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 冯氏) 方氏(叶氏) 潘氏 杨氏 张烈妇(蔡氏 郑氏)王烈妇(许烈妇) 吴氏 沈氏六节妇 黄氏(张氏) 张氏(叶氏 范氏)刘氏二女 孙烈女(蔡烈女) 陈谏妻李氏 胡氏 戴氏(胡氏)许元忱妻胡氏郃阳李氏 吴节妇(杨氏) 徐亚长 蒋烈妇杨玉英(张蝉云) 倪氏 彭氏(刘氏) 刘氏二孝女 黄氏 邵氏婢杨贞妇(倪氏) 杨氏 丁氏 尤氏 李氏 孙氏方孝女(解孝女) 李氏 项贞女 寿昌李氏 玉亭县君 马氏王氏刘氏(杨氏) 谭氏(张氏) 李烈妇(黄烈妇) 须烈妇陈节妇(马氏) 谢烈妇 张氏(王氏) 戚家妇 金氏(杨氏) 王氏李孝妇(洪氏 倪氏) 刘氏
欧阳氏,九江人,彭泽王佳傅妻也。事姑至孝。夫亡,氏年方十八,抚遗腹子,纺绩为生。父母迫之嫁,乃针刺其额,为誓死守节字,墨涅之,深入肤里,里人称为黑头节妇”又徐氏,乌程人。年十六,嫁潘顺。未期而夫病笃,顾徐曰:“母老,汝年少,奈何?”徐泣下,即引刀断左小指,以死誓。夫死,布衣长斋。年七十八卒。遗命取断指入棺中。家人出其指,所染爪红色尚存。
冯氏,宣城刘庆妻。年十九,夫亡,誓守节。其娣姒讽之曰:“守未易言,非咬断铁钉者不能。”冯即投袂起,拔壁上钉啮之,剨然有齿痕。复抉臂肉,钉著壁上曰:“脱有异志,此即狗彘肉不若。”已而遗腹生子,曰大贤。长娶李氏,大贤又夭,姑妇相守至老。卒,取视壁钉肉,尚韧不腐,齿痕如新。
方氏,金华军士袁坚妻。坚嗜酒败家,卒殡城北濠上。方贫无所依,乃即殡处置棺,寝处其中,饥则出饮于濠。久之不复出,则死矣。郡守刘郤为封土祭之。
又叶氏,兰谿人。适神武中卫舍人许伸。伸家素饶于财,以不检,荡且尽,携妻投所亲,卒于通州。氏守尸,昼夜跪哭。或遗之食,或馈金,或劝以改嫁,俱却不应。水浆不入口者十四日,竟死尸傍,年二十余,州人为买棺合葬。
潘氏,海宁人。年十六,归许钊,生子淮。甫期年,钊卒,既殓,潘自经。死已两日矣,有老妪过之曰:“是可活也。”投之药,更苏。钊族兄欲不利于孤,嗾潘改适,潘毁容自矢。族兄者,夜率势家仆数十人诬以债,椎门入。潘负子,冒风雨,逾垣逸。前距大河,追者迫,潘号恸投于河。适有木浮至,凭以渡,达母家,遂止不归。淮年十九,始归。淮补诸生,娶妇生五子。潘年五十,宗人聚而祝,族兄者亦至。潘曰:“氏所以得有今日,赖伯氏玉成。”目淮酌酒饮伯,卒爵,北向拜曰:“未亡人,三十年来濒死者数矣,而顾强生,独以淮故耳。今幸成立,且多子,复何憾。”语毕入室。顷之宴彻,诸宗人同淮入谢,则缢死室中矣。
杨氏,桐城吴仲淇妻。仲淇卒,家贫,舅欲更嫁之。杨曰:“即饥死,必与舅姑俱。”舅不能夺。数年,家益贫,舅谋于其父母,将以偿债。杨仰天呼曰:“以吾口累舅姑,不孝。无所助于贫,不仁。失节则不义。吾有死而已。”因咽发而死。张烈妇,芜湖诸生缪釜妻。年十八,归釜。越四年,釜病,属张善自托。张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也。”乃沐浴更衣,阖户自缢。阅日,而釜乃卒。又蔡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负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纴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而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叹,寻死。又郑氏,安陆赵鈓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某寡妇更适人,馈以茶饼。郑怒,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鈓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乎?”即自缢于床楣。鈓少苏,回盼,出泪而绝。
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诸恶少以酒肴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俟汝之成民也。”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所亲百方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寝食三年,竟不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妻。孟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斗。嘉靖中,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豪誓于众曰:“无出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至,众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虞贼见乎?”黄曰:“篷窗安坐,恐贼至不得脱,我居外,便投水耳。”贼至,黄跃入水中死。时同县罗举妻张氏,从夫避乱岩穴间。贼至,张与妾及妾子俱为所获。贼见张美,欲犯之,不从。至中途,张解发自缢,贼断之。张又解行缠,贼又觉之,徒跣驱至营。贼魁欲留之,张厉声曰:“速赐一死。”贼曰:“不畏死,吾杀汝妾。”张引颈曰:“请代妾,留抚孩婴。”贼曰:“吾杀孩婴。”张引颈曰:“请代孩婴,存夫嗣。”贼令牵出杀之。张先行,了无惧色。贼方犹豫,张骂不绝口,遂遇害。投尸于河,数日尸浮如生。
张氏,政和游铨妻。倭寇将至,妇数语其女曰:“妇道惟节是尚,值变之穷,有溺与刃耳,汝谨识之。”铨闻,以为不祥。妇曰:“使妇与女能如此,祥孰大焉。”未几,贼陷政和,张度不脱,连呼女曰:“省前诲乎?”女颔之,即赴井。张含笑随之,并死。
又叶氏,松溪江华妻,陈氏,叶弟惠胜妻,偕里人避倭长潭。值岁除,里妪觅刀为幼男薙发弗得,叶出诸怀中。众问故,曰:“以备急耳。”及倭围长潭,执二妇,共系一绳。叶谓陈曰:“我二人被絷,纵生还,亦被恶名,死为愈。”陈唯唯。叶探刀于怀,则已失,各抱幼女跳潭中死。同时林寿妻范氏,亦与众妇匿山坞。倭搜得众妇,偕至水南,范独与抗。或谓姑顺之,家且来赎。答曰:“身可赎,辱可赎哉!我则宁死。”贼闻言,杀其幼女恐之,不为勋。曰:“并及汝矣。”厉声曰:“固我愿也!”贼杀之。
刘氏二女,兴化人。嘉靖四十一年与里中妇同为倭所掠,系路傍神祠中。倭饮酣,遍视系中,先取其姊。姊厉声曰:“我名家女也,肯污贼乎?”倭笑慰之曰:“若从我,当询父母归汝。”女曰:“父母未可知,此时尚论归耶?”倭尚抚背作款曲状。女怒,大骂。时黄昏,倭方纵火,女即赴火死。已复侵其妹,妹又大骂。倭露刃胁之,不为动,曰:“欲杀,即杀。”倭欲强犯之,女绐曰:“吾固愿从,俟姊骨烬乃可,否则不忍也。”倭喜负薪益火,火炽,女又赴火死。时同死者四十七人,二女为最。
孙烈女,五河人。性贞静,不苟嬉笑。母朱卒,继母李携前夫子郑州儿来。州儿恃母欲私女,尝以手挑之,忿批其颊。一日,女方治面,州儿从后搂之。女揪发觅刃,州儿啮其臂得脱。女奔诉于姊,触地恸哭曰:“母不幸,父又他出,贼子敢辱我,必刃之而后死。”姊曲抚慰。乃以臂痕示李,使戒戢之。州儿不悛,绐李曰:“儿采薪,臂力不胜,置遗束于路。”李往取之,归则户扃甚严。从母舒氏亦趋至,曰:“初闻如小犊悲鸣,继又响震如雷,必有异。”并力启之,州儿死阈下,项几断,女亦倚壁死。盖州儿诳母出,调女。女阳诺而使之闭门,既蹑其后杀之也。又蔡烈女,上元人。少孤,与祖母居。一日,祖母出,有逐仆为僧者来乞食,挑之,不从。挟以刃,女徒手搏之,受伤十余处,骂不绝,宛转死灶下。贼遁去,官行验,忽来首伏。官怪问故。贼曰:“女拘我至此。”遂抵罪。
陈谏妻李氏,番禺人。谏,嘉靖十一年进士。为太平推官,两月卒,其弟扶榇归。李曰:“吾少嫠也,岂可与叔万里同归哉!”遂不食死。
胡氏,会稽人。字同里沈袠。将嫁,而袠遘父炼难,二兄衮、褒杖死塞上,袠与兄襄并逮系宣府狱。总督杨顺逢严嵩意,必欲置二子死,搒掠数百,令夜分具二子病状。会顺为给事中吴时来所劾,就槛车去,襄等乃得释。自是病呕血,扶父丧归,比服阕始婚,胡年已二十七。逾六月,袠卒,胡哀哭不绝声,尽出奁具治丧事。有他讽者,断发剺面绝之。终日一室中,即同产非时不见。晚染疾,家人将迎医,告其父曰:“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不药而卒,年五十一。以襄子嗣。
戴氏,莆田人,名清。归蔡本澄,年甫十四。居二年,本澄以世籍戍辽东,买妾代妇行。戴父与约曰:“辽左天末,五年不归,吾女当改嫁矣。”至期,父语清如约。泣不从,独居十有五年。本澄归,生一子,未晬,父子相继亡。清哀毁几绝。父潜受吴氏聘,清闻之曰:“人呼女蔡本澄妇耳,何又云吴耶?”即往父家,使绝婚。吴讼之官,令守节,表曰寡妇清之门。时莆又有欧茂仁妻胡氏,守节严苦,内外重之。郡有狱久不断,人曰:“太守可问胡寡妇。”守乃过妇问之,一言而决。
胡氏,鄞许元忱妻。元忱为徐祝师养子,习巫祝事。胡鄙之,劝夫改业,且劝归许宗。未果,而元忱疫死。氏殡之许氏庐,苫卧柩傍,夜拥一刀卧。里某求氏为偶,氏毁面截鬓发,断左手三指,流血淋漓,某惊遁。族妇尊行抱持之,大恸,因立应后者,令子之。氏服丧三年,不浣不栉。毕葬,乃为子娶妇。夫有弟少流移于外,复为返之,许氏赖以复起。
李氏,郃阳安尚起妻。尚起商河南,病亡。氏闻讣,尽变产完夫债,且置棺以待夫榇归,跪告族党曰:“烦举二棺入地。”闭户将自缢,邻妇欲生之,排闼曰:“尔尚有所逋,何遽死?”氏启门应曰:“然吾资已尽,奈何?请复待一日。”乃纫履一双往畀之,曰:“得此足偿矣。”归家,遂缢死。
吴节妇,无为周凝贞妻。凝贞卒,妇年二十四,毁容誓死,不更适,佣女工以奉孀姑。姑老卧病,齿毁弗能食。妇绝其儿乳以乳姑,冬月卧拥姑背以暖之,宛转床席者三年。姑卒,哀毁骨立,年七十五终。又杨氏,清苑刘寿昌妻。年十九,夫卒,誓死殉。念姑病无依,乃不死。母家来迎,以姑老不忍去侧,竟不归宁。阅三十年,姑卒,葬毕,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从地下矣。”遂绝粒。家人问遗言。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遂瞑。
徐亚长,东莞徐添男女。添男为徐姓仆,生亚长四岁而死。母以亚长还其主,去而别适。比长,贞静寡言笑,居群婢中,凛然有难犯之色。家童进旺欲私之,不可。亚长奉主命薙草豆田中,进旺迹而迫之,力拒获免,因哭曰:“闻郎君读书,有寡妇手为人所引,斧断其手,况我尚女也,何以生为!”遂投江死。
蒋烈妇,丹阳姜士进妻。幼颖悟,喜读书。弟文止方就外傅。夜归,辄以饼饵啖之,令诵日所授书,悉能记忆,久之遂能文。归士进数年,士进病瘵死。妇屑金和酒饮之,并饮盐卤。其父数侦知,奔救免。不食者十二日,父启其齿饮之药,复不死。礼部尚书宝,士进从父也,知妇嗜读书,多置古图史于其寝所,令续刘向《列女传》。妇许诺,家人备之益谨。一日,妇命于纟惠帐前掘坎埋大缸贮水,笑谓家人:“吾将种白莲于此,此花出泥淖无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于是日纂辑不懈。书将成,防者稍不戒,则濡首缸中死矣。为文脱稿即毁,所存《列女传》及《哭夫文》四篇、《梦夫赋》一篇,皆文止窃而得之者。御史闻于朝,榜其门曰文章贞节。初,其兄见女能文,以李易安、朱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虽能文,大节亏矣。”其幼时志操已如此。
杨玉英,建宁人。涉猎书史,善吟咏。年十八,许字官时中。时中有非意之狱,父母改受他聘。玉英闻之,嘱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鞵诸物,异日以遗官官人。”婢弗悟,诸之。于是窃入寝室,自经死,目不瞑。时中闻讣,具礼往祭,以手掩之,遂瞑。婢出所遗物,付父母启之,得诗云:“昆山一片玉,既售与卞和。和足苦被刖,玉坚不可磨。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张蝉云,蒲城人,许字俞桧。万历中,桧被诬系狱。女闻可贿脱,谋诸母,欲货妆奁助之。母不可,曰:“汝未嫁,何为若此。”女方食,即以碗掷地,恚不语。入暮自缢死。
陈襄妻倪氏。襄为鄞诸生,早卒。妇年三十,无子,家贫,力女红养姑。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妇煎沸汤自渍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烟煤涂伤处,遂成狞恶状。媒过之,惊走,不敢复以聘告。历二十年,姑寿七十余卒,妇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幼字王枚皋。未嫁,枚皋卒,誓不再适。濰县丁道平密嘱其父欲娶之。彭察知,六日不食。道平悔而止,心敬女节烈,后闻其疾革不起,赠以棺。彭语父曰:“可束苇埋我,亟还丁氏棺,地下欲见王枚皋也。”遂死。又刘氏,颍州刘梅女,许聘李之本。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语父曰;“儿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长,然后殉。寄语翁,且勿为郎置椁。”遂尽去铅华,教弟读书,亲正句读。越一年,梅潜许田家。女闻,中夜开箧,取李币,挑灯制衣,衣之,缢死。知府谢诏临其丧,邻里吊者如市。田家亦具奠赙,举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划然而碎,起高丈余,绕檐如蝶坠。观者震色。
刘氏二孝女,汝阳人。父玉生七女,家贫力田。尝至陇上,叹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其第四、第六女闻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及父母相继卒,无力营葬,二女即屋为丘,不离亲侧。隆庆四年,督学副使杨俊民、知府史桂芳诣其舍请见,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黄氏,江宁陈伯妻。年十八,归伯。父死,母欲改节,氏苦谏不从。一日,母来省,女闭门不与相见,母惭去。后伯疾笃,黄誓不独生。一日,姑扶伯起坐,黄熟视曰:“嗟乎!病至此,吾无望矣。”走灶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厨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阳大侠邵方家婢也。方子仪,令婢视之。故相徐阶、高拱并家居,方以策干阶,阶不用,即走谒拱,为营复相,名倾中外。万历初,拱罢,张居正属巡抚张佳胤捕杀方,并逮仪。仪甫三岁,捕者以日暮未发,闭方所居宅,守之。方女夫武进沈应奎,义烈士,负气有力,时为诸生,念仪死,邵氏绝,将往救之。而府推官与应奎善,固邀饮,夜分乃罢。武进距方居五十里,应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墙入,婢方坐灯下,抱仪泣曰:“安得沈郎来,属以此子。”应奎仓卒前,婢立以仪授之,顿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此子生,婢死无憾。”应奎匿仪去,晨谒推官。旦日,捕者失仪,系婢毒掠,终无言。或言于守曰:“必应奎匿之。”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应奎夜饮于余,晨又谒余也。”会有为方解者,事乃寝,婢抚其子以老。
杨贞妇,潼关卫人,字郭恒。万历初,客游湖南,久不归。父议纳他聘,女不可,断发自守。家有岩壁,穴墙居之,垂橐以通饮食,如是者二十六年。恒归,乃成礼。又有倪氏,归安人,许聘陈敏。敏从征,传为已死。逾五十载始归。倪守志不嫁,至是成婚,年六十一矣。
杨氏,宁国饶鼎妻。鼎以单衣溺死湖中,杨招魂葬之,课二子成立,冬不衣袷。万历初,年八十,竟单衣入宅旁池中,端坐死。
丁氏,五河王序礼妻。序礼弟序爵客外,为贼所杀,其妻郭氏怀孕未即殉。及生子越月,投缳死。时丁氏适生女,泣谓序礼曰:“叔不幸客死,婶复殉,弃孤不养,责在君与妾也。妾初举女,后尚有期,孤亡则斩叔之嗣,且负婶矣。”遂弃女乳侄。未几,序礼亦死,竟无子女。氏年方少,抚侄长,绝无怨悔。
尤氏,昆山贡生镛女。嫁诸生赵一凤,早死,将殉之,顾二子方襁褓,为强食。二子复殇,恸曰:“可以从夫矣。”痛夫未葬,即营窀穸。恶少年艳其色,訾其目曰:“彼盼美而流,乌能久也。”妇闻之,夜取石灰手挼目,血出立枯。置棺自随。夫葬毕,即自缢,或解之,乃触石裂额,趋卧棺中死。
李氏,王宠麟继妻。宠麟仕知府卒,氏年二十余,哭泣不食,经四十日疾革。知族人利其资,必以恶语倾前妻子,预戒家人置己棺中,勿封殓。众果猬集,噪孤杀母。氏从棺中言:“已知汝辈计必出此也。”众大惭而去,然后瞑。
孙氏,瓯宁人。幼解经史,字吴廷桂。廷桂死,孙欲左丧,家人止不得,父为命舆。曰:“奔丧而舆,可乎?”入夜,徒步往,挟纳采双金雀以见舅姑。拜毕,奠柩侧,遂不离次,期必死。吴家故贫,所治棺,取具而已。好事者助以美槚,孙视之曰:“木以美逾吾夫,非礼矣。”却之。以槥椟来,乃许。届期缢死,书衣带中云:“男毋附尸,女毋启衣。”
方孝女,莆田人。父澜,官仪制郎中,卒京师。女年十四,无他兄弟,与叔父扶榇归。渡扬子江,中流舟覆,榇浮。女时居别舟,皇遽呼救,风涛汹怒,人莫敢前。女仰天大哭,遂赴水死。经三日,尸浮,傍父榇,同泊南岸。又有解孝女,宁陵人。年十四,同母浣衣。母误溺水,女四顾无人,号泣投水。俄兄绍武至,泅而得之,母女皆死。女手挽母甚坚,兄救母,久之复苏。女手仍不解,兄哭抚之曰:“母已生,妹可慰矣。”乃解。
李氏,东乡何璇妻。璇客死。李有殊色,父迫之嫁。遂以簪入耳中,手自拳之至没,复拔出,血溅如注。姑觉,呼家人救,则已死矣。
项贞女,秀水人。国子生道亨女,字吴江周应祁。精女工,解琴瑟,通《列女传》,事祖母及母极孝。年十九,闻周病瘵,即持斋、燃香灯礼佛,默有所祝,侍女辈窃听,微闻以身代语。一日,谓乳媪曰:“未嫁而夫亡,当奈何?”曰:“未成妇,改字无害。”女正容曰:“昔贤以一剑许人,犹不忍负,况身乎?”及讣闻,父母秘其事,然传吴江人来,女已喻。祖母属其母入视,女留母坐,色甚温,母释然去。夜伺诸婢熟睡,独起以素丝约发,衣内外悉易以缟,而纫其下裳。检衣物当劳诸婢者,名标之,列诸床上。大书于几曰:“上告父母,儿不得奉一日驩,今为周郎死矣。”遂自缢。两家父母从其志,竟合葬焉。
李氏,寿昌人。年十三,受翁应兆聘。应兆暴卒,女尽取备嫁衣饰焚之,以身赴火,为父母救止。乃赴翁家,哀告舅姑乞立嗣,复乞一小楼,设夫位,坐卧于旁,奠食相对,非姑不接面。舅亡,家落,忍饥纺绩以养姑。未几,姑亦亡,邻火大起,夜半达旦,延百余家。邻妇趋上楼,劝之避,妇曰:“此正我授命时也。”抱夫木主待焚。须臾四面皆烬,小楼独存。
玉亭县君,伊府宗室典柄女。年二十四,适杨仞。不两月仞卒,号恸不食。或劝以舅姑年老,且有遗孕,乃忍死襄事。及生男,家日落。万历二十一年,河南大饥,宗禄久缺,纺绩三日,不得一飧,母子相持恸哭。夜分梦神语曰:“汝节行上闻于天,当有以相助。”晨兴,母子述所梦皆符,颇怪之。其子曰:“取屋后土作坯,易粟。”其日掘土,得钱数百。自是,每掘辄得钱。一日,舍傍地陷,得石炭一窖,取以供爨。延两月余,官俸亦至,人以为苦节所感。
马节妇,年十六,归平湖诸生刘濂。十七而寡。翁家甚贫,利其再适,必欲夺其志。不与饮食,百计挫之,志益厉。尝闭门自经,或救之,则系绝而坠于地死矣。急解之,渐苏。翁又阴纳沈氏聘,其姑诱与俱出,令女奴抱持纳沈舟。妇投河不得,疾呼天救我。须臾风雨昼晦,疾雷击舟,欲覆者数四。沈惧,乃旋舟还之。事闻于县,县令妇别居。时父兄尽殁,无可归,假寓一学舍,官赡之以老。
王氏,东莞叶其瑞妻。其瑞贫,操舟往来邻境,一月一归。妇纺绩易食。万历二十四年,岭南大饥,民多鬻妻子。其瑞将鬻妇博罗民家,券成,载其人俱来。入门见氏羸甚,问之,不饘粥数日矣。其瑞泣语之故,且示之金,妇笑而许之。及舟发宝潭,跃入潭中死。两岸观者如堵,皆谓水迅,尸流无所底。其瑞至,从上流哭数声,尸忽涌出,去所投处,已逆流数十步矣。
刘氏,博平吴进学妻。杨氏,进性妻。进学疫死,既葬,刘夜匍匐缢于墓所。未几,进性亦疫死,杨一恸几绝。姑议嫁之,杨曰:“我何以不如姒。”遂缢死。
谭氏,南海方存业妻。生子三月,夫亡,悲号欲殉。母乃姑交止之,且讽改适。氏垂涕曰:“吾久不乐生,特念姑与儿耳。”哽咽流涕不止,二人不敢复言。及子七岁,遣就塾师,先令拜姑,微示付托意,窃自喜曰:“吾今可以遂志矣。”一日,媒氏至,复劝改适,氏愈愤,中夜缢死。又张氏,临清林与岐妻。夫亡,欲自缢,舅姑慰之曰:“尔死,如遗孤何?”氏以衣物倩乳妪育其子,三月,知子安乳妪,遂不食死。
李烈妇,余姚吴江妻。年二十,夫与舅俱卒,家酷贫,妇纺绩养姑,己恒冻馁。有黄某者,谋娶之,贿夫族某使铒其姑,未即从。某乃阴与黄及父家约,诡称其母暴病,肩舆来迎。妇仓卒升舆,既及门,非父家也。姑亦寻至,布几席,速使成礼。妇佯曰:“所以不欲嫁者,为姑老无依耳。姑既许,复何言。然妾自夫殁未尝解带,今愿一洗沐。”又问:“聘财几何?”姑以数对。曰:“亟怀之去。姑在,我即从人,殊赧颜也。”众喜,促姑行,为具汤。汤至,久不出,辟户视之,则缢死矣。其后,崇祯十五年,余姚又有黄烈妇者,金一龙妻。夫早殁,黄截指自誓,立从子为嗣,与姑相依。熊氏子欲娶之,母党利其财,绐令还家,间道送于熊。黄知势不可挽,愿搜括所有以偿聘金,不听,相持至夜深,引刀自刎未殒。其姑闻之,急趋视,黄曰:“妇所以未即死者,欲姑一面耳,今复何求。”遂剜喉以绝。郡邑闻之,毙熊氏子狱中。
须烈妇,吴县人。夫李死,市儿悦其色,争欲娶之。妇泣曰:“吾方送一夫,旋迎一夫。且利吾夫之死而妻我,不犹杀我夫耶!”市儿乃纠党聚谋,将掠之。妇惊奔母,母惧不敢留。返于姑,姑惧知母。投姊,姊益不敢留,妇泣而归。邻人劝之曰:“若即死,谁旌若节者,何自苦若此?”妇度终不免,自经死。
陈节妇,安陆人。适李姓,早寡,孑然一身,归父家守志,坐卧小楼,足不下楼者三十年。临终,谓其婢曰:“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家人忽其言,令男子登楼举之,气绝逾时矣,起坐曰:“始我何言,而令若辈至此。”家人惊怖而下,目乃瞑。
马氏,山阴刘晋啸妻。万历中,晋啸客死,马年二十许,家无立锥。伯氏有楼,遂与母寄居其上,以十指给养,不下梯者数十年。常用瓦盆贮新土,以足附之。邻妇问故,曰:“吾以服土气耳。”年六十五卒。
谢烈妇,名玉华,番禺曹世兴妻。世兴为冯氏塾师,甫成婚,即负笈往。亡何病归,不能起,妇誓不改适。曹族之老嘉之,议分祭田以赡。或谓妇年方盛,当俟襄事毕,令归宁,妇佯诺。及期,驾舆欲行,别诸姒,多作诀语,徐入室闭户,以刀自断其颈。家人亟穴板入,血流满衣,尚未绝,见诸人入,亟以左手从断处探喉出之,右手引刀一割,乃瞑。
张氏,桐城李栋妻。栋死无子,张自经于床。母救之,奋身起,引斧斫左臂者三。家人夺斧,抑而坐之蓐间,张瞆闷不语。家人稍退,张遽揜身出户投于水。水方冰,以首触穴入,遂死。”邑又有烈妇王氏,高文学妻。文学死,父道美来吊,谓王曰:“无过哀。事有三等,在汝自为之。”王辍泣问之,父曰:“其一从夫地下为烈,次则冰霜以事翁姑为节,三则恒人事也。”王即键户,绝粒不食,越七日而死。又有戚家妇者,宝应人。甫合卺,而夫暴殁。妇哭之哀,投门外汪中死。后人名其死所为戚家汪云。
金氏,通渭刘大俊妻。年十九,夫病风痹,金扶浴温泉。暴风雨,山水陡发,夫不能动,令金急走。金号泣坚持不肯舍,并溺死。尸流数十里而出,手犹挽夫不释云。又应山诸生王芳妻杨氏。芳醉坠塘中,氏赴水救之。夫入水益深,氏追深处偕死。
王氏,山阴沈伯燮妻。议婚数年,伯燮病厉,手挛发秃,父母有他意。女问:“沈郎病始何日?”父曰:“初许时固佳儿,今乃病。”女曰:“既许而病,命也,违命不祥。”竟归之。伯燮病且惫,王奉事无少怠。居八年卒,嗣其从子。更出簪珥佐舅买妾,更得子。逾年,舅姑相继亡,王独抚二幼孤,鬻手食之,并成立。
李孝妇,临武人,名中姑,适江西桂廷凤。姑邓患痰疾,将不起,妇涕泣忧悼。闻有言乳肉可疗者,心识之。一日,煮药,巘香祷灶神,自割一乳,昏仆于地,气已绝。廷凤呼药不至,出视,见血流满地,大惊呼救,倾骇城市,邑长佐皆诣其庐,命亟治。俄有僧踵门曰:“以室中蕲艾傅之,即愈。”如其言,果苏,比求僧不复见矣。乃取乳和药奉姑,姑竟获全。又洪氏,怀宁章崇雅妻。崇雅早卒,洪守志十年。姑许,疾不能起,洪剜乳肉为羹而饮之,获愈,余肉投池中,不令人知。数日后,群鸭自水中衔出,鸣噪回翔,小童获以告姑。姑起视之,乳血犹淋漓也。其夫兄崇古亦早亡,姒朱氏誓死靡他,妯娌相守五十年云。
倪氏,兴化陆鳌妻。性纯孝,舅早世,悯姑老,朝夕侍寝处,与夫睽异者十五年。姑鼻患疽垂毙,躬为吮治,不愈,乃夜焚香告天,割左臂肉以进,姑啖之愈。远近称孝妇。
刘氏,张能信妻,太仆卿宪宠女,工部尚书九德妇也。性至孝,姑病十年,侍汤药不离侧。及病剧,举刀刲臂,侍婢惊持之。舅闻,嘱医言病不宜近腥腻,力止之。逾日,竟刲肉煮糜以进,则乃姑已不能食,乃大悔恨曰:“医绐我,使姑未鉴我心。”复刲肉寸许,恸哭奠箦前,将阖棺,取所奠置棺中曰:“妇不获复事我姑,以此肉伴姑侧,犹身事姑也。”乡人莫不称其孝。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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