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二
隋文帝开皇中,将作大匠宇文恺依《月令》造明堂木样以献。帝令有司于京城 安业里内规兆其地,方欲崇建,而诸儒争论不定,竟议罢之。炀帝时,恺复献明堂 木样并议状,属迁都兴役,事又不就。终于隋代,季秋大享,恆在雩坛设祀。
高祖受禅,不遑创仪。太宗平定天下,命儒官议其制。贞观五年,太子中允孔 颖达以诸儒立议违古,上言曰:“臣伏寻前敕,依礼部尚书卢宽、国子助教刘伯庄 等议,以为‘从昆仑道上层祭天’。又寻后敕云:‘为左右阁道,登楼设祭。’臣 检六艺群书百家诸史,皆名基上曰堂,楼上曰观,未闻重楼之上而有堂名。《孝经》 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不云明楼、明观,其义一也。又明堂法天,圣王示俭, 或有翦蒿为柱,葺茅作盖。虽复古今异制,不可恆然,犹依大典,惟在朴素。是以 席惟飐秸,器尚陶匏,用茧栗以贵诚,服大裘以训俭,今若飞楼架道,绮阁凌云, 考古之文,实堪疑虑。按《郊祀志》:汉武明堂之制,四面无壁,上覆以茅。祭五 帝于上座,祀后土于下防。臣以上座正为基上,下防惟是基下。既云无四壁,未审 伯庄以何知上层祭神,下有五室?且汉武所为,多用方士之说,违经背正,不可师 祖。又卢宽等议云:上层祭天,下堂布政,欲使人神位别,事不相干。臣以古者敬 重大事,与接神相似,是以朝觐祭祀,皆在庙堂,岂有楼上祭祖,楼下视朝?阁道 升楼,路便窄隘,乘辇则接神不敬,步往则劳勚圣躬。侍卫在旁,百司供奉。求之 典诰,全无此理。臣非敢固执愚见,以求己长。伏以国之大典,不可不慎。乞以臣 言下群臣详议。”侍中魏征议曰:“稽诸古训,参以旧图,其上圆下方,复庙重屋, 百虑一致,异轸同归。洎当涂膺箓,未遑斯礼;典午聿兴,无所取则。裴頠以诸儒 持论,异端蜂起,是非舛互,靡所适从,遂乃以人废言,止为一殿。宋、齐即仍其 旧,梁、陈遵而不改。虽严配有所,祭享不匮,求之典则,道实未弘。夫孝因心生, 礼缘情立。心不可极,故备物以表其诚;情无以尽,故饰宫以广其敬。宣尼美意, 其在兹乎!臣等亲奉德音,令参大议,思竭尘露,微增山海。凡圣人有作,义重随 时,万物斯睹,事资通变。若据蔡邕之说,则至理失于文繁;若依裴頠所为,则又 伤于质略。求之情理,未允厥中。今之所议,非无用舍。请为五室重屋,上圆下方, 既体有则象,又事多故实。下室备布政之居,上堂为祭天之所,人神不杂,礼亦宜 之。其高下广袤之规,几筵尺丈之制,则并随时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 师古。廓千载之疑议,为百王之懿范。不使泰山之下,惟闻黄帝之法;汶水之上, 独称汉武之图。则通乎神明,庶几可俟,子来经始,成之不日。”议犹未决。
十七年五月,秘书监颜师古议曰:
明堂之制,爰自古昔,求之简牍,全文莫睹。始之黄帝,降及有虞,弥历夏、 殷,迄于周代,各立名号,别创规模。众说舛驳,互执所见,巨儒硕学,莫有详通。 斐然成章,不知裁断。究其指要,实布政之宫也。徒以战国纵横,典籍废弃;暴秦 酷烈,经礼湮亡。今之所存,传记杂说,用为准的,理实芜昧。然《周书》之叙明 堂,纪其四面,则有应门、雉门,据此一堂,固是王者之常居耳。其青阳、总章、 玄堂、太庙及左个、右个,与四时之次相同,则路寝之义,足为明证。又《文王居 明堂》之篇:带以弓蜀,祠于高禖。下九门磔禳以御疾疫,置梁除道以利农夫, 令国有酒以合三族。”凡此等事,皆合《月令》之文。观其所为,皆在路寝者也。 《戴礼》:“昔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负斧扆南向而立。明堂也者,明诸侯 之尊卑也。”《周官》又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堂一筵。”据其 制度,即大寝也。《尸子》亦曰:“黄帝曰合宫,有虞氏曰总章,殷曰阳馆,周曰 明堂。”斯皆路寝之征,知非别处。大戴所说,初有近郊之言,复称文王之庙,进 退无据,自为矛盾。原夫负扆受朝,常居出入,既在皋库之内,亦何云于郊野哉? 《孝经传》云“在国之阳”,又无里数。
汉武有怀创造,询于搢绅,言论纷然,终无定据,乃立于汶水之上而宗祀焉, 明其不拘远近,无择方面。孝成之代,表行城南,虽有其文,厥功靡立。平帝元始 四年,大议营创。孔牢等乃以为明堂、辟雍、太学,其实一也,而有三名。金褒等 又称经传无文,不能分别同异。中兴之后,蔡邕作论,复云明堂太庙,一物二名。 郑玄则曰:“在国之阳,三里之外。”淳于登又云:“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丙巳 之地。”颍容《释例》亦云:“明堂太庙,凡有八名,其体一也。”苟立同异,竞 为巧说,并出自胸怀,曾无师祖。审夫功成作乐,理定制礼,草创从宜,质文递变。 旌旗冠冕,古今不同,律度权衡,前后不一,随时之义,断可知矣。假如周公旧章, 犹当择其可否;宣尼彝则,尚或补其阙漏。况郑氏臆说,淳于謏闻,匪异守株,何 殊胶柱?愚谓不出墉雉,迩接宫闱,实允事宜,谅无所惑。但当上遵天旨,祗奉德 音,作皇代之明堂,永贻范于来叶。区区碎议,皆略而不论。
又上表曰:“明堂之制,陛下已发德音,久令详议。但以学者专固,人人异言, 损益不同,是非莫定。臣愚以为五帝之后,两汉已前,高下方圆,皆不相袭。惟在 陛下圣情创造,即为大唐明堂,足以传于万代,何必论户牖之多少,疑阶庭之广狭? 若恣儒者互说一端,久无断决,徒稽盛礼,昔汉武欲草封禅仪,博望诸生,所说不 同,莫知孰是。唯御史大夫倪宽劝上自定制度,遂成登封之礼。臣之愚诚,亦望陛 下斟酌繁省,为其节文,不可谦拒,以淹大典。”寻以有事辽海,未暇营创。
永徽二年七月二日,敕曰:“上玄幽赞,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 物。是知五精降德,爰应帝者之尊;九室垂文,用纪处天之业。且合宫、灵府,创 鸿规于上代;太室、总章,标茂范于中叶。虽质文殊制,奢俭异时,然其立天中, 作人极,布政施教,其归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灵,聿遵孝 享,而法宫旷礼,明堂寝构。今国家四表无虞,人和岁稔,作范垂训,今也其时。 宜令所司与礼官学士等考核故事,详议得失,务依典礼,造立明堂。庶旷代阙文, 获申于兹日;因心展敬,永垂于后昆。其明堂制度,令诸曹尚书及左右丞侍郎、太 常、国子秘书官、弘文馆学士同共详议。”
于是太常博士柳宣仍郑玄义,以为明堂之制,当为五室。内直丞孔志约据《大 戴礼》及卢植、蔡邕等义,以为九室。曹王友赵慈皓、秘书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图。 诸儒纷争,互有不同。上初以九室之议为是,乃令所司详定形制及辟雍门阙等。
明年六月,内出九室样,仍更令有司损益之。有司奏言:
内样:堂基三重,每基阶各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一尺。中基方三百尺, 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高一丈二尺。上基象黄琮,为八角,四面安十二阶。 请从内样为定。基高下仍请准周制高九尺,其方共作司约准一百四十八尺。中基下 基,望并不用。又内样:室各方三筵,开四闼、八窗。屋圆楣径二百九十一尺。按 季秋大飨五帝,各在一室,商量不便,请依两汉季秋合飨,总于太室。若四时迎气 之祀,则各于其方之室。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损明堂故事,三三相重。太室在中央, 方六丈。其四隅之室,谓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当太室四面,青阳、明堂、总 章、玄堂等室,各长六丈,以应太室;阔二丈四尺,以应左右房。室间并通巷,各 广一丈八尺。其九室并巷在堂上,总方一百四十四尺,法坤之策。屋圆楣、楯、檐, 或为未允。请据郑玄、卢植等说,以前梁为楣,其径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圆 柱旁出九室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纪。柱外余基,节作司约准面别各余一丈一尺。 内样:室别四闼、八窗,检与古同,请依为定。其户依古外设而不开。内样:外有 柱三十六,每柱十梁。内有七间,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以上至屋峻起,计高八 十一尺。上圆下方,飞檐应规,请依内样为定。其屋盖形制,仍望据《考工记》改 为四阿,并依礼加重檐,准太庙安鸱尾。堂四向五色,请依《周礼》白盛为便。其 四向各随方色。请施四垣及四门。
辟雍,按《大戴礼》及前代说,辟雍多无水广、内径之数。蔡邕云:“水广二 十四丈,四周于外。”《三辅黄图》云“水广四周”,与蔡邕不异,仍云“水外周 堤”。又张衡《东京赋》称“造舟为梁”。《礼记·明堂位》、《阴阳录》云: “水左旋以象天。”商量水广二十四丈,恐伤于阔,今请减为二十四步,垣外量取 周足。仍依故事造舟为梁,其外周以圆堤,并取《阴阳》“水行左旋”之制。
殿垣,按《三辅黄图》,殿垣四周方在水内,高不蔽日,殿门去殿七十二步。 准今行事陈设,犹恐窄小。其方垣四门去堂步数,请准太庙南门去庙基远近为制。 仍立四门八观,依太庙门别各安三门,施玄阃,四角造三重魏阙。
此后群儒纷竞,各执异议。尚书左仆射于志宁等请为九室,太常博士唐等 请为五室。高宗令于观德殿依两议张设,亲与公卿观之。帝曰:“明堂之礼,自古 有之。议者不同,未果营建。今设两议,公等以何者为宜?”工部尚书阎立德对曰: “两议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暗,五室似明。取舍之宜,断在圣虑。”上以五室 为便,议又不定,由是且止。
至乾封二年二月,详宜略定,乃下诏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绪。奉二圣之遗 训,抚亿兆以初临,驭朽兢怀,推沟在念。而上玄垂祐,宗社降休,岁稔时和,人 殷俗阜。车书混一,文轨大同。检玉泥金,升中告禅,百蛮执贽,万国来庭,朝野 俱娱,华夷胥悦。但为郊禋严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犹阙合宫。朕所以日昃忘 疲,中宵辍寝,讨论坟籍,错综群言,采三代之精微,探九皇之至赜,斟酌前载, 制造明堂。栋宇方圆之规,虽兼故实;度筵陈俎之法,独运财成。宣诸内外,博考 详议,求其长短,冀广异闻。而鸿生硕儒,俱称尽善,搢绅士子,并奏该通。创此 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情礼获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时起 作,务从折中,称朕意焉。”于是大赦天下,改元为总章,分万年置明堂县。明年 三月,又具规制广狭,下诏曰:
合宫听朔,阐皇轩之茂范;灵府通和,敷帝勋之景化。殷人阳馆,青珪备礼; 姬氏玄堂,彤璋合献。虽运殊骊翰,时变质文,至于立天中,建皇极,轨物施教, 其归一揆。考图汶上,仅存公玉之仪;度室圭躔,才纪中元之制。属炎精坠驾,睿 宫毁籥,四海沦于沸鼎,九土陷于涂原。高祖太武皇帝杖钺唐郊,收钤雍野,纳祥 符于苍水,受灵命于丕山。飞沈泳沫,动植游源。太宗文皇帝盟津光誓,协降火而 登坛;丰谷断蛇,应屯云而鞠旅。封金贷岭,昭累圣之鸿勋;勒石丸都,成文考之 先志。固可以作化明堂,显庸太室。傍罗八柱,周建四门,木工不琢,土事无文, 丰约折衷,经始勿亟,阙文斯备,大礼聿修。
其明堂院每面三百六十步,当中置堂。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 策一百四十有四,总成三百六十,故方三百六十步。当中置堂,处二仪之中,定三 才之本,构兹一宇,临此万方。自降院每面三门,同为一宇,徘徊五间。按《尚书》, 一期有四时,故四面各一所开门;每时有三月,故每一所开三门;一期十有二月, 故周回总十二门。所以面别一门,应兹四序,既一时而统三月,故于一舍而置三门。 又《周易》三为阳数,二为阴数,合而为五,所以每门舍五间。院四隅各置重楼, 其四墉各依本方色。按《淮南子》,地有四维,故四楼。又按《月令》,水、火、 金、木、土五方各异色,故其墙各依本方之色。
基八面,象八方。按《周礼》“黄琮礼地”。郑玄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 地形,故以祀地。则知地形八方。又按《汉书》,武帝立八觚坛以祀地。登地之坛, 形象地,故令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基高一丈二尺,径二百八十尺。按《汉书》, 阳为六律,阴为六吕。阳与阴合,故高一丈二尺。又按《周易》,三为阳数,八为 阴数。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尺。按《汉书》,九会之数有四十,合为二百八十, 所以基径二百八十尺。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错综阴阳之数。以明阳不独运,资阴和 以助成;阴不孤行,待阳唱而方应。阴阳两顺,天地咸亨,则百宝斯兴,九畴攸序。 基每面三阶,周回十二阶,每阶为二十五级。按《汉书》,天有三阶,故每面三阶; 地有十二辰,故周回十二阶。又按《文子》,从凡至圣,有二十五等,故每阶二十 五级。所以应符星而设阶,法台耀以疏陛,上拟霄汉之仪,下则地辰之数。又列兹 重级,用准圣凡。象皇极之高居,俯庶类而临耀。
基之上为一堂,其宇上圆。按《道德经》: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 一以为天下贞。又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又按《汉书》:太极 元气,函三为一。又曰:天子以四海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气,并取四海为家之义。 又按《周礼》,“苍璧礼天”。郑玄注:璧圆以象天。故为宇上圆。堂每面九间, 各广一丈九尺。按《尚书》,地有九州,故立九间。又按《周易》,阴数十,故间 别一丈九尺,所以规模厚地,准则阴阳,法二气以通基,置九州于一宇。堂周回十 二门,每门高一丈七尺,阔一丈三尺。按《礼记》,一岁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门。 又按《周易》,阴数十,阳数七,故高一丈七尺;又曰阳数五,阴数八,故阔一丈 三尺。所以调兹玉烛,应彼金辉,叶二气以循环,逐四序而迎节。堂周回二十四窗, 高一丈三尺,阔一丈一尺,二十三櫺,二十四明。按《史记》,天有二十四气,故 置二十四窗。又按《书》,一年十二月,并象闰,故高一丈三尺。又按《周易》, 天数一,地数十,故阔一丈一尺;又天数九,地数十,并四时成二十三,故二十三 櫺。又按《周易》,八纯卦之本体,合二十四爻,故有二十四明。列牖疏窗,象风 候气,远周天地之数,曲准阴阳之和。
堂心八柱,各长五十五尺。按《河图》,八柱承天,故置八柱。又按《周易》,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长五十五尺。耸兹八柱,承彼九间,数该大衍之规,形符立 极之制。且柱为阴数,天实阳元,柱以阴气上升,天以阳和下降,固阴阳之交泰, 乃天地之相承。堂心之外,置四柱为四辅。按《汉书》,天有四辅星,故置四柱以 象四星。内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辅明化,上交下泰,表里相成,叶台耀以分辉,契 编珠而拱极。八柱四辅之外,第一重二十柱。按《周易》,天数五,地数十,并五 行之数合而为二十,故置二十柱。体二仪而立数,叶五位以裁规,式符立极之功, 允应刚柔之道。八柱四辅之外,第二重二十八柱。按《史记》,天有二十八宿,故 有二十八柱。所以仰则乾图,上符景宿,考编珠而纪度,观列宿以迎时。八柱四辅 之外,第三重三十二柱。按《汉书》,有八节、八政、八风、八音,四八三十二柱。 调风御节,万物资以化成;布政流音,九区仰而贻则。外面周回三十六柱。按《汉 书》,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岁时而致用,顺寒暑以通微, 璇玑之度无愆,玉历之期永契。八柱之外,修短总有三等。按《周易》,天、地、 人为三才,故置柱长短三等。所以拟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体万物以资生,长短 兼运。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按《礼记》,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 八十一元士,合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分职设官,翊化资于多士;开物 成务,构春厦藉于群材。其上槛周回二百四柱。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 又《汉书》,九会之数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所以采坤策之玄妙,法甲乙之精微, 环回契辰象之规,结构准阴阳之数。又基以象地,故叶策于坤元;柱各依方,复规 模于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条。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故置二百一十六条。 所以规模《易》象,拟法乾元,应大衍之深玄,叶神策之至数。大小节级拱,总六 千三百四十五。按《汉书》,会月之数,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千三百四十五枚。 所以远采三统之文,傍符会月之数,契金仪而调节,偶璇历以和时。重干,四百八 十九枚。按《汉书》,章月二百三十五,闰月周回二百五十四,总成四百八十九, 故置四百八十九枚。所以法履端之奥义,象举正之芳猷,规模历象,发明章、闰。 下璟,七十二枚。按《易纬》,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模芳节,取规 贞候,契至和于昌历,偶神数于休期。上璟,八十四枚。按《汉书》,九会之数有 七十八。又按《庄子》: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司马彪注:天地四方为六合。 总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所以模范二仪,包罗六合,准会阴阳之数,周通气候 之源。枅,六十枚。按《汉书》,推太岁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所以兼该历数, 包括阴阳,采甲乙之深微,穷辰子之玄奥。连栱,三百六十枚。按《周易》,当期 之日,三百有六十,故置三百六十枚。所以叶周天之度,准当期之日,顺平分而成 岁,应晷运以循环。小梁,六十枚。按《汉书》,有六十甲子,故置六十枚。构此 虹梁,遐规凤历,傍竦四宇之制,遥符六甲之源。牵,二百二十八枚。按《汉书》, 章中二百二十八,故置二百二十八枚。所以应长历之规,象中月之度,广综阴阳之 数,傍通寒暑之和。方衡,一十五重。按《尚书》,五行生数一十有五,故置十五 重。结栋分间,法五行而演秘;疏楹叠构,叶生数以成规。南北大梁,二根。按 《周易》太极生两仪,故置二大梁。轨范乾坤,模拟天地,象玄黄之合德,表覆载 以生成。阳马,三十六道。按《易纬》,有三十六节,故置三十六道。所以显兹嘉 节,契此贞辰,分六气以燮阴阳,环四象而调风雨。椽,二千九百九十根。按《汉 书》,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通法五百九十八,共成二千九百九十。所以偶推步之 规,合通法之数。是知疏椽构宇,则大壮之架斯隆,积月成年,则会历之规无爽。 大梠,两重,重别三十六条,总七十二。按《淮南子》,太平之时,五日一风,一 年有七十二风,故置七十二条。所以通规瑞历,叶数祥风,遥符淳俗之年,远则休 征之契。飞檐椽,七百二十九枚。按《汉书》,从子至午,其数七百二十九,故置 七百二十九枚。所以采辰象之宏模,法周天之至数。且午为阴本,子实阳源,子午 分时,则生成之道自著;阴阳合德,则覆载之义兹隆。
堂檐,径二百八十八尺。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六,《易纬》云,年有 七十二候,合为二百八十八,故径二百八十八尺。所以仰叶乾策,远承贞候,顺和 气而调序,拟圆盖以照临。堂上栋,去基上面九十尺。按《周易》,天数九,地数 十,以九乘十,数当九十,故去基上面九十尺。所以上法圆清,下仪方载,契阴阳 之至数,叶交泰之贞符。又以兹天九,乘于地十,象阳唱而阴和,法乾施而坤成。 檐,去地五十五尺。按《周易》,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故去地五十五尺。所以拟大 《易》之嘉数,通惟神之至赜,道合万象,理贯三才。上以清阳玉叶覆之。按《淮 南子》,清阳为天,合以清阳之色。
诏下之后,犹群议未决。终高宗之世,未能创立。
则天临朝,儒者屡上言请创明堂。则天以高宗遗意,乃与北门学士议其制,不 听群言。垂拱三年春,毁东都之乾元殿,就其地创之。四年正月五日,明堂成。凡 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各三百尺。有三层:下层象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 二辰,圆盖,盖上盘九龙捧之;上层法二十四气,亦圆盖。亭中有巨木十围,上下 通贯,栭、栌LR、勣,藉以为本,亘之以铁索。盖为鸾鷟,黄金饰之,势若飞翥。 刻木为瓦,夹纻漆之。明堂之下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号万象神宫。因改河南县 为合宫县。诏曰:
黄轩御历,朝万方于合宫;丹陵握符,咨四岳于衢室。有虞辑瑞,总章之号既 存;大禹锡珪,重屋之名攸建。殷人受命,置阳馆以辨方;周室凝图,立明堂以经 野。用能范围三极,幽赞五神,展尊祖之怀,申宗祀之典。爰从汉、魏,迨及周、 隋、经始之制虽兴,修广之规未备。朕以庸昧,虔膺厚托,受寄于缀衣之夕,荷顾 于仍几之前。伏以高宗往年,已属意于阳馆,故京辅之县,预纪明堂之名;改元之 期,先著总章之号。朕于乾封之际,已奉表上尘,虽简宸心,未遑荣构。今以鼎郊 胜壤,圭邑奥区,处天地之中,顺阴阳之序,舟车是凑,贡赋攸均,爰藉子来之功, 式遵奉先之旨。
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诸侯之位也。开乾坤之奥策,法气象之运行,故 能使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眷言盛烈,岂不美欤!比者鸿儒礼官,所执各异,咸以 为明堂者,置之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在国阳明之地。今既俯迩宫掖,恐黩灵祇, 诚乃布政之居,未为宗祀之所。朕乃为丙巳之地,去宫室遥远,每月所居,因时飨 祭,常备文物,动有烦劳,在于朕怀,殊非所谓。今故裁基紫掖,辟宇彤闱,经始 肇兴,成之匪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严恭之志方展。若使惟 云布政,负扆临人,则茅宇土阶,取适而已,岂必劳百姓之力,制九筵而御哉!诚 以获执蘋蘩,虔奉宗庙故也。时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适于事。今以上 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光敷礼训,式展诚敬。来年正月一日,可于明堂 宗祀三圣,以配上帝。宜令礼官、博士、学士、内外明礼者,详定仪礼,务从典要, 速以奏闻。
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亲享明堂,大赦改元。其月四日,御明堂布政,颁九条 以训于百官。文多不载。翌日,又御明堂,飨群臣,赐缣纁有差。自明堂成后,纵 东都妇人及诸州父老入观,兼赐酒食,久之乃止。吐蕃及诸夷以明堂成,亦各遣使 来贺。载初元年冬正月庚辰朔,日南至,复亲飨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翼日, 布政于群后。其年二月,则天又御明堂,大开三教。内史邢文伟讲《孝经》,命侍 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论议,日昃乃罢。
天授二年正月乙酉,日南至,亲祀明堂,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先 妣配,百神从祀,并于坛位次第布席以祀之。于是春官郎中韦叔夏奏曰:“谨按明 堂大享,唯祀五帝。故《月令》云:‘是月也,大享帝。’则《曲礼》所云‘大享 不问卜’,郑玄注云‘谓遍祭五帝于明堂,莫适卜’是也。又按《祭法》云:‘祖 文王而宗武王。’郑玄注云:‘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故《孝经》云: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据此诸文,明堂正礼,唯祀五帝,配以祖宗及五 帝、五官神等,自外余神,并不合预。伏惟陛下追远情深,崇禋志切,于明堂祀, 加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帝、先后配享,此乃补前王之阙典,弘严配之虔诚。 往以神都郊坛未建,乃于明堂之下,广祭众神,盖义出权时,非不刊之礼也。谨按 礼经:其内官、中官、五岳、四渎诸神,并合从祀于二至。明堂总奠,事乃不经。 然则宗祀配天之亲,杂与小神同荐,于严敬之道,理有不安。望请每岁元日,惟祀 天地大神,配以帝后。其五岳以下,请依礼于冬、夏二至,从祀方丘、圆丘,庶不 烦黩。”从之。时则天又于明堂后造天堂,以安佛像,高百余尺。始起建构,为大 风振倒。俄又重营,其功未毕。证圣元年正月丙申夜,佛堂灾,延烧明堂,至曙, 二堂并尽。寻时又无云而雷,起自西北。则天欲责躬避正殿。宰相姚璹曰:“此实 人火,非是天灾。至如成周宣榭,卜代逾长;汉武建章,盛德弥永。今明堂是布政 之所,非宗祀也。”则天乃御端门观酺宴,下诏令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极言无 有所隐。左拾遗刘承庆上疏曰:
臣闻自古帝王,皆有美恶,休祥所以昭其德,灾变所以知其咎,天道之常理, 王者之常事。然则休祥屡臻,不可矜功而自满;灾变奄降,不可轻忽而靡惊。故殷 宗以桑谷生朝,怀惧而自省,妖不胜德,遂立中兴之功;辛纣以雀生大鸟,恃福而 自盈,祥不胜骄,终至倾亡之祸。故知灾变之生,将以觉悟明主,扶持大业,使盛 而不衰。理须祗畏神心,惊惧天诫,饬身正事,业业兢兢,则凶往而吉来,转祸而 为福。昔殷汤祷身而降雨,成王省事以反风,宋公忧荧惑之灾,而应三舍之寿,高 宗惩雊鼎之异,而享百年之福,此其类也。
自陛下承天理物,至道事神,美瑞嘉祥,洊臻狎委,非臣所能尽述。日者变生 人火,损及神宫,惊惕圣心,震动黎庶。臣谨按《左传》曰:“人火曰火,天火日 灾。”人火因人而兴,故指火体而为称;天火不知何起,直以所灾言之。其名虽殊, 为害不别。又《汉书·五行志》曰:“火失性则自上而降,及滥焰妄起,灾宗庙, 烧宫馆。”自上而降,所谓天火;滥焰妄起,所谓人火。其来虽异,为患实同。王 者举措营为,必关幽显。幽为天道,显为人事,幽显迹通,天人理合。今工匠宿藏 其火,本无放燎之心:明堂教化之宫,复非延火之所。孽煨潜扇,倏忽成灾,虽则 因人,亦关神理。臣愚以为火发既先从麻主,后及总章,意将所营佛舍,恐劳而无 益。但崇其教,即是津梁,何假绀宫,言存汲引?既僻在明堂之后,又前逼牲牢之 筵,兼以厥构崇大,功多难毕。立像弘法,本拟利益黎元,伤财役人,却且烦劳家 国。承前大风摧木,天诫已显;今者毒焰冥炽,人孽复彰。圣人动作,必假天人之 助,一兴功役,二者俱违,厥应昭然,殆将缘此。
臣以为明堂是正阳之位,至尊所居,展礼班常,崇化立政,玉帛朝会,神灵依 凭。营之可曰大功,损之实非轻事,既失严禋之所,复伤孝理之情。陛下昨降明制, 犹申寅畏之旨,群僚理合兢畏震悚,勉力司存,岂合承恩耽乐,安然酺宴?又下人 感荷圣德,睹变憎惶,神体克宁,岂非深悦。但以火气初止,尚多惊惧,余忧未息, 遽以欢事遏之。臣恐忧喜相争,伤于情理。故传曰:“可忧而为乐,取忧之道。” 又古者有火,祭四墉。四墉,积阴之气,祈之以禳火灾。火,阳之气,欢乐阳事, 火气方胜,不可复兴阳事。臣闻灾变之兴,至圣不免,聿修其德,来患可禳。陛下 垂制博访,许陈至理。而左史张鼎以为“今既火流王屋,弥显大周之祥”,通事舍 人逢敏奏称,“当弥勒初成佛道时,有天魔烧宫,七宝台须臾散坏。”斯实谄妄之 邪言,实非君臣之正论。晻昧王化,无益万机。夫天道虽高,其察弥近;神心虽寂, 其听弥聪。交际皇王,事均影响。今大风烈火,谴告相仍,实天人丁宁,匡谕圣主, 便鸿基盆固,天禄永终之意也。伏愿陛下乾乾在虑,翼翼为怀,若涉巨川,如承大 祭,审其致灾之理,详其降眚之由,无瞢天人之心,而兴不急之役。则兆人蒙赖, 福禄靡穷,幸甚,幸甚。
则天寻令依旧规制重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广三百尺。上施宝 凤,俄以火珠代之。明堂之下,圜饶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天册万岁二年三月, 重造明堂成,号为通天宫。四月朔日,又行亲享之礼,大赦,改元为万岁通天。翼 日,则天御通天宫之端扆殿,命有司读时令,布政于群后。其年,铸铜为九州鼎, 既成,置于明堂之庭,各依方位列焉。神都鼎高一丈八尺,受一千八百石。冀州鼎 名武兴,雍州鼎名长安,兗州名日观,青州名少阳,徐州名东原,扬州名江都,荆 州名江陵,梁州名成都。其八州鼎高一丈四尺,各受一千二百石。司农卿宗晋卿为 九鼎使,都用铜五十六万七百一十二斤。鼎上图写本州山川物产之像,仍令工书人 著作郎贾膺福、殿中丞薛昌容、凤阁主事李元振、司农录事钟绍京等分题之,左尚 方署令曹元廓图画之。鼎成,自玄武门外曳入,令宰相、诸王率南北衙宿卫兵十余 万人,并仗内大牛、白象共曳之。则天自为《曳鼎歌》,令相唱和。其时又造大仪 钟,敛天下三品金,竟不成。九鼎初成,欲以黄金千两涂之。纳言姚璹曰:“鼎者 神器,贵于质朴,无假别为浮饰。臣观其状,光有五彩辉焕错杂其间,岂待金色为 之炫耀?”乃止。其年九月,又大享于通天宫。以契丹破灭,九鼎初成,大赦。改 元为神功。
圣历元年正月,又亲享及受朝贺。寻制:每月一日于明堂行告朔之礼。司礼博 士辟闾仁谞奏议曰:
谨按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惟《礼记·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 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 “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于通天宫 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则听朔之礼毕, 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而郑玄注《玉藻》“听朔”,以秦制月令有五 帝五官之事,遂云:“凡听朔,必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此郑 注之误也。故汉魏至今莫之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勾芒”者,谓宣布 时令,告示下人,其令词云其帝其神耳。所以为敬授之文,欲使人奉其时而务其业。 每月有令,故谓之《月令》,非谓天子月朔日以祖配帝而察告之。其每月告朔者, 诸候之礼也。故《春秋左氏传》曰:“公既视朔,遂登观台。”又郑注《论语》云: “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是诸候之礼明矣。 今王者行之,非所闻也。按郑所谓告其帝者即太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 官。虽并功施于人,列在祀典,无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谨检《礼论》及 《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并无天子每月告 朔之事。若以为代无明堂,故无告朔之礼,则《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 礼》及祠令,著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即《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也。此则无明 堂而著其享祭,何为告朔独阙其文?若以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则周、秦有明堂,而 经典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历观今古,博考载籍,既无其礼,不可习非。 望请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国经。窃以天子之尊,而用诸侯之礼,非所谓颁告 朔、令诸侯、使奉而行之之义也。
凤阁侍郎王方庆又奏议曰:
谨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宫也。盖所以顺天气,统万物,动法于两仪,德被于四 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庙,所以 宗祀其祖,以配上帝。东曰青阳,南曰明堂,西曰总章,北曰玄堂,中曰太室。虽 有五名,而以明堂为主。汉代达学通儒,咸以明堂、太庙为一。汉左中郎将蔡邕立 议,亦以为然。取其宗祀,则谓之清庙;取其正室,则谓之太室;取其向阳,则谓 之明堂;取其建学,则谓之太学;取其圜水,则谓之辟雍。异名而同事,古之制也。 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于南郊总受十二月之政,还藏于祖庙,月取一政班于明堂。 诸侯孟春之月,朝于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月取一政而行之。盖所以和阴 阳、顺天道也。如此则祸乱不作,灾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称之曰:“明王之以孝 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礼告庙,则谓之告朔;听视此月之政,则谓之视朔,亦曰听 朔。虽有三名,其实一也。
今礼官议称“经史正文无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者。臣谨按《春秋》:“文公六 年闰十月,不告朔。”《谷梁传》曰:“闰,附月之余日,天子不以告朔。”《左 氏传》云:“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 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臣据此文,则天子闰月亦告朔矣。宁有他月 而废其礼者乎?博考经籍,其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礼·太史》职云:“颁告朔 于邦国。闰月,告王居门终月。”又《礼记·玉藻》云:“闰月则合门左扉,立于 其中。”并是天子闰月而行告朔之事也。
礼官又称:“《玉藻》,‘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周礼·天官·太宰》, ‘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 《玉藻》之听朔矣。今每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 诸州朝集使等咸列于庭,此听朔之礼毕,而合于《周礼》、《玉藻》之文矣。《礼 论》及《三礼义宗》、《江都集礼》、《贞观礼》、《显庆礼》及祠令,无王者告 朔之事者。臣谨按《玉藻云》:“玄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郑 注云:“朝日,春分之时也。东门、南门,皆谓国门也。明堂在国之阳,每月就其 时之堂而听朔焉,卒事,反宿于路寝。凡听朔,必以特牲告其时帝及其神,配以文 王、武王。”臣谓今岁首元日,通天宫受朝,读时令及布政,自是古礼孟春上辛, 受十二月之政藏于祖庙之礼耳,而月取一政,班于明堂,其义昭然,犹未行也。即 如礼官所言,遂阙其事。
臣又按《礼记·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阳、明堂、总章、玄堂,即是每月告朔 之事。先儒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问卜,一入也;每月告朔, 十二入也;四时迎气,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今礼官立义,王惟岁首一入耳, 与先儒既异,臣不敢同。郑玄云:“凡听朔告其帝。”臣愚以为告朔之日,则五方 上帝之一帝也。春则灵威仰,夏则赤熛怒,秋则白招拒,冬则叶光纪,季月则含枢 纽也,并以始祖而配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于其月而享祭之。鲁自文公始 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欲去其羊,孔子以羊存犹可识其礼,羊亡其礼遂废,故云: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汉承秦灭学,庶事草创,明堂、辟雍,其制遂阙。汉武帝封禅,始造明堂于太 山,既不立于京师,所以无告朔之事。至汉平帝元始中,王莽辅政,庶几复古,乃 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于明堂,诸侯王、列侯、宗室子弟九百余人助祭毕,皆益 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汉末丧乱,尚传其礼。爰至后汉,祀典仍存。 明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于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董卓西移, 载籍湮灭,告朔之礼,于此而坠。暨于晋末,其马生郊,礼乐衣冠,扫地总尽。元 帝过江,是称狼狈,礼乐制度,南迁盖寡,彝曲残缺,无复旧章,军国所资,临事 议之。既阙明堂,宁论告朔。宋朝何承天纂集其文,以为《礼论》,虽加编次,事 则阙如。梁代崔灵恩撰《三礼义宗》,更无异文。《贞观》、《显庆礼》及祠令不 言告朔者,盖为历代不传,其文遂阙,各有由绪,不足依据。今礼官引为明证,在 臣诚实有疑。
陛下肇建明堂,聿遵古典,告朔之礼,犹阙旧间,钦若稽古,应须补葺。若每 月听政于明堂,事亦烦数,孟月视朔,恐不可废。
上又命奉常广集众儒,取方庆、仁谞所奏,议定得失。当时大儒成均博士吴扬 吾、太学博士郭山恽曰:“臣等谨按《周礼》、《礼记》及《三传》,皆有天子告 朔之礼。夫天子颁告朔于诸侯,秦政焚灭《诗》、《书》,由是告朔礼废。今明堂 肇建,总章新立,绍百王之绝轨,树万代之鸿规,上以严配祖宗,下以敬授人时, 使人知礼乐,道适中和,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若因循颁朔,每月依行,礼贵随 时,事须沿革。望依王方庆议,用四时孟月日及季夏于明堂修复告朔之礼,以颁天 下。其帝及神,亦请依方庆用郑玄义,告五时帝于明堂上。则严配之道,通于神明; 至孝之德,光于四海。”制从之。
长安四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悲,停读时令。”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 亲享明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礼毕,曲赦京师。明年驾入京,于季秋大享,复 就圆丘行事,迄于睿宗之世。
开元二年八月,太子宾客薛谦光献《九鼎铭》。其《蔡州鼎铭》,天后御撰, 曰:“羲、农首出,轩、昊膺期。唐、虞继踵,汤、禹乘时。天地光宅,域中雍熙。 上天降鉴,方建隆基。”紫微令姚崇奏曰:“圣人启运,休兆必彰。请宣付史馆。” 从之。五年正月,幸东都,将行大享之礼。太常少卿王仁忠、博士冯宗陈贞节等议, 以武氏所造明堂,有乖典制,奏议曰:
明堂之建,其所从来远矣!自天垂象,圣人则之。蒿柱茅檐之规,上圆下方之 制,考之大数,不逾三七之间,定之方中,必居丙巳之地者,岂非得房心布政之所, 当太微上帝之宫乎?故仰叶俯从,正名定位,人神不杂,各司其序,则嘉应响至, 保合太和。
昔汉氏承秦,经籍道息,旁求湮坠,详究难明。孝武初,议立明堂于长安城南, 遭窦太后不好儒术,事乃中废。孝成之代,又欲立于城南,议其制度,莫之能决。 至孝平元始四年,始创造于南郊,以申严配。光武中元元年,立于国城之南。自魏、 晋迄于梁朝,虽规制或殊,而所居之地,常取丙巳者,斯盖百王不易之道也。
高宗天皇大帝纂承平之运,崇朴素之风,四夷来宾,九有咸乂。永徽三年,诏 礼官学士议明堂制度,群儒纷竞,各执异端,久之不决,因而遂止者,何也?非谓 财不足、力不堪也。将以周、孔既遥,礼经且紊,事不师古,或爽天心,难用作程, 神不孚祐者也。则天太后总禁闱之政,藉轩台之威,属皇室中圮之期,蹑和熹从权 之制。以为乾元大殿,承庆小寝,当正阳亭午之地,实先圣听断之宫。表顺端闱, 储精营室,爰从朝享,未始临御。乃起工徒,挽令摧覆。既毁之后,雷声隐然,众 庶闻之,或以为神灵感动之象也。于是增土木之丽,因府库之饶,南街北阙,建天 枢大仪之制;乾元遗趾,兴重阁层楼之业。烟焰蔽日,梁柱排云,人斯告劳,天实 贻诫。煨烬甫尔,遽加修复。况乎地殊丙巳,未答灵心,迹匪膺期,乃申严配。事 昧彝典,神不昭格。此其不可者一也。又明堂之制,木不镂,土不文。今体式乖宜, 违经紊礼,雕镌所及,穷侈极丽。此其不可者二也。高明爽垲,事资虔敬,密迩宫 掖,何以祈天?人神杂扰,不可放物。此其不可者三也。况两京上都,万方取则, 而天子阙当阳之位,听政居便殿之中,职司其忧,岂容沉默。当须审考历之计,择 烦省之宜,不便者量事改修,可因者随宜适用,削彼明堂之号,克复乾元之名,则 当宁无偏,人识其旧矣。
诏令所司详议奏闻。
刑部尚书王志愔等奏议,咸以此堂所置,实乖典制,多请改削,依旧造乾元殿。 乃下诏曰:“古之操插皇纲、执大象者,何尝不上稽天道,下顺人极,或变通以随 时,爰损益以成务。且衢室创制,度堂以筵,用之以礼神,是光孝享,用之以布政, 盖称视朔,先王所以厚人伦、感天地者也。少阳有位,上帝斯歆,此则神贵于不黩, 礼殷于至敬。今之明堂,俯邻宫掖,此之严祀,有异肃恭,苟非宪章,将何轨物? 由是礼官博士、公卿大夫,广参群议,钦若前古,宜存露寝之式,用罢辟雍之号。 可改为乾元殿,每临御宜依正殿礼。”自是驾在东都,常以元日冬至于乾元殿受朝 贺。季秋大享祀,依旧于圆丘行事。十年,复题乾元殿为明堂,而不行享祀之礼。 二十五年,驾在西京,诏将作大匠康纻素往东都毁之。纻素以毁拆劳人,乃奏请且 拆上层,卑于旧制九十五尺。又去柱心木,平座上置八角楼,楼上有八龙,腾身捧 火珠。又小于旧制,周围五尺,覆以真瓦,取其永逸。依旧为乾元殿。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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