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 年富 王竑 李秉 姚夔 王复 林聪 叶盛
王翱,字九皋,盐山人。永乐十三年,初会试贡士于行在。帝时欲定都北京,思得北士用之。翱两试皆上第,大喜,特召赐食。改庶吉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迁行人。
宣德元年,以杨士奇荐,擢御史,时官吏有罪,不问重轻,许运砖还职。翱请犯赃吏但许赎罪,不得复官,以惩贪黩。帝从之。五年巡按四川。松潘蛮窃发,都督陈怀驻成都,相去八百余里,不能制。翱上便宜五事:请移怀松藩;而松茂军粮于农隙齐力起运,护以官军,毋专累百姓,致被劫掠。吏不给由为民蠹,令自首毋隐;州县土司遍设社学,会川银场岁运米八千余石给军,往返劳费,请令有罪者纳粟自赎。诏所司议详运粮事,而迁蠹吏北京,余悉允行。
英宗即位,廷议遣文武大臣出镇守。擢翱右佥都御史,偕都督武兴镇江西,惩贪抑奸,吏民畏爱。正统二年召还院。四年,处州贼流劫广信,命翱往捕,尽俘以还。是年冬,松潘都指挥赵谅诱执国师商巴,掠其财,与同官赵得诬以叛。其弟小商巴怒,聚众剽掠。命翱及都督李安军二万征之。而巡按御史白其枉,诏审机进止。翱至,出商巴于狱,遣人招其弟,抚定余党,而劾诛谅,戍得,复商巴国师。松潘遂平。六年代陈镒镇陕西,军民之借粮不能偿者,核免之。
七年冬,提督辽东军务。翱以军令久驰,寇至,将士不力战,因诸将庭谒,责以失律罪,命左右曳出斩之。皆惶恐叩头,愿效死赎。翱乃躬行边,起山海关抵开原,缮城垣,浚沟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使烽燧相接。练将士,室鳏寡。军民大悦。又以边塞孤远,军饷匮,缘俗立法,令有罪得收赎。十余年间,得谷及牛羊数十万,边用以饶。
八年以九载满,进右副都御史。指挥孙璟鞭杀戍卒,其妻女哭之亦死。他卒诉璟杀一家三人。翱曰:“卒死法,妻死夫,女死父,非杀也。”命璟偿其家葬{艹貍}费,璟感激。后参将辽东,追敌三百里,事李秉为名将。
十二年与总兵曹义等出塞,击兀良哈,擒斩百余人,获畜产四千六百,进右都御史。十四年,诸将破敌广平山,进左。脱脱不花大举犯广宁,翱方阅兵,寇猝至,众溃。翱入城自保。或谓城不可守,翱手剑曰:“敢言弃城者斩。”寇退,坐停俸半载。
景泰三年,召还掌院事。易储,加太子太保。浔、梧瑶乱,总兵董兴、武毅推委不任事,于谦请以翁信、陈旺易之,而特遣一大臣督军务,乃以命翱。两广有总督自翱始。翱至镇,将吏詟服,推诚抚谕,瑶人向化,部内无事。明年召入为吏部尚书。初,何文渊协王直掌铨,多私,为言官攻去。翱代,一循成宪。
天顺改元,直致仕,翱始专部事。石亨欲去翱,翱乞休。已得请,李贤力争乃留。及贤为亨所逐,亦以翱言留,两人相得欢甚。帝每用人必咨贤,贤以推翱,以是翱得行其志。
帝眷翱厚,时召对便殿,称“先生”不名。而翱年几八十,多忘,尝令郎谈伦随入。帝问故,翱顿首曰:“臣老矣,所聆圣谕,恐遗误,令此郎代识之,其人诚谨可信也。”帝喜,吏部主事曹恂已迁江西参议,遇疾还。翱以闻,命以主事回籍。恂怒,伺翱入朝,捽翱胸,掴其面,大声诟詈。事闻,下诏狱。翱具言恂实病,得斥归,时服其量。
五年加太子少保。成化元年进太子太保,雨雪免朝参。屡疏乞归,辄慰留,数遣医视疾。三年,疾甚,乃许致仕。未出都卒,年八十有四。赠太保,谥忠肃。
翱在铨部,谢绝请谒,公余恒宿直庐,非岁时朔望谒先祠,未尝归私第。每引选,或值召对,侍郎代选。归虽暮,必至署阅所选,惟恐有不当也。论荐不使人知,曰:“吏部岂快恩怨地耶。”自奉俭素。景帝知其贫,为治第盐山。孙以荫入太学,不使应举,曰:“勿妨寒士路。”婿贾杰官近畿,翱夫人数迎女,杰恚曰:“若翁典铨,移我官京师,反手尔。何往来不惮烦也!”夫人闻之,乘间请翱。翱怒,推案,击夫人伤面。杰卒不得调。其自辽东还朝也,中官同事者重翱,赆明珠数颗,翱固辞。其人曰:“此先朝赐也,公得毋以赃却我乎。”不得已,纳而藏焉。中官死,召其从子还之。为都御史时,夫人为娶一妾,逾半岁语翱。翱怒曰:“汝何破我家法!”即日具金币返之。妾终不嫁,曰:“岂有大臣妾嫁他人者?”翱卒,妾往奔丧,其子养之终身。李贤尝语人曰:“皋陶言九德,王公有其五:乱而敬,扰而毅,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也。”然性颇执。尝有诏举贤良方正、经明行修及山林隐逸士。至者率下部试,翱黜落,百不取一二。性不喜南士。英宗尝言:“北人文雅不及南人,顾质直雄伟,缓急当得力。”翱由是益多引北人。晚年徇中官郭聪嘱,为都御史李秉所劾,翱自引伏,盖不无小损云。子孙世官锦衣千户。
年富,字大有,怀远人。本姓严,讹为年。以会试副榜授德平训导。年甫逾冠,严重如老儒。宣德三年课最,擢吏科给事中。纠正违失,务存大体。帝以六科任重,命科择二人掌其事,乃以富与贾铨并掌刑科。都御史顾佐等失入死罪十七人,富劾之。帝诘责佐等。
英宗嗣位,上言:“永乐中,招纳降人,縻以官爵,坐耗国帑,养乱招危,宜遣还故土。府军前卫幼军,本选民间子弟,随侍青宫。今死亡残疾,佥补为扰。请于二十五所内,以一所补调,勿更累民。军民之家,规免税徭,冒僧道者累万,宜悉遣未度者复业。”议多施行。
迁陕西左参政,寻命总理粮储。陕西岁织绫绢〈莫毛〉毼九百余匹。永乐中,加织驼毼五十匹,富请罢之。官吏诸生卫卒禄廪,率以边饷减削,富请复其旧。诸边将校占垦腴田有至三四十顷者,富奏每顷输赋十二石。都督王祯以为过重,疏争之。廷议减三之二,遂为定额。又会计岁用,以筹军饷,言:“臣所部岁收二税百八十九万石,屯粮七十余万石。其间水旱流移,蠲逋负,大率三分减一,而岁用乃至百八十余万,入少出多。今镇守诸臣不量国计,竞请益兵,饷何由给?请减冗卒,汰驽马,杜侵耗之弊。”帝可其奏。三边士马,供亿浩繁,军民疲远输,豪猾因缘为奸利。富量远近,定征科,出入慎钩考,宿弊以革,民困大苏。富遇事,果敢有为,权势莫能挠,声震关中。然执法过严,侥幸者多不悦,以是屡遭诬谤。陕西文武将吏恐失富,咸上章陈其劳,乃得停俸留任。
九载满,迁河南右布政使。复有言富苛虐者,帝命核举主,将坐之。既知举富者,少师杨溥也,意乃解。富至河南,岁饥,流民二十余万,公剽掠。巡抚于谦委富辑之,皆定。土木败后,边境道阻,部檄富转饟,无后期者,进左。
景泰二年春,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提督军务。时经丧败,法弛,弊尤甚。富一意拊循,奏免秋赋,罢诸州县税课局,停太原民转饷大同。武清侯石亨、武安侯郑宏、武进伯朱瑛,令家人领官库银帛,籴米实边,多所乾没。富首请按治。诏宥亨等,抵家人罪。亨所遣卒越关抵大同,富复劾亨专擅。亨输罪。已,削襄垣王府菜户,又杖其厨役之署教授事者。又劾分守中官韦力转、参将石彪及山西参政林厚罪。是时,富威名重天下,而诸豪家愈侧目,相与摭富罪。于谦方当事,力保持之。帝亦知富深,故得行其志。林厚力诋富,帝曰:“厚怨富、诬富耳。朕方付富边事。岂轻听人言加辱耶。”削厚官。
六年,母忧,起复。七年,富上言:“诸边镇守监枪内官增于前,如阳和、天城,一城二人,扰民殊甚,请减汰。”事格不行。又言:“高皇帝定制,军官私罪收赎,惟笞则然。杖即降授,徒流俱充军,律明甚。近犯赃者,轻皆复职,重惟立功。刑不足惩,更无顾惮。此皆法官过也。”下廷议,流徒输赎如故,惟于本卫差操,不得领军。英国公张懋及郑宏各置田庄于边境,岁役军耕种,富劾之,还军于伍。
天顺元年革巡抚官,富亦罢归。顷之,石彪以前憾劾富,逮下诏狱。帝问李贤,贤称富能祛弊。帝曰:“此必彪为富抑,不得逞其私耳。”贤曰:“诚如圣谕,宜早雪之。”谕门达从公问事。果无验,乃令致仕。
明年,以廷臣荐,起南京兵部右侍郎,未上,改户部,巡抚山东。道闻属邑蝗,驰疏以闻。改左副都御史,巡抚如故。官吏习富威名,望之詟服,豪猾屏迹。
四年春,户部缺尚书,李贤举富。左右巧阻之。帝语贤曰:“户部非富不可,人多不喜富,此富所以为贤也。”特召任之。富酌赢缩,谨出纳,躬亲会计,吏不能欺。事关利害者,僚属或不敢任,富曰:“第行之,吾当其责,诸君毋署名可也。”由是部事大理。丁父忧,夺哀如初。
宪宗立,富以陕西频用兵,而治饷者非人,请黜左布政孙毓,用右布政杨璿、参政娄良、西安知府余子俊。吏部尚书王翱论富侵官,请下于理。富力辩曰:“荐贤为国,非有所私也。”因乞骸骨。帝慰留之,为黜毓。顷之,病疽卒。赐谥恭定。
富廉正强直,始终不渝,与王翱同称名臣。初,英宗尝谕李贤曰:“户部如年富不易得。”贤对曰:“若他日继翱为吏部,非富不可。”然性好疑,尤恶干请。属吏黠者,故反其意尝之。欲事行,故言不可,即不行,故言可。富辄为所卖。
王竑,字公度,其先江夏人。祖俊卿,坐事戍河州,遂著籍。竑登正统四年进士。十一年授户科给事中,豪迈负气节,正色敢言。
英宗北狩,郕王摄朝午门,群臣劾王振误国罪。读弹文未起,王使出待命。众皆伏地哭,请族振。锦衣指挥马顺者,振党也,厉声叱言者去。竑愤怒,奋臂起,捽顺发呼曰:“若曹奸党,罪当诛,今尚敢尔!”且骂且啮其面,众共击之,立毙。朝班大乱。王恐,遽起入,竑率群臣随王后。王使中官金英问所欲言,曰:“内官毛贵、王长随亦振党,请置诸法。”王命出二人。众又捶杀之,血渍廷陛。当是时,竑名震天下,王亦以是深重竑。且召诸言官,慰谕甚至。
王即帝位,也先犯京师,命竑与王通、杨善守御京城,擢右佥都御史,督毛福寿、高礼军。寇退,诏偕都指挥夏忠等镇守居庸。竑至,简士马,缮厄塞,劾将帅不职者,壁垒一新。
景泰元年四月,浙江镇守中官李德上言:“马顺等有罪,当请命行诛。诸臣乃敢擅杀。非有内官拥护,危矣。是皆犯阙贼臣。不宜用。”章下廷议。于谦等奏曰:“上皇蒙尘,祸由贼振。顺等实振腹心。陛下监国,群臣共请行戮,而顺犹敢呵叱。是以在廷文武及宿卫军士忠愤激发,不暇顾忌,捶死三人。此正《春秋》诛乱贼之大义也。向使乘舆播迁,奸党犹在,国之安危殆未可知。臣等以为不足问。”帝曰:“诛乱臣,所以安众志。廷臣忠义,朕已知之,卿等勿以德言介意。”八月,竑以疾还朝。寻命同都督佥事徐恭督漕运,治通州至徐州运河。明年,尚宝司检顺牙牌不得,顺子请责之竑,帝许焉。诸谏官言:“顺党奸罪重,廷臣共除之,遑问牙牌。且非竑一人事,若责之竑,忠臣惧矣。”乃寝前旨。是年冬,耿九畴召还,敕竑兼巡抚淮、扬、庐三府,徐、和二州,又命兼理两淮盐课。
四年正月,以灾伤叠见,方春盛寒,上言:“请敕责诸臣痛自修省,省刑薄敛,罢无益之工,严无功之赏,散财以收民心,爱民以植邦本。陛下益近亲儒臣,讲道论德,进君子,退小人,以回天意。”且引罪乞罢。帝纳其言,遂下诏修省,求直言。
先是,凤阳、淮安、徐州大水,道殣相望。竑上疏奏,不待报,开仓振之。至是山东、河南饥民就食者坌至,廪不能给。惟徐州广运仓有余积,竑欲尽发之,典守中官不可。竑往告曰:“民旦夕且为盗。若不吾从,脱有变,当先斩若,然后自请死耳。”中官惮竑威名,不得已从之。竑乃自劾专擅罪,因言“广运所储仅支三月,请令死罪以下,得于被灾所入粟自赎。”帝复命侍郎邹干赍帑金驰赴,听便宜。竑乃躬自巡行散振,不足,则令沿淮上下商舟,量大小出米。全活百八十五万余人。劝富民出米二十五万余石,给饥民五十五万七千家。赋牛种七万四千余,复业者五千五百家,他境流移安辑者万六百余家。病者给药,死者具槥,所鬻子女赎还之,归者予道里费。人忘其饥,颂声大作。初,帝闻淮、凤饥,忧甚。及得竑发广运仓自劾疏,喜曰:“贤哉都御史!活我民矣。”尚书金濂、大学士陈循等皆称竑功。是年十月,就进左副都御史。时济宁亦饥,帝遣尚书沈翼赍帑金三万两往振。翼散给仅五千两,余以归京库。竑劾翼奉使无状,请仍易米备振,从之。
明年二月上言:“比年饥馑荐臻,人民重困。顷冬春之交,雪深数尺,淮河抵海冰冻四十余里,人畜僵死万余,弱者鬻妻子,强者肆劫夺,衣食路绝,流离载途。陛下端居九重,大臣安处廊庙,无由得见。使目击其状,未有不为之流涕者也。陛下嗣位以来,非不敬天爱民,而天变民穷特甚者,臣窃恐圣德虽修而未至,大伦虽正而未笃,贤才虽用而未收其效,邪佞虽屏而未尽其类,仁爱施而实惠未溥,财用省而上供未节,刑罚宽而冤狱未伸,工役停而匠力未息,法制颁而奉行或有更张,赋税免而有司或仍牵制。有一于此,皆足以干和召变。伏望陛下修厥德以新厥治。钦天命,法祖宗,正伦理,笃恩义,戒逸乐,绝异端,斯修德有其诚矣。进忠良,远邪佞,公赏罚,宽赋役,节财用,戒聚敛,却贡献,罢工役,斯图治有其实矣。如是而灾变不息,未之有也。”帝褒纳之,敕内外臣工同加修省。
六年,霍山民赵玉山自称宋裔,以妖术惑众为乱,竑捕获之。先后劾治贪浊吏,革粮长之蠹民者,民大称便。
英宗复辟,革巡抚官,改竑浙江参政。数日,石亨、张軏追论竑击马顺事,除名,编管江夏。居半岁,帝于宫中得竑疏,见“正伦理,笃恩义”语,感悟。命遣官送归田里,敕有司善视之。
天顺五年,孛来寇庄浪,都督冯宗等出讨。用李贤荐,起竑故官,与兵部侍郎白圭参赞军务。明年正月,竑与宗击退孛来于红崖子川。圭等还,竑仍留镇。至冬,乃召还。明年春,复令督漕抚淮、扬。淮人闻竑再至,欢呼迎拜,数百里不绝。
宪宗即位,给事中萧斌、御史吕洪等,共荐竑及宣府巡抚李秉堪大用。下廷议,尚书王翱、大学士李贤请从其言。帝曰:“古人君梦卜求贤,今独不能从舆论所与乎?”即召竑为兵部尚书,秉为左都御史。命下,朝野相庆。
时将用兵两广,竑举韩雍为总督。雍新得罪,众难之。竑曰:“天子方弃瑕录用,雍有罪不当用,竑非罪废者耶?”卒用雍。竑条上进剿事宜,且言将帅征讨,毋得奏携私人,妄冒首功。又请复京营旧额,禁势家豪帅擅役禁军。于是命竑同给事中、御史六人简阅十二营军士。竑以择兵不若择将,共奏罢营职八十余人,而慎简材武补之。
兵部清理贴黄缺官,竑偕诸大臣举修撰岳正、都给事中张宁,为李贤所沮,竟出二人于外,并罢会举例。竑愤然曰:“吾尚可居此耶?”即引疾求退。帝方向用竑,优诏慰留,日遣医视疾。竑请益切。九月命致仕去。竑为尚书一年,谢病者四月,人以未竟其用为惜。既去,中外荐章百十上,并报寝。
初,竑号其室曰“戆庵。”既归,改曰“休庵。”杜门谢客,乡人希得见。时李秉亦罢归,日出入里闬,与故旧谈笑游燕。竑闻之曰:“大臣何可不养重自爱?”秉闻之,亦笑曰:“所谓大臣,岂以立异乡曲、尚矫激为贤哉。”时两称之。竑居家二十年,弘治元年十二月卒,年七十五。正德间,赠太子少保,益庄毅。淮人立祠祀之。
李秉,字执中,曹县人。少孤力学,举正统元年进士,授延平推官。沙县豪诬良民为盗而淫其室,秉捕治豪。豪诬秉,坐下狱。副使侯軏直之,论豪如法,由是知名。徵入都察院理刑,将授御史,都御史王文荐为本院经历,寻改户部主事。宣府屯田为豪占,秉往视,归田于民,而请罢科索,边人赖之。两淮盐课弊觉,逮数百人。秉往核,搜得伪印,逮者以白。
景帝立,进郎中。景泰二年命佐侍郎刘琏督饷宣府,发琏侵牟状。即擢右佥都御史代琏,兼参赞军务。宣府军民数遭寇,牛具悉被掠。朝廷遣官市牛万五千给屯卒。人予直,市谷种。琏尽以畀京军之出守者,一不及屯卒,更停其月饷,而徵屯粮甚急。秉尽反琏政,厚恤之。军卒自城守外,悉得屯作。凡使者往来及宦官镇守供亿科敛者,皆奏罢,以官钱给费。寻上边备六事,言:“军以有妻者为有家,月饷一石,无者减其四。即有父母兄弟而无妻,概以无家论,非义。当一体增给。”从之。时宣府亿万库颇充裕,秉益召商中盐纳粮,料饬戎装,市耕牛给军,军愈感悦。
三年冬命兼理巡抚事。顷之,又命提督军务。秉尽心边计,不恤嫌怨。劾都指挥杨文、杨鉴,都督江福贪纵,罪之。论守独石内官弓胜田猎扰民,请徵还。又劾总兵官纪广等罪,广讦秉自解。帝召秉还,以言官交请,乃命御史练纲、给事中严诚往勘,卒留秉。时边民多流移,秉广行招徕,复业者奏给月廪。瘗土木、鹞儿岭暴骸,乞推行诸塞。军家为寇所杀掠无依者,官为养赡,或资遣还乡。厘诸弊政,所条奏百十章,多允行。谍报寇牧近边,廷议遣杨俊会宣府兵出剿。秉曰:“塞外原诸部牧地,非犯边也。掩杀幸功,非臣所敢闻。”乃止。诸部质所掠男妇求易米,朝议成丁者予一石,幼者半之。诸部概乞一石,镇将不可。秉曰:“是轻人重粟也。”如其言予之。自请专擅罪,帝以为识体。
天顺初,罢巡抚官,改督江南粮储。初,江南苏、松赋额不均。陈泰为巡抚,令民田五升者倍征,官田重者无增耗,赋均而额不亏。秉至,一守其法。寻坐举知府违例被逮,帝以秉过微,宥之。复任,请浒墅关税悉征米备荒。又发内官金保监淮安仓科索罪。
御史李周等左迁,秉疏救。帝怒,将罪之。会廷议复设巡抚,大臣荐秉才,遂命巡抚大同。都指挥孙英先以罪贬职还卫,总兵李文妄引诏书,令复职。秉至,即斥之。裨将徐旺领骑卒操练,秉以旺不胜任,解其官。未几,天城守备中官陈例久病,秉请易以罗付。帝责秉专擅,徵下诏狱。指挥门达并以前举知府、救御史及斥孙英等为秉罪。法司希旨,斥为民。居三年,用阁臣荐,起故官,莅南京都察院。宪宗立,进右副都御史,复抚宣府。数月,召拜左都御史。
成化改元,掌大计,黜罢贪残,倍于其旧。明年秋,命整饬辽东抵大同边备。至即劾镇守中官李良、总兵武安侯郑宏失律罪,出都指挥裴显于狱,举指挥崔胜、傅海等,击敌凤皇山。捷闻,玺书嘉劳。秉乃往巡视宣府、大同,更将帅,申军令而还。未几,命为总督,与武清伯赵辅分五道出塞,大捷。帝劳以羊酒,赐麒麟服,加太子少保。
三年冬,吏部尚书王翱致仕,廷推代者,帝特擢秉任之。秉锐意澄仕路。监生需次八千余人,请分别考核。黜庸劣者数百人,于是怨谤纷起。左侍郎崔恭以久次当得尚书,而秉得之,颇不平。右侍郎尹旻尝学于秉,秉初用其言,既而疏之。侍读彭华附中贵,数以私干秉,秉不听。胥怨秉。御史戴用请两京堂上官及方面正佐,如正统间例,会廷臣保举;又吏部司属与各部均升调,不得久擅要地,且骤迁。语侵吏部,吏部持之。帝令两京官四品以上,吏部具缺,取上裁。而御史刘璧、吴远、冯徽争请仍归吏部。帝怒,诘责言者。会朝觐考察,秉斥退者众,又多大臣乡故,众怨交集。而大理卿王概亦欲去秉代其位,乃与华谋,嗾同乡给事中萧彦庄劾秉十二罪,且言其阴结年深御史附己以揽权。帝怒,下廷议。恭、旻辄言“吾两人谏之不听”,刑部尚书陆瑜等附会二人意为奏。帝以秉徇私变法,负任使,落秉太子少保致仁。所连鲍克宽、李冲调外任;丘陵、张穆、陈民弼、孙遇、李龄、柳春皆罢。命彦庄指秉所结御史,不能对。久之,以璧等三人名上,遂俱下诏狱,出之外。陵等实良吏,有名,以谗黜,众议不平。陵尤不服,连章讦彦庄。廷讯,陵词直。帝恶彦庄诬罔。谪大宁驿丞。
方秉之被劾也,势汹汹,且逮秉。秉谓人曰:“为我谢彭先生,秉罪惟上所命。第毋令入狱,入则秉必不出,恐伤国体。”因具疏引咎,略不自辨。时天下举子方会试集都下,奋骂曰:“李公天下正人,为奸邪所诬。若罪李公,愿罢我辈试以赎。”及帝薄责秉,乃已。秉行,官属饯送,皆欷歔,有泣下者。秉慷慨揖诸人,登车而去。秉去,恭遂为尚书。
秉诚心直道。夷险一节,与王竑并负重望。家居二十年,中外荐疏十余上,竟不起。弘治二年卒。赠太子太保。后谥襄敏。
子聪、明、智,孙邦直,皆举乡试。聪,南宫知县,以彦庄劾罢归。明,建宁府同知。智,南阳府知府。邦直,宁波府同知,彦庄谪后,署大宁县,以科敛为盗所杀。
姚夔,字大章,桐庐人。孝子伯华孙也。正统七年进士,乡、会试皆第一。明年授吏科给事中,陈时政八事。又言:“预备仓本振贫民。而里甲虑贫者不能偿,辄隐不报。致称贷富室,倍称还之。收获甫毕,遽至乏绝。是贫民遇凶年饥,丰年亦饥也。乞敕天下有司。岁再发廪,必躬勘察,先给其最贫者。”帝立命行之。
景帝监国,诸大臣议劝即位,未决。以问诸言官,夔曰:“朝廷任大臣,正为社稷计,何纷纷为?”议遂定。也先薄京城,请急征宣府、辽东兵入卫。景泰元年,超擢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年就改礼部,奉敕考察云南官吏。还朝,留任礼部。
景帝不豫,尚书胡濙在告,夔强起之,偕群臣疏请复太子。不允。明日,夔欲率百官伏阙请,而石亨辈已奉上皇复位,出夔南京礼部。英宗雅知夔,及闻复储议,驿召还,进左侍郎。天顺二年改吏部。知府某以贪败,贿石亨求复,夔执不可,遂止。七年代石瑁为礼部尚书。
成化二年,帝从尚书李宾言,令南畿及浙江、江西、福建诸生,纳米济荒得入监。夔奏罢之。四年以灾异屡见,疏请“均爱六宫,以广继嗣。乞罢西山新建塔院,斥远阿叱哩之徒。劝视经筵,裁决庶政。亲君子,远小人,节用度,爱名器。服食言动,悉遵祖宗成宪,以回天意。”且言“今日能守成化初政足矣。”帝优旨答之。他所请十事,皆立报可。
慈懿太后崩,中旨议别葬,阁臣持不可,下廷议。夔言:“太后配先帝二十余年,合葬升祔,典礼具在。一有不慎,违先帝心,损母后之德。他日有据礼议改者,如陛下孝德何?”疏三上,又率群臣伏文华门哭谏。帝为固请周太后,竟得如礼。后孝宗见夔及彭时疏,谓刘健曰:“先朝大臣忠厚为国乃如此!”彗星见,言官连劾夔,夔求去,不允。帝信番僧,有封法王、佛子者,服用僣拟无度。奸人慕之,竞为其徒。夔力谏,势稍减。
五年代崔恭为吏部尚书。雨雪失时,陈时弊二十事。七年加太子少保。彗星见,复偕群臣陈二十八事,大要以绝求请,禁采办,恤军匠,减力役,抚流民,节冗费为急。帝多采纳。明年九月,南畿、浙江大水。夔请命廷臣共求安民弭患之术。每遇灾异,辄请帝振恤,忧形于色。明年卒,赠少保,谥文敏。
夔才器宏远,表里洞达。朝议未定者,夔一言立决。其在吏部,留意人才,不避亲故。初,王翱为吏部,专抑南人,北人喜之。至夔,颇右南人,论荐率能称职。
子璧,由进士历官兵部郎中。项忠劾汪直,璧预其谋。直构忠,连璧下狱,谪广西思明同知,谢病归。
夔从弟龙,与夔同举进士,除刑部主事,累官福建左布政使。右布政使刘让同年不相能。让粗暴,龙亦乏清操。成化初入觐,王翱两罢之。
王复,字初阳,固安人。正统七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声容宏伟,善敷奏。擢通政参议。
也先犯京师,邀大臣出迎上皇。众惮行,复请往。乃迁右通政,假礼部侍郎,与中书舍人赵荣偕。敌露刃夹之,复等不为慑。还仍莅通政事,再迁通政使。天顺中,历兵部左右侍郎。
成化元年,延绥总兵官房能奏追袭河套部众,有旨奖劳。复以七百里趋战非宜,且恐以侥幸启衅,请敕戒谕,帝是之。进尚书。锦衣千户陈珏者,本画工。及卒,从子锡请袭百户。复言:“袭虽先帝命,然非军功,宜勿许。”遂止。
毛里孩扰边,命复出视陕西边备。自延绥抵甘肃,相度形势,上言:“延绥东起黄河岸,西至定边营,接宁夏花马池,索纡二千余里。险隘俱在内地,而境外乃无屏障,止凭墩堡以守。军反居内,民顾居外。敌一入境,官军未行,民遭掠已尽矣。又西南抵庆阳,相去五百余里,烽火不接。寇至,民犹不知。其迤北墩堠,率皆旷远,非御边长策。请移府谷、响水等十九堡,置近边要地。而自安边营接庆阳,自定边营接环州,每二十里筑墩台一,计凡三十有四。随形势为沟墙,庶息响相闻,易于守御。”其经略宁夏,则言:“中路灵州以南,本无亭燧。东西二路,营堡辽绝,声闻不属,致敌每深入。亦请建置墩台如延绥,计为台五十有八。”
其经略甘肃,则言:“永昌、西宁、镇番、庄浪俱有险可守。惟凉州四际平旷,敌最易入。又水草便利,辄经年宿留。远调援军,兵疲锐挫,急何能济。请于甘州五卫内,各分一千户所,置凉州中卫,给之印信。其五所军伍,则于五卫内余丁选补。且耕且练,斯战守有资,兵威自振。”又言:“洪武间建东胜卫,其西路直达宁夏,皆列烽堠。自永乐初,北寇远遁,因移军延绥,弃河不守。诚使兵强粮足,仍准祖制,据守黄河,万全计也。今河套未靖,岂能遽复?然亦宜因时损益。延绥将校视他镇为少,调遣不足,请增置参将二人,统军九千,使驻要地,互相援接,实今日急务。”奏上,皆从之。
复在边建置,多合机宜。及还朝,言者谓治兵非复所长。特命白圭代之,改复工部。谨守法度,声名逾兵部。时中官请修皇城西北回廊,复议缓其役。给事中高斐亦言灾沴频仍,不宜役万人作无益。帝皆不许。中官领腾骧四卫军者,请给胖袄鞋裤。复执不可,曰:“朝廷制此,本给征行之士,使得刻日戒途,无劳缝纫。京军则岁给冬衣布棉,此成宪也,奈何渝之?”大应法王札实巴死,中官请造寺建塔。复言:“大慈法王但建塔,未尝造寺。今不宜创此制。”乃止命建塔,犹发军四千人供役云,十四年加太子少保。
复好古嗜学,守廉约,与人无城府,当官识大体。居工部十二年,会灾异,言官言其衰老,乞休。不许。居二月,汪直讽言官更劾复及邹干、薛远。乃传旨,并令致仕归。久之,卒。赠太子太保,谥庄简。
林聪,字季聪,宁德人。正统四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景泰元年进都给事中。时方多故,聪慷慨论事,无所讳。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御史陈镒、王文治之,不罪英。聪率同列劾镒、文畏势从奸,并及御史宋瑮,谢琚,皆下狱。已而复职。聪又言瑮、琚不任风纪,二人竟调外。中官单增督京营有宠,朝士稍忤者辄遭辱;家奴白昼杀人,夺民产,侵商税。聪发其奸,下诏狱。获宥。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职在纠察刑狱。妖僧赵才兴之疏族百口,律不当坐,而抄提至京。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当逮,而俱配流所。虽终见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湖广巡抚蔡锡以劾副使邢端,为所讦,系狱经年,而端居职如故。侍郎刘琏督饷侵隐,不为无罪。较沈固、周忱乾没万计,孰为轻重?琏下狱追征,而固、忱不问。犯人徐南与子中书舍人颐,俱坐王振党当斩,乃论南大辟,颐止除名。皆刑罚之失平者。”帝是之。端下狱,琏得释,南亦减死,除名。
东宫改建,聪有异论,迁春坊司直郎。四年春,学士商辂言聪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复为吏科都给事中。上言夺情非令典,请永除其令。帝纳之。初,正统中,福建银场额重,民不堪。聪恐生变,请轻之。时弗能用,已果大乱。及是复极言其害,竟得减免。
五年三月,以灾异偕同官条上八事,杂引五行诸书,累数千言。大略以绝玩好,谨嗜欲,为崇德之本。而修人事,在进贤退奸。武清侯石亨、指挥郑伦身享厚禄,而多奏求田地;百户唐兴多至一千二百余顷,宜为限制。余如罢斋醮、汰僧道,慎刑狱,禁私役军士,省轮班工匠,皆深中时弊。帝多采纳。
先是,吏部尚书何文渊以聪言下狱,致仕去。及是,吏部除副使罗{虎}为按察使,参政李辂、佥事陈永为布政使。聪疏争之,并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宜罢。{虎}等遂还故官,瑛致仕。御史白仲贤以久次,擢广东按察使。聪言仲贤奔竞,不当超擢,乃迁镇江知府。兵部主事吴诚夤缘得吏部,聪劾之,遂改工部。诸司惮聪风裁,聪所言,无敢不奉行者,吏部尤甚。内阁及诸御史亦并以聪好论建,弗善也。
其年冬,聪甥陈和为教官,欲得近地便养。聪为言于吏部。御史黄溥等遂劾聪挟制吏部;并前劾仲贤为私其乡人参政方员,欲夺仲贤官予之;与吴诚有怨,辄劾诚;福建参政许仕达嘱聪求进,聪举仕达堪巡抚。并劾尚书王直阿聪。章下廷讯,坐专擅选法,论斩。高谷、胡濙力救。帝亦自知聪,止贬国子学正。
英宗复辟,超拜左佥都御史,出振山东饥,活饥民百四十五万。还进右副都御史,捕江、淮盐盗。以便宜,擒戮渠魁数人,余悉解散,而奏籍指挥之受盗赂者。母忧起复,再辞。不许。
天顺四年,曹钦反。将士妄杀,至割乞儿首报功,市人不敢出户。聪署院事,急令获贼者必生致,滥杀为止。锦衣官校恶钦杀指挥逯杲,悉捕钦姻识。千户龚遂荣及外舅贺三亦在系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聪辨出之。其他湔雪者甚众。七年冬,以刑部囚自缢,诸给事中劾纪纲废弛,与都御史李宾俱下狱。寻释。
成化二年,淮南、北饥,聪出巡视。奏贷漕粮及江南余粮以振,民德之如山东。明年偕户部尚书马昂清理京军,进右都御史。七年代王越巡抚大同。岁余,遇疾致仕。再岁,以故官起掌南院。前掌院多不乐御史言事,聪独奖励之。或咎聪,聪曰:“己既不言,又禁他人言,可乎?”
十三年秋,召拜刑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聪以旧德召用,持大体,秉公论,不严而肃,时望益峻。十五年,偕中官汪直、定西侯蒋琬按辽东失事状。直庇巡抚陈钺,聪不能争,论者惜焉。十八年乞归不得,卒于位,年六十八。赠少保,谥庄敏。
聪为谏官,严重不可犯。实恂恂和易,不为崭绝之行。以故不肖者畏之,而贤者多乐就焉。景泰时,士大夫激昂论事,朝多直臣,率聪与叶盛为之倡。
叶盛,字与中,昆山人。正统十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师覆土木,诸将多遁还,盛率同列请先正扈从失律者罪,且选将练兵,为复仇计。郕王即位,例有赏赉,盛以君父蒙尘辞。不许。
也先迫都城,请罢内府军匠备征操。又请令有司储粮科给战士,遣散卒取军器于天津,以张外援。三日间,章七八上,多中机宜。寇退,进都给事中。言:“劝惩之道,在明赏罚。敢战如孙镗,死事如谢泽、韩青,当赏。其他守御不严,赴难不力者,皆当罚。”大臣陈循等议召还镇守居庸都御史罗通,并留宣府都督杨洪掌京营。盛言:“今日之事,边关为急。往者独石、马营不弃,驾何以陷土木?紫荆、白羊不破,寇何以薄都城?今紫荆、倒马诸关,寇退几及一月,尚未设守御。宣府为大同应援,居庸切近京师,守之尤不可非人。洪等既留,必求如洪者代之,然后可以副重寄而集大功。”帝是之。寻命出安集陈州流民。
景泰元年还朝,言:“流民杂五方,其情不一。虽幸成编户,而斗争仇杀时时有之,宜专官绥抚。”又言:“畿辅旱蝗相仍,请加宽恤。”帝多采纳。京卫武臣及其子弟多骄惰不习兵。盛请简拔精壮,备操守京城。勋戚所置市廛,月征税。盛以国用不足,请籍其税佐军饷。皆从之。明年,上弭灾防患八事。帝以兵革稍息,颇事宴游,盛请复午朝故事,立报可。当是时,帝虚怀纳谏,凡六科联署建请,多盛与林聪为首。廷臣议事,盛每先发言,往复论难。与议大臣或不悦曰:“彼岂少保耶?”因呼为“叶少保”。然物论皆推盛才。
擢右参政,督饷宣府。寻以李秉荐,协赞都督佥事孙安军务。初,安尝领独石、马营、龙门卫、所四城备御,英宗即北狩,安以四城远在塞外,势孤,奏弃之内徙。至是廷议命安修复。盛与辟草莱,葺庐舍,庀战具,招流移,为行旅置爰铺,请帑金买牛千头以赋屯卒,立社学,置义冢,疗疾扶伤。两岁间,四城及赤城、雕鹗诸堡次第皆完,安由是进副总兵。而守备中官弓胜害安,奏安疾宜代。帝以问盛,言:“安为胜所持,故病。今诸将无逾安者。”乃留安,且遣医视疾。已又劾胜,卒调之他镇。
英宗复位,盛遭父忧,奔丧。天顺二年召为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乞终制,不许。泷水瑶凤弟吉肆掠,督诸将生擒之。时两广盗蜂起,所至破城杀将。诸将怯不敢战,杀平民冒功,民相率从贼。盛以蛮出没不常,请自今攻劫城池者始以闻,余止类奏。疏至兵部,驳不行。盛与总兵官颜彪破贼寨七百余所。彪颇滥杀,谤者遂以咎盛。六年命吴祯抚广西,而盛专抚广东。
宪宗立,议事入都,给事中张宁等欲荐之入阁。以御史吕洪言遂止,而以韩雍代抚广东。初,编修邱濬与盛不相能。大学士李贤入濬言,及是草雍敕曰:“无若叶盛之杀降也。”盛不置辨。稍迁左佥都御史,代李秉巡抚宣府。请量减中盐米价,以劝商裕边。复举官牛官田之法,垦田四千余顷。以其余积市战马千八百匹,修堡七百余所,边塞益宁。
成化三年秋,入为礼部右侍郎,偕给事毛弘按事南京。还改吏部。出振真定、保定饥,议清庄田,分养民间种马,置仓涿州、天津,积粟备荒,皆切时计。
满都鲁诸部久驻河套,兵部尚书白圭议以十万众大举逐之,沿河筑城抵东胜,徙民耕守。帝壮其议。八年春,敕盛往会总督王越,巡抚马文升、余子俊、徐廷璋详议。初,盛为谏官,喜言兵,多所论建。既往来三边,知时无良将,边备久虚,转运劳费,搜河套复东胜未可轻议。乃会诸臣上疏,言“守为长策。如必决战,亦宜坚壁清野,伺其惰归击之,令一大创,庶可遏再来。又或乘彼入掠,遣精卒进捣其巢,令彼反顾,内外夹击,足以有功。然必守固,而后战可议也。”帝善其言,而圭主复套。师出,竟无功。人以是服盛之先见。
八年转左侍郎。十年卒,年五十五。谥文庄。
盛清修积学,尚名检,薄嗜好,家居出入常徒步。生平慕范仲淹,堂寝皆设其像。志在君民,不为身计,有古大臣风。
赞曰:天顺、成化间,六部最称得人。王翱等正直刚方,皆所谓名德老成人也。观翱与李秉、年富之任封疆,王竑之击奸党、活饥民,王复之筹边备,姚夔之典秩宗,林聪、叶盛之居言路,所表见,皆自卓卓。其声实茂著,系朝野重望,有以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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