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四
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其余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马站七十四处,水站四处。)
云南诸路道肃政廉访司(大德三年,罢云南行御史台,立肃政廉访司。)
中庆路,(上。)唐姚州。阁罗凤叛,取姚州,其子凤伽异增筑城曰柘东,六世孙券丰祐改曰善阐,历五代迄宋,羁縻而已。元世祖征大理,凡收府八,善阐其一也,郡四,部三十有七。其地东至普安路之横山,西至缅地之江头城。凡三千九百里而远;南至临安路之鹿沧江,北至罗罗斯之大渡河,凡四千里而近。宪宗五年,立万户府十有九,分善阐为万户府四。至元七年,改为路。(八年,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十三年,立云南行中书省,初置郡县,遂改善阐为中庆路。领司一、县三、州四。州领八县。(本路军民屯田二万二千四百双有奇。)
录事司。
县三
昆明,(中。倚郭。唐置。元宪宗四年,分其地立千户二。至元十二年,改善州,领县。二十一年,州革,县如故。其地有昆明池,五百余里,夏潦必冒城郭。张立道为大理等处劝农使,求泉源所出,泄其水,得地万余顷,皆为良田云。)富民,(下。至元四年,立黎灢千户。十二年,即黎灢立县。)宜良。(下。唐匡州,即其地。蛮酋罗氏于此立城居之,名曰罗裒龙,乃今县也。元宪宗六年,立太池千户,隶嵩明万户。至元十三年,升宜良州,治太池县。二十一年,州罢为县,后废太池来属。)
州四
嵩明州,(下。)州在中庆东北,治沙札卧城。乌蛮车氏所筑,白蛮名为嵩明。昔汉人居之,后乌、白蛮强盛,汉人徙去,盟誓于此,因号嵩盟,今州南有土台,盟会处也。汉人尝立长州,筑金城、阿葛二城。蒙氏兴,改长州为嵩盟部,段氏因之。元宪宗六年,立嵩明万户。至元十二年,复改长州。十五年,升嵩明府。二十二年,降为州。领二县:
杨林,(下。在州东南,治杨林城,乃杂蛮枳氏、车氏、斗氏、麽氏四种所居之地,城东门内有石如羊形,故又作羊。唐有羊林部落,即此地。元宪宗七年,立羊林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县。)邵甸。(下。在州西,治白邑村,无城郭,车蛮、斗蛮旧地,名为束甸,以束为邵,宪宗七年,立邵甸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县。)
晋宁州,(下。)唐晋宁县,蒙氏、段氏皆为阳城堡部。元宪宗七年,立阳城堡万户。至元十二年,改晋宁州。领二县:
呈贡,(下。西临滇泽之滨,在路之南,州之北,其间相去六十里,有故城曰呈贡,世为些莫强宗邵蛮所居。元宪宗六年,立呈贡千户。至元十二年,割诏营、切龙、呈贡、雌甸、塔罗、和罗忽六城及乌纳山立呈贡县。)归化。(下。在州东北,呈贡县南,西宾滇泽,地名大吴龙,昔吴氏所居,后为些莫徒蛮所有,世隶善阐。宪宗六年,分隶呈贡千户。至元十二年,割大吴龙、安江、安氵明立归化县。)
昆阳州,(下。)在滇池南,僰、獹杂夷所居,有城曰巨桥,今为州治。阁罗凤叛唐,令曲旂蛮居之。段氏兴,隶善阐。元宪宗并罗瑀等十二城,立巨桥万户。至元十三年,改昆阳州。领二县:
三泊,(下。至元十三年,于那龙城立县。)易门。(下。在州之西,治市坪村,世为乌蛮所居。段氏时,高智升治善阐,奄而有之。至元四年,立洟门千户。十二年,改为县。县西有泉曰洟源。讹作易门。)
安宁州,(下。)唐初置安宁县,隶昆州。阁罗凤叛唐后,乌、白蛮迁居。蒙氏终,善阐酋孙氏为安宁城主,及袁氏、高氏互有其地。元宪宗七年,隶阳城堡万户。至元三年,立安宁千户。十二年,改安宁州。领二县:
禄丰,(下。在州西,治白村,其地瘴热,非大酋所居,惟乌、杂蛮居之,迁徙不常。至元十三年,割安宁千户之碌琫、化泥、骥琮笼三处立禄丰县。因江中有石如甑,俗名碌琫,译谓碌为石,琫为甑,讹为今名。)罗次。(下。在州北,治压磨吕白村,本乌蛮罗部,地险俗悍。至元十二年,因罗部立罗次州,隶中庆路。二十四年,改州为县。二十七年,隶安宁州。)
威楚开南等路,(下。)为杂蛮耕牧之地,夷名俄碌,历代无郡邑,后爨酋威楚筑城俄碌睒居之。唐时蒙舍诏阁罗凤合六诏为一,侵俄碌,取和子城,今镇南州是也。后阁罗凤叛,于本境立郡县,诸爨尽附。蒙氏立二都督、六节度,银生节度即今路也。及段氏兴,银生隶姚州,又名当箸验。及高升泰执大理国柄,封其侄子明量于威楚,筑外城,号德江城,传至其裔长寿。元宪宗三年征大理,平之。六年,立威楚万户。至元八年,改威楚路,置总管府。领县二、州四。州领一县。(本路军民屯田共七千一百双。)
县二
威楚,(下。倚郭。至元十五年,升威州,仍立富民、净乐二县。二十一年,降州为威楚县,革二县为乡来属。)定远。(下。在路北,地名目直睒,杂蛮居之。诸葛孔明征南中,经此睒,后号为牟州。唐蒙氏遣爨蛮酋抬萼镇牟州,筑城曰耐笼。至高氏专大理国政,命云南些莫徒酋夷羡徙民二百户于黄蓬阱,其抬萼故城隶高氏。元宪宗四年,立牟州千户,黄蓬阱为百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定远州,黄蓬阱为南宁县,后革县为乡,改州为县,隶本路。)
州四
镇南州,(下。)州在路北,昔朴、落蛮所居。川名欠舍,中有城曰鸡和。至唐时,蒙氏并六诏,征东蛮,取和子、鸡和二城,置石鼓县,又于沙却置俗富郡。沙却即今州治。至段氏封高明量为楚公,欠舍、沙却皆隶之。元宪宗三年,其酋内附。七年,立欠舍千户、石鼓百户。至元二十二年,改欠舍千户为镇南州,立定边、石鼓二县。二十四年,革二县为乡,仍隶本州。
南安州,(下。)州在路东南,山岭稠叠,内一峰竦秀,林麓四周,其顶有泉。昔黑爨蛮祖瓦晟吴立栅居其上,子孙渐盛,不隶他部,至高氏封威楚方隶焉。宪宗立摩刍千户,隶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改千户为南安州,隶本路。领一县:
广通。(下。县在州之北,夷名为路睒,杂蛮居之。南诏阁罗凤曾立路睒县,至段氏封高明量于威楚,其后宜州酋些莫徒裔易裒等附之,至高长寿遂处于路睒,易裒去旧堡二十里,山上筑城白龙戏新栅。宪宗七年,长寿内附,立路睒千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广通县,隶南安州。)
开南州,(下。)州在路西南,其川分十二甸,昔朴、和泥二蛮所居也。庄皃王滇池,汉武开西南夷,诸葛孔明定益州,皆未尝涉其境。至蒙氏兴,立银生府,后为金齿、白蛮所陷,移府治于威楚,开南遂为生蛮所据。自南诏至段氏,皆为徼外荒僻之地。元中统三年平之,以所部隶威楚万户。至元十二年,改为开南州。
威远州,(下。)州在开南州西南,其川有六,昔扑、和泥二蛮所居。至蒙氏兴,开威楚为郡,而州境始通。其后金齿、白夷蛮酋阿只步等夺其地。中统三年征之,悉降。至元十二年,立开南州及威远州,隶威楚路。
武定路军民府,(下。)唐隶姚州,在滇北,昔獹鹿等蛮居之。至段氏使乌蛮阿〈舟治〉纳洟胒共龙城于共甸,又筑城名曰易龙,其裔孙法瓦浸盛,以其远祖罗婺为部名。元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为万户,隶威楚。至元八年,并仁德、于矢入本部为北路。十二年,割出二部,改本路为武定。领州二。州领四县。(本路屯田七百四十八双。)
州二
和曲州,(下。)州在路西南,蛮名叵簉甸,僰、犭鹿诸种蛮所居。地多汉冢,或谓汉人曾居。蒙氏时,白蛮据其地,至段氏以乌蛮阿历刂并吞诸蛮聚落三十余处,分兄弟子侄治之,皆隶罗婺部。元宪宗六年,改叵簉甸曰和曲。至元二十六年,升为州。领二县:
南甸,(下。路治本县,蛮曰瀼甸,又称洟陬笼。至元二十六年改为县。)元谋。(下。夷中旧名环州,元治五甸,至元十六年改为县。)
禄劝州,(下。)州在路东北,甸名洪农碌券,杂蛮居之,无郡所。至元二十六年,立禄劝州。领二县:
易笼,(下。易笼者,城名,在州北,地名倍场。县境有二水,蛮语谓洟为水,笼为城,因此为名。昔罗婺部大酋居之,为群酋会集之所。至元二十六年,立县。)石旧。(下。县在州东,有四甸:曰掌鸠,曰法块,曰抹捻,曰曲蔽。掌鸠甸有溪绕其三面,凡数十渡,故名,今讹名石旧。至元二十六年,立县。)
鹤庆路军民府,(下。)府治在丽江路东南,大理路东北,夷名其地曰鹤川、样共。昔隶越析诏,汉、唐未建城邑。开元末,阁罗凤合六诏为一,称南诏,徙治羊苴城,地近龙尾、鹤柘,今府即其地也。大和中,蒙劝封祐于样共立谋统郡。蒙氏后,经数姓如故。元宪宗三年内附,为鹤州。七年,立二千户,仍称谋统,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罢谋统千户,复为鹤州。二十年,为燕王分地,隶行省。二十三年,升为鹤庆府。领一县:
剑川。(下。县治在剑川湖西,夷云罗鲁城。按《唐史》南诏有六节度,剑川其一也。初蒙氏未合六诏时,有浪穹诏与南诏战,不胜,遂保剑川,更称剑浪。贞元中,南诏击破之,夺剑、共诸川地,其酋徙居剑睒西北四百里,号剑羌。蒙氏终,至段氏,改剑川为义督睑。宪宗四年内附。七年,立义督千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剑川县,隶鹤州。军民屯田共二千余双。)
云远路军民总管府,元贞二年置。
彻里军民总管府,大德中置。(大德中,云南省言:“大彻里地与八百媳妇犬牙相错,势均力敌。今大彻里胡念已降,小彻里复控扼地利,多相杀掠,胡念日与相拒,不得离,遣其弟胡伦入朝,指画地形,乞别立彻里军民宣抚司,择通习蛮夷情状者为之帅,招其来附,以为进取之地。”乃立彻里军民总管府。)
广南西路宣抚司。(阙。)
丽江路军民宣抚司,路因江为名,谓金沙江出沙金,故云。源出吐蕃界。今丽江即古丽水,两汉至隋、唐皆为越巂郡西徼地,昔麽蛮、些蛮居之,遂为越析诏。二部皆乌蛮种,居铁桥。贞元中,其地归南诏。元宪宗三年,征大理,从金沙济江,麽、些负固不服。四年春,平之,立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八年,立宣慰司。十三年,改为丽江路,立军民总管府。二十二年,府罢,于通安、巨津之间立宣抚司。领府一、州七。州领一县。
府一
北胜府,在丽江之东。唐南诏时,铁桥西北有施蛮者,贞元中为异牟寻所破,迁其种居之,号剑羌,名其地曰成偈睒,又改名善巨郡。蒙氏终,段氏时,高智升使其孙高大惠镇此郡。后隶大理。元宪宗三年,其酋高俊内附。至元十五年,立为施州。十七年,改为北胜州。二十年,升为府。
州七
顺州,在丽江之东,俗名牛睒。昔顺蛮种居剑、共川。唐贞元间,南诏异牟寻破之,徙居铁桥、大婆、小婆、三探览等川。其酋成斗族渐盛,自为一部,迁于牛睒。至十三世孙自瞠犹隶大理。元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五年,改牛睒为顺州。
蒗蕖州,治罗共睒,在丽江之东,北胜、永宁南北之间,罗落、麽、些三种蛮世居之。宪宗三年,征大理。至元九年内附。十六年,改罗共睒为蒗蕖州。
永宁州,昔名楼头睒,接吐蕃东徼,地名答蓝,麽、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睒,世属大理。宪宗三年,其三十一世孙和字内附。至元十六年,改为州。
通安州,治在丽江之东,雪山之下。昔名三睒。仆繲蛮所居,其后麽、些蛮叶古乍夺而有之,世隶大理。宪宗三年,其二十三世孙麦良内附。中统四年,以麦良为察罕章管民官。至元九年,其子麦兀袭父职。十四年,改三睒为通安州。
兰州,在兰沧水之东。汉永平中始通博南山道,渡兰沧水,置博南县。唐为卢鹿蛮部。至段氏时,置兰溪郡,隶大理。元宪宗四年内附,隶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改兰州。
宝山州,在雪山之东,丽江西来,环带三面。昔麽、些蛮居之。其先自楼头徙居此,二十余世。世祖征大理,自卞头济江,由罗邦至罗寺,围大匮等寨,其酋内附,名其寨曰察罕忽鲁罕。至元十四年,以大匮七处立宝山县,十六年升为州。
巨津州,昔名罗波九睒,北接三川、铁桥,西邻吐蕃。按《唐书》,南诏居铁桥之南,西北与吐蕃接。今州境实大理西北陬要害地,麽、些大酋世居之。宪宗三年内附。至元十四年,于九睒立巨津州,盖以铁桥自昔为南诏、吐蕃交会之大津渡,故名。领一县:
临西。(下。县在州之西北,乃大理极边险僻之地,夷名罗裒间,居民皆麽、些二种蛮。至元十四年,立大理州县,于罗裒间立临西县,以西临吐蕃境故也,隶巨津州。)
东川路,(下。)至元二十八年立。
茫部路军民总管府。(下。)
益良州。(下。)强州。(下。)
孟杰路。(自东川路以下阙。泰定三年,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木安、孟杰二府于其地。)
普安路,(下。)治在盘町山阳,巴盘江东。古夜郎地。秦为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隶兴古郡,隋立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蒙氏叛唐,其地为南诏东鄙,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其后爨酋阿宋逐诸蛮据其地,号于失部,世为酋长。元宪宗七年,其酋内附,命为于失万户。至元十三年,改普安路总管府。明年,更立招讨司。十六年,改为宣抚司。二十二年,罢司为路。
曲靖等路宣慰司军民万户府,曲、靖二州在汉为夜郎味县地。蜀分置兴古郡。隋初为恭州、协州。唐置南宁州。东、西爨分乌、白蛮二种,自曲靖州西南昆川距龙和城,通谓之西爨白蛮。自弥鹿、升麻二川南至步头,通谓之东爨乌蛮。贞观中,以西爨归王为南宁都督,袭杀东爨首领盖聘。南诏阁罗凤以兵胁西爨,徙之至龙和,皆残于兵。东爨乌蛮复振,徙居西爨故地,世与南诏为婚,居故曲靖州。天宝末,征南诏,进次曲靖州,大败,其地遂没于蛮。元宪宗六年,立磨弥部万户。至元八年,改为中路。十三年,改曲靖路总管府。二十年,以隶皇太子。二十五年,升宣抚司。领县一、州五。州领六县。(本路屯田四千四百八十双,岁输金三千五百五十两、马一百八十四。)
县一
南宁。(下。倚郭。唐以爨归王为南宁州都督,治石城。及阁罗凤叛,州废,蒙氏改石城郡。至段氏,乌蛮莫瀰部酋据石城。元宪宗三年内附。六年,立千户,隶莫瀰部万户。至元十三年,升南宁州。二十二年,革为县。)
州五
陆凉州,(下。)即汉牂牁郡之平夷县。南诏叛后,落温部蛮世居之。宪宗三年内附,立落温千户,属落蒙万户。至元十三年,改为陆凉州。领二县:
芳华,(下。在州西。)河纳。(下,在州南,治蔡村。)
越州,(下。)在路之南,其川名鲁望,普麽部蛮世居之。宪宗四年内附。六年,立千户,隶末迷万户。至元十二年,改越州,隶曲靖路。
罗雄州,(下。)与溪洞蛮獠接壤,历代未尝置郡,夷名其地为塔敝纳夷甸。俗传盘瓠六男,其一曰蒙由丘,后裔有罗雄者居此甸。至其孙普恐,名其部曰罗雄。宪宗四年内附。七年,隶普摩千户。至元十三年,割夜苴部为罗雄州,隶曲靖路。
马龙州,(下。)夷名曰撒匡。昔僰、剌居之,盘瓠裔纳垢逐旧蛮而有其地。至罗苴内附,于本部立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州,即旧马龙城也。领一县:
通泉。(下。在州西南,与嵩明州杨林县接壤,纳垢之孙易陬分居其地。元初为易龙百户,隶马龙千户。至元十三年,改名通泉县,隶马龙州。)
沾益州,(下。)在本路之东北,据南盘江、北盘江之间。唐初置州,天宝末,没于蛮,为僰、剌二种所居。后磨弥部夺之。元初其孙普垢历刂内附。宪宗七年,以本部隶曲靖磨弥万户府。至元十三年,改沾益州。领三县:
交水,(下。治易陬龙城。其先磨弥部酋蒙提居之,后大理国高护军逐其子孙为私邑。宪宗五年内附。至元十三年,即其城立县。)石梁,(下。系磨弥部,又名伍勒部。其酋世为巫,居石梁原山。至元十三年为县。)罗山。(下。夷名落蒙山,乃磨弥部东境。)
澂江路,(下。)治在滇池东南。唐属牂州,隶黔州都督府。开元中,降为羁縻州。今夷中名其地曰罗伽甸。初,麽、些蛮居之,后为僰蛮所夺。南诏蒙氏为河阳郡,至段氏,麽、些蛮之裔复居此甸,号罗伽部。元宪宗四年内附,六年以罗伽部为万户。至元三年,改万户为中路。十六年,升为澄江路。领县三、州二。州领三县。(本路屯田四千一百双。)
县三
河阳,(下。内附后为千户。至元十六年,为河阳州。二十六年,降为县。)江川,(下。在抃江路南,星云湖之北。蒙氏叛唐,使白蛮居之。至段氏,些麽徒蛮之裔居此城。更名步雄部。其后弄景内附,即本部为千户。至元十三年,改千户为江川州。二十年,降为县。)阳宗。(下。在本路西北,明湖之南。昔麽、些蛮居之,号曰强宗部,其酋卢舍内附,立本部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县。)
州二
新兴州,(下。)汉新兴县。唐初隶牂州,后南诏叛,降为羁縻州。蒙氏为温富州。段氏时麽、些蛮分居其地。内附后,立为千户。至元十三年,改新兴州,隶澄江路。领二县:
普舍,(下。在州西北。昔有强宗部蛮之裔,长曰部傍,据普具龙城,次曰普舍,据普札龙城。二城之西有白城,汉人所筑。二酋屡争其地,莫能定。后普舍孙苴历刂内附,立本部为千户。十三年,改千户为普舍县,治普札龙城,隶新兴州。)研和。(下。麽些徒蛮步雄居之,其孙龙钟内附,立百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县。)
路南州,(下。)州在本路之东,夷名路甸,有城曰撒吕,黑爨蛮之裔落蒙所筑,子孙世居之,因名落蒙部。宪宗朝内附,即本部立万户。至元七年,并落蒙、罗伽、末迷三万户为中路。十三年,分中路为二路,改罗伽为澄江路,落蒙为路南州,隶澄江路。领一县:
邑市。(下。至元十三年,即邑市、弥歪二城立邑市县,弥沙等五城立弥沙县。二十四年,并弥沙入本县,隶路南州。)
普定路,本普里部,归附后改普定府。(至元二十七年,初斡罗思、吕国瑞入贿丞相桑哥及要束木等,请创罗甸宣慰司。至是,言招到罗甸国札哇并龙家、宋家、犵狫、猫人诸种蛮夷四万六千六百户。阿卜、阿牙者来朝,为曲靖路宣慰同知脱因及普安路官所阻。会云南行省言:“罗甸即普里也,归附后改普定府,印信具存,隶云南省三十余年,赋役如期。今所创罗甸宣慰安抚司,隶湖南省。斡罗思等擅以兵胁降普定土官矣资男、札哇、希古等,勒令同其入觐,邀功希赏。气罢之,仍以其地隶云南。”制可。)大德七年,改为路。(大德七年,中书省臣言:“蛇节、宋隆济等作乱,普定知府容苴率众效顺。容苴没,其妻适姑亦能宣力戎行,乞令袭其夫职。仍改普定为路,隶曲靖宣慰司,以适姑为本路总管,虎符。”)
仁德府,昔僰、剌蛮居之,无郡县。其部曰仲紥溢源,后乌蛮之裔新丁夺而有之。至四世孙,因其祖名新丁,以为部号,语讹为仁地。宪宗五年内附。明年,立本部为仁地万户。至元初复叛,四年降之,仍为万户。十三年,改万户为仁德府。(本府屯田五百六十双。)领县二:
为美,(下。县治在府北,地名溢浦适侣睒甸,即仁地故部。至元二十四年置县。)归厚。(下。县治在府西,地名易浪湳龙,旧隶仁地部。至元二十四年,分立二县,曰倘俸,曰为美。二十五年,改倘俸曰归厚。)
罗罗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建昌路,(下。)本古越巂地,唐初设中都督府,治越巂。至德中,没于吐蕃。贞元中复之。懿宗时,蒙诏立城曰建昌府,以乌、白二蛮实之。其后诸酋争强,不能相下,分地为四,推段兴为长。其裔浸强,遂并诸酋,自为府主,大理不能制。传至阿宗,娶落兰部建蒂女沙智。元宪宗朝,建蒂内附,以其婿阿宗守建昌。至元十二年,析其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本路领县一、州九。州领一县。(本路立军民屯田。)
县一
中县。(县治在住头回甸,盖越巂之东境也。所居乌蛮自别为沙麻部,以酋长所立处为中州。至元十年内附。十四年,仍为中州。二十二年,降为县。隶建昌路。)
州九
建安州,(下。)即总府所治。建蒂既平,分建昌府为万户二,又置千户二。至元十五年,割建乡城十四村及建蒂四村立宝安州。十七年,改本千户为建安州。二十六年,革宝安州,以其乡村来属。
永宁州,(下。)在建昌之东郭。唐时南诏立建昌郡,领建安、永宁二州。元至元九年,西平王平建蒂。十六年,分建昌为二州,在城曰建安,东郭曰永宁,俱隶建昌路。
泸州,(下。)州在路西,昔名沙城睑,即诸葛武侯禽孟获之地。有泸水,深广而多瘴,鲜有行者,冬夏常热,其源可燅鸡豚。至段氏时,于热水甸立城。名洟笼,隶建昌。宪宗时,建蒂内附,复叛,至元九年平之。十五年,改洟笼为泸州。
礼州,(下。)州在路西北,泸沽水东,所治曰笼麽城。南诏末,诸蛮相侵夺,至段氏兴,并有其地。裔孙阿宗内附,复叛,至元九年平之,设千户。十五年,改为礼州。领一县:
泸沽。(县在州北。昔罗落蛮所居,至蒙氏霸诸部,以乌蛮酋守此城,后渐盛,自号曰落兰部,或称罗落。其裔蒲德遣其侄建蒂内附。建蒂继叛,杀蒲德,自为酋长,并有诸部。至元九年平之,设千户。十三年升万户,十五年改县。)
里州,(下。)唐隶巂州都督。蒙诏时落兰部小酋阿都之裔居此,因名阿都部。传至纳空,随建蒂内附。中统三年叛。至元十年,其子耶吻效顺,隶乌蒙。十八年,设千户。二十二年,同乌蛮叛,奔罗罗斯。二十三年,升军民总管府。二十六年,府罢为州,隶建昌路。
阔州,(下。)州治密纳甸。古无城邑,乌蒙所居。昔仲由蒙之裔孙名科居此,因以名为部号,后讹为阔。至三十七世孙僰罗内附。至元九年,设千户。二十六年,改为州。
邛部州,(下。)州在路东北,大渡河之南,越巂之东北。君长十数,筰都最大。唐立邛部县,后没于蛮。至宋岁贡名马土物,封其酋为邛都王。今其地夷称为邛部川,治乌弄城,昔麽、些蛮居之,后仲由蒙之裔夺其地。元宪宗时内附。中统五年,立邛部川安抚招讨使,隶成都元帅府。至元十年,割属罗罗斯宣慰司。二十一年,改为州。
隆州,(下。)州在路之西南,与汉邛都县接境,唐会川县之西北。蒙氏改会川为会同逻,立五睑,本州为边府睑。其后睑主杨大兰于睑北垲上立城,分派而居,名曰大隆城,即今州治也。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十四年,设千户。十七年,改隆州。
姜州,(下。)姜者蛮名也。乌蛮仲牟由之裔阿坛绛始居閟畔部,其孙阿罗仕大理国主高泰,是时会川有城曰龙纳,罗落蛮世居焉。阿罗挟高氏之势,攻拔之,遂以祖名曰绛部。宪宗时,随閟畔内附,因隶焉。至元八年,为落兰部酋建蒂所破。九年平之,遂隶会川,后属建昌。十五年,改为姜州。二十七年,复属閟畔部,后又属建昌。
德昌路军民府,(下。)汉邛都县地,唐没于南诏。路在建昌西南,所居蛮号屈部。元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立定昌路,以本部为昌州。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入德昌路,治本州葛鲁城。领州四。(本路立军民屯田。)
昌州,(下。)路治本州。初,乌蛮阿屈之裔浸强,用祖名为屈部。其孙乌则,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改本部为州,兼领普济、威龙,隶定昌路。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隶德昌。
德州,(下。)在路之北。其地今名吾越甸,城曰亦苴龙,所居蛮苴郎,以远祖名部曰赪綖。宪宗时内附。至元十二年,立千户。十三年,改为德州,隶德平路。二十三年,改隶德昌。
威龙州,(下。)州在路西南,夷名巴翠部,领小部三,一曰沙娲普宗,二曰乌鸡泥祖,三曰娲诺龙菖蒲,皆獹鲁蛮种也。至元十五年,合三部立威龙州,隶德昌。
普济州,(下。)州在路西北,夷名玕甸。昔为荒僻之地,獹鲁蛮世居之,后属屈部。至元九年,随屈部内附。十五年,于玕甸立定昌路。二十三年,路革,改隶德昌。
会川路,(下。)路在建昌南。唐移邛都于此。其地当征蛮之要冲,诸酋听会之所,故名。天宝末,没于南诏,立会川都督府,又号清宁郡。至段氏仍为会川府。元至元九年内附。十四年立会川路,治武安州。领州五。(本路立军民屯田。)
武安州,(下。)蛮称龙泥城。至元十四年,立管民千户。十七年,改为武安州。
黎溪州,(下。)古无城邑,蛮云黎彄,讹为今名。初,乌蛮与汉人杂处,及南诏阁罗凤叛,徙白蛮守之。蒙氏终,罗罗逐去白蛮。段氏兴,令罗罗蛮乞夷据其地。至元九年,其裔阿夷内附,改其部为黎溪州。
永昌州,(下。)州在路北,治故归依城,即古会川也。唐天宝末,没于南诏,置会川都督。至蒙氏改会同府,置五睑,徙张、王、李、赵、杨、周、高、段、何、苏、龚、尹十二姓于此,以赵氏为府主,居今州城。赵氏弱,王氏据之。及段氏与高氏专政,逐王氏,以其子高政治会川。元宪宗三年,征大理,高氏逃去。九年,故酋王氏孙阿龙率众内附。至元八年,以其男阿禾领会川。十四年,改管民千户。十七年,立永昌州,隶会川路。
会理州,(下。)州在会川府东南。唐时南诏属会川节度,地名昔陀。有蛮名阿坛绛,亦仲由蒙之遗种。其裔罗于则,得昔陀地居之,取祖名曰绛部,后强盛,尽有四州之地,号蒙歪。元宪宗八年,其孙亦芦内附,隶閟畔万户。至元四年,属落兰部。十三年,改隶会川路。十五年,置会理州,仍隶会川。二十七年,复属閟属閟畔部。
麻龙州,(下。)麻龙者,城名也,地名棹罗能。乌蛮蒙次次之裔,祖居閟畔东川,后普恐迁苗卧龙,其孙阿麻内附。至元五年,为建蒂所并。十二年,属会川。十四年,立管民千户,隶会川路。十七年,立为州。二十七年,割属閟畔部。
柏兴府,昔摩沙夷所居。汉为定笮县,隶越巂郡。唐立昆明县。天宝末没于吐蕃。后复属南诏,改香城郡。元至元十年,其盐井摩沙酋罗罗将犭鹿鹿、茹库内附。十四年,立盐井管民千户。十七年,改为闰盐州,以犭鹿鹿部为普乐州,俱隶德平路。二十七年,并普乐、闰盐二州为闰盐县,立柏兴府,隶罗罗宣慰司。领县二:
闰盐,(下。倚郭。夷名为贺头甸,以县境有盐井故名。)金县。(下。县在府北,夷名利宝揭勒。所居蛮因茹库,乃汉越巂郡北境,与吐蕃接。至元十五年,立为金州,后降为县,以县境斛僰和山出金,故名焉。)
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
临安路,(下。)唐隶牂州,天宝末没于南诏。蒙氏立都督府二,其一曰通海郡,段氏改为秀山郡,阿僰部蛮居之。元宪宗六年内附,以本部为万户。至元八年改为南路,十三年又改为临安路。领县二、千户一、州三。州领二县。(宣慰司所领屯田六百双,本路有司所管三千四百双,爨僰军千户所管一千一百五十双有奇。)
县二
河西,(下。县在杞麓湖之南,又名其地曰休腊。昔庄掞王其地。唐初于姚州之南置西宗州,领三县,河西其一也。天宝后没于蛮,为步雄部,后阿僰蛮易渠夺而居之。元宪宗六年内附。七年,即阿僰部立万户,休腊隶之。至元十三年,始为河西州,隶临安路。二十六年,降为县。)蒙自。(下。县界南邻交趾,西近建水州。县境有山名自则,汉语讹为蒙自,上有故城。白夷所筑,即今县治,下临巴甸。南诏时以赵氏镇守,至段氏,阿僰蛮居之。宪宗六年内附,继叛,七年平之,立千户,隶阿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阿僰万户为临安路,以本千户为县。)
舍资千户。(蒙自县之东,阿僰蛮所居地。昔名褒古,又曰部袅踵甸。传至裔孙舍资,因以为名。内附后,隶蒙自千户。至元十三年,改蒙自为县,其地近交趾,遂以舍资为安南道防送军千户,隶临安路。)
州三
建水州,(下。)在本路之南,近接交趾,为云南极边。治故建水城,唐元和间蒙氏所筑,古称步头,亦云巴甸。每秋夏溪水涨溢如海,夷谓海为惠,历刂为大,故名惠历刂,汉语曰建水,历赵、杨、李、段数姓,皆仍旧名,些麽徒蛮所居。内附后,立千户,隶阿僰万户。至元十三年,改建水州,隶临安路。
石平州,(下。)在路之西南,阿僰蛮据之,得石坪,聚为居邑,名曰石坪。至元七年,改邑为州,隶临安路。
宁州,(下。)在本路之东。唐置黎州,天宝末没于蛮。地号浪旷,夷语谓旱龙也。步雄部蛮些麽徒据之,后属爨蛮酋阿几,以浪旷割与宁酋豆圭。元宪宗四年,宁酋内附。至元十三年,改为宁州,隶临安路。旧领三县:通海,翏峨,西沙。西沙在州东,宁部蛮世居之。其裔孙西沙筑城于此,因名西沙笼。宪宗四年,其酋普提内附,就居此城为万户。至元十三年,立为西沙县。二十六年,以隶宁州。至治二年,并入州。领二县:
通海,(下。倚郭。元初立通海千户,隶善阐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通海县,隶宁海府。二十七年,府革,直隶临安路,今割隶宁州。)翏峨。(下。县在河西县之西,控扼山谷,北接滇池,亦属滇国。昔〈山習〉猊蛮居之,后阿僰酋逐〈*山習猊据其地。至其孙阿次内附,以其部立千户。至元十三年,改为州,领邛洲、平甸二县。二十六年,降为县,并二县为乡,隶临安路。今割隶宁州。)
广西路,(下。)东爨乌蛮弥鹿等部所居。唐为羁縻州,隶黔州都督府。后师宗、弥勒二部浸盛,蒙氏、段氏莫能制。元宪宗七年,二部内附,隶落蒙万户。至元十二年,籍二部为军,立广西路。十八年,复为民。领州二。
师宗州,(下。)在路之东南。昔爨蛮逐獠、僰等居之,其后师宗据匿弄甸,故名师宗部。至元十二年,立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改为州。
弥勒州,(下。)在路南。昔些莫徒蛮之裔弥勒得郭甸、巴甸、部笼而居之,故名其部曰弥勒。至元十二年,为千户。十八年,复为民。二十七年,改为州。
元江路,(下。)古西南夷地。今元江在梁州之西南,又当在黑水之西南也。阿僰诸部蛮自昔据之。宪宗四年内附,七年复叛,率诸部筑城以拒命。至元十三年,遥立元江府以羁縻之。二十五年,命云南王讨平之,割罗盘、马笼、步日、思麽、罗丑、罗陀、步腾、步竭、台威、台阳、设栖、你陀十二部于威远,立元江路。
步日部。(在本路之西。蒙氏立此甸,徙白蛮镇之,名步日睑。)
马笼部。(因马笼山立寨,在本路之北,所居蛮阿僰。元初立为千户,属宁州万户。至元十三年,改隶元江万户。二十五年,属元江路。)
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大理路军民总管府,(上。)本汉楪榆县地。唐于昆明之梇栋川置姚州都督府,治楪榆洱河蛮。后蒙舍诏皮罗阁逐河蛮取太和城,至阁罗凤号大蒙国。云南先有六诏,至是请于朝,求合为一,从之。蒙舍在其南,故称南诏。徙治太和城。至异牟寻又迁于喜郡史城,又徙居羊苴乖城,即今府治。改号大礼国。其后郑、赵、杨三氏互相篡夺,至石晋时,段思平更号大理国。元宪宗三年收附。六年,立上下二万户。至元七年,并二万户为大理路。(有点苍山在大理城西,周广四百里,为云南形胜要害之地。城中有五花楼,唐大中十年,南诏王券丰佑所建。楼方五里,高百尺,上可容万人。世祖征大理时,驻兵楼前。至元三年,尝赐金重修焉。)领司一、县一、府二、州五。府领一县,州领二县。
录事司。(宪宗七年,立中千户,属大理万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录事司。十二年,升理州。二十一年,州罢,复立录事司。)
县一
太和。(倚郭。宪宗七年,于城内外立上中下三千户。至元二十六年,即中千户立录事司,上下二千户立县。)
府二
永昌府,唐时蒙氏据其地,历段氏、高氏皆为永昌府。元宪宗七年,分永昌之永平立千户。至元十一年,立永昌州。十五年升为府,隶大理路。领一县:
永平。(下。县在府东,鹿沧江之东,即汉博平县。唐蒙氏改胜乡郡,属永昌。至元十一年,改永平县,隶永昌府。)
腾冲府,在永昌之西,即越睒地。唐置羁縻郡。蒙氏九世孙异牟寻取越睒,逐诸蛮有其地,为软化府。其后白蛮徙居之,改腾冲府。元宪宗三年,府酋高救内附。至元十一年,改藤越州,又立藤越县。十四年,改腾冲府。二十五年,罢州县,府如故。(永昌、腾冲二府军民屯田共二万二千一百五双。)
州五
邓川州,(下。)在本路北。夷有六诏,矰睒其一也。唐置矰川州,治大厘。蒙氏袭而夺之,后改德原城,隶大理。段氏因之。元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立德原千户,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改德原城为邓川州。领一县:
浪穹。(下。本名弥茨,乃浪穹诏所居之地。唐初,其王铎罗望与南诏战,不胜,保剑川,更称剑浪。贞元中,南诏破之,以浪穹、施浪、邓睒总三浪为浪穹州。元宪宗七年内附,立浪穹千户,隶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降为县,隶邓川州。)
蒙化州,(下。)本蒙舍城。唐置阳瓜州。天宝间,凤伽异为州刺史。段氏为开南县。元宪宗七年,以蒙舍立千户,属大理上万户。至元十一年,立蒙化府。十四年,升为路。二十年,降为州,复隶大理路。
赵州,(下。)昔为罗落蛮所居地。蒙氏立国,有十睑,赵川睑其一也。夷语睑若州。皮罗阁置赵郡,阁罗凤改为州,段氏改天水郡。宪宗七年立赵睑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改为州,又于白崖睑立建宁县,隶本州,即古勃弄地。二十五年县革入州,隶大理路。
姚州,(下。)唐于梇栋川置姚州都督府。天宝间,阁罗凤叛,取姚州,附吐蕃。终段氏为姚州。元宪宗三年内附。七年,立统矢千户、大姚堡千户。至元十二年,罢统矢,立姚州,隶大理路。领一县:
大姚,(下。唐置西濮州,后更名髳州,南接姚州,统县四,一曰青蛉,即此地。夷名大姚堡,与梇栋川相接。元宪宗七年,立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罢千户立大姚县,隶姚州。)
云南州,(下。)唐以汉云南县置郡。蒙氏至段氏并为云南州。元宪宗七年立千户,隶大理下万户。至元十一年,立云南州。
蒙怜路军民府。(至元二十七年,从云南行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蒙莱甸为蒙莱路军民总管府。其余阙。)
蒙莱路军民府。(阙。)
金齿等处宣抚司。其地在大理西南,兰沧江界其东,与缅地接其西。土蛮凡八种:曰金齿,曰白夷,曰僰,曰峨昌,曰骠,曰繲,曰渠罗,曰比苏。按《唐史》,茫施蛮本关南种,在永昌之南,楼居,无城郭。或漆齿,或金齿,故俗呼金齿蛮。自汉开西南夷后,未尝与中国通。唐南诏蒙氏兴,异牟寻破群蛮,尽虏其人以实其南东北,取其地,南至青石山缅界,悉属大理。及段氏时,白夷诸蛮渐复故地,是后金齿诸蛮浸盛。元宪宗四年,平定大理,继征白夷等蛮。中统初,金齿、白夷诸酋各遣子弟朝贡。二年,立安抚司以统之。至元八年,分金齿、白夷为东西两路安抚使。十二年,改西路为建宁路,东路为镇康路。十五年,改安抚为宣抚,立六路总管府。二十三年,罢两路宣抚司,并入大理金齿等处宣抚司。
柔远路,在大理之西,永昌之南。其地曰潞江,曰普坪睑,曰申睑僰寨,曰乌摩坪。僰蛮即《通典》所谓黑爨也。中统初,僰酋阿八思入朝。至元十三年,与茫施、镇康、镇西、平缅、麓川俱立为路,隶宣抚司。
茫施路,在柔远路之南,泸江之西。其地曰怒谋,曰大枯睒,曰小枯睒。即《唐史》所谓茫施蛮也。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镇康路,在柔远路之南,兰江之西。其地曰石睒,亦黑僰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镇西路,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其地曰于赖睒,曰渠澜睒,白夷蛮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平缅路,北近柔远路。其地曰骠睒,曰罗必四庄,曰小沙摩弄,曰骠睒头,白夷居之。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麓川路,在茫施路东。其地曰大布茫。曰睒头附赛,曰睒中弹吉,曰睒尾福禄培,皆白夷所居。中统初内附,至元十三年立为路,隶宣抚司。
南睒,在镇西路西北。其地有阿赛睒、午真睒,白夷峨昌所居。元初内附,至元十五年隶宣抚司。(金齿六路一睒,岁赋金银各有差。)
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乌撒者蛮名也。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閟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晟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宪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始附。十三年,立乌撒路。十五年,为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改军民宣抚司。二十四年,升乌撒乌蒙宣慰司。
木连路军民府。(以下阙。)
蒙光路军民府。
木邦路军民府。
孟定路军民府。
谋粘路军民府。
南甸军民府。
六难路甸军民府。
陋麻和管民官。
云龙甸军民府。
缥甸军民府。
二十四寨达鲁花赤。
孟隆路军民府。
木朵路军民总管府。(至元三十年,以金齿木朵甸户口增殖,立下路总管府,其为长者给两珠虎符。)
金齿孟定各甸军民官。
孟爱等甸军民府。(至元二十一年,金齿新附孟爱甸酋长遣其子来朝,即其地立军民总管府。)
蒙兀路。
通西军民总管府。(大德元年,蒙阳甸酋领缅吉纳款,遣其弟阿不剌等赴阙进方物,且请岁贡银千两及置郡县驿传,遂立通西军民府。)
木来军民府。(至元二十九年,云南省言:“新附金齿适当忙兀秃儿迷失出征军马之冲,资其刍粮,拟立为木来路。”中书省奏置散府,以布伯为达鲁花赤,用其土人马列知府事。)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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