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三
元丰三年五月,诏秘书监致仕刘几赴详定所议乐,以礼部侍郎致仕范镇与几参考得失。而几亦请命杨杰同议,且请如景祐故事,择人修制大乐。诏可。
初,言大乐七失:一曰歌不永言,声不依永,律不和声。盖金声舂容,失之则重;石声温润,失之则轻;土声函胡,失之则下;竹声清越,失之则高;丝声纤微,失之则细;革声隆大,失之则洪;匏声丛聚,失之则长;木声无余,失之则短。惟人禀中和之气而有中和之声,八音、律吕皆以人声为度,言虽永,不可以逾其声。今歌者或咏一言而滥及数律,或章句已阕而乐音未终,所谓歌不永言也。请节其烦声,以一声歌一言。且诗言人志,咏以为歌。五声随歌,是谓依咏;律吕协奏,是谓和声。先儒以为依人音而制乐,托乐器以写音,乐本效人,非人效乐者,此也。今祭祀乐章并随月律,声不依咏,以咏依声,律不和声,以声和律,非古制也。
二曰八音不谐,钟磬阙***声。虞乐九成,以箫为主;商乐和平,以磬为依;周乐合奏,以金为首。钟、磬、箫者,众乐之所宗,则天子之乐用八,钟、磬、箫,众乐之本,乃倍之为十六。且十二者,律之本声;而四者,应声也。本声重大为君父,应声轻清为臣子,故其四声曰清声,或曰子声也。李照议乐,始不用***声,是有本而无应,八音何从而谐哉?今巢笙、和笙,其管十九,以十二管发律吕之本声,以七管为应声。用之已久,而声至和,则编钟、磬、箫宜用四子声以谐八音。
三曰金石夺伦。乐奏一声,诸器皆以其声应,既不可以不及,又不可以有余。今琴、瑟、埙、篪、笛、箫、笙、阮、筝、筑奏一声,则镈钟、特磬、编磬连击三声;声烦而掩众器,遂至夺伦,则镈钟、特磬、编钟、编磬节奏与众器同,宜勿连击。
四曰舞不象成。国朝郊庙之乐,先奏文舞,次奏武舞,而武舞容节六变:一变象六师初举,所向宜北;二变象上党克平,所向宜北;三变象维扬底定,所向宜东南;四变象荆湖来归,所向宜南;五变象邛蜀纳款,所向宜西;六变象兵还振旅,所向宜北而南。今舞者发扬蹈厉、进退俯仰,既不足以称成功盛德,失其所向,而文舞容节尤无法度,则舞不象成也。
五曰乐失节奏。乐之始,则翕然如众羽之合;纵之,纯如也;节奏明白,皦如也;往来条理,绎如也:然后成。今乐声不一,混殽无叙,则失于节奏,非所谓成也。
六曰祭祀、飨无分乐之序。盖金石众作之谓奏,咏以人声之谓歌。阳律必奏,阴吕必歌,阴阳之合也。顺阴阳之合,所以交神明、致精意。今冬至祀天,不歌大吕;夏至祭地,不奏太簇;春飨祖庙,不奏无射;秋飨后庙,不歌小吕。而四望山川无专祠用乐之制,则何以赞导宣发阴阳之气而生成万物哉?
七曰郑声乱雅。然朱紫有色而易别,雅、郑无象而难知,圣人惧其难知也,故定律吕中正之音,以示万世。今古器尚存,律吕悉备,而学士、大夫不讲考击,奏作委之贱工,则雅、郑不得不杂。愿审调钟琯用十二律还宫均法,令上下通习,则郑声莫能乱雅。
遂为十二均图,并上之。
其论以为:律各有均,有七声,更相为用。协本均则乐调,非本均则乐悖。今黄钟为宫,则太簇、姑洗、林钟、南吕、应钟、蕤宾七声相应,谓之黄钟之均。余律为宫,同之。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君者,法度号令之所出,故宫生徵;法度号令所以授臣而承行之,故徽生商;君臣一德,以康庶事,则万物得所,民遂其生,故商生羽,羽生角。然臣有常职,民有常业,物有常形,而迁则失常,故商、角、羽无变声。君总万化,不可执以一方;事通万务,不可滞于一隅:故宫、徵有变声。凡律吕之调及其宫、乐章,具著于图。
帝取所上图,考其说,乃下镇、几参定。而王朴、阮逸之黄钟乃当李照之太簇,其编钟、编磬虽有***声,而黄钟、大吕正声舛误;照之编钟、编磬虽有黄钟、大吕,而全阙***声,非古制也。朴之太簇、夹钟,则声失之高,歌者莫能追逐,平时设而不用。圣人作乐以纪中和之声,所以导中和之气,清不可太高,重不可太下,必使八音协谐、歌者从容而能永其言。镇等因请择李照编钟、编磬十二参于律者,增以王朴无射、应钟及黄钟、大吕清声,以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之***声,俾众乐随之,歌工咏之,中和之声庶可以考。请下朴二律。就太常钟磬择其可用者用之,其不可修者别制之。而太常以为大乐法度旧器,乞留朴钟磬,别制新乐,以验议者之术。诏以朴乐钟为清声,毋得销毁。
几等谓:新乐之成,足以荐郊庙,传万世。其明堂、景灵宫降天神之乐六奏:旧用夹钟之均三奏,谓之夹钟为宫;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一奏,谓之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而《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而'圜钟者,夹钟也'。用夹钟均之七声,以其宫声为始终,是谓圜钟为宫;用黄钟均之七声,以其角声为始终,是谓黄钟为角;用太簇均之七声,以其徵声为始终,是谓太簇为徵;用姑洗均之七声,以其羽声为始终,是谓姑洗为羽。今用夷则之均一奏,谓之黄钟为角,林钟之均二奏,谓之太簇为徵、姑洗为羽,则祀天之乐无夷则、林钟而用之,有太簇、姑洗而去之矣。唐典,祀天以夹钟宫、黄钟角、太簇徵、姑洗羽,乃周礼也,宜用夹钟为宫。其黄钟为角,则用黄钟均,以其角声为始终;太簇为徵,则用太簇均,以其徵声为始终;姑洗为羽,则用姑洗均,以其羽声为始终。祭地祇,享宗庙,皆视此均法以度曲。
几等又以太常磬三等,王朴磬厚,李照磬薄,惟阮逸、胡瑗磬形制精密而声太高,以磬氏之法摩其旁,轻重与律吕相应。钟三等,王朴钟所谓声疾而短闻者也,阮逸、胡瑗钟所谓声舒而远闻者也,惟李照钟有旋虫之制。钟磬皆三十有六架,架各十有六,则正律相应,清声自足。其堂上堂下篪、笛率从新制,而调琴、瑟、阮、筑、埙诸器,随所下律。诏悉从之。乃缉新器用,徙置太常,辟屋以贮藏之。考选乐工,汰其椎钝癃老,而优募能者补其阙员,立为程度,以时习焉。
初,皇祐中,益州进士房庶论尺律之法,以为尝得古本《汉书》,言在《律历志》。范镇以其说为然,请依法作为尺律,然后别求古乐参考。于是庶奉诏造律管二,尺、量、龠各一,而殿中丞胡瑗以为非。诏镇与几等定乐,镇曰:定乐当先正律。帝然之。镇作律、尺等,欲图上之。而几之议律主于人声,不以尺度求合。其乐大抵即李照之旧而加***声,遂奏乐成。第加恩赉,而镇谢曰: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乃复上奏曰:太常镈钟皆有大小、轻重之法,非三代莫能为者。禁中又出李照、胡瑗所铸铜律及尺付太常,按照黄钟律合王朴太簇律,仲吕律合王朴黄钟律,比朴乐才下半律,外有损益而内无损益,钟声郁而不发,无足议者。照之律虽是,然与其乐校,三格自相违戾。且以太簇为黄钟,则是商为宫也。
方刘几奏上时,臣初无所预。臣顷造律,内外有损益,其声和,又与古乐合。今若将臣所造尺律依大小编次太常镈钟,可以成一代大典。又太常无雷鼓、灵鼓、路鼓,而以散鼓代之。开元中,有以画图献者,一鼓而为八面、六面、四面,明堂用之。国朝郊庙或考或不考,宫架中惟以散鼓,不应经义。又八音无匏、土二音:笙、竽以木斗攒竹而以匏裹之,是无匏音也;埙器以木为之,是无土音也。八音不具,以为备乐,安可得哉!不报。
四年十一月,详定所言:'搏拊、琴、瑟以咏',则堂上之乐,以象朝廷之治;'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则堂下之乐,以象万物之治。后世有司失其传,歌者在堂,兼设钟磬;宫架在庭,兼设琴瑟;堂下匏竹,寘之于床:并非其序。请亲祠宗庙及有司摄事,歌者在堂,不设钟磬;宫架在庭,不设琴瑟;堂下匏竹,不寘于床。其郊坛上下之乐,亦以此为正,而有司摄事如之。又言:以《小胥》宫县推之,则天子钟、磬、镈十二虡为宫县明矣。故或以为配十二辰,或以为配十二次,则虡无过十二。先王之制废,学者不能考其数。隋、唐以来,有谓宫县当二十虡,甚者又以为三十六虡。方唐之盛日,有司摄事,乐并用宫县。至德后,太常声音之工散亡,凡郊庙有登歌而无宫县,后世因仍不改。请郊庙有司摄事,改用宫架十二虡。太常以谓用宫架十二虡,则律吕均声不足,不能成均。请如礼:宫架四面如辰位,设镈钟十二虡,而甲、丙、庚、壬设钟,乙、丁、辛、癸设磬,位各一虡。四隅植建鼓,以象二十四气。宗庙、郊丘如之。
五年正月,开封布衣叶防上书论乐器、律曲不应古法,复下杨杰议。杰论防增编钟、编磬二十有四为簨制,管箫视钟磬数,登歌用玉磬,去乐曲之近清声者,舞不立表,皆非是。其言均律差互,与刘几同。请以晋鼓节金奏。考经、礼,制簨虡教国子、宗子舞,用之郊庙,为何所取?而范镇亦言:自唐以来至国朝,三大祀乐谱并依《周礼》,然其说有黄钟为角、黄钟之角。黄钟为角者,夷则为宫;黄钟之角者,姑洗为角。十二律之于五声,皆如此率。而世俗之说,乃去'之'字,谓太簇曰黄钟商,姑洗曰黄钟角,林钟曰黄钟徵,南吕曰黄钟羽。今叶防但通世俗夷部之说,而不见《周礼》正文,所以称本寺均差互,其说难行。帝以乐律绝学,防草莱中习之尤难,乃补防为乐正。
六年春正月,御大庆殿,初用新乐。二月,太常言:郊庙乐虡,若遇雨雪,望祭即设于殿上。三月,礼部言:有司摄事,祀昊天舞名。请初献曰《帝临嘉至》,亚、终献曰《神娭锡羡》;太庙初献曰《孝熙昭德》,亚、终献曰《礼洽储祥》。诏可。九月,礼部言:《周礼》,凡大祭祀,王出入则奏《王夏》,明入庙门已用乐矣。今既移祼在作乐之前,皇帝诣罍洗奏《乾安》,则入门亦当奏《乾安》,庶合古制。其入景灵宫及南郊壝门,乞如之。
七年正月,诏从协律郎荣咨道请,于奉宸库选玉造磬,令太常审定音律。六月,礼部言:亲郊之岁,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遣冢宰摄事,礼容乐舞谓宜加于常祀。而其乐虡二十、乐工百五十有二、舞者六十有四,与常岁南北郊上公摄事无异,未足以称钦崇之意。乞自今准亲祠用三十六虡,工人三百有六,舞人百二十有四。诏可。
元祐元年,咨道又言:先帝诏臣制造玉磬,将用于庙堂之上,依旧同编钟以登歌。今年亲祠明堂,请用之,以章明盛典。从之。三年,范镇乐成,上其所制乐章三、铸律十二、编钟十二、镈钟一、衡一、尺一、斛一,响石为编磬十二、特磬一,箫、笛、埙、篪、巢笙、和笙各二,并书及图法。帝与太皇太后御延和殿,诏执政、侍从、台阁、讲读官皆往观焉。赐镇诏曰:朕惟春秋之后,礼乐先亡;秦、汉以来,《韶》、《武》仅在。散乐工于河、海之上,往而不还;聘先生于齐、鲁之间,有莫能致。魏、晋以下,曹、郐无讥。岂徒郑、卫之音,已杂华、戎之器。间有作者,犹存典刑。然铢、黍之一差,或宫、商之易位。惟我四朝之老,独知五降之非。审声知音,以律生尺。览诗书之来上,阅簨虡之在廷。君臣同观,父老太息。方诏学士、大夫论其法,工师、有司考其声。上追先帝移风易俗之心,下慰老臣爱君忧国之志。究观所作,嘉叹不忘。
镇为《乐论》,其自叙曰:臣昔为礼官,从诸儒难问乐之差谬,凡十余事。厥初未习,不能不小牴牾。后考《周官》、《王制》、司马迁《书》、班氏《志》,得其法,流通贯穿,悉取旧书,去其牴牾。掇其要,作为八论。其《论律》、《论黍》、《论尺》、《论量》、《论声器》,言在《律历志》。
《论钟》曰:
夫钟之制,《周官·凫氏》言之甚详,而训解者其误有三:若云:带,所以介,其名也介,在于、鼓、钲、舞、甬、衡之间。介于、鼓、钲、舞之间则然,非在甬、衡之上,其误一也。又云:舞,上下促,以横为修,从为广,舞广四分。今亦去径之二分以为之间,则舞间之方常居铣之四也。舞间方四,则鼓间六亦其方也。鼓六、钲六、舞四,即言鼓间与舞佾相应,则鼓与舞皆六,所云钲六、舞四,其误二也。又云:鼓外二,钲外一。彼既以钲、鼓皆六,无厚薄之差,故从而穿凿,以迁就其说,其误三也。
今臣所铸编钟十二,皆从其律之长,故钟口十者,其长十六以为钟之身。钲者,正也,居钟之中,上下皆八,下去二以为之鼓,上去二以为之舞,则钲居四而鼓与舞皆六。是故于、鼓、钲、舞、篆、景、栾、队、甬、衡、旋虫,钟之文也,著于外者也;广、长、空径、厚、薄、大、小,钟之数也,起于内者也。若夫金锡之齐与铸金之状率按诸《经》,差之毫厘则声有高下,不可不审。其镈钟亦以此法而四倍之。
今太常钟无大小、无厚薄、无金齐,一以黄钟为率,而磨以取律之合,故黄钟最薄而轻。自大吕以降,迭加重厚,是以卑陵尊,以小加大,其可乎?且清声者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
《论磬》曰:
臣所造编磬,皆以《周官·磬氏》为法,若黄钟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长而三分损益之,如此其率也。今之十二磬,长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声,不亦远乎?钟有齐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为之长短、厚薄,而其声和,此出于自然,而圣人者能知之,取以为法,后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则不足为法矣。
特磬则四倍其法而为之。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祔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臣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
《论八音》曰:
匏、土、革、木、金、石、丝、竹,是八物者,在天地间,其体性不同而至相戾之物也。圣人制为八器,命之商则商,命之宫则宫,无一物不同者。能使天地之间至相戾之物无不同,此乐所以为和而八音所以为乐也。
乐下太常,而杨杰上言:元丰中,诏范镇、刘几与臣详议郊庙大乐,既成而奏,称其和协。今镇新定乐法,颇与乐局所议不同。且乐经仁宗命作,神考睿断,奏之郊庙、朝廷,盖已久矣,岂可用镇一说而遽改之?遂著《元祐乐议》以破镇说。其《议乐章》曰:
国朝大乐所立曲名,各有成宪,不相淆杂,所以重正名也。故庙室之乐皆以大名之,如《大善》、《大仁》、《大英》之类是也。今镇以《文明》之曲献祖庙,以《大成》之曲进皇帝,以《万岁》之曲进太皇太后,其名未正,难以施于宗庙、朝廷。
《议宫架加磬》曰:
镇言:国朝祀天地、宗庙及大朝会,宫架内止设镈钟,惟后庙乃用特磬,非也。今已升后庙,特磬遂为无用之乐,欲乞凡宫架内于镈钟后各加特磬,贵乎金石之声小大相应。按《唐六典》:天子宫架之乐,镈钟十二、编钟十二、编磬十二,凡三十有六虡,宗庙与殿庭同。凡中宫之乐,则以大磬代钟,余如宫架之制。今以镈钟、特磬并设之,则为四十八架,于古无法。皇帝将出,宫架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皇帝兴,宫架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未闻皇帝出入,以特磬为节。
《议十六钟磬》曰:
镇谓:清声不见于《经》,惟《小胥》注云'钟磬者,编次之,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声,其声愈高,尤为非是。国朝旧有***声,置而弗用,至刘几用之,与郑、卫无异。按编钟、编磬十六,其来远矣,岂徒见于《周礼·小胥》之注哉?汉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陈礼乐、《雅》《颂》之声,以风化天下。其事载于《礼乐志》,不为不详,岂因刘几然后用哉?且汉承秦,秦未尝制作礼乐,其称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遗法也。其王朴乐内编钟、编磬,以其声律太高,歌者难逐,故***声置而弗用。及神宗朝下三律,则***声皆用而谐协矣。《周礼》曰:凫氏为钟,薄厚之所震动,清浊之所由出。则清声岂不见于《经》哉?今镇以箫、笛、埙、篪、巢笙、和笙献于朝廷,箫必十六管,是***声在其间矣。自古无十二管之箫,岂《箫韶》九成之乐已有郑、卫之声乎?
礼部、太常亦言镇乐法自系一家之学,难以参用,而乐如旧制。
四年十二月,始命大乐正叶防撰朝会二舞仪。
武舞曰《威加四海》之舞:
第一变:舞人去南表三步,总干而立,听举乐,三鼓,前行三步,及表而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持干荷戈,相顾作猛贲速趫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以干戈相击刺,足不动;再鼓,皆回身向外,击刺如前;再鼓,皆正立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立。干戈各置腰;再鼓,各前进,以左足在前,右足在后,左手执干当前,右手执戈在腰为进旅;再鼓,各相击刺;再鼓,各退身复位,整其干为退旅;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转面相向,秉干持戈坐作;再鼓,各相击刺;再鼓,皆起,收其干戈为克捷之象;再鼓,皆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二变:听举乐,依前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正面,作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转身向里相击刺,足不动;再鼓,各转身向外击刺如前;再鼓,皆正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陈其干戈,左右相顾为猛贲趫速之状;再鼓,皆并入行,以八为四;再鼓,皆两两对相击刺;再鼓,皆回,易行列,左在右,右在左,再鼓,皆举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各分左右;再鼓,各扬其干戈;再鼓,交相击刺;再鼓,皆总干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而相向,再鼓,整干戈以象登台讲武;再鼓,皆击刺于东南;再鼓,皆按盾举戈,东南向而望,以象漳、泉奉土;再鼓,皆击刺于正南;再鼓,皆按盾举戈,南向而望,以象杭、越来朝,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击刺于西北;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北向而望,以象克殄并、汾;再鼓,皆击刺于正西;再鼓,皆按盾举戈,西向而望,以象肃清银、夏;再鼓,皆舞,进一步正跪,右膝至地,左足微起;再鼓,皆置干戈于地,各拱其手,象其不用;再鼓,皆左右舞蹈,象以文止武之意;再鼓,皆就拜,收其干戈,起而躬立;再鼓,皆舞,退,鼓尽即止,以象兵还振旅。
文舞曰《化成天下》之舞:
第一变:舞人立南表之南,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稍前而正揖,合手自下而上;再鼓,皆左顾左揖;再鼓,皆右顾右揖;再鼓,皆开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少却身,初辞,合手自上而下;再鼓,皆右顾,以右手在前、左手推后为再辞;再鼓,皆左顾,以左手在前,右手推出为固辞;再鼓,皆合手,蹲;再鼓,皆舞,进一步正立;再鼓,皆俯身相顾,初谦,合手当胸;再鼓,皆右侧身、左垂手为再谦;再鼓,皆左侧身、右垂手为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遇节乐则蹲。
第二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转面相向;再鼓,皆稍前相揖;再鼓,皆左顾左揖;再鼓,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为初辞;再鼓,皆舞,辞如上仪;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再鼓,相向;再鼓,皆顾为初谦;再鼓,皆再谦;再鼓,皆三谦;再鼓,皆躬而授之,正立,遇节乐则蹲。
第三变:听举乐则蹲;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趋揖;再鼓,皆左揖如上;再鼓,皆右揖;再鼓,皆开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复相向;再鼓,皆却身初辞;再鼓,皆再辞;再鼓,皆固辞;再鼓,皆合手,蹲,正立;再鼓,皆舞,进一步两两相向;再鼓,皆相顾初谦;再鼓,皆再谦;再鼓,皆三谦,躬而授之,正立,节乐则蹲。
凡二舞缀表器及引舞振作,并与大祭祀之舞同。协律郎陈沂按阅,以谓节奏详备,自是朝会则用之。
八年,太常博士孙谔言:臣尝奉社稷之祠,亲睹陈设,初疑其阙略而不备,退而考元祐祀仪,乃与所亲见者合焉。其登歌之乐,虽有钟、磬、簨虡、搏拊、柷敔之属,独陈太社坛上,而太稷阙焉。夫宫架不备,非所以重社稷也。《周官》制祭祀之法,则有灵鼓以鼓之,有帱帗舞以舞之,有太簇、应钟、《咸池》以极其歌舞之节,此乐文之备也。唐社稷用二十架,至于开元,亦循三代之遗法,于坛之北,宫架备陈,别异天神,中建灵鼓,歌钟、歌虡各设二坛,下舞上歌,何其盛也!臣稽考典礼,凡祭太社、太稷,宜仿《周官》及《开元礼》文,于坛之北备设宫架,钟、匏、竹各列二坛,南架之内,更植灵鼓。于是集侍从、礼官议增稷坛乐,而添用宫架之说不行。
元符元年十一月,诏登歌、钟、磬并依元丰诏旨,复先帝乐制也。
二年正月,诏前信州司法参军吴良辅按协音律,改造琴瑟,教习登歌,以太常少卿张商英荐其知乐故也。初,良辅在元丰中上《乐书》五卷,其书分为四类,以谓:天地兆分,气数爰定。律厥气数,通之以声。于是撰《释律》。律为经,声为纬。律以声为文,声以律为质。旋相为宫,七音运生。于是撰《释声》。声生于日,律生于辰,故经之以六律,纬之以五声。声律相协,和而无乖。播之八音,八音以生。于是撰《释音》。四物兼采,八器以成。度数施设,象隐于形。考器论义,道德以明。于是撰《释器》。类各有条,凡四十四篇,大抵考之经传,精以讲思,颇益于乐理,文多,故弗著焉。
崇宁元年,诏宰臣置僚属,讲议大政。以大乐之制讹缪残阙,太常乐器弊坏,琴瑟制度参差不同,箫笛之属乐工自备,每大合乐,声韵淆杂,而皆失之太高。筝、筑、阮,秦、晋之乐也,乃列于琴、瑟之间;熊罴按,梁、隋之制也,乃设于宫架之外。笙不用匏,舞不象成,曲不协谱。乐工率农夫、市贾,遇祭祀朝会则追呼于阡陌、闾阎之中,教习无成,瞢不知音。议乐之臣以《乐经》散亡,无所据依。秦、汉之后,诸儒自相非议,不足取法。乃博求知音之士,而魏汉津之名达于上焉。
汉津至是年九十余矣,本剩员兵士,自云居西蜀,师事唐仙人李良,授鼎乐之法。皇祐中,汉津与房庶以善乐被荐,既至,黍律已成,阮逸始非其说,汉津不得伸其所学。后逸之乐不用,乃退与汉津议指尺,作书二篇,叙述指法。汉津尝陈于太常,乐工惮改作,皆不主其说。或谓汉津旧尝执役于范镇,见其制作,略取之,蔡京神其说而托于李良。
二年九月,礼部员外郎陈旸上所撰《乐书》二百卷,命礼部尚书何执中看详,以谓旸欲考定音律,以正中声,愿送讲议司,令知音律者参验行之。旸之论曰:汉津论乐,用京房二变、***。盖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乐之蠹也。二变以变宫为君,***以黄钟清为君。事以时作,固可变也,而君不可变;太簇、大吕、夹钟,或可分也,而黄钟不可分。岂古人所谓尊无二上之旨哉?壬辰,诏曰:朕惟隆礼作乐,实治内修外之先务,损益述作,其敢后乎?其令讲议司官详求历代礼乐沿革,酌古今之宜,修为典训,以贻永世,致安上治民之至德,著移风易俗之美化,乃称朕咨诹之意焉。
三年正月,汉津言曰:臣闻黄帝以三寸之器名为《咸池》,其乐曰《大卷》,三三而九,乃为黄钟之律。禹效黄帝之法,以声为律,以身为度,用左手中指三节三寸,谓之君指,裁为宫声之管;又用第四指三节三寸,谓之臣指,裁为商声之管;又用第五指三节三寸,谓之物指,裁为羽声之管。第二指为民、为角,大指为事、为徵,民与事,君臣治之,以物养之,故不用为裁管之法。得三指合之为九寸,即黄钟之律定矣。黄钟定,余律从而生焉。臣今欲请帝中指、第四指、第五指各三节,先铸九鼎,次铸帝坐大钟,次铸四韵清声钟,次铸二十四气钟,然后均弦裁管,为一代之乐制。
其后十三年,帝一日忽梦人言:乐成而凤凰不至乎!盖非帝指也。帝寤,大悔叹,谓:崇宁初作乐,请吾指寸,而内侍黄经臣执谓'帝指不可示外人',但引吾手略比度之,曰:'此是也。'盖非人所知。今神告朕如此,且奈何?于是再出中指寸付蔡京,密命刘昺试之。时昺终匿汉津初说,但以其前议为度,作一长笛上之。帝指寸既长于旧,而长笛殆不可易,以动人观听,于是遂止。盖京之子绦云。
秋七月,景钟成。景钟者,黄钟之所自出也。垂则为钟,仰则为鼎。鼎之大,终于九斛,中声所极。制炼玉屑,入于铜齐,精纯之至,音韵清越。其高九尺,拱以九龙,惟天子亲郊乃用之。立于宫架之中,以为君围。于是命翰林学士承旨张康国为之铭。其文曰:天造我宋,于穆不已。四方来和,十有二纪。乐象厥成,维其时矣。迪惟有夏,度自禹起。我龙受之,天地一指。于论景钟,中声所止。有作于斯,无袭于彼。九九以生,律吕根柢。维此景钟,非弇非侈。在宋之庭,屹然中峙。天子万年,既多受祉。维此景钟,上帝命尔。其承伊何,以燕翼子。永言宝之,宋乐之始。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