厚三寸。间日耩之。后豆着黄衣,色均足(十五),出豆于屋外,净扬簸去衣。布豆尺寸之数,盖是大率中平之言矣。冷即须微厚,热则须微薄,尤须以意斟量之。
扬簸讫,以大瓮盛半瓮水,内豆着瓮中,以杷急抨之使净。若初煮豆伤熟者,急手抨净即(十六)漉出;若初煮豆微生,则抨净宜小停之。使豆小软(十七)则难熟,太软则豉烂。水多则难净【一三】,是以正须半瓮尔。漉出,着筐中,令半筐许,一人捉筐,一人更汲水于瓮上就筐中淋之,急斗擞(十八)筐,令极净,水清乃止。淘不净,令豉苦。漉水尽,委着席上。
先多收谷●【一四】,于此时内谷●于荫(十九)屋窖中,掊【
一五】谷●作窖底,厚二三尺许,以蘧蒢蔽窖【一六】。内豆于窖中,使一人在窖中以脚蹑豆,令坚实。内豆尽,掩席覆之,以谷●埋【
一七】席上,厚二三尺许,复蹑令坚实。夏停十日,春秋十二三日,冬十五日,便熟。过此以往则伤苦;日数少者,豉白而用费;唯合熟(二十),自然香美矣。若自食欲久留不能数作者,豉熟则(二一)出曝之,令干,亦得周年。
豉法难好易坏,必须细意人,常一日再看之。失节伤热,臭烂如泥,猪狗亦不食;其伤冷者,虽还复暖,豉味亦恶:是以又须留意,冷暖宜适,难于调酒。
如冬月初作者,须先以谷●烧地令暖,勿焦,乃净扫。内豆于荫屋中,则用汤浇黍穄穣(二二)令暖润,以覆豆堆。每□竟,还以初用黍穣周匝(二三)覆盖。若冬作,豉少屋冷,穣覆亦不得暖者,乃须于荫屋之中,内微燃烟火,令早暖,不尔则伤寒矣。春秋量其寒暖,冷亦宜覆之。每人出,皆还谨密闭户,勿令泄其暖热之气也。
《食经》作豉法:“常夏五月至八月,是时月也。率一石豆,熟澡【一八】之,渍一宿。明日,出,蒸之,手捻其皮破则可,便敷于地--地恶者,亦可席上敷之--令厚二寸许。豆须通【一九】冷,以青茅覆之,亦厚二寸许。三日视之,要须通得黄为可。去(二四)茅,又薄掸之,以手指画之,作耕垄。一日再三如此。凡三日作此,可止。更煮豆,取浓汁,并秫米女曲【二0】五升,盐五升,合此豉中。以豆汁洒溲之,令调,以手抟,令汁出指间,以此为度。毕,纳瓶(二五)中,若不满瓶,以矫桑【二一】叶满之,勿抑。乃密泥之中庭【二二】。二十七日,出,排曝【二三】令燥。更蒸之时,煮矫桑叶汁洒溲(二六)之,乃蒸如炊熟久,可复排之。此(二七)三蒸曝则成。”
作家理食豉法(二八):随作多少,精择豆,浸一宿,旦炊之,与炊米同。若作一石豉,炊一石豆。熟,取生茅卧之,如作女曲形。【二四】二七日,豆生黄衣,簸去之,更曝令燥。后以水浸(二九)令湿,手抟(三十)之,使汁出--从指歧(三一)间出--为佳,以着瓮器中。掘地作陷(三二),令足容瓮器。烧陷中令热,内瓮着陷中。以桑叶盖豉上,厚三寸许,以物盖瓮头,令密涂之。十(三三)许日成,出,曝之,令浥浥然。又蒸熟,又曝。如此三遍,成矣。(三四)
作麦豉法:七月、八月中作之,余月则不佳。● (三五)治小麦,细磨为面,以水拌而蒸之。气馏好熟,乃下,掸(三六)之令冷,手挼令碎。布置覆盖,一如麦●、黄蒸法。七日衣足,亦勿簸扬,以盐汤周遍洒润之。更蒸,气馏极熟,乃下,掸去热气,及暖内瓮中,盆盖,于蘘(三七)粪【二五】中燠之。二七日,色黑,气香,味美(三八),便熟。抟作小饼,如神曲形,绳穿为贯【二六】,屋里悬之。纸袋盛笼,以防青蝇、尘垢之污。用时,全饼着汤中煮之,色足漉出。削去皮粕,还举【二七】。一饼(三九)得数遍煮用。热、香、美,乃胜豆豉(四十)。打破,汤浸研用亦得;然汁浊,不如全煮汁清也。
(一)原无“法”字,据卷首总目加。
(二)本篇“作豉法”、“《食经》作豉法”、“作家理食豉法”及“作麦豉法”四条,均仅标目作大字,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三)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密 ”,明抄误作“蜜”。
(四)院刻、金抄、湖湘本作“交会”,明抄误作“文会”。
(五)院刻、金抄作“须”,明抄、湖湘本作“至”。
(六)院刻、金抄作“牛”,明抄、湖湘本误作“生”。
(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掸 ”,明抄误作“择”。
(八)“便须”,院刻、金抄同;明抄、湖湘本脱“须”字。
(九)院刻作“新”,金抄误作“ 杂”,明抄、湖湘本误作“心”。
(十)“豆轮”,各本同。按拨平峰尖后的豆堆虽说“团团如车轮”,但迳称之为“豆轮 ”,究竟有些牵强。黄麓森校记:“豆乃至之讹。”有可能。
(十一)院刻、金抄作“粗定”,明抄、湖湘本作“初定”。
(十二)院刻、金抄作“豆”;明抄误作“且”,湖湘本误作“具”。
(十三)“耩”,将平铺着的豆耩成垄形,院刻、金抄作“●”,字同,但下文“以杷耩豆 ”仍作“耩”,兹从明抄、湖湘本一律作“耩”。
(十四)“●”,院刻、金抄作“● ”,是“●”的俗写。“●”是“穊”的或体字,稠密的意思,和“稀”相对。明抄、湖湘本等作“
□”,误。
(十五)院刻、金抄作“足”,明抄、湖湘本误作“是”。
(十六)院刻、金抄作“即”,明抄、湖湘本作“则”。《要术》中“则”常作“即”字用。
(十七)“小软”,可以解释为不够软。但就上下文语气看,“使豆小软”,以连上文为句较顺,则“小软”应解释为“稍软”。如果这样,下句 “则难熟”不成句,上面应脱“不软”一类字。
(十八)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斗擞”,明抄作“抖擞”,卷二《
胡麻》篇作“斗薮”,“斗”、“ 抖”古互用,都是颠动、振荡的意思。
(十九)院刻、金抄作“阴”,但上文仍作“荫”,此从明抄、湖湘本。
(二十)“合熟”,院刻、金抄同,指成熟合宜;明抄、湖湘本作“
食此”,误。
(二一)院刻、金抄作“则”,明抄、湖湘本作“取”。又“则”上“熟”字,金抄脱。
(二二)“穣”,院刻、金抄作“蘘 ”,明抄、湖湘本误作“里”。下文“黍穣”、“穣覆 ”,院刻、金抄、明抄均作“蘘”,湖湘本作“穣”、 “襄”。但上文三处“穣覆”,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仍作“穣”,兹一律改作“穣”。
(二三)院刻、金抄作“□”,明抄作“匝”,字同,本书统一作“
匝”。
(二四)院刻、金抄作“去”,明抄、湖湘本误作“出”。
(二五)院刻、金抄作“瓶”,明抄、湖湘本作“瓶”,字同,兹从院刻作今写。下一“瓶 ”字,同此情况。
(二六)“洒溲”,院刻、金抄作“ 洒溲”,明抄倒作“溲洒”,湖湘本误作“溲漉”,应先洒后溲,兹从院刻。“洒”、“洒”同字,本书统一作“洒”。
(二七)“此”上疑脱“如”字。
(二八)“作家理食豉法”这条是淡豆豉,仍是《食经》文(上条是咸豆豉),从“如作女曲形”等可证。但下条“作麦豉法”是用小麦作原料的麦豉,是另一项目,仍是贾氏文,从“一如麦●、黄蒸法”等可证。
(二九)院刻、金抄作“浸”,明抄、湖湘本误作“湿”。
(三十)“抟”,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误作“投”,《津逮》本及清刻本作“抟”。按上条亦作“抟”,兹从《津逮》本。
(三一)院刻、明抄作“岐”,金抄也像,湖湘本作“歧”。二字古通用。自六朝以后,歧路字多从止,《唐韵》明白分为二字:“岐,山名”, “歧,歧路”。以后也就这样分用。《要术》他处多作 “歧”,本书统一作“歧”。
(三二)院刻、金抄作“陷”,同“ 坎”,明抄、湖湘本讹作“□”(下二处同。金抄下二处及院刻的“烧陷”亦讹作“□”)。这也是《食经》用词,《要术》本文没有。
(三三)院刻、金抄作“十”,明抄误作“卜”。湖湘本脱自“瓮头”至“又曝”二十二字。
(三四)“三遍成矣”,院刻如文,明抄、湖湘本脱“矣”字,金抄误作“三宿成矣”。
(三五)“●”,院刻误作“●”,金抄误作“●”,明抄误作“●”,湖湘本误作“味” 。
(三六)此处及下文“掸去热气”的 “掸”,明抄亦均作“掸”(同院刻、金抄、湖湘本),不作“挥”。
(三七)“蘘”,院刻、金抄、明抄同,湖湘本误作“蓑”。
(三八)院刻、金抄有“美”字,明抄、湖湘本脱。
(三九)“饼”,明抄误作“并”,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四十)“豉”,明抄讹作“●”,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坎地深三二尺”,掘地离地面深二三尺,作成半地下室形的密闭暖屋。
【二】“瓦则不佳”,瓦屋不如草屋温暖。
【三】“□篱”,□秆编成的门苫。
【四】“四孟月”,四季的头一个月,即正、四、七和十月。
【五】“温如人腋下”,指罨制豆豉的品温。“若”有“此”义,“若等”,犹言“这等 ”,“这样”;“若等不调”就是说不能掌握到“如人腋下”这样的温度时。
【六】“番次”,前番和下次,就是更番相接的意思。
【七】“申舒”,指豆涨开。
【八】“□”,这里借作“翻”字。下同,他处(如本卷《蒸缹法》篇“净洗羊肚□之” )亦同。
【九】“杷杴略取”,用杷和杴同时操作,即先用杷扒开豆堆外层的一些冷豆,再用杴铲聚成一堆,使外层冷豆在新堆的中心,内层热豆在新堆的外面。“略”,这里意思同“掠”,即从外层掠取。
【一0】“婆陀”即“陂陀”,指斜面平缓而不陡。《广雅.释诂二》:“陂、陀……□也。”“□”同“邪”,今写作“斜”。
【一一】“汤”,现在写作“烫”。
【一二】“掸”,此处作“摊”字用。下文引《食经》“又薄掸之”,义同。
【一三】“水多则难净”,照理水多容易净,但此处不同,因水少容易在抨击时摩擦去外层污物,水多则浮荡不相冲击,污物不易冲去,反使豆豉冲淡冲烂。
【一四】“●”,据字书同“蘵”(《玉篇》、《广韵》、《集韵》),是一种植物名,仅此一义,这里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卷前《杂说》有字书不载的“●”字,“●”可能与“●”同字异写,指谷壳及断茎残叶之类。
【一五】“掊”,扒开铺平。
【一六】粗席古名“蘧蒢”,参看卷七《白醪曲》篇校记(二)。“
蔽窖”,蔽覆在作为窖底的谷●之上。
【一七】“埋”,用谷●将席埋覆在下面。这个窖罨豆豉的方法是豆豉的上下二面都用席衬隔着,席的上下二面都用二三尺厚的谷●垫着或覆蔽着。上文“掩席覆之”的席,就是原先垫在底下的“蘧蒢 ”把它卷覆过来盖在豆豉上面的。
【一八】“澡”,淘洗。《食经》用词,《要术》本文无此用例。
【一九】“通”,周遍,统统。
【二0】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有引《食次》作“秫稻米女曲”法,是一种糯米作的饼曲。这里“秫米女曲”,即指此曲。《食经》、《食次》内容极相似,所 称“秫米”,是指糯米,和《要术》本文的“秫米”不同。
【二一】“矫桑”,未详。《艺文类聚》卷八八“桑”引陆机《桑赋》有“矫千条而上征, ……崇条蔓而增寻(“增”原误作“曾”,据《太平御览》卷九五五引陆《赋》改正)”,只是形容桑条长而茂盛,恐未必“矫桑”即指长条茂盛的高桑,存疑。
【二二】“乃密泥之中庭”,就在院子中泥封。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作豆豉”: “密泥于日中。”其操作相同。
【二三】“排曝”,摊开来晒。
【二四】“取生茅卧之,如作女曲形 ”,“女曲”的卧法,据卷九《
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次》是: “以青蒿上下奄之,置床上,如作麦曲法。”“奄”即 “罨”字,《食次》的“罨”,就是《食经》的“卧” 。
【二五】“蘘粪”,指稿秆秕壳等作的堆肥。“粪”是扫除起来的废物,不是真正的粪屎。
【二六】“为贯”,穿连成一串一串地,作钱贯字解释。
【二七】“还举”,依旧挂起来(原系“屋里悬之”)。卷七《造神曲并酒》篇“又造神曲法”的“任意举、阁”,卷九《饼法》篇“切曲粥”的 “袋盛举置”,“举”,都是指悬空挂着。
八和兖【一】初稽反第七十三
蒜(一)一,姜二,橘三,白梅四,熟栗黄五,粳米饭六,盐七,酢八。
兖臼欲重,不则倾动起尘,蒜复跳出也。底欲平宽而圆。底尖捣不着,则蒜有粗成。以檀木为兖杵臼,檀木(二)硬而不染汗(三)。杵头大小,令(四)与臼底相安可,杵头着处广者,省手力,而兖易熟,蒜复不跳也。杵长四尺。入臼七八寸圆之;以上,八棱作。平立,急舂之。舂缓则荤臭。久则易人。舂兖宜久熟,不可仓卒。久坐疲倦,动则尘起;又辛气荤灼,挥汗或能洒污(五),是以须立舂之。
蒜(六):净剥,掐(七)去强根【二】,不去则苦。尝经渡水【三】者,蒜味甜美,剥即用;未尝渡水者,宜以鱼眼汤●银洽反(
八)半许半生【四】用。朝歌大蒜【五】,辛辣(九)异常,宜分破去心--全心(十)--用之,不然辣(九)则失其食味也。
生姜:削去皮,细切,以冷水和之,生布绞去苦汁。苦汁(十一)可以香鱼羹。无生姜,用干姜。五升兖,用生姜一两,干姜则减半两耳。
橘皮:新者直用,陈者以汤洗去陈垢。无橘皮,可用草橘子;马芹子【六】亦得用。五升兖,用一两【七】。草橘、马芹,准此为度。姜、橘取其香气,不须多,多则味苦。
白梅:作白梅法,在《梅杏篇》【八】。用时合核用。五升兖,用八枚足矣(十二)。
熟栗黄:谚曰:“金兖玉脍【九】”,橘皮多则不美,故加栗黄,取其金色,又(十三)益味甜。五升兖,用十枚栗。用黄软者;硬黑者,即不中使用也。
□米饭:脍兖【一0】必须浓,故谚曰:“倍着兖”。蒜多则辣,故加饭,取其甜美耳。五升兖,用饭如鸡子许大。
先捣白梅、姜、橘皮(十四)为末,贮出之。次捣栗、饭使熟;以渐下生蒜,蒜顿难熟,故宜以渐。生蒜难捣,故须先下。舂令熟;次下 ●蒜。兖熟,下盐复舂,令沫(十五)起。然后下白梅、姜、橘末复舂,令相得。下醋解之。白梅、姜、橘,不先捣则不熟;不贮出,则为蒜所杀,无复香气,是以临熟乃下之。醋必须好,恶则兖苦。大醋经年酽者,先以水调和,令得所,然后下之。慎勿着生水于中,令兖辣而苦。纯着大醋,不与水调醋,复不得美也。
右件法,止为脍兖耳。余即薄作,不求浓。
脍鱼,肉里(十六)长一尺者第一好;大则皮厚肉(十七)硬,不任食,止可作鲝鱼耳。切脍人,虽讫亦不得洗手,洗手则脍湿;要待食罢,然后洗也。洗手则脍湿,物有自然相厌,盖亦“烧穣杀瓠”之流,其理难彰矣。
《食经》曰:“冬日橘蒜兖,夏日白梅蒜兖。肉脍不用梅【一一】。”
作芥子酱法(十八):先曝芥子令干;湿则用不密【一二】也。净淘沙【一三】,研令(十九)极熟。多作者,可碓捣,下绢簁,然后水(二十)和,更研之也。令悉着盆【一四】,合(二一)着扫帚(二二)上少时,杀其苦气--多停则令(二三)无复辛味矣,不停则太辛苦。抟作丸(二四),大如李,或饼子,任在人意也。复曝干。然后盛以绢囊,沈之于美酱中,须则取食。
其为兖者,初杀讫,即下美酢解之。
《食经》作芥酱法:“熟捣芥子,细筛取屑,着瓯(二五)里,蟹眼汤洗之。澄去上清,后(二六)洗之。如此三过,而去(二七)其苦。微火上搅之,少熇【一五】,覆瓯瓦(二八)上,以灰围瓯边。一宿即成。以薄酢解,厚薄任意。”
崔寔曰:“八月,收韭菁【一六】,作捣兖。”
(一)本篇内各“蒜”字,明抄、湖湘本如文;院刻、金抄多作“
●”,俗伪字。本书统一作“蒜” 。
(二)“檀木”,院刻、金抄、明抄作“粳米”,湖湘本作“□米”,均误;仅渐西本作 “檀木”,是。渐西本是根据湖湘本的眉上原刻校语“ □米作檀木”改正的。丁国钧校本即据渐西本的原始校本(
即吾点系统校勘本,详见附录《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转录,其校语是湖湘本刻错自校的校改,并非另有一个明本作“檀木”。
(三)院刻、明抄作“汗”,金抄、湖湘本等作“污”,恐均非,疑应作“汁”,指 兖汁。
(四)“令”,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五)“挥汗或能洒污”,“汗” ,金抄误作“污”,明抄误作“
汁”,院刻、湖湘本不误。“洒污 ”,院刻误作“洒汗”,金抄误作“丽污”,明抄不误(“污”,明抄原作“污”,本书统一作“污”)。
(六)本段以下六段,原只“蒜” 、“生姜”、“橘皮”、“白梅”、“熟栗黄”、“□米饭”六种兖料的名称是大字,内容均作双行小字。但实际这些都是对各种兖料的处理和用量,应作正文大字,兹均改为大字。原不分段,亦分段以醒眉目。
(七)“掐”,明抄误作“稻”。
(八)“银洽反”,院刻、金抄同,但金抄“洽”字窜作正文;明抄作“录洽反”;湖湘本误合成“●合”二字(“●”字是“反录”二字误“ 反”为“石”又误合成一字),作正文。按“●”,同 “炸”,《广雅.释诂二》“炸”字的曹宪音注有“弋涉”、“士合”等切,《集韵》作“侧洽切”,兹姑从院刻。
(九)院刻、金抄作“●”,但“ 蒜多则辣”,仍作“辣”;明抄、湖湘本全作“辣”。二字同。本书一律作“辣”。
(十)“全心”,各本同,当有脱误。黄麓森校记:“乃‘全’上脱‘勿’耳”,有可能。
(十一)“苦汁”,院刻、金抄重文,明抄、湖湘本不重,兹据补。
(十二)“矣”上院刻、金抄、明抄有“之”字,明清刻本没有,兹删去。
(十三)“又”,院刻、金抄误作“ 人”,明抄、湖湘本不误。
(十四)院刻、金抄作“橘”,明抄、湖湘本作“橘皮”,兹从明抄。
(十五)“沫”下明抄、湖湘本有“ 之”字,衍,据院刻、金抄删去。
(十六)“肉里”,据下篇作鱼鲝法 “肉长尺半以上,皮骨坚硬,不任为脍者”,是指去掉头尾后的鱼身。“里”,明抄作“裹”,误,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脍鱼”即指作脍的鱼。《要术》无作脍专篇,八和浓兖是用于食脍的兖,所以连带述及脍鱼法。另外的脍,见于下面《羹臛法》篇。
(十七)明抄、湖湘本作“肉”,院刻、金抄作“骨”。
(十八)“芥子酱法”是另一项目,虽在《食经》文后,仍是《要术》本文。下条芥子酱出自《食经》,故再予标明《食经》。
“作芥子酱法”和“《食经》作芥酱法”,原均仅标目作大字,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并改为大字。
(十九)院刻、金抄、湖湘本作“令 ”,明抄误作“今”。
(二十)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水 ”,明抄误作“犁”。
(二一)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合 ”,明抄误作“令”。
(二二)院刻作“□”,湖湘本作“ ●”,明抄作“帚”,字同;金抄脱。本书统一作“帚 ”。又“扫帚”,指炊事上用的刷洗用具,或者竟是“ 炊帚”之误。
(二三)院刻、金抄作“令”,明抄、湖湘本误作“冷”。
(二四)院刻、金抄作“丸”;明抄、湖湘本作“圆”,是宋理宗以后避赵桓(宋钦宗)的同音字改的。又“丸”下明抄、湖湘本有“子”字,院刻、金抄无。
(二五)“瓯”是小盂,明抄作“瓮 ”,湖湘本作“瓮”,均误,据院刻、金抄改正。
(二六)“后”,各本同,黄麓森校记:“乃‘复’之讹”,应是“
复”字。
(二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去 ”,明抄误作“失”。
(二八)院刻、金抄作“瓦”,指将瓯倒覆在瓦器上,就放着不移开,外周用灰围着,使吸去水份;明抄误作“瓮”,湖湘本误作“房”。
【一】“兖”,字亦作“齑”、“ 齑”,本字作“●”。郑玄注《
周礼.天官》“醢人”,酸菜细切的叫做“兖”,全物的叫做“菹”;字从韭,《通俗文》:“淹韭曰兖”(《太平御览》卷八五五引),说明和辛、酸等味分不开。本篇有芥子兖,卷三《荏蓼》篇有“蓼可为兖”,卷九《飧饭》篇“胡饭法”有胡芹、蓼加醋作成的“飘兖”,卷三《种蘘荷芹●》篇有“马芹子,可以调蒜兖”,配料都比较简单。这里“八和兖 ”用八种物料捣烂调制而成,是一种比较复杂混合的调味品。
【二】“强根”,蒜瓣底部硬结的瘢。
【三】“渡水”,察其用意,似在解去大蒜的辛辣味,所指似是泡腌过的蒜。
【四】“许”是约计数量或混统地指说质量的词,如少许,多许,几许,如许等。所谓“ 半许半生”,意即一半的程度是生的,亦即“
半生半熟”之意。从“●”的含义,也可说明。“●”,《集韵》:“侧洽切”,是在汤中暂沸即捞出,目的在解去某种蔬菜和肉类的苦涩或腥膻的气味,正系半生半熟。当然生熟的程度,决定于沸的时间的长短,过嫩的只能用滚汤泡。这样的处理法,现在群众还叫“●”,方言地区相当广(当然也有相近的转音)。再沸到熟,就是“煮”了。此字有多种写法和借用字,《要术》中有“渫”、“炸”、“●”等。例如卷三《种胡荽》篇作胡荽菹:“汤中渫出之”,卷九《素食》篇“缹茄子法”:“汤炸去腥气”,特别是本卷《羹臛法》篇对莼的处理:“热汤暂●之,然后用,不●则苦涩”,说得更明白,正是这种 半生半熟地去苦涩或辣味的●法。
【五】“《朝歌》大蒜”,见卷三《种蒜》篇。《要术》中的菜肴,几乎和酸分不开。关于辛辣,以大蒜论,在本篇和《种蒜》篇一再提到嫌辣,但没有提到嫌荤气。这和陶弘景相反,陶是南方人。他注《名医别录》的“葫”(大蒜)认为:“性最熏臭,不可食。”
【六】“草橘子”,未详,参看本卷《作酱等法》篇注释【六】。“马芹子”,见卷三《种蘘荷斤●》篇注释【七】。
【七】“用一两”,承上文橘皮而言,指橘皮的用量。
【八】“《梅杏篇》”,即卷四《种梅杏》篇,有“作白梅法”,说到“调鼎和兖,所在多入。”
【九】《论语.乡党》:“脍不厌细。”《说文》:“脍,细切肉也。”它的切法,《礼记.少仪》说:“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郑玄注:“聂之言●也。先藿叶切之,复报切之则成脍。 ”是说先批成大片(“●”,也就是“藿叶切”),再回头细切成脍。本卷《作酱等法》篇“作鱼酱法”的“ 如脍法,披破,缕切之”,正是这样的切法。脍常和鱼腥分不开,故字也写作“鲙”。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一“乳穴鱼”下记载说:“吴王江行食鲙,有余,弃江中为鱼,今江中有鱼名‘吴王余鲙’者,长数寸,大如簪,是也。”南宋范成大《吴郡志》卷二九“鲙残鱼” 引《博物志》“吴王”指孙权,并说:“今有鱼,犹名 ‘吴王余鲙’者,长数寸,大如筋,尚类鲙形。”按所指为银鱼,所以银鱼又名“鲙残鱼。”脍法是细切的肉,这是很好的说明。
【一0】“脍兖”,指脍中用的兖。下文“止为脍兖耳”,义同。
【一一】“肉脍不用梅”,指肉脍所用的兖,不加白梅。则上文“白梅蒜兖”,显然用于鱼脍。
【一二】“用不密”,未详。或有脱讹,待进一步查证。
【一三】“淘沙”,淘洗沙汰。
【一四】“令悉着盆”,使调水研熟的芥子末全贴在盆底,以便于倒覆在炊帚上,使其散失和挥发一部分辛辣的芥子油,所谓“杀其苦气”。
【一五】“熇”,音臛,又音考,指火干;“少熇”,待稍稍干燥。此亦《食经》用语。
【一六】卷三《种韭》篇引《四民月令》“藏韭菁”注:“菁,韭花也。”即韭菜薹。
作鱼鲝第七十四
凡作鲝【一】,春秋为时,冬夏不佳。寒时难熟。热则非咸不成,咸复无味,兼生蛆;宜作裛(一)鲝也。
取新鲤鱼,鱼唯大为佳。瘦鱼弥胜,肥者虽美而不耐久。肉长尺半以上,皮骨坚硬,不任为脍者,皆堪为鲝也。去鳞讫,则脔【二】。脔形长二寸,广一寸,厚五分,皆使脔别有皮。脔大者(二),外以过熟伤醋,不成任食(三);中始可啖;近骨上,生腥不堪食:常三分收一耳。脔小则均熟。寸数者,大率言耳,亦不可要【三】。然脊骨宜方斩,其肉厚处薄收皮【四】,肉薄处,小【五】复厚取皮。脔别斩过,皆使有皮,不宜令有无皮脔也。手掷着盆水中,浸洗(四)去血。脔讫,漉出,更于清水中净洗。漉着盘中,以白盐散之。盛着笼中,平板石上迮【六】去水。世名“逐水”。盐水不尽,令鲝脔烂。经宿迮之(五),亦无嫌也。水尽,炙一片(六),尝咸淡。淡则更以盐和糁【七】;咸则空下糁,不复(七)以盐按之。
炊□米饭为糁,饭欲刚,不宜弱;弱则烂鲝。并茱萸、橘皮、好酒,于盆中合和之。搅令糁着鱼乃佳。茱萸全用,橘皮细切:并取香气,不求多也。无橘皮,草橘子亦得用。酒,辟诸邪恶,令鲝美而速熟。率一斗鲝,用酒半升(八),恶酒不用。
布鱼于瓮子中,一行鱼,一行糁,以满为限。腹腴【八】居上。肥则不能久,熟须先食故也。鱼上多与糁。以竹箬(九)交横帖【九】上,八重乃止。无箬,菰【一0】、芦叶并可用。春冬无叶时,可破苇【一一】代之。削竹插瓮子口内,交横络之。无竹者,用荆也。着屋中。着日中、火边者,患臭而不美。寒月(十)穣厚茹,勿令冻也。赤浆出,倾却。白浆出,味酸,便熟。食时手擘,刀切则腥。
作裹鲝法(十一):脔鱼,洗讫,则盐和糁。十脔为裹(十二),以荷叶裹之,唯厚为佳,穿破则虫入。不复须水浸、镇迮之事(十三)。只三二日(十四)便熟,名曰“暴【一二】鲝”。荷叶别有一种(十五)香,奇相发起香气,又胜凡鲝。有茱萸、橘皮则用,无亦无嫌也。
《食经》作蒲鲝【一三】法:“取鲤鱼二尺以上,削,净治之。用米三合,盐二合,腌(十六)一宿。厚与糁。”
作鱼鲝法(十七):锉鱼毕,便盐腌。一食顷,漉汁【一四】令尽,更净洗鱼,与饭裹,不用盐也。
作长沙蒲鲝法:治大鱼,洗令净,厚盐,令鱼不见。四五宿,洗去盐,炊白饭【一五】,渍清水中(十八)。盐饭酿。多饭无苦(十九)。
作夏月鱼鲝法:脔一斗,盐一升八合,精米三升,炊作饭,酒二合,橘皮、姜半合,茱萸二十颗,抑(二十)着器中。多少以此为率。
作干鱼鲝法:尤宜春夏。取好干鱼--若(二一)烂者不中,截却头尾,暖汤净疏洗,去鳞,讫,复以冷水浸。一宿一易水。数日肉起【一六】,漉出,方四寸斩。炊粳米饭为糁,尝咸淡【一七】得所;取生茱萸叶布瓮子底;少取生茱萸子和饭--取香而已,不必多,多则苦。一重鱼,一重饭,饭倍多早熟。手按令坚实。荷叶闭口,无荷叶,取芦叶;无芦叶,干苇叶亦得。泥封,勿令漏气,置日中。春秋一月,夏二十日便熟,久而弥好。酒、食俱入。酥涂火炙特精,●【一八】之尤美也。
作猪肉鲝法:用猪肥豵【一九】肉。净爓(二二)治讫,剔去骨,作条,广五寸。三(二三)易水煮之,令熟为佳,勿令太烂。熟,出,待干,切如鲝脔:片之皆令带皮。炊粳米饭为糁,以茱萸子、白盐调和。布置一如鱼鲝法。糁欲倍多,令早熟。泥封,置日中,一月熟。蒜、兖、姜、鲝,任意所便。● 之尤美,炙之珍好。
(一)“裛”,院刻、明抄、湖湘本同;金抄不清楚,像“裹”。黄麓森校记:“乃裹之讹”。日译本改为“裹”字。按《要术》中并无“裛鲝 ”法,下条就是“作裹鲝法”,此字可能是“裹”字之误。不过考虑到下篇有“作浥鱼法”,注明可以“作鲝 ”,“浥”同“裛”,兹仍从院刻作“裛鲝”存疑。
(二)院刻、金抄作“者”,明抄、湖湘本误作“长”。
(三)“不成任食”,院刻、金抄、明抄同,“成”,疑衍;湖湘本“任”作“佳”,亦欠妥。
(四)“洗”,明抄、湖湘本同;院刻、金抄作“法”,误。但从“法”推测,疑“洗” 亦误。按“去”本作“●”(见《说文》),因亦写“ 法”为“●”。“●”和“汰”字极像,极易致误,疑原系“汰”字,院刻承底本误作“●”而作“法”,明抄又误作“洗”。因为此时并没有“洗”,只是浸着自然汰去腥血,等切完脔块,然后才是“净洗”,故字应作“汰”。
(五)院刻、金抄作“之”,明抄、湖湘本作“者”。
(六)院刻、金抄作“片”,明抄、湖湘本误作“半”。
(七)湖湘本作“不复”,院刻、金抄、明抄作“下复”。按“不复”是说用淡糁不再加盐,“下复”则指淡糁下去后仍下盐,与鱼块淡时没有分别了,而且“下复”在行文上也很别扭,应以“不复 ”为合理,故从湖湘本。
(八)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升 ”,明抄误作“斤”。
(九)“箬”即“箬”字(《食经》、《食次》作“箬”),各本均从艸作“蒻”(注同),讹,兹改正。
(十)院刻、金抄作“寒月”;明抄误作“寒者”,湖湘本脱“寒”字,只一“者”字。
(十一)自“作裹鲝法”至“作夏月鱼鲝法”五条,原均仅标目作大字,内容均系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二)“十脔为裹”,仅院刻如文;“十”,明抄误作“一”;“
裹”,金抄误作“浆”,明抄误作 “里”,湖湘本误作“穣”,均据院刻改正。
(十三)“之事”,院刻、金抄无,明抄有(湖湘本亦有,但误作“
之毕”),以有较完 整,卷七《造神曲并酒》篇“又造神曲法”有“
无复……之事”句例,兹据明抄加。
(十四)“只三二日”,明抄、湖湘本作“三日”,兹据院刻、金抄补正。
(十五)明抄、湖湘本作“一种”,院刻、金抄作“十种”,误。
(十六)“腌”,明抄误作“酸”,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七)这条以下的三条,都是《食经》文。“作干鱼鲝法”以下二条,换了项目,是贾氏本文。
(十八)“渍清水中”,应在“洗去盐”的下面,指将鱼块渍在清水中。全文应作“……洗去盐,渍清水中。炊白饭,盐饭酿”。
(十九)明抄作“苦”,院刻、金抄、湖湘本作“若”。“无苦”,犹言“无患”、“无妨 ”,兹从明抄。
(二十)“抑”,金抄误作“择”,湖湘本误作“仰”,明抄讹作“
●”,据院刻改正。
(二一)明抄、湖湘本作“若”,院刻、金抄误作“苦”。
(二二)院刻、金抄作“爓”(参看卷六《养猪》篇校记);明抄、湖湘本作“烂”,误。
(二三)“三”下明抄、湖湘本衍“ 分”字,据院刻、金抄删去。
【一】“鲝”,音炸,《释名.释饮食》:“鲝,滓也,以盐米酿之如菹,熟而食之也。 ”则所指不仅是酿鱼,凡用盐米酿鱼、肉类,都是“鲝 ”。《玉篇》:“藏鱼也”,则专指藏鱼,但可以有各种藏法,如腌藏、酱藏、糟藏等。《要术》所称的“鲝 ”,完全和《释名》相同,类似糟鱼、糟肉。
【二】“脔”,块切肉。这里作动词用,即切成稍厚成片的块肉。更大的脔块,古称“胾 ”,音置。
【三】“要”,必,呆定,拘泥。
【四】“薄”,指狭,即横面的宽度,不是纵面的厚度;斩得狭一点,横面带皮的宽度就相应的狭了,所以说,“薄收皮”。下文“厚取皮”,同例。据此,“方斩”是指竖斩,不是斩成方块。《要术》烹饪、腌藏各篇所称的“方”,有时即指正割的宽度,不是正方的块。
【五】“小”,古与“少”通用,意即稍微,略微。
【六】“迮”,音责,又音作,也写作“笮”,《玉篇》“迫迮也”。卷十“甘蔗【二一】”引《异物志》:“迮取汁”,实际即今“
榨”字。本卷《羹臛法》篇“椠淡 ”,卷九《炙法》篇“●炙●法”,《作●奥糟苞》篇 “作犬●法”、“苞●法”均有此字(均《食经》、《食次》文),本篇下条还有“镇迮”,都是压 榨的意思。
【七】“糁”,读如散音,同“● ”,《说文》:“以米和羹也。”由此义引申,凡搀和在鱼肉、菜肴中的米饭都叫“糁”。在《要术》中,本篇是用以腌酿鱼、肉,下文羹臛、蒸缹、煎消、菹绿等篇,则用以烹调各种羹肴,都叫做“糁”。
【八】“腴”,音俞,《说文》: “腹下肥也。”
【九】“帖”通“贴”,意即铺贴上去。《多能鄙事》卷一“鱼鲝方”:“入磁罐捺实,箬盖,竹签插定。”就是这里的“以竹箬交横帖上,削竹插瓮子口内,交横络之”。
【一0】“菰”(音姑),禾本科,亦名“蒋”(见卷四)《种枣》篇及卷十“蒋【七一】 ”),俗名茭笋、茭白。这里是用它的叶。
【一一】“苇”就是芦,但分开来,古时称秀前为“芦”,秀成后为“苇”,好像荻的称秀前为“薍”,秀成后为“萑”。下文称新鲜的为“芦叶 ”,老的为“干苇叶”,卷六《养羊》篇称“初草实成时”的为“芦、薍”,本卷《黄衣黄蒸及糱》篇称六月的荻为“薍”,《
要术》中对于芦、荻二种的名称,还保留着这样的界限。
【一二】“暴”,速成,快熟。
【一三】本篇二条“蒲鲝法”,都没有提到怎样用蒲。按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蒲菹” 条引《诗义疏》吴人以“蒲蒻”为菹,“又以为鲝”,《图经本草》也说香蒲“可以为鲝”。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中的卷二三“菹鲝”:“藏鱼笋为鲝”。《食经》是南方人作品,这里所称“蒲鲝”,应是指在鱼中杂以蒲笋为鲝,未知《食经》是否有脱漏或略去不提?
【一四】在水中隔出固体物叫做“漉 ”(参看本卷《黄衣黄蒸及糱》篇注释【二】),不但《要术》本文没有含混,古人着述,也多如此。但这里 “漉汁”,指漉去水液,不指固体物。这是《食经》文,贾氏本文,无此用例。
【一五】“白饭”,意即《羹臛法》篇“鳢鱼汤”的“白米糁”。
【一六】“起”,发涨。
【一七】“尝咸淡”,当是指糁,省去以盐和糁一类字。
【一八】“炙”,卷九有《炙法》篇。“●”,本卷有《●腤煎消》篇,其篇首各条就是● 鱼鲝法,见各该条注释。“火炙特精,●之尤美”,与下文“●之尤美,炙之珍好”相同。
【一九】“豵”,《说文》:“生六月豚。……一曰,一岁曰豵。”“猪肥豵肉”,意即肥 豵的猪肉。
脯腊第七十五
作五味脯【一】法:正月、二月、九月、十月为佳。用牛、羊、□(一)、鹿、野猪、家猪肉。或作条,或作片,罢【二】,凡破肉,皆须顺理,不用斜断。各自别捶(二)牛羊骨令碎,熟煮取汁,掠去浮沫,停之使清。取香美豉,别以冷水淘去尘秽。用骨汁煮豉,色足味调,漉去滓。待冷,下【三】:盐;适口而已,勿使过咸。细切葱白,捣令熟;椒、姜、橘皮,皆末之,量多少。以浸脯,手揉令彻。片脯三宿则出,条脯须尝看味彻乃出。皆细绳穿,于屋北檐下阴干。条脯浥浥时,数以手搦令坚实。脯成,置虚静库【四】中,着烟气则味苦。纸袋笼【五】而悬之。置于瓮则郁浥;若不笼,则青蝇(三)、尘污。腊月中作条者,名曰 “瘃脯【六】”,堪度夏。每取时,先取其肥者。肥者腻,不耐久。
作度夏白脯【七】法:腊月作最佳。正月、二月、三月,亦得作之。用牛、羊、□ 、鹿肉之精者。杂腻则不耐久。破作片,罢,冷水浸,搦去血,水清乃止。以冷水淘白盐,停取清,下椒末,浸。再宿出,阴干。浥浥时,以木棒轻打【八】,令坚实。仅使坚实而已,慎勿令碎肉出。瘦死牛羊及羔犊弥精。小羔子,全浸之。先用暖汤净洗,无复腥气,乃浸之。
作甜【九】脆脯法(四):腊月取獐、鹿肉,片,厚薄如手掌。直阴干,不着盐。脆如凌雪也。
作鳢鱼脯法:一名鲖鱼也。十一月初,至十二月末作之。不鳞不破,直以杖刺口中(五),令到尾。杖尖头作樗蒱(六)之 形【一0】。作咸汤,令极咸,多下姜、椒末,灌鱼口,以满为度。竹杖穿眼,十个一贯,口向上,于屋北檐下悬之,经冬令瘃。至二月三月,鱼成。生刳取五脏,酸醋浸食之,俊美乃胜“逐夷【一一】”。其鱼,草裹泥封,煻灰中爊(七)【一二】 乌刀切之。去泥草,以皮、布裹而捶之。白如珂雪,味又绝伦,过饭下酒,极是珍美也。
五味腊(八)法:腊月初作。用鹅、雁、鸡、鸭、鸧、鳵、凫、【一三】雉、兔、□(九)鹑、生鱼,皆得作。乃净治,去腥窍及翠上“脂瓶 ”【一四】。留“脂瓶”则臊也。全浸,勿四破。别煮牛羊骨肉取汁,牛羊则(十)得一种,不须并用。浸豉,调和,一同五味脯法。浸四五日,尝味彻,便出,置箔上阴干。火炙,熟捶。亦名“
瘃腊”,亦名“瘃鱼”,亦名“鱼腊”。鸡、雉、鹑三物,直去腥藏,勿开臆。
作脆腊(十一)法:腊月初作。任为五味腊(十二)者,皆中作,唯鱼不中耳。白汤熟煮,接(十三)去浮沫;欲出釜时,尤须急火,急火(十四)则易燥。置箔上阴干之。甜脆殊常。
作浥鱼法:四时皆得作之。凡生鱼悉中用,唯除□、□【一五】上,奴嫌反;下,胡化反。耳。去直(十五)鳃,破腹作□【一六】,净疏洗,不须鳞。夏月特须多着盐;春秋及冬,调适(十六)而已,亦须倚咸【一七】;两两相合。冬直积置,以席覆之;夏须瓮盛泥封,勿令蝇蛆。瓮须钻底数孔,拔引去腥汁,汁尽还塞。肉红赤色便熟。食时洗却盐,煮、蒸、炮【一八】任意,美于常鱼。作鲝、酱、爊(十七)、煎【一九】悉得。
(一)“□”,院刻、金抄作“獐 ”,字同,但他处仍作“□”,兹从明抄、湖湘本一律作“□”。
(二)本篇各“捶”字,明抄从手从木不一致,湖湘本全从木,院刻、金抄全从手字通用。本书一律从手。
(三)“青蝇”,明抄、湖湘本同;院刻、金抄倒作“蝇青”。
(四)本条原仅“作甜脆脯法”的标目作大字,余为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五)明抄脱“中”字,据院刻、金抄补。湖湘本脱“之不鳞不破……作樗蒱之形作”二十三字。
(六)“樗蒱”,从院刻;明抄作 “樗蒲”,字通;金抄作“樗●”,误。
(七)院刻、金抄作“爊”;明抄、湖湘本作“熝”,误。
(八)“腊”及下条“脆腊”的“ 腊”,各本均作“脯”,误。黄麓森校记举出四点理由:(一)下条注文“任为五味腊者”,即指此“五味腊 ”,字应作“腊”;(二)篇首已有“五味脯”,又名 “瘃脯”,而此条则云又名“瘃腊”,又名“鱼腊”,明是“腊”字;(
三)本条说“一同五味脯法”,正说明本条不叫“五味脯”;(四)《周礼.天官》“腊人”郑玄注,大物薄析叫做“脯”,小物全干叫做“腊 ”,篇首“五味脯”是用牛羊等大物作成条片,这里是用鹅鸭等小物全作,明是腊法。所言极有理,而且本篇以脯腊为题,不能没有腊法,前文是脯法,以下二条正接写腊法,无疑是“腊”字之误,故为改正(日译本本条也改了,但下条仍旧)。
(九)院刻作“□”,是“●”的简写字,今通作“鹌”,即鹌鹑;金抄、明抄作“鸽” ,则指“鸽”和“鹑”,亦未始不可,但院刻自作“□ ”,兹从院刻。
(十)“则”,院刻、金抄、明抄原作“科”,湖湘本作“料”(
脱“一种”二字),均误。按《说文系传》:“则,节也,取用有节,刀所以裁制之也。 ”故“则”有“仅”、“只”义,词曲中多用之。这里是说或牛或羊,“只得一种,不须并用,”显系“则” 字之误,故改正。
(十一)“脆腊”,原作“脆脯”,据注文“五味腊”改,参看校记(八)。“脆”,院刻、金抄作“□”,字同(明抄误作“□”,湖湘本误作 “●”),本书统一作“脆”。
(十二)“五味腊”,院刻、金抄同;明抄作“三味哺”,湖湘本作“五味哺”,均误。
(十三)院刻、金抄作“接”,明抄、湖湘本作“掠”。
(十四)明抄、湖湘本脱“火”字,据院刻、金抄补。
(十五)“去直”,疑“直去”倒错,是说只去鳃,和下文“不须鳞”(不去鳞)相应。
(十六)明抄、湖湘本作“调适”,院刻、金抄作“调释”。
(十七)“爊”,明抄、湖湘本仍误作“熝”,院刻墨糊不清,金抄脱,据《学津》本、渐西本改正。
【一】“五味脯”,即五香腊肉。五味即下文的葱白、花椒、生姜、橘皮和豉汁。下文“ 五味腊法”,也是用这五味来调和。关于脯和腊,混称时都是干肉,分指则有别。《周礼.天官》“腊人”郑玄注“干肉”说:“薄析曰脯。棰之而施姜桂曰锻脩。腊,小物全干。”同是干肉,大动物析成条片的叫做“ 脯”,小动物全作的叫做“腊”,加姜桂等辛香作料并轻捶使干实的叫做“锻脩”(“脩”也是干肉)。脯、腊的名称和“锻脩”的作法,均见本篇。
【二】“罢”,应作“讫”讲,即完了。又读若迫音,《集韵》同“副”:“判也”。《礼记.曲礼》郑玄注:“副,析也。”则“罢”可作剖析讲,即切成片。不过“罢”字“同副”的解释,不见于唐以前字书,而且已经说“作片”,何必重言“罢” 这个僻典?本卷末《菹绿》篇“白瀹豚法”有“豚令净,罢”的句例,“罢”即作“讫”讲,很通俗。这里也应以通俗讲法为宜,即切肉“完了”之后接着就各别捶破各种的骨,用以煮汁浸渍各该同种的肉。
【三】“下”的对象,迳贯下文葱白、椒、姜、橘皮。将单一的名词和复杂的子句并列着,一起作为动词“下”的宾词,这样的句法,在《要术》中虽有,但不多。
【四】“虚静库”,闲静洁净的储藏间。《释名.释宫室》:“库,舍也,物所在之舍也。故齐鲁谓库曰舍也。”
【五】“笼”,套起来。
【六】肉受冻叫“瘃”。所谓“瘃脯”,实际就是经腊月风冻而成的“腊肉”。
【七】单纯一色不杂他物叫做“白 ”,如下文“作脆腊法”的“白汤熟煮”,就是用白开水淡煮。这里“白脯”,对“五味脯”说,就是只用盐、椒,不加五味的。
【八】“以木棒轻打”,这就是郑玄所说的“锻脩”,见注释【一】。下文“鳢鱼脯”、 “五味腊”,也采用此法。
【九】“甜”,对不加盐说。不加盐的原来味道,在南方叫做“淡”,在北方多叫“甜” 。
【一0】“樗蒱之形”,指杖的上端削成尖锐形。“樗蒱”,亦名“
五木”。宋程大昌《演繁露》:“ 五木之形,两头尖锐。”
【一一】“逐夷”,即《作酱等法》篇的“鱁□”。这也是吃鱼肠五脏的。
【一二】“煻灰”,即热灰。“爊” ,音熬,就是在热灰中煨。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三“煻煨”注:“《通俗文》:‘热灰谓之煻煨。’煨,亦爊也。”朱骏声《说 文通训定声》:“谓埋物热灰中令熟也。”
【一三】“鸧”,亦名鸧鸹,鸧鸡。 “●”,音宝,《玉篇》:“与鸨同”。“凫”是野鸭。
【一四】“腥窍”,指生殖腔。“翠 ”,广韵:“鸟尾上肉。”“脂瓶”,指尾上的脂腺。
【一五】“□”即□鱼。“□”,音获,也叫●鱼、鮠鱼,也是一种无鳞而多黏液的鱼。又王念孙《广雅疏证》:“今扬州人谓大□为□子。”
【一六】“□”,音披,破鱼叫“□” ,据下文“两两相合”,是将一鱼破成两片,上盐后依旧两片合拢成一鱼。
【一七】“倚咸”,偏咸,稍稍多放些盐。
【一八】“炮”,肉外用物包裹,在火中烤炙。参看本卷《蒸缹》篇注释【十二】。
【一九】“作鲝”,将这个腌鱼再作成鲝,上篇有“裛鲝”,或即指此。“酱”,指作成酱鱼。“爊”是火煨。“煎”是油炸。
羹臛【一】法第七十六(一)
《食经》作芋子酸臛法(二):“猪羊肉各一斤,水一斗,煮令熟。成治芋子一升--别蒸之--葱白一升,着肉中合煮,使熟。粳米三合,盐一合,豉汁一升,苦酒五合,口调其味,生姜十两(三)。得臛一斗。 ”
作鸭臛法:用小鸭六头,羊肉二斤,大鸭五头。葱三升,芋二十株【二】,橘皮三叶,木兰【三】五寸,生姜十两,豉汁五合,米一升,口调其味。得臛一斗(四)。先以八升酒煮鸭也。
作鳖臛法:鳖且完全煮【四】,去甲藏。羊肉一斤,葱三升,豉五合,粳米半合(五),姜五两,木兰一寸,酒二升,煮鳖。盐、苦酒,口调其味也。
作猪蹄酸羹一斛(六)法:猪蹄三具【五】,煮令烂,擘去大骨。乃下葱、豉汁、苦酒、盐,口调其味。旧法用饧六斤,今除也。
作羊蹄臛法:羊蹄七具,羊肉十五斤。葱三升,豉汁五升,米一升,口调其味,生姜十两,橘皮三叶也。
作兔臛法:兔一头,断,大如枣。水三升,酒一升,木兰五分,葱三升,米一合,盐、豉、苦酒,口调其味也。
作酸(七)羹法:用羊肠二具,饧六斤,瓠叶六斤。葱头二升,小蒜三升,面三升,豉汁、生姜、橘皮,口调之。
作胡羹法:用羊□六斤,又肉四斤,水四升,煮;出□,切之。葱头一斤,胡荽一两【六】,安石榴汁数合,口调其味。
作胡麻羹法:用胡麻一斗,捣,煮令熟,研取汁三升。葱头二升,米二合,着(八)火上。葱头、米熟,得二升半在。
作瓠叶羹法:用瓠叶五斤,羊肉三斤。葱二升,盐蚁【七】五合,口调其味。
作鸡羹法:鸡一头,解骨肉相离,切肉,琢【八】骨,煮使熟。漉去骨,以葱头二升,枣三十枚合煮。羹一斗五升。
作笋●【九】鸭羹法:肥鸭一只,净治如糁羹法(九),脔亦如此。●四升,洗令极净;盐净,别水煮数沸,出之,更洗。小蒜白及葱白、豉汁等下之,令沸便熟(十)也。
肺(十一)□【一0】苏本切(十二)法:羊肺一具,煮令熟,细切【一一】。别作羊肉臛,以粳米二合,生姜煮之。
作羊盘肠雌解(十三)法:取羊血五升,去中脉麻迹【一二】,裂之。细切羊骼肪(十四)二升,切生姜一斤(十五),橘皮三叶,椒末一合,豆酱清一升,豉汁五合,面一升五合和米一升作糁,都合和,更以水三升浇之。解大肠,淘汰,复以白酒一过洗肠中,屈申以和灌肠。屈长五寸【一三】,煮之,视血不出,便熟。寸切,以苦酒、酱食之也。
羊节解法:羊●【一四】一枚,以水杂生米三升,葱一虎口【一五】,煮之,令半熟。取肥鸭肉一斤,羊肉一斤,猪肉半斤,合锉,作臛,下蜜令甜。以向熟【一六】羊●投臛里,更煮,得两沸便熟。
治羊,合皮如猪□(十六)法【一七】善矣。
羌煮法:好鹿头,纯【一八】煮令熟。着水中洗,治作脔,如两指大。猪肉,琢,作臛。下葱白,长二寸一虎口,细琢姜及橘皮各半合,椒少许;下苦酒、盐、豉适口。一鹿头,用二斤猪肉作臛。
食脍鱼莼羹(十七):芼【一九】羹之菜,莼为第一。四月莼生,茎而未叶,名作“雉尾莼”,第一肥美。叶舒长足,名曰“丝莼”。五月六月用丝莼【二0】。入七月,尽九月十月内,不中食,莼有蜗虫【二一】着故也。虫甚微细,与莼一体,不可识别,食之损人。十月,水冻虫死,莼还可食。从十月尽至三月,皆食 “瑰莼”。瑰莼者,根上头、丝莼下茇也(十八)。丝莼既死,上有根茇,形似珊瑚,一寸许肥滑处任用;深取即苦涩。
凡丝莼,陂池种【二二】者,色黄肥好,直净洗则用;野取,色青,须别铛中热汤暂●【二三】之,然后用,不●则苦涩。丝莼、瑰莼,悉长用不切。
鱼、莼等并冷水下。若无莼者,春中可用芜菁英【二四】,秋夏可畦种芮(十九)菘、芜菁叶,冬用荠叶(二十)以芼之。芜菁等宜待沸,接去上沫,然后下之【二五】。皆少着,不用多,多则失羹味。干芜菁无味,不中用。豉汁于别铛中汤煮一沸,漉出滓,澄而用之。勿以杓抳【二六】,抳则羹浊--过【二七】不清。煮豉但作新琥珀色而已,勿令过黑,黑则●【二八】苦。唯莼芼而不得着葱、□及米糁、菹、醋等。莼尤不宜咸。羹熟即下清冷水,大率羹一斗,用水一升,多则加之,益羹清俊甜美(二一)。下菜、豉、盐,悉不得搅,搅则鱼莼碎,令羹浊而不能好。
《食经》曰:“莼羹:鱼长二寸,唯莼不切。鳢鱼,冷水入莼;白鱼【二九】,冷水入莼,沸入鱼。与咸豉。”又云:“鱼长三寸,广二寸半。”又云:“莼细择,以汤沙【三0】之。中破(二二)鳢鱼,邪截令薄,准【三一】广二寸,横尽也,鱼半体(二三)。煮三沸,浑下【三二】莼。与豉汁、渍盐【三三】。”
醋菹鹅鸭羹(二四):方寸准,熬【三四】之。与豉汁、米汁。细切醋菹【三五】与之,下盐。半奠【三六】。不醋【三七】,与菹汁。
菰菌【三八】鱼羹:“鱼,方寸准。菌,汤沙中出,擘(二五)。先煮菌令沸,下鱼。”又云:“先下,与鱼、菌(二六)、□(二七)、糁、葱、豉。”又云:“洗,不沙。肥肉亦可用。半奠之。”
笋思尹反(二八)●【三九】古可反鱼羹:●,汤渍令释,细擘。先煮●,令煮沸。下鱼、盐、豉。半奠之。
鳢鱼臛:用极大者,一尺巳下不合用。汤鳞治,邪截,臛叶【四0】方寸半准。豉汁与鱼,俱下水中。与研米汁【四一】。煮熟,与盐、姜、橘皮、椒末、酒。鳢涩,故须米汁也。
鲤鱼臛:用大者。鳞治,方寸,厚五分。煮,和,如鳢(二九)臛。与全米糁。奠时,去米粒,半奠。若过米奠,不合法也。
脸●【四二】:上,力减切;下,初减切。用猪肠。经汤出,三寸断之,决破,细切,熬。与水,沸,下豉清、破(三十)米汁,葱、姜、椒、胡芹【四三】、小蒜、芥--并细切锻(三一)【四四】。下盐、醋。蒜子细切血,将奠与之(三二)--早与血则变。大可增米奠(三三)。
鳢鱼汤:●【四五】,用大鳢,一尺已下(三四)不合用。净(
三五)鳞治,及霍叶(三六)斜截为方寸半,厚三寸(三七)。豉汁与鱼,俱下水中(三八)。与白米糁。糁煮熟,与盐、姜、椒、橘皮屑末(三九)。半奠时,勿令有糁。
●【四六】臛:汤燖徐廉切,去腹中,净洗,中解,五寸断之,煮沸,令变色。出,方寸分(四十)准,熬之。与豉清、研汁(四一),煮令极熟。葱、姜、橘皮、胡芹、小蒜,并细切锻与之。下盐、醋。半奠。
椠七艳切淡【四七】:用肥鹅鸭肉,浑煮。研为候(四二),长二寸,广一寸,厚四分许。去大骨。白汤别煮椠,经半日(四三)久,漉出,淅箕中杓迮去令尽(四四)。羊肉,下汁中煮,与盐、豉。将熟,细切锻胡芹、小蒜与之。生熟如烂(四五),不与醋。若无椠,用菰菌--用地菌,黑里不中。椠,大者中破,小者浑用。椠者,树根下生木耳,要复接地生,不黑者乃中用。米奠(四六)也。
损(四七)肾:用牛羊百叶,净治令白,□叶切【四八】,长四寸,下盐、豉中(四八),不令大沸--大熟则肕,但令小卷止(四九)。与二寸苏,姜末,和肉。漉取汁【四九】,盘满奠。又用肾,切长二寸,广寸,厚五分,作如上。奠,亦用八【五0】。姜、□ ,别奠随之也。
烂熟:烂熟肉,谐【五一】令胜刀,切长三寸,广半寸,厚三寸半。将用,肉汁中葱、姜、椒、橘皮、胡芹、小蒜并细切锻,并盐、醋与之,别作臛。临用,写臛中和奠。有沈【五二】,将用乃下,肉候汁中小久则变,大可增之。
治羹臛伤咸法:取车辙中干土末,绵(五十)筛,以两重帛作袋子盛之,绳系令坚坚【五三】,沈着铛中。须臾则淡,便引出。
(一)自本篇以下至卷九《饧哺》篇共十三篇(《醴酪》篇除外),引用大量《食经》文,《食次》文也不少,文字简阙,句法迥异,名物、用语有突出的差异,尤其有一些特殊的“礼制”,都表现出它们的特征。例如“琢”、“锻”、“屈”、“准” 、“沙”、“●”、“谐”、“熬”乃至“苦酒”、“ 女曲”等等,特别是“奠”的种种限制,都是《食经》、《食次》的特有用语和成规。此外“又云”、“一本 ”,在各篇中错见杂出,其非《要术》本文,更为明显。即以本篇论,只有篇中部的“食脍鱼莼羹”条是《要术》本文,篇末的“治羹臛伤咸法”,可能也是,其余都是《食经》文。该书等所有同字异写的字和俗讹字等,均仍其旧。
(二)《太平御览》卷八六一“臛 ”引《食经》:“有芋子酢臛法。”但只有名称,没有作法。
(三)“口调其味,生姜十两”,调味后生姜后下,当然可以,但“十两”,似太多,疑有误。
(四)“得臛一斗”,本条所下材料很多,不可能只得一斗臛,应有误字。又所下水液只有“豉汁五合”,而“八升酒”也不够煮许多鸭,又没有放盐。下文“作羊蹄臛法”等条,有类似情况。这些都是《食经》文简阙不明确或有错漏的地方。
(五)“粳米半合”,“半合”只合到现在的1%升,即约十毫升,似太少,未知是否有误。
(六)“斛”,院刻、明抄、湖湘本同,金抄作“解”,均不可解。这条也没有提到用水量,旧法还用六斤饴糖,也许水包括在豉汁中。另据《太平御览》卷八六一“羹”引《食经》有“猪蹄酸羹法 ”,无“一斛”二字,存疑。
(七)“酸”,各本同,但内容并没有用酸料,却用饴糖六斤,疑脱“苦酒”或酸菜之类的配料,或者“酸”字有误。
(八)院刻、金抄作“着”,明抄、湖湘本作“煮”。此处“着”上应重复“合”字,作 “合着火上”,即将葱头与米一起合和在胡麻汁中,放在火上煮。下篇《蒸缹法》引《食经》“蒸肫法”有“ 合着甄中”,用例相同。
(九)“糁羹法”,据下文“脔亦如此”,是一种羹法的名称,但《要术》中并无此法。据《太平御览》卷八六一“羹”引《食经》有“猪蹄酸羹法、胡羹法、鸡羹法、笋笴鸭羹法”,则不但说明本篇中和这些名称相同的羹法是引自《食经》,同时也可能《食经》中另有“糁羹法”,《要术》未引。
(十)“熟”,明抄误作“热”,院刻、金抄、湖湘本不误。
(十一)本条二“肺”字,院刻、明抄均作“胏”,俗讹字,金抄讹作“●”、“胏”,湖湘本均作“肺”,是正字。
(十二)“切”,金抄、明抄、湖湘本作“反”,院刻作“切”。下文“笋●”、“脸●” 、“燖”、“椠”六字的音切,明抄、湖湘本均作“反 ”,院刻、金抄均作“切”。兹均从院刻。
(十三)“雌解”二字,暂从金抄,但也只有“解”字对;院刻、明抄作“雌斛”,湖湘本作“●斛”,二字都错。按“雌”,乖谬已甚,“●” 更不成字,此字应是“●”字之误。“●”,音勘,同 “●”。《说文》:“●,羊凝血也。”《释名.释饮食》:“血●(按应是“●”字之误,《太平御览》卷八五九引《释名》即作“●”),以血作之,增其酢、豉之味使苦,苦以消酒也。”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 “食目”:“广之人食品中有……●。”崔龟图注(原题崔龟图注,但实际已和段公路自注有混淆。崔亦唐时人):“今广人生以五味酢食之。按《证俗音》云:‘ 南人谓凝牛羊鹿血为●,以齑啖之消酒也。’”本条以凝固羊血加豉、苦酒等的作法,正与《说文》、《释名》、《北户录》所说相同。字的从血从●,也和这里的以血为馅相合。《神农本草经》“藕实”陶弘景注:“ 宋帝时太官作血●。”正是南朝食品。至于“斛”,又是“解”字形近而讹,金抄作“
解”,是。“解”是析解,古时对牲体有各种解法,这里只是作一般的解割讲。因此所谓 “羊盘肠●解”,实际就是羊肠灌血并切成短段的一种食馔。
(十四)“骼肪”,“骼”是“腋下 ”,即肋骨两侧,但羊脂不在腋下,而在腰部。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肪●”引《通俗文》:“在腰曰肪,在胃曰●。”在腰部的,在猪就是“板油”,在羊也叫“腰油”。“●”即“●”字,卷九《炙法》篇贾氏本文“肝炙”条有“羊络肚●脂”,即《通俗文》所谓“在胃曰●”,描状正确,即指“花油”,也叫“网油”。这里“骼肪”显系“络肪”之误。但这是《食经》文,卷九《炙法》篇引《食经》(?)“啖炙”条还有所谓“羊猪骼肚●”,仍然以“骼”为“络”。《食经》、《食次》这类书,颇有借用讹字的特色,这种地方恐未必是后人抄错,故均仍其旧不改。
(十五)“生姜一斤”,本条所有配料均以升合计,同时似乎也多了些,未知是否“一升” 之误。
(十六)“□”是小猪,本作“豚” ,或作“●”,均同字异写。在《要术》这三种写法都有,但作“□”极少。这里院刻、湖湘本作“
□”,明抄作“●”,金抄误作“ ●”。这是《食经》文,兹仍院刻之旧。
(十七)“鱼莼羹”这条是另一项目,叙述周详,反复交代,和别处一样,表现出贾氏本文的特色。《食经》中也有鱼莼羹的馔治法,所以引在这一条的后面。
(十八)“也”,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十九)“芮”,音锐,字书解释为 “小貌”,在这里虽可解释为菜秧或小菘菜(如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次》“汤菹法”有“
少菘”),但这个名称很特别,可能仍是错字。日译本作“小菘”解释。
(二十)院刻、金抄作“荠叶”,明抄、湖湘本作“荠菜”。陆游《
食荠诗》:“挑根择叶无虚日”,作“叶”自可,故从院刻。
(二一)“俊”,院刻、金抄作“□ ”,俗字;明抄作“□”,误;湖湘本作“隽”,字同。本书统一作“俊”。“美”,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渐西本误作“羹”,《津逮》本、《学津》本作 “美”,兹改正。
(二二)明抄、湖湘本作“中破破” ,多一“破”字,据院刻、金抄删去。
(二三)“横尽也”,指横批鱼片,但连着“鱼半体”,不好解释,疑“也”是衍文,或者应在句末作“横尽鱼半体也”,差可解释。“
半体”指中破后的半片鱼身,“横尽”就是就半片鱼身横批出头。
(二四)自此以下至“烂熟”条,都是《食经》文。供奠上有一定的装法,为《食经》、《食次》的特色。这些大概都是宴飨上的食馔,所谓“经 ”、“次”,应与此有关。
(二五)院刻、金抄、明抄作“劈” ,湖湘本作“擘”,实际应是“
擘”字,兹从湖湘本。
(二六)“先下,与鱼、菌……”, “与鱼”二字应倒错。因为“先下”,承上文后下鱼而言,这里又法的不同,是先下鱼,后下蕈等,应作“先下鱼,与菌……”。
(二七)“□”,院刻、金抄、明抄同,湖湘本作“菜”。按“□”,同“莫”。《诗经。魏风.汾沮洳》:“言采其莫。”据孔颖达疏引陆玑《疏》,“莫”是蓼科的酸模(参看卷十“藄〔九一〕” 注释【二】)。但在这个鱼蕈羹中,忽然采用这种野菜作和头,很觉突兀,仍疑是“米”字之讹。
(二八)“尹”,明抄、湖湘本误作 “丑”,据院刻、金抄改正。
(二九)“鳢”,明抄、湖湘本作“ 鲤”,误,据院刻、金抄改正。
(三十)“破”,虽亦可通,仍应是 “研”字之讹。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称: “南朝食品中,有……脸●(原误作“临脸”,陆心源据宋本校勘的《北户录》本,据《要术》改正)”。崔龟图注:“脸●法:用猪肠,经沸汤出,三寸断之,决破,细切,熬之。与水,沸,下豉汁、研米,葱、姜、椒、胡芹、蒜。下盐、醋。蒜子细切血,将奠与之--早与血则变也。”崔注即根据《要术》,可据以参校《要术》文。“破”,正作“研”。
(三一)所有“锻”字,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等均作“鍜”,误。按“鍜”,只有“ 铔鍜”一个解释,是指“颈铠”,在这里毫不相干。“ 锻”是锤炼,引申为细斫,兹一律改正(渐西本已改作 “锻”)。
(三二)“下盐、醋。蒜子细切血,将奠与之”,“血,将”,原倒作“将血”,无法解释。按这里是说血要在将盛供时才下锅,下早了,会变老,所以说:“早与血则变”,必须是“血,将”,兹据《北户录》崔龟图注改正(引文见校记(三十))。关于“下盐、醋。蒜子细切血”,不读成:“下盐、醋、蒜子。细切血”,或读成:“下盐、醋、蒜子细切。血,……”,是因为上面已经用了小蒜,《食经》、《食次》文只有先下胡芹、小蒜,再下盐、醋的例子,没有重复下小蒜的,而且小蒜已经“并细切锻”,不可能又来“细切”;如果“蒜子”指大蒜,则全书中全是用“ 小蒜”,没有重复用大蒜。“蒜子细切血”,意即切血如蒜子大,犹下文“捐肾”条的“□叶切长四寸”,或卷九《作●奥糟苞》篇引《食次》的“柳叶细切”。
(三三)“大可增米奠”,很难理解;《北户录》崔龟图注“大”作“也”,属上句(引文见校记(三一)),倒可以解释。不过考虑到下文“烂熟”条还有“大可增之”,卷九《炙法》篇“饼炙”条又有“用则班,可增”,这些都是《食经》、《食次》文,应一并解决。刘寿曾怀疑“饼炙”条的“可增”是 “可憎”之误。这样该条可以解释,本条也可讲得通,即应读成:“早与血则变,大可憎”,下文“
米奠”是“半奠”之误。“烂熟” 条改成“大可憎之”,仍无法解释,则“之”应是衍文,或是“也”字之误。这样改了,虽可解释,但也只是推测而已。总之,《食经》、《食次》文有很多是当时在祭飨上的无聊“礼制”,而且文字又极简涩,还可能有错脱,我们不去追究,姑仍其旧存疑。
(三四)“已下”,原作“巳上”,误,据上文“鳢鱼臛”条“一尺已下不合用”改正。
(三五)鳢鱼有黏液,上文“鳢鱼臛 ”是“汤鳞治”,下文“●臛”,也用“汤燖”。这里 “净鳞治”当然可以解释,但可能仍应作“汤鳞治”。现在群众“褪”多黏液 的鱼类也常用热汤。
(三六)“藿叶”,《食经》又写作 “霍叶”、“臛叶”,参看注释【四0】。
(三七)“三寸”,疑系“半寸”之误(“半”字烂了一直,就容易错成“三”)。
(三八)“水中”下院刻、金抄、明抄又有一“水”字,据“鳢鱼臛”条例及从湖湘本删去。
(三九)“屑末”,原作“屑米”,与“白米糁”重复,“米”应是“末”字之误,兹改正。
(四十)“分”,疑“半”之误。日译本改为“半”字。
(四一)“研汁”,应是“研米汁” ,脱“米”字。
(四二)“研为候”,不可解,黄麓森以为是“斫为条”之误,据下文“长二寸,广一寸,厚四分许”,很合理。
(四三)“日”,金抄、湖湘本误作 “月”,院刻、明抄不误。
(四四)“漉出,淅箕中,杓迮去令尽”,“箕”,原作“其”,误。按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木耳菹”条,木耳经过煮五沸后,漉出再在冷水和酸浆水中洗过几道才用。这里漉出后再加淘淅,应该就在淅箕中淘洗,并用杓底压去腥水。卷九各篇引《食次》文“淅箕”屡见。“杓”指舀水的瓢杓。“淅箕 ”即淘米箕,俗亦称“筲箕”。“其”应是“箕”字之误,兹改正。“迮去”下应有“水”字,但这是《食经》文,它就是这样含糊的。
(四五)“烂”,院刻、金抄讹作“ ●”,明抄、湖湘本不误。“如”作如像、如同解释。
(四六)“米奠”,疑“半奠”之误。
(四七)“损”,其义未详。日译本据猪饲校记改为“胘”(音贤)字,则是牛百叶,虽可解释,但未说明根据。
(四八)“豉中”,疑系“豉汁”之误。
(四九)明抄、湖湘本作“止”;院刻、金抄作“上”,连下句读。兹从明抄。
(五十)“绵”,疑应作“绢”。
【一】《说文》:“羹,五味盉羹也。”“盉”即“和”字。“□,肉羹也。”“□”即 “臛”字。王逸注《楚辞招魂》:“有菜曰羹,无菜曰臛。”大体上可以这样说。孔安国注《尚书说命》的“ 若作和羹,尔惟盐梅”说:“羹须盐醋以和之。”以杂和为羹,与许、王二说相通,并且是带酸味的。另一种解释,《释名.释饮食》:“羹(按原作“叹”,此据《太平御览》卷八六一引改),汪也,汁汪郎也。”“ ●(按同“臛”),蒿也,香气蒿蒿也。”则羹是多汤的,臛是浓重少汁的。《广雅.释器》:“●谓之●。 ”“●”即“羹”字。“●”即“湆” 字,音泣,也写作“湆”,从泣从肉,正是《释名》所说的“汁汪郎”,现在浙东还叫多汤的肉羹为“湆”。综上所说,羹是有菜的,多汁的,带酸的;反之为臛。本篇所称的羹臛,虽未必完全如此,大体上也还是羹是比较多菜的,多汁的;臛可以是带汁带酸的,也可以是干炒的。《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十九“丹雄鸡”引《食医心镜》:“鸡肠一具,治如常,炒作臛。”本篇的臛,有煮的,炒的,酸的,甜的,块肉的,细切或琢碎的,都以禽畜的肉为主要材料。
【二】“株”,《艺文类聚》卷九一“鸡”引《庄子》逸篇:“羊沟之鸡,三岁为株。” 司马彪注:“羊沟,斗鸡处。株,魁帅也。”是“株” 有“魁”义,又直根为“株”,这里当是指芋魁,即芋头,恐未必是二十丛芋。
【三】木兰,木兰科,落叶乔木,古时用其树皮作香味料,如用桂皮。《名医别录》:“ 木兰,……皮似桂而香。”陶弘景注:“零陵诸处皆有。状如楠树,皮甚薄而味香辛。今益州有皮厚状如厚朴,而气味为胜。今东人皆以山桂皮当之,亦相类。”
【四】“且”,姑且,暂且,意即暂且先作处理。“煮”,在这里也只能是“●”一下,目的在去甲脏。
【五】“具”,就是“副”,大概以四蹄为一副。
【六】卷三有《种胡荽》篇。胡荽的子实是辛香可作香味料的。这里“胡荽一两”,即用子实。
【七】“盐蚁”,未详,也许是一种细盐。《今释》疑“盐豉”或“盐●”之误。日译本迳改为“盐豉”。
【八】“琢”和“切”不同,“切 ”是用手按着顺次地切,“琢”是不拘怎样乱刀地斩。斩得很碎,就是下文常见的“细琢”。字亦写作“斫” 。
【九】“□”,读如过音,《广韵》上声“三十三哿”:“笋●,出南中。”据下文洗净盐后还要经过煮洗手续,是相当咸的笋干。
【一0】“□”,音损,《广韵》上声“二十一混”:“□,切熟肉更煮也。”《释名.释饮食》:“肺□,□,饡也,以米糁之如膏饡也。”据本条所述,则是羊肺煮熟细切,下羊肉臛中加米糁再煮,兼有《释名》、《广韵》所说的二种作法。
【一一】就烹饪各篇仔细比对,所称 “细切”,一般是指切成细丝。
【一二】“去中脉麻迹”,未详。《玉篇》“脉,……血理也。”也许是指去掉血液凝固后结在表层的血纤维。
【一三】“屈”是物件个数的名称,犹言“一卷”、“一筒”。唐段公路《北户录》卷 二记载有广州的一种“规白可爱,薄而复明”的“
米□”说:“按梁刘孝威谢官赐交州米□四百屈。详其言屈,岂今之数乎。”所谓“四百屈”,其实就是“四百卷”。这里“屈长五寸”,就是截成五寸长的一屈,也就是一筒。刘孝威和《食经》的 “屈”,都是南方的方言,我们怀疑《食经》出于南人的手笔,这也是一个佐证。但上文的“屈申”,如字,指肠的一屈一申以灌馅子。“和”,指灌肠的“和头” ,即和合成的血馅子。
【一四】“●”,本作“膍”,反刍类的重瓣胃,即俗所谓“百叶”。
【一五】“一虎口”,拇指和食指间的一围。
【一六】“向”是“趋向于”;“向熟”,即将熟,亦即上文的“半熟”。
【一七】“治羊,合皮如猪□法”,指宰治羊只,要连皮不剥,同燖猪法一样。这一句是治羊法的总交代,不仅关于本条。
【一八】“纯”,单纯,整个。
【一九】“芼”,音帽,是杂在羹里面的菜,因亦称在羹里面加菜为“芼”。南宋范成大《吴郡志》卷二九“菰叶羹”:“今人作鲈鱼羹,乃芼以莼,尤有风味。”
【二0】莼在春夏间,其嫩茎、叶尚未开展时采摘者,品质最好,称为“稚莼”。其后叶稍舒长,品质次之,今亦名“丝莼”。至秋季植株衰老,叶小而味苦,不堪蔬食,仅可作为饲料,则称“猪莼” 。
【二一】“蜗虫”,据下文当是寄生于莼的一种小虫。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则作“蠋虫”。
【二二】卷六《养鱼》篇“种莼法” 提到在陂湖中种莼。
【二三】“●”,本作“炸”,也写作“渫”、“●”,均与“●”同,是在汤中暂沸即出,去其苦涩,详见《八和兖》篇注释【四】。
【二四】“英”,指嫩叶。
【二五】“接去上沫,然后下之”,所指应是冷水先下鱼,待水沸后撇去上层浮沫,然后下菜。
【二六】“抳”,音尼,《集韵》“ 六脂”:“研也。”
【二七】“过”,指过掉渣滓,也就是澄取清汁。因研搅过的豉汁,过滓不清,所以使羹浑浊。
【二八】“●”,音干,《玉篇》: “咸也。”但《要术》是淡豆豉,而且特别用这个字,应与咸有别,应是指苦涩味。
【二九】“白鱼”,也叫●鱼、鱎鱼。《本草纲目》卷四四:“●,形窄,腹扁,鳞细,头尾俱向上。”王念孙《广雅疏证》:“今白鱼生江湖中,鳞细而白,首尾俱 昂,大者长六七尺。”
【三0】“沙”,下文屡见,是《食经》的特用词,不一定是错字。按“炸”、“●”等字,也有用“汋”字和借用“淖”、“焯”等字的,郭璞《诗义疏》等常用“汋”字,如卷六《养鱼》篇“莼” 下引《诗义疏》:“又可汋,滑美”,即上文“凡丝莼,……热汤暂●之”的“●”字。这里引《食经》对莼的处理法相同,“沙”就是“炸”的借音字。《食经》兼有南北口味和南北方产物,而南方的味道特别浓重;上菜有严谨的“成规”;蒸全熊、全牲,派头大;文字简阙(不是简洁),颇有“想当然”的地方,用词不严谨,并多借用俗讹字等等,有很多特色。《食次》也和《食经》相像,而南方的味道更浓厚些。《北户录》卷二“食目”中,记载有许多“南朝食品”和“
《经》云”的食品,有不少和《食经》、《食次》相同,而且也有“
奠”法,都可以作为《食经》、《食次》是出于南人手笔的参证。
【三一】“准”,照字面解释,即是 “准”字,“准广二寸”,意即“以广二寸为准”,例如下面《●腤煎消法》篇引《食经》有“成治准此”。但细检《食经》、《食次》用这字时,只表明了长和广,没有说厚度,和一般的“准”,似有不同。按“准” 有平衡义,怀疑这和“屈”同样是一种块形上的特用名词。“屈”是圆卷形的一筒,“
准”是平而广的片块,大概和“轩 ”、“藿”略相当。
【三二】“浑”,全物的,整个的。《要术》中多用这字,如“浑下”、“浑用”、“浑奠 ”、“浑豉”等,都是全物不分割、不研碎的意思。
【三三】“渍盐”,浸渍后澄去渣滓的浓盐汁,避免搅拌使羹浑浊。
【三四】古时干炒叫“熬”。下文“ 脸●”条:“熬,与水”,熬过以后才加水,也是炒。另外,油煎也叫“熬”,如下面《●腤煎消法》篇引《食经》“膏油熬之”。
【三五】“醋菹”,即酸泡菜。
【三六】“奠”的原义是“置着”的意思,《仪礼》、《礼记》中凡置着都叫“奠”。郑玄注《礼记.玉藻》“奠茧”:“奠,犹献也。”孔颖达疏:“凡献物必先奠于地,故云‘奠,犹献也’。”说明“
奠”也是“置”。置就是放置,碗放在桌上是置,菜放进碗里面也是置,现在浙东方言尚有称装盛为“置”,如盛饭、盛菜等,概称“置饭”、 “置菜”。这个还保存着古义的方言,在浙东用“奠” 的本义字“置”,在《食经》、《食次》即用“奠”的本字。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又按南朝食品中有奥肉法,奥即褒类也。又有 ● 腤煎消法,陷炙,糟肉,范炙,纯蒸鱼,白瀹肫法,… …蜜纯煎鱼,脸●,下淡。奠有蝉臛,……。《经》云:跳丸炙,……。”列有多种羹、肴、饼、炙的“食目 ”,多与本卷和卷九各篇引《食经》、《食次》所称相同。所谓“南朝食品”,所谓“《经》”,当出《
食经》一类的书。可注意的,其下文并称:“又果奠合子有寒具……。”卷三“红梅”崔龟图注:“按梁朝上馔糁奠合子内有枸橼”。“
馔”是菜肴,“糁”是蜜饯(这里不是米糁,参看卷十“枸橼〔三五〕”注释【二】), “寒具”是油炸□子,这些菜果都装在“奠合子”内供上席,证明“奠”是装盛食物的容器,因亦称其装盛法为“奠”。《多能鄙事》则迳称为“供”,如卷二“入楪供”、“入芥末供之”等。“奠”字下文用得很多,有多种的奠法,无非是各种不同的盛供方法而已。《太平御览》卷八五九及卷八五六引卢谌《祭法》有“四时祠,皆用肺●”,“春夏秋祠,皆用●血”,“秋祠有菹消”。“肺●”即“肺□”,“●血”即“●血”, “菹消”即《菹绿》篇的“菹肖”。古时的宴飨和祭祀分不开,《食经》、《食次》的“
奠”,原由祭奠上演变而来,从卢谌的记载,也可能这些食馔是先祭奠而后供膳。
【三七】“不醋”,不够酸。
【三八】“菰菌”,指菇菌,就是蕈,不是茭白。《名医别录》草部下品有“菰根”,《图经本草》:“即江南人呼为茭草者。……又谓之茭白。其岁久者,中心生白薹,如小儿臂,谓之‘菰手’,今人作‘菰首’,非是。《尔雅》所谓‘蘧蔬’,注云: ‘似土菌,生菰草中’,正谓此也。故南方人至今谓‘ 菌’为‘菰’,亦缘此义也。”“菌”指蕈,由于蕈柄肥白,颇像茭白,故亦称蕈为“菰”,即今“
菇”字。《食经》是南方作品,其所谓“菰”,正是指蕈,所称“菰菌”,即指“菇菌” ,不是茭白。王祯《农书》卷八“菌子”项下有“赤菰 ”,也将“菇”字写作“菰”。现在“香菇”、“蘑菇 ”,也可以写作“香菰”、“蘑菰”。卷九《素食》篇 “缹菌法”:“取即汤炸去腥气,擘破”,和本条“菌,汤沙中出,擘”的处理法完全相同。可是茭白不需要炸,也不用手擘。又本条内容有“菌”无“菰”,都说明所指是蕈,不是茭白。又下文“椠淡”条有“用菰菌 ”重说就是“用地菌”,尤为明证。作茭白解释是错的。
【三九】“●”,《集韵》:“与● 同”,则即谓“笋●”,即上文的“笋●”,不过在制法上有咸淡程度的不同。
【四0】“臛叶”,郑玄注《礼记》作“藿叶”,卷九《作●奥糟苞》篇引《食次》“苞● 法”亦作“藿菜”。“臛”或“霍”,也是《
食经》的借用字。《礼记.内则》:“麋、鹿、田豕、□,皆有轩。”郑玄注:“轩,读为宪;宪谓藿叶切也。”又:“肉腥,细者为脍,大者为轩。”郑注:“脍者必先轩之,所谓‘聂而切之’也。”则所谓“轩”、“●”、“聂”,都和“藿菜切” 相当,即切成阔大而较薄的片,以别于细切的脍。《食经》、《食次》的特用语“准”,大概也是和“轩”、 “藿”同类相似的一种切法。
【四一】“研米汁”是经过粉碎的米的汁,当然没有问题,但粉碎到什么程度,无从确知。卷九《素食》篇引《食次》有“研米糁,粒大如粟米” ,大概“研米汁”也可能粉碎到碎米的程度。
【四二】“脸●”,《玉篇》:“羹也。”二字分别解释时,字书多解释为臛。只有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僧祇经》“令脸”下解释“脸 ”为“生血也”,和本条用血相合。大概这里“脸”指红色的血,“●”指纤长的肠,故二物并用,合名“脸 ●”。
【四三】“胡芹”,宋郑樵《通志》卷七五“蔬类”:“马芹,《尔雅》曰:‘茭,牛蕲’ ,俗谓胡芹。其根叶不可食,惟子香美,可调饮食。” 是“胡芹”即“马芹”。根叶不可食的说法,与唐孟诜《食疗本草》所说的“不堪食”相同。郭璞注《尔雅》及其他本草书多说叶可食,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引《食次》“胡芹”与“胡芹子”并举,则所称“胡芹” 似亦用叶。但《多能鄙事》腌鲝烹□各条用马芹讲钱两,则用子实不用叶。
【四四】“锻”是锤锻,由这一意义引申,当是指不断地细斫,和“
细琢”大略相当。这也是《食经》、《食次》特用语,《蒸缹法》篇引《食次》有“切锻为屑”,可作说明。
【四五】“●”,音蔗,也是脔割的意思。
【四六】“●”,据《玉篇》是“鮀 ”的异写字。《说文》:“鮀,□也。”□鱼多黏液,用热汤燖治,现在也还有这样处理的。《要术》称“□ ”,这里称“●”,也是《食经》的名物称谓和《要术》不同的地方。
【四七】“椠”,音渐,历来的解释都是“牍板”,但本条说明是木耳,也是《食经》的特用字。“淡”,无意义,《广雅.释器》:“
●,……肉也。”《玉篇》:“● ,肴也。”“淡”应是“●”的同音借用字。
【四八】“□叶切”,指将牛羊百叶切成薤叶那样阔的细条,不是切薤叶。下文“姜、□” ,才真正用薤。
【四九】“漉取汁”,取出液汁叫“ 漉”,也是《食经》用词的特色,致使涵义不明 确:究竟是取去肉汁不要?还是挹取肉汁浇在肉里面?
【五0】“八”,指八片腰子装在一盘中。卷九《炙法》篇“炙蚶”条有大件用六,小件用八。“别奠随之”,是另外装一小碟的调味姜薤跟上去。
【五一】“谐”是谐合、恰好的意思,指烂到恰好受得起刀切。卷九《素食》篇引《食次》有“谐可走虾”,也是恰好容得下虾子在上面游走的意思。《食经》、《食次》用语往往相同,而与《要术》迥异。
【五二】“沈”,未详。据《集韵》同“沈”,可以解释为酸浆汁。下文“大可增之”,改为“大可憎也”,差可解释(参看校记(三三)),但仍和早下“沈”要引起变化联系不上。存疑。
【五三】“坚坚”,犹言坚实。
蒸缹【一】方九切(一)法第七十七
《食经》曰:“蒸熊法:取三升肉,熊一头【二】,净治,煮令不能半熟(二),以豉清渍之一宿。生秫米二升,勿近水,净拭,以豉汁浓者二升渍米,令色黄赤,炊作饭。以葱白长三寸一升,细切姜、橘皮各二升,盐三合,合和之,着甑中蒸之,取熟。”
“蒸羊、肫(三)、鹅、鸭,悉如此。”
一本(四):“用猪膏三升,豉汁一升,合洒之【三】。用橘皮一升。”
蒸肫法(五):好肥肫一头,净洗垢,煮令半熟,以豉汁渍之。生秫米一升,勿令近水,浓豉汁渍米,令黄色,炊作饙,复以豉汁洒之【四】。细切姜、橘皮各一升,葱白三寸四升,橘叶一升,合着甑中,密覆,蒸两三炊久。复以猪膏三升,合豉汁一升洒,便熟也。
蒸熊、羊如肫法,鹅亦如此。
蒸鸡法:肥鸡一头,净治;猪肉一斤,香豉一升,盐五合(六),葱白半虎口,苏叶一寸围,豉汁三升,着盐。安甑中,蒸令极熟。
缹猪肉法(七):净燖猪讫,更以热汤遍洗之,毛孔中即有垢出,以草痛揩,如此三遍,梳洗令净。四破,于大釜煮之。以杓接取浮脂,别着瓮中;稍稍添水,数数接脂。脂尽,漉出,破为四方寸脔,【五】易水更煮。下酒二升,以杀腥臊--青、白【六】皆得。若无酒,以酢浆代之。添水接脂,一如上法。脂尽,无复腥气,漉出,板切(八)【七】,于铜铛中缹之。一行肉,一行擘葱、浑豉、白盐、姜、椒。如是次第布讫,下水缹之,肉作琥珀色乃止。恣意饱食,亦不●【八】 乌县切,乃胜燠【九】肉。欲得着冬瓜、甘瓠者,于铜器中布肉时下之。其盆(九)中脂,练白如珂雪,可以供余用者焉。
缹豚法:肥豚一头十五斤,水三斗,甘酒三升,合煮令熟。漉出,擘之。用稻米四升,炊一装【一0】;姜一升,橘皮二叶,葱白三升,豉汁涑【一一】饙,作糁,令用酱清调味。蒸之,炊一石米顷,下之也。
缹鹅法:肥鹅,治,解,脔切之,长二寸。率十五斤肉,秫米四升为糁(十)--先装如缹豚(十一)法,讫,和以豉(十二)汁、橘皮、葱白、酱清、生姜。蒸之,如炊一石米顷,下之。
胡炮【一二】普教切肉法:肥白羊肉--生始周年者,杀,则生缕切如细叶(十三),脂亦切。着浑豉、盐、擘葱白、姜、椒、荜拨、胡椒【一三】,令调适。净洗羊肚,□之。以切肉脂内(十四)于肚中,以向满为限,缝合。作浪中坑【一四】,火烧使赤,却灰火。内肚着坑中,还以灰火覆之,于上更燃火,炊一石米顷,便熟。香美异常,非煮、炙之例。
蒸羊法:缕切羊肉一斤,豉汁和之,葱白一升着上,合蒸。熟,出,可食之。
蒸猪头法:取生猪头,去其骨,煮一沸,刀细切,水中治之。以清酒、盐、肉(十五),蒸,皆口调和。熟,以干姜、椒着上食之。
作悬熟法(十六):猪肉十斤(十七),去皮,切脔。葱白一升,生姜五合,橘皮二叶,秫米(十八)三升,豉汁五合,调味。若蒸(十九)七斗米顷下。
《食次》曰:“熊蒸:大,剥,大烂(二十)。小者去头脚。开腹(二一),浑覆蒸。熟,擘之,片大如手。--又云:方二寸许。--豉汁煮秫米;□白寸断,橘皮、胡芹、小蒜并细切,盐,和糁。更蒸:肉一重,间米(二二),尽令烂熟。方六寸,厚一寸。奠,合糁。”
又云:“秫米、盐、豉、葱、□、姜,切锻为屑,内熊腹中,蒸。熟,擘奠,糁在下,肉在上。”
又云:“四破,蒸令小熟。糁用饙,葱、盐、豉和之。宜肉下,【一五】更蒸。蒸熟,擘(二三),糁在下;干姜、椒、橘皮、糁,在上【一六】。”
“豚蒸,如蒸熊。”
“鹅蒸,去头,如豚。”
“裹蒸生鱼:方七寸准。--又云:五寸准。--豉汁煮秫米如蒸熊(二四)。生姜、橘皮、胡芹、小蒜、盐,细切,熬糁。膏油涂箬,十字裹之(二五),糁在上,复以糁屈牖篸祖咸反之(二六)。--又云:盐和糁,上下与。细切生姜、橘皮、葱白、胡芹、小蒜置上。篸箬蒸之。--既奠,开箬,●【一七】边奠上。”
“毛【一八】蒸鱼菜:白鱼、●音宾鱼【一九】最上。净治,不去鳞。一尺已还,浑。盐、豉、胡芹、小蒜,细切,着鱼中,与菜,并蒸。 ”
又:“鱼方寸准--亦云‘五六寸’--下盐、豉汁中。即出,菜上蒸之。奠,亦菜上。”又云:“竹篮盛鱼,菜上,蒸(二七)。”又云:“竹蒸(二八)并奠。”
“蒸藕法:水和稻穣、糠(二九),揩令净,斫去节,与蜜灌孔里(三十),使满,溲苏【二0】面,封下头,蒸。熟,除面,写去蜜,削去皮,以刀截,奠之。”又云:“夏生冬熟。双奠亦得。”
(一)明抄作“反”,从院刻、金抄作“切”。
(二)“半熟”,明抄误作“羊熟 ”,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不能半熟”,犹言不到半熟。湖湘本“不”下空一格,“能”作“熊”。
(三)“肫”,这里实际是“豚” 字,即仔猪。按“豚”,也写作“□”、“●”,但“ 肫”是鸟胃,即鸡肫字,不能用作“豚”字。但这是《食经》文,原多俗讹借用字,故仍其旧。
(四)“一本”是《食经》的不同本子,说明当时以《食经》为名的书不止一种,或者同一书经过后人的传抄损益已有差异。此种情况,别处还有。
(五)“蒸肫法”及下条“蒸鸡法 ”,仍是《食经》文。“豚”仍作“肫”,均仍其旧。
(六)“盐五合”,太多,而且和下文“着盐”重复,也许应作“
米五合”。
(七)本条是缹法,系《要术》本文,从用语和叙述法上,一看即明。
(八)“切”,明抄、湖湘本误作 “初”,据院刻、金抄改正。
(九)上文作“瓮”,此处作“盆 ”,当有一误。
(十)“糁”,明抄误作“穇”,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院刻、金抄作“□”,明抄、湖湘本讹作“肫”。上条标目作“豚”,兹改使一致。
(十二)“豉”,明抄误作“治”,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三)“叶”,明抄、湖湘本讹作 “菜”,据院刻、金抄改正。
(十四)“内”,明抄误作“肉”,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五)“盐、肉”,各本同,应是 “盐、豉”之误。
(十六)《北堂书钞》卷一四五引《食经》有“作悬肉”说:“以猪肉和米三升,豉五升,调味而蒸之。七升米下之。”末句有脱误。其名称和作法与本条有不同。
(十七)“十斤”,明抄误作“十片 ”,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八)“米”,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十九)“若蒸”,从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倒作“蒸若”,均通。
(二十)“烂”,疑应作“爓”。
(二一)“腹”,明抄误作“复”,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二二)“米”,原作“未”,应是 “米”字之误,兹改正。
(二三)“擘”,指擘奠,应脱“奠 ”字。
(二四)“熊”,院刻、金抄脱,明抄、湖湘本不脱。
(二五)“裹之”,指裹鱼,明抄、湖湘本误作“里之”,据院刻、金抄改正。
(二六)“复以糁屈牖篸之”,“牖 ”,明抄、湖湘本误作“□”,金抄不清楚,据院刻改,但这句仍不好讲。按“篸”,《集韵》同“
簪”、“针”,《篇海》:“以针篸物也。”这里是指一种细竹签,用以串连竹箬,则“ 糁”应是“篸”字之误。下一“篸”字是动词,作串连讲。“牖”,指竹箬空隙,用竹签来别牢。
(二七)“竹篮盛鱼,菜上,蒸”,意谓竹篮放在甑里面蒸,菜在鱼上面。“蒸”,原在上文“奠,亦菜上”的下面作“奠,亦菜上蒸”,不可解,故为移正。
(二八)“竹蒸”,应是“竹篮”之误。
(二九)“糠”,明抄、湖湘本误作 “糟”,据院刻、金抄改正。
(三十)“里”,金抄、明抄误作“ 裹”,据院刻、湖湘本改正。
【一】“缹”音缶,《通俗文》: “燥煮曰缹。”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七《出曜论》 “缹煮”下解释:“字书:少汁煮曰缹。”由这一意义引申,蒸、●、腤也得叫“缹”。又《集韵》解释同“ 炰”,则是炮炙,本篇有“胡炮肉法”。
【二】“熊一头”,未详。这里用量都很少,当然不是一大熊,下文引《食次》的“熊蒸 ”,才是蒸大熊,和这里有明显的不同。日译本读为“ 取三升肉熊一头”,意即三升肉的仔熊一头,合到今量,同刚生下的猪苗差不多,恐有可能。兹存疑。
【三】“合洒之”,在汽蒸的过程中洒在熊肉中。
【四】“复以豉汁洒之”,“饙” 是一蒸饭,尚未熟透,再洒豉汁,除调味外,同于加水复蒸。
【五】“四方寸脔”,四寸见方的脔。
【六】“青、白”,指酒。“白” ,如白醪酒之类;“青”,指清酒。
【七】“板切”,指切成片。
【八】“●”,《玉篇》:“厌也。”
【九】“燠肉”,即“奥肉”(见卷九《作●奥糟苞》篇),一种油煮油渍极油腻的肉。
【一0】《作酱等法》篇:“气馏半日许,复贮出更装之”,是第二次再蒸。蒸物要装在甑中,因亦称一蒸为“一装”。字亦写作“●”,《玉篇》:“米入甑也。”后来才写作“焋”,集韵:“实米于甑也。”
【一一】“涑”,同“漱”,这里引申为加液汁溲和,即将姜、橘等杂和在饙饭中,再加豉汁一起溲和,然后又和入酱清汁调味。
【一二】“炮”,同“炰”,是裹着烧炙。《脯腊》篇的鳢鱼脯是“
草裹泥封,煻灰中爊之”,是最早的一种炮法。这里裹在羊肚中烧烤,也是一种“裹烧” 。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食目”有“褒牛头”说: “南人取嫩牛头,火上燂过,复以汤去毛根,再三洗了。加酒、豉、葱、姜煮之。候熟,切如手掌片大,调以苏膏、椒、橘之类,都内于瓶瓮中,以泥泥过。煻火重烧。其名曰‘褒’。”其炮法亦同类相似。
【一三】荜拨、胡椒,见卷七《笨曲并酒》篇注释【五二】【六六】。
【一四】“浪中坑”,见本卷《作酱等法》篇注释【二一】。
【一五】“宜肉下”,肉在下,糁在上。
【一六】“……糁,在上”,在下面已经用糁的熊肉上面,再加干姜、糁等盛供上席。
【一七】“●”,《字汇补》:“音贮,装衣也。”实际就是“褚”字,《玉篇》:“装衣也。”指在衣里面翻装绵絮。这里也就是装进、褶进的意思,指将打开后的箬叶褶叠进去,不要挡在外面。
【一八】“毛”,指“不去鳞”,恐未必是“芼”字之误(日译本从猪饲校改作“芼”字)。
【一九】“●”,音边,《集韵》: “□,或作●”,即□鱼。
【二0】“苏”,可能指用苏油溲面。
●、腤、煎、消【一】法第七十八
●鱼鲝法:先下水、盐、浑豉、擘葱,次下猪、羊、牛三种肉,腤两沸,下鲝。打破鸡子四枚,泻中,如瀹鸡子法【二】。鸡子浮,便熟,食之。
《食经》●鲝法:“破生鸡子,豉汁,鲝,俱煮沸,即奠。”又云:“浑用豉。奠讫,以鸡子、豉怗。 ”又云(一):“鲝沸,汤中与豉汁、浑葱白,破鸡子写中。奠二升。用鸡子,众物是停【三】也。”
五侯●【四】法:用食板零●(二),杂鲝、肉,合水煮,如作羹法。
纯●鱼法:“一名缹鱼。用●鱼。治腹里(三),去腮不去鳞。以咸豉、葱(四)、姜、橘皮、酢,细切(五),合煮。沸,乃浑下鱼。葱白浑用。--又云:下鱼中煮。沸,与豉汁、浑葱白。将熟,下酢。又云:切生姜令长。--奠时,葱在上。大,奠一;小,奠二(六)。若大鱼,成治准此【五】。”
腤鸡:“一名‘缹鸡’,一名‘鸡●’。以浑。盐,豉,葱白中截,干苏微火炙--生苏不炙--与成治浑鸡,俱下水中,熟煮。出鸡及葱,漉出汁中苏、豉,澄令清。擘肉,广寸余,奠之,以暖汁沃之。肉若冷,将奠,蒸令暖。满奠。”又云:“葱、苏、盐、豉汁,与鸡俱煮。既熟,擘奠,与汁,葱、苏在上,莫安(七)下。可增葱白,擘(八)令细也。”
腤(九)白肉:“一名‘白缹(十)肉’。盐、豉煮,令向熟,薄切:长二寸半,广一寸准,甚薄。下新水中【六】,与浑葱白、小蒜、盐、豉清。”又:“ □叶切【七】,长三寸(十一)。与葱、姜,不与小蒜,□(十二)亦可。”
腤猪法:一名“缹(十)猪肉” ,一名“猪肉盐豉”。一如缹白肉之法。
腤鱼法:用鲗鱼,浑用。软体鱼不用。鳞治。刀细切葱,与豉、葱俱下,葱长四寸。将熟,细切姜、胡芹、小蒜与之。汁色欲黑。无酢者,不用椒。若大鱼,方寸准得用。软体之鱼,大鱼不好也。
蜜纯煎鱼法:用鲗鱼,治复中,不鳞。苦酒、蜜中半,和盐渍鱼,一炊久,漉出。膏油熬之,令赤。浑奠焉。
勒鸭【八】消:细研熬如饼臛【九】,熬之令小熟。姜、橘、椒、胡芹、小蒜,并细切,熬黍米糁【一0】。盐、豉汁下肉中复熬,令似熟(十三),色黑。平满奠。兔、雉肉,次好。凡肉,赤理(十四)皆可用。勒鸭之小者,大如鸠、鸽,色白也。
鸭煎法:用新成子鸭极肥者,其大如雉。去头,爓(十五)治,却腥翠【一一】、五藏,又净洗,细锉如笼肉【一二】。细切葱白,下盐、豉汁,炒令极熟。下椒、姜末食之。
(一)怗又云,院刻、金抄、明抄作“怗云”,明清刻本作“帖去”,均脱“又”字,而 “去”应是“云”字之误。按“怗”,通“帖”、“贴 ”,义同《作鱼鲝》篇《要术》本文的“以竹箬交横帖上”的“帖”,意即将锅中的蛋和豉粒铺在鲝的上面。 “云”是又一种作法,应作“又云”,故补“又”字。
(二)“●”,院刻、湖湘本如文;金抄作“●”,明抄作“●”,均讹。按“●”即“ 揲”字,音薛(又音牒,音叶),《说文》:“阅持也。”这里作检选解释,所谓“零●”,意即“零择”、 “零●”,指零择杂件作成“杂烩”式的食馔,《津逮》本、渐西本因迳改为“●”字。
(三)“里”,明抄误作“裹”(湖湘本残剩半个,误作“●”),据院刻、金抄 改正。
(四)院刻、金抄作“葱”,明抄、湖湘本作“葱白”。
(五)“……酢,细切”,和上篇引《食次》“裹蒸生鱼”的“……盐,细切”一样,细切竟包括了醋、盐。《食经》、《食次》文往往这样特别,未知是为了叙述时连贯而下的贪图方便,还是贾氏所见原本已多错乱。但贾氏本文,没有这种语病。
(六)“二”,明抄、湖湘本脱,必须有,据院刻、金抄补。
(七)“安”,明抄、湖湘本讹作 “按”,据院刻、金抄改正。
(八)“擘”,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
(九)“腤”,明抄误作“腊”,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缹”,湖湘本误作“焦” ,院刻、金抄、明抄不误。“白缹”,据下文应倒作“ 缹白”。
(十一)院刻、金抄作“三寸”,明抄、湖湘本作“二寸”。
(十二)“□亦可”,解释为不用小蒜时可用薤代替,当然可以,但仍疑“□”字是袭上文 “□叶”而误衍。
(十三)“似熟”,丁国钧校记:“ 上言‘小熟’,此当作‘极熟’。”
(十四)“理”,指肌理,明抄、湖湘本作“鲤”,误,据院刻、金抄改正。
(十五)“爓”,明抄、湖湘本误作 “烂”,据院刻、金抄改正。
【一】本篇四个烹饪上的名称,“ ●腤”同类,都是用水液烩煮;“煎消”同类,是用油煎炒。
“●”,音征,《集韵》:“煮鱼煎肉曰●。”就是杂和鱼、肉一起烩煮,颇像“杂烩”,如本篇引《食经》的“五侯●法”。又据《集韵》,字亦作“●”,《玉篇》释为“醋煮鱼”。本篇引《食经》的“纯●鱼法”,即系一种“醋煮鱼” 。
“腤”,音暗,《玉篇》:“煮鱼肉。”《集韵》:“
烹也。”据本篇所记,和“●”不同的是单纯用一种肉来烩煮。又从“●鱼鲝法”中称“ 腤两沸”,“腤鸡”也叫“缹鸡”等看来,“●”、“ 腤”、“缹”实际相似,有时并且相同。
“煎”是油炸或炒。“ 消”是细斫的肉加油炒。
【二】“瀹鸡子法”,见卷六《养鸡》篇。
【三】“众物是停”,可能是指单用鲝,不和入别的肉类,也可能是指最后一道菜。
【四】“●”,同“鲭”,《西京杂记》卷二:“五侯(按指汉成帝时王氏五侯)不相能,宾客不得来往。娄护丰辩,传食五侯间,各得其欢心,竞致奇膳。护乃合以为鲭,世称‘五侯鲭’,以为奇味焉。”是说杂合五家的肴馔一起来回煮,故名“五侯鲭”。这里将鱼肉零件等杂和着一起来烧煮,其实只是杂烩而已,可是还遗留着这个名称。
【五】“成治准此”,指更大的鱼在成治时,要按着“大奠一,小奠二”的大小来脔割。
【六】“下新水中”,省去“煮” 、“腤”一类字,《食经》文往往如此。
【七】“又”,是《食经》的又一法。这里“□叶切”,应仍如《
羹臛法》篇“损肾”条的“□叶切,长四寸”和下篇“菹肖”条的“
□叶细切”一样,理解为切成薤叶那样宽的肉片。
【八】“勒鸭”是一种水禽。《蜀本草》注:“野鸭与家鸭有相似者,有全别者;甚小小者,名刀鸭,味最重,食之补虚。”这里说勒鸭有斑鸠、鸽子那么大,和“甚小小者”符合,疑“刀鸭”是“ 力鸭”之误,则“勒鸭”可能就是“力鸭”。此鸭仅见于《蜀本草》,应是南方的水禽,《食经》的内容,往往和南方暗合。
《嘉佑本草》有“鸂● ”,说是:“五色,尾有毛如船柂,小于鸭。《临海异物志》曰:‘……水鸟,食短狐(按应作“短弧”,指 “射工”)。’”此鸟大于鸳鸯而色多紫,《本草纲目》有“紫鸳鸯”的异名,虽“●”和“勒”音近形似,但不是《食经》所指的“勒鸭”。
【九】“细研熬”,按“研”,《说文》:“□也”,“□”即今“磨”字,是“研”有细碎义;“细研”犹言“细琢”、“细斫”。“熬”,这里是“研”的同义词,即不断地琢锻,使成碎末。我们最初怀疑“研”是“斫”字之误,但据卷九《炙法》篇引《食经》(应是《食次》之误)“●炙”、“捣炙 ”、“饼炙”三条接连有三处“
细研熬”,则显非误字。从该三条得到启示,“研熬”不但是细琢,而且还包括捣舂。因此,这里的“熬”,决不是煎、炒(下文的“熬之”等,才是炒)。因为“●炙”条是在“细研熬”后即团成肉丸,如果将肉馅子炒熟,就团不起来了;“捣炙”条惟恐“细研熬”后不相黏,还加调面粉使相黏着,然后烤炙,炙到“欲熟”时,再涂上蛋白,帮助黏固,既是炙后才“欲熟”,明非预先炒熟;“饼炙”条并且指在臼中舂碎为“细研熬”,其为碎末,更为明显。馄饨、包子,古时都叫“饼”,所谓“细研熬如饼臛”,意即细琢成如做“饼炙”或做饺子那样的肉馅子。《重修政和证类本草》 卷十九“丹雄鸡” 引《食医心镜》说:“肥雌鸡一只,治如常法,细研为臛,作面馄饨,空心食之。”又卷十八“豚卵”引《食医心镜》说:“猪肾一对,研,着胡椒、橘皮、盐、酱、椒末等;溲面,似常法,作馄饨。”这是面皮包鸡肉或腰子的水饺。(《北户录》卷二崔龟图注引颜之推说:“今之馄饨,形如偃月,天下通食也。”正是水饺。)据此,不但细琢也叫“细研”,而且肉馅子也正叫“ 臛”,说明“细研熬如饼臛”,就是细琢成像包饺子的肉臛(即肉馅)。
【一0】“熬黍米糁”,将姜、椒等炒进黍米作的糁里。
【一一】“腥翠”,见《脯腊》篇注释【一四】。
【一二】“笼肉”,馅子肉。古称馒头、包子为“笼饼”。卷九《炙法》篇《要术》本文“ 灌肠法”条称:“细锉羊肉,令如笼肉。”
菹绿【一】第七十九
《食经》曰:“白菹:鹅、鸭、鸡白煮者,鹿(一)骨,斫为准:长三寸,广一寸。下杯【二】中,以成清紫菜【三】三四片加上,盐、醋和肉汁沃之。”又云:“亦细切,苏(二)加上。”又云:“
准讫,肉汁中更煮,亦啖。少与米糁。凡不醋,不紫菜。满奠焉。”
菹肖(三)法:用猪肉、羊、鹿肥者,□叶细切,熬之,与盐、豉汁。细切菜菹叶(四),细如小虫丝,长至五寸,下肉里(五)。多与菹汁令酢。
蝉脯【四】菹法:“捶之,火炙令熟。细擘,下酢。”又云:“
蒸之。细切香菜【五】置上。”又云:“下沸汤中,即出,擘,如上香菜蓼法(六)。”
绿肉法:用猪、鸡、鸭肉,方寸准,熬之。与盐、豉汁煮之。葱、姜、橘、胡芹、小蒜,细切与之,下醋。切肉名曰“绿肉”,猪、鸡、名曰“酸(七)”。
白瀹【六】瀹,煮也,音药。豚法(八):用乳下肥豚。作鱼眼汤,下冷水和之,●【七】豚令净,罢。若有粗毛,镊子拔却,柔毛则剔之。茅蒿叶揩洗,刀刮削令极净。净揩釜,勿令渝,釜渝则豚黑。绢袋盛豚,酢浆水煮之。系小石,勿使浮出【八】。上有浮沫,数接去。两沸,急出之,及热以冷水沃豚。又以茅蒿(九)叶揩令极白净。以少许面,和水为面浆;复绢袋盛豚,系石,于面浆中煮之。接去浮沫,一如上法。好熟,出,着盆中,以冷水和煮豚面浆使暖暖,于盆中浸之。然后擘食。皮如玉色,滑而且美。
酸豚法:用乳下豚。燖治讫,并骨斩脔之,令片(十)别带皮。细切葱白,豉汁炒之,香,微下水,烂煮为佳。下粳米为糁。细擘葱白,并豉汁下之。熟,下椒、醋,大美。
(一)“鹿”,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同,无法解释,应是误字。按此处是指去骨,卷九《炙法》篇引《食经》“去骨”屡见,疑应作“去 ”。又《尔雅.释器》:“肉曰脱之。”邢昺疏引李巡:“
肉去其骨曰脱。”或应作“脱”。金抄作“庶”,实际是“鹿”的不同写法,不是“庶” 字。日译本当作“庶”字,并据《周礼.秋官》“庶氏掌除毒蛊”解释为“驱除”,不免穿凿。
(二)“苏”,明抄、湖湘本误作 “须”,据院刻、金抄改正。荏和紫苏,古时都作香味料用。单称“苏”时,一般指紫苏。
(三)“菹肖”,即“菹消”,合消法和肉菹而成。消法上篇有“
勒鸭消”。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有“作菹消法”,作法和本条相似。又《太平御览》卷八五六“菹”项引卢谌《祭法》:“秋祠有菹消。” 原注:“《食经》有此法也。”说明此条引《食经》文正作“
菹消”。又本条下面二条亦仍系《食经》文。
(四)“叶”,明抄、湖湘本误作 “菜”,据院刻、金抄改正。
(五)“里”,明抄误作“裹”,据院刻、金抄、湖湘本改正。
(六)卷九《飧饭》篇引《食经》 “胡饭法”:“别奠‘飘兖’随之。细切胡芹、蓼下酢 中为‘飘兖’。”这里“如上香菜蓼法 ”,如果不是文字有错误,应是《食经》中另有“香菜蓼法”,《要术》未引。
(七)“切肉名曰‘绿肉’,猪、鸡名曰‘酸’,”在一条的末了补说某种名物,《食经》文往往这样,例如“椠淡”条补说“椠”是木耳(《羹臛法》篇),“勒鸭消”条补说“勒鸭”的形色(上篇),“胡饭法”条补说什么叫做“飘兖”(卷九《飧饭》篇)等。
(八)自此以下二条是《要术》本文。文中“豚”字原作“肫”,俗讹字,但“绢袋盛豚,酢浆水煮之”的“豚”,仍作“□”(“□”与“● ”、“豚”通,但不通“肫”),本书统一作“豚”。
(九)明抄、湖湘本作“蒿”,院刻、金抄作“□”。但上文“茅蒿叶揩洗”,院刻、金抄亦作“蒿”,故从明抄使一致。古人有以青蒿等为食物及用具的习惯,参看卷十“蒿〔五四〕”注释【三】。
(十)至“片”字止,院刻刚刚满叶,下文系后半叶,但后半叶是缺叶,因此“别”字以下,院刻完全脱去。
【一】“菹”有二义,即菜菹和肉菹。菜菹即腌泡菜,肉菹是加酸味的肴馔。《周礼.天官》“醢人”项下“七菹”郑玄注:“凡醯、酱所和,细切为兖,全物若●为菹。《少仪》曰:‘糜、鹿为菹,……’则兖、菹之称,菜、肉通。”本篇的“菹”,就是这种切成片或条和以酸菜或醋的肉菹。
“绿”,唯一的解释是《食经》本文的说明:“切肉名曰‘绿肉’”。《礼记.内则》有“麋肤”,郑玄注:“肤,切肉也。肤,或为胖。”又:“麋、鹿、鱼为‘菹’,□为‘辟鸡’,野豕为‘轩’,兔为‘宛脾’,切葱及薤,实诸醯以柔之。”《郑玄》注:“此轩、辟鸡、宛脾,皆菹类也,酿菜而柔之,以醯杀腥肉及其气。近益州有‘鹿●’者,近由此为之矣。菹、轩,聂而不切;辟鸡、宛脾,聂而切之。轩,或为胖。”由于所用肉类的不同,肉菹有各种不同的名称,但都是肉菹。切法原是成片的,但也可以是“聂而切之”的细条。烹调法是杂以葱薤的香料,再加上醋(即“醯”)。所有这些,都和本篇的菹法完全符合,也和菹类的“绿肉”符合。则所谓“
绿肉”,也不过是这类菹的一个特别名称。“轩”是切成片,而“肤”、“轩”都是“或为胖”,说明肤切法就是轩切法。《食经》说明“方寸准”,我们认为准法是切成片,也正与肤、轩相合。则所谓“
切肉名曰绿肉”,实际就是一种切成片的肉菹,配上“猪、鸡名曰‘
酸’”的作料,以成其为酸菹,再 加上醋,就成这个特别名目的“绿肉” 了。
【二】古所谓“杯”,不仅指杯子。《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篇北周卢辩注:“杯,盘、盎、盆、盏之总名。”是古时对于杯、盘、羹器,乃至盥洗的器皿,通称为“杯”。《史记.项羽本纪》: “幸分我一杯羹”,即指盛羹器。
【三】紫菜,红藻植物,生浅海岩石上,红紫、绿紫或黑紫色。采干以供食用。“成清” ,指渍清的紫菜。
【四】《礼记.内则》的菜肴中有 “蜩、范”,郑玄注:“蜩,蝉也;范,蜂也。”《神农本草经》“蚱蝉”陶弘景注:“此昔人啖之。”《北户录》卷又称:“南朝食品中,……奠有蝉臛。”崔龟图注:“乃古人‘爵、鷃、蜩、范’之类也。”说明古人食蝉。《名医别录》:“五月采,蒸,干之。”这里 “蝉脯”,似应是蝉干。
【五】罗勒(即卷三作专篇记述的兰香)、胡荽(卷三也有专篇)、香薷等古时都有“香菜”的名称。现在一般指胡荽。
【六】“瀹”的本义是“浸渍”。由此义引申为肉在汤中暂煮即出,即《说文》所称:“ 内肉及菜汤中,薄出之。”相当于“●”、“
炸”。卷六《养鸡》篇“瀹鸡子法 ”的“打破,泻沸汤中,浮出即掠取”,瀹正指炸。本条的“两沸急出之”,实际也还是炸,并且还带有“汤燖”的意味(“燖”、“爓”一类字原和“瀹”、“炸 ”一类字相通,见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九“燂□”注)。后来再下锅,“
于面浆中煮之”,才是真正的煮。这里注作“煮也”,对“瀹”的解释并不完全。这字在 “瀹鸡子法”也有音注,但和这里不同,说明这些都是后人加添的注。
【七】“●”,本作“燅”,和“ ●”、“爓”、“燖”等是同一字,指褪去毛脏。
【八】“系小石,勿使浮出”,沈括《梦溪补笔谈》:“古鼎中有三足皆空,中可容物者,所谓鬲也。煎和之法,常欲湆(按同“湇”,即汤汁)在下(指在三足中),体(指牲体,即肉脔或整件的大胾)在上,则易熟而不偏烂。及升鼎(意即“升俎” ,即从鬲中盛出来),则浊滓皆归足中。……今京师大屠善熟彘者,钩悬而煮,不使着釜底,亦古人遗意也。 ”“钩悬而煮”和沉石而煮,形式不同,实际作用相同,都在使整件的牲肉悬浮于沸汤中,不使着底,也不使上浮。
作品简介:《战国策》为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原作者不明,一般认为非一人之作。资料年代大部分出于战国时代,包括策士的著作和史料的记载。原来的书名不确定,成书据推断也并非一时,可能在秦统一以后。刘向进行整理后,删去其中明显荒诞不经的内容,按照国别,重新编排体例,定名为《战国策》。全书共三十三卷,分“东周”“西周”“秦”“楚”“齐”“赵”“魏”“韩”“燕”“宋”“卫”“中山”十二国的“策”论。《战国策》作品主要记述了上起公元前490年智伯灭范氏,下至前221年高渐离以筑击秦始皇共245年间,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或者说记录了战国时纵横家游说各国的活动和说辞及其权谋智变斗争故事,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全书现存497篇。早在宋代就已有不少缺失,由曾巩奉旨“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得以校补。后又经多次修订。现今所见《战国策》已远非东汉时期版本,其中有不少章节与其说是历史,不如说是虚构的文学故事。《战国策》就是记载战国至秦汉时期,一些谋士为了谋取富贵或者实现自己的治国理念,针对当时的各国形势,为自己效力的主君分析内外形势、制定策略的说辞的合集。全书并非出于一人之手,也非成于一时。全书没有系统完整的体例,都是相互独立的单篇。在形成之初便有多个版本。据说西汉刘向在校理皇家书库时,对所见的“中战国策书”,包括六种记载战国纵横家说辞的作品,即所谓的中书六种,包括《国策》《国事》《事语》《短长》《长语》《修书》,和“国别者八篇”等材料进行了编撰。因书所记载的多是战国时纵横家为其所辅之国提出的政治和外交策略,且其内容“大抵皆纵横捭阖,谲狂相轧倾夺之说也”,因此刘向把这本书名为《战国策》,名称沿用至今。全书共三十三卷,约十五万字。内容曾历经包括宋、元、明多个朝代或大或小的修补,加之传抄和翻刻时的错讹。与最初版本差别可能很大。今本共三十三卷。东周策一卷,西周策一卷,秦策五卷,齐策六卷,楚策四卷,赵策四卷,魏策四卷,韩策三卷,燕策三卷、宋卫策一卷,中山策一卷,共497篇。《战国策》成书以后,其内容的真实性就一直饱受争议,甚至可说它的性质与定位是《战国策》研究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刘向本人是把它算作《六艺略》部分。四部归类法出现后,多将其归入史部,但对于这一分法,自宋代以来便有不同看法。如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将《战国策》归入子部“纵横家”类:“予谓其纪事不皆实录,难尽信。盖出于学纵横者所著,当附于此。”此后,高似孙《子略》、马端临《文献通考》及《宋史·艺文志》都把《战国策》归入子部。甚至就名称而言,“策”指“书册”还是“策略”一直有争议。还有人认为《战国策》“不是一般概念上的历史书”,可能是“策士”阶层的修习教材,长短不一,故称为《长书》《修书》《短书》,合起来是《短长》,内容是有关策谋和国家大事的,所以叫做《国事》《事语》《国策》。《战国策》的文学成就非常突出,在中国文学史上,它标志着中国古代散文发展的一个新时期,文学性非常突出,尤其在人物形象的刻画,语言文字的运用,寓言故事等方面具有非常鲜明的艺术特色。……
作品简介:《金匮要略》是我国东汉著名医学家张仲景所著《伤寒杂病论》的杂病部分,也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论述杂病诊治的专书,原名《金匮要略方论》。“金匮”是存放古代帝王圣训和实录的地方,意指本书内容之珍贵。全书分上、中、下三卷,共25篇,载疾病60余种,收方剂262首。所述病证以内科杂病为主,兼及外科、妇科疾病及急救卒死、饮食禁忌等内容。被后世誉为“方书之祖”。《伤寒杂病论》问世以后,由于战乱等原因,成书不久即散乱于世。至北宋时,翰林学士王洙在宫藏书匮中发现蠹简本《金匮玉函要略方》,书分上、中、下3卷,实为《伤寒杂病论》的节略本。北宋校正医书局校勘《金匮》时,依据此本,删去上卷伤寒部分,保留中、下两卷杂病和妇人病两部分,并把下卷方剂分列各证之下,重新编成《金匮要略方论》,分为上、中、下3卷,其文字自此基本定型,并由此演变出各类版本……
作品简介:《齐民要术》大约成书于北魏末年(公元533年-544年),是北朝北魏时期,南朝宋至梁时期,中国杰出农学家贾思勰所著的一部综合性农学著作,也是世界农学史上专著之一,是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农书。全书10卷92篇,系统地总结了六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劳动人民农牧业生产经验、食品的加工与贮藏、野生植物的利用,以及治荒的方法,详细介绍了季节、气候、和不同土壤与不同农作物的关系,被誉为“中国古代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是一部综合性农书,为中国古代五大农书之首,该书记述了黄河流域下游地区,即今山西东南部、河北中南部、河南东北部和山东中北部的农业生产,概述农、林、牧、渔、副等部门的生产技术知识。《齐民要术》推崇耿寿昌之常平仓、桑弘羊之均输法皆为“益国利民,不朽之术”,并嘲笑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贾思勰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农业科学体系,对以实用为特点的农学类目作出了合理的归划。对开荒、耕种到生产后的加工、酿造和利用等一系列过程详细记述,同时还论述了种植学、林学以及各种养殖学……
作品简介:《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经袁世凯批准,由赵尔巽为总担纲编纂的一部记载清朝历史的纪传体历史著作。全书共有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清史稿》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编修工作历时十四年,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并非视为成书“,但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全书包括整个大清帝国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因其未经总阅修订即匆忙付梓刊行,故曰“史稿”。参与该史稿纂修的工作人员,前后有300多人,编纂时间历达15年,最后成书536卷,800余万字。《清史稿》为清史研究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史料。但其在政治观点、体裁体例、史实内容等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和舛错。认真研究总结《清史稿》纂修始末及其经验教训,对刚启动的新的大型清史纂修工程,不无裨益和借鉴……
作品简介:《论衡》一书相传为东汉思想家王充(公元27年-97年)所作,大约汇编成于章和二年(公元88年)。现存文章有85篇(其中的《招致》仅存篇目,实存84篇)。《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即以“实”为根据,疾虚妄之言。“衡”字本义是天平,《论衡》就是评定当时言论的价值的天平。它的目的是“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论衡·对作》篇)。因此,它是古代一部不朽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文献。正因为《论衡》一书“诋訾孔子”,“厚辱其先”,反叛于汉代的儒家正统思想,故遭到当时以及后来的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冷遇、攻击和禁锢,将它视为“异书”。《论衡》共八十五篇,是王充用了三十年心血才完成的,被称为“奇书”。公元189年蔡邕来到浙江,看到《论衡》一书如获至宝,密藏而归。蔡邕的友人发现他自浙江回来以后,学问突有大进,猜想他可能得了奇书,便去寻找。果然在他帐间隐蔽处发现了《论衡》一书,便抢了几卷就走。蔡邕急忙叮嘱:“此书只能你我共读,千万不要外传”。友人读后亦称“真乃奇书也”。东汉时代,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占支配地位,但与春秋战国时期所不同的是儒家学说打上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掺进了谶纬学说,使儒学变成了“儒术”。而其集大成者并作为“国宪”和经典的是皇帝钦定的《白虎通义》。王充写作《论衡》一书,就是针对这种儒术和神秘主义的谶纬说进行批判。直到近几十年,才对王充的《论衡》有了较为客观的认识和系统的研究,尽管在对《论衡》的研究中还有不少分岐,有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但这部著作正日渐显现出其思想异彩则是确定无疑的……
作品简介:《周礼》是儒家经典,十三经之一,是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周礼》、《仪礼》和《礼记》合称“三礼”,是古代华夏礼乐文化的理论形态,对礼法、礼义作了最权威的记载和解释,对历代礼制的影响最为深远。经学大师郑玄为《周礼》作了出色的注,由于郑玄的崇高学术声望,《周礼》一跃而居《三礼》之首,成为儒家的煌煌大典之一。《周礼》在汉代最初名为《周官》,始见于《史记·封禅书》。《周礼》中记载先秦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礼法诸制,多有史料可采,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无所不包,堪称为中国文化史之宝库。“制礼作乐”这一对中国社会、中国思想文化、中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伟大工程,是周公在洛阳完成的。《周礼》是一部通过官制来表达治国方案的著作,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所记载的礼的体系最为系统,既有祭祀、朝觐、封国、巡狩、丧葬等等的国家大典,也有如用鼎制度、乐悬制度、车骑制度、服饰制度、礼玉制度等等的具体规范,还有各种礼器的等级、组合、形制、度数的记载。许多制度仅见于此书,因而尤其宝贵。这些制度规范《周礼》分为六类职官,《天官·大宰》谓之“六典”:“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天官·小宰》谓之“六属”:“一曰天官,其属六十,掌邦治”;“二曰地官,其属六十,掌邦教”;“三曰春官,其属六十,掌邦礼”;“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五曰秋官,其属六十,掌邦刑”;“六曰冬官,其属六十,掌邦事”……
作品简介:《阅微草堂笔记》原名《阅微笔记》,是清朝翰林院庶吉士出身的纪昀于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至嘉庆三年(1798年)间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在时间上,《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同时《阅微草堂笔记》有意模仿宋代笔记小说质朴简淡的文风,曾在历史上一时享有同《红楼梦》、《聊斋志异》并行海内的盛誉。《阅微草堂笔记》主要记述狐鬼神怪故事,意在劝善惩恶。全书虽然不乏因果报应的说教,但是通过种种描写,折射出封建社会末世的腐朽和黑暗。如第一章中对几类主要的狐形象进行描写,体现狐世界的秩序和规范;第二章写纪昀构建狐世界的叙事手法;第三章写纪昀创作狐故事的原因。在结语中,纪昀肯定了狐故事的艺术价值,并将其与以往及同时代的作品进行比较,指出其情理内涵和叙事语言、故事安排上的特点,总结小说创作受到的内外因素的影响及表现。书中记述若真若假,旨在藉由这些志怪的描写来折射出当时官场腐朽昏暗堕落之百态,进而反对宋儒的空谈性理疏于实践之理气哲学,并且讽刺道学家的虚伪矫作卑鄙,旁敲侧击的揭露社会人心贪婪枉法及保守迷信。不过对处于社会下层的广大人民悲惨境遇的生活,纪昀在笔调中也表达出深刻的同情与悲悯,在每则故事结尾处作者总是会来那么几句短语,以衡平的语气来评断其故事来龙去脉理事曲直之所在或其有否通情达理之处地,此些评后语却也总是耐人寻味。纪昀无疑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文学家和思想家,无怪乎,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记史略》中评论此书道:“纪晓岚本长文笔,多见秘籍,文襟怀旷达,故后来无人能夺其席,他竟敢借文章以攻击社会,真算得很有魄力的人” 。《阅微草堂笔记》的主要成就也如鲁迅所说:“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灼见”(《中国小说史略》)。由于作者的文笔好和地位高,它在当时文坛上影响很大。可见《阅微草堂笔记》实为“无人能夺其席”的中国文学瑰宝……
作品简介:《昭明文选》又称《文选》,是中国现存的最早一部诗文总集,由南朝梁武帝的长子萧统组织文人共同编选。萧统死后谥“昭明”,所以他主编的这部文选称作《昭明文选》。一般认为,《昭明文选》编成于梁武帝普通七年(526年) 至中大通三年(531年) 之间。《昭明文选》收录自周代至六朝梁以前七八百年间130多位作者的诗文700余篇 ,是一部现存最早的文学总集 ,在这部总集里 ,萧统把我国先秦两汉以来文史哲不分的现象作了梳理和区分 ,他认为经史诸子都以立意纪事为本 ,不属词章之作,只有符合“事出于沉思 ,义归乎翰藻”的标准的文章才能入选。也就是说 ,只有强调“文以载道”,在文章中蕴含自己的思想,并且只有符合“事出于沉思 ,义归乎翰藻”的标准的文章才能入选。也就是说 ,善用典故成辞、善用形容比喻、辞采精巧华丽的文章 ,才合乎标准 ,《昭明文选》正是以此来划分文学与非文学界限的第一部选集。由于 《昭明文选》选材严谨 、注重词藻 ,所选的大多是典雅之作。在过去文人的眼中,一向被视为文学的教科 书 ,是士子们必读的一部书,千余年来流传不衰。大诗人杜甫教育他的儿子宗武要 “熟精文选理”(《宗武生日》) 。到了宋代 ,更有“文选烂 、秀才半”的俗谚(陆游《老学庵笔记》)。《昭明文选》的诞生是文学发展的必然。 自从有了《昭明文选》,这才使我国自先秦来文史不分现象有了明确的分界。《昭明文选》继往开来 ,对古今文体做了全面的阐述、辨析和整理 ,它是我国第一部按体区分规模宏大的文学总集 ,这在文学史上是个开创。首先对《昭明文选》作注释的是《昭明文选》问世六、七十年后的《文选音义》,这是隋代萧统的侄子萧该对《文选》语词作的音义解释。稍后,在隋、唐之际有曹宪,“文选学”的名称就见于《 旧唐书· 曹宪传》。这两位学者的著作都题为《文选音义》,也都已亡佚。许淹、李善、公孙罗等都曾是曹宪的学生,他们都曾批注《文选》。现存最早的、影响最大的著作是唐高宗显庆(656-661)年间李善的《文选注》。李善是一位渊博的学者,号称“书麓”。他注释《文选》,用力至勤,引书近1700 种,前后数易其稿……
作品简介:《围炉夜话》儒家通俗读物,是明清时期著名的文学品评著作,对于当时以及以前的文坛掌故,人、事、文章等分段作评价议论。王永彬,字宜山,人称宜山先生,王氏后人称其宜山公, 一生经历了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五个王朝。这本书是作者王永彬“于清·咸丰甲寅二月,于桥西馆”的 “一经堂”完成的。作者虚拟了一个冬日拥着火炉,至交好友畅谈文艺的情境,使本书语言亲切、自然、易读,并由于其独到见解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围炉夜话》分为221则,以“安身立业”为总话题,分别从道德、修身、读书、安贫乐道、教子、忠孝、勤俭等十个方面,揭示了“立德、立功、立言”皆以 “立业”为本的深刻含义,与《菜根谭》、《小窗幽记》并称处世三大奇书。中国传统文人是快乐、超俗,亦或痛苦、压抑,现已难以说得清楚。哪代文人即使在生活安逸、仕途得意时,心中也常存为天地立心为万民请命的忧患意识,而在陡遭不测、倾家荡产时,又能常常保持一份无怨无悔的淡然心态。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因其博大,受其滋润的中国文人的心胸也是宽广大度的,其精神世界更是丰富多彩的……
作品简介:《伤寒论》,又作《伤寒杂病论》,为东汉张仲景所著,是中国第一部理法方药皆备、理论联系实际的中医临床著作。此书被认为是汉医学之内科学经典,奠定了中医学的基础。在四库全书中为子部医家类。因为历史因素,本书原貌不复可见。《伤寒论》是一部阐述外感热病治疗规律的专著。全书12卷。现今遗存10卷22篇,东汉张仲景撰于公元3世纪初。张仲景原著《伤寒杂病论》,在流传的过程中,经后人整理编纂将其中外感热病内容结集为《伤寒论》,另一部分主要论述内科杂病,名为《金匮要略方论》。《伤寒论》原书曾经西晋王叔和整理编次,在五代十国时期已经处于一线单传、存亡继绝的危机状态。此书在北宋国家书府秘藏八九十年,嘉佑年间(1056-1063),北宋校正医书局成立,选高继冲进献本为底本,由孙奇、林亿等校定,于1065年由朝廷诏命国子监雕版刊行,名为定本《伤寒论》,结束了从汉末至宋凡八百余年传本歧出、条文错乱的局面。金皇统四年即南宋绍兴十四年(1144)成无己《注解伤寒论》刊行,有详注,逐渐取代白文本《伤寒论》,白文本南宋未再翻刻。至元代,白文本《伤寒论》除少数藏书家偶有其书外,社会上已无该书。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江苏常熟藏书家赵开美偶然得到北宋刻本《伤寒论》十卷,请优秀刻工将此书收刻于《仲景全书》中。北宋原刻本旋即丢失,现今仍在留存的只有赵开美本。赵开美本逼真宋版,后世尊称赵开美本为《宋本伤寒论》。赵开美本今存五部。《伤寒论》在国外亦有广泛影响。除此之外,其他还有《唐本伤寒论》(唐·孙思邈)《宋本伤寒论》(宋·高继冲)《金本注解伤寒论》(金·成无已)《宋本伤寒论》(明·赵开美)《康治本伤寒论》(日本)《康平本伤寒论》(日本)《桂林本伤寒论》《敦煌本伤寒论》(残卷)等版本。《伤寒论》突出成就之一是确立了六经辨证体系。运用四诊八纲,对伤寒各阶段的辨脉、审证、论治、立方、用药规律等,以条文的形式作了较全面的阐述。对伤寒六经病各立主证治法,如“太阳伤寒”用麻黄汤;“太阳中风”用桂枝汤;阳明经证用白虎汤;阳明腑证用承气汤;少阳病用小柴胡汤……归纳总结了不同的病程阶段和症候类型的证治经验,论析主次分明,条理清晰,能有机地将理、法、方、药加以融会,示人以证治要领。《伤寒论》另一突出成就是对中医方剂学的重大贡献。本书记载了397法,113方,提出了完整的组方原则,介绍了伤寒用汗、吐、下等治法,并将八法具体运用到方剂之中,介绍了桂枝汤、麻黄汤、大青龙汤、小青龙汤、白虎汤、麻黄杏仁石膏甘草汤、葛根黄芩黄连汤、大承气汤、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大柴胡汤、小柴胡汤等代表名方。书中记载的的方剂,大多疗效可靠,切合临床实际,一千多年来经历代医家的反复应用,屡试有效。由于张仲景所博采或个人拟制的方剂,精于选药,讲究配伍,主治明确,效验卓著,后世誉之为“众方之祖”,尊之为“经方”。该书总结了前人的医学成就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集汉代以前医学之大成,并结合自己的临床经验,系统地阐述了多种外感疾病及杂病的辨证论治,理法方药俱全,在中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和承前启后的作用,对中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伤寒论》一书不仅为诊治外感疾病提出了辨证纲领和治疗方法,也为中医临床各科提供了辨证论治的规范,从而奠定了辨证论治的基础,被后世医家奉为经典……
作品简介:《古文观止》是清代吴楚材、吴调侯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选定的古代散文选本。该书是清朝康熙年间选编的一部供学塾使用的文学读本,此书是为学生编的教材,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正式镌版印刷。《古文观止》收自东周至明代的文章222篇,全书12卷,以收散文为主,兼取骈文。题名“观止”是指该书所选的都是名篇佳作。该书入选之文皆为语言精炼、短小精悍、便于传诵的佳作。衡文标准基本上兼顾到思想性与艺术性。在文章中间或末尾,选者有一些夹批或尾批,对初学者理解文章有一定帮助;体例方面一改前人按文体分类的习惯,而是以时代为经,以作家为纬。《古文观止》所选的文本,都是古代历史长河中优选下来的佳作,这些作品或雄浑潇洒,或俊逸清新。入选作品的题材虽然广泛,但都内容充实,情真意切。《古文观止》突破了分类选编容易流于琐细的局限,是一部比较系统的通史性选本。取文能够大致反映古代散文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风格的概貌,给读者以中国散文史的整体观,既将历代传颂的名篇尽可能选入,又重点突出,衡文标准力图思想与艺术兼顾,尽量避免重理偏向或重文偏向。作者仍然是以不违背封建正统思想这一点放在首位,“异端邪说”是不可能入选的。在每篇之中、之末有夹批或尾批。《古文观止》则以时代为纲,作者为目,将作者的各类文体的作品集粹于一处,阅读方便,查看快捷,使读者对清代之前的散文史认识清楚,印象深刻。《古文观止》的流行性与通俗性、权威性难以动摇,仍影响巨大,是青年首选的普及性古文选本。《古文观止》最早的版本,有映雪堂本等。五四运动以后,在上海等地出版了多种“言文对照"的《古文观止》,共有四种:上海沈鹤记书局署做肃房编译室著的一部,广益书局印行署名陆文昭译的一种,署名宋晶如译注的一种,署名许啸天译注的一种……
作品简介:《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相邦吕不韦的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杂家名著。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此书以道家学说为主干,以名家、法家、儒家、墨家、农家、兵家、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熔诸子百家学说于一炉,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秦统一后的意识形态。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儒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吕氏春秋》集先秦儒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全书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吕氏春秋》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注重博采众家学说,以道家思想为主体兼采阴阳、儒墨、名法、兵农诸家学说而贯通完成的一部著作。所以《汉书·艺文志》等将其列入杂家。高诱说《吕氏春秋》“此书所尚,以道德为标的,以无为为纲纪”。《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吕不韦重要的巨著,公元前239年左右完成,当时正是秦国统一六国的前夕。其书“基本上以儒家为宗,取各家之长而弃其短,所以能成一家之言。”是秦汉杂家的代表作之一。吕不韦是秦国一代名相,任职于战国末年。吕因散尽家财帮助在赵国为人质的嬴异人立嫡有大功劳,在异人继位为秦庄襄王后,被任用为秦国丞相。《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上应天时,中察人情,下观地利,以儒家思想为基调,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吕氏春秋》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规模宏大,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十二纪每纪五篇共六十篇,八览每览八篇(《有始览》少一篇)共六十三篇,六论每论六篇共三十六篇,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十二纪按照月令编写,文章内容按照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变化逻辑排列,属于应和天时的人世安排,体现了儒家天道自然与社会治理的吻合。《吕氏春秋》是一部产生于战国晚期的理论著作,出于众人之手,风格不完 全统一。但是其中有些文章精练短小,文风平实畅达,用事说理颇为生动,仍然 可以称得上是优秀的文学散文。如《重己》篇讲自己的生命如何重要,先从人不爱倕之指而爱己之指、人不爱昆山之玉而爱己之玉之说起,层层深入,语言朴素恳切。《贵公》篇讲“圣人之治天下也,必先公”的道理,先提出论点,再以荆人遗弓、桓公问管仲等具体事例说明,叙述生动明快。其他如《贵生》、《用众》、《顺民》、《正名》、《察传》、《似顺》等篇也各有特色。《大乐》篇讲音乐的产生、本质和功用等,语言简洁流畅,有《老子》的文风,其中有些段落本身就是声中音律的押韵散文……
作品简介:《天工开物》由宋应星初刊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丁丑),作者是明朝科学家宋应星。《天工开物》共三卷十八篇,全书收录了农业、手工业,诸如机械、砖瓦、陶瓷、硫磺、烛、纸、兵器、火药、纺织、染色、制盐、采煤、榨油等生产技术。《天工开物》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是中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有人也称它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作者是明朝科学家宋应星。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作者在书中强调人类要和自然相协调、人力要与自然力相配合。是中国科技史料中保留最为丰富的一部,它更多地着眼于手工业,反映了中国明代末年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生产力状况。全书分为上中下三卷18篇。并附有123幅插图,描绘了130多项生产技术和工具的名称、形状、工序。书名取自《尚书·皋陶谟》“天工人其代之”及《易·系辞》“开物成务”,作者说是“盖人巧造成异物也”(《五金》)。全书按“贵五谷而贱金玉之义”(《序》)分为《乃粒》(谷物)、《乃服》(纺织)、《彰施》(染色)、《粹精》(谷物加工)、《作咸》(制盐)、《甘嗜》(食糖)、《膏液》(食油)、《陶埏》(陶瓷)、《冶铸》、《舟车》、《锤煅》、《燔石》(煤石烧制)、《杀青》(造纸)、《五金》、《佳兵》(兵器)、《丹青》(矿物颜料)、《曲蘖》(酒曲)和《珠玉》。《天工开物》全书详细叙述了各种农作物和手工业原料的种类、产地、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以及一些生产组织经验。上卷记载了谷物豆麻的栽培和加工方法,蚕丝棉苎的纺织和染色技术,以及制盐、制糖工艺。中卷内容包括砖瓦、陶瓷的制作,车船的建造,金属的铸锻,煤炭、石灰、硫黄、白矾的开采和烧制,以及榨油、造纸方法等。下卷记述金属矿物的开采和冶炼,兵器的制造,颜料、酒曲的生产,以及珠玉的采集加工等。《天工开物》中分散体现了中国古代物理知识,如在提水工具(筒车、水滩、风车)、船舵、灌钢、泥型铸釜、失蜡铸造、排除煤矿瓦斯方法、盐井中的吸卤器(唧筒)、熔融、提取法等中都有许多力学、热学等物理知识。在《五金》篇中,明确指出,锌是一种新金属,并且首次记载了它的冶炼方法。《天工开物》中记录了农民培育水稻、大麦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又注意到不同品种蚕蛾杂交引起变异的情况,说明通过人为的努力,可以改变动植物的品种特性,得出了“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的科学见解。《天工开物》的可贵之处:在于记述了工农业生产中许多先进的科技成果。书中用技术数据给以定量的描述,显露出先进的科学思想和理论阐述,注重引入理论概念,而非单纯技术描述。在农业方面,《乃粒》指出水稻育秧后三十天即拔起分栽,一亩秧田可移栽二十五亩,即秧田与本田之比为1∶25。又说旱稻食水三斗,晚稻食水五斗,失水即枯。这些技术数据对农业生产有指导作用,是育秧、插秧和灌溉的理论基础,在以前的农书中未曾提到过。《天工开物》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反映西学,如“凡焊铁之法,西洋诸国别有奇药。中华小焊用白铜末,大焊则竭力挥锤而强合之,历岁之久终不可坚。故大炮西番有锻成者,中国惟恃冶铸也。”《天工开物》中的“物种发展变异理论”比德国卡弗·沃尔弗的“种源说”早一百多年;“动物杂交培育良种”比法国比尔慈比斯雅的理论早两百多年;挖煤中的瓦斯排空、巷道支扶及化学变化等,也都比当时国外的科学先进许多。尤其“骨灰蘸秧根”、“种性随水土而分”等研究成果,更是农业史上的重大突破。《天工开物》详细记述了家蚕新品种的培育:将黄茧蚕同白茧蚕杂交,培育出褐茧蚕,将“早雄”和“晚雌”杂交,培育出“嘉种”,比法国的同类记录早200多年。在《五金》篇中,宋应星是世界上第一个科学地论述锌和铜锌合金(黄铜)的科学家。他明确指出,锌是一种新金属,并且首次记载了它的冶炼方法。这是中国古代金属冶炼史上的重要成就之一,使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世界上唯一能大规模炼锌的国家。宋应星记载的用金属锌代替锌化合物(炉甘石)炼制黄铜的方法,是人类历史上用铜和锌两种金属直接熔融而得黄铜的最早记录。 [1] 总结提出的炼铁与炒铁炉的串连使用,直接把生铁炒成熟铁,具有现代冶金技术的重要特色。这种方式在17世纪的欧洲还没有。《天工开物》中记录了农民培育水稻、大麦新品种的事例,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又注意到不同品种蚕蛾杂交引起变异的情况,说明通过人为的努力,可以改变动植物的品种特性,得出了“土脉历时代而异,种性随水土而分”的科学见解,把中国古代科学家关于生态变异的认识推进了一步,为人工培育新品种提出了理论根据。《天工开物》一书在崇祯十年初版发行后,很快就引起了学术界和刻书界的注意。 明末方以智《物理小识》较早地引用了《天工开物》的有关论述……
作品简介:《梦溪笔谈》,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1031年—1095年)撰,是一部涉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著作。该书在国际亦受重视,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据现可见的最古本元大德刻本,《梦溪笔谈》一共分30卷,其中《笔谈》26卷,《补笔谈》3卷,《续笔谈》1卷。全书有十七目,凡609条。内容涉及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门类学科,其价值非凡。书中的自然科学部分,总结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科学成就。社会历史方面,对北宋统治集团的腐朽有所暴露,对西北和北方的军事利害、典制礼仪的演变,旧赋役制度的弊害,都有较为详实的记载。《梦溪笔谈》成书于11世纪末,一般认为是1086年至1093年间。作者自言其创作是“不系人之利害者”,出发点则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书名《梦溪笔谈》,则是沈括晚年归退后,在润州(今镇江)卜居处“梦溪园”的园名。该书包括祖本在内的宋刻本早已散佚。现所能见到的最古版本是1305年(元大德九年)东山书院刻本,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图书馆。元大德刻本是为善本,其流传清晰,版本有序,历经各朝代,数易藏主,至1965年,在周恩来主持下,于香港购回。《梦溪笔谈》具有世界性影响。日本早在19世纪中期排印这部名著,20世纪,法、德、英、美、意等国家都有学者、汉学家对《梦溪笔谈》进行系统而又深入的研究,而在这之前,早有英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等各种语言的翻译本。《梦溪笔谈》详细记载了劳动人民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卓越贡献和他自己的研究成果,反映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自然科学达到的辉煌成就。《宋史·沈括传》作者称沈括“博学善文,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所不通,皆有所论著”。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梦溪笔谈》为“中国科学史上的坐标”。被世人称为“中国科学史上里程碑”。然而,《梦溪笔谈》也存在着一些局限与瑕疵,被研究者普遍认定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该书的部分条目充斥着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意识与观点;二是由于人类当时认知水平的局限,该书部分条目的论述已经显得不够科学;三是主要由于作者自身的原因,该书的部分条目特别是“神奇”、“异事”类条目中,充斥着浓重的怪诞、宿命唯心色彩,成为该书受批评最多的方面;四是由于种种复杂原因,该书中的部分条目特别是据二手资料写就的条目存有讹误,胡道静《梦溪笔谈校证》、吴以宁《梦溪笔谈辨疑》等多有校订。但是瑕不掩瑜,些许缺憾并不影响《笔谈》的总体价值,这也是众多研究者的共识……
作品简介:《文心雕龙》是中国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xié)创作的一部理论系统、结构严密、论述细致的文学理论专著,成书于公元501~502年(南朝齐和帝中兴元、二年)间。它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第一部有严密体系的、“体大而虑周”(章学诚《文史通义·诗话篇》)的文学理论专著。 刘勰《文心雕龙》的命名来自于环渊的著作《琴》。其解《序志》云:“夫文心者言为文之用心也,昔涓子(环渊)《琴心》,王孙巧心,心哉美矣,故用之焉。”全书共10卷,50篇(原分上、下部,各25篇),以孔子美学思想为基础,认为道是文学的本源,圣人是文人学习的楷模,“经书”是文章的典范。把作家创作个性的形成归结为“才”、“气”、“学”、“习”四个方面。《文心雕龙》还系统论述了文学的形式和内容、继承和革新的关系,又在探索研究文学创作构思的过程中,强调指出了艺术思维活动的具体形象性这一基本特征,并初步提出了艺术创作中的形象思维问题;对文学的艺术本质及其特征有较自觉的认识,开研究文学形象思维的先河。全面总结了齐梁时代以前的美学成果,细致地探索和论述了语言文学的审美本质及其创造、鉴赏的美学规律。《文心雕龙》是中国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创作的一部文学理论著作,成书于公元501~502年(南朝齐和帝中兴元、二年)间。全书共10卷,50篇(原分上、下部,各25篇),以孔子美学思想为基础,全面总结了齐梁时代以前的美学成果,细致地探索和论述了语言文学的审美本质及其创造、鉴赏的美学规律。《文心雕龙》共10卷,50篇。分上、下部。每部各25篇。全书包括四个重要方面。上部,从《原道》至《辨骚》的5篇,是全书的纲领。而其核心则是《原道》《徵圣》《宗经》3篇。要求一切要本之于道,稽诸于圣,宗之于经。从《明诗》到《书记》的20篇,以“论文序笔”为中心,对各种文体源流及作家、作品逐一进行研究和评价。在有韵文为对象的“论文”部分中,以《明诗》《乐府》《诠赋》等篇较重要;在无韵文为对象的“序笔”部分中,则以《史传》《诸子》《论说》等篇意义较大。下部,从《神思》到《物色》的20篇(《时序》不计在内),以“剖情析采”为中心,重点研究有关创作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是创作论。《时序》《才略》《知音》《程器》等4篇,则主要是文学史论和批评鉴赏论。下部的这两个部分,是全书最主要的精华所在。以上四个方面共49篇,加上最后叙述作者写作此书的动机、态度、原则,共50篇。《文心雕龙》是一部“体大思精”“深得文理”的文章写作理论巨著。全书分五十篇,内容丰富,见解卓越,皆“言为文之用心”,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写作上的各种问题。尤为难得的是对应用写作也多有论评。粗略统计,全书论及的文体计有59种,而其中属于应用文范畴的文体竟达44种,占文体总数的四分之三。(《应用写作》杂志1996年第4期,《的应用写作论》)。范文澜说得好 :"系统地全面地深入地讨论文学,《文心雕龙》实是唯一的一部大著作……
作品简介:《徐霞客游记》是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创作的一部散文游记,明末徐弘祖经34年旅行,写有天台山、雁荡山、黄山、庐山等名山游记17篇和《浙游日记》、《江右游日记》、《楚游日记》、《粤西游日记》、《黔游日记》、《滇游日记》等著作,除佚散者外,遗有60余万字游记资料。死后由他人整理成《徐霞客游记》。世传本有10卷、12卷、20卷等数种。在原稿的基础之上,王忠纫手校、季梦良续成稿本,成书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徐霞客游记》主要按日记述作者1613年至1639年间旅行观察所得,对地理、水文、地质、植物等现象,均做了详细记录。《徐霞客游记》是系统考察中国地貌地质的开山之作,同时也描绘了中国大好河山的风景资源,此外优美的文字也使之成为文学佳作,在地理学和文学上都有着重要的价值。徐霞客的出游大致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北登恒山,南及闽粤,东涉普陀,西攀太华之岭,偏重搜奇访胜,写下了天台山、雁荡山、黄山、庐山、嵩山、华山、五台山、恒山等名山游记十七篇;后期的西南地区之行,则在探寻山川源流、风土文物的同时,重点考察和记述喀斯特(石灰岩)地貌的分布及其发育规律。《徐霞客游记》全书六十余万字,其中记述游历广西的《粤西游日记》却占了篇幅的约三分之一,可见广西在这一书中的重要地位。《徐霞客游记》中关于景物的描写不仅贴近现实,而且十分准确。现代科技也印证了徐霞客对于地质地貌和岩石景观记载的准确性,据对比,徐霞客对华东地区和桂林许多岩石、溶洞的描述与科学工具的实际测量惊人地吻合。例如在《游桂林日记》中对伏波试剑石的描写:“一石柱下垂覆崖外,直抵下石,如莲萼倒挂,不属于下者,仅寸有余焉。是名伏波试剑石。”准确说明了石柱的具体位置是“下垂覆崖外,直抵下石”,形态形貌“如莲萼倒挂”,尤其是“仅寸有余”的精确描述,比前人笼统地记载要科学得多。清代学者钱谦益:霞客先生游览诸记,此世间真文字、大文字、奇文字,不当令泯灭不传,仁兄当急为编次,谋得好事者授梓,不惟霞客精神不磨,天壤问亦不可无此书也。英国科学家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徐霞客游记》读来并不像是十七世纪的学者所写的东西,倒像是一位二十世纪的野外勘测记录。民国学者刘虎如:其词意之高妙,备极诸长,非身历其境者,何能出此……霞客之游记,非仅写景物、谈风月而已,对于山岭之来脉、江海之源流,而未尝无所发现,其有助于地理,自不可没。美国匹兹堡大学教授、中国旅美地理学家谢觉民:读徐霞客的游记,最好是旅行时随身携带。《徐霞客游记》中描写事物所采用的清新优美文笔,使读者爱不释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以前的一百三十五年间,完全靠读者用笔抄写来流传。乾隆四十一年以后,才有刻本流传。对《徐霞客游记》的文学价值,不少名家有过中肯的评论。《徐霞客游记》的史料价值,涵盖层面甚广。徐霞客对于山水地理方面的贡献,除了对山形地貌的观察外,对于水文分布、江源探寻以及山水与气候关系的体验,也有翔实的记录。徐霞客对于当时政治情势的观察也很深入,他游历各地看到整体政治风气的败坏、藩镇的巧取豪夺、土司制度的紊乱、人民生活的困顿以及边关军事防卫的松弛,都显示出晚明政治的腐败现象。他的游记登录许多书院、古迹、碑碣、辞匾以及少数民族的特殊文化等等,对于文化古迹方面的记录保存,发挥很大的作用。另外,徐霞客对于各地的宗教信仰、道观寺庙也多有记载,为儒、释、道各种宗教在各地的传布情形,留下了历史的轨迹。由这些丰富的内容来看,这部游记能在历史上留名,被认为是晚明时期一部跨越文学与科学的著作,确实有其道理……
作品简介:《左传》是古代文学作品,相传为左丘明著。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汉以后才多称《左传》。它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记史文学作品,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春秋左传》相传是春秋末期的史官左丘明所著。司马迁、班固等人都认为《左传》是左丘明所写。唐朝的刘知几《史通·六家》:“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唐朝的赵匡首先怀疑《左传》不是左丘明所作。此后,有许多学者也持怀疑态度。很多人都认为写《左传》的左氏并非左丘明。叶梦得认为作者为战国时人;郑樵《六经奥论》认为是战国时的楚人;朱熹认为是楚左史倚相之后;项安世认为是魏人所作;程端学认为《春秋左传》是伪书。清朝的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中却仍然认为是左丘明所著。康有为则认为是刘歆所作。今人童书业则认为是吴起所作,赵光贤认为是战国时鲁国人左氏所作。现在一般认为《左传》为吴起作,成书时间大约在战国中期(公元前4世纪中叶)。《左传》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左传》代表了先秦史学的最高成就,是研究先秦历史和春秋时期历史的重要文献,对后世的史学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春秋左传》对确立编年体史书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而且由于它具有强烈的儒家思想倾向,强调等级秩序与宗法伦理,重视长幼尊卑之别,同时也表现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历史资料。《左传》主要记录了周王室的衰微,诸侯争霸的历史,对各类礼仪规范、典章制度、社会风俗、民族关系、道德观念、天文地理、历法时令、古代文献、神话传说、歌谣言语均有记述和评论。晋范宁评《春秋》三传的特色说:“《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指多叙鬼神之事)。《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左传》不仅是历史著作,也是一部非常优秀的文学著作。它表现在:长于记述战争,故有人称之为“相砍书”;又善于刻画人物,重视记录辞令。《左传》受到学界重视是在魏晋时期,先后有郑玄、杜预为其作注解,以后成为研究《春秋》的重要典籍。《左传》在史学中的地位被评论为继《尚书》与《春秋》之后,开《史记》、《汉书》之先河的重要作品……
作品简介:《尚书》,最早书名为《书》,是一部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分为《虞书》、《夏书》、《商书》、《周书》。因是儒家五经之一,又称《书经》。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就是《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的合编本。现存版本中真伪参半。西汉学者伏生口述的二十八篇《尚书》为今文《尚书》,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的另一部《尚书》,为古文《尚书》。西晋永嘉年间战乱,今、古文《尚书》全都散失了。东晋初,豫章内史梅赜给朝廷献上了一部《尚书》,包括《今文尚书》33篇,以及伪《古文尚书》25篇 。《尚书》列为重要核心儒家经典之一,历代儒家研习之基本书籍, “尚”即“上”,《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传统《尚书》(又称《今文尚书》)由伏生传下来。传说是上古文化《三坟五典》遗留著作。2018年11月,清华大学战国竹简研究成果发布,证实其中古文《尚书》系后人伪作。《尚书》的尚常见有三种解释方法:一种说法认为“上”是“上古”的意思,《尚书》就是“上古的书”;另一种说法认为“尚”是“尊崇”的意思,《尚书》就是“人们所尊崇的书”;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尚”是代表“君上(即君王)”的意思,因为这部书的内容大多是臣下对“君上”言论的记载,所以叫做《尚书》。“尚书”一词的本义是指中国上古皇家档案文件的汇编。“尚”意为“(把卷着的、包着的、摞着的东西)摊开、展平”;“书”即文字、文字记录、文档;“尚书”即“解密的皇家文档”、“(向社会)公开的皇室卷宗”。相传《尚书》为孔子编定。孔子晚年集中精力整理古代典籍,将上古时期的尧舜一直到春秋时期秦穆公时期的各种重要文献资料汇集在一起,经过认真编选,选出100篇,这就是百篇《尚书》的由来。相传孔子编成《尚书》后,曾把它用作教育学生的教材。在儒家思想中,《尚书》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实际上西汉学者用二十八宿比喻伏生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尚书》百篇之说乃后起。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颁布《焚书令》,禁止民间收藏图书,凡是民间收藏的《诗》《书》及诸子百家的著作,全都要送交官府,集中焚毁。秦代的焚书给《尚书》的流传带来毁灭性打击,原有的《尚书》抄本几乎全部被焚毁。西汉时期,相传鲁恭王在拆除孔子故宅一段墙壁时,发现了另一部《尚书》,是用先秦六国时的字体书写的,人们称之为古文《尚书》。古文《尚书》经过孔子后人孔安国的整理,篇目比今文《尚书》多16篇。然而,在西晋永嘉年间,及一篇孔安国传和一篇《尚书序》,当时《秦誓》一篇已佚,所以这部《尚书》共有59篇。现今流传两千多年的《尚书》,大多是根据梅赜所献的这个本子编修……
作品简介:《资治通鉴》(常简作《通鉴》),是由北宋史学家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共294卷,历时十九年完成。主要以时间为纲,事件为目,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写起,到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959年)征淮南停笔,涵盖十六朝1362年的历史。在这部书里,编者总结出许多经验教训,供统治者借鉴,宋神宗认为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即以历史的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所以定名为《资治通鉴》。《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三百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的通史(《史记》为第一部纪传体通史,《春秋》为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按时间先后叙次史事,往往用追叙和终言的手法,说明史事的前因后果,容易使人得到系统而明晰的印象。它的内容以政治、军事的史实为主,借以展示历代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作为历史的借鉴。叙述了各族人民的生活与斗争。《资治通鉴》全书共294卷,约300多万字,书中记载的历史由公元前403年,也就是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写起,一直到959年,五代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征淮南为止。是司马光以为君亲政,贤明之道为出发点所编写成的一本巨著,所谓“删削冗长,举撮机要,专取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在横跨中国16个朝代,一共1362年的历史中,详近略远,隋唐五代371年,占全书40%,史料价值最高。很明显的他多次着墨在其中的贤明政治时期,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等。《资治通鉴》以时间为“纲”,以事件为“目”,纲举则目张,时索则事叙。《资治通鉴》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著作,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和阅读学习……
作品简介:《百家姓》是一部关于汉字姓氏的作品。按文献记载,成文于北宋初。原收集姓氏411个,后增补到504个,其中单姓444个,复姓60个。《百家姓》采用四言体例,对姓氏进行了排列,而且句句押韵,虽然它的内容没有文理,但对于中国姓氏文化的传承、中国文字的认识等方面都起了巨大作用,这也是能够流传千百年的一个重要因素。《百家姓》与《三字经》、《千字文》并称“三百千”,是中国古代幼儿的启蒙读物。“赵钱孙李”成为《百家姓》前四姓是因为百家姓形成于宋朝,故而宋朝皇帝的赵氏、吴越国国王钱俶、正妃孙氏以及南唐国主李氏成为百家姓前四位。据考古及基因研究显示,中国人的姓氏起源并非只有一个地区,而是存在多地区多起源的趋势。全基因组基因分型研究表明,远古时期亚洲人沿着从南往北的路线迁徙,才形成了如今的东亚人群。在文字资料的记述以及传说中,亦有中国人是从北往南迁徙而形成的说法。《百家姓》既是一本启蒙教材,也是一本记录中国姓氏的书籍。其内容来源于姓氏的发展。在《百家姓》之前,有关姓氏的文字记载可以上溯至商代甲骨文。战国时有史官编著的《世本》, 记载黄帝至春秋时期诸侯大夫的姓氏、世系、居邑等等,可惜到宋朝已经逐渐毁坏。《百家姓》虽称为”百家姓“,但并非只有一百个姓。《百家姓》文中的姓氏次序也不是按姓氏人口实际排列。根据渊源出处的不同或其特征,《百家姓》中所列姓氏可以分为14种。《百家姓》是一部记录姓氏的文集,全文568个字,通篇采用四言体例,句句押韵,虽然它的内容没有文理,但读来顺口,易学好记,与《三字经》《千字文》相配合,成为中国古代蒙学中的固定教材。关于《百家姓》与《三字经》、《千字文》的区别,明代理学家吕坤曾说过:“初入社学八岁以下者,先读《三字经》以习见闻,读《百家姓》以便日用,读《千字文》以明义理。“……
作品简介:李时珍念本草一书历代注解者谬误亦多,遂考古证今,辨疑订误,广采博收群书,在宋代唐慎微《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基础上编成此书。《本草纲目》版本颇多,除国外各种全译或节译本外,国内现存约七十二种,大致可分为“一祖三系”,即祖本(金陵本、摄元堂本)及江西本、钱本、张本三个系统。江西本系统,主要为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夏良心、张鼎思刻本等;钱本系统,主要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钱蔚起杭州六有堂刻本,并改绘药图,以及清顺治十二年(1655)吴毓昌太和堂本,乾隆间《四库全书》本即据此本抄录;张本系统,主要为清光绪十一年(1885)张绍棠南京味古斋刻本,文字参校江西本、钱本,药图改绘后增加十余幅,并附《本草纲目拾遗》。1957年人民卫生出版社本即据张本影印,晚近通行本为1977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刘衡如校点本,1993年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金陵本影印本。《本草纲目》,本草著作,52卷。明代李时珍(东璧)撰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至万历六年(1578年),稿凡三易。此书采用“目随纲举”编写体例,故以“纲目”名书。以《证类本草》为蓝本加以变革。序例(卷1、2)相当于总论,述本草要籍与药性理论。本书刊行后,促进了本草学的进一步发展,倪朱谟的《本草汇言》、赵学敏的《本草纲目拾遗》、黄宫绣的《本草求真》等,均是在其学说启示下而著成的本草典籍。达尔文(Chrles Robert Darwin)在其著作中亦多次引用本书的资料,并称之为“古代中国百科全书”。英国李约瑟( Joseph Needham)称赞李时珍为“药物学界中之王子”。本书为本草学集大成之作。刊行后,很快流传到朝鲜、日本等国,后又先后被译成日、朝、拉丁、英、法、德、俄等文字。……
作品简介:佛教经典,全称《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又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简称《金刚经》。由于篇幅适中,得到广泛传播,三论、天台、贤首、唯识各宗都有注疏,特别受到慧能以后的禅宗重视。最早由后秦鸠摩罗什于弘始四年(402)译出。共一卷。以后相继出现5种译本:1、北魏菩提流支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2、南朝陈真谛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3、隋达摩笈多译《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4、唐玄奘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即《大般若经》的第九会);5、唐义净译《佛说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此经的注疏很多,在印度,除弥勒所造八十偈释本之外,尚有无蓍《金刚般若论》、世亲《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功德施《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破取相不坏假名论》,以及未被汉译的师子月、月官等人所撰的论释。在中国,从东晋到民初,各家撰述不绝,主要有后秦僧肇《金刚经注》、隋吉藏《金刚经义疏》、隋智顗《金刚经疏》、唐慧净《金刚经注疏》、唐智俨《金刚经略疏》、唐窥基《金刚经赞述》、慧能《金刚经解义》《金刚经口诀》、唐宗密《金刚经疏论纂要》等书。近人注释亦有印顺《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讲记》等多种。此经主张世上一切事物空幻不实,“实相者则是非相”,认为应“离一切诸相”而“无所住”,即对于现实世界不应执著或留恋。卷末四句偈文:“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被称为一经之精髓。……
作品简介:《三十六计》或称三十六策,是指中国古代三十六个兵法策略,语源于南北朝,成书于明清。它是根据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丰富的斗争经验总结而成的兵书,是中华民族悠久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原书按计名排列,共分六套,即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败战计。前三套是处于优势所用之计,后三套是处于劣势所用之计。每套各包含六计,总共三十六计。其中每计名称后的解说,均系依据《易经》中的阴阳变化之理及古代兵家刚柔、奇正、攻防、彼己、虚实、主客等对立关系相互转化的思想推演而成,含有朴素的军事辩证法的因素。解说后的按语,多引证宋代以前的战例和孙武、吴起、尉缭子等兵家的精辟语句。全书还有总说和跋。三十六计是中国古代兵家计谋的总结和军事谋略学的宝贵遗产,为便于人们熟记这三十六条妙计,有位学者在三十六计中每取一字,依序组成一首诗:金玉檀公策,借以擒劫贼,鱼蛇海间笑,羊虎桃桑隔,树暗走痴故,釜空苦远客,屋梁有美尸,击魏连伐虢。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前所长石兴邦研究员认为,张联甲先生孜孜不倦地博览古代军事典籍,潜心书理,研究而编撰的14万余言的大型兵书《秘本兵法》,为继承祖国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文化作出了贡献。像其中重要部分的“六六行·三十六计”,较之《三十六计》,其内容要丰富得多。至于“张本”与“流行本”的关系,即它们是否出自于张联甲之手,有关专家认为尚需进一步考证。……
作品简介:《黄帝内经》分《灵枢》、《素问》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其余三者为《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是一本综合性的医书,在黄老道家理论上建立了中医学上的“阴阳五行学说”、“脉象学说”、“藏象学说”、“经络学说”、“病因学说”、“病机学说”、“病症”、“诊法”、“论治”及“养生学”、“运气学”等学说,从整体观上来论述医学,呈现了自然、生物、心理、社会“整体医学模式”(另据现代学者考证,认为今本中的黄老道家痕迹是隋唐时期的道士王冰窜入)。 其基本素材来源于中国古人对生命现象的长期观察、大量的临床实践以及简单的解剖学知识。《黄帝内经》奠定了人体生理、病理、诊断以及治疗的认识基础,是中国影响极大的一部医学著作,被称为医之始祖。《黄帝内经》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百部经典》之一,2021年已经推出。《汉书·艺文志·方技略》载有“医经”、“经方”、“神仙”和“房中”四种中医典籍 [4] ,《黄帝内经》被收录于“医经”中。《黄帝内经》分为《素问》和《灵枢》两部分。《素问》重点论述了脏腑、经络、病因、病机、病证、诊法、治疗原则以及针灸等内容。《灵枢》是《素问》不可分割的姊妹篇,内容与之大体相同。除了论述脏腑功能、病因、病机之外,还重点阐述了经络腧穴,针具、刺法及治疗原则等。《黄帝内经》接受了中国古代唯物的气一元论的哲学思想,将人看作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宇宙万物皆是由其原初物质“气”形成的。在“人与天地相参”、“与日月相应”的观念指导下,将人与自然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作品简介:《国语》相传是春秋时期左丘明所撰的一部国别体著作。他的编纂方法是以国分类,以语为主,故名“国语”。至唐,始有人疑问,或谓之西汉刘向校书所辑,或谓多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陆续编成,近代包括康有为在内的多位学者怀疑是战国或汉后的学者托名春秋时期各国史官记录的原始材料整理编辑而成的,将存疑考证。该著作记录范围为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约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灭(公元前453年)。《国语》中包括各国贵族间朝聘、宴飨、讽谏、辩说、应对之辞以及部分历史事件与传说。《国语》是我国第一部国别体史书。《国语》,又名《春秋外传》或《左氏外传》。相传为春秋末鲁国的左丘明所撰,但现代有的学者从内容判断,认为是战国或汉后的学者托名春秋时期各国史官记录的原始材料整理编辑而成的。《国语》是中国最早的一部国别体史书,凡二十一卷(篇),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记事。记事时间,起自西周中期,下迄春秋战国之交,前后约五百年。相较《左传》,《国语》所记事件大都不相连属,且偏重记言,往往通过言论反映事实,以人物之间的对话刻画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国语》按照一定顺序分国排列。在内容上偏重于记述历史人物的言论。这是国语最大的特点。《国语》全书二十一卷,《周语》三卷,记载了西周穆王、厉王直至东周襄王、景王、敬王时有关“邦国成败”的部分重大政治事件,反映了从西周到东周的社会政治变化的过程。《鲁语》二卷,则着重记载鲁国上层社会一些历史人物的言行,反映了春秋时期这个礼义之邦的社会面貌。《齐语》一卷,主要记载管仲辅佐齐桓公称霸采取的内政外交措施及其主导思想。从史学和文学成就看,《国语》不如《左传》。但《国语》也有较为明显的艺术特色,这就是:一、长于记言,二、有虚构故事情节。虽然在语言上较为质朴,但从文学的发展角度来看,应该说比《左传》前进了一步。例如,《晋语》所记骊姬深夜向晋献公哭诉进谗的事,早在秦汉之际就被人怀疑。《孔丛子·答问》记陈涉读《国语》至此处,向博士问道:“人之夫妇,夜处幽室之中,莫能知其私焉,虽黔首犹然,况国君乎?余以是知其不信,乃好事者为之词。”虽然博士曲为《国语》回护,硬说宫廷之中有女性的内史旁听记录,这是不能说服人的。……
作品简介: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韩非子》 是在韩非子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非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著作中许多当时的民间传说和寓言故事也成为成语典故的出处。《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共二十卷。韩非(约公元前280~233年),后人称韩非子或韩子,战国时期韩国人,为韩国公子,与李斯同学于荀子,喜好刑名法术之学,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全书由五十五篇独立的论文集辑而成,里面的典故大都出自韩非,除个别文章外,篇名均表示该文主旨。其学说的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主张极端的功利主义,认为人与人之间主要是利害关系而仁爱教化辅之,强调以法治国,以利用人,对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该书在先秦诸子中具有独特的风格,思想犀利,文字峭刻,逻辑严密,善用寓言,其寓言经整理之后又辑为各种寓言集,如《内外储说》、《说林》、《喻老》、《十过》等即是。史载,韩非口吃,不善言谈,长于著书,使秦之时,被同学李斯等谗言所害,入狱,后服毒自杀。司马迁说“韩非囚秦,《说难》、《孤愤》。”韩非虽口不善辩,然下笔汹涌,鞭辟入里;语言简洁,又不乏生动活泼之态。韩非寡言少语之际,遭同窗暗算之时,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对社会进行冷峻犀利的观察,个中滋味,岂足为外人道!观此书,明司马之意,知韩子之文,畅“无情”之法治,有所本矣!《韩非子》注本中,重要的有清王先慎的《韩非子集解》,近人梁启雄的《韩子浅解》,以及今人陈奇猷《韩非子集释》等。今据《四部丛刊》本整理。《韩非子》是韩非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非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韩非子》的版本自宋以后略分二系。第一系的祖本是南宋乾道元年福建刻本,这一宋刻本今已不存,但尚有几部明清时期据此影抄本的本子传世。从这一系出的略分两支,第一支是明万历间赵用贤《管韩合刻》系统,赵本据以宋本为底本并据他本改正,且本身有初印本与后印挖改本的区别,这一支还有万历间周孔教黄策刊本、吴勉学刊本、凌濛初刊本、沈景麟刊本、赵如源王道焜校刻本、葛鼎刻本,但这些翻刻本都受到下面第二系《韩子迂评》本的“干扰”;另一支则是清代吴鼒仿宋刻本,此本直接据宋乾道本影刻。并有据吴鼒本校勘翻刻的《二十二子》本。……
作品简介:《晏子春秋》,又称《晏子》,是记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476年)齐国政治家晏婴言行的一部历史典籍,用史料和民间传说汇编而成,书中记载了很多晏婴劝告君主勤政,不要贪图享乐,以及爱护百姓、任用贤能和虚心纳谏的事例,成为后世人学习的榜样。晏婴自身也是非常节俭,备受后世统治者崇敬。过去疑古派认为《晏子春秋》是伪书,《晏子春秋》也被长时期的冷落,自1972年银雀山汉墓出土文献证明 《晏子春秋》并非伪书。《晏子春秋》中有很多生动的情节,表现出晏婴的聪明和机敏,如“晏子使楚”等就在民间广泛流传。通过具体事例,书中还论证了“和”和“同”两个概念。晏婴认为对君主的附和是“同”,应该批评。而敢于向君主提出建议,补充君主不足的才是真正的“和”,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这种富有辩证法思想的论述在中国哲学史上成为一大亮点。《晏子春秋》经过刘向的整理,共有内、外八篇,二百一十五章。《晏子春秋》是记叙春秋时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晏婴言行的一部书。晏子,名婴,齐国夷维(今山东省高密县)人,生年不可考,卒于公元前500年。他出身世家,年轻时就从政。其父晏弱去世后,他继任齐卿,历仕灵、庄、景三朝,长达五十四年。晏子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智者”,他在世的时候正值齐国不断走向衰落的年代,国君昏聩,权臣把持朝政,外有秦、楚之患,内有天怒人怨之忧。晏婴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尽力补天,力挽狂澜,使齐国在诸侯各国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他本人也成为齐国历史上与大政治家管仲并称的声誉。现在流行的《晏子春秋》分内篇、外篇两部分,内篇分谏上、谏下、问上、问下、杂上、杂下六篇,外篇分上、下二篇。谏上、谏下主要记叙晏婴劝谏齐君的言行;问上、问下主要记叙君臣之间、卿士之间以及外交活动中的问答;杂上、杂下主要记叙晏婴其他各种各样的事件。外篇两篇内容较为驳杂,与内篇六篇相通而又相别。各篇之间的内容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互有联系,个别的还有互相矛盾之处。……
作品简介:《笠翁对韵》是从前人们学习写作近体诗、词,用来熟悉对仗、用韵、组织词语的启蒙读物。作者李渔,号笠翁,因此叫《笠翁对韵》。全书分为卷一和卷二。按韵分编,包罗天文、地理、花木、鸟兽、人物、器物等的虚实应对。从单字对到双字对,三字对、五字对、七字对到十一字对,声韵协调,琅琅上口,从中得到语音、词汇、修辞的训练。从单字到多字的层层属对,读起来,如唱歌般。较之其他全用三言、四言句式更见韵味。……
作品简介:《荀子》是战国时期荀子和弟子们整理或记录他人言行的哲学著作。《荀子》全书一共32篇,其观点与荀子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在前27篇中,也有几篇,如《议兵》、《大略》等可能是他的学生整理而成的。《荀子》一书今存三十二篇,除少数篇章外,大部分是他自己所写。他的文章擅长说理,组织严密,分析透辟,善于取譬,常用排比句增强议论的气势,语言富赡警炼,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荀子》是战国后期儒家学派重要的著作。它的注本除唐杨倞的《荀子注》外,清王先谦的《荀子集解》,汇集清代学者的训诂考订成就,内容翔实;梁启雄的《荀子简释》综合诸家校释成果,尤重“简易、简明、简要”;另有章诗同的《荀子简注》、熊公哲的《荀子今注今释》等。荀子是一位儒学大师,在吸收法家学说的同时发展了儒家思想。他尊王道,也称霸力;崇礼义,又讲法治;在“法先王”的同时,又主张“法后王”。孟子创性善论,强调养性;荀子主性恶论,强调后天的学习。这些都说明他与嫡传的儒学有所不同。他还提出了人定胜天,反对宿命论,万物都循着自然规律运行变化等朴素唯物主义观点。……
作品简介:《冰鉴》作者曾国藩。是一部纵横中外的人才学教科书,一部关于识人、相人的经典文献,是曾国藩总结自身识人、用人心得而成的一部传世奇书,是曾国藩体察入微、洞悉人心的心法要诀。《冰鉴》因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启迪性和借鉴性而受到各界人士的重视和喜爱。《冰鉴》为读者打造一条走近曾国藩的智慧之道,感受他独到的识人、用人策略。 一部真正的智慧经典,不仅可以跨越他所属的领域,而且可以跨越时空!《冰鉴》一书对后世影响颇大,蒋介石的相人之法,就得益于《冰鉴》。他在安排重要人事时,也常常观察其相貌颜色,以决定用否。蒋纬国在担任三军大学校长期间,该书曾被指定为学生的重要参考书。该书曾在大陆绝迹几十年,近年被整理出版,深受读者青睐。国藩看相的学问——《冰鉴》这一部书。它所包涵看相的理论,不同其他的相书。他说:“功名看气宇”,就是这个人有没有功名,要看他的风度。“事业看精神”,这个当然,一个人精神不好,做一点事就累了,还会有什么事业前途呢?“穷通看指甲”,一个人有没有前途看指甲,指甲又与人的前途有什么关系呢?绝对有关系。根据生理学,指甲是以钙质为主要成分,钙质不够,就是体力差,体力差就没有精神竞争。有些人指甲不像瓦型的而是扁扁的,就知道这种人体质非常弱,多病。“寿夭看脚踵”,命长不长,看他走路时的脚踵。我曾经有一个学生,走路时脚根不点地,他果然短命。这种人第一是短命,第二是聪明浮燥,所以交待他的事,他做得很快,但不踏实。“如要看条理,只在言语中”,一个人思想如何,就看他说话是否有条理,这种看法是很科学的。……
作品简介:《小窗幽记》是明代陈继儒(一说陆绍珩)创作的小品文集,刊行于天启四年(1624年)。《小窗幽记》全书分为醒、情、峭、灵、素、景、韵、奇、绮、豪、法、倩十二卷,共一千五百余则,内容涉及修身、养性、立言、立德、为学、致仕、立业、治家等各方面,主要表达的是文人雅士淡泊名利、宁静致远、超凡脱俗的内心世界和精神追求。《小窗幽记》文字清雅,格调超拔,论事析理,独中肯綮,为明代清言的代表作之一。全书分醒、情、峭、灵、素、景、韵、奇、绮、豪、法、倩12卷,共一千四百余条格言。或陈说利害,指点迷津,以言醒世;或肯定情爱,颂扬忠贞,赞美人世间一切真情实感;或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倡导读书,劝勉人们要有高尚的道德、丰厚的学养和良好的性情;或提倡淡泊名利,严于操守,多做善事;或描述隐居生活,赞美田园生涯,宣扬朴素为美;或状物写景,以景悟情,回归自然;或强调静心,体味物韵,提升人生的境界;或评述奇人异物,阐言美文奇书,推崇高人奇士;或描绘物、景的和谐绮丽,赞美阳刚和阴柔之美;或称誉豪士,召唤英雄,使人意气风发;或以自身的体验和认知,陈述做人、处世应遵循的准则;或讨论美的形态、美的条件和美的境界。……
作品简介:《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5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墨子》一书思想非常丰富,其中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哲学思想、逻辑思想和军事思想都比较突出,尤其是它的逻辑思想,是先秦逻辑思想史的奠基作。《墨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反映在《尚贤》、《尚同》、《非攻》、《节用》、《节葬》、《非乐》诸篇中。墨家主张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反对任人唯亲,它说,做官的不能永远都是高贵的,老百姓也不能永远都是下贱的。它主张从天子到下面的各级官吏,都要选择天下的贤人来充当。墨子反对统治者发动的侵略战争,声援被侵略的国家,并为此而奔走呼嚎,勇敢地主持正义。墨子对统治者过的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极为反感,主张对统治者要进行限制。对死人的葬礼,墨子主张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这些客观上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墨子》的伦理思想,主要反映在《兼爱》、《亲士》、《修身》等篇中。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人们不分贵贱,都要互爱互利,这样社会上就不会出现以强凌弱、以贵欺贱、以智诈愚的现象。国君要爱护有功的贤臣,慈父要爱护孝顺的儿子。人们处在贫困的时候不要怨恨,处在富有的时候要讲究仁义。对活着的人要仁爱,对死去的人要哀痛,这样社会就会走向大同。墨子的伦理思想虽然抹杀了阶级性,带有空想的色彩,但它却是广大劳动人民要求平等、反抗压迫、呼唤自由的心声。《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5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墨子》一书思想非常丰富,其中政治思想、伦理思想、哲学思想、逻辑思想和军事思想都比较突出,尤其是它的逻辑思想,是先秦逻辑思想史的奠基作。《墨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反映在《尚贤》、《尚同》、《非攻》、《节用》、《节葬》、《非乐》诸篇中。墨家主张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反对任人唯亲,它说,做官的不能永远都是高贵的,老百姓也不能永远都是下贱的。它主张从天子到下面的各级官吏,都要选择天下的贤人来充当。墨子反对统治者发动的侵略战争,声援被侵略的国家,并为此而奔走呼嚎,勇敢地主持正义。墨子对统治者过的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极为反感,主张对统治者要进行限制。对死人的葬礼,墨子主张节俭,反对铺张浪费。这些客观上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墨子》的伦理思想,主要反映在《兼爱》、《亲士》、《修身》等篇中。墨子主张"兼相爱,交相利",人们不分贵贱,都要互爱互利,这样社会上就不会出现以强凌弱、以贵欺贱、以智诈愚的现象。国君要爱护有功的贤臣,慈父要爱护孝顺的儿子。人们处在贫困的时候不要怨恨,处在富有的时候要讲究仁义。对活着的人要仁爱,对死去的人要哀痛,这样社会就会走向大同。墨子的伦理思想虽然抹杀了阶级性,带有空想的色彩,但它却是广大劳动人民要求平等、反抗压迫、呼唤自由的心声。《墨子》的哲学思想,主要反映在《非命》、《贵义》、《尚同》、《天志》、《明鬼》、《墨经》诸篇中。墨家哲学思想的最大贡献是认识论。墨子主张把知识分为"闻知"、"说知"、"亲知"三类,"闻知"是传授的知识,"说知"是推理的知识,"亲知"是实践经验的知识。这就否定了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作品简介:《传习录》是哲学著作,由王阳明的门人弟子对其语录和信件进行整理编撰而成。王阳明是中国明代哲学家、宋明理学中心学一派的代表人。此书记载了他的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词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里的书信出自王阳明亲笔,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虽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王阳明提出的"四句教"。"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传习录》对此作了发挥。王阳明批评朱熹的修养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与至善。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论中的基础意义。知行问题是《传习录》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也反映了王阳明对朱熹以来宋明道学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进一步研究。不但全面阐述了王阳明的思想,也体现了他辩证的授课方法,以及生动活泼、善于用譬、常带机锋的语言艺术。《传习录》包括了王学所有重要观点。上卷阐述了知行合一、心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意之所在即是物、格物是诚意的功夫等观点,强调圣人之学为身心之学,要领在于体悟实行,切不可把它当作纯知识,仅仅讲论于口耳之间。中卷有书信八篇。回答了对于知行合一、格物说的问难之外,还谈了王学的根本内容、意义与创立王学的良苦用心;讲解致良知大意的同时,也精彩地解释了王学宗旨;回答了他们关于本体的质疑并且针对各人具体情况指点功夫切要。另有两篇短文,阐发阳明的教育思想。下卷的主要内容是致良知,阳明结合自己纯熟的修养功夫,提出本体功夫合一、满街都是圣人等观点,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四句教,它使王学体系齐备。……
作品简介:《孙膑兵法》是战国时期孙膑创作的中国军事著作。《孙膑兵法》为研究我国古代军事思想提供了重要的新资料。《孙膑兵法》又名《齐孙子》,系与《孙子兵法》区别之故。《汉书·艺文志》称“八十九篇,图四卷”,但自《隋书·经籍志》始,便不见于历代著录,概大约在东汉末年便已失传。1972年,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出土,这部古兵法始重见天日。但由于年代久远,竹简残缺不全,损坏严重。经竹简整理小组整理考证,文物出版社于1975年出版了简本《孙膑兵法》,共收竹简364枚,分上、下编,各十五篇。对于这批简文,学术界一般认为,上篇当属原著无疑,系在孙膑著述和言论的基础上经弟子辑录、整理而成;下篇内容虽与上篇内容相类,但也存在着编撰体例上的不同,是否为孙膑及其弟子所著尚无充分的证据。198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银雀山汉墓竹简(壹)》中,收入《孙膑兵法》凡16篇,系原上编诸篇加上下篇中的《五教法》而成,其篇目依次为:擒庞涓、见威王、威王问、陈忌问垒、篡卒、月战、八阵、地葆、势备、兵情、行篡、杀士、延气、官一、五教法、强兵。孙膑的军事思想主要集中于《孙膑兵法》。孙膑特别重视道,这一点和《六韬》很相似,在《孙膑兵法》的治国、治军以及治敌各个方面,孙膑都反复强调道的作用。孙膑不迷信赏罚的作用,认为必须“用民得其性”才能做到“则令行如流",如果违背民性,而赏罚就会失去作用。孙膑说“赏未行,罚未用,而民听令者,其令,民之所能行也。赏高罚下,而民不听其令者,其令,民之所不能行也。使民虽不利,进死而不旋踵,孟竟之所难也,而责之民,是使水逆流也。"比起特别迷信赏罚的作用的尉缭,孙膑见识要更深一层。……
作品简介:《笑林广记》是一部流传久远、影响深广的通俗笑话总集,语言风趣幽默,文字简练生动,形式短小精悍,堪称中国古代文化宝库中的旷世奇珍。此书作者署名清代“游戏主人”,但其内容并非一人一世所作,而是广大劳动者集体智慧的结晶!《笑林广记》在编译过程中,对原书的内容做了精心遴选,保留了其中的10部,在力图呈现给广大读者一席原汁原味的“笑话盛宴”的同时,剔除了一些内容不健康和脱离当时社会背景不易理解的篇章。希望《笑林广记》能够让广大读者在紧张忙碌的生活中多一份欢笑,少一份烦恼!另传,《笑林广记》广为流传于改革开放前平度市民间,作者系清朝仕途失意文人李笑远(今属青岛市平度蓼兰镇韩丘村)。李笑远父家富庶,自古书香门第世家,颇具才气,与同时期邻村张志,为平度远近闻名之两大才子;自古文人相轻,民间两人斗气之事亦颇为可乐!李笑远,才气逼人,然仕途不平,多次科考均被排挤替下,一气之下,郁郁家中,大骂天下人,以解不时之气;纵观全书,天下人皆被其骂,仅其母未有所提,笑远曰,母孕十月,以命生余,不可不敬!……
作品简介:《幼学琼林》是中国古代启蒙的儿童读物,作者为明末的西昌人程登吉。本书最早名为《幼学须知》,又称《成语考》、《故事寻源》。明景泰年间的进士邱睿、清朝的嘉庆年间由邹圣脉、民国时人费有容、叶浦荪和蔡东藩等进行了增补。《幼学琼林》是骈体文写成的,全书全部用对偶句写成,容易诵读,便于记忆。全书内容广博、包罗万象,被称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人称“读了《增广》会说话,读了《幼学》会读书”。书中对许多的成语出处作了许多介绍,读者可掌握不少成语典故,此外还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著名人物、天文地理、典章制度、风俗礼仪、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鸟兽花木、朝廷文武、饮食器用、宫室珍宝、文事科第、释道鬼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书中还有许多警句、格言,至今仍然传诵不绝。但是书中也有一些封建观点,对于现代人来说难以认同。伟人毛泽东就能熟背《幼学琼林》,可见此书影响于世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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