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三
○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本省陆站八十处,水站一处。)
奉元路,(上。)唐初为雍州,后改关内道,又改京兆府,又以京城为西京,又曰中京,又改上都。宋分陕西永兴、秦凤、熙河、泾原、环庆、鄜延为六路。金并陕西为四路。元中统三年,立陕西四川行省,治京兆。至元初,并云阳县入泾阳,栎阳县入临潼,终南县入盩啡。十六年,改京兆为安西路总管府。二十三年,四川置行省,改此省为陕西等处行中书省。大德元年,移云南行台于此,为陕西行台。皇庆元年,改安西为奉元路。户三万三千九百三十五,口二十七万一千三百九十九。(壬子年数。)领司一、县十一、州五。州领十五县。
录事司。
县十一
咸宁,(下。)长安,(下。)咸阳,(下。)兴平,(下。)临潼,(下。屯田一千二十顷有奇。)蓝田,(下。)泾阳,(下。至元二年,并入高陵县。三年复立。屯田一千三十顷有奇。)高陵,(下。)鄠县,(下。)盩啡,(下。屯田九百四十三顷有奇。)郿县。(下。旧为郿州,添置柿林县。至元元年,省郿州为郿县,废柿林。)
州五
同州,(下。)唐初为同州,又改冯翊郡,又复为同州。宋为定***。金因之。元仍为同州。领五县:
朝邑,(下。)白水,(下。)郃阳,(下。)澄城,(下。)韩城。(下。唐、宋为韩城县,金曰桢州。至元元年,州废。二年再立。六年,州又废,止设县。)
华州,(下。)唐改镇***。宋改镇潼军。金改金安军。元复为华州。(西岳华山在焉。)领三县:
华阴,(下。)蒲城,(下。)渭南。(下。屯田一千二百二十二顷有奇。)
耀州,(下。)唐初立宜州,后为华原县,后又为耀州。宋为感义军,又改感德军,又为耀州如故。金因之。元至元元年,并华原县入州,又并美原入富平。领三县:
三原,(下。)富平,(下。)同官。(下。)
乾州,(下。)唐以高宗乾陵所在,改醴泉县为奉天,又升为乾州。宋改醴州。金复改乾州。元至元元年,并奉天县入州。五年,复置奉天,省好畤入焉,又割永寿来属,后又改奉天为醴泉。领三县:
醴泉,(下。)武功,(下。)永寿。(下。宋、金属邠州。至元十五年,徙县治于麻亭。)
商州,(下。)唐初为商州,又改上洛郡,又复为商州。宋及元皆因之。领一县:
洛南。(下。)
延安路,(下。)唐初为延州,又改延安郡,又为延州。宋为延安府。金为鄜延路。元改延安路。户六千五百三十九,口九万四千六百四十一。(壬子年数。)领县八、州三。州领八县。(本路屯田四百八十余顷。)
县八
肤施,(下。)甘泉,(下。)宜川,(下。元初置司候司。至元六年,省入宜川。)延长,(下。)延川,(下。)安定,(下。本宋旧堡,元壬子年升为安定县。至元元年,析置丹头县。四年,并丹头入本县。)安塞,(下。本金旧堡,壬子年升为县。)保安。(下。金为保安州,至元六年,降为县。)
州三
鄜州,(下。)唐初为鄜州,又改洛交郡,又复为鄜州。宋、金因之。旧领洛交、洛川、鄜城、直罗四县。元至元四年,并鄜城入洛川,又并洛交、直罗入州。六年,废坊州,以中部、宜君二县来属。领三县:
洛川,(下。)中部,(下。)宜君。(下。)
绥德州,(下。)唐绥州,又改上郡,又为绥州。宋为绥德军。金为州,领八县。归附后,并嗣武入米脂,绥平入怀宁。至元四年,并定戎入米脂,怀宁入青涧,又并义合、绥德入本州。领二县:
青涧,(下。)米脂。(下。)
葭州,(下。)唐银州。宋为晋宁军。金改为葭州。元至元六年,并通秦、弥川、葭卢入州,并太和入神木,建宁入府谷。领三县:
神木,(下。元初创立云州于古麟州之神木寨。至元六年,废州为县。)吴堡,(下。)府谷。(下。后唐为府州。元初建州治。至元六年,废为县。)
兴元路,(下。)唐为梁州,又改汉中郡,又为兴元府。宋仍旧名。元立兴元路总管府,久之,以凤、金、洋三州隶焉。宋时领南郑、西县、褒城、廉水、城固五县,后废廉水入南郑。元初割出西县属沔州,以洋州西乡县来属。户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四、州三。
县四
南郑,(下。)城固,(下。)褒城,(下。)西乡,(下。)
州三
凤州,(下。)唐初为凤州,后升节度府。宋为团练州。至元五年,以在郭梁泉县并入州,隶兴元路。
洋州,(下。)唐改洋川郡,又复为洋州,后更革不常。宋复为洋州。元至元二年,省兴道、真符二县入州。
金州,(下。)唐改西城郡为金州。宋升为金房开达四州路。元为散州。
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
凤翔府,唐为扶风郡,又为凤翔府,号西京。宋、金因其名。元初割平凉府、秦、陇、德顺、西宁、镇原州隶巩昌路,废恒州,以所领盩啡县隶安西府路,寻立凤翔路总管府。至元九年,更为散府。户二千八十一,口一万四千九百八。(壬子年数。)领县五:
凤翔,(下。屯田九十顷有奇。)扶风,(下。)岐山,(下。)宝鸡,(下。)麟游。(下。)
邠州,(下。)唐豳州,以字类幽,改为邠。宋、金以来皆因之。领县二:
新平,(下。)淳化。(下。至元七年,并三水入本县。)
泾州,(下。)唐改安定郡,后仍为泾州。宋改彰化军。旧领保定、长武、灵台、良原四县。金改保定县为泾川。元初以隶都元帅府,立总司辖邠州,后属巩昌都总帅府,或隶平凉府、陕西省,所隶不一,今直隶省。领县二:
泾川,(下。泾州治此,即保定。)灵台。(下。至元七年,并归泾川。十一年复立,以良原并入,而长武仍并于泾川。)
开成州,(下。)唐原州。宋为镇戎军。金升镇戎州。元初仍为原州。至元十年,皇子安西王分治秦、蜀,遂立开成府,仍视上都,号为上路。至治三年,降为州。领县一、州一。
县一
开成。
州一
广安州。(本镇戎地,金升为县,隶镇戎州,经乱荒废。元至元十年,安西王封守西土,既立开成路,遂改为广安县,募民居止,未几户口繁夥。十五年升为州,仍隶本路。)
庄浪州。(下。沿革阙。成宗大德八年二月,降庄浪路为州。)
巩昌等处总帅府
巩昌府,唐初置渭州,后曰陇西郡,寻陷入吐蕃。宋复得其地,置巩州。金为巩昌府。元初改巩昌路便宜都总帅府,统巩昌、平凉、临洮、庆阳、隆庆五府及秦、陇、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安西、河、洮、岷、利、巴、沔、龙、大安、褒、泾、邠、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二十七州,又于成州行金洋州事。至元五年,割安西州属脱思麻路总管府。六年,以河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七年,并洮州入安西州。八年,割岷州属脱思麻路。十三年,立巩昌路总管府。十四年,复行便宜都总帅府事,其年割隆庆府,利、巴、大安、褒、沔、龙等州隶广元路。二十一年,又以泾、邠二州隶陕西汉中道宣慰司,而帅府所统者,巩昌、平凉、临洮、庆阳,府凡四;秦、陇、宁、定西、镇原、阶、成、西和、兰、会、环、金、德顺、徽、金洋,州凡十有五。户四万五千一百三十五,口三十六万九千二百七十二。(壬子年数。)领司一、县五。
录事司。
县五
陇西,(下。)宁远,(下。)伏羌,(下。本旧寨,至元十三年升县。)通渭,(下。)鄣县。(下。宋名盐川寨,金为镇,至元十七年,置今县。)
平凉府,唐为马监,隶原州。宋为泾原路,升平凉军。金立平凉府。元初并潘原县入平凉,化平入华亭,隶巩昌帅府。领县三:
平凉,(下。屯田一百一十五顷。)崇信,(下。)华亭。(下。)
临洮府,唐临洮军。宋为镇洮军,又为熙州。金为临洮府。元至元十三年,复以渭源堡升为县。领县二:
狄道,(下。)渭源,(下。)
庆阳府,唐庆州。宋环庆路,改庆阳军,又升府。金为庆原路。元初改为庆阳散府,至元七年,并安化、彭原入焉。领县一:
合水。(下。)
秦州,(中。)唐初为秦州。宋为天水郡。金为秦州。旧领六县。元至元七年,并鸡川、陇城入秦安,治坊入清水。领县三:
成纪,(中。)清水,(中。)秦安。(下。)
陇州,(中。)唐改汧阳郡,复为陇州。宋、金置防御使。旧领四县。元至元七年,省吴山、陇安入汧源,十三年,罢防御使为散郡。(有吴山为西镇。)领县二:
汧源,(中。)汧阳。(下。)
宁州,(下。)唐初改北地郡为宁州。宋、金因之。元至元七年,并襄乐、安定、定平入州。领县一:
真宁。(下。)
定西州,(下。)本唐渭州西市,五代沦于先零。宋置定西城。金改定西县,复升为州,仍置安西县,倚郭,通西二寨,并置县来属。元至元三年,并三县入本州。(屯田四百六十七顷。)
镇原州,(下。)唐原州,又为平凉郡。宋、金因之。元改镇原州,以镇戎州之东山、三川二县来属。至元七年,例并州县,遂以临泾、彭阳及东山、三川四县入本州。(屯田四百二十六顷有奇。)
西和州,(下。)唐岷州,又改和政郡,又仍为岷州。宋改曰西和。旧领县三,大潭、祐川军兴久废,惟有长道一县,元至元七年,亦并入本州。
环州,(下。)唐改威州。宋复为环州,后与庆州定为环庆路。金隶庆阳府。元初为散郡。旧领通远一县,元至元七年并入本州。
金州,(下。)本兰州龛谷寨,金升寨为县,以龛谷为金州治所。元至元七年,并县入州。
静宁州,(下。)宋庆历中,以渭州陇干城置德顺军,复置陇干县。金升为州。元初并治平、水洛入陇干,后复省陇干,改为静宁州。领县一:
隆德。(下。)
兰州,(下。)唐初置,后改金城郡,又仍为兰州。宋、金因之。元初领阿干一县及司候司,至元七年并司县入本州。
会州,(下。)唐初改西会州,又为粟州,又为会宁郡,又为会州。宋置敷川县。金置保川县,陷于河西,侨治州西南百里会川城,名新会州。元初弃新会州,迁于所隶西宁县。至元七年,并县入州。
徽州,(下。)元兵入蜀,凤州二县首降,以凤州仍治梁泉,别置南凤州治于河池。后又升永宁乡为县,与两当同为属邑。至元元年,改为徽州。七年,并河池、永宁二县入州。领县一:
两当。(下。)
阶州,(下。)唐初置武州,又改武都郡,又更名阶州。宋因之。今州治在柳树城,距旧城东八十里。旧领福津、将利二县,至元七年并入本州。
成州,(下。)唐初为成州,又改同谷郡,后仍为成州。宋因之。旧领同谷、栗亭二县。元初岁壬寅,以田世显挈成都府归附,今迁于栗亭,行栗亭管民司事,不隶成州,割天水县来属。至元七年,并同谷、天水二县入州。
金洋州,本隶兴元路,戊戌岁,有雷、李二将挈民户归附,令迁至成州,自行金洋州事。
土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至元九年,于土蕃西川界立宁河站。)
河州路。(下。)领县三:
定羌,(下。)宁河,(下。)安乡,(下。)
雅州。(下。宪宗戊午岁,攻破雅州,石泉守将赵顺以城降。)领县五:
名山。(下。)泸山,(下。)百丈,(下。)荣经,(下。)严道。(下。)
黎州。(下。至元十八年,给黎、雅州民千一百五十四户、钞二千三百八锭,以资牛具种实。)领县一:
汉源。(下。)
洮州。(下。)领县一:
可当。(下。)
贵德州。(下。)
茂州。(下。)领县二:
汶山,(下。)汶川。(下。)
脱思麻路。
岷州。(下。)
铁州。(下。)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宣抚司,(至元二年,授雅州碉门安抚使高保四虎符,高保四言:“碉门旧有城邑,中统初为宋人所废,众依山为栅,去碉门半舍,欲复戍故城,便于守佃。”敕秦蜀行省:“彼中缓急,卿等相度,顺得其宜,城如可复,当助成之。”三年,谕四川行枢密院,遣人于碉门、岩州西南沿边,丁宁告谕官吏军民,有愿来归者,方便接纳,用意存恤,百姓贫者赈之,愿徙近里城邑者以屋舍给之。)
礼店文州蒙古汉儿军民元帅府(自河州以下至此多阙,其余如朵甘思、乌思藏、积石州之类尚多,载籍疏略,莫能详录也。)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九、府三,属府二,属州三十六,军一,属县八十一。蛮夷种落,不在其数。(本省陆站四十八处,水站八十四处。盐场十二处,俱盐井所出。井凡九十五眼,在成都、夔府、重庆、叙南、嘉定、顺庆、广元、潼川、绍庆等路所管州县万山之间。)
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司
成都路,(上。)唐改蜀郡为益州,又改成都府。宋为益州路,又为成都府路。元初抚定,立总管府,设录事司。至元十三年,领成都、嘉定、崇庆三府,眉、邛、隆、黎、雅、威、茂、简、汉、彭、绵十一州,后嘉定自为一路,以眉、雅、黎、邛隶之。二十年,又割黎、雅属吐蕃招讨司,降崇庆为州,隆州并入仁寿县,隶本府。户三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九、州七。州领十一县。
录事司。
县九
成都,(下。唐、宋为成都府治所。至元十三年,以本县元管大城内西北隅并入录事司。)华阳,(下。)新都,(下。)郫县,(下。)温江,(下。)双流,(下。)新繁,(下。)仁寿,(下。唐为陵州。宋为隆州。元至元二十年,以此州地荒民散,并为仁寿县,隶成都府路。)金堂。(下。宋属怀安军。元初升为怀州,而县属如故。至元二十年,并州入金堂县,隶成都府路。)
州七
彭州,(下。)唐置蒙州,又为彭州。宋及元因之。领二县:
蒙阳,(下。)崇宁。(下。)
汉州,(下。)唐为德阳郡,又为汉州。自唐至宋,苦于兵革,民不聊生。元中统元年,复立汉州。领三县:
什邡,(下。)德阳,(下。至元八年,升为德州。十三年,仍为县,隶成都路。十八年,复来属。)绵竹。(下。至元十三年,以户少并入州,后复置。)
安州,(下。)唐置石泉县。宋升为军。元中统五年,升为安州。领一县:
石泉。(下。)
灌州,(下。)唐导江县。五代为灌州。宋为永康军,后废为灌口寨。元初复立灌州。至元十三年,以导江、青城二县户少,省入州。(青城陶坝立屯田万户府。)
崇庆州,(下。)唐为唐安郡,又为蜀州。宋为崇庆军。元至元十二年,立总管府。二十年,改为崇庆州,并江原县入州。(本州有屯田万户府。)领二县:
晋原,(下。)新津。(下。)
威州,(下。)唐维州。宋改威州,领保宁、通化二县。元至元十九年,并保宁入州。领一县:
通化。(下。)
简州,(下。)唐析益州置。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并附郭阳安县入州。二十二年,并成都府所属灵泉县来隶。而本州有平泉,以地荒,竟废之。
嘉定府路,(下。)唐初为嘉州,又改犍为郡,又仍为嘉州。宋升嘉定府。元至元十三年,立总管府。旧领龙游、夹江、峨眉、犍为、洪雅五县。二十年,并洪雅入夹江。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三县。(户口数阙。)
录事司。
县四
龙游,(下。)夹江,(下。)峨眉,(下。)犍为。(下。)
州二
眉州,(下。)唐改嘉州,又仍为眉州。元至元十四年,隶嘉定路。领二县:
彭山,(下。)青神。(下。)
邛州,唐初置邛州,又改临邛郡,又仍为邛州。元至元十四年,立安抚司,兼行州事。二十一年,并临邛、依政、蒲江三县入州。领一县:
大邑。(下。)
广元路,(下。)唐初为利州,又改益昌郡,又复为利州。宋为利州路,端平后兵乱无宁岁,地荒民散者十有七年,元宪宗三年,立利州治,设都元帅府。至元十四年,罢帅府,改为广元路。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二,口九万六千四百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府一、州四。府领三县,州领七县。(本路屯田九顷有奇。)
县二
绵谷,(下。)昭化。(下。元初并葭萌入焉。)
府一
保宁府,(下。)唐隆州,又改阆州,又为阆中郡。后唐为保宁军。元初立东川路元帅府。至元十三年,升保宁府。二十年,罢元帅府,改保宁路。初领新得、小宁二州,后并入阆中县,又并奉国入苍溪县,新井、新政、西水总入南部县,仍改为府,隶广元路。(本府屯田一百一十八顷有奇。)领三县:
阆中,(下。倚郭。)苍溪,(下。)南部。(下。)
州四
剑州,(下。)唐为始州,后改剑州。宋升普安军,又为隆庆府。元至元二十年,改剑州。领二县:
普安,(下。至元二十年,并普城、剑门入焉。)梓潼。(下。)
龙州,(下。)唐初为龙门郡,又改龙州,又改江油郡,又改应灵郡。宋改政州,继复旧。元宪宗岁戊午,宋守将王知府以城降。至元二十二年,并江油、清川二县入焉。
巴州,(下。)唐初改巴州,又改清化郡,又为巴州。宋领化城、难江、恩阳、曾口、上通江、下通江六县。元至元二十年,并难江、恩阳二县入化城,上、下通江二县入曾口。领二县:
化城,(下。)曾口。(下。)
沔州,(下。)唐初为兴州,又为顺政郡,又改兴州。宋改沔州。元至元十四年,隶广元路。二十年,废褒州,止设铎水县,迁沔州而治焉。领三县:
铎水,(下。倚郭。)大安,(下。本大安州,至元二十年,降为县以来属。)略阳。(下。至元二十年,并长举及西县入焉。)
顺庆路,(下。)唐为南充郡,又改梁州,又改充州。宋升顺庆府。元中统元年,立征南都元帅府。至元四年,置东川路统军司,后改东川府。十五年,复为顺庆。二十年,升为路,设录事司。户二千八百二十一,口九万五千一百五十六。(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二、府一、州二。府领二县,州领五县。
录事司。
县二
南充,(下。至元二十年,并汉初入焉。)西充。(下。至元二十年,并流溪旧县入焉。)
府一
广安府,唐属宕渠、巴西、洛陵三郡。宋置广安军,又改宁西军。元至元十五年,废宁西军。二十年,升为广安府。旧领渠江、岳池、和溪、新明四县,后并和溪、新明入岳池。领二县:
渠江,(下。倚郭。)岳池。(下。)
州二
蓬州,(下。)唐改蓬山郡,又仍为蓬州。元初立宣抚都元帅府,后罢。至元二十年,立蓬州路总管府,后复为蓬州。领三县:
相如,(至元二十年,以金城寨入焉。)营山,(下。至元二十年,并良山入焉。)仪陇。(下。至元二十年,并蓬池、伏虞入焉。)
渠州,(下。)唐初为渠州,又改濆山郡,又为渠州。宋属潼川府。元至元十一年,立渠州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以渠州为散郡。领二县:
流江,(下。)大竹。(下。至元二十年,并邻山、邻水入焉。)
潼川府,唐梓州,又改梓潼郡,又为梓州。宋改静戎军,又改静安军,又升潼川府。兵后地荒,元初复立府治。至元二十年,并涪城及录事司入郪县,通泉入射洪,东关入盐亭,铜山入中江。领县四、州二。(户口阙。)
县四
郪县,(下。倚郭。)中江,(下。)射洪,(下。)盐亭。(下。)
州二
遂宁州,(下。)唐遂州,又改遂宁郡。宋为遂宁府。元初因之。至元十九年,并遂宁、青石二县入小溪,长江入蓬溪,后复改为州。领二县:
小溪,(下。)蓬溪。(下。)
绵州,(下。)唐更改不常。元初隶成都路。元至元二十年,并魏城入本州,改隶潼川路。领二县:
彰明,(下。)罗江。(下。)
永宁路。(下。阙。)领州一。
筠连州。(下。阙。至元十七年,枢密院言:“四川行省参政行诸蛮夷部宣慰司昝顺言,先是奉旨以高州,筠连州腾川县隶安抚郭汉杰立站,今汉杰已并蛮洞五十六。有旨昝顺所陈,卿等与中书议,臣等以为宜遣使行视之。”帝曰:“此五十六洞如旧隶高州、筠连,则与郭汉杰立站,否则还之昝顺。”)领一县:
腾川。(下。)
四川南道宣慰司(至元十六年立。)
重庆路,(上。)唐渝州。宋更名恭州,又升重庆府。元至元十六年,立重庆路总管府。二十一年,升为上路,割忠、涪二州为属郡。二十二年,又割泸、合来属,省壁山入巴县,废南平军入南川县为属邑,置录事司。户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五。(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三、州四。州领十县。(本路三堆、中嶆、赵市等处屯田四百二十顷。)
录事司。
县三
巴县,(下。倚郭。)江津,(下。至元十六年,赐四川行省参政昝顺田民百八十户于江津县。)南川。(下。)
州四
泸州,(下。)唐改泸川郡为泸州。宋为泸川军。元至元二十年,并泸川县入焉。二十二年,隶重庆路。领三县:
江安,(下。)纳溪,(下。)合江。(下。)
忠州,(下。)唐改为南宾郡,又为忠州。宋升咸淳府。元仍为忠州。领三县:
临江,(下。)南宾,(下。)丰都。(下。)
合州,(下。)唐为合州,又改巴川郡,又仍为合州。宋因之。元至元十五年,宋安抚使王立以城降。二十年,为散郡,并录事司、赤水入石照县。二十二年,改为州,隶重庆路。领三县:
铜梁,(下。元初并巴川入焉。)定远,(下。本宋地,名女菁平。元至元四年,便宜都总帅部兵创为武胜军,后为定远州。二十四年,降为县。)石照。(下。)
涪州,(下。)唐改为涪陵郡,又改涪州。宋因之。元至元二十年,并涪陵、乐温二县入焉。领一县:
武龙。(下。)
绍庆府,(下。)唐黔州,又黔中郡。宋升为绍庆府。元至元二十年,仍置府。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县二:
彭水,(下。)黔江。(下。)
怀德府。领州四。(阙。)
来宁州,(下。)柔远州,(下。)酉阳州,(下。)服州。(下。皆阙。)
夔路,(下。)唐初为信州,又为夔州,又为云安郡,又仍为夔州。宋升为帅府。元至元十五年,立夔州路总管府,以施、云安、万、大宁四州隶焉。二十二年,又以开、达、梁山三州来属。户二万二十四,口九万九千五百九十八。(至元二十七年数。)领司一、县二、州七。州领五县。(本路屯田五十六顷。)
录事司。
县二
奉节,(下。)巫山。(下。)
州七
施州,(下。)唐改清江郡,又改清化郡,又复为施州。宋因之。旧领清江、建始二县。元至元二十二年,并清江入州。领一县:
建始。(下。)
达州,(下。)唐为通州,又改通川郡,又仍为通州。宋更名达州。元至元十五年,隶四川东道宣慰司。二十二年,改隶夔路。领二县:
通川,(下。)新宁。(下。)
梁山州,(下。)本梁山县,宋升梁山军。元至元二十年,升为州。领一县:
梁山。(下。)
万州,(下。)唐改浦州为万州,又改南浦郡。宋为浦州,元至元二十年,以南浦为万州。领一县:
武宁。
云阳州,(下。)唐云安监。宋置安义县,后复为监。元至元十五年,立云安军。二十年,升云阳州,并云阳县入焉。
大宁州,(下。)旧大昌县,宋置监。元至元二十年,升为州,并大昌县入焉。
开州,(下。)唐改为盛山郡,又复为开州。宋及元皆因之。
叙南等处蛮夷宣抚司
叙州路,古僰国,唐戎州。贞观初徙治僰道,在蜀江之西三江口。宋升为上州,属东川路,后易名叙州,咸淳中城登高山为治所。元至元十二年,郭汉杰挈城归附。十三年,立安抚司。未几,毁山城,复徙治三江口,罢安抚司,立叙州。十八年,复升为路,隶诸部蛮夷宣抚司。领县四、州二。
县四
宜宾,(下。)庆符,(下。)南溪,(下。)宣化。(下。元贞二年,于本县置万户府,领军屯田四十余顷。)
州二
富顺州,(下。)唐富义县。宋富义监,后改富顺县。元至元十二年,改立富顺监安抚司。二十年,罢安抚司,升富顺州。
高州,(下。)古夜郎之属境,邻乌蛮,与长宁军地相接,均为西南羌族,前代以为化外,置而不论。唐开拓边地,于本部立高州。宋设长宁军,十州族姓俱效顺。元至元十五年,云南行省遣官招谕内附。十七年,知州郭安复行州事,蛮人散居村囤,无县邑乡镇。
马湖路,(下。)古牂牁属地,汉、唐以下名马湖部。宋时蛮主屯湖内。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立总管府,迁于夷部溪口,濒马湖之南岸创府治。其民散居山箐,无县邑乡镇。领军一、州一。(初,马湖蛮来朝,尝以独本葱为献,由是岁至,郡县疲于递送,元贞二年敕罢之。)
军一
长宁军,唐置长宁等羁縻十四州、五十六县,并隶泸州都督府。宋以长宁地当冲要,升为长宁军,立安宁县。元至元十二年,郡守黄立挈城效顺。二十二年,设录事司,后与安宁县俱省入本军。
州一
戎州,(下。)本夜郎国西南蛮种,号大坝都掌,分族十有九,前代以化外,置而弗论。唐武后时,恢拓蛮徼,设十四州、五团、二十九县,于本部置晏州。元至元十三年,以昝顺为蛮夷部宣抚司,遣官招谕。十七年,本部官得兰纽来见,授以大坝都总管。二十二年,升为戎州。叛服不常,州治在箐前。所领俱村囤,无县邑乡镇。
上罗计长官司,领蛮地罗计、罗星,乃古夜郎境,为西南种族,前代置之化外。宋设长宁军,十州族姓俱效顺,各命之官。其后分姓他居,遂有上、下罗计之分,盖亦如唐羁縻之,以为西蜀后户屏蔽。元至元十三年,蛮夷部宣抚昝顺引本部夷酋得赖阿当归顺。十五年,授得赖阿当千户。十八年,黎州同知李奇以武恩将军来充罗星长官。二十二年,夷人叛,诱訹上罗星夷,行枢密院讨平之。其民人散居村箐,无县邑乡镇。
下罗计长官司,领蛮地。其境近乌蛮,与叙州、长宁军相接,均为西南夷族,与上罗计同。至元十二年,长宁知军率先内附。十三年,昝顺引本部夷酋得颜个诣行枢密院降,奏充下罗计蛮夷千户。二十二年,诸蛮皆叛,惟本部无异志。
四十六囤蛮夷千户所,领豕蛾夷地,在庆符向南抵定川,古夜郎之属,唐羁縻定州之支江县也。至元十三年收附,于庆符县侨置千户所,领四十六囤:
黄水口上下落骨,山落牟许满吴,麽落财,麽落贤,腾息奴,屯莫面,落搔,麽落梅,麽得幸,上落松,麽得会,麽得恶,落魂,落昧下村,落岛,麽得享,落燕,落得虑,麽得了,麽腾斛,许宿,麽九色,落搔屯右,麽得晏,落能,山落寡,水落寡,落得擂,麽得具,麽得渊,腾日彯,落昧上村,赖扇,许焰,腾郎,周头,卖落炎,落女,爱答落,爱答速,麽得奸,阿郎头,下得辛,上得辛,爱得娄,落鸥。
诸部蛮夷:
秦加大散等洞。(以下各设蛮夷官。)
叙崖冒朱等洞。
陇堤纣皮等洞。
石耶洞。
散毛洞。
彭家洞。
黑土石等处。
市备洞。
乐化兀都剌布白享罗等处。
洪望册德等族。
大江九姓罗氏。
水西。
鹿朝。
阿永蛮部。(至元二十一年,酋长阿泥入觐,自言阿永邻境乌蒙等蛮悉隶皇太子位,愿依例附属。诏从其请,以阿永蛮隶宫府。)
师壁洞安抚司。
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
阿者洞。(以下各设蛮夷官。)
谢甲洞。
上安下坝。
阿渠洞。
下役洞。
驴虚洞。
钱满等处。
水洞下曲等寨。
必藏等处。
酌宜等处。
雍邦等寨。
崖笋等寨。
冒朱洞。
麻峡柘歌等寨。
新附嵬罗金井。
沙溪等处。
宙窄洞。
新容米洞。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州二,属州五。(本省马站六处。)
河西陇北道肃政廉访司
甘州路,(上。)唐为甘州,又为张掖郡,宋初为西夏所据,改镇夷郡,又立宣化府。元初仍称甘州。至元元年,置甘肃路总管府。八年,改甘州路总管府。十八年,立行中书省,以控制河西诸郡。户一千五百五十,口二万三千九百八十七。(至元二十七年数。本路黑山、满峪、泉水渠、鸭子翅等处屯田,计一千一百六十余顷。)
永昌路,(下。)唐凉州。宋初为西凉府,景德中陷入西夏。元初仍为西凉府。至元十五年,以永昌王宫殿所在,立永昌路,降西凉府为州隶焉。
西凉州。(下。)
肃州路,(下。)唐为肃州,又为酒泉郡。宋初为西夏所据。元太祖二十一年,西征,攻肃州下之。世祖至元七年,置肃州路总管府。户一千二百六十二,口八千六百七十九。(至元二十七年数。)
沙州路,(下。)唐为沙州,又为敦煌郡。宋仍为沙州,景祐初,西夏陷瓜、沙、肃三州,尽得河西故地。金因之。元太祖二十二年,破其城以隶八都大王。至元十四年,复立州。十七年,升为沙州路总管府,瓜州隶焉。(沙州去肃州千五百里,内附贫民欲乞粮沙州,必须白之肃州,然后给与,朝廷以其不便,故升沙州为路。)
瓜州,(下。)唐改为晋昌郡,复为瓜州。宋初陷于西夏。夏亡,州废。元至元十四年复立。二十八年徙居民于肃州,但名存而已。
亦集乃路,(下。)在甘州北一千五百里,城东北有大泽,西北俱接沙碛,乃汉之西海郡居延故城,夏国尝立威福军。元太祖二十一年内附。至元二十三年,立总管府。(二十三年,亦集乃总管忽都鲁言:“所部有田可以耕作,乞以新军二百人凿合即渠于亦集乃地,并以傍近民西僧余户助其力。”从之。计屯田九十余顷。)
宁夏府路,(下。)唐属灵州。宋初废为镇,领番部。自唐末有拓拔思恭者镇夏州,世有银、夏、绥、宥、静五州之地。宋天禧间,传至其孙德明,城怀远镇为兴州以居,后升兴庆府,又改中兴府。元至元二十五年,置宁夏路总管府。(至元八年,立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元贞元年,革宁夏路行中书省,并其事于甘肃行省。)领州三。(本路枣园、纳怜站等处屯田一千八百顷。)
灵州,(下。)唐为灵州,又为灵武郡。宋初陷于夏国,改为翔庆军。
鸣沙州,(下。)隋置环州,立鸣沙县。唐革州以县隶灵州。宋没于夏国,仍旧名。元初立鸣沙州。(屯田四百四十余顷。)
应理州,(下。)与兰州接境,东阻大河,西据沙山。考之图志,乃唐灵武郡地。其州城未详建立之始,元初仍立州。
山丹州,(下。)唐为删丹县,隶甘州。宋初为夏国所有,置甘肃军。元初为阿只吉大王分地。至元六年,行山丹城事,删讹为山。二十二年,升为州,隶甘肃行省。
西宁州,(下。)唐置鄯州,理湟水县,上元间没于土蕃,号青唐城。宋改为西宁州。元初为章吉驸马分地。至元二十三年,立西宁州等处拘榷课程所。二十四年,封章吉为宁濮郡王,以镇其地。
兀剌海路。(阙。太祖四年,由黑水城北兀剌海西关口入河西,获西夏将高令公,克兀剌海城。)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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