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三
御史台 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为兰台,梁、陈、北朝 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名宪台。咸亨复。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号曰 左右肃政台。左台专知京百司,右台按察诸州。神龙复为左右御史台。延和年废右 台,先天二年复置,十月又废也。
大夫一员, 正三品。秦、汉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为三公之官。魏、晋之后, 多不置大夫,以中丞为台主。隋讳中,复大夫,降为正四品。《武德令》改为从三 品。龙朔改为大司宪,咸亨复为大夫。光宅分台为左、右,置左、右台大夫。及废 右台,去“左”“右”字。本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秦为正卿,汉 为副相,汉末改为大司空,与丞相俱为三公。掌邦国刑宪,肃正朝廷。其任既重, 品秩宜峻。准六尚书例,升为正三品,著之于令。” 中丞二员。 正四品下。汉 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内秘书,谓之中丞。汉末改为御史长史,后汉复为中丞。后魏 改为中尉正,北齐复曰中丞。后周曰司宪中大夫。隋讳中,改为持书御史,为从五 品。武德因之。贞观末,避高宗名,改持书御史为中丞,置二员。龙朔改为司宪大 夫,咸亨复为中丞。本正五品上,会昌二年十二月敕:“中丞为大夫之贰,缘大夫 秩崇,官不常置,中丞为宪台长。今九寺少卿及诸少监、国子司业、京兆少尹,并 府寺省监之贰,皆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可升为正四品下,与丞郎出入 迭用,著之于令。” 大夫、中丞之职,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中丞 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讯之。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 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则署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则与刑部 尚书参择之。凡国有大礼,则乘辂车以为之导。
侍御史四员。 从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为侍御 史。后周曰司宪中士,隋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 掌纠举百僚,推 鞫狱讼。 侍御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杂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东推也。
凡有别付推者,则按其实状以奏。若寻常之狱,推讫断于大理。凡事非大夫、 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大事则冠法冠,衣硃衣 纁裳,白纱中单以弹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则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 直于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大理司直评事往讯之。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 勾检稽失。 兼知官厨及黄卷。 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二十三人。
殿中侍御史六人, 从七品下。 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殿中侍御史掌殿 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簿中纠 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 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
监察御史十员, 正八品上。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大宗令于监察御史里行。 自此因置里行之名。龙朔元年,以王本立为监察里行也。 监察掌分察巡按郡县、 屯田、铸钱、岭南选补、知太府、司农出纳,监决囚徒。监祭祀则阅牲牢,省器服, 不敬则劾祭官。尚书省有会议,亦监其过谬。凡百官宴会、习射,亦如之。
殿中省 魏初置殿中监,隋初改为殿中局,炀帝改为殿内省,武德改为殿中省。 龙朔改为中御府,咸亨复为殿中省。
监一员, 从三品。魏初置,品第二。梁品第三。隋品第四。武德品第三也。 少监二员,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五品上。 主事二人, 从九品上。
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亭长、掌固各八人。殿中监掌天子服御,总领尚食、 尚药、尚衣、尚舍、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备其礼物,供其职事。少监为之贰。 凡听朝,则率其属执伞扇以列于左右。凡大祭祀,则进大珪、镇珪于壝门之外。既 事,受而藏之。凡行幸,则侍奉于仗内,骖乘以从。若元正、冬至大朝会,则有进 爵之礼。丞掌副监事,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主事掌印及知受事发辰。
尚食局:奉御二人, 正五品下。隋初为典御,又改为奉御。 直长五人, 正七品上。 食医八人。 正九品下。 奉御掌谨其储供,辨名数。直长为之贰。 若进御,必辨其时禁。春肝,夏心,秋肺,冬肾,四季之月脾王,皆不可食。当进, 必先尝。正、至大朝会飨宴,与光禄大夫视其品秩之差。其赐王公宾客,亦如之。 诸陵月享,则视膳而献之。食医掌率主食王膳,以供其职。
尚药局:奉御二人, 正五品下。 直长四人, 正七品上。 书吏四人。 侍御医四人, 从六品上。 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司医四人, 正八品下。
医佐八人, 正八品下。 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合口脂匠四人,掌固四 人。奉御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直长为之贰。凡药有上、中、下三品,上药 为君,中药为臣,下药为佐。合造之法,一君三臣九佐,别入五藏,分其五味。有 汤丸膏散之用。诊脉有寸、关、尺之三部,医之大经。凡合和与监视其分剂,药成 尝而进焉。侍御医,掌诊候调和。主药、药童,主刮削捣簁。
尚衣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长四人, 正七品下。 书令史三人, 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奉御掌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直长为之 贰。凡天子之服冕十有三;一,大裘冕,二衮冕,一冕,四毳冕,五黻冕,六玄 冕,七通天冠,八武弁,九弁服,十介帻,十一白纱帽,十二平巾帻,十三翼善冠。 事具《舆服志》。 凡天子之大珪,曰珽,长三尺。镇珪,长尺有二寸。若有事 于郊丘社稷,则出之于内。将享,至于中壝门,则奉镇珪于监而进之。既事,受而 藏之。凡大朝会,则设案,服毕而彻之。
尚舍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工六人, 正七品下。 书令史三人, 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奉御掌殿廷张设、汤沐、灯烛、洒扫之事。直 长为之贰。凡行幸,预设三部帐幕, 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 之帐为三部。 其外置排城以为蔽扞。 排城,连板为之,板上画辟邪兽,表里皆 漆之。 凡大祭祀,有事于郊坛,则先设行宫于坛之东南向,随地之宜,将祀三 日,则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外道北,南向而设坐。若有事于明堂太庙,则设大次于 东门,如郊坛之制。凡致斋则设幄于正殿西序及室内,俱东向,张于楹下。凡元正、 冬至大朝会,则设斧扆于正殿。 施蹋席薰炉。朔望受朝,则施幄于正殿,帐裙顶带, 方阔一丈四尺也。
尚乘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长一人, 正七品下。 奉乘十八人, 正九品下。 习驭五十人,掌闲五十人,兽医七十人。进马六人, 七品下。 司库一人, 正九品下。 司廪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一人,书吏十四 人。奉御掌内外闲厩之马,辨其粗良,而率其习驭。直长为之贰。 一曰左右飞黄闲, 二曰左右吉良闲,三曰左右龙媒闲,四曰左右抃駼闲,五曰左右駃騠闲,六曰左右 天苑闲。开元时仗内六闲,曰飞龙、祥麟、凤苑、鹓刍、吉良、六群等,号六厩 马。 凡秣马给料,以时为差。凡外牧进良马,印以三花飞风之字而为志。奉乘 掌率习驭、掌闲、驾士及秣饲之法。司库掌鞍辔乘具。司廪掌藁秸出纳。兽医掌疗 马病。 初尚乘局掌六闲马,后置内外闲厩使,专掌御马。开元初,以尚乘局隶闲厩 使,乃省尚乘,其左右六闲及局官,并隶闲厩使领之也。进马旧仪,每日尚乘以厩 马八匹,分为左右厢,立于正殿侧宫门外,候仗下即散。若大陈设,即马在乐悬之 北,与大象相次。进马二人,戎服执鞭,侍立于马之左,随马进退。虽名管殿中, 其实武职,用资廕简择,一如千牛备身。天宝八载,李林甫用事,罢立仗马,亦省 进马官。十二载,杨国忠当政,复立仗马及进马官,乾元复省,上元复置也。
尚辇局:奉御二人, 从五品上。 直长四人, 正七品下。 尚辇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掌扇六人,掌翰二十四人,主辇三十二人, 奉舆十二人,掌固四人。奉御掌舆辇,分其次序而辨其名数。直长为之贰。凡大朝 会则陈于廷,大祭祀则陈于庙。凡大朝会,则伞二翰一,陈之于廷。 孔雀扇一百五 十有六,分居左右。旧翟尾扇,开元年初改为绣孔雀。 若常听朝,皆去扇,左 右各留其三,以备常仪。
内官
妃三人。 正一品。《周官》三夫人之位也。隋依周制,立三夫人。武德立四妃: 一贵妃,二淑妃,三德妃,四贤妃,位次后之下。玄宗以为后妃四星,其一正后, 不宜更有四妃,乃改定三妃之位:惠妃一,丽妃二,华妃三,下有六仪、美人、才 人四等,共二十人以备内官之位也。 三妃佐后,坐而论妇礼者也。其于内,则 无所不统,故不以一务名焉。六仪六人, 正二品,《周官》九嫔之位也。 掌教 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导后之礼仪。美人四人, 正三品,《周官》二十七世妇之位 也。 掌率女官,修祭祀宾客之事。才人七人, 正四品,《周官》八十一御女之 位。 掌叙宴寝,理丝枲,以献岁功。
宫官 六尚,如六尚书之职掌。
尚宫二人, 正五品。 司记二人, 正六品。 典记二人, 正七品。 掌记二人, 正八品。 女史六人。司言二人, 正七品。 典言二人, 正八 品。 掌言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簿二人, 正六品。 典簿二人, 正七品。 掌簿二人, 正八品。 女史六人。司闱六人, 正六品。 典闱 六人, 正七品。 掌闱六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尚宫职,掌导引中宫, 总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四司之官属。凡六尚书物出纳文簿,皆印署之。司记掌 印,凡宫内诸司簿书出入目录,审而付行焉。典记佐之,女史掌执文书。司言掌宣 传启奏。司簿掌宫人名簿廪赐。司闱掌宫闱管籥。
尚仪二人, 正五品。 司籍二人, 正六品。 典籍二人, 正七品。 掌籍二人, 正八品。 女史十人,司乐四人, 正六品。 典乐四人, 正七 品。 掌乐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司宾二人, 正六品。 典宾二人, 正七品, 掌宾二人。 正八品。 司赞二人, 正六品。 典赞二人, 正 六品。 掌赞二人, 正六品。 女史二人。尚仪之职,掌礼仪起居,总司籍、 司乐、司宾、司赞四司之官属。司籍掌四部经籍、笔札几案。司东掌率乐人习乐, 陈悬、拊击、进退。司宾掌宾客朝见、宴会赏赐。司赞掌朝见宴会赞相。
尚服二人, 正五品。 司宝二人, 正六品。 典宝二人, 正七品。 掌宝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衣二人, 正六品。 典衣二人, 正七 品。 掌衣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饰二人, 正六品。 典饰二人, 正七品。 掌饰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仗二人, 正六品。 典仗 二人, 正七品。 掌仗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尚服之职,掌供内服用 采章之数,总司宝、司衣、司饰、司仗四司之官属。司宝掌瑞宝、符契、图籍。司 衣掌衣服首饰。司饰掌膏沐巾栉。司仗掌羽仪仗卫。
尚食二人, 正五品。 司膳四人, 正六品。 典膳四人, 正七品。 掌膳四人, 正八品。 掌醖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醖二人, 正七 品。 典醖二人,, 正七品。 女史二人。司药二人, 正六品。 典药二 人, 正七品。 掌药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饎二人, 正六品。 典饎二人, 正七品。 掌饎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尚食之职,掌供膳 羞品齐之数,总司膳、司醖、司药、司饎四司之官属。凡进食,先尝之。司膳掌制 烹煎和。司醖掌酒醴枌饮。司药掌方药。司饎掌给宫人廪饩饭食、薪炭。
尚寝二人, 正五品。 司设二人, 正六品。 典设二人, 正七品。 掌设二人, 正八品。 女史四人。司舆二人, 正六品。 典舆二人, 正七 品 掌舆二人, 正八品。 女史一人。司苑二人, 正六品。
典苑二人, 正七品。 掌苑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司灯二人, 正 六品。 典灯二人, 正七品。 掌灯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尚寝之 职,掌燕寝进御之次序,总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四司之官属。司设掌帏帐茵席、 扫洒张设。司舆掌舆辇伞扇羽仪。司苑掌园苑种植蔬果。司灯掌灯烛。
尚功二人, 正五品。 司制二人, 正六品。 典制二人, 正七品。 掌制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司珍二人, 正六品。 典珍二人, 正七 品。 掌珍二人, 正八品。 女史六人。司彩二人, 正六品。 典彩二人, 正七品。 掌彩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司计二人, 正六品。 典计 二人, 正七品。 掌计二人, 正八品。 女史二人。尚功之职,掌女功之程 课,总司制、司珍、司彩、司计四司之官属。司制掌衣服裁缝。司珍掌宝货。司彩 掌缯锦丝枲之事。司计掌支度衣服、饮食、薪炭。
宫正一人, 正五品。 司正二人, 正六品。 典正二人, 正七品。 女史四人。宫正之职,掌戒令、纠禁、谪罚之事。司正、典正佐之。 右唐制定宫 官六尚书、二十四司职事官,以备内职之数。
内侍省 《星经》有宦者四星,在天市垣,帝坐之西。《周官》有巷伯、寺人之 职,皆内官也。前汉宫官,多用士人,后汉始用宦者为宫官。晋置大长秋卿为后宫 官,以宦者为之。隋为内侍省,炀帝改为长秋监。武德复为内侍。龙朔改为内侍监, 光宅改为司宫台,神龙复为内侍省也。
内侍四员。 从四品上。汉、魏曰长秋卿,梁曰大长秋,北齐曰中侍中,后周曰 司内上士,隋曰内侍,置二人。炀帝曰长秋令,正四品。武德复为中侍。中官之贵, 极于此矣。若有殊勋懋绩,则有拜大将军者,仍兼内侍之官。德宗置左、右神策、 威远等禁兵,命中官掌之。每军置中尉一人,宦者为之。自李辅国、鱼朝恩之后, 京师兵柄,归于内官,号左、右军中尉。将兵于外者,谓之观军容使。而天下军镇 节度使,皆内官一人监之,事具《宦者传》也。 内常侍六人。正 五品下。汉代 谓之中常侍。 内侍之职,掌在内侍奉出入宫掖宣传之事,总掖廷、宫闱、奚官、 内仆、内府五局之官属。内常侍为之贰。凡皇后祭先蚕,则相仪。后出,则为之夹 引。
内给事八人, 从五品下。 主事二人, 从九品下。 令史八人,书令史 十六人。内给事掌判省事。凡元正、冬至群臣朝贺中宫,则出入宣传。凡宫人衣服 费用,则具其品秩,计其多少,春秋二时,宣送中书。
内谒者监六人, 正六品下。 内谒者十二人, 从八品下。 内寺伯二人。 正七品下。 内谒者监掌内宣传。凡诸亲命妇朝会,所司籍其人数,送内侍省。 内谒者掌诸亲命妇朝集班位。内寺伯掌纠察诸不法之事。岁大傩,则监其出入。
掖廷局: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三人, 从八品下。 宫教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监作四人, 从九品下。 令史四人,计史二人,书令史八人。 掖廷令掌宫禁女工之事。凡宫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养蚕,会其课业。丞掌判局 事。博士掌教习宫人书算众艺。监作掌监当杂作。
宫闱局: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令史三人,书吏 六人,内阍人二十人,内掌扇十六人,内给使无常员。宫闱局令掌侍奉宫闱,出入 管钥。凡大享太庙,帅其属诣于室,出皇后神主置于舆而登座焉。既事,纳之。凡 宫人无官品者,称内给使。若有官及经解免应叙选者,得令长上,其小给使学生五 十人,皆总其名籍,以给其粮廪。丞掌判局事。内给使掌诸门进物出纳之历。
奚官局: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三人,书 吏六人,药童四人。奚官令掌奚隶工役、宫官品命。丞为之贰。凡宫人有疾病,则 供其医药,死亡则供其衣服,各视其品命。仍于随近寺观,为之修福。虽无品,亦 如之。凡内命妇五品已上亡,无亲戚于墓侧,三年内取同姓中男一人,以时主祭。 无同姓,则所司春秋以少牢祭之。
内仆局: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二人,书 吏四人,驾士二百人。内仆令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丞为之贰。凡中宫有出入则令 居左,丞居右,而夹引之。凡皇后之车有六,事在《舆服》也。内府局: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内府令掌中藏 宝货,给纳名数。丞为之贰。凡朝会五品已上,赐绢帛金银器于殿廷者,并供之。 诸将有功,并蕃酋辞还,亦如之。
太常寺 古曰秩宗,秦曰奉常,汉高改为太常,梁加“寺”字,后代因之。
卿一员, 正三品。梁置十二卿,太常卿为一。周、隋品第三。龙朔二年改为奉 常,光宅改为司礼卿,神龙复为太常卿也。 少卿二人。 正四品。隋置少卿二人, 从四品。武德置一人,贞观加置一员。 太常卿之职,掌邦国礼乐、郊庙、社稷 之事,以八署分而理之:一曰郊社,二曰太庙,三曰诸陵,四曰太乐,五曰鼓吹, 六曰太医,七曰太卜,八曰廪牺。总其官属,行其政令。少卿为之贰。凡国有大礼, 则赞相礼仪。有司摄事,则为之亚献。率太乐官属,宿设乐悬,以供其事。宴会, 亦如之。若三公行园陵,则为之副,公服乘辂备卤簿而奉其礼。若大祭祀,则先省 牲器。凡太卜占国之大事及祭祀卜日,皆往莅之于太庙南门之外。凡仲春荐冰及四 时品物甘滋新成者,皆荐焉。凡有事于宗庙,少卿帅太祝、斋郎入荐香灯,整拂神 幄,出入神主。将享,则兴良醖令实樽罍。凡备大享之器服,有四院。 一曰天府院, 二曰御衣院,三曰乐悬院,四曰神厨院。
丞二人, 从五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府十二人,史二十三人。博士四人, 从七品上。 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 太祝六人, 正九品上。 祝史六人。奉礼二人, 从九品上。
赞者十六人。协律郎二人, 正八品上。 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太庙斋郎, 京、都各一百三十人。太庙门仆,京、都各三十人。丞掌判寺事。凡大飨太庙,则 修七祀于太庙西门之内。若祫享,则兼修配享功臣之礼。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 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博士掌五礼之仪式,本先王之法制,适变随时而损益焉。 凡大祭祀及有大礼,则与卿导赞其仪。凡公已下拟谥,皆迹其功行,为之褒贬。无 爵称子,养德邱园,声实明著,则谥曰先生。大行大名,小行小名之。 古有《周书 谥法》,《大戴礼谥法》,汉刘熙《谥法》一卷,晋张靖《谥法》两卷,又有《广 谥法》一卷,梁沈约总聚古今谥法,凡有一百六十五称也。 若大祭礼,卿省牲 器,谒者为之导。若小祀及公卿大夫有嘉礼,亦命谒者以赞之。太祝掌出纳神主于 太庙之九室,而奉享禘佩给之仪。凡国有大祭祀,凡郊庙之祝版,先进取署,乃送 祠所。将事,则跪读祝文,以信于神;礼成而焚之。凡大祭祀,卿省牲而告充。凡 祭天及日月星辰之玉帛,则焚之;祭地及社稷山岳,则瘗之;渎污,则沉之。奉礼 郎掌朝会祭祀君臣之版位。凡樽卣之制,十有四,祭则陈之。祭器之位,簠簋为前, 钘次之,笾豆为后。大凡祭祀朝会,在位者拜跪之节,皆赞导之,赞者承传 焉。又设牲榜之位,以成省牲之仪。凡春秋二仲,公卿巡陵,则主其威仪鼓吹之节 而相礼焉。协律郎掌和六吕六律,辨四时之气,八风五音之节。凡太乐,则监试之, 为之课限。若大祭祀飨宴奏于廷,则升堂执麾以为之节制,举麾工鼓柷而后乐作, 偃麾戛敔而后止。
两京郊社署:令各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上。府二人, 史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一百一十人。郊社令掌五郊社稷明 堂之位,祠祀祈祷之礼。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则设神坐于坛上而别其位,立燎坛 而先积柴。凡有合朔之变,则置五兵于太社,以硃丝萦之以俟变,过时而罢之。
诸陵署:令一人, 从五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主衣四人,主 辇四人,主药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二人。陵户,乾,桥、昭四百人,献、定、恭 三百人。陵令掌先帝山陵,率户守卫之。丞为之贰。凡朔望、元正、冬至,皆修享 于诸陵。凡功臣密戚陪葬者听之,以文武分为左右列。诸太子陵令各一人, 从八品 下。 丞一人。 从九品下。
太乐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府三人,史六人。 乐正八人, 从九品下。 典事八人,掌固八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太乐令 调合钟律,以供邦国之祭祀享宴。丞为之贰。凡天子宫悬钟磬,凡三十六虡, 镈钟 十二,编钟二二,编磬十二,共为三十六架。东方西方,磬虡起北,钟虡次之。南 方北方,磬虡起西,钟虡次之。镈钟在编钟之间,各依辰位。四隅建鼓,左柷右敔。 又设巢、竽、笛、管、篪、埙、系于编钟之下。偶歌琴、瑟、筝、筑,系于编磬之 下。其在殿廷前,则加鼓吹十二案,于建鼓之外,羽葆之鼓、大鼓、金镦、歌箫、 笳置于其上。又设登歌钟、节鼓、瑟、琴、筝、笳于堂上,笙、和、箫、篪于堂下。 太子之廷,陈轩悬,去其南面镈钟、编钟编磬各三,凡九,设于辰、丑、申之位。 三建鼓亦如之。凡宫悬之作,则奏文武舞,事在《音乐志》也。 凡大宴会,则 设十部伎。凡大祭祀、朝会用乐,辨其曲度章服,而分始终之次。在事于太庙,每 室酌献各用舞。 事具《音乐志》。 凡祀昊天上帝及五方《大明》、《夜明》之 乐,皆六成,祭皇地祇神州社稷之乐,皆八成,享宗庙之乐,皆九成。其余祭祀, 三成而已。 五音有成数,观其数而用之也。 凡习乐,立师以教。每岁考其师之 课业,为上中下三等,申礼部。十年大校之,量优劣而黜陟焉。凡乐人及音声人应 教习,皆著簿籍,核其名数,分番上下。
鼓吹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三人, 从八品下。 府三人,史六人。 乐正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四人,掌固四人。鼓吹令掌鼓吹施用调习之节,以 备卤簿之仪。丞为之贰。凡大驾行幸,卤簿则分前后二部以统之。法驾则三分减一, 小驾则减大驾之半。皇太后、皇后出,则如小驾之例。皇太子之鼓吹,亦有前后二 部。亲王已下各有差。凡大驾行幸,有夜警晨严之制。 大驾夜警十二部,晨严三通。 太子诸王公卿已下,警严有差。 凡合朔之变,则率工人设五鼓于太社。太傩, 则帅鼓角以助侲子唱之。
大医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史四人, 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医监四人, 从八品下。 医正八人, 从九品下。 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太医令掌医疗之法。丞为之贰。其属有四, 曰:医师、针师、按摩师、禁咒师。皆有博士以教之。其考试登用,如国子之法。 凡医师、医工、医正疗人疾病,以其全多少而书之以为考课。药园师,以时种莳收 采。
诸药医博士一人, 正八品上。 助教一人, 从九品下。 医师二十人, 医工一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二人。博士掌以医术教授诸生。 医术,谓习《本草》, 《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 角法也。
针博士一人, 从八品下。 针助教一人, 从九品下。 针师十人,针工 二十人,针生二十人。针博士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使识浮沉涩滑之候,又以九针 为补泻之法。其针名有九,应病用之也。
按摩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按摩师四人,按摩工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 按摩博士掌教按摩生消息导引之法。
咒禁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咒禁 博士掌教咒禁生以咒禁,除邪魅之为厉者。
太卜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 卜正二人, 从九品 下。 卜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太卜令掌卜筮之法。丞为之贰。 其法有四: 一龟,二五兆,三易,四式。 皆辨其象数,通其消息,所以定吉凶焉。凡国有 祭祀,则率卜正、占者,卜日于太庙南门之外。岁季冬之晦,帅侲子入宫中堂赠大 傩。 赠,送也,堂中舞侲子,以送不祥也。
廪牺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 廪牺令掌荐牺牲及 粢盛之事。丞为之贰。凡三祀之牲牢,各有名数。大祭祀,则与太祝以牲就榜位, 太常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乃牵牲以授太官。
汾祠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上。 汾祠令、丞,掌 神祀、享祭、洒扫之制。
两京齐太公庙署:令各一人, 从七品下。 丞各一人, 从八品上。 令、 丞掌开合、洒扫及春秋仲释尊之礼。
光禄寺 秦曰郎中令,汉曰光禄勋,掌宫殿门户。梁置十二卿,加“寺”字,除 “勋”字,曰光禄卿,掌膳食,后因之。 品第三。龙朔改为司膳寺正卿,光宅 改为司膳寺卿,神龙复为光禄寺也。
卿一员, 从三品。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酒醴、膳 羞之事,总太官、珍羞、良醖、掌醢之属,修其储备,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国 有大祭祀,则省牲获,视濯涤。若三公摄祭,则为之终献。朝会宴享,则节其等差, 量其丰约以供焉。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十二人,史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 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太官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四人,史人。 监膳十人, 从九品下。 主膳十五人,供膳二千四百人,掌固四人。太官令掌供 膳食之事。丞为之贰。凡祭之日,与卿诣厨省牲镬,取明水于阴鉴,取明火于阳燧, 帅宰人以銮刀割牲,取其毛血,实之于豆,遂烹牲焉。又师进馔者实簠簋,设于馔 幕之内。凡朝会宴享,九品已上并供其膳食。凡供奉祭祀致斋之官,则视其品秩为 之差降。国子监释奠,百官观礼,亦如之。凡突卫当上,及命妇朝参宴会者,亦如 之。
珍羞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三人,史六人, 典书八人,饧匠五人,掌固四人。令掌庶羞之事,丞为之贰,以实笾豆。陆产之品, 曰榛栗脯修,水物之类,曰鱼盐菱芡。辨其名数,会其出入,以供祭祀朝会宾客之 礼也。
良醖署: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三人,史六人。 监事二人, 从九品下。 掌醖三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一百二十人,掌固四人。 令掌供奉邦国祭祀五齐三酒之事。丞为之贰。 五齐三酒,义见《周官》。 郊祀 之日,帅其属以实樽罍。若享太庙,供其郁鬯之酒,以实六彝。若应进者,则供春 暴、秋清、酴累、桑落等酒。
掌醢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四人, 主醢十人。令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丞为之贰。 凡鹿、兔、羊、鱼等四醢。
凡祭神祇,享宗庙,用菹醢以实豆。宴宾客,会百官,醢酱以和羹。
卫尉寺 秦置卫尉,掌宫门卫屯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梁置十 二卿,卫尉加“寺”字,官加“卿”字。龙朔改为司卫寺,咸亨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器械文物 之事,总武库、武器、守宫三署之官属。少卿为之贰。凡天下兵器入京师者,皆籍 其名数而藏之。凡大祭祀大朝会,则供其羽仪、节钺、金鼓、帷帟、茵席之属。
丞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府六人, 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辨器械出纳之数。主簿掌印,勾检 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武库:令、 两京各一人,从六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 史六人,监事一人, 正九品上。 典事二人,掌固五人。令掌藏邦国之兵仗、器 械,辨其名数,以备国用。丞为之贰。凡亲征及大田巡狩,以羝羊、猳猪、雄鸡衅 鼓。若太子亲征及大将出师,则用猳 。凡有赦,则先建金鸡,兼置鼓于宫城 门之右。视大理及府县囚徒至,则挝其鼓。
武器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 监事一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掌固四人。令掌在外戎器,辨其名物,会其 出入。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纳于武库,供其卤簿。若王公百官婚 葬之礼,应给卤簿,亦供之。
守宫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四人, 监事二人,掌设六人,幕士一千六百人。令掌邦国供帐之属,辨其名物,会其出入。 丞为之贰。凡大祭祀大朝会及巡幸,则设王公百官位于正殿南门外。
宗正寺 《星经》有宗正星,在帝座之东南。秦置宗正,掌宗属。梁置十二卿, 宗正为一,署加“寺”字。隋品第二。光宅改为司属,神龙复之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九人,亭长 四人,掌固四人。卿之职,掌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并领崇玄署。少卿 为之贰。九庙之子孙,继统为宗,馀曰族。凡大祭祀及册命朝会之礼,皇亲诸亲应 陪位预会者,则为之簿书,以申司封。若皇亲为三公子孙应袭封者,亦如之。丞掌 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崇玄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三人, 典事六人,掌固二人。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道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 贰。
太仆寺 太仆,古官。梁置十二卿,署加“寺”字,后因之。龙朔改为司驭寺, 光宅为司仆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古有太仆正,即其名也。后无正字,唯名太仆。梁置为列卿, 隋品第三。龙朔为司驭正卿,光宅曰司仆卿,神龙复也。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总乘黄、典车之属。凡监牧羊马所通籍帐, 每岁则受而会之,以上尚书驾部,以议其官吏之考课。凡四仲之月,祭马祖、马步、 先牧、马社。
丞四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一百人,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省署抄目。录事掌受事发辰。
乘黄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 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吏十四人,掌固六人。令掌天子车辂,辨其名 数与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乘舆五辂, 事具《舆服志》也。
皆有副车,又有十二车, 曰指南车、曰记里鼓车、白鹭车、銮旗车、辟恶车、 皮轩车、耕根车、安车、四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其车饰见《舆服志》也。
属车一十有二。 古者属车八十一乘,皇朝置十二乘也。
乘舆有大驾、法驾、小驾,车服各有名数之差。若有大礼,则以所御之辂进内。 既事,则受而藏之。凡将有事,先期四十日,尚乘供马如辂色,率驾士预调习指南 等十二车。
典厩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二人,史六人。 主乘六人, 正九品下。 典事八人,执驭一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令掌 系饲马牛,给养杂畜之事。丞为之贰。
典牧署:令二人, 正八品下。 丞四人, 正九品下。 府四人,史八人, 监事八人,典事十六人, 从九品下。 主酪五十人。令掌牧杂畜,造酥酪脯腊给 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 亦如之。
车府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一人,史二人, 典事四人,掌固六人。令掌王公已下车辂,辨其名数及驯驭之法。丞为之贰。凡公 已下,四轺车。 一象辂,二革轺,三木辂,四轺辂。视其品秩而给之。兼给驭士也。
上牧监一人, 从五品下。牧监,皆皇朝置也。 副监二人, 正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上。 主簿一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 人,典事八人,掌固四人。
中牧监一人, 正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
下牧监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上。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诸牧监掌群牧孳课之事。凡马五千匹为上监,三千 匹已上为中监,一千匹已上为下监,凡马之群,有牧长尉。凡马,有左、右监,以 别其粗良,以数纪名,著之簿籍。细马称左,粗马称右。凡诸群牧,立南北东西四 使以分统之,其马皆印。每年终,监牧使巡按孳数,以功过相除,为之考课。
沙苑监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主簿二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 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 之。丞为之贰。若百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具数申有司。
大理寺 古谓掌刑为士,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 义。后汉后,改为廷尉,魏复为大理。南朝又名廷尉,梁改名秋卿,北齐、隋为大 理,加“寺”字。龙朔改为详刑寺,光宅为司刑,神龙复改。
卿一员, 从三品。古或名廷尉,北齐加“寺”字。隋品第三。龙朔为详刑正卿, 光宅为司刑卿,神龙复为大理卿。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 折狱详刑之事。少卿为之贰。凡犯至流死,皆详而质之,以申刑部。仍于中书、门 下详覆。凡吏曹补署法官,则与刑部尚书、侍郎议其人可否,然后注拟。
正二人, 从五品下。 丞六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八人,史五十六人。正掌参议刑辟,详正科 条之事。凡六丞断罪不当,则以法正之。丞掌分判寺事。主簿掌印,省署抄目,勾 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狱丞四人,掌率狱吏,检校囚徒,及枷杖之事。狱史六 人,亭长四人,掌固八人。问事一百四十八人,掌决罪人。司直六人, 从六品上。
评事十二人, 从八品下。 掌出使推核。评事史十四人。 其刑法科目,已 载于刑部。
鸿胪寺 周曰大行人,秦曰典客,汉景帝曰大行,武帝曰大鸿胪。梁置十二卿, 鸿胪为冬卿,去“大”字,署为寺。后周曰宾部,隋曰鸿胪寺。龙朔改为同文寺, 光宅曰司宾寺,神龙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 少卿二人。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 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 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后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 其可否。若诸蕃人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凡天下寺观三纲,及京都大德, 皆取其道德高妙、为众所推者补充,申尚书祠部。皇帝太子为五服之亲及大臣发哀 临沛,则赞相焉。凡诏葬大臣,一品则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卿,三品丞一人往。 皆命司仪,以示礼制。
丞二人, 从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一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勾检稽失。 录事掌受事发辰。
典客署: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掌客十五人, 正 九品上。 典客十三人,府四人,史八人,宾仆十八人,掌固二人。典客令掌二 王后之版籍及四夷归化在蕃者之名数。丞为之贰。凡朝贡、宴享、送迎,皆预焉。 辨其等位,供其职事。凡酋渠首领朝见者,皆馆供之。如疾病死丧,量事给之。还 蕃,则佐其辞谢之节。
司仪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司仪六人,府二 人,史四人,掌设十八人,斋郎三十三人,掌因四人,幕士六十人。司仪令掌凶礼 之仪式及丧葬之具。丞为之贰。凡京官职事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京官四品已 上,如遭丧薨卒,量品赠祭葬,皆供给之。
司农寺 汉初治粟内史,景帝改为大农,武帝加“司”字。梁置十二卿,以署为 寺,以官为卿,隋为司农卿,龙朔二年改为司稼卿,咸亨复也。
卿一员, 从三品上。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 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少卿为之贰。 凡京百司官吏禄给及常料,皆仰给之。孟春藉田祭先农,则进耒耜,季冬藏冰,仲 春颁冰,皆祭司寒。
丞六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分人,史七十六人,计史三人,亭长九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 天下租及折造转运于京都,皆阅而纳之,以供国用,以禄百官。主簿掌印,署抄目, 勾检稽失。凡置木契二十只,应须出纳,与署合之。录事掌受事发辰。
上林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七人,史十四 人,监事十九人,典事二十四人,掌固五人。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 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其尚食所进,及诸司常料,季冬藏冰,皆主之。
太仓署:令三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十人,史二十 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令掌九谷廪藏。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砖 为庾斛 之数,与其年月日,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牌如其铭。
钩盾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七人,史十四 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九人,掌固五人。令掌供邦国薪刍之事。丞 为之贰。凡祭祀、朝会、宾客享宴,随差降给之。
导官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四人, 正九品上。 府八人,史十六 人,监事十人。 从九品上。 令掌导择米麦之事。丞为之贰。凡九谷之用,随其 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太原、永丰、龙门诸仓:每仓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一人,典事六人,府二人,史四人,掌固四人。仓监掌仓窖储积之事。丞 为之贰。凡出纳帐纸,岁终上于寺司。
司竹监:监一人, 正七品下。 副监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从八 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三十人,掌固四人。司竹监掌植养园 竹。副监为之贰。岁终,以竹功之多少为考课。
温泉监: 泉在京兆府昭应县之西。 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 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二人,史二人,掌固四人。温泉监掌汤池宫禁之事。丞 为之贰。凡王公已下至于庶人,汤泉馆有差,别其贵贱,而禁其逾越。凡近汤之地, 润泽所及,瓜果之属先时而毓者,必苞匭而进之,以荐陵庙。
京、都苑总监:监各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二 人, 从七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 录事各三人,府八人,史十六人, 亭长四人,掌固六人。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 总而司之。凡给总监及苑内官属,人畜出入,皆为差降之数。
京、都苑四面监;监各一人, 从六品下。 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 二人, 正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三人,典事六人,掌固四人。四面监 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副监为之贰。丞掌判监事。
诸屯:监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诸屯监各掌其屯稼 穑。丞为之贰。凡每年定课有差。
九成宫总监:监一人, 从五品下。 副监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从七品下。主簿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五人。宫监掌检校宫 树,供进炼饵之事。副监为之贰。
太府寺 《周官》有太府下士,掌财赋。秦、汉已后,财赋属司农少府。梁始置 太府卿,掌帑藏。龙朔改为外府,光宅改为司府,神龙复为太府寺也。
卿一员, 从三品。即后周太府中大夫。 少卿二员。 从四品上。 卿掌 邦国财货,总京师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 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凡四方之贡赋,百官之俸秩,谨 其出纳,而为之节制焉。凡祭祀,则供其币。
丞四人, 从六品上。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从九品上。 府十五人,史五十人,计史四人,亭长七人,掌固七人。丞掌判寺事。凡正、至大 朝所贡方物,应陈于殿廷者,受而进之。
两京都市署: 京师有东西两市,东都有南北两市。 令一人, 从六品上。
丞各二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府三人,史七人,典事三人,掌固一人。 京、都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 谓 秤以格,斗以概。以三贾均市。 贾有上、中、下之差。
平准署:令二人, 从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录事一人,府六人, 史十三人,监事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价人十人,掌固十人。平准令掌 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货。其没官物,亦如之。
左藏署: 左右藏令,晋始有之,后代因之。皇家左藏,有东库、西库、朝堂库。 又有东都库。各木契一,与太府主簿合也。 令三人, 从七品下。 丞五人, 从八品下。 府九人,史十八人,监事九人, 从九品下。
典事一人,掌固八人。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于输场 简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所以别粗良, 辨新旧。凡出给,先勘木契,然后录其名数,请人姓名,署印送监门,乃听出。若 外给者,以墨印印之。凡藏院之内,禁人燃火,及无故入院者。昼则外四面常持仗 为之防守,夜则击柝,而分更以巡警之。
右藏署:令二人, 正八品上。 丞三人, 正九品上。 府五人,史十人, 监事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七人,掌固十人。右藏令掌国宝货。丞为之贰。凡 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
常平署: 汉宣帝时,始置常平仓,以平岁之凶穰。后汉改为常满仓,晋曰常平, 后魏曰邸阁仓。隋于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运仓, 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国家垂拱初,两京置常平署,天下州府亦置之。
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府四人,史八人,监事五 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五人,掌固六人。常平令掌仓储之事。丞为之贰也。
国子监 国子之义,见《周官》。晋武始立国子学。北齐曰国子寺,隋初曰学, 后改为寺,大业三年改为监。龙朔曰大司成,光宅曰成均,神龙复为国子监也。
祭酒一员, 从三品。《周官》曰师氏、保氏。汉始置祭酒博士,历代因之。隋 祭酒,品第三。龙朔、光宅,随曹改易。 司业二员。 从四品下。隋大业三年, 始置司业一人,从四品。官名随曹改易。 祭酒、司业之职,掌邦国儒学训导之 政令,有六学。 一国子学、二太学、三四门、四律学、五书学、六算学也。 凡 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孔宣父,祭以太牢,乐用登歌轩悬。祭酒为初献,司业 为亚献。凡教授之经,以《周易》、《尚书》、《周礼》、《仪礼》、《礼记》、 《毛诗》、《春秋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各为一经,《孝经》、《论 语》兼习之。每岁终,考其学官训导功业之多少,为之殿最。
丞一人, 从六品下。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下。
府七人,史十三人,亭长六人,掌固八人。丞掌判监事。凡六学生每岁有业成 上于监者,以其业与祭酒、司业试所习业,上尚书礼部。
国子博士二人, 正五品上。 助教二人, 从六品上。 学生三百人,典 学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博士掌教文武官三品已上、国公子孙,二品已上曾 孙为生者。生初入,置束帛一篚,酒一壶,修一案。每岁生有能通两经已上求出仕 者,则上于监。堪秀才进士者,亦如之。典学掌抄录课业。庙干掌洒扫学庙。
太学博士三人, 正六品上。 助教三人, 从七品上。 学生五百人。太 学博士掌教文武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曾孙之为生者。教法并如国子。
四门博士三人, 正七品上。 助教三人, 从八品上。 四门博士掌教文 武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之为生者,若庶人子为俊士生者,教法如太学。学生五百 人。直讲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之职。大成二十人。 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吏部,试 登第者,加阶放选也。
律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下。太宗置。 助教一人, 从九品上。 学生五 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律令为专业,格式法例亦兼习 之。
书学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八品已下及庶人之 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兼习之。
算学博士二人, 从九品下。 学生三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下及庶人 之子为生者。二分其经,以为之业。习《九章》、《海岛》、《孙子》、《五曹》、 《张邱建》、《夏侯阳》、《周髀》十五人,习《缀术》、《缉古》十五人。其 《纪遗》、《三等数》亦兼习之。
《五经》博士各一人。 五品下。旧无《五经》学科,自贞元五年一月敕特置 《三礼》《开元礼》科,长庆二年二月,始置《三传》《三史》科,后又置《五经》 博士。检年月,未获也。
广文馆博士二人。 正六品上。天宝九载置,试附监修进士业者。置助教一人, 至德后废也。
少府监 秦置少府,掌山泽之税。汉掌内府珍货。梁始为卿。历代或置或省。隋 大业五年,始分太府置少府监。龙朔改为内府,光宅改为尚方,神龙复为少府监。
监一员, 从三品。秦、汉有少府,梁始为卿,隋改为监,从三品,少监,从四 品。 炀帝改为令,武德复为监,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之。少监二员。 从四品 下。 监之职,掌供百工伎巧之事,总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之官 属,庀其工徒,谨其缮作。少监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 皆率其属以供之。
丞四人, 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府二十七人,史十七人,计史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四人。丞掌判监事。凡五 署所修之物,则申尚书省,下所司,以供给焉。
中尚署:令一人, 从六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府九人,史十八 人,监作四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中尚令,掌供郊祀之圭璧、器玩之物。中宫 服饰,雕文错彩之制,皆供之。丞为之贰。其所用金玉齿革毛羽之属,任土以时, 而供送之。
左尚署:令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五人, 从七品下。 监作六人, 从九 品下。 典事十八人,掌固四人。左尚令掌供天子之五辂、五副、七辇、三舆、 十有二车、大小方圆华盖一百五十有六,诸翟尾扇及小伞翰,辨其名数,而颁其制 度。丞为之贰。
右尚署:令一人, 正七品下。 丞四人, 从八品下。 监作六人, 从九 品下。 典事十三人,掌固十人。右尚署令供天子十有二闲马之鞍辔及五品三部 之帐,备其材革,而修其制度。丞为之贰。凡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履 舄之物,靡不毕供。具用绫绢、金玉、毛革等,所出方土,以时支送。
织染署:令一人, 正八品上。 丞二人, 正九品上。 监作六人, 从九 品下。 典事十一人,掌固五人。织染令掌供天子太子群臣之冠冕,辨其制度, 而供其职。丞为之贰。
掌冶署:令一人, 正八品上。 丞一人, 正九品上。 监作四人, 从九 品下。 掌冶令掌熔铸铜铁器物。丞为之贰。凡天下出铜铁州府,听人私采,官 收其税。若白镴,则官市之。其西北诸州,禁人无置铁冶及采铁。若器用所须,具 名移于所由官供之。
诸冶:监一人, 正七品下。 丞二人, 从八品下。 录事一人,府一人, 史二人,监作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掌固四人。诸冶监掌铸铜铁之事。
北都军器监一人, 正四品上。 少监一人, 正五品上。 丞二人, 正七 品上。 主簿一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府十人,史十 八人,典事四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军器监掌缮造甲弩,以时纳于武库。
甲坊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五人, 监作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
弩坊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府二人,史五人, 监作二人, 从九品下。 典事二人。
诸铸钱监: 绛州三十炉,扬、宣、鄂、蔚四州各十炉,益邓、郴三州各五炉, 洋州三炉,定州一炉也。 诸铸钱监以所在州府都督刺史判之。副监一人,上佐 判之。丞一人,判司判之。监事一人,或参军或县尉知之。录事、府、史,士人为 之。
诸互市:监各一人, 从六品下。 丞一人。 正八品下。 诸互市监掌诸 蕃交易马驼驴牛之事。
将作监 秦置将作,掌营缮宫室,历代不改。隋为将作寺,龙朔改为缮工监,光 宅改为营缮监,神龙复为将作监也。 大匠一员, 从三品。大匠之名,汉景帝置。梁置十二卿,将作为一卿。后 周曰匠师中大夫。隋初为将作寺,置大匠一人,又改为监,以大匠为监。炀帝改为 令,武德改为大匠。龙朔、光宅,随曹改易也。 少匠二员。 从四品下。 大匠掌供邦国修建土木工匠之政令,总四署、三监、百工之官属, 以供其职事。凡两京宫殿、宗庙、城郭、诸台省监寺廨宇楼台桥道,谓之内外作, 皆委焉。
丞四人, 从六品下。 主簿二人, 从七品下。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府十四人,史二十八人,计史三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左校署:令二人, 从八品下。 丞四人, 正九品下。 府六人,史十二 人,监作十人。 从九品下。 左校令掌供营构梓匠。凡宫室乐悬簨弶,兵仗器械, 丧葬所须,皆供之。
右校署:令二人, 从八品下。 丞三人, 正九品下。 府五人,史十人, 监作十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四人。右校令掌供版筑、涂泥、丹頠之事。
中校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三人, 正九品下。 府三人,史六人, 监事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八人,掌固二人。中校令掌供舟车兵仗、厩牧杂作 器用之事。凡行幸陈设供三梁竿柱,闲厩供锉碓行槽,祭祀供葛竹堑等。
甄官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府五人,史十人, 监作四人, 从九品下。 典事十八人。甄官令掌供琢石陶土之事。凡石磬碑碣、 石人兽马、碾硙专瓦、瓶缶之器、丧葬明器,皆供之。
百工、就谷、库谷、斜谷、太阴、伊阳等监: 百工监在陈仓,就谷监在王屋, 库谷监在鄠县,太阴监在陆浑,伊阳监在伊阳,皆在出材之所。 监各一人, 从 七品下。 丞一人, 正八品下。 府各一人,史三人,典事各二十一人,录事 各一人,监事四人。 从九品下。 百工等监掌采伐材木。
都水监
都水监:使者二人, 正五品上。汉官有都水长,属主爵,掌诸池沼,后改为使 者,后汉改为河堤谒者。晋复置都水台,立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梁改为太舟卿, 北齐亦曰都水台。隋改为都水监,大业复为使者,寻又为监,复改监为令,品第三。 武德复为监,贞观改为使者,从六品。龙朔改为司津监,光宅为水卫都尉,神龙复 为使者,正五品上,仍隶将作监。 丞二人, 从七品上。 主簿二人, 从八 品下。 录事一人,府五人,史十人,掌固三人。使者掌川泽津梁之政令,总舟 楫、河渠二署之官属,凡虞衡之采捕,渠堰陂池之坏决,水田斗门灌溉,皆行其政 令。
舟楫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舟楫署令掌公私 舟船运漕之事。
河渠署:令一人, 正八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上。 府三人,史六人。 河堤谒者六人,掌修补堤堰渔钓之事。典事三人,掌固四人,长上渔师十人,短番 渔师一百二十人,明资渔师一百二十人。河渠令掌供川泽鱼醢之事。祭祀则供鱼醢。 诸司供给鱼及冬藏者,每岁支钱二十万,送都水,命河渠以时价市供之。
诸津:令一人, 正九品上。 丞一人。 从九品下。 津令各掌其津济渡 舟梁之事。
武官
左右卫 周制:军万二千五百人。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 军将皆命卿。至秦、汉,始置卫将军,后汉、魏因之。晋武帝始置左、右、中三卫 将军。至隋始置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候、左右领军、左右率府。各有大将军一 人,谓十二卫大将军也。国家因之。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左右卫将军之 职,掌统领宫廷警卫之法,以督其属之队仗,而总诸曹之职务。凡亲勋翊五中郎将 府及折冲府所隶,皆总制之。凡宿卫,内廊阁门外,分为五仗, 一供奉仗、二亲仗、三勋仗、四翊仗、五散手仗也。 皆坐于东西廊下。若御坐 正殿,则为黄旗仗,分立于两阶之次,在正门之内,以挟门队坐于东西厢。皆大将 军守之。
长史各一人, 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 正八品上。 仓曹、兵 曹参军各二人, 正八品下。 骑曹、胄曹参军各一人, 正六品下。 司阶二 人, 正六品上。 中候三人, 正七品下。 司戈五人, 正八品下。 执戟 五人, 正九品下。 奉车都尉五人。 从五品下。 长史掌判诸曹、亲勋翊五 府及武安、武成等五十府之事。诸曹参军皆掌本曹勾检之事。 随曹各有府史。
亲府、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等五府每府中郎一人、中郎将一 人, 皆四品下。 左右郎各一人, 正五品上。 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事一人, 正九品上。 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中郎将领本府 之属以宿卫。左右郎将贰之。若大朝会、巡幸,以卤簿之法以领其仪仗。
左、右骁卫 古曰骁骑,隋改左、右备身为左右骁卫,所领名豹骑,国家去“骑” 字曰骁卫府,龙朔去“府”字,改为左、右武威,神龙复为骁卫。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骁卫将军之职, 掌如左、右卫。大朝会在正殿之前,则以黄旗队及胡禄队坐于东西廊下。若御坐正 殿,则以其队仗次立左、右卫下。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四曹参军、 员数、品秩如左右卫。 司阶、中候、 司戈、执戟等, 四色人数、品秩如左、右卫也。 校尉、旅帅、队正、副队、 (人数如左右卫。翊府中郎、中郎将、左右中郎将、左、右郎将。 职掌如左右卫。 左右武卫 魏武为丞相,有武卫营。隋采其名,置左右武卫府,有大将军。 光宅改为左右鹰扬卫,神龙复也。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其职掌如左、 右卫。大朝会,被白铠甲,执器盾及旗等,跸称长唱。警持鈒队,应跸为左、右厢 仪仗。在正殿前,则以诸队次立于骁卫之下。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四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 皆如左、右卫也。 翊府中郎将、左右郎将、录事、兵曹。 人数、品秩如左、右 卫。 左右威卫 隋为左、右屯卫,龙朔改为威卫,光宅改为左、右豹韬卫,神龙 复为威卫也。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其职掌,大朝会则 被黑甲铠,弓箭刀盾旗等,分为左、右厢队,次武卫之下。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四曹参军、 职掌、人数、品秩皆如左、右卫也。 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如左右卫。 翊府中郎将、左右郎将、 录事、兵曹、校尉、旅帅、队正、副队正。 人数、品秩皆如左右卫之亲府。
左右领军卫 汉建安中,魏武为丞相,始置中领军,后因之。北齐置领军府,后 因之。炀帝改为屯卫,国家改为领军卫。龙朔改为戎卫,光宅改为玉钤卫,神龙后 为领军卫。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其职掌,大朝会则 被青甲铠,弓箭刀盾旗等,分为左右厢仪仗,次立威卫之下。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四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 如左右卫。 翊府中郎将、左右郎将、录事、兵曹、校尉、旅帅、队正、副队正。 人数、品秩、掌如左右卫也。
左右金吾卫 秦曰中尉,掌徼巡,武帝改名执金吾,魏复为中尉。,南朝不置。 隋曰候卫。龙朔二年改为左、右金吾卫,采古名也。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左右金吾卫之职, 掌宫中及京城昼夜巡警之法,以执御非违。凡翊府及同轨等五十府皆属之。凡车驾 出入,则率其属以清游队,建白泽硃雀等旗队先驱,如卤簿之法。从巡狩畋猎,则 执其左、右营卫之禁。凡翊卫、翊府、同轨、宝图等五十府彍 骑卫士应番上者, 各领所职焉。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四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 职掌如左右卫也。 翊府中郎将、左右郎将、兵曹、校尉、旅帅、队正、副队正。 品秩、人数、职掌如左右卫也。 左右监门卫 汉、魏曰城门校尉,始置左右监门府,省将军、郎将等官,国 家因之。龙朔二年,去府字为卫。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中郎将四人。 正四品下。 监门将军之职,掌宫禁门籍之法。凡京司应入宫殿门者,皆有籍。 左将军判入,右将军判出。若大驾行幸,即依卤簿法,率其属于牙门之下,以为监 守。中郎将,掌监诸门,检校出入。
长史、录事参军、兵曹胄曹二曹参军。 品秩如诸卫。
监门校尉,各三百二十人,立长各六百八十人,长人长上二十人,立长长 上各二十人。
左右千牛卫 宋谢绰《拾遣》有千牛刀,即人主防身刀也。后魏有千牛备身,取 《庄子》庖刀解牛之义,后代因之。隋置左右千牛备身二十人,掌供御弓箭,备身 六十人,掌宿卫侍从。炀帝置备身府,皇家改为千牛府。龙朔为左右奉宸卫,神龙 复为千牛卫。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 中郎将各二人。 正四品下。 千牛将军之职,掌宫殿侍卫及供御之仪仗,而统其曹务。凡千牛备 身左右,执弓箭以宿卫,主仗守戎服器物。凡受朝之日,则领备身左右升殿,而侍 列于御坐之左右。凡亲射于射宫,则将军率其属以从。凡千牛备身之考课、赐会及 禄秩之升降,同京职事官之制。中郎将升殿侍奉。凡侍奉,禁横过座前者,禁对语 及倾身与阶下人语者,禁摇头举手以相招召者。若有口敕,通事舍人承受传声阶下 而不闻者,中郎将宣之。
长史、录事参军、兵胄二曹参军、 人数、品秩同诸卫。 司阶各二人, 正 六品上。 中候各三人,司戈各五人,执戟各五人,品秩同诸卫。千牛备身十二 人,备身左右各二人。
左右羽林军 汉置南北军,掌卫京师。南军,若今诸卫也;北军,若今羽林军也。 汉武置羽林,名曰建章营骑,属光禄勋,后更名羽林骑,取六郡良家子,及死事之 孤为之。后汉置左右羽林监,南朝因之,后魏、周曰羽林率,随左右屯卫,所领兵 名曰羽林。龙朔二年,置左右羽林军。
大将军各一员, 正三品下。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下。 羽林将军 统领北卫禁兵之法令,而督摄左右厢飞骑之仪仗,以统诸曹之职。若大朝会,率其 仪仗以周卫阶陛。大驾行幸,则夹道驰而为内仗。凡飞骑每月番上者,皆据其名历 而配于所职。其飞骑仗或有敕上南衙者,则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引驾 仗官与监门覆奏,又降墨敕,然后得入。
长史、录事参军、仓兵胄三曹参军、 品秩如诸卫。 司阶、中候、司戈、执 戟, 如千卫品秩、人数。 翊府中郎将、左右郎将、录事、兵曹、校尉、旅帅、 队正、副队正。 人数、品秩如诸卫。 左右龙武军 初,太宗选飞骑之尤骁健者,别署百骑,以为翊卫之备。天后 初,加置千骑,中宗加置万骑,分为左右营,置使以领之。自开元以来,与左右羽 林军名曰北门四军。开元二十七年,改为左右龙武军,官员同羽林军也。
大将军一员, 正三品。 将军二员。 从三品。
长史一人,录事参军事一人,录事一人,史二人,仓兵胄三曹参军事各一 人。 随曹有府、史、掌固人数。 司阶二人,中候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 上各十人。 右件官员阶品、人数、职掌,如羽林军也。 左右神武军 至德二年,肃宗在凤翔置。初,贞观中置北卫七营,后改为左 右羽林军。皆选才力骁勇者充,每月一营十人为番当上。又置左右龙武军,皆唐元 功臣子弟并外州人。如宿卫兵,分日上下。肃宗在凤翔,方收京城,以羽林军减耗, 寇难未息,乃别置神武军,同羽林制度官吏,谓之北衙六军。又置衙前射生手千余 人,谓之左右英武军。非六军之例也。乾元二年十月敕,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 右神武官员并升同金吾四卫,置大将军二人,将军二人也。 左右神策军 上元中,以北衙军使卫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镇陕州,以拒东 寇,以中使鱼朝恩为观军容使,监伯玉军。及伯玉入为羽林帅,出为荆南节度使, 朝恩专统神策军,镇陕。广德元年,吐蕃犯京师,代宗避狄幸陕,朝恩以神策军迎 扈。及永泰元年,吐蕃犯京畿,朝恩以神策兵屯于苑中。自是,神策军恆以中官为 帅。建中末,盗发京师,窦文场以神策军扈跸山南。及还京师,赏劳无比。贞元中, 特置神策军护军中尉,以中官为之,时号两军中尉。贞元已后,中尉之权倾于天下, 人主废立,皆出其可否,事见《宦者传》也。
大将军各二员, 正三品。贞元二年九月敕,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军,置大将军 各二人,正三品。 将军各二员。 从三品。至贞元三年五月,敕左、右神策将军 各加二员,左、右神武将军各加一员也。 神威军 本号殿前射生左右厢,贞元二年九月改殿前左右射生军,三年四月 改为左右神威军,非六军之例也。 大将军二员, 正三品。 将军二员。 从三品。 职田、俸钱、手力、 粮料等,同六军诸卫。
六军统军 兴元元年正月二十九日敕,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各置统军 一人,秩从二品。 十六卫上将军 旧无此官。贞元二年九月一日敕:“六军先有敕,各置统军 一人,十六卫宜各置上将军一员,秩从二品。其左右卫及左右金吾卫上将军俸料、 随军人马等,并同六军统军。其诸卫上将军,次统军例支给。”贞元二年九月十三 日,六军十二卫上将军,并放入宿,已后为例也。 诸府 隋置骠骑、鹰扬等府,凡天下守戍兵,不成军曰牙,府有上中下也。
折冲都尉各一人, 上府,都尉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 武德中,采隋折冲、果毅郎将之名,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 左 右果毅都尉各一人, 上府,果毅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从六品下。隋炀 帝置果毅郎将,国家置折冲都尉。 别将各一人, 上府,别将正七品下。中府, 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 长史一人, 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 兵 曹参军一人, 上府,从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上。下府,从九品下也。 录事一 人,校尉五人。每校尉,旅帅二人,每旅帅,队正、副队正各二人。诸府折冲都尉 掌领五校之属,以备宿卫,以从师役,总其戎具、资粮、差点、教习之法令。凡卫 士,三百人为一团,以校尉领之,以便习骑射者为越骑,余为步兵。其团,十人为 火,火备六驮之马。每岁十一月,以卫士帐上尚书省天下兵马之数以闻。凡兵马在 府,每岁季冬,折冲都尉率五校之属以教其军阵、战斗之法也。 具有教习簿籍。
东宫官属
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员。 并从一品。师傅,宫官,南朝不置。后魏、北 齐,师傅品第二,号东宫三太。隋品亦第二。武德定令,加从一品也。 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各一员。 并正二品。三少,亦古官,历代或置或省。 南朝并不置。后魏、北齐置之,品第三,号东宫三少。皇家定令,正二品。 三 师三少之职,掌教谕太子。无其人,则阙之。
太子宾客四员。 正三品。古无此官,皇家显庆元年春始置四员也。 掌侍从 规谏,赞相礼仪。
太子詹事一员, 正三品。 少詹事一员。 正四品上。詹事,秦官,掌皇太 子宫。龙朔二年改为端尹,天授为宫尹,神龙复也。 詹事统东宫三寺十率府之 政令。少詹为之贰。凡天子六官之典制,皆视其事而承受之。
丞二人, 正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二人, 正九品下。
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丞掌判府事。主簿掌印,检勾稽。录事掌受事发辰。
司直一人, 正七品上, 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司 直掌弹劾宫僚,纠举职事。太子朝,宫臣则分知东西班。凡诸司文武应参官,每月 皆具在否以刺之。
太子左春坊:左庶子二人, 正四品上。 中允二人。 正五品下。 左庶 子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中允为之贰。
司议郎四人, 正六品上。 录事二人, 从八品下。 主事二人, 从九品 下。 令史七人,书令史十四人。司议郎掌启奏记注宫内祥瑞,宫长除拜薨卒, 每年终送史馆。
左谕德一人, 正四品下。 左赞善大夫五人, 正五品上。 传令四人, 掌仪二人,赞者四人。左谕德掌讽谕规谏。
崇文馆: 贞观中置,太子学馆也。 学士,直学士, 员数不定。 学生 二十人,校书二人, 从九品下, 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搨书手二人,书手十人, 熟纸匠三人,装潢匠五人,笔匠三人。学士掌东宫经籍图书,以教授诸生。凡课试 举送,如弘文馆。校书掌校理四库书籍。
司经局:洗马二人, 从五品下。洗马,汉官,为太子前马。 太子文学三人, 正六品。 校书四人, 正九品。 正字二人, 从九品上。 书令史二人, 楷书手二十五人,典书四人。洗马掌四库图籍缮写、刊缉之事。文学掌侍奉文章。 校书、正字掌典校四库书籍。
典膳局:典膳郎三人, 正六品上。 丞二人, 正八品上。 书令史二人, 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典膳郎掌进膳尝食,每夕局官于厨更直。
药藏局:药藏郎二人, 正六品上。 丞二人, 正八品上。 侍医典药九 人,药童十八人,掌固六人。药藏郎掌和剂医药。
内直局:内直郎二人, 从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下。 典服三十人, 典扇十五人,典翰十五人,裳固六人。内直郎掌符玺、伞扇、几案、衣服之事。
典设局:典设郎四人, 从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下。 幕士六百人。 典设郎掌汤沐、洒扫、铺陈之事。凡大祭祀,太子助祭,则于正殿东设幄坐。
宫门局:宫门郎二人, 从六品下。 丞二人, 正八品下。 门仆一百三 十人。宫门郎掌内外宫门管钥之事。 其钟鼓刻漏,一如皇居之制也。
太子右春坊:右庶子二人, 正四品下。 中舍人二人, 正五品上。 舍人四人, 正六品上。 录事一人, 从八品下。 主事二人, 从九品下。
舍人掌行令书令旨及表启之事。太子通表,如诸臣之礼。诸臣及宫臣上皇太子, 大事以笺,小事以启,其封题皆曰上,右春坊通事舍人开封以进。其事可施行者皆 下于坊,舍人开,庶子参详之,然后进。不可者则否。
右谕德一人, 正四品下。 右赞善大夫五人, 正五品上。 传令四人, 谕德、赞善,掌事如左。 通事舍人八人, 正七品下。 典谒二十人。舍人 掌导引宫臣辞见及承令劳问之事。
太子内坊: 皆宦者为司局。 典内二人, 从五品下。 录事一人,典直 四人, 正九品下。 导客舍人六人,阁帅六人,内阍八人,内给使, 无员数。
内厩二十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典内掌东宫阁门之禁令,及宫人衣廪赐 与之出入。丞为之贰。典直主仪式。导客主傧序。阁帅主门户。内阍主出入。给使 主伞扇。内厩主车舆。典事主牛马。典内统而监之。
太子内官:司闺二人, 从六品。 掌导引妃及宫人名簿,总掌正、掌书、掌 筵三司。掌正三人, 从八品。 掌文书出入,目录为记。并阁门管钥,纠察推罚。 女史,流外三品。掌典文簿而执行焉。,掌书三人, 从八品。
掌宝、符契、经簿、宣传、启奏、教学、廪赐、纸笔、监印。
掌筵三人, 从八品。 掌帷幄、床褥、几案、伞扇、洒扫、铺设之事。司礼 二人, 从六品。 掌礼仪参见,以总掌严掌缝,掌藏,而领其事。掌严三人, 从八品。 掌首饰、衣服、巾栉、膏沐、仗卫。掌缝三人,从八品。 掌裁缝、 织缋。掌藏三人, 从八品。 掌货贝、珠玉、锦彩。
司馔二人, 从六品。 掌膳羞。进食先尝,总掌食、掌医、掌园三司,而领 其事。掌食三人, 从八品。 掌膳羞、酒醴、灯烛。掌医三人, 从八品。 掌医主医药。掌园三人, 从八品。 掌园苑树艺、蔬果。
太子家令寺:令一人,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七品上。 主簿一人, 正九品下。 录事一人。家令掌太子饮膳、仓储、库藏之政令,总食官、典仓、 司藏三署之官属。
食官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掌膳十二人,奉 觯三十人。食官令掌饮膳之事。
典仓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园丞二人,典事 六人。典仓令掌九谷入藏,及醯醢、庶羞、器皿、灯烛之事。
司藏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司藏令掌库藏财 货、出纳、营缮之事。
太子率更寺:令一人, 从四品上。 丞二人, 从七品上。 主簿一人, 正九品下。 录事一人,伶官师二人,漏刻博士二人,掌漏六人,漏童六十人, 典鼓二十四人。率更令掌宗族次序、礼乐、刑罚及漏刻之政令。
太子仆寺:仆一人, 从四品下。 丞一人, 从七品上。 主簿一人, 正 九品下。 录事一人,太子仆掌车舆、乘骑、仪仗之政令及丧葬之礼物,辨其次 序。
厩牧署: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从九品下。 典乘四人,牧长 四人,翼驭十五人,驾士三十人,兽医二十人。厩牧令掌车马、闲厩、牧畜之事。
东宫武官
太子左、右卫率府: 秦、汉有太子卫率,主门卫。晋分左、右、中、前四卫率, 后代因置左、右率。北齐为卫率坊。隋初始分置左右卫率府、左右宗卫率、左右虞 候、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十府,以备储闱武卫之职。炀帝改为左、右侍率,国家 复为卫率。龙朔改为左、右典戎卫,咸亨复。 率各一员, 正四品上。 副率 各一人, 从四品上。 左右卫率掌东宫兵仗羽卫之政令,总诸曹之事。凡亲勋翊 府及广济等五府属焉。凡正、至太子朝,宫臣率其属仪仗,为左右厢之周卫,出入 如卤簿之法。
长史各一人, 正七品上。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 从八品上。 仓曹参军 一人, 从八品下, 兵曹参军一人, 从八品下。 胄曹参军一人, 从八品下。
司阶一人, 从六品上。 中候二人, 从七品下。 司戈二人, 从八品下。 执戟三人。 从九品下。 长史掌判诸曹及三府五府 之贰。录事掌监印勾稽。官掌本曹簿籍。 职事皆视上台。 亲府勋翊府中郎将各 一人, 从四品上。 左、右郎将各一人, 正五品下。录事一人,兵曹参军一人, 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郎将掌其府之属以宿卫,而总 其事。 职掌一视上台亲府。
太子左、右司御率府: 本号左、右宗卫府,龙朔改为司御率府。 率各一人, 正四品上。 副率各二人, 从四品上。 卫御率掌同左右率。
长史、录事参军事、仓兵胄三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 职掌如左右卫府也。 太子左、右清道率府: 隋文置左右虞候府,各开府一人,掌斥候。国初亦 为左、右虞候,龙朔改为清道率府,神龙又为虞候,开元复为清道也。 率各一 人, 正四品上。 副率各二人。 从四品上。 清道率掌东宫内外昼夜巡警之 法。
长史、录事参军事、仓兵胄三曹参军、司阶、中候、司戈、执戟。 人数、品秩 如左右卫率府。
太子左右监门率府: 隋置此官,国家因之。 率各一人, 正四品上。
副率各一人。 从四品上。 左右监门率掌东宫禁卫之法,应以籍入宫殿门者, 二率司其出入,如上台之法。
长史、录事参军事、兵胄二曹参军。监门直长七十八人。 人数、品秩同诸率府。
太子左、右内率府: 隋初置内率府,拟上台千牛卫。龙朔初,为奉裕率,咸亨 复。 率各一人, 正四品上。 副率各一人。 从四品上。 左、右内率之 职,掌东宫千牛备身侍奉之事,而立其兵仗,总其府事。
长史、录事参军事、兵胄二曹参军, 人数、品秩如诸率。 千牛十六人,备 身二十八人,主仗六十人。
王府官属 公主邑司。 亲王府:傅一人, 从三品。汉官有王傅、太傅,魏、晋后唯置师,国家因 之,开元改为傅。 谘议参军一人, 正五品上。 友一人, 从五品下。 文学二人, 从六品上。 东阁、西阁祭酒各一人。 从七品上。
傅掌傅相赞导,而匡其过失。谘议訏谋左右。友陪侍规讽。文学雠校典籍,侍 从文章。祭酒接对宾客。
长史一人, 从四品上。 司马一人, 从四品下。 掾一人, 正六品上。
属一人, 正六品上。 主簿一人, 从六品上。 史二人,记室参军事二 人, 从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六品上。 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功 仓户兵骑法士等七曹参军事各一人, 正七品上。 参军事二人, 正八品下。 行参军四人, 从八品。 典签二人。 从八品下。 长史、司马统领府僚, 纪纲职务。掾统判七曹参军事。主簿掌覆省王教。记室掌表启书疏。录事参军事勾 稽省署钞目。录事掌受事发辰。七曹参军各督本曹事,出使检校。典签宣传教命。
亲王亲事府:典军二人, 正五品上。 副典军二人, 从五品上。 执仗 亲事十六人,执乘亲事十六人,亲事三百三十三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 准 部内人数多少置。 亲王帐内府典军二人,副典军二人, 品秩如亲事府。 帐 内六百六十七人,校尉、旅帅、队正、队副。 看人数置。 典军、副典军之职, 掌率校尉已下守卫陪从之事。
亲王国:令一人, 从七品下。 大农二人, 从八品下。 尉二人, 正九 品下。 丞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典卫八人,舍人四人,学官长一人, 食官长一人,丞一人,厩牧长二人,丞二人,典府长二人,丞二人。国令、大农掌 通判国事。国尉、国丞掌判国司,勾稽监印事。典卫守居宅。舍人引纳。学官教授 内人。
公主邑司: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从八品下。 录事一人, 从 九品下。 主簿二人,谒者二人,舍人二人,家吏二人。公主邑司官各掌主家财 货出入、田园征封之事。其制度,皆隶宗正寺。
州县官员
京兆河南太原等府: 自秦、汉已来为雍、洛、并州。周、隋或置总管都督,通 名为府。开元初,乃为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 三府牧各一员, 从二品。牧, 古官,舜置十二牧是也。秦以京城守为内史,汉武改为尹。后魏、北齐、周、隋又 以京守为牧。武德初,因隋置牧,以亲王为之。或不出阁,长史知府事。 尹各 一员, 从三品。京城守,秦曰内史,汉曰尹,后代因之。隋为内史。武德初置牧, 以长史总府事。开元初,雍、洛、并改为府,乃升长史为尹,从三品,专总府事也。
少尹各二员, 从四品下。魏、晋已下,州府有治中,隋文改为司马,炀帝改为 赞理,又为丞,武德改为治中,永徽避高宗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 司录参军二人,正七品。 录事四人, 从九品上。 功仓户兵法士等六曹参 军事各二人, 正七品下。 府史、 《隋书》有之。 参军事六人, 正八品下。
执刀十五人,典狱十一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二十四人。经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上。 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医药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大都督府: 魏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之名,后代因之。至隋改为总管府。 武德四年又改为都督,贞观中分为上、中、下都督府也。 都督一员, 从二品。
长史一人, 从三品。 司马二人, 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二人, 正七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上。 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 功士二曹各一员,余 曹各二员,并正七品下也。 典狱十六人,问事十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 从九品上。 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上。
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十五 人。
中都督府:都督一员, 正三品上。 别驾一人, 正四品下。 长史一人, 正五品上。 司马一人, 正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下。 录 事二人, 从九品上。 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并从七品上。 参军事四人, 从八品上。 典狱十四人,白直二十人,市令 一人, 从九品上。 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 人, 从八品下。 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药博士一人,学生十五人。
下都督府:都督一员, 从三品。 别驾一人, 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 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 从五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录 事二人, 从九品下。 功仓户兵法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从七品下。 参军 事三人, 从八品下。 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 从九 品上。 丞二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 下。 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十二人。
上州: 州之名,古也。舜置十二州,《禹贡》九州,汉置十三州。秦并六国, 置三十六郡。汉则以州统郡。其后武德改郡为州,改州为郡,事见诸卷。国家制, 户满四万以上为上州。 刺史一员, 从三品。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都 尉各一人,仍以御史一人监郡。汉废监郡御史,丞相遣掾吏分察诸郡。汉武元光五 年,分天下置十三州,分统诸郡。每州遣使者一人,督察官吏清浊,谓之十三州刺 史。后汉遂以名臣为刺史,专州郡之政,仍置别驾、治中、诸曹掾属,号曰外置刺 史。天宝改州为郡,置太守。乾元元年,改郡为州,州置刺史。初,汉代奉使者皆 持节,故刺史临部,皆持节。至魏、晋,刺史任重者,为使持节都督,轻者为持节。 后魏、北齐,总官、刺史,则加使持节诸军事,以此为常。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州 统县,刺史之名存而职废。而于刺史太守官位中,不落持节之名,至今不改,有名 无实也。至德之后,中原用兵,大将为刺史者,兼治军旅,遂依天宝边将故事,加 节度使之号,连制数郡。奉辞之日,赐双旌双节,如后魏、北齐故事。名目虽殊, 得古刺史督郡之制也。 别驾一人, 从四品下。 长史一人, 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 从五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三人, 从九 品上。 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并从七品下。
参军事四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四人,市令一人, 从九品上。
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从八品下。 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十五 人。
中州: 户满二万户已上,为中州。 刺史一员, 正四品上。 别驾一人, 正五品下。 长史一人, 正六品上。 司马一人, 六品上。 录事参军事 一人, 正八品上。 录事一人, 从九品上。 司功、司仓、司户、司法、司 士六曹参军事各一人, 并正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 参军事三人, 正九品 上。 执刀十人,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丞、佐各一 人,史、帅、仓督各二人。经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上。 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医药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助教一 人,学生十二人。
下州: 户不满二万,为下州也。 刺史一员, 正四品下。 别驾一人, 从五品上。 司马一人, 从六品下。 录事参军事一人, 从八品上。 录 事一人, 从九品下。 司仓、司户、司法三曹参军事各一人, 从八品下。随曹有佐史人数。 参军事一人, 从九品下。 典狱八人,问事 四人,白直十六人,市令一人,佐、史各一人,帅二人,仓督一人。经学博士一人, 正九品下。 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医学博士一人, 从九品下。 学生十 人。
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 人,劝课农桑,敦敷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 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部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 乱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绳之。其吏在官公廉下己,清直守节者,必谨而察之。其 贪秽谄谀,求名狥私者,亦谨而察之。皆附于考课,以为褒贬。若善恶殊尤者,随 即奏闻。若狱讼疑议,兵甲兴造便宜,符瑞尤异,亦以上闻。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 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闾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门闾。 其孝悌力田,颇有词学者,率与计偕。其所部有须改更,得以便宜从事。若亲王典 州,及边州都督刺史不可离州局者,应巡属县,皆委上佐行焉。尹、少尹、别驾、 长史、司马掌贰府州之事,以纲纪众务,通判列曹。岁终则更入奏计。司录、录事 参军掌勾稽,省署钞目,监符印。功曹、司功掌官吏考课、祭祀、祯祥、道佛、学 校、表疏、医药、陈设之事。仓曹、司仓掌公廨、度量、庖厨、仓库、租赋、征收、 田园、市肆之事。户曹、司户掌户籍、计帐、道路、逆旅、婚田之事。兵曹、司兵 掌武官选举、兵甲器仗、门户管钥、烽候传驿之事。法曹、司法掌刑法。士曹、司 士掌津梁、舟车、舍宅、百工众艺之事。市令掌市厘交易、禁斥非违之事。经学博 士掌《五经》,教授诸生。医药博士以百药救民疾病。下至执刀、白直、典狱、佐 史,各有其职。州府之任备焉。
县令 三代之制,五等诸侯,自理其人。周衰,诸侯相侵,大国分置郡邑县鄙, 以聚其人。齐、晋谓之大夫,鲁、卫谓之宰,楚谓之公、尹,秦谓之令、长。秦制: 万户已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 秩四百石至二百石也。
长安、万年、河南、洛阳、太原、晋阳六县,谓之京县。令各一人, 正五品上。
丞二人, 从七品。 主簿二人, 从八品上。 录事二人, 从九品下。 佐二人,史四人,尉六人, 从八品下。司功、 佐三人,史六人。 司仓、 佐四人,史八人。 司户、 佐五人,史十人。 司兵、 佐三人,史六人。 司法、 佐五人,史十人。 司士, 佐四人,史八人, 典狱十四人,问事 八人,白直十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五十人。
京兆、河南、太原所管诸县,谓之畿县。令各一人, 正六品下。 丞一人, 正八品下。主簿一人, 正九品上。 尉二人, 正九品下。 录事二人, 史 三人。 司功、 佐三人,史五人。 司仓、 佐四人,史七人。 司户、 佐 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 司法, 佐四人,史八人。 典狱十四人,问事四 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 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 经学博士一人,助教一 人,学生四十人。
诸州上县:令一人, 从六品上。 丞一人, 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 正 九品下, 尉二人, 从九品上。 录事二人, 史三人。 司户、 佐四人, 史七人,帐史一人。 司法, 佐四人,史八人。 仓督二人,典狱十人,问事 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 佐、史各一人,帅一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 学生四十人。
诸州中县:令一人, 正七品上。 丞一人, 从八品下。 主簿一人, 从 九品上。 尉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 史四人, 司户、佐三人, 史五人,帐史一人。司法, 佐二人,史六人。 仓督一人,典狱八人,问事四人, 白直八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中下县: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主簿一人, 从九品上。 尉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司户、 佐二人,史三人,帐 史一人。 司法, 佐二人,史四人。 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 一人。 佐、史各一人,帅二人。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五人。
诸州下县:令一人, 从七品下。 丞一人, 正九品下。 主簿一人, 从 九品上。 尉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司户、 佐二人,史四人,帐史 一人。 司法, 佐一人,史四人。 典狱六人,问事四人,白直八人,市令一 人。 佐一人,史二人,帅二人也。 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二十人。
京畿及天下诸县令之职,皆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敦四人之业,崇五土之利, 养鳏寡,恤孤穷。审察冤屈,躬亲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员,从二品。副都护四人, 正四品上。 长史一人, 正五品上。 司马一人, 正五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 正七品上。 录 事二人, 从九品上。 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五参军事各一人, 并正 七品下。 参军事三人。 正八品下。
上都护府:都护一员, 正三品。 副都护二人, 从四品上。 长史 一人, 正五品上。 司马一人, 正五品上。 录事参军事一人, 正七品下。
录事二人,功曹、仓曹、户曹、兵曹四参军事各一人, 从七品上。 参军事 三人。 从八品上。
都护之职,掌抚尉诸蕃,辑宁外寇,觇候奸谲,征讨携贰。长史、司马贰 焉。诸曹,如州府之职。
节度使: 天宝中,缘边御戎之地,置八节度使。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 度使,得以专制军事。行则建节符,树六纛。外任之重,无比焉。至德已后,天下 用兵,中原刺史亦循其例,受节度使之号。 节度使一人,副使一人,行军司马 一人,判官二人,掌***一人,参谋, 无员数也。 随军四人。 皆天宝后置。 检讨未见品秩。
元帅、都统、招讨等使
元帅。 旧无其名。安、史之乱,肃宗讨贼,以广平王为天下兵马元帅,又以大 臣郭子仪、李光弼随其方面副之,号为副元帅。及代宗即位,又以雍王为之。自后 不置。昭宗又以辉王为之也。 都统。 乾元中置,或总三道,或总五道,至上元末省。大中后,讨徐州以 康承训,讨黄巢以荆南王铎,皆为都统。
招讨使。 贞元末置。自后随用兵权置,兵罢则停。
防御团练使。 至德后,中原置节度使。又大郡要害之地,置防御使,以治军事, 刺史兼之,不赐旌节。上元后,改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又与团练兼置防御使,名 前使,各有副使、判官,皆天宝后置,未见品秩。
诸镇 魏有镇东、镇西、镇南、镇北四将军,后代因之。隋因始置镇将、镇 副之名也
上镇:将一人, 正六品下。 镇副一人, 正七品下。 录事一人, 仓曹、兵曹二参军。 从八品下。各有佐史。
中镇:将一人, 正七品上。 镇副一人, 从七品上。 录事一人, 兵曹参军一人。 正九品下。
下镇:将一人, 正七品下。 镇副一人, 从七品下。 录事一人, 兵曹参军一人。 从九品下。
诸戍 春秋有戍,葵丘之义。东晋、后魏以屯兵守境处为戍,隋因之。
上戍:主一人, 正八品下。 戍副一人。 从八品下。 佐一人,史二人。
中戍:主一人。 从八品下。
下戍:主一人。 正九品下。
五岳四渎庙:令各一人, 正九品上。 斋郎三十人,祝史三人。
上关:令一人, 从八品下。 丞二人。 正九品下。 录事一人, 有府、 史、典事。 津吏八人。
中关:令一人, 正九品下。 丞一人。 从九品下。 录事一人,津吏六 人。
下关:令一人, 从九品下。 津吏四人。 关令各有府、史。
关令掌禁末游,伺奸慝。凡行人车马出入往来,必据过所以勘之。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