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一
《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欲无限极,祸乱 生焉。圣人惧其邪放,于是作乐以和其性,制礼以检其情,俾俯仰有容,周旋中矩。 故肆觐之礼立,则朝廷尊;郊庙之礼立,则人情肃;冠婚之礼立,则长幼序;丧祭 之礼立,则孝慈著;搜狩之礼立,则军旅振;享宴之礼立,则君臣笃。是知礼者, 品汇之璿衡,人伦之绳墨,失之者辱,得之者荣,造物已还,不可须臾离也。五帝 之时,斯为治本。类帝禋宗,吉礼也;遏音陶瓦,凶礼也;班瑞肆觐,宾礼也;诛 苗殛鲧,军礼也;厘降嫔虞,嘉礼也。故曰,修五礼五玉,尧、舜之事也。时代犹 淳,节文尚简。及周公相成王,制五礼六乐,各有典司,其仪大备。暨幽、厉失道, 平王东迁,周室浸微,诸侯侮法。男女失冠婚之节,《野麕》之刺兴焉;君臣废朝 会之期,践土之讥著矣。葬则奢俭无算,军则狙诈不仁。数百年间,礼仪大坏。虽 仲尼自卫返鲁,而有定礼之言,盖举周公之旧章,无救鲁邦之乱政。仲尼之世,体 教已亡。遭秦燔炀,遗文殆尽。
汉兴,叔孙通草定,止习朝仪。至于郊天祀地之文,配祖禋宗之制,拊石鸣球 之备物,介丘璧水之盛猷,语则有之,未遑措思。及世宗礼重儒术,屡访贤良,河 间博洽古文,大搜经籍,有周旧典,始得《周官》五篇,《士礼》十七篇。王又鸠 集诸子之说,为礼书一百四十篇。后仓二戴,因而删择,得四十九篇,此《曲台集 礼》,今之《礼记》是也。然数百载不见旧仪,诸子所书,止论其意。百家纵胸臆 之说,五礼无著定之文。故西汉一朝,曲台无制。郊上帝于甘泉,祀后土于汾阴。 宗庙无定主,乐悬缺金石。巡狩非勋、华之典,封禅异陶匏之音。光武受命,始诏 儒官草定仪注,经邦大典,至是粗备。汉末丧乱,又沦没焉。而卫宏、应仲远、王 仲宣等掇拾遗散,裁志条目而已。东京旧典,世莫得闻。自晋至梁,继令条缵。鸿 生钜儒,锐思绵蕝,江左学者,仿佛可观。隋氏平陈,寰区一统,文帝命太常卿牛 弘集南北仪注,定《五礼》一百三十篇。炀帝在广陵,亦聚学徒,修《江都集礼》。 由是周、汉之制,仅有遗风。
神尧受禅,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太宗皇帝践祚之初,悉兴文 教,乃诏中书令房玄龄、秘书监魏征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 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 恤》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玄龄等始与礼官述议,以为《月令》礻 昔祭,唯祭天宗,谓日月而下。近代礻昔五天帝、五人帝、五地祇,皆非古典,今 并除之。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余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 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汉建武中封禅,用元 封时故事,封泰山于圆台上,四面皆立石阙,并高五丈。有方石再累,藏玉牒书。 石检十枚,于四边检之,东西各三,南北各二。外设石封,高九尺,上加石盖。周 设石距十八,如碑之状,去坛二步,其下石跗入地数尺。今案封禅者,本以成功告 于上帝。天道贵质,故藉用藁秸,樽以瓦甒。此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 除之。近又案梁甫是梁阴,代设坛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 又皇太子入学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陈五兵于太社、农隙讲武、纳皇后 行六礼、四孟月读时令、天子上陵、朝庙、养老于辟雍之礼,皆周、隋所阙,凡增 多二十九条。余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 焉。
高宗初,议者以《贞观礼》节文未尽,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 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少卿韦琨、 太学博士史道玄、符玺郎孔志约、太常博士萧,楚才孙自觉贺纪等重加缉定,勒成 一百三十卷。至显庆三年奏上之,增损旧礼,并与令式参会改定,高宗自为之序。 时许敬宗、李义府用事,其所损益,多涉希旨,行用已后,学者纷议,以为不及贞 观。上元三年三月,下诏令依贞观年礼为定。仪凤二年,又诏显庆新修礼多有事不 师古,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自是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 时撰定。然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时有太常卿裴明礼、太常少卿韦万 石相次参掌其事,又前后博士贺敱、贺纪、韦叔夏、裴守真等多所议定。则天时, 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博士祝钦明及叔夏,每有仪注,皆令参定。叔夏卒后, 博士唐绍专知礼仪,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先天二年,绍为给事中,以讲 武失仪,得罪被诛。其后礼官张星、王琇又以元日仪注乖失,诏免官归家学问。
开元十年,诏国子司业韦绦为礼仪使,专掌五礼。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嵒上疏, 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诏付集贤院学士详议。右丞相张说奏 曰:“《礼记》汉朝所编,遂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今之五礼 仪注,贞观、显庆两度所修,前后颇有不同,其中或未折衷。望与学士等更讨论古 今,删改行用。”制从之。初令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及左拾遗李锐、太常博士施敬 本等检撰,历年不就。说卒后,萧嵩代为集贤院学士,始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 百五十卷,名曰《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祇、神州及宗庙为大祀,社稷、日月星辰、先代帝王、 岳镇海渎、帝社、先蚕、释奠为中祀,司中、司命、风伯、雨师、诸星、山林川泽 之属为小祀。大祀,所司每年预定日奏下。小祀,但移牒所由。若天子不亲祭享, 则三公行事;若官缺,则职事三品已上摄三公行事。大祀散斋四日,致斋三日。中 祀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小祀散斋二日,致斋一日。散斋之日,昼理事如旧,夜宿 于家正寝,不得吊丧问疾,不判署刑杀文书,不决罚罪人,不作乐,不预秽恶之事。 致斋惟为祀事得行,其余悉断。若大祀,斋官皆于散斋之日,集于尚书省受誓戒, 太尉读誓文。致斋之日,三公于尚书省安置;余官各于本司,若皇城内无本司,于 太常郊社、太庙署安置。皆日未出前至斋所。至祀前一日,各从斋所昼漏上水五刻 向祠所。接神之官,皆沐浴给明衣。若天子亲祠,则于正殿行致斋之礼。文武官服 裤褶,陪位于殿庭。车驾及斋官赴祠祭之所,州县及金吾清所行之路,不得见诸凶 秽及缞绖者,哭泣之声闻于祭所者权断,讫事依旧。斋官至祠所,太官惟设食。祭 讫,依班序馂,讫,均胙,贵者不重,贱者不虚。中祀已下,惟不受誓戒,自余皆 同大祀之礼。
武德初,定令:
每岁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景帝配。其坛在京城明德门外道东二里。坛 制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成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 每祀则天上帝及配帝设位于平座,藉用藁秸,器用陶匏。五方上帝、日月、内官、 中官、外官及众星,并皆从祀。其五方帝及日月七座,在坛之第二等;内五星已下 官五十五座,在坛之第三等;二十八宿已下中官一百三十五座,在坛之第四等;外 官百十二座,在坛下外壝之内;众星三百六十座,在外壝之外。其牲,上帝及配帝 用苍犊二,五方帝及日月用方色犊各一,内官已下加羊豕各九。夏至,祭皇地祗于 方丘,亦以景帝配。其坛在宫城之北十四里。坛制再成,下成方十丈,上成五丈。 每祀则地祇及配帝设位于坛上,神州及五岳、四镇、四渎、四海、五方、山林、川 泽、丘陵、坟衍、原隰,并皆从祀。神州在坛之第二等。五岳已下三十七座,在坛 下外壝之内。丘陵等三十座,在壝外。其牲,地祗及配帝用犊二,神州用黝犊一, 岳镇已下加羊豕各五。
孟春辛日,祈谷,祀感帝于南郊,元帝配,牲用苍犊二。孟夏之月,雩祀昊天 上帝于圆丘,景帝配,牲用苍犊二。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十。 季秋,祀五方上帝于明堂,元帝配,牲用苍犊二。五人帝、五官并从祀,用方色犊 十。孟冬,祭神州于北郊,景帝配,牲用黝犊二。
贞观初,诏奉高祖配圆丘及明堂北郊之祀,元帝专配感帝,自余悉依武德。永 徽二年,又奉太宗配祀于明堂,有司遂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配五人帝。
显庆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礼官等奏议曰:
臣等谨寻方册,历考前规,宗祀明堂,必配天帝,而伏羲五代,本配五郊,预 入有堂,自缘从祀。今以太宗作配,理有示安。伏见永徽二年七月,诏建明堂,伏 惟陛下天纵圣德,追奉太宗,已遵严配。时高祖先在明堂,礼司致惑,竟未迁祀, 率意定仪,遂便著令。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虽复亦在明堂,不得对越天帝, 深乖明诏之意,又与先典不同。
谨案《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 堂,以配上帝。伏惟诏意,义在于斯。今所司行令殊为失旨。又寻汉、魏、晋、宋 历代礼仪,并无父子同配明堂之义。唯《祭法》云:“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 宗武王。”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 郊谓祭上帝于南郊,祖、宗谓祭五帝、五神于明堂也。”寻郑此注,乃以祖、宗合 为一祭,又以文、武共在明堂,连衽配祀,良为谬矣。故王肃驳曰:“古者祖有功 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毁之名,非谓配食于明堂者也。审如郑义,则《孝经》当 言祖祀文王于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其庙,又尊其祀,孰 谓祖于明堂者乎?”郑引《孝经》以解《祭法》,而不晓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义 旨也。又解“宗武王”云:“配勾芒之类,是谓五神,位在堂下。”武王降位,失 君叙矣。
又案《六韬》曰:“武王伐纣,雪深丈余,五车二马,行无辙迹,诣营求谒。 武王怪而问焉,太公对曰:‘此必五方之神,来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 职命焉。既而克殷,风调雨顺。”岂有生来受职,殁同配之,降尊敌卑,理不然矣。 故《春秋外传》曰:“禘、郊、祖、宗、报五者,国之典祀也。”《传》言五者, 故知各是一事,非谓祖、宗合祀于明堂也。
臣谨上考殷、周,下洎贞观,并无一代两帝同配于明堂。南齐萧氏以武、明昆 季并于明堂配食,事乃不经,未足援据。又检武德时令,以元皇帝配于明堂,兼配 感帝。至贞观初缘情革礼,奉祀高祖配于明堂,奉迁世祖专配感帝。此即圣朝故事 已有递迁之典,取法宗庙,古之制焉。伏惟太祖景皇帝构室有周,建绝代之丕业; 启祚汾、晋,创历圣之洪基。德迈发生,道符立极。又世祖元皇帝潜鳞韫庆,屈道 事周,导浚发之灵源,肇光宅之垂裕。称祖清庙,万代不迁。请停配祀,以符古义。 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创制改物,体元居正,为国始祖,抑有旧 章。昔者炎汉高帝,当涂太祖,皆以受命,例并配天。请遵故实,奉祀高祖于圆丘, 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元,功清下渎,拯率土之涂炭,协大造于生 灵,请准诏书,宗祀于明堂,以配上帝。又请依武德故事,兼配感帝作主。斯乃二 祖德隆,永不迁庙;两圣功大,各得配天。远协《孝经》,近申诏意。
二年七月,礼部尚书许敬宗与礼官等又奏议:
据祠令及新礼,并用郑玄六天之议,圆丘祀昊天上帝,南郊祭太微感帝,明堂 祭太微五帝。谨按郑玄此义,唯据纬书,所说六天,皆谓星象,而昊天上帝,不属 穹苍。故注《月令》及《周官》,皆谓圆丘所祭昊天下帝为北辰星曜魄宝。又说 《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及明堂严父配天,皆为太微五帝。考其所说,舛谬特 深。按《周易》云:“日月丽于天,百谷草木丽于地。”又云:“在天成象,在地 成形。”足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毛诗传》云:“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 苍苍,则称苍天。”此则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例。且天地各一,是曰两仪。天尚 无二,焉得有六?是以王肃群儒,咸驳此义。又检太史《圆丘图》,昊天上帝座外, 别有北辰座,与郑义不同。得太史令李淳风等状,昊天上帝图位自在坛上,北辰自 在第二等,与北斗并列,为星官内座之首,不同郑玄据纬书所说。此乃羲和所掌, 观象制图,推步有征,相沿不谬。
又按《史记天官书》等,太微宫有五帝者,自是五精之神,五星所奉。以其是 人主之象,故况之曰帝。亦如房心为天王之象,岂是天乎!《周礼》云:“兆五帝 于四郊。”又云:“祀五帝则掌百官之誓戒。”惟称五帝,皆不言天。此自太微之 神,本非穹昊之祭。又《孝经》惟云“郊祀后稷”,无别祀圆丘之文。王肃等以为 郊即圆丘,圆丘即郊,犹王城、京师,异名同实。符合经典,其义甚明。而今从郑 说,分为两祭,圆丘之外,别有南郊,违弃正经,理深未允。且检吏部式,惟有南 郊陪位,更不别载圆丘。式文既遵王肃,祠令仍行郑义,令、式相乖,理宜改革。
又《孝经》云“严父莫大于配天”,下文即云:“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 上帝。”则是明堂所祀,正在配天,而以为但祭星官,反违明义。又按《月令》: “孟春之月,祈谷于上帝。”《左传》亦云:“凡祀,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故郊 祀后稷,以祈农事。”然则启蛰郊天,自以祈谷,谓为感帝之祭,事甚不经。今请 宪章姬、孔,考取王、郑,四郊迎气,存太微五帝之祀;南郊明堂,废纬书六天之 义。其方丘祭地之外,别有神州,谓之北郊,
分地为二,既无典据,理又不通,亦请合为一祀,以符古义。仍并条附式令, 永垂后则。
敬宗等又议笾、豆之数曰:“按今光禄式,祭天地、日月、岳镇、海渎、先蚕 等,笾、豆各四。祭宗庙,笾、豆各十二。祭社稷、先农等,笾、豆各九。祭风师、 雨师,笾、豆各二。寻此式文,事深乖谬。社稷多于天地,似不贵多。风雨少于日 月,又不贵少。且先农、先蚕,俱为中祭,或六或四,理不可通。又先农之神,尊 于释奠,笾、豆之数,先农乃少,理既差舛,难以因循。谨按《礼记郊特牲》云: ‘笾、豆之荐,水土之品,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神明之义也。’此即祭 祀笾、豆,以多为贵。宗庙之数,不可逾郊。今请大祀同为十二,中祀同为十,小 祀同为八,释奠准中祀。自余从座,并请依旧式。”诏并可之,遂附于礼令。
乾封初,高宗东封回,又诏依旧祀感帝及神州。司礼少常伯郝处俊等奏曰:
显庆新礼,废感帝之祀,改为祈谷。昊天上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检旧礼, 感帝以世祖元皇帝配。今既奉敕仍旧复祈谷为感帝,以高祖太武皇帝配神州,又高 祖依新礼见配圆丘昊天上帝及方丘皇地祇,若更配感帝神州,便恐有乖古礼。按 《礼记·祭法》云:“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殷人禘喾而 郊冥,周人禘喾而郊稷。”郑玄注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也。祭上帝于南郊曰郊”。 又按《三礼义宗》云,“夏正郊天者,王者各祭所出帝于南郊”,即《大传》所谓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是也。此则禘须远祖,郊须始祖。今若禘郊 同用一祖,恐于典礼无所据。其神州十月祭者,十月以阴用事,故以此时祭之,依 检更无故实。按《春秋》“启蛰而郊”,郑玄注“礼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又《三礼义宗》云:“祭神州法,正月祀于北郊。”请依典礼,以正月祭者。请集 奉常博士及司成博士等总议定奏闻。其灵台、明堂,检书礼用郑玄义,仍祭五方帝, 新礼用王肃义。
又下诏依郑玄义祭五天帝,其雩及明堂,并准敕祭祀。于是奉常博士陆遵楷、 张统师、权无二、许子儒等议称:“北郊之月,古无明文。汉光武正月辛未,始建 北郊。咸和中议,北郊同用正月,然皆无指据。武德来礼令即用十月,为是阴用事, 故于时祭之。请依旧十月致祭。”
乾封二年十二月,诏曰:
夫受命承天,崇至敬于明祀;膺图纂箓,昭大孝于严配。是以荐鲦鲿于清庙, 集振鹭于西雍,宣《雅》、《颂》于太师,明肃恭于考室。用能纪配天之盛业,嗣 积德之鸿休,永播英声,长为称首。周京道丧,秦室政乖,礼乐沦亡,典经残灭。 遂使汉朝博士,空说六宗之文;晋代鸿儒,争陈七祀之议。或同昊天于五帝,分感 帝于五行。自兹以降,递相祖述,异论纷纭,是非莫定。
朕以寡薄,嗣膺丕绪,肃承禋祀,明发载怀,虔奉宗祧,寤寐兴感。每惟宗庙 之重,尊配之仪,思革旧章,以申诚敬。高祖太武皇帝抚运膺期,创业垂统,拯庶 类于涂炭,寘怀生于仁寿。太宗文皇帝德光齐圣,道极几神,执锐被坚,栉风沐雨, 劳形以安百姓,屈己而济四方,泽被区中,恩覃海外。乾坤所以交泰,品物于是咸 亨。掩玄阙而开疆,指青丘而作镇。巍巍荡荡,无得名焉。《礼》曰:“化人之道, 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者,非物自外至也,自内生于心也。是以惟贤 者乃能尽祭之义。”况祖功宗德,道冠百王;尽圣穷神,业高千古。自今以后,祭 圆丘、五方、明堂、感帝、神州等祠,高祖太武皇帝、太宗文皇帝崇配,仍总祭昊 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庶因心致敬,获展虔诚,宗祀配天,永光鸿烈。
仪凤二年七月,太常少卿韦万石奏曰:“明堂大享,准古礼郑玄义,祀五天帝, 王肃义,祀五行帝。《贞观礼》依郑玄义祀五天帝,显庆已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 奉乾封二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伏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礼并依贞观 年礼为定。又奉去年敕,并依周礼行事。今用乐须定所祀之神,未审依古礼及《贞 观礼》,为复依见行之礼?”时高宗及宰臣并不能断,依违久而不决。寻又诏尚书 省及学者详议,事仍不定。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则天临朝,垂拱元年七月,有司议圆丘、方丘及南郊、明堂严配之礼。成均助 教孔玄义奏议曰:
谨按《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明配尊大,昊天是也。 物之大者,莫若于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于此,以明尊配之极 也。又《易》云:“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郑玄注:’上帝, 天帝也。”故知昊天之祭,合祖考并配。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昊 天上帝于圆丘,义符《孝经》、《周易》之文也。神尧皇帝肇基王业,应天顺人, 请配感帝于南郊,义符《大传》之文。又《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祖,始 也;宗,尊也。所以名祭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又《孝经》云:“宗 祀文王于明堂。”文王言祖,而云宗者,亦是通武王之义。故明堂之祭,配以祖考。 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祭于明堂,义符《周易》及《祭法》之文也。
太子右谕德沈伯仪曰:
谨按《礼》:“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 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郑玄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祭上帝于南 郊曰郊,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为详备。虞、夏 则退颛顼而郊喾,殷人则舍契而郊冥。去取既多。前后乖次。得礼之序,莫尚于周。 禘喾郊稷,不间于二王;明堂宗祀,始兼于两配。咸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 为父,上主五帝;武王对父,下配五神。《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 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 明堂,理未齐于配祭;既称宗祀,义独主于尊严。虽同两祭,终为一主。故《孝经 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也。必若一神两祭便,则五祭十祠,荐献 频繁,礼亏于数。此则神无二主之道,礼崇一配之义。窃寻贞观、永徽,共尊专配; 显庆之后,始创兼尊。必以顺古而行,实谓从周为美。高祖神尧皇帝请配圆丘、方 泽,太宗文武圣皇帝请配南郊、北郊。高宗天皇大帝德迈九皇,功开万宇,制礼作 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赖,窃惟莫大之孝,理当总配五天。
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等议曰:
伏惟高祖神尧皇帝凿乾构象,辟土开基。太宗文武圣皇帝绍统披元,循机阐极。 高宗天皇大帝弘祖宗之大业,廓文武之宏规。三圣重光,千年接旦。神功睿德,罄 图牒而难称;盛烈鸿猷,超古今而莫拟。岂徒锱铢尧、舜,糠粃殷、周而已哉!谨 案见行礼,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皇帝兼配。今议者引 《祭法》、《周易》、《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辞,殊失因心之旨。但子之事父, 臣之事君,孝以成志,忠而顺美。窃以兼配之礼,特禀先圣之怀,爰取训于前规, 遂申情于大孝。《诗》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易》曰:“殷荐之上帝, 以配祖考。”敬寻厥旨,本合斯义。今若远摭遗文,近乖成典,拘常不变,守滞莫 通,便是臣黜于君,遽易郊丘之位,下非于上,靡遵弓剑之心。岂所以申太后哀感 之诚,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终追远,良谓非宜。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 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今既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高宗天皇大帝齐 尊曜魄,等邃含枢,阐三叶之宏基,开万代之鸿业。重规叠矩,在功烈而无差;享 帝郊天,岂祀配之有别。请奉高宗天皇大帝历配五祠。
制从万顷议。自是郊丘诸祠皆以三祖配。
及则天***,天册万岁元年,加号为天册金轮大圣皇帝,亲享南郊,合祭天地。 以武氏始祖周文王追尊为始祖文皇帝,后考应国公追尊为无上孝明高皇帝,亦以二 祖同配,如乾封之礼。其后长安年又亲享南郊,合祭天地及诸郊丘,并以配焉。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昊天上帝于东都之明堂,以高宗天皇大崇配, 其仪亦依乾封故事。至景龙三年十一月,亲祀南郊,初将定仪注,国子祭酒祝钦明 希旨上言后亦合助祭,遂奏议曰:“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 曰享。’又《内司服》:‘职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又《祭统》 曰:‘夫祭也者,必夫妇亲之。’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 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进。”上令宰相与礼官议详其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建议 云:“皇后南郊助祭,于礼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按汉、 魏、晋、及后魏、齐、梁、隋等历代史籍,兴王令主,郊天祀地,代有其礼,史不 阙书,并不见皇后助祭之事。又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南 郊祀天,并无皇后助祭之礼。”尚书右仆射韦巨源又协同钦明之议,上遂以皇后为 亚献,仍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执笾豆焉。
时十一月十三日乙丑,冬至,阴阳人卢雅、侯艺等奏请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 为吉会。时右台侍御史唐绍奏曰:“礼所以冬至祀圆丘于南郊,夏至祭方泽于北郊 者,以其日行躔次,极于南北之际也。日北极当晷度循半,日南极当晷度环周。是 日一阳爻生,为天地交际之始。故《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即冬 至卦象也。一岁之内,吉莫大焉。甲子但为六旬之首,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 大会,晷运未周,唯总六甲之辰,助四时而成岁。今欲避环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 而就小吉也。”太史令傅孝忠奏曰:“准《漏刻经》,南陆北陆并日校一分,若用 十二日,即欠一分。未南极,即不得为至。”上曰:“俗谚云,‘冬至长于岁’, 亦不可改。”竟依绍议以十三日乙丑祀圆丘。
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初将有事南郊,有司立议,惟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位。 谏议大夫贾曾上表曰:
微臣详据典礼,谓宜天地合祭。谨按《礼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 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传曰:大祭曰禘。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禘祭。禘庙,则祖 宗之主俱合于太祖之庙;禘郊,则地祇群望俱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皆有事而大 祭,异于常祀之义。《礼大传》曰:“不王不禘。”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禘礼。 《虞书》曰:“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祇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 群神。”此则受命而行禘礼者也。言“格于文祖”,则馀庙之享可知矣。言“类于 上帝”,则地祇之合可知矣。且山川之祀,皆属于地,群望尚遍,况地祇乎!《周 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神祇,以和邦国,以谐万 人。”又“凡六乐者,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此则禘郊合天神、地祇、人鬼而祭 之乐也。
《三辅故事》汉祭圆丘仪:昊天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兆亦南面而少东。又 《东观汉记》云:“光武即位,为坛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故事。二年正 月,于洛阳城南依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按两汉时自有后土及北 郊祀,而此已于圆丘设地位,明是禘祭之仪。又《春秋说》云:“王者一岁七祭, 天地合食于四孟,别于分、至。”此复天地自常有同祭之义。王肃云:“孔子言兆 圆丘于南郊,南郊即圆丘,圆丘即南郊也。”又云:“祭天地配。”此亦郊祀合祭 之明说。惟郑康成不论禘当合祭,而分昊天上帝为二神,专凭纬文,事匪经见。又 其注《大传》“不环不禘”义,则云:“正岁之首,祭感帝之精,以其祖配。”注 《周官·大司乐》圆丘,则引《大传》之禘以为冬至之祭。递相矛盾,未足可依。
伏惟陛下膺箓居尊,继文在历,自临宸极,未亲郊祭。今之南郊,正当禘礼, 固宜合祀天地,咸秩百神,答受命之符,彰致敬之道。岂可不崇盛礼,同彼常郊, 使地祇无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然 郊丘之祀,国之大事,或失其情,精禋将阙。臣术不通经,识惭博古,徒以昔谬礼 职,今忝谏曹,正议是司,敢陈忠谠。事有可采,惟断之圣虑。
制令宰臣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国子司业郭山恽等咸请依曾 所奏。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
玄宗即位,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亲享圆丘。时中书令张说为礼仪使,卫尉少卿 韦绦为副,说建议请以高祖神尧皇帝配祭,始罢三祖同配之礼。至二十年,萧嵩为 中书令,改撰新礼。祀天一岁有四,祀地有二。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高祖神 尧皇帝配,中官加为一百五十九座,外官减为一百四座。其昊天上帝及配帝二座, 每座笾、豆各用十二,簋、簠、、俎各一。上帝则太樽、著樽、牺樽、象樽、壶 樽各二,山罍六。配帝则不设太樽及壶樽,减山罍之四,余同上帝。五方帝座则笾、 豆各十,簋、簠、、俎各一,太樽二。大明、夜明,笾、豆各八,余同五方帝。 内官每座笾、豆二,簋、俎各一。内官已上设樽于十二阶之间。内官每道间著樽二, 中官牺樽二,外官著樽二,众星壶樽二。正月上辛,祈谷,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 高祖配,五方帝从祀。其上帝、配帝,笾、豆等同冬至之数。五方帝,太樽、著樽、 牺樽、山罍各一,笾、豆等亦同冬至之数。孟夏,雩昊天上之帝于圆丘,以太宗配, 五方帝及太昊等五帝、勾芒等五官从祀。其上帝配帝、五方帝,笾、豆各八,簋、 簠、、俎各一。五官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及俎各一。季秋,大享于明堂,祀 昊天上帝,以睿宗配,其五方帝、五人帝、五官从祀。笾、豆之数,同于雩祀。夏 至,礼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其从祀神州已下六十八座,同贞观之礼。地祇、 配帝,笾、豆如圆丘之数。神州,笾、豆各四,簋、簠、、俎各一。五岳、四镇、 四海、四渎、五方、山林、川泽等三十七座,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各一。五方 五帝、丘陵、坟衍、原隰等三十座,笾、豆、簋、簠、、俎各一。立冬,祭神州 于北郊,以太宗配。二座笾、豆各十二,簋、簠、、俎各一。自冬至圆丘已下, 余同贞观之礼。
时起居舍人王仲丘既掌知修撰,仍建议曰:
按《贞观礼》,正月上辛,祀感帝于南郊,《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 祈谷。《左传》曰:“郊而后耕。”《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 《礼记》亦曰:“上辛祈谷于上帝。”则祈谷之文,传于历代,上帝之号,允属昊 天。而郑康成云:“天之五帝递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别祭尊之。 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之,因 以祈谷。”据所说祀感帝之意,本非祈谷。先儒所说,事恐难凭。今祈谷之礼,请 准礼修之。且感帝之祀,行之自久。《记》曰:“有其举之,莫可废也。”请于祈 谷之坛,遍祭五方帝。夫五帝者,五行之精。五行者,九谷之宗也。今请二礼并行, 六神咸祀。
又按《贞观礼》,孟夏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于南郊,《显庆礼》,则 雩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且雩祀上帝,盖为百谷祈甘雨。故《月令》云:“命有司大 雩帝,用盛乐,以祈谷实。”郑玄云:“雩上帝者,天之别号,允属昊天,祀于圆 丘,尊天位也。”然雩祀五帝既久,亦请二礼并行,以成大雩帝之义。
又《贞观礼》,季秋祀五方帝、五官于明堂,《显庆礼》,礼昊天上帝于明堂。 准《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先儒以为天是 感精之帝,即太微五帝,此即皆是星辰之例。且上帝之号,皆属昊天,郑玄所引, 皆云五帝。《周礼》曰:“王将旅上帝,张氈案,设皇邸。祀五帝,张大次小次。” 由此言之,上帝之与五帝,自有差等,岂可混而为一乎!《孝经》云:“严父莫大 于配天。”其下文即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郑玄注云:“上帝者, 天之别名,神无二主,故异其处。”孔安国之:“帝亦天也。”
然则禋享上帝,有合经义。而五方皆祀,行之已久,有其举之,难于即废。亦 请二礼并行,以成《月令》大享帝之义。
天宝十载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座,故将祭郊庙,告高祖神 尧皇帝室。宝应元年,杜鸿渐为太常卿礼仪使,员外郎薛颀、归崇敬等议:“以神 尧为受命之主,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太祖景皇帝始受封于唐,即殷之 契,周之后稷也。请以太祖景皇帝郊祀配天地,告请宗庙,亦太祖景皇帝酌献。谏 议大夫黎干议,以太祖景皇帝非受命之君,不合配享天地。二年五月,干进议状为 十诘十难,曰:
集贤校理润州别驾归崇敬议状及礼仪使判官水部员外郎薛颀等称:禘谓冬至祭 天于圆丘,周人则以远祖帝喾配,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配昊天于圆丘。
臣干诘曰:“《国语》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商人禘舜,周人禘喾。” 俱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一也。《诗·商颂》曰:“《长发》,大禘也。”又不言昊 天于圆丘,二也。《诗·周颂》曰:“《雍》,禘太祖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 三也。《礼记·祭法》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殷人、周人俱禘喾。”又 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四也。《礼记·大传》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 以其祖配之。”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五也。《尔雅·释天》曰:“禘,大祭也。”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六也。《家语》云:“凡四代帝王之所郊,皆以配天也。其 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七也。卢植云:“禘,祭名。 禘者谛也,事尊明谛,故曰禘。”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八也。王肃云:“禘谓于 五年大祭之时。”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九也。郭璞云:“禘,五年之大祭。”又 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十也。
臣干谓禘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诗》、《礼》经传,文义昭然。今略举十诘以 明之。臣惟见《礼记·祭法》及《礼记·大传》、《商颂·长发》等三处郑玄注, 或称祭昊天,或云祭灵威仰。臣精详典籍,更无以禘为祭昊天于圆丘及郊祭天者。 审如禘是祭之最大,则孔子说《孝经》为万代百王法,称周公大孝,何不言禘祀帝 喾于圆丘以配天,而反言“郊祀后稷以配天?”是以《五经》俱无其说,圣人所以 不言。轻议大典,亦何容易。犹恐不悟,今更作十难。
其一难曰:《周颂》:“《雍》,禘祭太祖也。”郑玄笺云:“禘,大祭。太 祖,文王也。”《商颂》云:“《长发》,大禘也。”玄又笺云:“大禘,祭天也。” 夫商、周之《颂》,其文互说。或云禘太祖,或云大禘,俱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详 览典籍,更无异同。惟郑玄笺《长发》,乃称是郊祭天。详玄之意,因此《商颂》 禘如《大传》云大祭,如《春秋》“大事于太庙”,《尔雅》“禘大祭”,虽云大 祭,亦是宗庙之祭,可得便称祭天乎?若如所说,大禘即云郊祭天,称禘即是祭宗 庙。又《祭法》说虞、夏、商、周禘黄帝与喾,《大传》“不王不禘”,禘上俱无 大字,玄何因复称祭天乎?又《长发》文亦不歌喾与感生帝,故知《长发》之禘, 而非禘喾及郊祭天明矣。殷、周五帝之大祭,群经众史及鸿儒硕学,自古立言著论, 序之详矣,俱无以禘为祭天。何弃周、孔之法言,独取康成之小注,便欲违经非圣, 诬乱祀典,谬哉!
其二难曰:《大传》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诸侯及其太祖”者,此说王者则当禘。其谓《祭法》,虞、夏、殷、周禘黄帝及喾, “不王则不禘,所当禘其祖之所自出”,谓虞、夏出黄帝,殷、周出帝喾,以近祖 配而祭之。自出之祖,既无宗庙,即是自外至者,故同之天地神祇,以祖配而祀之。 自出之说,非但于父,在母亦然。《左传》子产云:“陈则我周之自出。”此可得 称出于太微五帝乎?故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此之 谓也。及诸侯之禘,则降于王者,不得祭自出之祖,只及太祖而已。故曰“诸侯及 其太祖”,此之谓也。郑玄错乱,分禘为三:注《祭法》云“禘谓祭昊天于圆丘”, 一也。注《大传》称“郊祭天,以后稷配灵威仰”,笺《商颂》又称“郊祭天”, 二也。注《周颂》云“禘大祭,大于四时之祭,而小于祫,太祖谓文王”,三也。 禘是一祭,玄析之为三,颠倒错乱,皆率胸臆,曾无典据,何足可凭。
其三难曰:虞、夏、殷、周已前,禘祖之所自出,其义昭然。自汉、魏、晋已 还千余岁,其礼遂阙。又郑玄所说,其言不经,先儒弃之,未曾行用。愚以为错乱 之义,废弃之注,不足以正大典。
其四难曰:所称今《三礼》行于代者,皆是郑玄之学,请据郑学以明之。曰虽 云据郑学,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之庙以配天,复与郑义相乖。何者?《王制》云: “天子七庙。”玄云:“此周礼也。”七庙者,太祖及文、武之祧与亲庙四也。殷 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据郑学,夏不以鲧及颛顼、昌意为始祖,昭然可知 也。而欲引稷、契为例,其义又异是。爰稽邃古洎今,无以人臣为始祖者,惟殷以 契,周以稷。夫稷、契者,皆天子元妃之子,感神而生。昔帝喾次妃简狄,有戎 氏之女,吞玄鸟之卵,因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大功。舜乃命契作司徒,百姓 既和,遂封于商。故《诗》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此之谓也。 后稷者,其母有邰氏之女曰姜嫄,为帝喾妃,出野履巨迹,歆然有孕,生稷。稷长 而勤于稼穑,尧闻,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大功,舜封于邰,号曰后稷。唐、 虞、夏之际,皆有令德。故《诗》曰:“履帝武敏歆,居然生子,即有邰家室。” 此之谓也。舜、禹有天下,稷、契在其间,量功比德,抑其次也。舜授职,则播百 谷,敷五教。禹让功,则平水土,宅百揆。故《国语》曰:“圣人之制祀也,功施 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契为司徒而人辑睦,稷勤百谷而死,皆居前代祀 典,子孙有天下,得不尊而祖之乎?
其五难曰:既遵郑说,小德配寡,遂以后稷只配一帝,尚不得全配五帝。今以 景皇帝特配昊天,于郑义可乎?
其六难曰:众难臣云:“上帝与五帝,一也。所引《春官》:祀天旅上帝,祀 地旅四望。旅训众,则上帝是五帝。臣曰,不然。旅虽训众,出于《尔雅》,及为 祭名,《春官》训陈,注有明文。若如所言,旅上帝便成五帝,则季氏旅于泰山, 可得便是四镇耶?
其七难曰:所云据郑学,则景皇帝亲尽,庙主合祧,却欲配祭天地,错乱祖宗。 夫始祖者,经纶草昧,体大则天,所以正元气广大,万物之宗尊,以长至阳气萌动 之始日,俱祀于南郊也。夫万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扫地 而祭,质也。器用陶匏,性也。牲用犊,诚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至尊至质, 不敢同于先祖,礼也。故《白虎通》曰:“祭天岁一,何?天至尊至质,事之不敢 亵黩,故因岁之阳气始达而祭之。”今国家一岁四祭之,黩莫大焉。上帝、五帝, 其祀遂阙,怠亦甚矣。黩与怠,皆礼之失,不可不知。夫亲有限,祖有常,圣人制 礼,君子不以情变易。国家重光累圣,历祀百数,岂不知景皇帝始封于唐。当时通 儒议功度德,尊神尧克配彼天,宗太宗以配上帝。神有定主,为日已久。今欲黜神 尧配含枢纽,以太宗配上帝,则紫微五精,上帝佐也,以子先父,岂礼意乎!非止 神祇错位,亦以祖宗乖序,何以上称皇天祖宗之意哉!若夫神尧之功,太宗之德, 格于皇天上帝,臣以为郊祀宗祀,无以加焉。
其八难曰:欲以景皇帝为始祖,既非造我区宇,经纶草昧之主,故非夏始祖禹、 殷始祖契、周始祖稷、汉始祖高帝、魏始祖武皇帝、晋始祖宣帝、国家始祖神尧皇 帝同功比德,而忽升于宗祀圆丘之上,为昊天匹,曾谓圆丘不如林放乎?
其九难曰:昨所言魏文帝丕以武帝操为始祖,晋武帝炎以宣帝懿为始祖者。夫 孟德、仲达者,皆人杰也。拥天下之强兵,挟汉、魏之微主,专制海内,令行草偃, 服衮冕,陈轩悬,天子决事于私第,公卿列拜于道左,名虽为臣,势实凌君。后主 因之而业帝,前王由之而禅代,子孙尊而祖之,不亦可乎?
其十难曰:所引商、周、魏、晋,既不当矣,则景皇帝不为始祖明矣。我神尧 拔出群雄之中,廓清隋室,拯生人于涂炭,则夏禹之勋不足多;成帝业于数年之间, 则汉祖之功不足比。夏以大禹为始祖,汉以高帝为始祖,则我唐以神尧为始祖,法 夏则汉,于义何嫌?今欲革皇天之礼,易太祖之庙,事之大者,莫大于斯,曾无按 据,一何寡陋,不愧于心,不畏于天乎!
以前奉诏,令诸司各据礼经定议者。臣干忝窃朝列,官以谏为名,以直见知, 以学见达,不敢不罄竭以裨万一。昨十四日,具以议状呈宰相,宰相令朝臣与臣论 难。所难臣者,以臣所见独异,莫不胜辞飞辩,竞欲碎臣理,钳臣口。剖析毫厘, 分别异同,序坟典之凝滞,指子传之乖谬,事皆归根,触物不碍。但臣言有宗尔, 岂辩者之流也。又归崇敬、薛颀等援引郑学,欲芜祀典,臣为明辩,迷而不复。臣 辄作十诘十难,援据坟籍,昭然可知。庶郊禘事得其真,严配不失其序,皇灵降祉, 天下蒙赖。臣亦何顾不蹈鼎镬?谨敢闻达,伏增悚越。
议奏,不报。
至二年春夏旱。言事者云:太祖景皇帝追封于唐,高祖实受命之祖,百神受职, 合依高祖。今不得配享天地,所以神不降福,以致愆阳。代宗疑之,诏百僚会议。 太常博士独孤及献议曰:
礼,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凡受命始封之君,皆为太祖。继太祖 已下六庙,则以亲尽迭毁。而太祖之庙,虽百代不迁。此五帝、三王所以尊祖敬宗 也。故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 而祖契。***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则明自古必以首封之君,配昊 天上帝。唯汉氏崛起丰沛,丰公太公,皆无位无功,不可以为祖宗,故汉以高皇帝 为太祖,其先细微也。非足为后代法。
伏惟太祖景皇帝以柱国之任,翼周弼魏,肇启王业,建封于唐。高祖因之,以 为有天下之号,天所命也。亦如契之封商,后稷之封邰。禘郊祖宗之位,宜在百代 不迁之典。郊祀太祖,宗祀高祖,犹周之祖文王而宗武王也。今若以高祖创业,当 跻其祀,是弃三代之令典,尊汉氏之末制,黜景皇帝之大业,同丰公太公之不祀, 反古违道,失孰大焉?夫追尊景皇,庙号太祖,高祖、太宗所以崇尊之礼也。若配 天之位既异,则太祖之号宜废,祀之不修,庙亦当毁。尊祖报本之道,其坠于地乎! 汉制,擅议宗庙,以大不敬论。今武德、贞观宪章未改,国家方将敬祀事,和神人, 禘郊之间,恐非所宜。臣谨稽礼文,参诸往制,请仍旧典。
竟依归崇敬等议,以太祖配享天地。
广德二年正月十六日,礼仪使杜鸿渐奏:“郊、太庙,大礼,其祝文自今已后, 请依唐礼,板上墨书。其玉简金字者,一切停废。如允臣所奏,望编为常式。”敕 曰:“宜行用竹简。”
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德宗亲祀南郊。有司进图,敕付礼官详酌。博士柳冕 奏曰:“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起自权制,此皆方士谬妄之说,非礼典 之文,请一准《开元礼》。”从之。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诏:“郊礼之议,本于至 诚。制礼定名,合从事实,使名实相副,则尊卑有伦。五方配帝,上古哲王,道济 烝人,礼著明祀。论善计功,则朕德不类,统天御极,朕位攸同。而于祝文称臣以 祭,既无益于诚敬,徒有渎于等威。前京兆府司录参军高佩上疏陈请,其理精详。 朕重变旧仪,访于卿士,申明大义,是用释然。宜从改正,以敦至礼。自今已后, 祀五方配帝祝文,并不须称臣。其余礼数如旧。”
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诏以皇太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上问礼官: “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 受誓诫。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 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从之。
十五年四月,术士匡彭祖上言:“大唐土德,千年合符,请每于四季月郊祀天 地。”诏礼官儒者议。归崇敬曰:“准礼,立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立夏日迎夏 于南郊,祭赤帝。立秋后十八日,迎黄灵于中地,祭黄帝。秋、冬各于其方。黄帝 于五行为土,王在四季,土生于火,用事于木,而祭于秋,三季则否。汉、魏、周、 隋,共行此礼。国家土德乘时,亦以每岁六月土王之日,祀黄帝于南郊,以后土配, 合于典礼。彭祖凭候纬之说,据阴阳之书,事涉不经,恐难行用。”乃寝。
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奏: “伏准礼令,祠祭皆卜。自天宝已后,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 次日祀南郊。相循至今,并不卜日。”从之。及明年正月,南郊礼毕,有司不设御 榻,上立受群臣庆贺。及御楼仗退,百僚复不于楼前贺,乃受贺于兴庆宫。二者阙 礼,有司之过也。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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