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司三
△泗城 利州 龙州 归顺 向武 奉议 江州 思陵(广东琼州府附)
泗城州,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其界东抵东兰,西抵上林长官司,南抵田州,北抵永宁州。
洪武五年,征南副将军周德兴克泗城州,土官岑善忠归附,授世袭知州。十三年,善忠子振作乱,寇利州,广西都司讨平之。十四年,善忠来贡方物。二十六年,振遣人贡马及方物,诏赐以钞锭。
宣德元年,女土官卢氏遣族人岑台贡马及银器等物,赐赉有差。八年,致仕女土官卢氏奏,袭职土官岑豹率土兵千五百余人谋害己,又弃毁故土官岑瑄塑像,所为不孝,难俾袭职。豹叔利州知州颜亦奏豹兴兵谋杀卢氏,州民被害。都督山云奏:“豹实故土官瑄侄,人所信服,应袭职。卢氏,瑄妻,豹伯母,初借袭,今致仕,宜量拨田土以赡终身。仍请敕豹无肆侵扰。”兵部请从云奏。帝命行人章聪、侯琎赍敕,谕云会三司巡按究豹与卢氏是非,从公判决。
正统元年,豹遣人入贡。二年,豹攻利州,掠其叔颜妻子财物。朝廷官至抚谕,负固不服,增兵拒守。云以闻,乞发兵剿之。帝敕云曰:“蛮夷梗化,罪固难容,然兴师动众,事亦不易,其更遣人谕之。”五年,颜奏豹侵占及掠掳罪。头目黄祖亦奏豹杀其弟,籍其家。瑄女亦奏豹占夺田地人民,囚其母卢氏。帝复遣行人朱升、黄恕斋敕谕之,并敕广西、贵州总兵官亲诣其地,令速还所侵掠,如不服,相机擒捕。六年,总兵官柳溥奏:“行人恕、升同广西三司委官谕豹退还原占利州地,豹时面从,及回,占如故。今颜欲以利州、利甲等庄易泗城、古那等甲,开设利州衙门,宜从其请,发附近官军送颜赴彼抚治蛮民。倘豹仍拒逆,则率兵剿捕。”从之。八年,豹遣人奉贡,赐彩币。十年,豹复奏颜占据其地,帝令速予议处,不可因循,贻边方害。
成化元年,豹聚众四万,攻劫上林长官司,杀土官岑志威,据其境土。兵部言:“豹强犷如此,宜调兵擒捕,明正典刑。”从之。未几,豹死。
弘治三年,土官知州岑应复据上林长官司及贵州镇宁等处一十八城。时恩城土官岑钦攻夺田州府,逐知府岑溥。应与钦党,既复相仇,两家父子交相仇杀。事闻,兵部奏:“钦连年构祸,而应党之,复据上林长官司,流毒不少,今天厌祸,假手相残,实地方之幸。应所占邻壤及土官印信数多,亦宜勘断,以除祸本,并令应弟接退还侵地及印信,乃许承袭。泗城地广兵多,宜选头目,量授职衔,分辖以杀其势。”诏下总镇官区处。接遣人朝正,赐彩缎钞锭。
十年,总督邓廷瓒奏:“接往年随征都匀、府江等处有功,乞略其祖父罪,令承袭世职,以图报效。”廷臣议:“劫印侵地,虽系接祖父罪,然再四抚谕,接不肯归之于官,遽使袭职,则志益骄,非驭土官法。”
十二年,田州土目黄骥作乱,要接为声援,杀掠男妇,劫烧仓库民庐,又劫府学及横山驿印记,遂据兴仁。十四年,贵州贼妇米鲁作乱,提督王轼请调接领土兵二万营于砦布河,因敕接自备两月饷,克期赴调。
十八年,泗城土官族人岑九仙奏:“自始祖岑彭以来,世袭土官。至豹子应罹钦之祸,子孙灭亡殆尽,其弟接,众推护印,累著劳勚,乞令袭职,俾掌辖蛮众。”兵部尚书刘大夏等议:“豹乃叛臣余孽,子应复自取灭亡。今接者,人皆传称为梁接,非应亲枝,又不知岑九仙是何逋逃,冒为奏扰。臣大夏先在两广,见岑氏谱。岑之始祖木纳罕于元至正年间,与田州知府之祖伯颜,一时受官。今九仙妄援汉岑彭世次,尘渎圣听,请治其罪。其岑接应袭与否,前已令镇巡官勘奏,岑九仙虽蛮人难以深究,亦当摘发以破其奸。”从之。
正德十二年,泗城及程县各遣官族来贡。后期,赏减半。泗城贡厚,仍全给之。
嘉靖二年,田州岑猛率兵攻泗城,拔六寨,进薄州城,克之。接告急军门,言猛无故攻寨。猛言接非岑氏后,据其祖业,欲得所侵地。诏下勘处。
十六年,田州卢苏作乱。泗城土舍岑施以兵纳岑邦佐。兵败,弗克纳。二十七年诏土舍施袭替,免赴京,以尝听调有劳也。隆庆二年,泗城蛮黄豹、黄豸等据贵州程番府麻向、大华等司,时出掳掠,官军剿之,豹等遁去。
万历二年,泗城土官岑承勋等贡马及香炉等物。四十一年,土官岑云汉贡方物。初,云汉乃绍勋嫡嗣,绍勋宠庶孽雷汉,头目黄玛等从中煽祸,以至焚劫称兵。云汉绐母出印,扶弟以奔,抚按以闻。廷议请释绍勋罪以存大伦,权雷汉、黄玛等以息嚣孽,云汉从宽削衔,戴罪管事。诏可。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复云汉知州职,量加都司职衔,令率土兵援黔。从之。
泗城延袤颇广,兵力亦劲,与庆远诸州互相雄长。其流恶自豹而应而接,且三世。领县一,曰程县;长官司二,曰安隆,曰上林。
程县在泗城州之东北,旧号程丑庄。明初归附,隶泗城州。洪武二十一年改为县,编户一里。后改属庆远府,寻复隶泗城州,设流官知县。正统间,为岑豹所逼,弃官遁去,典史摄印,旋亦罹害。豹遂夺其印,据县治。事闻,屡遣官谕之,历岑应、岑接凡七十余年不服。嘉靖二年,接为诸土官攻杀,督府遣官按问,得县印,贮于官,后仅存荒土。泗城、南丹、那地俱欲得之,时治兵相攻云。
安隆长官司,东抵泗城,西抵云南,南抵上林长官司,北抵贵州宣慰司,元泗城州地也。洪武元年,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以次子子得领安隆峒。三十年,子得来朝,贡马。设治所。永乐元年设安隆长官事,以子得为长官,抚其众。十二年贡马,赐钞币,予世袭。
上林长官司,东北俱抵泗城界,西抵安隆长官司,南抵云南。宋、元号上林峒,属泗城州,明兴因焉。永乐实置长官司,以泗城州土官岑善忠三子子成为长官,抚其民。永乐四年,子成遣子保贡方物,赐钞币,自是贡赐不绝。成化元年,泗城岑豹攻劫上林,杀长官志威,灭其族,劫印,占其境上。兵部移文议豹罪,仍以地与印给上林。弘治三年,上林长官司遣头目入贡,礼部以过期至,给半赏。既而泗城岑应复夺据上林长官司,然正、嘉、隆、万间朝贡犹时至。
利州,汉属交阯,号阪丽庄。宋建利州,隶横山寨,元因焉。土官亦岑姓,洪武初归附。授知州,以流官吏目佐之,直隶布政司。宣德二年,利州知州岑颜遣头目罗向贡马。正统元年,泗城岑豹侵据利州地,并掠颜妻子财物。总兵官山云以闻,帝敕镇、巡官抚谕之。四年,颜遣族人岑忻贡银器方物。五年,颜奏:“本州地二十五甲,被豹兴兵攻占,母覃被囚,妻财被掠,累奉敕抚谕,猖獗不服。”帝遣行人黄恕、朱升敕谕豹,事具前传。七年,豹复与颜相仇杀,帝敕总兵官吴亮宣布恩威,令各罢兵,而豹终杀颜及其子得,夺州印去,遂以流官判州事。数十年间,屡经诸司勘奏,移檄督追,历岑应、岑接二世如故。嘉靖二年归并泗城。
龙州,古百粤地。汉属交阯。宋置龙州,隶太平寨。元大德中,升州为万户府。洪武二年,龙州土官赵帖坚遣使奉表,贡方物。诏以帖坚为龙州知州,世袭。八年改隶广西布政司。时帖坚言:“地临交阯,所守关隘二十七处,有警须申报太平,达总司,比报下,已涉旬月,恐误事机,乞依奉议、泗城二州,隶广西便。”从之。十六年,帖坚以孝慈皇后丧,上慰表,贡马及方物,赐绮帛钞锭有差。
二十一年,帖坚病,无子,以其从子宗寿代署州事。帖坚卒,宗寿袭。郑国公常茂以罪谪居龙州。帖坚妻黄氏有二女,一为太平州土官李圆泰妻,茂纳其一为妾。时宗寿虽袭职,帖坚妻犹持土官印,与茂、圆泰专擅州事,数陵逼宗寿。会茂以病卒,其阍者赵观海等亦肆侮宗寿。宗寿乃与把事等以计取土官印,上奏,言茂已死,并械观海等至京。于是帖坚妻惶惧,使人告宗寿掳掠,又与圆泰谋劫茂妾并其奴婢往太平州,又尽掠赵氏祖父官诰诸物,又欲并取龙州之地。乃自至京,告宗寿实从子,不应袭,宗寿亦上章言状。帝乃诏宗寿勿问,下吏议帖坚妻与圆泰罪,既而以远蛮俱释之。
久之,复有人告茂匿龙州未死,前宗寿所言皆妄。遂诏右军都督府榜谕宗寿及龙州官民,言:“昔郑国公常茂有罪,上以开平王之功,不忍遽置于法,安置龙州。土官赵帖坚故,其妻与茂结为婚姻,诱合诸蛮,肆为不道。帖坚侄宗寿袭职,与黄氏互相告讦,言茂已死。上以功臣子,犹加怜悯,释二人告讦罪。今有人言茂实未死,宗寿等知状。已遣散骑舍人谕宗寿捕茂,延玩使者久不复命,其意莫测。特命榜谕尔宗寿等知之,如茂果存,则送至京师以赎罪,如茂果死,宗寿亦宜亲率大小头目至京,具陈其由。”
广西布政司言宗寿屡诏赴京,拒命不出,又言南丹、奉议等蛮梗化。帝复命致仕兵部尚书唐铎往谕宗寿,讫不从命。诏发湖广、江西所属卫所马步官军六万余,各赍三月粮,期以秋初俱赴广西。命都督杨文佩征南将军印,为总兵官,都指挥韩观为左将军,都督佥事宋晟为右将军,刘真为参将,率京卫马步军三万人至广西,会讨龙州及奉议、南丹、向武等州叛蛮。师行,帝撰文遣使祭岳镇海渎,复遣礼部尚书任亨泰、监察御史严震直安南,谕以讨龙州赵宗寿之故,令陈日焜慎守边境,毋助逆,勿纳叛。遣人谕文调南宁卫兵千人,江阴侯吴高领之,柳州卫兵千人,安陆侯吴杰领之,皆令其建功自赎。又诏文等,如兵至龙州,宗寿亲来见,具陈茂已死之由,则宥其罪。若诈遣人来,则进兵讨之。既,铎还京,言宗寿伏罪来朝,乞罢兵勿征。诏文移兵于奉议,仍命铎至军参军事。宗寿偕耆民农里等六十九人来朝谢罪,贡方物。
宗寿死,子景升袭。景升死,无嗣,以叔仁政袭。仁政再传为赵源,源死无子。思恩土官岑浚率兵攻田州回,劫龙州,夺其印,纳故知府源妻岑氏。诏下镇巡官剿贼,而议立为源后者。以源庶兄浦有二子,相居长当立。相弟楷不能无望,则谋于岑氏,以仆韦队子璋诡云遗腹。岑氏恃兄子猛方兵雄,楷遂奏言,璋实源子,当立,为相所篡。事下督府勘,未决。璋赂镇守太监傅伦舍人,诡称有诏,檄猛调二万兵,纳璋入龙州。左江大震,相挈印奔况村。都御史杨旦讨璋,猛杀之,相乃归。相二子,长遂,次宝。相枝拇,宝亦枝拇,相绝爱之,曰:“肖我当立。”猛乃以宝去,髡为奴。
嘉靖元年,相死,州人立遂。楷弑之,州人立其族弟暖。时王守仁提督两广,幕客岑伯高用事,楷赂伯高,言暖非赵氏裔,当立者楷也。遣上思州知州黄熊兆核之。熊兆党伯高,言楷当立,以州印畀楷。楷遂杀暖,龙州大乱。州目黄安等潜往田州购宝。宝时为奴杨布家十三年矣,安等行百金购得之。言之督府,都御史林富谓楷势已张,毋持之急,乃令楷摄职,俟宝长让之。楷复,时时谋杀宝。富谕楷,令以印还宝,宝谢以五千金,益以腴田三十一村。楷计宝弱易与,不如邀厚利而徐图之,遂听命。楷复求韦璋之子应育之,令往来宝所。宝妻黄氏,思明府土官黄朝女也,贰于宝而与应通。应乃厚结州目,又数遣人与向武州缔好,乞兵为卫。宝日荒悍,刑狡男子王良为阍。楷知良恨宝,激使内应,良许之。楷以千人夜至宝寝门呼良,良开门纳楷兵,执宝寝所,斩之,以他盗闻。应以兵千人据州,并结朝自援。
都御史蔡经属副使翁万达谋之。万达谓楷狙诈,未可速图。韦应巽懦寡虑,可旦夕擒,断其中坚,然后可次第获,督抚善之。万达行部至太平,使人以他事召朝,谕之计,论应当死,言楷才勇,正须藉为龙州当一面耳。时诸言楷事者,故不为理,州人大哗。万达愈厚楷,楷信之,遂统精兵千人诣万达言状,并以三十一村地献。万达召楷及州目邓瑀等入见,伏壮士劫之,曰:“汝罪大,宜自为计。诚死,尚可为尔子留一官。”楷自分无生理,乃手书谕其党曰:“业已如此,乱无益也,可善辅我子以存赵。”万达即杖楷,毙之,以楷书谕其州人。时楷子匡时,生四年矣,立之,一州悉定。乃以十三村还龙州,十八村隶崇善县,于是龙州赵氏仍得袭。
归顺州,旧为峒,隶镇安府。永乐间,镇安知府岑志纲分其第二子岑永纲领峒事,传子瑛,屡率兵报效。弘治九年,总督邓廷瓒言:“镇安府之归顺峒,旧为州治,洪武初裁革。今其峒主岑瑛每效劳于官,乞设州治,授以土官知州。凡出兵令备土兵五千,仍岁领土兵二千赴梧州听调。”诏从之,增设流官吏目一员。瑛死,子璋袭。复从璋奏,以本州改隶布政司。
璋多智略。田州岑猛以不法获谴,都御史姚镆将举兵讨之。璋,猛妇翁也。镆虑璋党猛,召都指挥沈希仪谋。希仪雅知璋女失宠,恨猛,又知部下千户赵臣雅善璋。希仪因使赵臣语璋图猛,璋受命。时猛子邦彦守工尧隘,璋诈遣兵千人助邦彦,言:“天兵至,以姻党故,且与尔同祸。今发精兵来,幸努力坚守。”邦彦欣纳之。璋遣人报希仪曰:“谨以千人内应矣。”时田州兵殊死拒战,诸将莫利当隘者,希仪独引兵当之。约战三合,归顺兵大呼曰:“败矣!”田州兵惊溃,希仪麾兵乘之,斩首数千级,邦彦死焉。猛闻败,欲自经。而璋先已筑别馆,使人请猛。时猛仓皇不知所出,遂挈印从璋,使走归顺。璋诡为猛草奏,促猛出印实封之。璋既知猛印所在,乃鸩杀猛,斩其首,并府印函之,间道驰军门。为谗言所阻,竟不论功。
璋死,次子瓛袭。嘉靖四年,提督盛应期以瓛先助猛逆攻泗城,许自新,出兵讨贼自赎。从之。十四年,四州卢苏叛,纠瓛攻镇安府。瓛破镇安,并发岑真宝父母坟墓。事闻,革冠带,许立功赎。瓛后从征交阯,率于军。子代袭,万历间以贡马违限,给半赏。
向武州,宋置,隶横山寨。元隶田州路。其界东北抵田州,西抵镇安,南抵镇远。洪武二年七月,土官黄世铁遣使贡马及方物。诏以世铁为向武州知州,许世袭。二十一年,广西布政司言向武州叛蛮梗化。时都督杨文佩征南将军印,讨龙州、奉议等处,复奉命移师向武。文调右副将军韩观分兵进讨都康、向武、富劳诸州县,斩世铁。以兵部尚书唐铎言,置向武州守御千户所。
永乐二年,土官知州黄彧遣头目罗以得贡马,赐钞币。宣德四年,故土官知州黄谦昌子宗荫贡马,赐钞。嘉靖四年,田州岑猛叛,向武土官以兵助猛。提督盛应期议大征,檄向武出兵讨贼,以功赎罪。十六年,田州卢苏叛,镇安土官岑真宝以兵纳岑邦佐,苏求助于向武。时土官黄仲金怨真宝,遂与合兵,破镇安。事闻,革仲金冠带。二十七年,以仲金听调有劳,诏许承袭原职,免赴京。四十二年,又以剿平瑶寇功,加仲金四品服。
向武领县一,曰富劳,元置。洪武间,为蛮僚所据。建文时复置,仍隶向武州。永乐初,省武林入焉。土官亦黄氏世袭。
奉议州,宋置。初属静江军,后属广西经略安抚司。元属广西两江道宣慰司。洪武初,土官黄志威旧为田州府总管,来归附。二年诏授其子世铁为向武州知州,世袭。三年,志威入朝贡。六年招抚奉议等州百十七处人民,皆款服。帝嘉志威功,命以安州、侯州、阳县属之。七年以志威为奉议州知州兼守御,直隶广西行省。二十六年,奉议州知州黄嗣隆遣人贡马及方物,赐以钞锭。
二十八年,广西布政司言,奉议、南丹等处蛮人梗化。时都督杨文讨龙州,伏罪,帝命移兵奉议剿贼,遣使谕文等:“近闻奉议、两江溪峒等处,林木阴翳,蛇虺遗毒草莽中,雨过,流毒溪涧,饮之令人死。师入其地,行营驻札,勿饮山溪水泉,恐余毒伤人。宜凿井以饮,尔等其慎察之。”文发广西都司及护卫官军二万人,调田州、泗城等土兵三万八千九百人从征。师至奉议州,蛮寇闻官军至,悉窜入山林,据险自固。文督诸将分兵捕之,复调参将刘真等领兵分道攻南丹叛寇。初,文等驻师奉议州之东南,分兵追捕贼党,且遣人招降其胁从者。贼皆焚庐舍,走山谷,凭险阻立栅自固。文督将士屡攻破之,贼众溃散。左副将军韩观等遂分兵追讨都康、向武、富劳、上林诸州县,破其更吾、莲花、大藤峡等寨,斩向武土官黄世铁并其党万八千三百余人,招降蛮民复业者六百四十八户,徙置象州武山县,蛮寇遂平。时兵部尚书致仕唐铎参议军事,以朝廷尝命征剿毕日,置卫守之。乃会诸将相度形势,置奉议等卫并向武、河池、怀集、武仙、贺县等处守御千户所,设官军镇守。诏从其言。
宣德二年,署州事土官黄宗荫遣头目贡马。正统五年,宗荫科敛劫杀,甚且欲戕其母。母避之,杀母侍者以泄怒,为母所告。佥事邓义奏其事,帝敕总兵官柳溥及三司按验以闻。嘉靖四年,田州岑猛叛,奉议土官尝助猛攻泗城州。至是提督盛应期言,许其自新,令出兵讨贼,以功赎罪。后土官知州死,皆以土判官掌州事。论者以奉议弹丸地,三面交迫田州,独南界镇安,其势甚蹙。明初置卫,铨官如宋、元故事,盖欲中断田、镇,以伐其谋云。
江州界,东抵忠州,西抵龙州,南抵思明,北抵太平府。其州宋置,隶古万寨。元属思明路。明初,土官黄威庆归附。授世袭知州,设流官吏目以佐之,直隶布政司。嘉靖四十二年,以平瑶、僮功,准江州土官子黄恩暂署本职。领县一,曰罗白。洪武初,土官梁敬宾归附,授世袭知县。敬宾死,子复昌袭。永乐间,从征交阯被陷,子福里袭。
思陵州,宋置,属永平寨。元属思明路。洪武初,省入思明府。二十一年复置思陵州。二十七年,土官韦延寿贡马及方物。宣德四年,护印土官韦昌来朝,贡马,赐钞币。正统间,贡赐如制。其界东至忠州,西北至思明,南至交阯。
琼州,居环海中。汉武帝平南粤,始置珠崖、儋耳二郡。历晋、隋、唐、宋叛服不一,事具前史。元改置琼州路,属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天历初,改乾宁军民安抚司。洪武元年,征南将军廖永忠平广东,改乾宁安抚司为琼州府,以崖州吉阳军、儋州万安军俱为州,南建州为定安县隶焉。
六年,儋州宜伦县民陈昆六等作乱,攻陷州城。广东指挥使司奏言:“近儋州山贼乱,已调兵剿。其儋、万二州,山深地旷,宜设兵卫镇之。”诏置儋、万二州守御千户所。七年,儋州黎人符均胜等作乱,海南卫指挥张仁率兵讨平之。又海南罗屯等洞黎人作乱,千户周旺等讨平之。澄迈县贼王官舍乱,典史彭祯领民兵捕斩之。十五年,万、崖二州民陈鼎叔等作乱,陷陵水县,为海南卫官军击败,追至藤桥,斩鼎叔等三百余人,余党悉平。十七年,儋州宜伦县黎民唐那虎等乱,海南卫指挥张信发兵讨之。那虎及其党郑银等败遁,信追擒之,送京师。知州魏世吉受贿,纵银去。帝谓兵部曰:“知州不能捕贼,及官军捕至而反纵之乎?”命遣力士即其州杖世吉,责捕所纵者。
永乐三年,广东都司言:“琼州所属七县八洞生黎八千五百人,崖州抱有等十八村一千余户,俱已向化,惟罗活诸洞生黎尚未归附。”帝命遣通判刘铭赍敕抚谕之。御史汪俊民言:“琼州周围皆海,中有大、小五指,黎母等山,皆生熟黎人所居。比岁军民有逃入黎洞者,甚且引诱生黎,侵扰居民。朝廷屡使招谕,黎性顽狠,未见信从。又山水峻恶,风气亦异,罹其瘴毒,鲜能全活。近访宜伦县熟黎峒首王贤祐、尝奉命招谕黎民,归化者多。请仍诏贤祐,量授以官,俾招谕未服,戒约诸峒,无纳逋逃。其熟黎则令随产纳税,悉免差徭;其生黎归化者,免税三年;峒首则量所招民数多寡授以职。如此庶几黎人顺服。”从之。遣知县潘隆本赍敕抚谕。
四年,琼州属县生黎峒首罗显、许志广、陈忠等三十三人来朝。初以生黎多未向化,遣铭招抚。至是向化者万余户,显等从铭来朝,且乞以铭抚其众。帝遂授铭琼州知府,专职抚黎,仍授显等知县、县丞、巡检等官,赐冠带钞币,遣还。自是诸黎感悦,相继来归。琼山、临高诸县生黎峒首王罚、钟异、王琳等来朝,命为主簿、巡检。六年,铭复率土黎峒首王贤祐、王惠、王存礼等来朝,贡马。命贤祐为儋州同知,惠、存礼为万宁县主簿。八年,文昌县斩脚寨黎首周振生等来归,赐以钞币,俾仍往招诸峒。九年,临高县典史王寄扶奉命招至生黎二千余户,而以峒首王乃等来朝。命寄扶为县主簿,并赐王乃等钞。十一年,琼山县东洋都民周孔洙招谕包黎等村黎人王观巧等二百三十户,愿附籍为民。从之。临高民黄茂奉命招抚深峒、那呆等二十四峒生黎,率黎首王聚、符喜等来朝贡马,黎民来归者户四百有奇。通计前后所抚诸黎共千六百七十处,户三万有奇,盖皆本庙算云。
十四年,王贤祐率生黎峒首王撒、黎佛金等来朝贡,帝嘉纳之。命礼部曰:“黎人远处海南,慕义来归,若朝贡频繁,非存抚意。自今生黎土官峒首俱三年一贡,著为令。”十六年,感恩土知县楼吉禄率峒首贡马。十九年,宁远土县丞邢京率峒首罗淋朝贡。时崖州民以私忿相战斗,卫将利渔所欲,发兵剿之。琼州知州王伯贞执不可,曰:“彼自相仇杀耳,非有寇城邑杀良民之恶,不足烦官军。”卫将不从,伯贞乃遣宁远县丞黄童按视。果仇杀,逮治数人,黎人遂安。
宣德元年,乐会土主簿王存礼等遣黎首黎宁及万州黎民张初等来贡,帝谓尚书胡濙曰:“黎人居海岛,不识礼仪,叛服不常,昔专设官抚绥,今来朝,当加赉之。”九月,澄迈县黎王观珠、琼山县黎王观政等聚众杀琼山土知县许志广,流劫乡村,杀掠人畜,命广东三司勘实讨之。二年,指挥王瑀等追捕黎贼,兵至金鸡岭,贼率众拒敌,败之,生擒贼首王观政及从贼二百六十二人,斩首二百六十七级,余众溃,奔走入山,招抚复业黎八百一十二户,以捷闻,械送观政等至京。帝谓尚书蹇义曰:“蛮性虽难驯,然至为变,必有激。宜严戒抚黎诸官,宽以驭之,若生事激变,国有常刑。”
正统九年,崖州守御千户陈政闻黎贼出没,偕副千户洪瑜领军搜捕贼,乃围熟黎村,黎首出见,政等辄杀之。又令军旗孙得等十五人焚其庐舍,杀其妻孥数人,掳其财物。各黎激变,政及官军百人,皆为所杀。巡按御史赵忠以闻,坐瑜激变律斩。
景泰三年敕万州判官王琥曰:“以尔祖父能招抚黎人,特授土官。尔能继承父志,亦既有年。兹特降敕付尔,抚谕该管村峒黎人,各安生业,不得仿效别峒生黎所为。其官军亦不得擅入村峒,扰害激变。”
天顺五年敕两广巡抚叶盛,以海南贼五百余占据城池,可驰至琼,相机抚捕,勿使滋蔓。
弘治二年,崖州故土官陈迪孙、冠带舍人陈崇祐朝贡。以其能抚黎人之逋逃复业者,厚赐之。十五年,黎贼符南蛇反,镇兵讨之,不下。户部主事冯颙奏:“府治在大海南。有五指山峒,黎人杂居。外有三州、十县、一卫、十一所。永乐间,置土官州县以统之,黎民安堵如故。成化间,黎人作乱,三度征讨。将领贪功,杀戮无辜。迨弘治间,知府张桓、余浚贪残苛敛,大失黎心,酿成今日南蛇之祸。臣本土人,颇知事势,乞仍考原设应袭土官子舍,使各集土兵,可得数万,听镇巡官节制。有能擒首恶符南蛇者,复其祖职。以蛮攻蛮,不数月可奏绩矣。”诏从之。
嘉靖十九年,总督蔡经以崖、万二州黎岐叛乱,攻逼城邑,请设参将一员,驻札琼州分守。二十八年,崖州贼首那燕等聚众四千人为乱,诏发两广官军九千剿之。给事郑廷鹄言:
琼州诸黎盘居山峒,而州县反环其外。其地彼高而我下,其土彼膏腴而我咸卤,其势彼聚而我散。故自开郡来千六百余年,无岁不遭黎害,然无如今日甚矣。今日黎患,非九千兵可办,必添调狼土官兵,兼召募打手,集数万众,一鼓而四面攻之,然后可克。
尝考剿除黎患,其大举有二。元至元辛卯,曾空其穴,勒石五指山。其时虽建屯田府,立定安、会同二县,惜其经略未尽,故所得旋失。嘉靖庚子,又尝大渡师徒,攻毁巢冈,无处不至。于是议者谓德霞地势平衍,拟建城立邑,招新民耕守。业已举行,中道而废,旋为贼资,以至复有今日。谨条三事:
一,崖黎三面郡县,惟东面连郎温、岭脚二峒岐贼,实当万州陵水之冲。崖贼被攻,必借二峒东讧以分我兵势。计须先分奇兵攻二峒,而以大兵径捣崖贼。彼此自救不暇,莫能相顾,则歼灭可期。传闻贼首那燕已入凡阳构集岐贼。此必多方误我,且讹言摇惑,以坚诸部助逆之心。宜开示慰安,以解狐疑之党。
一,隋、唐郡县,舆图可考,今多陷入黎中。荡平后悉宜恢复,并以德霞、千家、罗活等膏腴之地尽还州县,设立屯田,且耕且守。仍由罗活、磨斩开路,以达定安,由德霞沿溪水以达昌化。道路四达,井邑相望,非徒慑奸销萌,而王路益开拓矣。
一,军威既振,宜建参将府于德霞,各州县许以便宜行事,以镇安人心。其新附之民中有异志者,或迁之海北地方屯田,或编入附近卫所戎籍,如汉徙潳山蛮故事。又择仁明慈惠之长,久任而安辑之,则琼人受万世利矣。
疏下兵部议,诏悉允行。
二十九年,总兵官陈圭、总督欧阳必进等督兵进剿,斩贼五千三百八十级,俘一千四十九人,夺牛羊器械倍之,招抚三百七十六人。捷闻,帝嘉其功,赐圭、必进禄米荫袭有差。
万历十四年,长田峒黎出掠,兵备道遣兵执戮之。草子坡诸黎召众来报复,战于长沙营,斩黎首百余级,于是黄村、田尾诸峒黎皆出降。
琼州黎人,居五指山中者为生黎,不与州人交。其外为熟黎,杂耕州地。原姓黎,后多姓王及符。熟黎之产,半为湖广、福建奸民亡命,及南、恩、藤、梧、高、化之征夫,利其土,占居之,各称酋首。成化间,副使涂棐设计犁扫,渐就编差。弘治间,符南蛇之乱,连郡震惊,其小丑侵突,无时而息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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