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官九(叙迁之制)
○群臣叙迁 流内铨 流外出官 文散官 武散官 爵 勋 功臣检校官兼官 试秩 绍兴以后阶官
文臣京官至三师叙迁之制
诸寺、监主簿,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省正字(有出身转大理评事,无出身转太常寺奉礼郎。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转太祝。)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有出身转诸寺、监丞,无出身转大理评事,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大理评事(有出身转大理寺丞,第一人及第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诸寺、监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检法、法直官,转光录寺丞。)
诸寺、监丞(有出身转著作佐郎,无出身转大理寺丞。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大理款丞有出身转殿中丞,元出身转太子中舍。内带馆职同有出身,或转太子中允。后族、两府之家,审刑院详议,刑部详覆、详断,中书堂后官,转太子右赞善大夫。
著作佐郎有出身转秘书丞,内第一人及第太常丞;无出身转太子左赞善大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转殿中丞。内带馆职转太常丞。太子中允转太常丞,特旨转秘书郎、著作郎、宗正丞。)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秘书郎(转太常博士,特旨转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宗正丞,无出身转国子博士。)
殿中丞(有出身转太常博士,无出身转国子监博士。内带馆职同有出身。)
太常、国子博士(转后行员外郎,特旨转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
左、右正言(转左、右司谏,带待制已上职转起居舍人。)
监察御史(转殿中侍御史。)
后行员外郎(转中行员外郎,特旨转起居舍人、侍御史。)
左、右司谏(转起居郎、起居舍人,带待制已上职转吏部员外郎。)
殿中侍御史(转侍御史。)
中行员外郎(转前行员外郎。)
起居郎,起居舍人(转兵部员外郎,带待制已上职转礼部郎中。)
侍御史(转同封员外郎。)
前行员外郎(转后行郎中。)
后行郎中(转中行郎中。)
中行郎中(转前行郎中。)
右常调转员外郎者转右曹。内有出身自屯田,无出身自虞部,赃罪叙复人自水部转。水部 司门 库部 虞部 比部 驾部 屯田 都官 职方
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天封府判官,侍读,侍讲,天章阁侍讲,崇政殿说书、开封府推官、府界提点,三司子司主判官,大理少卿,提点刑狱,提点铸钱监,诸王府翊善、侍读、记室,中书提点五房公事堂后官转左曹。(内有出身自祠部,无出身自主客,堂后官自膳部转。)膳部 仓部 考功 主客 金部司勋 祠部 度支 司封
任发运、转运使副,三司、开封府判官,左曹转左名曹。内无出身只转祠部、度支、司封,有出身合转右名曹,准此。任三司副使,知杂,修撰,修起居注,直舍人院,转左名曹。工部 刑部兵部
带待制已上职,左右曹、右名曹转左名曹,仍隔一资超转。中行郎中转左、右司郎中。
(户部转左司,刑部、度支、金部、仓部、都官、比部、司门转右司。)礼部户部 吏部
前行郎中(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内见任左曹卫尉少卿,带待制已上职转右谏议大夫。)
左、右司郎中(带待制已上职转谏议大夫。左司转左谏议,右司转左谏议,带翰林学十者,转中书舍人。)
卫尉、司农少卿(转光禄少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光禄少卿(转司家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太常少卿(转光禄卿,任三司副使、修撰,取旨。)
司家卿(转少府监,带馆职转光禄卿。)
少府监(转卫尉卿,带馆职转光禄卿。)
卫尉(转光禄卿。)
光禄卿(转秘书监。)
秘书监(转太子宾客。)
中书舍人(转礼部侍郎。)
谏议大夫(转给事中。)
给事中(转工部侍郎,带翰林学士己上职转礼部侍郎。)
太子宾客(转工部侍郎。)
工部侍郎(转刑部侍郎,两府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兵部侍郎。)
礼部侍郎(转户部侍郎,宰相转吏部侍郎。)
刑部侍郎(转兵部侍郎,两府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
户部侍郎(转吏部侍郎,宰相转礼部尚书。)
兵部侍郎(转右丞,两府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
吏部侍郎(转左丞,宰相转礼部尚书。)
左、右丞(转工部尚书,两府转礼部尚书。)
工部尚尚书(转礼部尚书,两府转刑部尚书。)
礼部尚书(转刑部尚书,两府转户部尚书。)
刑部尚书(转户部尚书,两府转兵部尚书。)
户部尚书(转兵部尚书,两府转吏部尚书。)
兵部尚书(转吏部尚书,两府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右仆射。)
吏部尚书(转太子少保,宰相转左仆射。)
太子少保(转太子少傅。)
右仆射(转左仆射。)
太子少傅(转太子少师。)
左仆射(转司空。)
司空(转司徒。)
太子少师(转太子太保)
司徒(转太保。)
太子太保(转太子太傅。)
太子太傅(转太子太师。)
太子太师(转傅太保。)
太保(转太傅。)
太傅(转太尉。)
太尉(转太师。)
太师(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师,太尉、司徒、司空谓之三公。凡除授,则自司徒迁太保,自太傅迁太尉,检校亦如之。)治平三年,翰林学士贾黯奏:近者皇子封拜,并除检校太傅。臣按官仪,自后魏以来,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国朝因之。《六典》曰:'三师,训导之官也。'盖天子之所师法。今皇太子以师傅名官,于义弗安,莫甚于此,盖前世因循,失于厘正。臣愚以谓自今皇子及宗室卑者除官,并不可带师傅之名,随其叙迁改授三公之官。诏候将来因加改正。自此,皇子及宗室卑行,遂不除三师官。
宋初,台、省、寺、监官犹多莅本司,亦各有员额资考之制,各以曹署闲剧著为月限,考满则迁,庆恩止转阶、勋、爵、邑。建隆二年,始以右监门卫将军魏仁涤为右神武将军,水部员外郎朱洞为都官员外郎,监察御史李铸为殿中侍御史,以仁涤等掌麹蘖、领关征外有羡也。自是,废岁满叙迁之典。是后,多掌事于外,诸司互以他官领之,虽有正官,非别受诏亦不领本司之务。又官有其名而不除者甚众,皆无定员、无月限,不计资品,任官者但常食其奉而已。时议以近职为贵,中外又以差遣别轻重焉。
武臣三班借职至节度使叙迁之制(三班借职以下,亦有磨勘转官法,缘未受真命,今不具录。)
三班借职(转三班奉职。)
三班奉职(转右班殿直。)
右班殿直(转左班殿直。)
左班殿直(转右侍禁)
右侍禁(转右侍禁。)
左侍禁(转西头供奉官。)
西头供奉官(转东头供奉官。)
东头供奉官(转内殿崇班。)
内殿崇班(转内殿承制。)
内殿承制(制转供备库使,有战功转礼宾副使,特旨东西染院、西京作坊)副使,有战功,并谓曾经(转官酬奖。)
供备库使(转西京左藏库副使,有战功转如京副使。)
礼宾副使(转崇仪副使,有战功转洛苑副使。)
西染院副使(转如京副使,有战功转内园副使。)
东染院副使(转洛苑副使,有战功转六宅副使。)
西染院使(转如京使,有战功转内园使。)
东染院使(转洛苑使,有战功转文思使。)
西京作坊使(转文思使,有战功转庄宅使。)
西京左藏库使(转六宅使,有战功转西作坊使。)
崇仪使(转六宅使,有战功转西作坊使。)
如京使(转庄宅使,有战功转东作坊使。)
洛苑使(转西作坊使,有战功转左藏库使。)
内园使(转东作坊使,有战功转内藏库使。)
文思转(转左藏库使,有战功转右骐骥使。)
六宅使(转内藏库使,有战功转左骐骥使。)
庄宅使(转右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西作坊使(转左骐骥使,有战功转宫苑使。)
东作坊使(转宫苑使。)
左藏、内藏、左右骐骥、宫苑使(并转皇城使。)
皇城使(转遥郡刺史。凡已上使、副,除皇城系东班,馀并西班。其东班翰林以下十九司使、副,虽有见在官及迁转法,并授伎术官。)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特旨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特旨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
节度使
武臣自通事舍人转横班例
通事舍人(转西上閤门副使。其东上閤门副使,非特恩不迁。)
东、西上閤门副使(转引进副使。)
引进副使(转客省副使。)
客省副使(转西上閤门使。)
西上閤门使(转东上閤门使。)
东上閤门使(转四方馆使。)
四方馆使(转引进使。)
引进使(转客省使。)
客省使
右内客省使至閤门使谓之横班,皇城使以下二十名谓之东班,洛苑使以下二十名谓之西班,初犹有正官充者,其后但以检校官为之,或领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景祐元年诏:副使自今改正使,于本额下五资迁之。旧无定员,庆历四年诏:客省、引进、四方馆使各一人,东、西上閤门使共四人,閤门、引进、客省副使共六人,閤门通事舍人八人。治平二年,枢密院奏:嘉祐三年诏:'非军职当罢、横行岁满当迁及有战功殊绩,皆不得除正任。当迁,则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自降诏以来,正任刺史以上绝升进之望。今欲因知藩要州郡,或路分总管,如再经改州名或加检校官、勋、封食邑已及十年者,与迁官,至节度观察留后止。又客省、引进、四方馆旧置使三员,东、西上閤门旧置使四员,今并增为六员。閤门、引进、客省,旧制副使六员,今并增为八员。閤门旧通事舍人八员,今增为十员。凡所增置,须见任官当迁及有阙乃补。其皇城使改官及七年,如曾历边任、有本路监司总管五人已上共荐者,欲除遥郡刺史至遥郡防御使止。诏:自今皇城、宫苑副使当磨勘者,各于本班使额自下升五资改诸司使。其自左藏库副使已上因酬奖及非次改官者,听如旧。馀皆从枢密院之请。初,英宗谓执政曰:诸司副使改转使,当从供备库使始,今对行升五资,太优。于是合议条奏而为此例。)
宗室自率府副率至侍中叙迁之制)
太子右内率府副率(转太子右监门率府率。)
太子右监门率府率(转右千牛卫将军。)
右千牛卫将军(转右监门卫大将军。)
右监门卫大将军(转遥郡刺史。)
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刺史。)
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继诸王后、见封国公及特旨,即转正团练使。)
刺史(转团练使)
团练使(转防御使)
防御使(转观察使。)
观察使(转节度观察留后。)
节度观察留后(转节度使,特旨转左、右卫上将军。)
左、右卫上将军节度使(转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转节度使兼侍中。)
节度使兼侍中。
内臣自皇城使特恩迁转例(合该磨勘,并临时用例,取旨改转。)
皇城使(转昭宣使。国朝亦有外官为昭宣使者。)
昭宣使(转宣政使。)
宣政使(转宣庆使。)
宣庆使(转景福殿使。)
景福殿使(转延福宫使。)
延福宫使(凡不转昭宣已上五使者,并转遥郡。)
入内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虽有转官法,近年无迁转之人,惟叙官者一级当一官,内侍省同。)
北班内品(转后苑散内品。)
后苑散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后苑内品(转把门内品。)
把门内品(转入内内品。)
入内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小内品。)
祗候小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转祗候殿头。)
祗候殿头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
内待班(转黄门。)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内侍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
内侍省内臣叙迁之制。)
祗候班)
后苑散内品(转散内品。)
散内品(转北班内品。)
北班内品(转后苑勾当事内品。)
后苑勾当事内品(转后苑内品。)
把门内品、后苑内品(转内品。)
内品(转贴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转祗候内品。)
祗候内品(转祗候高班内品。)
祗候高班内品(转祗候高品。)
祗候高品)
右系责降及责降人保引(亦有非卖降由奏荐而除者。入内内侍省同。)
内侍班
黄门(转高班。)
高班(转高品。)
高品(转殿头。)
殿头(转内西头供奉官。)
内西头供奉官(转内东头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东头供奉官已上转官,依外官例。)
右宋初以来,内侍未尝磨勘转官,唯有功乃迁。至景祐中,诏:内臣入仕三十年,累有勤劳,经十年未尝迁者,奏听旨。犹无磨勘定格也。庆历以后,其制渐隳。黄门有劳至减十五年,而入仕才五七年有劳至高品已上者,两省因著十年磨勘之例,而减年复在其中。嘉祐六年,枢密院始议厘革。乃诏:内臣入仕并三十年磨勘,已磨勘者,其以劳得减年者毋得过五年。
选人选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不及七考,光禄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光禄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禄寺丞。)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无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卫尉寺丞。(不及七考,大理评事。不及五考,奉礼郎。不及三考,守将作监主簿。)
初等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卫尉寺丞。(不及六考,大理评事。不及三考,奉礼郎。)
两使职官,知令、录,六考除大理寺丞。(不及六考,卫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评事。)
支、掌、防、团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节、察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内铨诸色入流及循资磨勘选格入流
有出身:
进士、明经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经》入紧州判、司,望县簿、尉。
诸科、(《五经》、《三礼》、《三史》、《三传》,今虽无此科,缘见有逐色人。)明法入上州判、司,紧县簿、尉。
学究、武举得班行人换授,入中州判、司,上县簿、尉。
无出身:
太庙齐郎(旧室长同。)入中下州判、司,中县簿、尉。
郊社齐郎、旧掌坐同。试衔白衣送铨注官,司士、文学、参军、长史、司马、助教得正官,并班行试换文资,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三色人:
摄官入小县簿、尉。
进纳授试衔,入下州判、司,中下县簿、尉。
授太庙齐郎,入中州判、司,中县簿、尉;流外入下县簿、尉。
已上并许超折地望注授。
循资
常调:
判、司、簿、尉有出身两任四考,无出身两任五考,摄官出判、司三任七考,并入录事参军。但有举主四人或有合使举主二人,并许通注县令,流外出身四任十考,入录事参军。内系驱使官、沿堂五院人,只注大郡判、司,大县簿、尉。进纳出身三任七考,曾省试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令、录,仍差监当。
酬奖: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资入知令、录,次任二考已上入正令、录。
知令、录循一资入初等职官,正令录入两使职官。
初等职官循一资入两使职官,两资入支、掌、防、团判官,三资入节、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广、桂知州带安抚。并知成都府、梓州及川、广转运提刑等恩例陈乞,循入试衔知县,仍差监当。
奏荐:
判、司、簿、尉。
举职官,有出身四考、有举主三人,移初等职官,仍差知县。有出身四考、无出身六考注初等职官。有出身六考、无出身七考注两使职官。
举县令,有出身三考、无出身四考,摄官出身六考、有举主三人,进纳出身六考、有举主四人,流外出身三任七考、有举主六人,并移县令。内流外人入录事参军。
令、录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知县。
初等职官、知县系举人入,任内有京官职举主二人,循两使职官,如愿知县者听。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录、职官六考,有京官举主五人,内一员转运使、副或提刑,并磨勘引见,转合入京朝官。
两使职官、知县系举人入,并因举循入,任内有京官举主二人,磨勘引见,转合入京官。
令、录流外出身,系举人入,任内有班行举主三人,磨勘引见,改换班行。
差摄:
长史、文学 两举进士 三举诸科 特恩与摄官
已上,广南东路长史、文学与举人,中半差摄;西路长史、文学七分,举人二分,特恩摄官一分。
试补:
正额及额外摄官并试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摄。内试不中及不能就试者,并在试中人之下。
解发:
入额人一任实满四年与解发。如差监当、监税,即以二年为一任,理两摄,并解发赴铨。海北摄官差往海南,减一年。犯公罪展摄二年,监当亏少课利罚半月奉者,添摄一任,罚一月奉者添摄两任。
流外出官法
尚书省(书令史、都省二十四司、礼部贡院、吏部流内铨、官诰院七选,都省敕库、兵部甲库八选,诸司驱使官、都省散官十九选,贡院散官十八选:并补正名后理,或酬奖,减一等出簿、尉。)
门下省(白院令史七选,画头、书院、甲库令史赞者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后理:并出簿、尉。)中书省(白院令史七选,甲库令史八选,并补正名后理;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后理,并出簿、尉。学士院录事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孔目官遇大礼,从上出一名,不遇大礼七选;驱使官遇大礼,从上三人并出簿、尉,不遇恩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
御史台(令史七选补正名,驱使官九选授勒留官,并出簿、尉。引赞官补正名后,遇大礼出录事参军。试中刑罚人充主推,五年出奉职。书史五年,出借职。系诸处取到人充主推,八年出借职。书史出三班差使。)
三司(三部都孔目官三年出西头供奉官;前、后行入仕三十年已上,遇大礼,从上各出二人,前行出奉职,后行出借职;子司勾覆、开拆官五年出左、右班殿直,前、后行出二人。同三部衙司都押衙三年出奉职,衙佐三年出借职;通引官行首司五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开封府(孔目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左知客押衙六年、通引官左番行首七年的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支计官、勾覆官、开拆官、接押官出奉职,诸司行首前行出借职,并遇大礼,以入仕及三十年已上者三人出职。)
殿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侍禁,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奉职,并补正名后理。)
马步军司(孔目官五年出右班殿直,通引官行首三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入内、内侍两省(前、后行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大宗正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三班院(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奉职。)
审官院(令史授勒留官后理,七年出簿、尉。)
九寺(府史,太常、大理寺七选;宗正、光禄、太府、太仆、卫尉、鸿胪、司农寺十选;驱使官十九选;宗正司楷书八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诸监(都水监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少府、将作监府史十选,国子监八选,司天监礼生、历生选,少府,将作监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簿、尉。)
群牧司(都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客省(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勾押官五年,并出奉职。承受并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四方馆(书令史补正名后理,八选;表奏官、驱使官授勒留官后理,九选,并出簿、尉。)
閤门(行首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右侍禁。承受授勒留官后理,七选出簿、尉。)
太常礼院(礼直官自补副礼直官后,六经大礼,出西头供奉官。礼生补正名后理,六选出簿、尉。)
审刑院(充本院书令史后理,六选出簿、尉。)
秘书殿中省(令史、楷书并补正名后理,八选出簿、尉。)
起居院(楷书八选、驱使官十九选,并补正名后理,出薄、尉。)
崇文院(孔目官补正名后理,遇大礼,出奉职。)
三馆(孔目官、四库书直官八选,楷书七选,书直、书库、表奏官九选,守当官十选,并授勒留官后理;楷书补正名后理:并出簿、尉。)
秘阁(典书、楷书并补正名后理,七选出簿、尉。)
军头引见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内东门司(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管勾往来国信所(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奉职。)
翰林司(专知官三年界满,大将,出奉职。)
内藏库(专知官三年界满,出借职。)
御药院(押司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借职。)
御书院(待诏五年出左班殿直,书艺十年出右班殿直,御书祗候十五年出借职,并补正名后理。)
进奏院(进奏官补正名后理,十五年遇大礼,无过犯,从上五人出职。有过犯经洗雪,曾经决责,出借职。人数无定限。)
进厨(勾押官补正名后理,三年出职。)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驱使官,并补正名后理,十九选出簿、尉。文臣换右职之制)
秘书监(换防御使。)
大卿、监(换团练使。)
秘书少监,太常、光禄少卿(换刺史。)
少卿、监(换皇城命名、遥郡刺史。)
带职郎中(换閤门使。)
前行郎中(换宫苑使。)
中行郎中(换内藏库使。)
后行郎中(换庄宅使。)
带职前行员外郎前行员外郎并(并换洛苑使。)
带职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中行员外郎(并换西京作坊使。)
带职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殿中侍御史,后行员外郎(并换供备为使。已上并带遥郡刺史。)
带职博士,左、右正言,监察御史(换閤门副使。)
太常博士(换内藏库副使。)
国子博士(换左藏库副使。)
太常丞(换庄宅副合,)
秘书丞(换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换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换礼宾副使。)
太子左右赞善大夫、中舍、洗马(换供备库副使。)
秘书郎,著作佐郎(换内殿承旨。)
大理寺丞(换内殿崇班。)
诸司监丞,节度、观察判官(换东头供奉官。)
大理评事,节度掌***,观察支使(换西头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礼郎(换左侍禁。)
初等职官,知令、录并两使职官,防御、团练判官,令、录未及三考(换左班殿直。)
初等职官,知令、录未及三考(换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换三班奉职。)
试衔齐郎并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换三班借职,已上京官至太常丞带职,加一资换。)
右文官换右职者,除流外、进纳及犯私罪情重并赃罪外,年四十以下并许试换右职。三班使臣补换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许试换。已上并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观察使已上原换官,取旨。
绍兴复修试换之令,淳熙增广尚左、尚右、待左、侍右换官之格,列而书之,以见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换官。仍政和旧制,则不书。
诸训武郎至进武校尉,不曾犯赃私罪及笞刑经决而愿换文资者,听召保官二员,具家状连保状二本,诣登闻鼓院投进乞试。(外任人候替罢就试。文资换武者听。)准此,即授小使臣后未及三年,授进武校尉后未及五年,三省、枢密院书令史以下授使臣、进武校尉;若保甲及试武艺并进纳、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诸武臣试换文资,于《易》、《诗》、《周礼》、《礼记》各专一经,仍兼《论》、《孟》;原试诗赋及依法官条试断案、《刑统》大义者,听。
换官:尚右,训武、修武郎换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换从义郎。文林、从政郎奏(举职官、知县同。)换忠翊郎,未满三考成忠郎。从事、修职换成忠郎,未满三考保义郎。迪功郎换成节郎,未满三考承信郎。将仕郎换承信郎,侍右,从义郎换宣义郎。秉义郎换承事郎。忠训郎换承奉郎。忠翊郎换承务郎。成忠郎换从事郎。保义郎换修职郎。承节、承信郎换迪功郎。进武校尉、进义校尉换将仕郎。荫补换使臣。承奉郎换忠翊郎。承务郎换成忠郎。文林郎换保义郎。从事、从政、迪功、通事郎换成节郎。登仕、将仁郎换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开府仪同三司(从一) 特进(正二) 光禄大夫(从二)
金紫光禄大夫(正三) 银青光录大夫(从三) 正奉大夫(正四上阶)
中奉大夫(正四) 太中大夫(从四上阶) 中大夫(从四)
中散大夫(正五上) 朝奉大夫(正五) 朝散大夫(从五上)
朝请大夫(从五) 朝奉郎(正六上) 承直郎(正六)
奉直郎(从六上) 通直郎(从六) 朝请郎(正七上)
宣德郎(正七) 朝散郎(从七上) 宣奉郎(从七)
给事郎(正八上) 承事郎(正八) 承奉郎(从八上)
承务郎(从八) 儒林郎(正九上) 登仕郎(正九)
文林郎(从九上) 将仕郎(从九)
右朝官阶、勋高,遇恩加八大夫。
武散官三十一
骠骑大将军(从一) 辅国大将军(正二上) 镇国大将军(正二)
冠军大将军(正三上) 怀化大将军(正三) 云麾将军(从三上)
归德将军(从三) 忠武将军(正四上) 壮武将军(正四)
宣威将军(从四上) 明威将军(从四) 定远将军(正五上)
宁远将军(正五) 游骑将军(从五上) 游击将(从五)
昭武校尉(正六上) 昭武副尉(正六) 振威校尉(从六上)
振威副尉(从六) 致果校尉(正七上) 致果副尉(正七)
翊麾校尉(从七上) 翊麾副尉(从七) 宣节校尉(正八上)
宣节副尉(正八) 御武校尉(从八上) 御武副尉(从八)
仁勇校尉(正九上) 仁勇副尉(正九) 陪戎校尉(从九上)
陪戎副卫(从九)
右文散官阶上经恩加一阶,郎阶上京朝官加五阶,选人加一阶,武散官冠军大将军、使相、节度使起复,改授游击将军,虽中书主事、诸司吏人加授,亦无累加法,馀不常授。已上文武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九品已上服绿。
《元丰寄禄格》以阶易官,杂取唐及国朝旧制,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初,因刑部尚书邓洵武请,又换选人七阶。大观初又增宣奉、正奉、中奉、奉直等阶。政和末,又改从政、修职、迪功,而寄禄之格始备。自开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阶。
新官 旧官
开府仪同三司 使相谓节度使兼侍中、中书令、或同平章事
特进 左、右仆射
金紫光禄大夫 吏部尚书
银青光禄大夫 五曹尚书
光禄大夫 左、右丞
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议大夫 六曹侍郎
通奉大夫(大观新置。)
通议大夫 给事中
太中大夫 右、右谏议大夫
中大夫 秘书监
中奉大夫(大观新置。)
中散大夫 光禄卿至少府监
朝议大夫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奉直大夫(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 前行郎中
朝散大夫 中行郎中
朝奉大夫 后行郎中
朝请郎 前行员外郎,侍御史
朝散郎 中行员外郎,起居舍人
朝奉郎 后行员外郎,左、右司谏
承议郎 左、右正言,太常、国子博士
奉议郎 太常、秘书、殿中丞,著作郎
通直郎 太子中允、赞善大夫、洗马
宣教郎 著作佐郎,大理寺丞
(元丰本宣德,政和避宣德门改。)
宣义郎 光禄卫尉寺、将作监丞
承事郎 大理评事
承奉郎 太祝,奉礼郎
承务郎 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
承直郎 留守、节察判官
儒林郎 节察掌***、支使,防、团判官
文林郎 留守、节察推官,军、监判官
从事郎(承直至此四阶,并崇宁初换。) 防、团推官,监判官
从政郎崇(宁通仕,政和再换。) 录事参军,县令
修职郎(崇宁登仕,政和再换。) 知录事参军,知县令
迪功郎(崇宁将仕,政和再换。) 军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户,主簿、尉
国朝武选,自内客省至閤门使、副为横班,自皇城至供备库使为诸司正使,副为诸司副使,自内殿承制至三班借职为使臣,元丰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诏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班十二阶使、副亦然。六年,及增置宣正、履正、协忠、翊卫、亲卫大夫郎,凡十阶,通为横班。自太尉至下班祗应,凡五十二阶。
新官 旧官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为武阶之首。)
通侍大夫 内客省使
正侍大夫 延福宫使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协忠大夫(并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景福殿使
中亮大夫 客省使
中卫大夫 引进使
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并政和增置。)
左武大夫 东上閤门使
右武大夫 西上閤门使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并政和增置。)
中亮郎 客省副使
中卫郎 引进副使
翊卫郎
拱卫郎(并政和增置。)
左武郎 东上閤门副使
右武郎 西上閤门副使
武功大夫 皇城使
武德大夫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使
武显大夫 左藏库、东西作坊使
武节大夫 庄宅、六宅、文思使
武略大夫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使
武经大夫 西京左藏库使
武义大夫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使
武翼大夫 供备库使
武功郎 皇城副使
武德郎 宫苑、左右骐骥、内藏库副使
武德郎 左藏库、东西作坊副使
武节郎 庄宅、六宅、文思副使
武略郎 内园、洛苑、如京、崇仪副使
武经郎 西京左藏库副使
武义郎 西京作坊、东西染院、礼宾副使。
武郎翼 供备库副使
敦武郎 内殿承制
修武郎 内殿崇班
从义郎 东头供奉官
秉义郎 西头供奉官
忠训郎 左侍禁
忠翊郎 右侍禁
成忠郎 左班殿直
保义郎 右班殿直
承节郎 三班奉职
承信郎 三班借职
下班祗应 殿侍
元丰官制定,有请并易内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为此名,有深意,岂可轻议?政和二年,始遂改焉。凡十有二阶。
新官 旧官
供奉官 内东头供奉官
左侍禁 内西头供奉官
右侍禁 殿头
左班殿直 高品
右班殿直 高班
黄门 黄门
祗候侍禁 祗候殿头
祗候殿直 祗候高品
祗候黄门 祗候高班内品
内品
祗候内品
贴祗候内品(已上三名仍旧不改。)
政和初,既易武阶,遂改医官之名,凡十有四阶。
新官 旧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军器库使
保和大夫 西绫锦使
保安大夫 榷易使
翰林良医 翰林医官使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军器库副使
保和郎 西绫锦副使
保安郎 榷易副使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副使
凡除职事官,以寄禄官品之高下为准:高一品已上为行,下一品为守,下二品已下为试,品同者否。绍圣三年,户部侍郎吴居厚言:神宗官制,凡台、省、寺、监之制,有行、守、试三等之别。元祐中,裁减冗费,而职事官带行者第存虚名而已,请付有司讲复旧制。从之。四年,翰林学士蒋之奇言:所谓试,则非正官也。今尚书、侍郎皆正官,而谓之试,失之矣。如以其阶卑,则谓之守可也。臣请凡为正官者皆改试为守。崇宁中,吏部授选人差遣,亦用资序高下分行、守、试三等。政和三年,诏选人在京职事官,依品序带行、守、试,其外任则否。宣和以后,官高而仍旧职者谓之领,官卑而职高者谓之视,故有庶官视从官,从官视执政,执政视宰相。凡道官亦视文阶云。
爵一十二
王 嗣王 郡王 国公 郡公 开国公 开国郡公 开国县公 开国侯 开国伯 开国子 开国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国,谓之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及特旨者封国公。馀宗室近亲并封郡公。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二千户已上封公,一千户已上封侯,七百户已上封伯,五百户已上封子,三百户已上封男。见任、前任宰相食邑、实封共万户。(嗣王、开国郡公、县公后不封。)
勋一十二
上柱国 柱国 上护军 护军 上轻车都尉 轻车都尉 上骑都尉
骑都尉 骁骑尉 飞骑尉 云骑尉 武骑尉
右骑都尉已上,两府并武臣正任已上经恩加两转,文武朝官加一转。武骑尉已上,京官加一转,朝官虽未至骁骑尉,经恩亦便加骑都尉。
功臣
推忠 佐理 协谋 同德 守正 亮节
翊戴 赞治 崇仁 保连 经邦
右赐中书、枢密臣僚。(宰相初加六字,馀官初加四字,其次并加两字,旧有功臣者改赐。)
推忠 保德 翊戴 守正 亮节 同德
佐运 崇仁协恭 赞治 宣德 纯诚
保节 保顺 忠亮 竭诚 奉化 效顺
顺化
右赐皇子、皇亲、文武臣僚、外臣(初加四字,次加两字。)
拱卫 翊卫 卫圣 保顺 忠勇 拱极 护圣 奉庆 果毅 肃卫
右赐诸班直将士禁军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检校官一十九
太师 太尉 太傅 太保 司徒
司空 左仆射 右仆射 吏部尚书 兵部尚书 户部尚书 刑部尚书 礼部尚书 工部尚书 左散骑常侍
右散骑常侍 太子宾客 国子祭酒 水部员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枢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枢密使除节度使加太傅,初除宣微、节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书左仆射,特除并换授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书,诸司副使加右散骑常侍。除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宾客;副率已上并三班及吏职、蕃官军员,该恩加国子祭酒。四厢都指挥使止于司徒,诸军都指挥使、忠佐马步都军头止于司空,军班都虞候、忠佐副都军头已上止于左、右仆射,诸军指挥使止于吏部尚书。其官止,遇恩则或加阶、爵、功臣。
兼官四
御史大夫 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监察御史
右通事舍人、内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军头等,经恩加兼监察御史,馀经恩以次迁入。
试秩
大理司直 大理评事 秘书省校书郎 正字 寺、监主簿 助教
右幕职,初授则试秘书省校书郎,再任至两使推官,则试大理评事。掌***、支使、防御、团练判官则试大理司直、评事,又加则兼监察御史。亦有解褐试大理评事、校书郎、正字、寺监主簿、助教者,谓之试衔。有选集,同出身例。
绍兴以后阶官
元丰新制以阶易官,定为二十四阶。崇宁、大观、政和相继润色之。绍兴举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为左,馀人为右。浮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阶官并去左右字,今任子、杂流,惟纽转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如故,若带贴职,则超资。自开府至迪功,序次于后。
文阶
开府仪同三司
特进
金紫光禄大夫 银青光录大夫
光禄大夫 宣奉大夫(大观新置)
正奉大夫 正议大夫
通奉大夫(大观新置。) 通议大夫
太中大夫(以上旧为侍从官) 中大夫
中奉大夫(大观新置) 中散大夫
朝议大夫(以上系卿、监。) 奉直大夫(大观新置。)
朝请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 朝请郎
朝散郎 朝奉郎(以上系员外郎。)
承议郎 奉议郎
通直郎 宣教郎
宣义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务郎(以上系京官。)
右四年一转,无出身人逐资转,有出身人超资转,至奉议并逐资转,至朝议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转。内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转。
承直郎 儒林郎
文林郎 从事郎(以上崇宁新置。)
从政郎 修职郎
迪功郎(以上政和更定,并系选人用举状及功赏改官。)通仕郎
登仕郎 将仕郎(以上系奏补未出身官人。)
武阶
武阶旧有横行正使、横行副使,有诸司正使、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为大夫,副使为郎,横行正、副亦然,于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绍兴,始厘正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政和新置。) 履正大夫(政和新置。)
协忠大夫(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卫大夫
翊卫大夫 亲卫大夫
拱卫大夫(自翊卫至此,并政和新置。) 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以上为横行十三阶。)
右并政和新置。内通侍大夫旧为内客省使,国朝未尝除人,自易武阶,不迁通侍沿初意也。转至中侍,无磨勘,特绋除。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
武显大夫 武节大夫
武略大夫 武经大夫
武义大夫 武翼大夫(以上系旧诸司正使,八阶。)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协忠郎
中侍郎(自正侍至此,并政和新置。) 中亮郎
中卫郎 翊卫郎
亲卫郎 拱卫郎(自翊卫至此,并政和新置。)
左武郎 右武郎(以上,旧为横行副使,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阶。)
右自正侍至右武,旧在右武大夫之下,武功大夫之上,今从绍兴厘正书。
武功郎 武德郎
武显郎 武节郎
武略郎 武经郎
武义郎 武翼郎(以上旧诸司副使,八阶。)
训武郎 修武郎(以上为大使臣。)
从义郎 秉节郎
忠训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义郎
承节郎 承信郎(以上为小使臣。)
右并五年一转,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进武校尉 进义校尉
下班祗应 进武副尉
进义副尉 守阙进义副尉
进勇副尉 守阙进勇副尉(以上无品,二校尉参
吏部,下班参兵部,以下并参刑部。)
内侍官十二阶,并政和旧制。
医官 政和既易武阶,而医官亦更定焉,绍兴因之,特损其额。旧额和安大夫至良医二十员,绍兴置五员;和安郎至医官三十员,置四员;医效十员,置二员;医痊十员,置一员;医愈至祗候、大方脉一百五十员,置十五员。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医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医正 翰林医官
翰林医效 翰林医痊
翰林医愈 翰林医证
翰林医诊 翰林医候
翰林医学
右医正而止,十四阶,并政和制,馀续增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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