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一
妇人之行,不出于闺门,故《诗》载《关雎》、《葛覃》、《桃夭》、《芣苜》,皆处常履顺,贞静和平,而内行之修,王化之行,具可考见。其变者,《行露》、《柏舟》,一二见而已。刘向传列女,取行事可为鉴戒,不存一操。范氏宗之,亦采才行高秀者,非独贵节烈也。魏、隋而降,史家乃多取患难颠沛、杀身殉义之事。盖挽近之情,忽庸行而尚奇激,国制所褒,志乘所录,与夫里巷所称道,流俗所震骇,胥以至奇至苦为难能。而文人墨客往往借俶傥非常之行,以发其伟丽激越跌宕可喜之思,故其传尤远,而其事尤著。然至性所存,伦常所系,正气之不至于沦澌,而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载笔者宜莫之敢忽也。
明兴,著为规条,巡方督学岁上其事。大者赐祠祀,次亦树坊表,乌头绰楔,照耀井闾,乃至僻壤下户之女,亦能以贞白自砥。其著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呜呼!何其盛也。岂非声教所被,廉耻之分明,故名节重而蹈义勇欤!今掇其尤者,或以年次,或以类从,具著于篇,视前史殆将倍之。然而姓名湮灭者,尚不可胜计,存其什一,亦足以示劝云。
月娥 刘孝妇(甄氏) 诸娥 丁氏(石氏) 杨氏(张氏等)贞女韩氏(黄善聪) 姚孝女(蔡孝女 招远孝女) 卢佳娘(施氏)吴氏(毕氏) 石孝女 汤慧信 义婢妙聪 徐孝女 高氏孙义妇 梁氏 马氏 义姑万氏(陈氏)郭氏(幼谿女) 程氏王妙凤(唐贵梅 张氏) 杨泰奴(张氏) 陈氏(秀
水张氏 欧阳金贞)庄氏(唐氏) 王氏(易氏) 钟氏四节妇 宣氏(孙氏)徐氏义妾张氏 龚烈妇(江氏) 范氏二女(丁美音) 成氏(兴安二女子)章银儿(茅氏) 招囊猛 凌氏(杜氏) 义妇杨氏 史氏(林端娘) 汪烈妇窦妙善 石门丐妇 贾氏 胡氏 陈宗球妻史氏叶氏 胡贵贞 孙氏 江氏(严氏)
月娥,西域人,元武昌尹职马禄丁女也。少聪慧,听诸兄诵说经史,辄通大义。长适芜湖葛通甫,事上抚下,一秉礼法。长姒卢率诸妇女,悉受其教。太祖渡江之六年,伪汉兵自上游而下,卢曰:“太平有城郭,且严兵守,可恃。”使月娥挟诸妇女往避之。未几,寇至,城陷,月娥叹曰:“吾生诗礼家,可失节于贼邪!”抱幼女赴水死。诸妇女相从投水者九人,方盛暑,尸七日不浮,颜色如生。乡人为巨穴合葬之故居之南,题曰十女墓。娥弟丁鹤年,幼通经史,皆娥口授也。后通甫与卢皆死于寇。
刘孝妇,新乐韩太初妻。太初,元时为知印。洪武初,例徙和州,挈家行。刘事姑谨,姑道病,刺血和药以进。抵和州,夫卒,刘种蔬给姑食。越二年,姑患风疾不能起,昼夜奉汤药,驱蚊蝇不离侧。姑体腐,蛆生席间,为啮蛆,蛆不复生。及姑疾笃,刲肉食之,少苏,逾月而卒,殡之舍侧。欲还葬舅冢,力不能举丧,哀号五载。太祖闻之,遣中使赐衣一袭、钞二十锭,命有司还其丧,旌门闾,复徭役。同时甄氏,栾城李大妻,事姑孝。姑寿九十一卒,甄庐墓三年,旦暮悲号,亦被旌。
孝女诸娥,山阴人。父士吉,洪武初为粮长。有黠而逋赋者,诬士吉于官,论死,二子炳、焕亦罹罪。娥方八岁,昼夜号哭,与舅陶山长走京师诉冤。时有令,冤者非卧钉板,勿与勘问。娥辗转其上,几毙,事乃闻,勘之,仅戍一兄而止。娥重伤卒,里人哀之,肖像配曹娥庙。
唐方妻,浙新昌丁氏女,名锦孥。洪武中,方为山东佥事,坐法死,妻子当没为官婢。有司按籍取之,监护者见丁色美,借梳掠发,丁以梳掷地,其人取掠之,持还丁。丁骂不受,谓家人曰:“此辈无礼,必辱我,非死无以全节。”肩舆过阴泽,崖峭水深,跃出赴水,衣厚不能沈,从容以手敛裙,随流而没,年二十八,时称其处为夫人潭。
郑煁妻石氏。煁,浦江郑泳孙也。洪武初,李文忠荐诸朝,屡迁藏库提点,坐法死。石当遣配,泣曰:“我义门妇也,可辱身以辱门乎!”不食死。
杨氏,慈谿人,字同邑郑子琜。洪武中,子琜父仲徽戍云南。明制,子成丁者随遣,子琜亦在戍中。杨年甫十六,闻子琜母老弟幼,请于父母,适郑养姑,以待子琜之返。子琜竟卒戍所,杨与姑抚诸叔成立,以夫从子孔武为嗣,苦节五十余年。其后,郑焕妻张氏,嫁未旬日;泰然妻严氏生子一兰,方孩抱;栻妻王氏事夫痫病,狂不省人事,服勤八年弗怠;三人皆杨氏夫族,先后早寡,皆以节闻。万历中,知府邹希贤题曰郑氏节门,以比浦江郑氏义门云。
贞女韩氏,保宁人。元末明玉珍据蜀,贞女虑见掠,伪为男子服,混迹民间。既而被驱入伍,转战七年,人莫知其处女也。后从玉珍破云南还,遇其叔父赎归成都,始改装而行,同时从军者莫不惊异。洪武四年嫁为尹氏妇。成都人以韩贞女称。其后有黄善聪者,南京人。年十三失母,父贩香庐、凤间,令善聪为男子装从游数年。父死,善聪习其业,变姓名曰张胜。有李英者,亦贩香,与为伴侣者逾年,不知其为女也。后偕返南京省其姊。姊初不之识,诘知其故,怒詈曰:“男女乱群,辱我甚矣。”拒不纳。善聪以死自誓。乃呼邻妪察之,果处子也。相持痛哭,立为改装。明日,英来,知为女,怏怏如失,归告母求婚。善聪不从,曰:“若归英,如瓜李何?”邻里交劝,执益坚。有司闻之,助以聘,判为夫妇。
姚孝女,余姚人,适吴氏。母出汲,虎衔之去,女追掣虎尾,虎欲前,女掣益力,尾遂脱,虎负痛跃去。负母还,药之获愈,奉其母二十年。后成化间,武康有蔡孝女,随母入山采药。虎攫其母,女折树枝格斗三百余步。虎舍其母,伤女,血歕丈许,竹叶为赤,女亦获全。后招远有孝女,不知其姓。父采石南山,为蟒所吞。女哭之,愿见父尸同死。俄顷大雷电击蟒堕女前,腹裂见父尸。女负土掩埋,触石而死。
卢佳娘,福清李广妻。婚甫十月,广暴卒,卢恸绝复苏,见广口鼻出恶血,悉餂食之。既殓,哭辄僵仆,积五六日,家人防懈,潜入寝室自经。后其县有游政妻倪氏殉夫,亦然。又有施氏,滁州彭禾妻。正德元年,禾得疾不起,握手诀曰:“疾惫甚,知必死。汝无子,择婿而嫁,毋守死,徒自苦也。”施泣曰:“君尚不知妾乎!愿先君死。”禾固止之,因取禾所呕血尽吞之,以见志。及禾殁,即自经。
吴氏,潞州廪生卢清妻。舅姑殁于临洺,寄瘗旅次。清授徒自给,后失廪,充掾于汴,愤耻发狂死。吴闻讣,痛绝,哭曰:“吾舅姑委骨于北,良人死,忍令终不返乎!”乃寄幼孤于姊兄,鬻次女为资,独抵临洺,觅舅姑瘗处不得,号泣中野。忽一丈夫至,则清所授徒也,为指示,收二骸以归。复冒暑之汴,负夫骨还。三丧毕举,忍饿无他志。学正刘崧言于知州马暾,赎其女,厚恤之。年七十五乃卒。后有毕氏,河间邓节妻。年饥,携家景州就食,舅姑相继亡,节亦寻殁,俱藁葬景州。氏年三十三,无子女,独归里中,忍饥冻,昼夜纺织,积数年,市地城北八里庄,独之景州,负舅姑及夫骨还葬。
石孝女,新昌人。襁褓时,父潜坐事籍没,系京狱。母吴以漏籍获免,依兄弟为生。一日,父脱归,匿吴家。吴兄弟惧连坐,杀置大窖中,母不敢言。及女长,问母曰:“我无父族何也?”母告之故,女大悲愤。永乐初,年十六,舅氏主婚配族子。女白母曰:“杀我父者,吴也。奈何为父仇妇?”母曰:“事非我主,奈何?”女颔而不答。嫁之日,方礼宾,女自经室中。母仰天哭曰:“吾女之死,不欲为仇人妇也。”号恸数日亦死。有司闻之,治杀潜者罪。汤慧信,上海人。通《孝经》、《列女传》,嫁华亭邓林。林卒,妇年二十五,一女七岁。邓族利其居,迫使归家,妇曰:“我邓家妇,何归乎?”族知不可夺,贸其居于巨室。妇泣曰:“我收夫骨于兹土,与同存亡,奈何弃之。”欲自尽,巨室义而去之。妇寻自计曰:“族利我财耳。”乃出家资,尽畀族人,躬绩纴以给。
岁大水,居荒野沮洳中。其女适人者,操舟来迎,不许。请暂憩舟中,亦不许,曰:“我守此六十年,因巨浸以从汝父,所甘心焉,复何往!”母女方相牵未舍,水至,汤竟溺死。
义婢妙聪,保安右卫指挥张孟喆家婢也。永乐中,调兵操宣府。孟喆在行。北寇入掠,妻李谓夫妹曰:“我命妇,与若皆宦门女,义不可辱。”相挈投井中,妙聪亦随入,见二人俱未死,以李有娠,恐水冷有所害,遂负之于背。贼退,孟喆弟仲喆求三人井中,以索引嫂妹出,而婢则死矣。
徐孝女,嘉善徐远女也。年六岁,母患臁疮。女问母何以得愈,母谩曰:“儿吮之乃愈。”女遂请吮,母难之。女悲啼不已,母不得已听之,吮数日,果愈。
高氏女,武邑人,适诸生陈和。和早卒,高独持门户,奉翁姑甚孝。及宣德时,翁姑并殁,氏以礼殡葬,时年五十矣。泣谓子刚曰:“我父,洪武间举家客河南虞城。父死,旋葬城北,母以刺木小车辋识之。比还家,母亦死,弟懦不能自振。吾三十年不敢言者,以汝王母在堂,当朝夕侍养也。今大事已毕,欲舁吾父遗骸归合葬。”刚唯唯,随母至虞城,抵葬所,冢累累不能辨。氏以发系马鞍逆行,自朝及夕,至一小冢,鞍重不能前,即开其冢,所识车辋宛然。远近观者咸惊异,助之归,启母窆同葬。
孙义妇,慈谿人。归定海黄谊昭,生子湑。未几夫卒,孙育之成立,求兄女为配。甫三年,生二子,湑亦卒。时田赋皆令民自输,孙姑妇相率携幼子输赋南京,诉尚书蹇义,言:“县苦潮患,十年九荒,乞筑海塘障之。”义见其孤苦,诘曰:“何为不嫁?”对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义嗟叹久之,次日即为奏请,遣官偕有司相度成之,起自龙山,迄于观海,永免潮患。慈谿人庙祀之塘上。
梁氏,大城尹之路妻。嫁岁余,夫乏食出游山海关,卖熟食为生。又娶马氏,生子二,十余年不通问。氏事翁姑,艰苦无怨言。夫客死,氏徒步行乞,迎夫丧,往返二千里,迄扶柩携后妻二子以归,里人叹异。
余佈妻马氏,吴县人。归五年,夫死无子,家酷贫。姑欲夺其志,有田二亩半,得粟不以与妇,马不为动。姑潜纳他人聘,一夕鼓吹临门,趣治妆,马入卧室自经死,几上食器,糠籺尚存。
义姑万氏,名义颛,字祖心,鄞人,宁波卫指挥佥事钟女也。幼贞静,善读书。两兄文、武,皆袭世职,战死,旁无期功之亲。继母曹氏,两嫂陈氏、吴氏,皆盛年孀居。吴遗腹仅六月,姑旦暮拜天哭告曰:“万氏绝矣,愿天赐一男,续忠臣后。我矢不嫁,共抚之。”已果生男,名之曰全。姑喜曰:“万氏有后矣。”乃与诸嫠共守,名阀来聘,皆谢绝之,训全读书,迄底成立。全嗣职,传子禧、孙椿,皆奉姑训惟谨。姑年七十余卒。姑之祖斌及父兄并死王事,母及二嫂守贞数十年,姑更以义著。乡人重之,称为四忠三节一义之门。
后有陈义姑者,沙县陈穗女。年十八,父母相继卒,遗二男,长七岁,次五岁。亲族利其有,日眈眈于旁。姑矢志抚弟,居常置帚数十。族兄弟暮夜叩门,姑燃帚照之,亟启户具酒食款。叩者告曰:“吾辈夜行灭火,就求烛耳。”自此窥伺者绝意。及二弟毕婚,年四十五乃嫁,终无子。二弟迎归,母事之。
郭氏,大田人。邓茂七之乱,乡人结寨东岩。寨破,郭褓幼儿走,且有身,为贼所驱。郭奋骂,投百尺岩下,与儿俱碎乱石间,胎及肠胃迸出,狼籍岩下。贼据高瞰之,皆叹曰:“真烈妇也!”瘗之去。同时有幼溪女,失其姓名。茂七破沙县,匿草间,为二贼所获。遇溪桥,贞女曰:“扶我过,当从一人而终。”二贼争趋挽,至桥半,女视溪流湍急,拽二贼投水中,俱溺死。
程氏,扬州胡尚絅妻。尚絅婴危疾,妇刲腕肉啖之,不能咽而卒。妇号恸不食二日。怀孕四月矣,或曰:“得男可延夫嗣,徒死何为?”答曰:“吾亦知之,倘生女,徒苟活数月耳。”因复食,弥月果生男。明年殇,即前语翁姑曰:“媳不能常侍奉,有娣姒在,无悲也。”复绝食,越二日其姑抚之曰:“尔父母家二百里内,若不俟面诀乎?”妇曰:“可急迎之。”日饮米沈一匙以待。逾十有二日,父母遣幼弟至,妇曰:“是可白吾志。”自是滴水不入口,徐简中奁簪珥,令办后事,以其余散家人并邻妪尝通问者,复自卜曰:“十八、九日皆良,吾当逝。向曾刲肉救夫,夫不可救,以灰和之置床头,附吾左腕,以示全归。”遂卒。
王妙凤,吴县人。适吴奎。姑有淫行。正统中,奎商于外。姑与所私饮,并欲污之,命妙凤取酒,挈瓶不进。频促之,不得已而入。姑所私戏紾其臂。妙凤愤,拔刀斫臂不殊,再斫乃绝。父母欲讼之官,妙凤曰:“死则死耳,岂有妇讼姑理邪?”逾旬卒。
唐贵梅者,贵池人。适同里朱姓。姑与富商私,见贵梅悦之,以金帛贿其姑,诲妇淫者,百端勿听,加箠楚勿听,继以炮烙,终不听。乃以不孝讼于官。通判某受商赂,拷之几死者数矣。商冀其改节,复令姑保出之。亲党劝妇首实,妇曰:“若尔,妾之名幸全,如播姑之恶何?”夜易服,自经后园梅树下。及旦姑起,且将挞之。至园中乃知其死,尸悬树三日,颜如生。
其后,嘉靖二十三年,有嘉定张氏者,嫁汪客之子。其姑多与人私,诸恶少中有胡岩者,最桀黠,群党皆听其指使。于是与姑谋,遣其子入县为卒,而岩等日夕纵饮。一日,呼妇共坐,不应。岩从后攫其梳,妇折梳掷地。顷之,岩径入犯妇。妇大呼杀人,以杵击岩。岩怒走出,妇自投于地,哭终夜不绝,气息仅属。诘旦,岩与姑恐事泄,絷诸床足守之。明日召诸恶少酣饮。二鼓共缚妇,槌斧交下。妇痛苦宛转曰:“何不以利刃刺我。”一人乃前刺其颈,一人刺其胁,又椓其阴。举尸欲焚之,尸重不可举,乃火其室。邻里救火者蹋门入,见嚇然死人,惊闻于官。官逮小女奴及诸恶少鞫之,具得其实,皆以次受刑。妇死时年十九。邑故有烈妇祠,妇死前三日,祠旁人闻空中鼓乐声,火炎炎从祠柱中出,人以为贞妇死事之征云。
杨泰奴,仁和杨得安女。许嫁未行。天顺四年,母疫病不愈。泰奴三割胸肉食母,不效。一日薄幕,剖胸取肝一片,昏仆良久。及苏,以衣裹创,手和粥以进,母遂愈。母宿有膝挛疾,亦愈。后有张氏,仪真周祥妻。姑病,医百方不效。一方士至其门曰:“人肝可疗。”张割左胁下,得膜如絮,以手探之没腕,取肝二寸许,无少痛,作羹以进姑,病遂瘳。
陈氏,祥符人。字杨瑄,未嫁而瑄卒。女请死,父母不许,欲往哭,又不许。私剪发,属媒氏置瑄怀。汴俗聘女,以金书生年月日畀男家,号定婚帖。瑄母乃以帖裹其发,置瑄怀以葬。女遂素服以居。亡何,父母谋改聘,女缢死。后五十三年,至正德中,瑄侄永康改葬瑄,求陈骨合焉。二骨朽矣,发及定婚帖鲜完如故。葬三年,岐谷、丫瓜产墓上。
张氏,秀水人。年十四,受同邑诸生刘伯春聘。伯春负才名,必欲举于乡而后娶。未几卒,女号泣绝发,自为诗祭之。持服三年,不逾阃,不茹荤。服阕,即绝饮食,父母强谕之,终不食,旬日而卒。年二十,舅姑迎柩合葬焉。又有江夏欧阳金贞者,父梧,授《孝经》、《列女传》。稍长,字罗钦仰,从梧之官柘城。梧艰归,舟次仪真,钦仰坠水死。金贞年甫十四,惊哭欲赴水从之,父母持不许。又欲自缢,父母曰:“汝未嫁,何得尔?”对曰;“女自分无活理,即如父母言,愿终身称未亡人。”大声哀号不止。及殓,剪发系夫右臂以殉。抵家,告父母曰:“有妇,以事姑也。姑既失子,可并令无妇乎?愿归罗,以毕所事”。”父母从之。后父知广元县,姑病卒,女乃归宁。有讽他适者,曰:“事姑毕矣,更何待?”女曰:“我昔殓罗郎时,有一束发缠其手,谁能掘冢开棺,取发还我,则易志矣。”遂止。生平独卧一楼,年六十余卒。
庄氏,海康吴金童妻。成化初,广西流寇掠乡邑,庄随夫避新会,佣刘铭家。铭见庄美,欲犯之,屡诱不从。乃令党梁狗同金童入海捕鱼,没水死。越三日不还,庄求之海宾,尸浮岸侧,手足被缚,肿腐莫可辨。庄以衣识之,归携女赴水,抱夫尸而没。翼日,三尸随流绕铭门,去而复还。士人感异殡祭之,然莫知铭杀也,后梁狗漏言,有司并捕考,处以极刑。
唐氏,汝阳陈旺妻,随其夫以歌舞逐食四方。正德三年秋,旺携妻及女环儿、侄成儿至江夏九峰山。有史聪者,亦以傀儡为业。见妇、女皆艳丽,而旺且老,因绐旺至青山,夜杀之。明日,聪独返,携其妇、女、幼侄入武昌山吴王祠,持利刃胁唐。唐曰:“汝杀吾夫,吾不能杀汝以复仇,忍从汝乱邪?”遂遇害。贼裹以席,置荆棘中。明日,徙蓑衣园,贼又迫环儿,临以刃。环儿哭且詈,声振林木,贼亦杀之,瘗粪壤中而去。其年冬至,贼被酒,成儿潜出告官,擒于葛店市,伏诛。
王氏,慈谿人。聘于陈,而夫佳病,其父母娶妇以慰之。及门,即入侍汤药。未几,佳卒,王年甫十七,矢志不嫁。姑张氏曰:“未成礼而守,无名。”女曰:“入陈氏门,经事君子,何谓无名?”姑乃使其二女从容讽之。妇不答,截发毁容。姑终欲强之,窘辱万状。二小姑陵之若婢,稍不顺即爪其面,姑闻复加构楚。女口不出怨言,曰:“不逼嫁,为婢亦甘也。”夜寝处小姑床下,受湿得伛疾,私自幸曰:“我知免矣。”鞠从子梅为嗣,教之。成化初领乡荐,卒昌其家。后有易氏,分宜人,嫁安福王世昌。时世昌已遘疾,奄奄十余月,易事之,衣不解带。世昌死,除丧犹缟素。姑怜之,谓:“汝犹处子,可终累乎?”跪泣曰:“是何言哉?父母许我王氏,即终身王氏妇矣。”自是独处一楼,不窥外户四十余年。方世昌疾,所吐痰血,辄手一布囊盛之。卒后,用所盛囊为枕,枕之终身。
钟氏,桐城陶镛妻。镛以罪被戍,卒于外。钟年二十五,子继甫在抱,负镛骨四千余里归葬。乃断发杜门,年八十二以节终。继亦早卒,妻方氏年二十七,子亮甫二岁。其兄怜之,微叩其意,方以死誓。景泰中,亮举乡试,业于太学,卒。妻王氏年二十八,妾吴氏二十二,皆无子,扶榇归葬。贫不能支,所亲劝之嫁,两人哭曰:“而不知我之为节妇妇乎!”乃共以纺绩自给。越二十六年,县令陈勉以闻,诏旌三代。人称之曰四节里。
宣氏,嘉定张树田妻。夫素狂悖,与宣不睦。夫病,宣晨夕奉事。及死,誓身殉。时树田友人沈思道亦死,其妇孙与宣以死相要,各分尺帛。孙自经,或劝宣曰:“彼与夫相得,故以死报,汝何为效之?”宣叹曰:“予知尽妇道而已,安论夫之贤不贤。”卒缢死。
徐氏,慈谿人,定海金杰妻也。成化中,杰兄以罪逮入京,杰往请代。濒行,徐已有身,杰谓曰:“予去,生死不可知,若生男善抚之,金氏鬼庶得食也。”已而悔曰:“我几误汝,吾去无还理,即死,善事后人。”徐泣曰:“君以义往,上必义君,君兄弟当同归,无过苦也。即如君言,妾有死耳,敢忘付托乎?”已果生男,无何兄得还,杰竟瘐死。徐抚孤恸曰:“我本欲从汝父地下,奈金氏何?”强营葬事。服阕,父母劝他适,截发断指自誓,食澹茹苦六十余年,视子孙再世成立,乃卒。
义妾张氏,南京人。松江杨玉山商南京,娶为妾。逾月以妇妒,遣之归。张屏居自守,杨亦数往来,所赠千计。后二十余年,杨坐役累,罄其产,怏怏失明。张闻之,直造杨庐,拜主母,捧杨袂大恸。乃悉出向所赠金珠,具装,嫁其二女,并为二子娶妇,留侍汤药。逾年杨死,守其柩不去。既免丧,父母强之归,不从,矢志以殁,终身不见一人。
龚烈妇,江阴人。年十七嫁刘玉,家贫,力作养姑。姑亡,相夫营葬。夫又亡,无以为敛。里有羡妇色者,欲助以棺。龚觉其意,辞之。既又强之,龚恐无以自脱,乃以所生六岁男、三岁女寄食母家。是夜,积麦稿屋中,举火***,抱夫尸死。又江氏,蒙城王可道妻。夫贫,负贩糊口,死不能敛。比邻诸生李云蟾合钱敛之,卜日以葬。及期,率众至其家,阒然无声,厨下灯微明,趋视之饮食毕具,盖以待舁棺者,妇已缢死灶旁矣。众惊叹,复合钱并葬之。
会稽范氏二女,幼好读书,并通《列女传》。长适江,一月寡。次将归傅,而夫亡。二女同守节,筑高垣,围田十亩,穿井其中,为屋三楹以居。当种获,父启圭窦率佣以入,余日则塞其窦,共汲井灌田。如是者三十年。自为茔于屋后,成化中卒,竟合葬焉。族人即其田立祠以祀。
又有丁美音,溆浦丁正明女。幼受夏学程聘,年十八将嫁,学程死,美音誓不再嫁。父母曰:“未嫁守节,非礼也。何自苦如此?”美音啮指滴血,吁天自矢。当道交旌之,赍以银币约百金,乃构室独居,鬻田自赡,事舅姑,养父母。乡人名其田为贞女田。
成氏,无锡人,定陶教谕缯女,登封训导尤辅妻也。辅游学靖江,成从焉。江水夜溢,家人仓卒升屋,成整衣欲上,问:“尔等衣邪?”众谢不暇。成曰:“安有男女裸,而尚可俱生邪?我独留死耳。”众号哭请,不应。厥明,水退,坐死榻上。
后崇祯中,兴安大水,漂没庐舍。有结筏自救者,邻里多附之。二女子附一朽木,倏沈倏浮,引筏救之,年皆十六七,问其姓氏不答。二女见筏上男子有裸者,叹曰:“吾姊妹倚木不死,冀有善地可存也,今若此,何用生为!”携手跃入波中死。
章银儿,兰谿人。幼丧父,独与母居。邑多火灾,室尽毁,结茅以栖母。母方疾,邻居又火,银儿出视,众呼令疾避。银儿曰:“母疾不能动,何可独避。”亟返入庐,欲扶母出,烈焰忽覆其庐,众莫能救。火光中,遥见银儿抱其母,宛转同焚死,时弘治元年三月也。
义妹茅氏,慈谿人。年十四,父母亡,独与兄嫂居。其兄病痿卧。值倭入县,嫂出奔,呼与偕行。女曰:“我室女,将安之!且俱去,谁扶吾兄者!”贼至,纵火,女力扶其兄避于空室,竟被燔灼并死。
招囊猛,云南孟琏长官司土官舍人刁派罗妻也。年二十五,夫死,守节二十八年。弘治六年九月,云南都指挥使奏其事。帝曰:“朕以天下为家,方思励名教以变夷俗。其有趋于礼义者,乌可不亟加奖励。招囊猛贞节可嘉,其即令有司显其门闾,使远夷益知向化,无俟核报。”
张维妻凌氏,慈谿人。弘治中,维举于乡,卒。妇年二十五,子四岁亦卒。其兄讽之改图,妇痛哭啮唇,噀血洒地,终身不归宁。舅姑慰之曰:“不幸绝嗣,日计无赖,吾二人景逼矣,尔年尚远,何以为活?”妇曰:“耻辱事重,饿死甘之。”乃出簪珥为舅纳妾,果得子,喜曰:“张氏不绝,亡夫墓门且有寒食矣。”后舅病疯,姑双目瞽,妇纺绩供养,二十年不衰。后有杜氏,贵池曹桂妻。年二十四,夫亡,遗腹生女,悲苦无计。日讽姑为舅纳妾,果生一子。产后,妾死,杜以己女托于族母,而自乳其叔。逾年翁丧,劝者曰:“汝辛苦抚孤,宁能以叔后汝乎?”杜曰:“叔后吾翁,异日生二子,即以一子后我夫,吾志毕矣。”后卒如其言。
义妇杨氏,王世昌妻,临漳人。弘治中,世昌兄坐事论死。世昌念兄为嫡子,请代其刑。时杨未笄,谋于父母宗族曰:“彼代兄死为义士,我顾不能为义妇邪?愿诉于上代夫死。”遂入京陈情,敕法司议,夫妻并得释。
史氏,杞县人。字孔弘业,未嫁而夫卒。欲往殉之,母不许。女七日不食,母持茗逼之饮,双蛾适堕杯中死,女指示曰:“物意尚孚我心,母独不谅人邪!”母知不可夺,翌日制素衣缟裳,送之孔氏。及暮,辞舅姑,整衣自经死。白气缕缕胜屋上,达旦始消。又有林端娘者,瓯宁人,字陈廷策。闻廷策讣,寄声曰:“勿殓,吾将就死。”父曰:“而虽许字,未纳币也。”对曰:“既诈矣,何币之问?”父谨防之。曰:“女奚所不可死,顾死夫家韪耳。”父曰:“婿家贫,无以周身。”曰:“身非所恤。”又曰:“婿家贫,孰为标名?”曰:“名非所求。”遂往哭奠毕,自克死期,理帛自经,三拱而绝。陈故家青阳山下,山下人言妇将尽时,山鸣三昼夜。
汪烈妇,晋江诸生杨希闵妻也。年二十三,夫死,无子,欲自经。家人防之谨,不得间。氏闻茉莉有毒能杀人,多方求之,家人不知也,日供数百朵。逾月,家人为亡者斋祭,妇自撰祭文,辞甚悲。夜五鼓,防者稍懈,取所积花煎饮之,天明死。
窦妙善,京师崇文坊人。年十五,为工部主事余姚姜荣妾。正德中,荣以瑞州通判摄府事。华林贼起,寇瑞,荣出走。贼入城,执其妻及婢数人,问荣所在。时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开后窗投荷池。衣鲜衣前曰:“太守统援兵数千,出东门捕尔等,旦夕授首,安得执吾婢?”贼意其夫人也,解前所执数人,独舆妙善出城。适所驱隶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头乞纵父,贼许之。妙善曰:“是有力,当以舁我,何得遽纵。”贼从之。行数里,妙善视前后无贼,低语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处,欲藉汝告之。今当令汝归,幸语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毕命矣。”呼贼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纵之,易善舁者。”贼又从之。行至花坞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饮。”贼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贼惊救不得而去。豹入城告荣取印,引至花坞,觅井,果得妙善尸。越七年,郡县上其事,诏建特祠,赐额贞烈。
石门丐妇,湖州人,莫详其姓氏。正德中,湖大饥,妇随其夫及姑走崇德石门市乞食。三人偶相失。妇有色,市人争挑之。与之食不顾,诱之财亦不顾。寓东高桥上,不复乞食者二日。伺夫与姑皆不至,聚观者益众,妇乃从桥上跃入水中死。
贾氏,庆云诸生陈俞妻。正德六年,兵变,值舅病卒,家人挽之避,痛哭曰:“舅尚未敛,妇何惜一死。”身服斩衰不解。兵至,纵火迫之出,骂不绝口,刃及身无完肤,与舅尸同烬。年二十五。
鄞县诸生李珂妻胡氏,年十八归珂。阅七年,珂死,遗男女各一,胡誓不逾阈。邻火作,珂兄珮往救之,曰:“阿姆来,吾乃出。”珮使妻陈往,妇以七岁男自牖付之,属曰:“幸念吾夫,善视之。”陈曰:“婶将何如?”绐之曰:“取少首饰即出。”陈去,胡即累衣箱塞户,抱三岁女端坐火中死。
陈宗球妻史氏,南安人。夫死将殉有期矣,尚为姑酿酒。姑曰:“妇已决死,生存岂多日,何辛苦为?”曰:“政为日短,故酿而奉姑。”将死,告舅曰:“妇有丧,幸毋髹棺。”遂缢。
叶氏,定海人。许聘慈谿翁姓,而父母俱殁,遂育于翁。年十四,翁资产日落,且失其姑,舅待之如奴,劳勚万状,略无怨色。舅以子幼,欲鬻之罗姓者,叶恚曰:“我非货也,何辗转贸易为?”日哽咽垂涕。既知不可免,伪为喜色,舅遂宽之。夜月上,绐诸姒曰:“月色甚佳,盍少犹夷乎?”趋门外良久。诸姒并劝曰:“夜既半矣,盍就寝。”遂入,及晨觅之,则氏已浮尸于河矣,起之色如生。
胡贵贞,乐平人。生时,父母欲不举,其邻曾媪救之归,与子天福同乳,欲俟其长而配焉。天福年十八,父母继亡,家甚落。贵贞父将夺以姻富家,女曰:“我鞠于曾,妇于曾,分姑媳,恩母子,可以饥寒弃之邪?”乃依从姑以居,荜舍单浅,外人未尝识其面。其兄乘天福未婚,曳以归,出视求聘者金宝笄饰。女知不免,潜入房缢死。
孙氏,吴县卫廷珪妻。随夫商贩,寓浔阳小江口。宁王陷九江,廷珪适他往,所亲急邀孙共逃。孙谓两女金莲、玉莲曰:“我辈异乡人,汝父不在,逃将安之?今贼已劫邻家矣,奈何?”女曰:“生死不相离,要当为父全此身耳。”于是母子共一长绳自束,赴河死。
江氏,余干夏璞妻。正德间,贼至,抱方晬弟走,不得脱。贼将缚之,曰:“诚愿与将军俱,顾吾父年老,惟一弟,幸得全之。”贼以为信,纵令置所抱儿,出遂大声骂贼,投桥下死。
后隆庆中,有高明严氏,贼掠其境,随兄出避,遇贼,刃及其兄。女跪泣曰:“父早丧,孀母坚守,恃此一兄,杀之则祀殄矣,请以身代。”贼悯然为纳刃。既而欲污之,则曰:“请释吾兄即配汝。”及兄去,执不从,竟剖腹而死。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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