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一
有宋之乐,自建隆讫崇宁,凡六改作。始,太祖以雅乐声高,不合中和,乃诏和岘以王朴律准较洛阳铜望臬石尺为新度,以定律吕,故建隆以来有和岘乐。仁宗留意音律,判太常燕萧言器久不谐,复以朴准考正。时李照以知音闻,谓朴准高五律,与古制殊,请依神瞽法铸编钟。既成,遂请改定雅乐,乃下三律,炼白石为磬,范中金为钟,图三辰、五灵为器之饰,故景祐中有李照乐。未几,谏官、御史交论其非,竟复旧制。其后诏侍从、礼官参定声律,阮逸、胡瑗实预其事,更造钟磬,止下一律,乐名《大安》。乃试考击,钟声弇郁震掉,不和滋甚,遂独用之常祀、朝会焉,故皇祐中有阮逸乐。神宗御历,嗣守成宪,未遑制作,间从言者绪正一二。知礼院杨杰条上旧乐之失,召范镇、刘几与杰参议。几、杰请遵祖训,一切下王朴乐二律,用仁宗时所制编钟,追考成周分乐之序,辨正二舞容节;而镇欲求一稃二米真黍,以律生尺,改修钟量,废***声。诏悉从几、杰议。乐成,奏之郊庙,故元丰中有杨杰、刘几乐。范镇言其声杂郑、卫,请太府铜制律造乐。哲宗嗣位,以乐来上,按试于庭,比李照乐下一律,故元祐中有范镇乐。杨杰复议其失,谓出于镇一家之学,卒置不用。徽宗锐意制作,以文太平,于是蔡京主魏汉津之说,破先儒累黍之非,用夏禹以身为度之文,以帝指为律度,铸帝鼐、景钟。乐成,赐名《大晟》,谓之雅乐,颁之天下,播之教坊,故崇宁以来有魏汉津乐。
夫《韶》、《濩》之音,下逮战国,历千数百年,犹能使人感叹作兴。当是时,桑间、濮上之音已作,而古帝王之乐犹存,岂不以其制作有一定之器,而授受继承亦代有其人欤?由是论之,郑卫、《风》《雅》,不异器也。知此道也,则虽百世不易可也。礼乐道丧久矣,故宋之乐屡变,而卒无一定不易之论。考诸家之说,累黍既各执异论,而身为度之说尤为荒唐。方古制作,欲垂万世,难矣!观其高二律、下一律之说,虽贤者有所未知,直曰乐声高下于歌声,则童子可知矣;八音克谐之说,智者有所未谕,直以歌声齐箫声,以箫声定十六声而齐八器,则愚者可谕矣。审乎此道,以之制作,器定声应,自不夺伦,移宫换羽,特余事耳。去沾滞靡曼而归之和平澹泊,大雅之音,不是过也。
南渡之后,大抵皆用先朝之旧,未尝有所改作。其后诸儒朱熹、蔡元定辈出,乃相与讲明古今制作之本原,以究其归极,著为成书,理明义析,具有条制,粲然使人知礼乐之不难行也。惜乎宋祚告终,天下未一,徒亦空言而已。
今集累朝制作损益因革、议论是非,悉著于编,俾来者有考焉。为《乐志》。
王者致治,有四达之道,其二曰乐,所以和民心而化天下也。历代相因,咸有制作。唐定乐令,惟著器服之名。后唐庄宗起于朔野,所好不过北鄙郑、卫而已,先王雅乐,殆将扫地。晋天福中,始诏定朝会乐章、二舞、鼓吹十二案。周世宗尝观乐县,问宫人,不能答。由是患雅乐凌替,思得审音之士以考正之,乃诏翰林学士窦俨兼判太常寺,与枢密使王朴同详定,朴作律准,编古今乐事为《正乐》。
宋初,命俨仍兼太常。建隆元年二月,俨上言曰: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从之,因诏俨专其事。俨乃改周乐文舞《崇德》之舞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为《武功》之舞,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盖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义。祭天为《高安》,祭地为《静安》,宗庙为《理安》,天地、宗庙登歌为《嘉安》,皇帝临轩为《隆安》,王公出入为《正安》,皇帝食饮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宫为《顺安》皇太子轩县出入为《良安》,正冬朝会为《永安》,郊庙俎豆入为《丰安》,祭享、酌献、饮福、受胙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农用《静安》。
五月,有司上言:僖祖文献皇帝室奏《大善》之舞,顺祖惠元皇帝室奏《大宁》之舞,翼祖简恭皇帝室奏《大顺》之舞,宣祖昭武皇帝室奏《大庆》之舞。从之。
乾德元年,翰林学士承旨陶谷等奉诏撰定祀感生帝之乐章、曲名,降神用《大安》,太尉行用《保安》,奠玉币用《庆安》,司徒奉俎用《咸安》,酌献用《崇安》,饮福用《广安》,亚献、终献用《文安》,送神用《普安》。五代以来,乐工未具,是岁秋,行郊享之礼,诏选开封府乐工八百三十人,权隶太常习鼓吹。
四年春,遣拾遗孙吉取成都孟昶伪宫县至京师,太常官属阅视,考其乐器,不协音律,命毁弃之。六月,判太常寺和岘言:大乐署旧制,宫县三十六虡设于庭,登歌两架设于殿上。望诏有司别造,仍令徐州求泗滨石以充磬材。许之。先是,晋开运末,礼乐之器沦陷,至是,始令有司复二舞、十二案之制。二舞郎及引舞一百五十人,按视教坊、开封乐籍,选乐工子弟以备其列,冠服准旧制。鼓吹十二案,其制:设毡床十二,为熊罴腾倚之状,以承其下;每案设大鼓、羽葆鼓、金錞各一,歌、箫、笳各二,凡九人,其冠服同引舞之制。
十月,岘又言:乐器中有叉手笛,乐工考验,皆与雅音相应。按唐吕才歌《白雪》之琴,马滔进《太一》之乐,当时得与宫县之籍。况此笛足以协十二旋相之宫,亦可通八十四调,其制如雅笛而小,长九寸,与黄钟管等。其窍有六,左四右二,乐人执持,两手相交,有拱揖之状,请名之曰'拱宸管'。望于十二案、十二编磬并登歌两架各设其一,编于令式。诏可。
太祖每谓雅乐声高,近于哀思,不合中和。又念王朴、窦俨素名知乐,皆已沦没,因诏岘讨论其理。岘言:以朴所定律吕之尺较西京铜望臬古制石尺短四分,乐声之高,良由于此。乃诏依古法别创新尺,以定律吕。自此雅音和畅,事具《律历志》。
自国初已来,御正殿受朝贺,用宫县;次御别殿,群臣上寿,举教坊乐。是岁冬至,上御乾元殿受贺毕,群臣诣大明殿行上寿礼,始用雅乐、登歌、二舞。是月,和岘又上言:
郊庙殿庭通用《文德》、《武功》之舞,然其缀兆未称《武功》、《文德》之形容。又依古义,以揖让得天下者,先奏文舞;以征伐得天下者,先奏武舞。陛下以推让受禅,宜先奏文舞。按《尚书》,舜受尧禅,玄德升闻,乃命以位。请改殿宇所用文舞为《玄德升闻》之舞。其舞人,约唐太宗舞图,用一百二十八人,以倍八佾之数,分为八行,行十六人,皆著履,执拂,服裤褶,冠进贤冠。引舞二人,各执五采纛,其舞状、文容、变数,聊更增改。又陛下以神武平一宇内,即当次奏武舞。按《尚书》,周武王一戎衣而天下大定,请改为《天下大定》之舞,其舞人数、行列悉同文,其人皆被金甲、持戟。引舞二人,各执五采旗。其舞六变:一变象六师初举,二变象上党克平,三变象维扬底定,四变象荆湖归复,五变象邛蜀纳款,六变象兵还振旅。乃别撰舞典、乐章。其铙、铎、雅、相、金錞、鼗鼓并引二舞等工人冠服,即依乐令,而《文德》、《武功》之舞,请于郊庙仍旧通用。
又按,唐贞观十四年,景云见,河水清,张文收采古《朱雁》、《天马》之义,作《景云河清歌》,名燕乐,元会第二奏者是也。伏见今年荆南进甘露,京兆、果州进嘉禾,黄州进紫芝,和州进绿毛龟,黄州进白兔。欲依月律,撰《神龟》、《甘露》、《紫芝》、《嘉禾》、《玉兔》五瑞各一曲,每朝会登歌,首奏之。
有诏:二舞人数衣冠悉仍旧制,乐章如所请。
六年,岘又言:汉朝获天马、赤雁、神鼎、白麟之瑞,并为郊歌。国朝,合州进瑞木成文,驯象由远方自至,秦州获白乌,黄州获白雀,并合播在管弦,荐于郊庙。诏岘作《瑞文》、《驯象》、《玉乌》、《皓雀》四瑞乐章,以备登歌。未几,岘复言:按《开元礼》,郊祀,车驾还宫入喜德门,奏《采茨》之乐;入太极门,奏《太和》之乐。今郊祀礼毕,登楼肆赦,然后还宫,宫县但用《隆安》,不用《采茨》。其《隆安》乐章本是御殿之辞,伏详《礼》意,《隆安》之乐自内而出,《采茨》之乐自外而入,若不并用,有失旧典。今太乐署丞王光裕诵得唐日《采茨曲》,望依月律别撰其辞,每郊祀毕,车驾初入奏之。御楼礼毕还宫,即奏《隆安》之乐。并从之。太常寺又言:准令,宗庙殿庭宫县三十虡,郊社二十虡,殿庭加鼓吹十二案。开宝四年,郊祀误用宗庙之数,今岁亲郊,欲用旧礼。有诏,圜丘增十六虡,余依前制。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冬至上寿,复用教坊乐。九年,岚州献祥麟;雍熙中,苏州贡白龟;端拱初,澶州河清,广州凤凰集;诸州麦两穗、三穗者,连岁来上。有司请以此五瑞为《祥麟》、《丹凤》、《河清》、《白龟》、《瑞麦》之曲,荐于朝会,从之。
淳化二年,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和〈山蒙〉上言:兄岘尝于乾德中约《唐志》故事,请改殿庭二舞之名,舞有六变之象,每变各有乐章,歌咏太祖功业。今睹来岁正会之仪,登歌五瑞之曲已从改制,则文武二舞亦当定其名。《周易》有'化成天下'之辞,谓文德也;汉史有'威加海内'之歌,谓武功也。望改殿庭旧用《玄德升闻》之舞为《化成天下》之舞,《天下大定》之舞为《威加海内》之舞。其舞六变:一变象登台讲武,二变象漳、泉奉土,三变象杭、越来朝,四变象克殄并、汾,五变象肃清银、夏,六变象兵还振旅。每变乐章各一首。诏可。
三年,元日朝贺毕,再御朝元殿,群臣上寿,复用宫县、二舞,登歌五瑞曲,自此遂为定制。〈山蒙〉又请取今朝祥瑞之殊尤者作为四瑞乐章,备郊庙奠献,以代旧曲,诏从之。有司虽承诏,不能奉行,故今阙其曲。
太宗尝谓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后王因之,复加文武二弦。至道元年,乃增作九弦琴、五弦阮,别造新谱三十七卷。凡造九弦琴宫调、凤吟商调、角调、徵调、羽调、龙仙羽调、侧蜀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变弦法各一。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龙仙羽调《八仙操》,凡三曲。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三曲,商调十三曲,角调二十三曲,徵调十四曲,羽调二十六曲,侧蜀调四曲,黄钟调十九曲,无射商调七曲,瑟调七曲。造五弦阮宫调、商调、凤吟商调、角调、徵调、羽调黄钟调、无射商调、瑟调、碧玉调、慢角调、金羽调变弦法各一。制宫调《鹤唳天弄》、凤吟商调《凤来仪弄》凡二曲。又以新声被旧曲者,宫调四十四曲、商调十三曲、角调十一曲、徵调十曲、羽调十曲、黄钟调十九曲、无射商调七曲、瑟调七曲、碧玉调十四曲、慢角调十曲、金羽调三曲。阮成,以示中书门下,因谓曰:雅乐与郑、卫不同,郑声淫,非中和之道。朕常思雅正之音可以治心,原古圣之旨,尚存遗美。琴七弦,朕今增之为九,其名曰君、臣、文、武、礼、乐、正、民、心,则九奏克谐而不乱矣。阮四弦,增之为五,其名曰:水、火、金、木、土,则五材并用而不悖矣。因命待诏朱文济、蔡裔赍琴、阮诣中书弹新声,诏宰相及近侍咸听焉。由是中外献赋颂者数十人。二年,太常音律官田琮以九弦琴、五弦阮均配十二律,旋相为宫,隔八相生,并协律吕,冠于雅乐,仍具图以献。上览而嘉之,迁其职以赏焉。自是遂废拱宸管。
真宗咸平四年,太常寺言:乐工习艺匪精,每祭享郊庙,止奏黄钟宫一调,未尝随月转律,望示条约。乃命翰林侍读学士夏侯峤、判寺郭贽同按试,择其晓习月律者,悉增月奉,自余权停廪给,再俾学习,以奖励之。虽颇振纲纪,然亦未能精备。盖乐工止以年劳次补,而不以艺进,至有抱其器而不能振作者,故难于骤变。
景德二年八月,监察御史艾仲孺上言,请修饰乐器,调正音律,乃诏翰林学士李宗谔权判太常寺,及令内臣监修乐器。后复以龙图阁待制戚纶同判寺事,乃命太乐、鼓吹两署工校其优劣,黜去滥吹者五十余人。宗谔因编次律吕法度、乐物名数,目曰《乐纂》,又裁定两署工人试补条式及肄习程课。
明年八月,上御崇政殿张宫县阅试,召宰执、亲王临观,宗谔执乐谱立侍。先以钟磬按律准,次令登歌,钟、磬、埙、篪、琴、阮、笙、箫各二色合奏,筝、瑟、筑三色合奏,迭为一曲,复击镈钟为六变、九变。又为朝会上寿之乐及文武二舞、鼓吹、导引、警夜之曲,颇为精习。上甚悦。旧制,巢笙、和笙每变宫之际,必换义管,然难于遽易,乐工单仲辛遂改为一定之制,不复旋易,与诸宫调皆协。又令仲辛诞唱八十四调曲,遂诏补副乐正,赐袍笏、银带,自余皆赐衣带、缗钱,又赐宗谔等器币有差。自是,乐府制度颇有伦理。
先是,惟天地、感生帝、宗庙用乐,亲祀用宫县,有司摄事,止用登歌,自余大祀,未暇备乐。时既罢兵,垂意典礼,至是诏曰:致恭明神,邦国之重事;升荐备乐,方册之彝章。矧在尊神,固当严奉。举行旧典,用格明灵。自今诸大祠并宜用乐,皆同感生帝,六变、八变如《通礼》所载。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详定所言:东封道路稍远,欲依故事,山上园台及山下封祀坛前俱设登歌两架,坛下设二十架并二舞,其朝觐坛前亦设二十架,更不设熊罴十二案。从之。
九月,都官员外郎、判太常礼院孙奭上言:按礼文,飨太庙终献降阶之后,武舞止,太祝彻豆,《丰安》之乐作,一成止,然后《理安》之乐作,是谓送神。《论语》曰:'三家者以《雍》彻。'又《周礼》乐师职曰:'及彻,帅学士而歌彻。'郑玄曰:'谓歌《雍》也。'《郊祀录》载登歌彻豆一章,奏无射羽。然则宗庙之乐,礼有登歌彻豆,今于终献降阶之后即作《理安之乐》,诚恐阙失,望依旧礼增用。诏判太常寺李宗谔与检讨详议以闻。宗谔等言:国初撰乐章,有彻豆《丰安》曲辞,乐署因循不作,望如奭所奏。从之。时以将行封禅,诏改酌献昊天上帝《禧安》之乐为《封安》,皇地祇《禧安》之乐为《禅安》,饮福《禧安》之乐为《祺安》,别制天书乐章《瑞安》、《灵文》二曲,每亲行礼用之。又作《醴泉》、《神芝》、《庆云》、《灵鹤》、《瑞木》五曲,施于朝会、宴享,以纪瑞应。
十月,真宗亲习封禅仪于崇德殿,睹亚献、终献皆不作乐,因令检讨故事以闻。有司按《开宝通礼》,亲郊,坛上设登歌,皇帝升降、尊献、饮福则作乐;坛下设宫县,降神、迎俎、退文舞、引武舞、迎送皇帝则作。亚献、终献、升降在退文舞引武舞之间。有司摄事,不设宫架、二舞,故三献、升降并用登歌。今山上设登歌,山下设宫县、二舞,其山上圜台亚献、终献准亲祠例,无用乐之文。于时特诏亚、终献并用登歌。
五年,圣祖降,有司言:按唐太清宫乐章,皆明皇亲制,其崇奉玉皇、圣祖及祖宗配位乐章,并望圣制。诏可之。圣制荐献圣祖文舞曰《发祥流庆》之舞,武舞曰《降真观德》之舞。自是,玉清昭应宫、景灵宫亲荐皆备乐,用三十六虡。景灵宫以庭狭,止用二十虡。上又取太宗所撰《万国朝天曲》曰《同和》之舞,《平晋曲》曰《定功》之舞,亲作乐辞,奏于郊庙。自时厥后,仁宗以《大明》之曲尊真宗,英宗以《大仁》之曲尊仁宗,神宗以《大英》之曲尊英宗。
仁宗天圣五年十月,翰林侍讲学士孙奭言:郊庙二舞失序,愿下有司考议。于是翰林学士承旨刘筠等议曰:周人奏《清庙》以祀文王,《执竟》以祀武王,汉高帝、文帝亦各有舞。至唐有事太庙,每室乐歌异名。盖帝王功德既殊,舞亦随变。属者,有司不详旧制,奠献止登歌而乐舞不作,其失明甚。请如旧制,宗庙酌献复用文舞,皇帝还版位,文舞退,武舞入。亚献酌醴已,武舞作,至三献已奠还位则正。盖庙室各颂功德,故文舞迎神后各奏逐室之舞。郊祀则降神奏《高安》之曲,文舞已作及皇帝酌献,惟登歌奏《禧安》之乐,而县乐舞缀不作,亚献、终献仍用武舞。诏从之。是时,仁宗始大朝会,群臣上寿,作《甘露》、《瑞木》、《嘉禾》之曲。
明道初,章献皇太后御前殿,见群臣,作《玉芝》、《寿星》、《奇木连理》之曲,《厚德无疆》、《四海会同》之舞。明年,太后躬谢宗庙,帝耕籍田、享先农,率有乐歌。其后亲祀南郊、享太庙、奉慈庙、大享明堂、祫享,帝皆亲制降神、送神、奠币、瓒稞、酌献乐章,余诏诸臣为之。至于常祀、郊庙、社稷诸祠,亦多亲制。
景祐元年八月,判太常寺燕肃等上言:大乐制器岁久,金石不调,愿以周王朴所造律准考按修治,并阅乐工,罢其不能者。乃命直史馆宋祁、内侍李随同肃等典其事,又命集贤校理李照预焉。于是,帝御观文殿取律准阅视,亲篆之,以属太常。明年二月,肃等上考定乐器并见工人,帝御延福宫临阅,奏郊庙五十一曲,因问照乐音高,命详陈之。照言:朴准视古乐高五律,视教坊乐高二律。盖五代之乱,雅乐废坏,朴创意造准,不合古法,用之本朝,卒无福应。又编钟、镈、磬无大小、轻重、厚薄、气短之差,铜锡不精,声韵失美,大者陵,小者抑,非中度之器也。昔轩辕氏命伶伦截竹为律,后令神瞽协其中声,然后声应凤鸣,而管之参差亦如凤翅。其乐传之亘古,不刊之法也。愿听臣依神瞽律法,试铸编钟一虡,可使度、量、权、衡协和。乃诏于锡庆院铸之。既成,奏御。
照遂建议请改制大乐,取京县秬黍累尺成律,铸钟审之,其声犹高。更用太府布帛尺为法,乃下太常制四律。别诏潞州取羊头山秬黍上送于官,照乃自为律管之法,以九十黍之量为四百二十星,率一星占九秒,一黍之量得四星六秒,九十黍得四百二十星,以为十二管定法。乃诏内侍邓保信监视群工。照并引集贤校理聂冠卿为检讨雅乐制度故实官,入内都知阎文应董其事,中书门下总领焉。凡所改制,皆关中书门下详定以闻。别诏翰林侍读学士冯元同祁、冠卿、照讨论乐理,为一代之典。又诏天下有深达钟律者,在所亟以名闻。于是,杭州郑向言阮逸、苏州范仲淹言胡瑗皆通知古乐,诏遣诣阙。其他以乐书献者,悉上有司。
五月,照言:既改制金石,则丝、笙、匏、土、革、木亦当更制,以备献享。奏可。照乃铸铜为龠、合、升、斗四物,以兴钟、镈、声量之法,龠之率六百三十黍为黄钟之容,合三倍于龠,升十二倍于合,斗十倍于升。乃改造诸器,以定其法。俄又以镈之容受差大,更增六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铭曰乐斗。后数月,潞州上秬黍,照等择大黍纵累之,检考长短,尺成,与太府尺合,法乃定。
先时,太常钟磬每十六枚为虡,而***声相承不击,照因上言:十二律声已备,余***声乃郑、卫之乐,请于编县止留十二中声,去***声,则哀思邪僻之声无由而起也。元等驳之曰:前圣制乐,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十十五弦之瑟,十三弦之筝,九弦、七弦之琴,十六枚之钟磬,各自取义,宁有一之于律吕专为十二数者?且钟磬,八音之首,丝笙以下受之于均,故圣人尤所用心焉。《春秋》号乐总言金奏;《诗·颂》称美,实依磬声。此二器非可轻改。今照欲损为十二,不得其法,稽诸古制,臣等以为不可,且圣人既以十二律各配一钟,又设黄钟至夹钟***声以附正声之次,原***之意,盖为夷则至应钟四宫而设也。夫五音: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不相凌谓之正,迭相凌谓之慢,百王所不易也。声重浊者为尊,轻清者为卑,卑者不可加于尊,古今之所同也。故列声之尊卑者,事与物不与焉。何则?事为君治,物为君用,不能尊于君故也。惟君、臣、民三者则自有上下之分,不得相越。故***声之设,正谓臣民相避以为尊卑也。今若止用十二钟旋相考击,至夷则以下四管为宫之时,臣民相越,上下交戾,则凌犯之音作矣。此甚不可者也。其钟、磬十六,皆本周、汉诸儒之说及唐家典法所载,欲损为十二,惟照独见,臣以为且如旧制便。帝令权用十二枚为一格,且诏曰:俟有知者,能考四钟协调清浊,有司别议以闻。钟旧饰旋虫,改为龙。乃遣使采泗滨浮石千余段以为县磬。
先是,宋祁上言:县设建鼓,初不考击,又无三鼗,且旧用诸鼓率多陋敝。于是敕元等详求典故而言曰:建鼓四,今皆具而不击,别设四散鼓于县间击之,以代建鼓。乾德四年,秘书监尹拙上言:'散鼓不详所置之由,且于古无文,去之便。'时虽奏可,而散鼓于今仍在。又雷鼓、灵鼓、路鼓虽击之,皆不成声,故常赖散鼓以为乐节,而雷鼗、灵鼗、路鼗阙而未制。今既修正雅乐,谓宜申敕大匠改作诸鼓,使击考有声。及创为三鼗,如古之制,使先播之,以通三鼓。罢四散鼓,如乾德诏书。奏可。
时有上言,以为雷鼓八面,前世用以迎神,不载考击之法,而大乐所制,以柱贯中,故击之无声。更令改造,山趺上出云以承鼓,刻龙以饰柱,面各一工击鼓,一工左执鼗以先引。凡圆丘降神六变,初八面皆三击,椎而左旋,三步则止。三者,取阳数也。又载击以为节,率以此法至六成。灵鼓、路鼓亦如之。植建鼓于四隅,皆有左鞞、右应。乾隅,左鞞应钟,亥之位也;中鼓黄钟,子之位也;右应大吕,丑之位也。艮隅,左鞞太簇,寅之位也;中鼓夹钟,卯之位也;右应姑洗,辰之位也。巽隅,右应仲吕,巳之位也;中鼓蕤宾,午之位也;左鞞林钟,未之位也。坤隅,右应夷则,申之位也;中鼓南吕,酉之位也;左鞞无射,戌之位也。宜随月建,依律吕之均击之。后照等复以殿庭备奏,四隅既随月协均,顾无以节乐,而《周官·鼓人》以晋鼓鼓金奏,应以施用。诏依《周官》旧法制焉。于是县内始有晋鼓矣。
古者,镈钟击为节检,而无合曲之义,大射有二镈,皆乱击焉。后周以十二镈相生击之。景德中,李宗谔领太常,总考十二镈钟,而乐工相承,殿庭习用三调六曲。三调者,黄钟、大簇、蕤宾也;六曲者,调别有《隆安》、《正安》二曲。郊庙之县则环而击之。宗谔上言曰:金部之中,镈钟为难和,一声不及,则宫商失序,使十二镈工皆精习,则迟速有伦,随月用律,诸曲无不通矣。真宗因诏黄钟、太簇二宫更增文舞、武舞、福酒三曲。至是,诏元等询考击之法,元等奏言:后周尝以相生之法击之,音韵克谐,国朝亦用随均合曲,然但施殿庭,未及郊庙。谓宜使十二钟依辰列位,随均为节,便于合乐,仍得并施郊庙。若轩县以下则不用此制,所以重备乐尊王制也。诏从焉。
隋制,内宫县二十虡,以大磬代镈钟而去建鼓。唐武后称制,改用钟,因而莫革。及是,乃诏访元等曰:大磬应何法考击,何礼应用?元等具言:古者,特磬以代镈钟,本施内宫,遂及柔祀,隋、唐之代,继有因改。先皇帝东禅梁甫,西瘗汾阴,并仍旧章,陈于县奏。若其所用,吉礼则中宫之县,祀礼则皇地祇、神州地祇、先蚕、今之奉慈庙、后庙,皆应陈设。宫县则三十六虡,去四隅建鼓,如古便。若考击之法,谓宜同于镈钟。比缘诏旨,不俾循环互击,而立依均合曲之制,则特磬固应不出本均,与编磬相应,为乐之节也。诏可。
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等言:宋祁所上《大乐图义》,其论武舞所执九器,经、礼但举其凡而不著言其用后先,故旅进辈作而无终始之别。且鼗者,所谓导舞也;铎者,所谓通鼓也;錞者,所谓和鼓也;铙者,所谓止鼓也;相者,所谓辅乐也;雅者,所谓陔步也。宁有导舞方始而参以止鼓,止鼓既摇而乱以通铎?臣谓当舞入之时,左执干,右执戚,离为八列,别使工人执旌最前,鼗、铎以发之,錞以和之,左执相以辅之,右执雅以节之。及舞之将成也,则鸣铙以退行列,筑雅以陔步武,鼗、铎、錞、相皆止而不作。如此则庶协舞仪,请如祁所论。其冬,帝躬款奉慈庙,乐县罢建鼓,始以卖代镈钟。
礼官又言:《春秋·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何休、范宁等咸谓,不言佾者,明佾则干舞在其中,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也。江左宋建平、王宏皆据以为说,故章皇后庙独用文舞。至唐垂拱以来,中宫之县既用镈钟,其后相承,故仪坤等庙献武舞,备钟石之乐,尤为失礼。前诏议奉慈之乐,有司援旧典,已用特磬代镈钟,取阴教尚柔,以静为体。今乐去大钟而舞进干盾,颇戾经旨,请止用《文德》之舞。奏可。
大乐埙,旧以漆饰,敕令黄其色,以本土音。或奏言:柷旧以方画木为之,外图以时卉则可矣,而中设一色,非称也。先儒之说曰:'有柄,连底挏之。'郑康成以为设椎其中撞之。今当创法垂久,用明制作之意有所本焉。柷之中,东方图以青,隐而为青龙;南方图以赤,隐而为丹凤;西方图以白,隐而为驺虞;北方图以黑,隐而为灵龟;中央图以黄,隐而为神蚓。撞击之法,宜用康成之说。从之。又诏以新制双凤管付大乐局,其制,合二管以足律声,管端刻饰双凤,施两簧焉。照因自造苇籥、清管、箫管、清笛、雅笛、大笙、大竽、宫琴、宫瑟、大阮、大嵇,凡十一种,求备雅器。诏许以大竽、大笙二种下大乐用之。
时又出两仪琴及十二弦琴二种,以备雅乐。两仪琴者,施两弦、十二柱;十二弦琴者,如常琴之制而增其弦,皆以象律吕之数。又敕更造七弦、九弦琴,皆令圆其首者以祀天,方其首者以祀地。
帝乃亲制乐曲,以夹钟之宫、黄钟之角、太簇之徵、姑洗之羽,作《景安》之曲,以祀昊天。更以《高安》祀五帝、日月,作《太安》以享景灵宫,罢旧《真安》之曲。以黄钟之宫、大吕之角、太簇之徵、应钟之羽作《兴安》,以献宗庙,罢旧《理安》之曲。《景安》、《兴安》惟乘舆亲行则用之。以姑洗之角、林钟之徵、黄钟之宫、太簇之角、南吕之羽作《祐安》之曲,以酌献五帝。以林钟之宫、太簇之角、姑洗之徵、南吕之羽作《宁安》之曲,以祭地及太社、太稷,罢旧《靖安》之曲。
于时制诏有司,以太祖、太宗、真宗三圣并侑,乃以黄钟之宫作《广安》之曲以奠币、《彰安》之曲以酌献。又诏,躬谒奉慈庙章献皇后之室,作《达安》之曲以奠瓒、《厚安》以酌献;章懿皇后之室,作《报安》之曲以奠瓒、《衍安》以酌献。皇帝入出作《乾安》,罢旧《降安》之曲。常祀:至日祀圜丘,太祖配,以黄钟之宫作《定安》以奠币隆《英安》以酌献;孟春祀感生帝,宣祖配,以太簇之宫作《皇安》以奠币、《肃安》以酌献;祈谷祀昊天,太宗配,作《仁安》以奠币、《绍安》以酌献;孟夏雩上帝地祇太祖配,以仲吕之宫作《献安》以奠币、《感安》以酌献;夏至祭皇地祇,太祖配,以蕤宾之宫作《恭安》以奠币、《英安》以酌献;季秋大飨明堂,真宗配,以无射之宫作《诚安》以奠币、《德安》以酌献;孟冬祭神州地祇,太宗配,以应钟之宫作《化安》以奠币、《韶安》以酌献。又造《冲安》之曲,以七均演之为八十四,皆作声谱以授有司,《冲安》之曲独未施行。亲制郊庙乐章二十一曲,财成颂体,告于神明,诏宰臣吕夷简等分造乐章,参施群祀。
又为《景祐乐髓新经》,凡六篇:第一,释十二均;第二,明所主事;第三,辨音声;第四,图律吕相生,并祭天地、宗庙用律及阴阳数配;第五,十二管长短;第六,历代度、量、衡。皆本之于阴阳,配之于四时,建之于日辰,通之于鞮笁,演之于壬式遁甲之法,以授乐府,以考正声,以赐群臣焉。
初,照等改造金石所用员程凡七百十四:攻金之工百五十三,攻木之工二百十六,攻皮之工四十九,刮摩之工九十一,搏埴之工十六,设色之工百八十九。起五月,止九月,成金石具七县。至于鼓吹及十二案,悉修饰之。令冠卿等纂《景祐大乐图》二十篇,以载熔金鑢石之法、历世八音诸器异同之状、新旧律管之差。是月,与新乐并献于崇政殿,诏中书、门下、枢密院大臣预观焉。自董监而下至工徒凡七百余人,进秩赏、赐各有差。其年十一月,有事南郊,悉以新乐并圣制及诸臣乐章用之。
先是,左司谏姚仲孙言:照所制乐多诡异,至如炼白石以为磬,范中金以作钟,又欲以三辰、五灵为乐器之饰。臣愚,窃有所疑。自祖宗考正大乐,荐之郊庙,垂七十年,一旦黜废而用新器,臣窃以为不可。御史曹修睦亦为言。帝既许照制器,且欲究其术之是非,故不听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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