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二
《春秋》“龙见而雩”,梁制不为恆祀。四月后旱,则祈雨,行七事:一,理 冤狱及失职者;二,振鳏寡孤独者;三,省繇轻赋;四,举进贤良;五,黜退贪邪; 六,命会男女,恤怨旷;七,撤膳羞,弛乐悬而不作。天子又降法服。七日,乃祈 社稷;七日,乃祈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七日,乃祈群庙之主于太庙;七日,乃祈 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七日,乃大雩,祈上帝,遍祈所有事者。大雩礼,立圆 坛于南郊之左,高及轮广四丈,周十二丈,四陛。牲用黄牯牛一。祈五天帝及五人 帝于其上,各依其方,以太祖配,位于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七日乃去乐。又 遍祈社稷山林川泽,就故地处大雩。国南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祈百辟卿士于 雩坛之左,除地为墠,舞童六十四人,皆袨服,为八列,各执羽翳。每列歌《云汉》 诗一章而毕。旱而祈澍,则报以太牢,皆有司行事。唯雩则不报。若郡国县旱请雨, 则五事同时并行:一,理冤狱失职;二,存鳏寡孤独;三,省徭役;四,进贤良; 五,退贪邪。守令皆洁斋三日,乃祈社稷。七日不雨,更斋祈如初。三变仍不雨, 复斋祈其界内山林川泽常兴云雨者。祈而澍,亦各有报。陈氏亦因梁制,祈而澍则 报以少牢。武帝时,以德皇帝配,文帝时,以武帝配。废帝即位,以文帝配青帝。 牲用黄牯牛,而以清酒四升洗其首。其坛墠配飨歌舞,皆如梁礼。天子不亲奉,则 太宰、太常、光禄行三献礼。其法皆采齐建武二年事也。梁、陈制,诸祠官皆给除 秽气药,先斋一日报之,以取清洁。天监九年,有事雩坛。武帝以为雨既类阴,而 求之正阳,其谬已甚。东方既非盛阳,而为生养之始,则雩坛应在东方,祈晴亦宜 此地。于是遂移于东郊。十年,帝又以雩祭燔柴,以火祈水,于理为乖。仪曹郎硃 异议曰:“案周宣《云汉》之诗,毛注有瘗埋之文,不见有燔柴之说。若以五帝必 柴,今明堂又无其事。于是停用柴,从坎瘗典。十一年,帝曰:“四望之祀,顷来 遂绝。宜更议复。”硃异议:“郑众云:‘四望谓日月星海。’郑玄云:‘谓五岳 四镇四渎。’寻二郑之说,互有不同。窃以望是不即之名,凡厥遥祭,皆有斯目。 岂容局于星汉,拘于海渎?请命司天,有关水旱之义,爰有四海名山大川,能兴云 致雨,一皆备祭。”帝从之。又扬州主簿顾协又云:“《礼》‘仲夏大雩’,《春 秋》‘龙见而雩’,则雩常祭也,水旱且又祷之,谓宜式备斯典。”太常博士亦从 协议。祠部郎明岩卿以为:“祈报之祀,已备郊禋,沿革有时,不必同揆。”帝从 其议,依旧不改。大同五年,又筑雩坛于藉田兆内。有祈珝,则斋官寄藉田省云。
后齐以孟夏龙见而雩,祭太微五精帝于夏郊之东。为圆坛,广四十五尺,高九 尺,四面各一陛。为三壝外营,相去深浅,并燎坛,一如南郊。于其上祈谷实,以 显宗文宣帝配。青帝在甲寅之地,赤帝在丙巳之地,黄帝在己未之地,白帝在庚申 之地,黑帝在壬亥之地。面皆内向,藉以藁秸。配帝在青帝之南,小退,藉以莞席, 牲以骍。其仪同南郊。又祈祷者有九焉:一曰雩,二曰南郊,三曰尧庙,四曰孔、 颜庙,五曰社稷,六曰五岳,七曰四渎,八曰滏口,九曰豹祠。水旱疠疫,皆有事 焉。无牲,皆以酒脯枣栗之馔。若建午、建未、建申之月不雨,则使三公祈五帝于 雩坛。礼用玉币,有燎,不设金石之乐,选伎工端洁善讴咏者,使歌《云汉》诗于 坛南。自余同正雩。南郊则使三公祈五天帝于郊坛,有燎,座位如雩。五人帝各在 天帝之左。其仪如郊礼。尧庙,则遣使祈于平阳。孔、颜庙,则遣使祈于国学,如 尧庙。社稷如正祭。五岳,遣使祈于岳所。四渎如祈五岳,滏口如祈尧庙,豹祠如 祈滏口。
隋雩坛,国南十三里启夏门外道左。高一丈,周百二十尺。孟夏之月,龙星见, 则雩五方上帝,配以五人帝于上,以太祖武元帝配飨,五官从配于下。牲用犊十, 各依方色。京师孟夏后旱,则祈雨,理冤狱失职,存鳏寡孤独,振困乏,掩骼埋胔, 省徭役,进贤良,举直言,退佞谄,黜贪残,命有司会男女,恤怨旷。七日,乃祈 岳镇海渎及诸山川能兴云雨者;又七日,乃祈社稷及古来百辟卿士有益于人者;又 七日,乃祈宗庙及古帝王有神祠者;又七日,乃修雩,祈神州;又七日,仍不雨, 复从岳渎已下祈如初典。秋分已后不雩,但祷而已。皆用酒脯。初请后二旬不雨者, 即徙市禁屠。皇帝御素服,避正殿,减膳撤乐,或露坐听政。百官断伞扇。令人家 造土龙。雨澍,则命有司报。州郡尉祈雨,则理冤狱,存鳏寡孤独,掩骼埋胔,洁 斋祈于社。七日,乃祈界内山川能兴雨者,徙市断屠如京师。祈而澍,亦各有报。 霖雨则珝京城诸门,三珝不止,则祈山川岳镇海渎社稷。又不止,则祈宗庙神州。 报以太牢。州郡县苦雨,亦各珝其城门,不止则祈界内山川。及祈报,用羊豕。
《礼》,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乘玉辂,建大旂,服大裘,各于其方之近 郊为兆,迎其帝而祭之。所谓燔柴于泰坛,扫地而祭者也。春迎灵威仰者,三春之 始,万物禀之而生,莫不仰其灵德,服而畏之也。夏迎赤熛怒者,火色票怒,其 灵炎至明盛也。秋迎白招拒者,招集,拒大也,言秋时集成万物,其功大也。冬迎 叶光纪者,叶拾,光华,纪法也,言冬时收拾光华之色,伏而藏之,皆有法也。中 迎含枢纽者,含容也,枢机有开阖之义,纽者结也。言土德之帝,能含容万物,开 阖有时,纽结有法也。然此五帝之号,皆以其德而名焉。梁、陈、后齐、后周及隋, 制度相循,皆以其时之日,各于其郊迎,而以太皞之属五人帝配祭。并以五官、三 辰、七宿于其方从祀焉。
梁制,迎气以始祖配,牲用特牛一,其仪同南郊。天监七年,尚书左丞司马筠 等议:“以昆虫未蛰,不以火田,鸠化为鹰,罻罗方设。仲春之月,祀不用牲,止 珪璧皮币。斯又事神之道,可以不杀明矣。况今祀天,岂容尚此?请夏初迎气,祭 不用牲。”帝从之。八年,明山宾议曰:“《周官》祀昊天以大裘,祀五帝亦如之。 顷代郊祀之服,皆用衮冕,是以前奏迎气、祀五帝,亦服衮冕。愚谓迎气、祀五帝 亦宜用大裘,礼俱一献。”帝从之。陈迎气之法,皆因梁制。
后齐五郊迎气,为坛各于四郊,又为黄坛于未地。所祀天帝及配帝五官之神同 梁。其玉帛牲各以其方色。其仪与南郊同。帝及后各以夕牲日之旦,太尉陈币,告 请其庙,以就配焉。其从祀之官,位皆南陛之东,西向。坛上设馔毕,太宰丞设馔 于其座。亚献毕,太常少卿乃于其所献。事毕,皆撤。又云,立春前五日,于州大 门外之东,造青土牛两头,耕夫犁具。立春,有司迎春于东郊,竖青幡于青牛之傍 焉。
后周五郊坛其崇及去国,如其行之数。其广皆四丈,其方俱百二十步。内壝皆 半之。祭配皆同后齐。星辰、七宿、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亦各 于其方配郊而祀之。其星辰为坛,崇五尺,方二丈。岳镇为坎,方二丈,深二尺。 山林已下,亦为坎。坛,崇三尺,坎深一尺,俱方一丈。其仪颇同南郊。冢宰亚献, 宗伯终献,礼毕。
隋五时迎气。青郊为坛,国东春明门外道北,去宫八里。高八尺。赤郊为坛, 国南明德门外道西,去宫十三里,高七尺。黄郊为坛,国南安化门外道西,去宫十 二里,高七尺。白郊为坛,国西开远门外道南,去宫八里,高九尺。黑郊为坛,宫 北十一里丑地,高六尺。并广四丈。各以四方立日,黄郊以季夏土王日。祀其方之 帝,各配以人帝,以太祖武元帝配。五官及星三辰七宿,亦各依其方从祀。其牲依 方色,各用犊二,星辰加羊豕各一。其仪同南郊。其岳渎镇海,各依五时迎气日, 遣使就其所,祭之以太牢。
晋江左以后,乃至宋、齐相承,始受命之主,皆立六庙,虚太祖之位。宋武初 为宋王,立庙于彭城,但祭高祖已下四世。中兴二年,梁武初为梁公。曹文思议: “天子受命之日,便祭七庙。诸侯始封,即祭五庙。”祠部郎谢广等并驳之,遂不 施用。乃建台,于东城立四亲庙,并妃郗氏而为五庙。告祠之礼,并用太牢。其年 四月,即皇帝位。谢广又议,以为初祭是四时常祭,首月既不可移易,宜依前克日 于东庙致斋。帝从之。遂于东城时祭讫,迁神主于太庙。始自皇祖太中府君、皇祖 淮阴府君、皇高祖济阴府君、皇曾祖中从事史府君、皇祖特进府君,并皇考,以为 三昭三穆,凡六庙。追尊皇考为文皇帝,皇妣为德皇后,庙号太祖。皇祖特进以上, 皆不追尊。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与六亲庙为七,皆同一堂,共庭而别室。 春祀、夏礿、秋尝、冬烝并腊,一岁凡五,谓之时祭。三年一禘,五年一袷,谓之 殷祭。禘以夏,祫以冬,皆以功臣配。其仪颇同南郊。又有小庙,太祖太夫人庙也。 非嫡,故别立庙。皇帝每祭太庙讫,乃诣小庙,亦以一太牢,如太庙礼。天监三年, 尚书左丞何佟之议曰:“禘于首夏,物皆未成,故为小。祫于秋冬,万物皆成,其 礼尤大。司勋列功臣有六,皆祭于大烝,知祫尤大,乃及之也。近代禘祫,并不及 功臣,有乖典制。宜改。”诏从之。自是祫祭乃及功臣。是岁,都令史王景之,列 自江左以来,郊庙祭祀,帝已入斋,百姓尚哭,以为乖礼。佟之等奏:“案《礼》 国门在皋门外,今之篱门是也。今古殊制,若禁凶服不得入篱门为太远,宜以六门 为断。”诏曰:“六门之内,士庶甚多,四时烝尝,俱断其哭。若有死者,棺器须 来,既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也。到斋日,宜去庙二百步断哭。”四年,何佟之议: “案《礼》未祭一日,大宗伯省牲镬,祭日之晨,君亲牵牲丽碑。后代有冒暗之防, 而人主犹必亲奉,故有夕牲之礼。顷代人君,不复躬牵,相承丹阳尹牵牲,于古无 取。宜依以未祭一日之暮,太常省牲视镬,祭日之晨,使太尉牵牲出入也。少牢馈 食,杀牲于庙门外,今《仪注》诣厨烹牲,谓宜仪旧。”帝可其奏。佟之又曰: “郑玄云:‘天子诸侯之祭礼,先有裸尸之事,乃迎牲。’今《仪注》乃至荐熟毕, 太祝方执珪瓚裸地,违谬若斯。又近代人君,不复躬行裸礼。太尉既摄位,实宜亲 执其事,而越使卑贱太祝,甚乖旧典。愚谓祭日之晨,宜使太尉先行裸献,乃后迎 牲。”帝曰:“裸尸本使神有所附。今既无尸,裸将安设?”佟之曰“如马、郑之 意,裸虽献尸,而义在求神。今虽无尸,求神之义,恐不可阙。”帝曰:“此本因 尸以祀神。今若无尸,则宜立寄求之所。”裸义乃定。佟之曰:“《祭统》云: ‘献之属,莫重于裸。’今既存尸卒食之献,则裸鬯之求,实不可阙。又送神更裸, 经记无文,宜依礼革。”奏未报而佟之卒。后明山宾复申其理。帝曰:“佟之既不 复存,宜从其议也。”自是始使太尉代太祝行裸而又牵牲。太常任昉又以未明九刻 呈牲,又加太尉裸酒,三刻施馔,间中五刻,行仪不办。近者临祭从事,实以二更, 至未明三刻方办。明山宾议:“谓九刻已疑太早,况二更非复祭旦。”帝曰:“夜 半子时,即是晨始。宜取三更省牲,余依《仪注》。”又有司以为三牲或离杙,依 制埋瘗,猪羊死则不埋。请议其制。司马褧等议,以为“牲死则埋,必在涤矣。谓 三牲在涤,死悉宜埋。”帝从之。五年,明山宾议:“樽彝之制,《祭图》唯有三 樽:一曰象樽,周樽也;二曰山罍,夏樽也;三曰著樽,殷樽也。徒有彝名,竟无 其器,直酌象樽之酒,以为珪瓚之实。窃寻裸重于献,不容共樽,宜循彝器,以备 大典。案礼器有六彝,春祠夏礿,裸用鸡彝鸟彝。王以珪瓚初裸,后以璋瓚亚裸, 故春夏两祭,俱用二彝。今古礼殊,无复亚裸,止循其二。春夏鸡彝,秋冬牛彝, 庶礼物备也。”帝曰:“鸡是金禽,亦主巽位。但金火相伏,用之通夏,于义为疑。” 山宾曰:“臣愚管,不奉明诏,则终年乖舛。案鸟彝是南方之物,则主火位,木生 于火,宜以鸟彝春夏兼用。”帝从之。七年,舍人周舍以为:“《礼》“玉辂以祀, 金辂以宾’,则祭日应乘玉辂。”诏下其议。左丞孔休源议:“玉辂既有明文,而 《仪注》金辂,当由宋、齐乖谬,宜依舍议。”帝从之。又礼官司马筠议:“自今 大事,遍告七庙,小事止告一室。”于是议以封禅,南、北郊,祀明堂,巡省四方, 御临戎出征,皇太子加元服,寇贼平荡,筑宫立阙,纂戎戒严、解严,合十一条, 则遍告七庙。讲武,修宗庙明堂,临轩封拜公王,四夷款化贡方物,诸公王以愆削 封,及诏封王绍袭,合六条,则告一室。帝从之。九年,诏簠簋之实,以藉田黑黍。 十二年,诏曰:“祭祀用洗■中水盥,仍又涤爵。爵以礼神,宜穷精洁,而一器之 内,杂用洗手,外可详议。”于是御及三公应盥及洗爵,各用一■。十六年四月, 诏曰:“夫神无常飨,飨于克诚,所以西邻礿祭,实受其福。宗庙祭祀,犹有牲牢, 无益至诚,有累冥道。自今四时烝尝外,可量代。”八座议:“以大脯代一元大武。” 八座又奏:“既停宰杀,无复省牲之事,请立省馔仪。其众官陪列,并同省牲。” 帝从之。十月,诏曰:“今虽无复牲腥,犹有脯修之类,即之幽明,义为未尽。可 更详定,悉荐时蔬。”左丞司马筠等参议:“大饼代大脯,余悉用蔬菜。”帝从之。 又舍人硃异议:“二庙祀,相承止有一钅幵羹,盖祭祀之礼,应有两羹,相承止于 一钅幵,即礼为乖。请加熬油羹一钅幵。”帝从之。于是起至敬殿、景阳台,立七 庙座。月中再设净馔。自是讫于台城破,诸庙遂不血食。普通七年,祔皇太子所生 丁贵嫔神主于小庙。其仪,未祔前,先修坎室,改涂。其日,有司行扫除,开坎室, 奉皇考太夫人神主于坐。奠制币讫,众官入自东门,位定,祝告讫,撤币,埋于两 楹间。有司迁太夫人神主于上,又奉穆贵嫔神主于下,陈祭器,如时祭仪。礼毕, 纳神主,闭于坎室。陈制,立七庙,一岁五祠,谓春夏秋冬腊也。每祭共以一太牢, 始祖以三牲首,余唯骨体而已。五岁再殷,殷大祫而合祭也。初,文帝入嗣,而皇 考始兴昭烈王庙在始兴国,谓之东庙。天嘉四年,徙东庙神主,祔于梁之小庙,改 曰国庙。祭用天子仪。
后齐文襄嗣位,犹为魏臣,置王高祖秦州使君、王曾祖太尉武贞公、王祖太师 文穆公、王考相国献武王,凡四庙。文宣帝受禅,置六庙:曰皇祖司空公庙、皇祖 吏部尚书庙、皇祖秦州使君庙、皇祖文穆皇帝庙、太祖献武皇帝庙、世宗文襄皇帝 庙,为六庙。献武已下不毁,已上则递毁。并同庙而别室。既而迁神主于太庙。文 襄文宣,并太祖之子,文宣初疑其昭穆之次,欲别立庙。众议不同。至二年秋,始 祔太庙。春祠、夏礿、秋尝、冬烝,皆以孟月,并腊,凡五祭。禘祫如梁之制。每 祭,室一太牢,始以皇后预祭。河清定令,四时祭庙禘祭及元日庙庭,并设庭燎二 所。
王及五等开国,执事官、散官从三品已上,皆祀五世。五等散品及执事官、散 官正三品已下从五品已上,祭三世。三品已上,牲用一太牢,五品已下,少牢。执 事官正六品已下,从七品已上,祭二世,用特牲。正八品已下,达于庶人,祭于寝, 牲用特肫,或亦祭祖祢。诸庙悉依其宅堂之制,其间数各依庙多少为限。其牲皆子 孙见官之牲。
后周之制,思复古之道,乃右宗庙而左社稷。置太祖之庙,并高祖已下二昭二 穆,凡五。亲尽则迁。其有德者谓之祧,庙亦不毁。闵帝受禅,追尊皇祖为德皇帝, 文王为文皇帝,庙号太祖。拟已上三庙递迁,至太祖不毁。其下相承置二昭二穆为 五焉。明帝崩,庙号世宗,武帝崩,庙号高祖,并为祧庙而不毁。其时祭,各于其 庙,祫禘则于太祖庙,亦以皇后预祭。其仪与后齐同。所异者,皇后亚献讫,后又 荐加豆之笾,其实菱芡芹菹兔醢。冢宰终献讫,皇后亲撤豆,降还板位。然后太祝 撤焉。
高祖既受命,遣兼太保宇文善、兼太尉李询,奉策诣同州,告皇考桓王庙,兼 用女巫,同家人之礼。上皇考桓王尊号为武元皇帝,皇妣尊号为元明皇后,奉迎神 主,归于京师。牺牲尚赤,祭用日出。是时帝崇建社庙,改周制,左宗庙而右社稷。 宗庙未言始祖,又无受命之祧,自高祖已下,置四亲庙,同殿异室而已。一曰皇高 祖太原府君庙,二曰皇曾祖康王庙,三曰皇祖献王庙,四曰皇考太祖武元皇帝庙。 拟祖迁于上,而太祖之庙不毁。各以孟月,飨以太牢。四时荐新于太庙,有司行事, 而不出神主。祔祭之礼,并准时飨。其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以秋,行以冬, 各于享庙日,中霤则以季夏祀黄郊日,各命有司,祭于庙西门道南。牲以少牢。三 年一祫,以孟冬,迁主、未迁主合食于太祖之庙。五年一禘,以孟夏,其迁主各食 于所迁之庙,未迁之主各于其庙。禘祫之月,则停时飨,而陈诸瑞物及伐国所获珍 奇于庙庭,及以功臣配飨。并以其日,使祀先代王公:帝尧于平阳,以契配;帝舜 于河东,咎繇配;夏禹于安邑,伯益配;殷汤于汾阴,伊尹配;文王、武王于斁渭 之郊,周公、召公配;汉高帝于长陵,萧何配。各以一太牢而无乐。配者飨于庙庭。 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营立七庙,诏有司详定其礼。礼部侍郎、摄太常少卿许 善心与博士褚亮等议曰:
谨案《礼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曰:“此 周制也。七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 穆也。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玄又据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而 立四庙。案郑玄义,天子唯立四亲庙,并始祖而为五。周以文、武为受命之祖,特 立二祧,是为七庙。王肃注《礼记》:“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故天子七庙, 诸侯五庙。其有殊功异德,非太祖而不毁,不在七庙之数。”案王肃以为天子七庙, 是通百代之言,又据《王制》之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降二为差。 是则天子立四亲庙,又立高祖之父,高祖之祖,并太祖而为七。周有文、武、姜嫄, 合为十庙。汉诸帝之庙各立,无迭毁之义。至元帝时,贡禹、匡衡之徒,始建其礼, 以高帝为太祖,而立四亲庙,是为五庙。唯刘歆以为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降杀以 两之义。七者,其正法,可常数也,宗不在数内,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设为数也。 是以班固称,考论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光武即位,建高庙于洛阳,乃立南顿 君以上四庙,就祖宗而为七。至魏初,高堂隆为郑学,议立亲庙四,太祖武帝,犹 在四亲之内,乃虚置太祖及二祧,以待后代。至景初间,乃依王肃,更立五世、六 世祖,就四亲而为六庙。晋武受禅,博议宗祀,自文帝以上六世祖征西府君,而宣 帝亦序于昭穆,未升太祖,故祭止六也。江左中兴,贺循知礼,至于寝庙之仪,皆 依魏、晋旧事。宋武帝初受晋命为王,依诸侯立亲庙四。即位之后,增祠五世祖相 国掾府君、六世祖右北平府君,止于六庙。逮身殁,主升从昭穆,犹太祖之位也。 降及齐、梁,守而弗革,加崇迭毁,礼无违旧。
臣等又案姬周自太祖已下,皆别立庙,至于禘祫,俱合食于太祖。是以炎汉之 初,诸庙各立,岁时尝享,亦随处而祭,所用庙乐,皆象功德而歌儛焉。至光武乃 总立一堂,而群主异室,斯则新承寇乱,欲从约省。自此以来,因循不变。伏惟高 祖文皇帝,睿哲玄览,神武应期,受命开基,垂统圣嗣,当文明之运,定祖宗之礼。 且损益不同,沿袭异趣,时王所制,可以垂法。自历代以来,杂用王、郑二义,若 寻其指归,校以优劣,康成止论周代,非谓经通,子雍总贯皇王,事兼长远。今请 依据古典,崇建七庙。受命之祖,宜别立庙祧,百代之后,为不毁之法。至于銮驾 亲奉,申孝享于高庙,有司行事,竭诚敬于群主,俾夫规模可则,严祀易遵,表有 功而彰明德,大复古而贵能变。臣又案周人立庙,亦无处置之文。据冢人处职而言 之,先王居中,以昭穆为左右。阮忱撰《礼图》,亦从此义。汉京诸庙既远,又不 序禘祫。今若依周制,理有未安,杂用汉仪,事难全采。谨详立别图,附之议末。
其图,太祖、高祖各一殿,准周文武二祧,与始祖而三。余并分室而祭。始祖 及二祧之外,从迭毁之法。诏可,未及创制。既营建洛邑,帝无心京师,乃于东都 固本里北,起天经宫,以游高祖衣冠,四时致祭。于三年,有司奏,请准前议,于 东京建立宗庙。帝谓秘书监柳抃曰:“今始祖及二祧已具,今后子孙,处朕何所?” 又下诏,唯议别立高祖之庙,属有行役,遂复停寝。
自古帝王之兴,皆禀五精之气。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太山,所以告 成功也。封讫而禅乎梁甫。梁甫者,太山之支山卑下者也,能以其道配成高德。故 禅乎梁甫,亦以告太平也。封禅者,高厚之谓也。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增太 山之高,以报天也,厚梁甫之基,以报地也。明天之所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 若天地之更高厚云。《记》曰:“王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因名山升中于天,而 凤凰降,龟龙格。”齐桓公既霸而欲封禅,管仲言之详矣。秦始皇既黜儒生,而封 太山,禅梁甫,其封事皆秘之,不可得而传也。汉武帝颇采方士之言,造为玉牒, 而编以金绳,封广九尺,高一丈二尺。光武中兴,聿遵其故。晋、宋、齐、梁及陈, 皆未遑其议。后齐有巡狩之礼,并登封之仪,竟不之行也。开皇十四年,群臣请封 禅。高祖不纳。晋王广又率百官抗表固请,帝命有司草仪注。于是牛弘、辛彦之、 许善心、姚察、虞世基等创定其礼,奏之。帝逡巡其事,曰:“此事体大,朕何德 以堪之。但当东狩,因拜岱山耳。”十五年春,行幸兗州,遂次岱岳。为坛,如南 郊,又壝外为柴坛,饰神庙,展宫县于庭。为埋坎二,于南门外。又陈乐设位于青 帝坛,如南郊。帝服衮冕,乘金辂,备法驾而行。礼毕,遂诣青帝坛而祭焉。
开皇十四年闰十月,诏东镇沂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无闾山,冀州镇霍山, 并就山立祠;东海于会稽县界,南海于南海镇南,并近海立祠。及四渎、吴山,并 取侧近巫一人,主知洒扫,并命多莳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 又诏北镇于营州龙山立祠。东镇晋州霍山镇,若修造,并准西镇吴山造神庙。大业 中,昜帝因幸晋阳,遂祭恆岳。其礼颇采高祖拜岱宗仪,增置二坛,命道士女官 数十人,于遗中设醮。十年,幸东都,过祀华岳,筑场于庙侧。事乃不经,盖非 有司之定礼也。
《礼》:天子以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汉法,不俟二分于东西郊, 常以郊泰畤。旦出竹宫东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讥其烦亵,似家人之事,而 以正月朝日于东门之外。前史又以为非时。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于东郊。 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始合于古。后周以春分朝日于国东门外,为坛,如其郊。 用特牲青币,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辂,及祀官俱青冕,执事者青弁。司徒亚献,宗 伯终献。燔燎如圆丘。秋分夕月于国西门外,为坛于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 礼如朝日。开皇初,于国东春明门外为坛,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于国西开远 门外为坎,深三尺,广四丈。为坛于坎中,高一尺,广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币 与周同。
凡人非土不生,非谷不食,土谷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圣王,法施 于人则祀之,故以勾龙主社,周弃主稷而配焉。岁凡再祭,盖春求而秋报,列于中 门之外,外门之内,尊而亲之,与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礼亦异制。故左社稷 而右宗庙者,得质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庙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庙西,其初盖晋元帝建武元年所创,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坛。 门墙并随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国县祠社稷、先农,县又兼祀灵星、风伯、 雨师之属。及腊,又各祠社稷于坛。百姓则二十五家为一社,其旧社及人稀者,不 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祷祈,祠具随其丰约。其郡国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 四渎若海应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旧太社,廪牺吏牵牲、司农省牲,太祝吏赞 牲。天监四年,明山宾议,以为:“案郊庙省牲日,则廪牺令牵牲,太祝令赞牲。 祭之日,则太尉牵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国主社稷,义实为重。今 公卿贵臣,亲执盛礼,而令微吏牵牲,颇为轻末。且司农省牲,又非其义,太常礼 官,实当斯职。《礼》,祭社稷无亲事牵之文。谓宜以太常省牲,廪牺令牵牲,太 祝令赞牲。”帝唯以太祝赞牲为疑,又以司农省牲,于理似伤,牺吏执纼,即事成 卑。议以太常丞牵牲,余依明议。于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为 五坛焉。
陈制皆依梁旧。而帝社以三牲首,余以骨体。荐粢盛为六饭:粳以敦,稻以牟, 黄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琏。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于署庭中以 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 十八宿、大人星、子孙星,都四十六坐。凡应预祠享之官,亦太医给除秽气散药, 先斋一日服之以自洁。其仪本之齐制。
后齐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于国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腊,各以一太牢 祭焉。皇帝亲祭,则司农卿省牲进熟,司空亚献,司农终献。后周社稷,皇帝亲祀, 则冢宰亚献,宗伯终献。
开皇初,社稷并列于含光门内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 黑。孟冬下亥,又腊祭之。州郡县二仲月,并以少牢祭,百姓亦各为社。又于国城 东南七里延兴门外,为灵星坛,立秋后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东耕仪。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梁初藉田,依宋、齐,以正月 用事,不斋不祭。天监十二年,武帝以为:“启蛰而耕,则在二月节内。《书》云: ‘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于是改用二月。“又《国语》云:‘王即斋宫, 与百官御事并斋三日。’乃有沐浴裸飨之事。前代当以耕而不祭,故阙此礼。《国 语》又云:‘稷临之,太史赞之。’则知耕藉应有先农神座,兼有赞述耕旨。今藉 田应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兼于耕所设先农神座,陈荐羞之礼。赞辞如社稷法。” 又曰:“齐代旧事,藉田使御史乘马车,载耒耜于五辂后。《礼》云:‘亲载耒耜, 措于参保介之御间。’则置所乘辂上。若以今辂与古不同,则宜升之次辂,以明慎 重。而远在余处,于义为乖。且御史掌视,尤为轻贱。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载于 象辂,以随木辂之后。”普通二年,又移藉田于建康北岸,筑兆域大小,列种梨柏, 便殿及斋官省,如南北郊。别有望耕台,在坛东。帝亲耕毕,登此台,以观公卿之 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齐藉于帝城东南千亩内,种赤粱、白谷、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 小麦,色别一顷。自余一顷,地中通阡陌,作祠坛于陌南阡西,广轮三十六尺,高 九尺,四陛三壝四门。又为大营于外,又设御耕坛于阡东陌北。每岁正月上辛后吉 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农神农氏于坛上,无配飨。祭讫,亲耕。先祠,司农进穜 悬之种,六宫主之。行事之官并斋,设斋省。于坛所列宫悬。又置先农坐于坛上。 众官朝服,司空一献,不燎。祠讫,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纱袍、黑介帻,佩苍玉, 黄绶,青带、袜、舄,备法驾,乘木辂。耕官具朝服从。殿中监进御耒于坛南,百 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坛南陛,即御座。应耕者各进于列。帝降自南陛,至耕 位,释剑执耒,三推三反,升坛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 推九反。藉田令帅其属以牛耕,终千亩。以青箱奉穜“L种,跪呈司农,诣耕所洒 之。櫌讫,司农省功,奏事毕。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飨宴。礼毕,班赉而还。
隋制,于国南十四里启夏门外,置地千亩,为坛,孟春吉亥,祭先农于其上, 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备法驾,乘金根车。礼三献讫,因耕。司农 授耒,皇帝三推讫,执事者以授应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帅其属终千亩。 播殖九谷,纳于神仓,以拟粢盛。穰稿以饷牺牲云。
《周礼》王后蚕于北郊,而汉法皇后蚕于东郊。魏遵《周礼》,蚕于北郊。吴 韦昭制《西蚕颂》,则孙氏亦有其礼矣。晋太康六年,武帝杨皇后蚕于西郊,依汉 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于台城西白石里为西蚕,设兆域。置大殿七间, 又立蚕观。自是有其礼。
后齐为蚕坊于京城北之西,去皇宫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蚕宫,方九十步,墙 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蚕室二十七口,别殿一区。置蚕宫,令丞佐史,皆宦 者为之。路西置皇后蚕坛,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阶广八尺。置先蚕坛于桑坛东 南,大路东,横路之南。坛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阶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 开一门。有绿衤詹襦、褠衣、黄履,以供蚕母。每岁季春,谷雨后吉日,使公卿以 一太牢祀先蚕黄帝轩辕氏于坛上,无配,如祀先农。礼讫,皇后因亲桑于桑坛。备 法驾,服鞠衣,乘重翟,帅六宫升桑坛东陛,即御座。女尚书执筐,女主衣执钩, 立坛下。皇后降自东陛,执筐者处右,执钩者居左,蚕母在后。乃躬桑三条讫,升 坛,即御座。内命妇以次就桑,鞠衣五条,展衣七条,褖衣九条,以授蚕母。还蚕 室,切之授世妇,洒一簿。预桑者并复本位。后乃降坛,还便殿,改服,设劳酒, 班赉而还。
后周制,皇后乘翠辂,率三妃、三弋、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内子至 蚕所,以一太牢亲祭,进奠先蚕西陵氏神。礼毕,降坛,昭化嫔亚献,淑嫔终献, 因以公桑焉。
隋制,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 九嫔、内外命妇,以一太牢,制币,祭先蚕于坛上,用一献礼。祭讫,就桑位于坛 南,东面。尚功进金钩,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条,反钩。命妇各依班采,五条九条 而止。世妇亦有蚕母受切桑,洒讫,还依位。皇后乃还宫。自后齐、后周及隋,其 典大抵多依晋仪。然亦时有损益矣。
《礼》:仲春以玄鸟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汉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 甚喜,为立禖祠于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晋惠帝元康六年,禖坛石中破为二。 诏问石毁今应复不,博士议:“《礼》无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设所由;既已毁破, 可无改造。”更下西府博议。而贼曹属束皙议:“以石在坛上,盖主道也。祭器弊 则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宜遂废。”时此议不用。后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龙 中,造立此石,诏更镌石,令如旧,置高禖坛上。埋破石入地一丈。案梁太庙北门 内道西有石,文如竹叶,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庙所得。陆澄以为孝武时郊禖之石。 然则江左亦有此礼矣。
后齐高禖,为坛于南郊傍,广轮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岁春分玄鸟 至之日,皇帝亲帅六宫,祀青帝于坛,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仪,青 帝北方南向,配帝东方西向,禖神坛下东陛之南,西向。礼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 太牢。祀日,皇帝服衮冕,乘玉辂。皇后服袆衣,乘重翟。皇帝初献,降自东陛, 皇后亚献,降自西陛,并诣便坐。夫人终献,上嫔献于禖神讫。帝及后并诣欑位, 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礼毕而还。隋制亦以玄鸟至之日,祀高 禖于南郊坛。牲用太牢一。
旧礼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之法,皆随其类而祭之。兆风师于西方者,就 秋风之劲,而不从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于南郊,以天神是阳,故兆于南郊也。 兆雨师于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于国城西北十里亥地,为司中、司命、司禄三坛,同壝。祀以立冬后亥。 国城东北七里通化门外为风师坛,祀以立春后丑。国城西南八里金光门外为雨师坛, 祀以立夏后申。坛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为蜡。蜡者,索也。古之君子,使人必报之。故周法,以岁十二月, 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仁之至,义之尽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则 阙而不祭。后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 羽、臝、毛、介、水、墉、坊、邮、表、畷、兽、猫之神于五郊。五方上帝、地祇、 五星、列宿、苍龙、硃雀、白兽、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镇海渎、山林川泽、 丘陵坟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农、伊耆、 人帝于坛上,南郊则以神农,既蜡,无其祀。三辰七宿则为小坛于其侧,岳镇海渎、 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则各为坎,余则于平地。皇帝初献上帝、地祗、神农、 伊耆及人帝,冢宰亚献,宗伯终献。上大夫献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镇海渎, 中大夫献七宿、山林川泽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类,牲币玉帛皆从燎; 地祇、邮、表、畷之类,皆从埋。祭毕,皇帝如南郊便殿致斋,明日乃蜡祭于南郊, 如东郊仪。祭讫,又如黄郊便殿致斋,明日乃祭。祭讫,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 祭讫,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讫,还宫。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 腊宗庙,祭社稷。其方不熟,则阙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泽于北郊,用一太牢。祭井于社宫,用一少牢。季冬藏冰, 仲春开冰,并用黑牡秬黍,于冰室祭司寒神。开冰,加以桃弧棘矢。
开皇四年十一月,诏曰:“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岁首,今之仲 冬,建冬之月,称蜡可也。后周用夏后之时,行姬氏之蜡。考诸先代,于义有违。 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为腊。”于是始革前制。
后齐,正月晦日,中书舍人奏祓除。年暮上台,东宫奏择吉日诣殿堂,贵臣与 师行事所须,皆移尚书省备设云。后主末年,祭非其鬼,至于躬自鼓儛,以事胡天。 鄴中遂多淫祀,兹风至今不绝。后周欲招来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亲焉。其仪 并从夷俗,淫僻不可纪也。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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