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三
陈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书左丞庾持称:“晋、宋以来,皇帝大行仪 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庙,奏策奉谥。梓宫将登辒辌,侍中版奏,已称某谥皇帝。 遣奠,出于陛阶下,方以此时,乃读哀策。而前代策文,犹云大行皇帝,请明加详 正。”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文阿等谓:“应劭《风俗通》,前帝谥未 定,臣子称大行,以别嗣主。近检梁仪,自梓宫将登辒辌,版奏皆称某谥皇帝登辒 辌。伏寻今祖祭已奉策谥,哀策既在庭,遣祭不应犹称大行。且哀策篆书,藏于玄 宫。”谓“依梁仪称谥,以传无穷”。诏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书仪曹请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禫除仪注。沈洙议: “谓至亲期断,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丧,断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顿除,故变之 以纤缟,创巨不可便愈,故称之以祥禫。禫者,淡也,所以渐祛其情。至如父在为 母出适后之子,则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无复衰麻。缘情有本同之义,许以心制。 心制既无杖绖可除,不容复改玄‘,既是心忧,则无所更淡其心也。且禫杖期者, 十五月已有禫制。今申其免怀之感,故断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 义,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丧,又申明其制。齐建元中,太子穆 妃丧,亦同用此礼。唯王俭《古今集记》云心制终二十七月,又为王逡所难。何佟 之仪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为断。今皇太后于安吉君心 丧之期,宜除于再周,无复心禫之礼。”诏可之。
隋制,诸岳崩渎竭,天子素服,避正寝,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 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亲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诸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三日。 皇帝本服五服内亲及嫔、百官正二品已上丧,并一举哀。太阳亏、国忌日,皇帝本 服小功缌麻亲、百官三品已上丧,皇帝皆不视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为本服五服内诸亲及嫔,一举哀。皇太子为本服五服之内亲及东 宫三师、三少、宫臣三品已上,一举哀。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所生妾谢墓被发,不至埏门。萧子晋传重,谘礼官何 佟之。佟之议,以为:“改葬服缌,见柩不可无服故也。此止侵坟土,不及于椁, 可依新宫火处三日哭假而已。”帝以为得礼。二年,何佟之议:“追服三年无禫。” 尚书议,并以佟之言为得。
又二年,始兴王嗣子丧。博士管晅议,使国长从服缌麻。
四年,掌凶礼严植之定《仪注》,以亡月遇闰,后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 “闰盖余分,月节则各有所隶。若节属前月,则宜以前月为忌,节属后月,则宜以 后月为忌。祥逢闰则宜取远日。”
又四年,安成国刺称:“庙新建,欲克今日迁立所生吴太妃神主。国王既有妃 丧,欲使臣下代祭。”明山宾议,以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亲奉盛礼。”
五年,贵嫔母车丧,议者疑其仪。明山宾以为:“贵嫔既居母忧,皇太子出贵 嫔别第,一举哀,以申圣情,庶不乖礼。”帝从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马褧牒:“贵嫔母车亡,应有服制”,谓“宜准公子为母麻 衣之制,既葬而除”。帝从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兽碑,唯听作石柱,记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丧,周舍牒:“使安成、始兴诸王以成服日一日为位受吊。” 帝曰:“丧无二主。二王既在远,嗣子宜祭摄事。”周舍牒:“嗣子著细布衣、绢 领带。单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岁时节朔望,并于灵所朝夕哭。三年不听乐。”
十四年,舍人硃异议:“《礼》,年虽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则不为殇。封 阳侯年虽中殇,已有拜封,不应殇服。”帝可之。于是诸王服封阳侯依成人之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启:“谨案下殇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礼,则降服之大 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礼,窃有小疑。”帝曰:“《礼》云:‘大功之末, 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妇。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 妻。下殇之小功则不可。’晋代蔡谟、谢沈、丁纂、冯怀等遂云:‘降服大功,可 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范坚、荀伯 子等,虽复率意致难,亦未能折。太始六年,虞和立议:‘大功之末,乃可娶妇。’ 于时博询,咸同和议。齐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马长子之丧,武帝子女同服大功。左 丞顾杲之议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嫔降无疑,皇子娉纳,亦在非硋。’凡此诸 议,皆是公背正文,务为通耳。徐爰、王文宪并云:‘期服降为大功,皆不可以婚 嫁。’于义乃为不乖,而又不释其意。天监十年,信安公主当出适,而有临川长子 大功之惨,具论此义,粗已详悉。太子今又启审大功之末乃下殇之小功行婚冠嫁三 吉之事。案《礼》所言下殇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礼。况本服是期,降 为大功,理当不可。人间行者,是用郑玄逆降之义。《杂记》云:‘大功之末,可 以冠子嫁子。’此谓本服大功,子则小功,逾月以后,于情差轻,所以许有冠嫁。 此则小功之末,通得取妇。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简出大功之 身,不得取妇。后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妇。故 有出没。婚礼国之大典,宜有画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复辄有干启,礼官不得辄 为曲议。可依此以为法。”
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已上丧者,借白鼓一面,丧毕进输。 王、郡公主、太妃、仪同三司已上及令仆,皆听立凶门柏历。三品已上及五等开国, 通用方相。四品已下,达于庶人,以魌头。旌则一品九旒,二品、三品七旒,四品、 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达于庶人,唯旐而已。其建旐,三品已上 及开国子、男,其长至轸,四品、五品至轮,六品至于九品至较。勋品达于庶人, 不过七尺。
王元轨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议曰:“《礼》‘改葬缌麻’。 郑玄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孙、孙承重者,曾祖 父母、祖父母改葬,既并三年之服,皆应服缌。而止言三人,若非遗漏,便是举其 略耳。”
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曰:“圣教陵替,国章残缺,汉、晋为 法,随俗因时,未足经国庇人,弘风施化。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偏 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举 国遵行。后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西 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革 兹俗弊。”诏曰:“可。”弘因奏征学者,撰仪礼百卷。悉用东齐《仪注》以为准, 亦微采王俭礼。修毕,上之,诏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丧纪,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为定制,无相差越。正一品薨,则鸿胪 卿监护丧事,司仪令示礼制。二品已上,则鸿胪丞监护,司仪丞示礼制。五品已上 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亲已上丧,并掌仪一人示礼制。官人在职丧,听敛以朝服, 有封者,敛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单衣。妇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敛。棺内不得 置金银珠宝。诸重,一品悬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轜车,三品已上油幰, 硃丝络网,施襈,两箱画龙,幰竿诸末垂六旒苏。七品已上油幰,施襈,两箱画云 气,垂四旒苏。八品已下,达于庶人,鳖甲车,无幰襈旒苏画饰。执绋,一品五十 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并布帻深衣。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铎、六 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已上二铎、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 七品已上用魌头。在京师葬者,去城七里外。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龟趺。趺上高不 得过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隐沦道素,孝义著闻者,虽无爵, 奏,听立碣。
三年及期丧,不数闰。大功已下数之。以闰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闰所附之 月为正。
凶服不入公门。期丧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礻聂缘纱帽。若重丧被起者,皁绢 下裙帽。若入宫殿及须朝见者,冠服依百官例。
齐衰心丧已上,虽有夺情,并终丧不吊不贺不预宴。期丧未练,大功未葬,不 吊不贺,并终丧不预宴。小功已下,假满依例。居五服之丧,受册及之职,仪卫依 常式,唯鼓乐从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觐之礼遂废。及周封萧詧为梁王,讫于隋,恆称籓国,始有朝 见之仪。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积。其饩五牢,米九十筥,皞醢各三 十五甕,酒十八壶,米禾各五十车,薪刍各百车。既至,大司空设九傧以致馆。梁 王束帛乘马,设九介以待之。礼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于庙。既致享,大冢宰 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车,陈九傧,以束帛乘马,致食于宾及宾之从各有差。致食讫, 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车,执贽,设九傧以劳宾。王设九介,迎于门外。明日,朝服 乘车,还贽于公。公皮弁迎于大门,授贽受贽,并于堂之中楹。又明日,王朝服, 设九介,乘车,备仪卫,以见于公。事毕,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执贽劳于 梁王。明日,王还贽。又明日,王见三孤,如见三公。明日,卿一人,又执贽劳王。 王见卿,又如三孤。于是三公、三孤、六卿,又各饩宾,并属官之长为使。牢米束 帛同三公。
开皇四年正月,梁主萧岿朝于京师,次于郊外。诏广平王杨雄、吏部尚书韦世 康持节以迎。卫尉设次于驿馆。雄等降就便幕。岿服通天冠、绛纱袍、端珽,立于 东阶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国。雄等立于门右,东面。岿摄内史令柳顾言出门 请事。世康曰:“奉诏劳于梁帝。”顾言入告。岿出,迎于馆门之外,西面再拜。 持节者导雄与岿俱入,至于庭下。岿北面再拜受诏讫。雄等乃出,立于馆门外道右 东向。岿送于门外,西面再拜。及奉见,高祖冠通天冠,服绛纱袍,御大兴殿,如 朝仪。岿服远游冠,朝服以入,君臣并拜,礼毕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则宜于社,造于祖,类于上帝。还亦以牲遍告。梁天监初,陆 琏议定军礼,遵其制。帝曰:“宜者请征讨之宜,造者禀谋于庙,类者奉天时以明 伐,并明不敢自专。陈币承命可也。”琏不能对。严植之又争之,于是告用牲币, 反亦如之。
后齐天子亲征纂严,则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 左貂附蝉以出。誓讫,择日备法驾,乘木辂,以选于庙。载迁庙主于斋车,以俟行。 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衅军鼓,载帝社石主于车,以俟行。次择日陈六军,备大驾, 类于上帝。次择日祈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等。乃为坎盟,督将列牲于坎 南,北首。有司坎前读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遍授大将,乃置于坎。 又歃血,歃遍,又以置坎。礼毕,埋牲及盟书。又卜日,建牙旗于单,祭以太牢, 及所过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将届战所,卜刚日,备玄牲,列军容,设柴于辰地, 为墠而祃祭。大司马奠矢,有司奠毛血,乐奏《大护》之音。礼毕,彻牲,柴燎。 战前一日,皇帝祷祖,司空祷社。战胜则各报以太牢。又以太牢赏用命战士于祖, 引功臣入旌门,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罚不用命于社,即神庭行戮讫,振旅而还。格 庙诣社讫,择日行饮至礼,文物充庭。有司执简,纪年号月朔,陈六师凯入格庙之 事,饮至策勋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赏典焉。
隋制,行幸所过名山大川,则有司致祭。岳渎以太牢,山川以少牢。亲征及巡 狩,则类上帝、宜社、造庙,还礼亦如之,将发轫,则“Q祭。其礼,有司于国门 外委土为山象,设埋坎。有司刳羊,陈俎豆。驾将至,委奠币,荐脯醢,加羊于 “Q,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馔埋于坎。驾至,太仆祭两轵及轨前,乃饮,授爵, 遂轹“Q上而行。
大业七年,征辽东,炀帝遣诸将于蓟城南桑乾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壝,行宜 社礼。帝斋于临朔宫怀荒殿,预告官及侍从各斋于其所。十二卫士并斋。帝衮冕玉 辂,备法驾。礼毕,御金辂,服通天冠,还宫。又于宫南类上帝,积柴于燎坛,设 高祖位于东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辂,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诸军受胙毕,帝就 位,观燎,乃出。又于蓟城北设坛,祭马祖于其上,亦有燎。又于其日,使有司并 祭先牧及马步,无钟鼓之乐。众军将发,帝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每军大将、亚将 各一人。骑兵四十队。队百人置一纛。十队为团,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皆青丝 连明光甲、铁具装、青缨拂,建狻猊旗。第二团,绛丝连硃犀甲、兽文具装、赤缨 拂,建貔貅旗。第三团,白丝连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建辟邪旗。第四团,乌 丝连玄犀甲、兽文具装、建缨拂,建六驳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长 鸣、中鸣等各十八具,鼓、金钲各二具。后部铙吹一部,铙二面,歌箫及笳各四 具,节鼓一面,吴吹筚篥、横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又步卒八十队,分为四团。 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每队给青隼荡幡一。第二团,每队黄隼荡幡一。第三团, 每队白隼荡幡一。第四团,每队苍隼荡幡一。长槊楯弩及甲毦等,各称兵数。受降 使者一人,给二马轺车一乘,白兽幡及节各一,骑吏三人,车辐白从十二人。承诏 慰抚,不受大将制。战阵则为监军。军将发,候大角一通,步卒第一团出营东门, 东向阵。第二团出营南门,南向阵。第三团出营西门,西向阵。第四团出营北门, 北向阵。阵四面团营,然后诸团严驾立。大角三通,则铙鼓俱振,骑第一团引行。 队间相去各十五步。次第二团,次前部鼓吹,次弓矢一队,合二百骑。建蹲兽旗, 瓟槊二张,大将在其下。次诞马二十匹,次大角,次后部铙,次第三团,次第四团, 次受降使者。次及辎重戎车散兵等,亦有四团。第一辎重出,收东面阵,分为两道, 夹以行。第二辎重出,收南面阵,夹以行。第三辎重出,收西面阵,夹以行。第四 辎重出,收北面阵,夹以行。亚将领五百骑,建腾豹旗,殿军后。至营,则第一团 骑阵于东面,第二团骑阵于南面,鼓吹翊大将居中,驻马南向。第三团骑阵于西面, 第四团骑阵于北面,合为方阵。四团外向,步卒翊辎重入于阵内,以次安营。营定, 四面阵者,引骑入营。亚将率骁骑游弈督察。其安营之制,以车外布,间设马枪, 次施兵幕,内安杂畜。事毕,大将、亚将等,各就牙帐。其马步队与军中散兵,交 为两番,五日而代。于是每日遣一军发,相去四十里,连营渐进。二十四日续发而 尽。首尾相继,鼓角相闻,旌旗亘九百六十里。天子六军次发,两部前后先置,又 亘八十里。通诸道合三十军,亘一千四十里。诸军各以帛为带,长尺五寸,阔二寸, 题其军号为记。御营内者,合十二卫、三台、五省、九寺,并分隶内外前后左右六 军,亦各题其军号,不得自言台省。王公已下,至于兵丁厮隶,悉以帛为带,缀于 衣领,名“军记带”。诸军并给幡数百,有事,使人交相去来者,执以行。不执幡 而离本军者,他军验军记带,知非部兵,则所在斩之。是岁也,行幸望海镇,于秃 黎山为坛,祀黄帝,行祃祭。诏太常少卿韦霁、博士褚亮奏定其礼。皇帝及诸预祭 臣近侍官诸军将,皆斋一宿。有司供帐设位,为埋坎神坐西北,内壝之外。建二旗 于南门外。以熊席设帝轩辕神坐于壝内,置甲胄弓矢于坐侧,建槊于坐后。皇帝出 次入门,群官定位,皆再拜奠。礼毕,还宫。
隋制,常以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诸预祭官,皆于祭所致斋一日,积柴 于燎坛,礼毕,就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并于大泽,皆以刚 日。牲用少牢,如祭马祖,埋而不燎。
开皇二十年,太慰晋王广北伐突厥,四月己未,次于河上,祃祭轩辕黄帝,以 太牢制币,陈甲兵,行三献之礼。
后齐命将出征,则太卜诣太庙,灼灵龟,授鼓旗于庙。皇帝陈法驾,服衮冕, 至庙,拜于太祖。遍告讫,降就中阶,引上将,操钺授柯,曰:“从此上至天,将 军制之。”又操斧授柯,曰:“从此下至泉,将军制之。”将军既受斧钺,对曰: “国不可从外理,军不可从中制。臣既受命,有鼓旗斧钺之威,愿假一言之命于臣。” 帝曰:“苟利社稷,将军裁之。”将军就车,载斧钺而出。皇帝推毂度阃,曰: “从此以外,将军制之。”
周大将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过名山大川。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浑寇边。 帝常服乘马,遣大司马贺兰祥于太祖之庙,司宪奉钺,进授大将。大将拜受,以授 从者。礼毕,出受甲兵。
隋制,皇太子亲戎,及大将出师,则以豭肫一衅鼓,皆告社庙。受斧钺讫,不 得反宿于家。开皇八年,晋王广将伐陈,内史令李德林摄太尉,告于太祖庙。礼毕, 又命有司宜于太社。
古者三年练兵,入而振旅,至于春秋蒐浯,亦以讲其事焉。梁、陈时,依宋元 嘉二十五年蒐宣武场。其法,置行军殿于幕府山南冈,并设王公百官幕。先猎一日, 遣马骑布围。右领军将军督右,左领军将军督左,大司马董正诸军。猎日,侍中三 奏,一奏搥一鼓为严,三严讫,引仗为小驾卤簿。皇帝乘马戎服,从者悉绛衫帻, 黄麾警跸,鼓吹如常仪。猎讫,宴会享劳,比校多少。戮一人以惩乱法。会毕,还 宫。
后齐常以季秋,皇帝讲武于都外。有司先莱野为场,为二军进止之节。又别墠 于北场,舆驾停观。遂命将简士,教众为战阵之法。凡为阵,少者在前,长者在后。 其还,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长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勇者持钲鼓刀楯,为前 行,战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为后行。将帅先教士目,使习见旌旗指麾之踪,发 起之意,旗卧则跪。教士耳,使习金鼓动止之节,声鼓则进,鸣金则止。教士心, 使知刑罚之苦,赏赐之利。教士手,使习持五兵之便,战斗之备。教士足,使习跪 及行列嶮泥之涂。前五日,皆请兵严于场所,依方色建旗为和门。都墠之中及四角, 皆建五采牙旗。应讲武者,各集于其军。戒鼓一通,军士皆严备。二通,将士贯甲。 三通,步军各为直阵以相俟。大将各处军中,立旗鼓下。有司陈小驾卤簿,皇帝武 弁,乘革辂,大司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百司陪列。位定,二军迭为客主。先举 为客,后举为主。从五行相胜法,为阵以应之。
后齐春蒐礼,有司规大防,建获旗,以表获车。蒐前一日,命布围。领军将军 一人,督左甄,获军将军一人,督右甄。大司马一人,居中,节制诸军。天子陈小 驾,服通天冠,乘木辂,诣行宫。将亲禽,服戎服,钑戟者皆严。武卫张甄围,旗 鼓相望,衔枚而进。甄常开一方,以令三驱。围合,吏奔骑令曰:“鸟兽之肉,不 登于俎者不射。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者不射。”甄合,大司马鸣鼓促围, 众军鼓噪鸣角,至期处而止。大司马屯北旌门,二甄帅屯左右旌门。天子乘马,从 南旌门入,亲射禽。谒者以护车收禽,载还,陈于护旗之北。王公已下以次射禽, 皆送旗下。事毕,大司马鸣鼓解围,复屯。殿中郎中率其属收禽,以实护车。天子 还行宫。命有司每禽择取三十,一曰干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疱。其余即于围 下量饣高将士。礼毕,改服,钑者韬刃而还。夏苗、秋狝、冬狩,礼皆同。河清中 定令,每岁十二月半后讲武,至晦逐除。二军兵马,右入千秋门,左入万岁门,并 至永巷南下,至昭阳殿北,二军交。一军从西上阁,一军从东上阁,并从端门南, 出阊阖门前桥南,戏射并讫,送至城南郭外罢。
后齐三月三日,皇帝常服乘舆,诣射所,升堂即坐,皇太子及群官坐定,登歌, 进酒行爵。皇帝入便殿,更衣以出,骅骝令进御马,有司进弓矢。帝射讫,还御坐, 射悬侯,又毕,群官乃射五埒。一品二品三十发,一发调马,十发射下,十发射上, 三发射麞,三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三品二十五发,一发调马,五发射下,十发射 上,三发射麞,三发射帖,三发射兽头。四品二十发一发调马,五发射下,八发射 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二发射兽头。五品十五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五发射 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一发射兽头。侍官御仗已上十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 五发射上。季秋大射,皇帝备大驾,常服,御七宝辇,射七埒。正三品已上,第一 埒,一品五十发,一发调马,十五发射下,二十五发射上,三发射麞,三发射帖, 三发射兽头。二品四十六发一发调马,十五发射下,二十二发射上,二发射麞,三 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从三品四品第二埒,三品四十二发一发调马,十二发射下, 二十二发射上,二发射麞,二发射帖,三发射兽头。四品三十七发一发调马,十一 发射下,十九发射上,一发射麞,二发射帖,三发射兽头。五品第三埒,三十二发 一发调马,九发射下,十七发射上,一发射麞,二发射帖,二发射兽头。六品第四 埒,二十七发。一发调马,八发射下,十六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七品第 五埒,二十一发一发调马,六发射下,十二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八品第 六埒,十六发一发调马,四发射下,九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九品第七埒, 十发。一发调马,三发射下,四发射上,一发射麞,一发射帖。大射置大将太尉公 为之。射司马各一人,录事二人。七埒各置埒将、射正参军各一人,埒士四人,威 仪一人,乘白马以导,的别参军一人,悬侯下府参军一人。又各置令史埒士等员, 以司其事。
后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马建大麾于莱田之所。乡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 帅其人而致。诛其后至者。建麾于后表之中,以集众庶。质明,偃麾,诛其不及者。 乃陈徒骑,如战之阵。大司马北面誓之。军中皆听鼓角,以为进止之节。田之日, 于所莱之北,建旗为和门。诸将帅徒骑序入其门。有司居门,以平其人。既入而分 其地,险野则待前而骑后,易野则骑前而徒后。既阵,皆坐,乃设驱逆骑,有司表 狢于阵前。以太牢祭黄帝轩辕氏,于狩地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侧,行三献礼。 遂蒐田致禽以祭社。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遂以苗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礿。仲 秋教练兵,如振旅之阵,遂以狝田如蒐法,致禽以祀方。仲冬教大阅,如振旅之阵, 遂以狩田如蒐法,致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见于西方。先见三日,大司马戒期,遂建旗于阳武门外。 司空除坛兆,有司荐毛血,登歌奏《昭夏》。在位者拜,事毕出。其日中后十刻, 六军士马,俱介胄集旗下。左右武伯督十二帅严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乐师 撞黄钟,右五钟皆应。皇帝介胄,警跸以出,如常仪而无鼓角,出国门而“Q祭。 至则舍于次。太白未见五刻,中外皆严,皇帝就位,六军鼓噪,行三献之礼。每献, 鼓噪如初献。事讫,燔燎赐胙,毕,鼓噪而还。
隋制,大射祭射侯于射所,用少牢。军人每年孟秋阅戎具,仲冬教战法。及大 业三年,炀帝在榆林,突厥启民及西域、东胡君长,并来朝贡。帝欲夸以甲兵之盛, 乃命有司陈冬狩之礼。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里,并立表记。前狩二日,兵部 建旗于表所。五里一旗,分为四十军,军万人,骑五千匹。前一日,诸将各帅其军, 集于旗下。鸣鼓,后至者斩。诏四十道使,并扬旗建节,分申佃令,即留军所监猎。
布围,围阙南面,方行而前。帝服紫袴褶、黑介帻,乘闟猪车,其饰如木辂, 重辋漫轮,虬龙绕毂,汉东京卤簿所谓猎车者也。驾六黑鳷。太常陈鼓笳铙箫角于 帝左右,各百二十。百官戎服骑从,鼓行入围。诸将并鼓行赴围。乃设驱逆骑千有 二百。闟猪停轫,有司敛大绥,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陈于驾前。有司又敛小绥, 乃驱兽出,过于帝前。初驱过,有司整御弓矢以前,待诏。再驱过,备身将军奉进 弓矢。三驱过,帝乃从禽,鼓吹皆振,坐而射之。每驱必三兽以上。帝发,抗大绥。 次王公发,则抗小绥。次诸将发射之,无鼓,驱逆之骑乃止。然后三军四夷百姓皆 猎。凡射兽,自左膘而射之,达于右腢,为上等。达右耳本,为次等。自左髀达于 右鋋为下等。群兽相从,不得尽杀。已伤之兽,不得重射。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 出表者不逐之。佃将止,虞部建旗于围内。从驾之鼓及诸军鼓俱振,卒徒皆噪。诸 获禽者,献于旗所,致其左耳。大兽公之,以供宗庙,使归,荐腊于京师。小兽私 之。
齐制,季冬晦,选乐人子弟十岁以上十二以下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一百二 十人,赤帻、皁褠衣,执鼗。一百二十人赤布裤褶,执鞞角。方相氏黄金四目,熊 皮蒙首,玄衣硃裳,执戈扬楯。又作穷奇、祖明之类,凡十二兽,皆有毛角。鼓吹 令率之,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其日戊夜三唱,开诸里门, 傩者各集,被服器仗以待事。戊夜四唱,开诸城门,二卫皆严。上水一刻,皇帝常 服,即御座。王公执事官第一品已下、从六品已上,陪列预观。傩者鼓噪,入殿西 门,遍于禁内。分出二上阁,作方相与十二兽儛戏,喧呼周遍,前后鼓噪。出殿南 门,分为六道,出于郭外。
隋制,季春晦,傩,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以禳阴气。秋分前一日,禳阳气。 季冬傍磔、大傩亦如之。其牲,每门各用羝羊及雄鸡一。选侲子如后齐。冬八队, 二时傩则四队。问事十二人,赤帻褠衣,执皮鞭。工人二十二人。其一人方相氏, 黄金四目,蒙熊皮,玄衣硃裳。其一人为唱师,著皮衣,执棒。鼓角各十。有司预 备雄鸡羝羊及酒,于宫门为坎。未明,鼓噪以入。方相氏执戈扬楯,周呼鼓噪而出, 合趣显阳门,分诣诸城门。将出,诸祝师执事,预副牲胸,磔之于门,酌酒禳祝。 举牲并酒埋之。
后齐制,日蚀,则太极殿西厢东向,东堂东厢西向,各设御座。群官公服。昼 漏上水一刻,内外皆严。三门者闭中门,单门者掩之。蚀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 即御座,直卫如常,不省事。有变,闻鼓音,则避正殿,就东堂,服白袷单衣。侍 臣皆赤帻,带剑,升殿侍。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剑,出户向日立。有司各率官 属,并行宫内诸门、掖门,屯卫太社。鄴令以官属围社,守四门,以硃丝绳绕系社 坛三匝。太祝令陈辞责社。太史令二人,走马露版上尚书,门司疾上之。又告清都 尹鸣鼓,如严鼓法。日光复,乃止,奏解严。
后魏每攻战克捷,欲天下知闻,乃书帛,建于竿上,名为露布。其后相因施行。 开皇中,乃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礼。及九年平陈,元帅晋王以驿 上露布。兵部奏,请依新礼宣行。承诏集百官、四方客使等,并赴广阳门外,服朝 衣,各依其列。内史令称有诏,在位者皆拜。宣讫,拜,蹈舞者三,又拜。郡县亦 同。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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