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五
唐礼:四时各以孟月享太庙,每室用太牢,季冬蜡祭之后,以辰日腊享于太庙, 用牲如时祭。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又时享之日,修七祀于太庙 西门内之道南:司命,户以春,灶以夏;门,厉以秋,行以冬,中溜则于季夏迎气 日祀之。若品物时新堪进御者,所司先送太常,与尚食相知,简择精好者,以滋味 与新物相宜者配之。太常卿奉荐于太庙,不出神主。仲春荐冰,亦如之。
武德元年五月,备法驾迎宣简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神主,祔于太庙,始 享四室。贞观九年,高祖崩,将行迁祔之礼,太宗命有司详议庙制。谏议大夫硃子 奢建议曰:
按汉丞相韦玄成奏立五庙,诸侯亦同五。刘子骏议开七祖,邦君降二。郑司农 踵玄成之辙,王子雍扬国师之波,分涂并驱,各相师祖,咸玩共所习,好同恶异。 遂令历代祧祀,多少参差,优劣去取,曾无画一。《传》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 《易》云“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岂非别嫌疑,慎微远,防陵僭,尊君卑佐,升 降无舛,所贵礼者,义在兹乎!若使天子诸侯,俱立五庙,便是贱可以同贵,臣可 以滥主,名器无准,冠屦同归,礼亦异数,义将安设?《戴记》又称:礼有以多为 贵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若天子五庙,才与子男相埒,以多为贵,何所表乎? 愚以为诸侯立高祖以下,并太祖五庙,一国之贵也。天子立高祖以上,并太祖七庙, 四海之尊也。降杀以两,礼之正焉。前史所谓“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此其 义也。伏惟圣祖在天,山陵有日,祔祖严配,大事在斯。宜依七庙,用崇大礼。若 亲尽之外,有王业之所基者,如殷之玄王,周之后稷,尊为始祖。倘无其例,请三 昭三穆,各置神主,太祖一室,考而虚位。将待七百之祚,递迁方处,庶上依晋、 宋,傍惬人情。
于是八座奏曰:
臣闻揖让受终之后,***创制之君,何尝不崇亲亲之义,笃尊尊之道,虔奉祖 宗,致敬郊庙。自义乖阙里,学灭秦庭,儒雅既丧,经籍湮殄。虽两汉纂修绝业, 魏、晋敦尚斯文,而宗庙制度,典章散逸,习所传而竞偏说,执浅见而起异端。自 昔迄兹,多历年代,语其大略,两家而已。祖郑玄者则陈四庙之制,述王肃者则引 七庙之文,贵贱混而莫辩,是非纷而不定。
陛下至德自然,孝思罔极,孺慕逾匹夫之志,制作穷圣人之道,诚宜定一代之 宏规,为万世之彝则。臣奉述睿旨,讨论往载,纪七庙者实多,称四祖者盖寡。校 其得失,昭然可见。《春秋谷梁传》及《礼记》、《王制》、《祭法》、《礼器》 《孔子家语》,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尚书》曰: “七世之庙,可以观德。”至于孙卿、孔安国、刘歆、班彪父子、孔晁、虞喜、干 宝之徒,或学推硕儒,或才称博物,商较今古,咸以为然。故其文曰:“天子三昭 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晋、宋、齐、梁,皆依斯义,立亲庙六,岂非有国之茂 典,不刊之休烈乎?若使违群经之明文,从累代之疑议,背子雍之笃论,尊康成之 旧学,则天子之礼,下逼于人臣,诸侯之制,上僭于王者,非所谓尊卑有序,名位 不同者也。况复礼由人情,自非天坠,大孝莫重于尊亲,厚本莫先于严配。数尽四 庙,非贵多之道;祀逮七世,得加隆之心。是知德厚者流光,乃可久之高义;德薄 者流卑,实不易之令范。臣等参议,请依晋、宋故事,立亲庙六,其祖宗之制,式 遵旧典。庶承宗之道,兴于理定之辰;尊祖之义,成于孝治之日。
制从之。于是增修太庙,始崇祔弘农府君及高祖神主,并旧四室为六室。
二十三年,太宗崩,将行崇祔之礼,礼部尚书许敬宗奏言:“弘农府君庙应迭 毁。谨按旧仪,汉丞相韦玄成以为毁主瘗埋。但万国宗飨,有所从来,一旦瘗埋, 事不允惬。晋博士范宣意欲别立庙宇,奉征西等主安置其中。方之瘗埋,颇叶情理, 事无典故,亦未足依。又议者或言毁主藏于天府,祥瑞所藏,本非斯意。今谨准量, 去祧之外,犹有坛墠,祈祷所及,窃谓合宜。今时庙制,与古不同,共基别室,西 方为首。若在西夹之中,仍处尊位,祈祷则祭,未绝祗享,方诸旧仪,情实可安。 弘农府君庙远亲杀,详据旧章,礼合迭毁。臣等参议,迁奉神主,藏于夹室,本情 笃教,在理为弘。”从之。其年八月庚子,太宗文皇帝神主祔于太庙。
文明元年八月,奉高宗神主祔于太庙中,始迁宣皇帝神主于夹室。垂拱四年正 月,又于东都立高祖、太宗、高宗三庙,四时享祀,如京庙之仪。别立崇先庙以享 武氏祖考。则天寻又令所司议立崇先庙室数,司礼博士、崇文馆学士周忭希旨,请 立崇先庙为七室,其皇室太庙,减为五室。春官侍郎贾大隐奏曰:“臣窃准秦、汉 皇太后临朝称制,并据礼经正文,天子七庙,诸侯五庙。盖百王不易之义,万代常 行之法,未有越礼违古而擅裁仪注者也。今周悰别引浮议,广述异文,直崇临朝权 仪,不依国家常度,升崇先之庙而七,降国家之庙而五。臣闻皇图广辟,实崇宗社 之尊;帝业弘基,实等山河之固。伏以天步多艰,时逢遏密,代天理物,自古有之。 伏惟皇太后亲承顾托,忧勤黎庶,纳孝慈之请,垂矜抚之怀,实所谓光显大猷,恢 崇圣载。其崇先庙室,合同诸侯之数,国家宗庙,不合辄有移变。臣之愚直,并依 正礼,周忭之请,实乖古仪。”则天由是且止。
天授二年,则天既***称帝,于东都改制太庙为七庙室,奉武氏七代神主,祔 于太庙。改西京太庙为享德庙,四时唯享高祖已下三室,余四室令所司闭其门,废 其享祀之礼。又改西京崇先庙为崇尊庙,其享祀如太庙之仪。万岁登封元年腊月, 封嵩山回,亲谒太庙。明年七月,又改京崇尊庙,为太庙,仍改太庙署为清庙台, 加官员,崇其班秩。圣历二年四月,又亲祀太庙,曲赦东都城内。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正月,改享德庙依旧为京太庙。五月,迁武氏七庙神主于 西京之崇尊庙,东都创置太庙。太常博士张齐贤建议曰:
昔孙卿子云:“有天下者事七代,有一国者事五代。”则天子七庙,古今达礼。 故《尚书》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祭法》称“王立七庙,一坛一墠”。王 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莫不尊始封之君谓11111之陈” 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之室。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太祖 者,商之玄王、周之后稷是也。太祖之外,更无始祖。但商自玄王以后,十有四代, 至汤而有天下。周自后稷已后,十有七代,至武王而有天下。其间代数既远,迁庙 亲庙,皆出太祖之后,故得合食有序,尊卑不差。其后汉高祖受命,无始封祖,即 以高皇帝为太祖。太上皇高帝之父,立庙享祀,不在昭穆合食之列,为尊于太祖故 也。魏武创业,文帝受命,亦即以武帝为太祖。其高皇、太皇、外处君等并为属尊, 不在昭穆合食之列。晋宣创业,武帝受命,亦即以宣帝为太祖。其征西、豫章、颍 川、京兆府君等并为属尊,不在昭穆合食之列。历兹已降,至于有隋,宗庙之制, 斯礼不改。故宇文氏以文皇帝为太祖,隋室以武元皇帝为太祖。国家诞受在命,累 叶重光。景皇帝始封唐公,实为太祖。中间代数既近,列在三昭三穆之内,故皇家 太庙,唯有六室。其弘农府君、宣、光二帝,尊于太祖,亲尽则迁,不在昭穆合食 之数。
今皇极再造,孝思匪宁。奉二月二十九日敕:“七室已下,依旧号尊崇。”又 奉三月一日敕:“既立七庙,须尊崇始祖,速令详之”者。伏寻礼经,始祖即是太 祖,太祖之外,更无始祖。周朝太祖之外,以周文王为始祖,不合礼经。或有引 《白虎通义》云“后稷为始祖、文王为太祖、武王为太宗”,及郑玄注《诗·雍》 序云“太祖谓文王”以为说者。其义不然。何者?彼以礼“王者祖有功,宗有德, 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故谓文王为太祖耳,非袷祭群主合食之太祖。
今之议者,或有欲立凉武昭王为始祖者,殊为不可。何者?昔在商、周、稷、 珣始封,汤、武之兴,祚由稷、珣,故以稷、珣为太祖,即皇家之景帝是也。凉武 昭王勋业未广,后主失国,土宇不传。景皇始封,实基明命。今乃舍封唐之盛烈, 崇西凉之远构,考之前古,实乖典礼。魏氏不以曹参为太祖,晋氏不以殷王仰为太 祖,宋氏不以楚元王为太祖,齐、梁不以萧何为太祖,陈、隋不以胡公、杨震为太 祖,则皇家安可以凉武昭王为太祖乎?汉之东京,大议郊祀,多以周郊后稷,汉当 郊尧。制上公卿议,议者多同,帝亦然之。杜林正议,独以为“周室之兴,祚由后 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祖宗故事,所宜因循。”竟从林议。又传称,“欲知天 上,事问长人”,以其近之。武德、贞观之时,主圣臣贤,其去凉武昭王盖亦近于 今矣。当时不立者,必不可立故也。今既年代浸远,方复立之,是非三祖二宗之意。 实恐景皇失职而震怒,武昭虚位而不答,非社稷之福也。
宗庙事重,禘祫礼崇,先王以之观德。或者不知其说,既灌而往,孔子不欲观 之。今朝命惟新,宜应慎礼,祭如神在,理不可诬。请准敕加太庙为七室,享宣皇 帝以备七代,其始祖不合别有尊崇。
太常博士刘承庆、尹知章又议云:
谨按《王制》:“天子七庙,在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此载籍之明文, 古今之通制。皇唐稽考前范,详采列辟,崇建宗灵,式遵斯典。但以开基之主,受 命之君,王迹有浅深,太祖有远近。汤、文祚基稷、珣,太祖代远,出乎昭穆之上, 故七庙可全。若夏继唐、虞,功非由鲧;汉除秦、项,力不因尧。及魏、晋经图, 周、隋拨乱,皆勋隆近代,祖业非远,受命始封之主,不离昭穆之亲,故肇立宗祊, 罕闻全制。夫太祖以功建,昭穆以亲崇,有功百代而不迁,亲尽七叶而当毁。或以 太祖代浅,庙数非备,更于昭穆之上,远立合迁之君,曲从七庙之文,深乖迭毁之 制。
皇家千龄启旦,百叶重光。景皇帝浚德基唐,代数犹近,号虽崇于太祖,亲尚 列于昭穆,且临六室之位,未申七代之尊。是知太庙当六,未合有七。故先朝惟有 宣、光、景、元、神、尧、文武六代亲庙。大帝登遐,神主升祔于庙室,以宣后帝 代数当满,准礼复迁。今止有光皇帝已下六代亲庙,非是天子之庙数不当有七,要 由太祖有远近之异,故初建有多少之殊。敬惟三后临朝,代多儒雅,神祊事重,礼 岂虚存,规模可沿,理难变革。宣皇既非始祖,又庙无祖宗之号,亲尽既迁,其在 不合重立。若礼终运往,建议复崇,实违《王制》之文,不合先朝之旨。请依贞观 之故事,无改三圣之宏规,光崇六室,不亏古议。
时有制令宰相更加详定,礼部尚书祝钦明等奏言:“博士三人,自分两议: “张齐贤以始同太祖,不合更祖昭王;刘承庆以《王制》三昭三穆,不合重崇宣帝。 臣等商量,请依张齐贤以景皇帝为太祖,依刘承庆尊崇六室。”制从之。寻有制以 孝敬皇帝为义宗,升祔于太庙。其年八月,崇祔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 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皇考高宗天皇大帝、皇兄义宗孝敬皇帝于东都之 太庙,躬行享献之礼。
二年,驾还京师,太庙自是亦崇享七室,仍改武氏崇尊庙为崇恩庙。明年二月, 复令崇恩庙一依天授时享祭。时武三思用事,密令安乐公主讽中宗,故有此制。寻 又特令武氏崇恩庙斋郎取五品子充。太常博士杨孚奏言:“太庙斋郎,承前只七品 已下子。今崇恩庙斋郎既取五品子,即太庙斋郎作何等级?”上曰:太庙斋郎亦准 崇恩庙置。”孚奏曰:“崇恩庙为太庙之臣,太庙为崇恩庙之君,以臣准君,犹为 僭逆,以君准臣,天下疑惧。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 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 言也。’伏愿无惑邪言,以为乱始。”其事乃寝。崇恩庙至睿宗践祚,乃废毁之。
景云元年冬,将葬中宗孝和皇帝于定陵,中书令姚元之、吏部尚书宋璟奏言: “准礼,大行皇帝山陵事终,即合祔庙。其太庙第七室,先祔皇兄义宗孝敬皇帝、 哀皇后裴氏神主。伏以义宗未登大位,崩后追尊,神龙之初,乃特令迁祔。《春秋》 之义,国君即位未逾年者,不合列叙昭穆。又古者祖宗各别立庙,孝敬皇帝恭陵既 在洛州,望于东都别立义宗之庙,迁祔孝敬皇帝、哀皇后神主,命有司以时享祭, 则不违先旨,又协古训,人神允穆,进退得宜。在此神主,望入夹室安置。伏愿陛 下以礼断恩。”制从之。及既葬,祔中宗孝和皇帝、和思皇后赵氏神主于太庙。其 义宗即于东都从善里建庙享祀。时又追尊昭成、肃明二皇后,于亲仁里别置仪坤庙, 四时享祭。
开元四年,睿宗崩,及行祔庙之礼,太常博士陈贞节、苏献等奏议曰:“谨按 孝和皇帝在庙,七室已满。今睿宗大圣真皇帝是孝和之弟,甫及仲冬,礼当祔迁。 但兄弟入庙,古则有焉,递迁之礼,昭穆须正。谨按《礼论》,太常贺循议云: ‘兄弟不相为后也。故殷之盘庚,不序于阳甲,而上继于先君;汉之光武,不嗣于 孝成,而上承于元帝。’又曰:‘晋惠帝无后,怀帝承统,怀帝自继于世祖,而不 继于惠帝。其惠帝当同阳甲、孝成,别出为庙。’又曰:‘若兄弟相代,则共是一 代,昭穆位同。至其当迁,不可兼毁二庙。’此盖礼之常例也。《荀卿子》曰, ‘有天下者事七代’,谓从祢已上也。尊者统广,故恩及远祖。若旁容兄弟,上毁 祖考,此则天子有不得全事于七代之义矣。孝和皇帝有中兴之功,而无后嗣,请同 殷之阳甲、汉之成帝,出为别庙,时祭不亏,大祫之辰,合食太祖。奉睿宗神主升 祔太庙,上继高宗,则昭穆永贞,献祼长序。”制从之。初令以仪坤庙为中宗庙, 寻又改造中宗庙于太庙之西。贞节等又以肃明皇后不合与昭成皇后配祔睿宗,奏议 曰:“礼,宗庙父昭子穆,皆有配座,每室一帝一后,礼之正仪。自夏、殷而来, 无易兹典。伏惟昭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已配食于睿宗;则肃明皇后无启母之尊, 自应别立一庙。谨按《周礼》云‘奏夷则,歌小吕,以享先妣’者,姜嫄是也。姜 嫄是帝喾之妃,后稷之母,特为立庙,名曰閟宫。又《礼论》云,晋伏系之议云: ‘晋简文郑宣后既不配食,乃筑宫于外,岁时就庙享祭而已。’今肃明皇后无祔配 之位,请同姜嫄、宣后,别庙而处,四时享祭如旧仪。”制从之。于是迁昭成皇后 神主祔于睿宗之室,惟留肃明神主于仪坤庙。
时太常卿姜皎复与礼官上表曰:“臣闻敬宗尊祖,享德崇恩,必也正名,用光 时宪,礼也。伏见太庙中则天皇后配高宗天皇大帝,题云‘天后圣帝武氏’。伏寻 昔居宠秩,亲承顾托,因摄大政,事乃从权。神龙之初,已去帝号。岑羲等不闲政 体,复题帝名。若又使帝号长存,恐非圣朝通典。夫七庙者,高祖神尧皇帝之庙也。 父昭子穆,祖德宗功,非夫帝子天孙,乘乾出震者,不得升祔于斯矣。但皇后祔庙, 配食高宗,位号旧章,无宜称帝。今山陵日近,升祔非遥,请申陈告之仪,因除 ‘圣帝’之字,直题云‘则天皇后武氏’。”诏从之。时既另造义宗庙,将作大匠 韦凑上疏曰:“臣闻王者制体,是曰规模;规模之兴,实资师古;师古之道,必也 正名;惟名与实,固当相副。其在宗庙,礼之大者,岂可失哉!礼,祖有功而宗有 德。祖宗之庙,百代不毁。故殷太甲曰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宗文王、 武王。汉则文帝为太宗,武帝为世宗。其后代有称宗,皆以方制海内,德泽可宗, 列于昭穆,期于不毁。祖宗之义,不亦大乎!况孝敬皇帝位止东宫,未尝南面,圣 道诚冠于储副,德教不被于寰瀛,立庙称宗,恐非合体。况别起寝庙,不入昭穆, 稽诸祀典,何义称宗?而庙号义宗,称之万代。以臣庸识,窃谓不可。望更令有司 详定,务合于礼。”于是太常请以本谥“孝敬”为庙称。从之。
五年正月,玄宗将行幸东都,而太庙屋坏,乃奉七庙神主于太极殿。玄宗素服 避正殿,辍朝三日,亲谒神主于太极殿,而后发幸东都。乃敕有司修太庙。明年, 庙成,玄宗还京,行亲祔之礼。时有司撰仪注,以祔祭之日车驾发宫中,玄宗谓宋 璟、苏颋曰:“祭必先斋,所以齐心也。据仪注,祭之日发大明宫,又以质明行事, 纵使侵星而发,犹是移辰方到,质明之礼,其可及乎?又朕不宿斋宫,即安正殿, 情所不敢。宜于庙所设斋宫,五日赴行宫宿斋,六日质明行事,庶合于礼。”璟等 称圣情深至,请即奉行。诏有司改定仪注。六日,玄宗自斋宫步诣太庙,入自东门, 就立位。乐奏九成,升自阼阶,行祼献之礼。至睿宗室,俯伏鸣咽,侍臣莫不流涕。
有河南府人孙平子诣阙上言:“中宗孝和皇帝既承大统,不合迁于别庙。”玄 宗令宰相召平子与礼官对定可否,太常博士苏献等固执前议。平子口辩,所引咸有 经据,献等不能屈。时苏颋知政事,以献是其从祖之兄,颇党助之,平子之议竟不 得行。平子论竟不已,遂谪平子为康州都城尉,仍差使领送至任,不许东西。平子 之任,寻卒。时虽贬平子,议者深以其言为是。至十年正月,下制曰:“朕闻王者 乘时以设教,因事以制礼,沿革以从宜为本,取舍以适会为先。故损益之道有殊, 质文之用斯异。且夫至德之谓孝,所以通乎神明;大事之谓祀,所以虔乎宗庙。国 家握纪命历,重光累盛,四方由其继明,七代可以观德。朕嗣守丕业,祗奉睿图, 聿怀昭事,罔不恤祀。尝览古典,询诸旧制,远则夏、殷事异,近则汉、晋道殊, 虽礼文之不一,固严敬之无二。朕以为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 顺也。是知朕率于礼,缘于情,或教以道存,或礼从时变,将因宜以创制,岂沿古 而限今。况恩以降杀而疏,庙以迁毁而废。虽式瞻古训,礼则不违;而永言孝思, 情所未足。享尝则止,岂爱崇而礼备;有祷而祭,非德盛而流永。其祧室宜列为正 室,使亲而不尽,远而不祢,庙以貌存,宗犹尊立。俾四时式荐,不间于毁主;百 代靡迁,匪惟于始庙。所谓变以合礼,动而得中,严配之典克崇,肃雍之美兹在。 又兄弟继及,古有明文。今中宗神主,犹居别处,详求故实,当宁不安,移就正庙, 用章大典。仍创立九室,宜令所司择日启告移迁。”
十一年春,玄宗还京师,下制曰:“崇建宗庙,礼之大者;聿追孝飨,德莫至 焉。今宗以立尊,亲无迁序,永惟严配,致用蠲洁,栋宇式崇,祼奠斯授。顾兹薄 德,获承禋祀,不躬不亲,曷展诚敬?宜用八月十九日祗见九室。”于是追尊宣皇 帝为献祖,复列于正室,光皇帝为懿祖,并还中宗神主于太庙。及将亲祔,会雨而 止。乃令所司行事。其京师中宗旧庙,便毁拆之。东都旧庙,始移孝敬神主祔焉。 其从善里孝敬旧庙,亦令毁拆。二十一年,玄宗又特令迁肃明皇后神主祔于睿宗之 室,仍以旧仪坤庙为肃明观。
大历十四年十月,代宗神主将祔,礼仪使颜真卿以元皇帝代数已远,准礼合祧, 请迁于西夹室。其奏议曰: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又《礼器》云:有以 多为贵者,天子七庙。”又《伊尹》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此经典之明证 也。七庙之外,则曰:“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故历代儒者,制迭毁之礼,皆亲 尽宜毁。伏以太宗文皇帝,七代之祖;高祖神尧皇帝,国朝首祚,万叶所承;太祖 景皇帝,受命于天,始封于唐,元本皆在不毁之典。代祖元皇帝,地非开统,亲在 七庙之外。代宗皇帝升祔有日,元皇帝神主,礼合祧迁。或议者以祖宗之名,难于 迭毁。昔汉朝近古,不敢以私灭公,故前汉十二帝,为祖宗者四而已。至后汉渐违 经意,子孙以推美为先。自光武已下,皆有庙号,则祖宗之名,莫不建也。安帝信 谗,害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宗之奏,后自建武以来无毁者,因以陵号称宗。 至桓帝失德,尚有宗号。故初平中,左中郎蔡邕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 不应为宗。余非宗者,追尊三代,皆奏毁之。是知祖有功,宗有德,存至公之义, 非其人不居,盖三代立礼之本也。自东汉已来,则此道衰矣。魏明帝自称烈祖,论 者以为逆自称祖宗。故近代此名悉为庙号,未有子孙践祚而不祖宗先王者。以此明 之,则不得独据两字而为不合祧迁之证。假令传祚百代,岂可上崇百代以为孝乎? 请依三昭三穆之义,永为通典。
宝应二年,升祔玄宗、肃宗,则献祖、懿祖已从迭毁。伏以代宗睿文孝皇帝卒 哭而祔,则合上迁一室。元皇帝代数已远,其神主准礼当祧,至禘祫之时,然后享 祀。
于是祧元皇帝于西夹室,祔代宗神主焉。
永贞元年十一月,德宗神主将祔,礼仪使杜黄裳与礼官王泾等请迁高宗神主于 西夹室。其议曰:“自汉、魏已降,沿革不同。古者祖有功,宗有德,皆不毁之名 也。自东汉、魏、晋,迄于陈、隋,渐违经意,子孙以推美为先,光武已下,皆有 祖宗之号。故至于迭毁亲尽,礼亦迭迁,国家九庙之尊,皆法周制。伏以太祖景皇 帝受命于天,始封元本,德同周之后稷也。高祖神尧皇帝国朝首祚,万叶所承,德 同周之文王也。太宗文皇帝应天靖乱,垂统立极,德同周武王也。周人郊后稷而祖 文王、宗武王,圣唐郊景皇帝、祖高祖而宗太宗,皆在不迁之典。高宗皇帝今在三 昭三穆之外,谓之亲尽,新主入庙,礼合迭迁,藏于从西第一夹室,每至禘祫之月, 合食如常。”于是祧高宗神主于西夹室,祔德宗神主焉。
元和元年七月,顺宗神主将祔,有司疑于迁毁,太常博士王泾建议曰:
礼经“祖有功,宗有德”,皆不毁之名也。惟三代行之。汉、魏已降,虽曰祖 宗,亲尽则迁,无功亦毁,不得行古之道也。昔夏后氏十五代,祖颛顼而宗禹。殷 人十七代,祖契而宗汤。周人三十六王,以后稷为太祖,祖文王而宗武王。圣唐德 厚流广,远法殷、周,奉景皇帝为太祖,祖高祖而宗太宗,皆在百代不迁之典。故 代宗升祔,迁代祖也;德宗升祔,迁高宗也。今顺宗升祔,中宗在三昭三穆之外, 谓之亲尽,迁于太庙夹室,礼则然矣。
或谏者以则天太后***,中宗复而兴之,不在迁藏之例,臣窃未谕也。昔者高 宗晏驾,中宗奉遗诏,自储副而陟元后。则天太后临朝,废为卢陵王。圣历元年, 太后诏复立为皇太子。属太后圣寿延长,御下日久,奸臣擅命,紊其纪度。敬晖、 桓彦范等五臣,俱唐旧臣,匡辅王室,翊中宗而承大统。此乃子继父业,是中宗得 之而且失之;母授子位,是中宗失之而复得之。二十年间,再为皇太子,复践皇帝 位,失之在己,得之在己,可谓***中兴之义殊也。又以周、汉之例推之,幽王为 犬戎所灭,平王东迁,周不以平王为中兴不迁之庙,其例一也。汉吕后专权,产、 禄秉政,文帝自代邸而立之,汉不以文帝为中兴不迁之庙,其例二也。霍光辅宣帝, 再盛基业,而不以宣帝为不迁之庙,其例三也。伏以中宗孝和皇帝,于圣上为六代 伯祖,尊非正统,庙亦亲尽。爰及周、汉故事,是与中兴功德之主不同,奉迁夹室, 固无疑也。
是月二十四日,礼仪使杜黄裳奏曰:“顺宗皇帝神主已升祔太庙,告祧之后, 即合递迁。中宗皇帝神主,今在三昭三穆之外,准礼合迁于太庙从西第一夹室,每 至禘祫之日,合食如常。”于是祧中宗神主于西夹室,祔顺宗神主焉。
有司先是以山陵将毕,议迁庙之礼。有司以中宗为中兴之君,当百代不迁之位。 宰臣召史官蒋武问之,武对曰:“中宗以弘道元年于高宗柩前即位,时春秋已壮矣。 及母后篡夺,神器潜移。其后赖张柬之等同谋,国祚再复。此盖同于反正,恐不得 号为中兴之君。凡非我失之,自我复之,谓之中兴,汉光武、晋元帝是也。自我失 之,因人复之,晋孝惠、孝安是也。今中宗于惠、安二帝事同,即不可为不迁之主 也。”有司又云:“五王有再安社稷之功,今若迁中宗庙,则五王永绝配享之例。” 武曰:凡配享功臣,每至禘祫年方合食太庙,居常即无享礼。今迁中宗神主,而禘 祫之年,毁庙之主并陈于太庙,此同五王配食,与前时如一也。”有司不能答。
十五年四月,礼部侍郎李建奏上大行皇帝谥曰圣神章武孝皇帝,庙号宪宗。先 是,河南节度使李夷简上议曰:“王者祖有功,宗有德。大行皇帝戡翦寇逆,累有 武功,庙号合称祖。陛下正当决在宸断,无信龌龊书生也。”遂诏下公卿与礼官议 其可否。太常博士王彦威奏议:“大行庙号,不宜称祖,宜称宗。”从之。其月, 礼部奏:“准贞观故事,迁庙之主,藏于夹室西壁南北三间。第一间代祖室,第二 间高宗室,第三间中宗室。伏以山陵日近,睿宗皇帝祧迁有期,夹室西壁三室外, 无置室处。准《江都集礼》:‘古者迁庙之主,藏于太室北壁之中。’今请于夹室 北壁,以西为上,置睿宗皇帝神主石室。”制从之。
长庆四年正月,礼仪使奏:“谨按《周礼》:‘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 之庙而七。’《荀卿子》曰:‘有天下者祭七代,有一国者祭五代。’则知天子上 祭七庙,典籍通规。祖功宗德,不在其数。国朝九庙之制,法周之文。太祖景皇帝, 始为唐公,肇基天命,义同周之后稷。高祖神尧皇帝,创业经始,代隋为唐,义同 周之文王。太宗文皇帝,神武应期,造有区夏,义同周之武王。其下三昭三穆,谓 之亲庙,四时常飨,自如礼文。今以新主入庙,玄宗明皇帝在三昭三穆之外,是亲 尽之祖,虽有功德,礼合祧迁,禘祫之岁,则从合食。”制从之。
开成五年,礼仪使奏:“谨按天子七庙,祖功宗德,不在其中。国朝制度,太 庙九室。伏以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高祖、太宗,创业受命,有功之主,百代不迁。 今文宗元圣昭献皇帝升祔有时,代宗睿文孝武皇帝是亲尽之祖,礼合祧迁,每至禘 祫,合食如常。”从之。
会昌元年六月,制曰:“朕近因载诞之日,展承颜之敬,太皇太后谓朕曰: ‘天子之孝,莫大于丕承;人伦之义,莫大于嗣续。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厌代已久, 星霜屡迁,祢宫旷合食之礼,惟帝深濡露之感。宣懿皇太后,长庆之际,德冠后宫, 夙表沙麓之祥,实茂河洲之范。先朝恩礼之厚,中壶莫偕。况诞我圣君,缵承昌运, 已协华于先帝,方延祚于后昆。思广贻谋,庶弘博爱,爰从旧典,以慰孝思。当以 宣懿皇太后祔太庙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之室。率是彝训,其敬承之。’朕祇奉慈旨, 载深感咽。宜令宣示中外,咸使闻知。”
会昌六年五月,礼仪使奏:
武宗昭肃皇帝祔庙,并合祧迁者。伏以自敬宗、文宗、武宗兄弟相及,已历三 朝。昭穆之位,与承前不同。所可疑者,其事有四:一者,兄弟昭穆同位,不相为 后;二者,已祧之主,复入旧庙;三者,庙数有限,无后之主,则宜出置别庙;四 者,兄弟既不相为后,昭为父道,穆为子道,则昭穆同班,不合异位。
据《春秋》“文公二年,跻僖公”。何休云:跻,升也,谓西上也。惠公与庄 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当同北面西上。”孔颖达亦引此义释经。又贺循 云:“殷之盘庚,不序阳甲;汉之光武,上继元帝。”晋元帝、简文,皆用此义毁 之,盖以昭穆位同,不可兼毁二庙故也。《尚书》曰:“七代之庙,可以观德。” 且殷家兄弟相及,有至四帝不及祖祢,何容更言七代,于理无矣。二者,今已兄弟 相及,同为一代,矫前之失,则合复祔代宗神主于太庙。或疑已祧之主,不合更入 太庙者。按晋代元、明之时,已迁豫章、颍川矣,及简文即位,乃元帝之子,故复 豫章、颍川二神主于庙。又国朝中宗已祔太庙,至开元四年,乃出置别庙,至十年, 置九庙,而中宗神主复祔太庙。则已迁复入,亦可无疑。三者,庙有定数,无后之 主,出置别庙者。按魏、晋之初多同庙,盖取上古清庙一宫,尊远神祗之义。自后 晋武所立之庙,虽云七主,而实六代,盖景、文同庙故也。又按鲁立姜嫄、文王之 庙,不计昭穆,以尊尚功德也。晋元帝上继武帝,而惠、怀、愍三帝,时贺循等诸 儒议,以为别立庙,亲远义疏,都邑迁异,于理无嫌也。今以文宗弃代才六七年, 武宗甫迩复土,遽移别庙,不齿祖宗,在于有司,非所宜议。四者,添置庙之室。 按《礼论》,晋太常贺循云:“庙以容主为限,无拘常数。”故晋武帝时,庙有七 主六代。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及成、康、穆三帝,皆至十一室。自后虽迁故 祔新,大抵以七代为准,而不限室数。伏以江左大儒,通赜睹奥,事有明据,固可 施行。今若不行是议,更以迭毁为制,则当上不及高曾未尽之亲,下有忍臣子恩义 之道。
今备讨古今,参校经史,上请复代宗神主于太庙,以存高曾之亲。下以敬宗、 文宗、武宗同为一代,于太庙东间添置两室,定为九代十一室之制,以全臣子恩敬 之义,庶协大顺之宜,得变礼之正,折古今之纷互,立群疑之杓指。俾因心广孝, 永烛于皇明;昭德事神,无亏于圣代。
敕曰:“宗庙事重,实资参详。宜令尚书省、两省、御史台四品以上官、大理 卿、京兆尹等集议以闻。”尚书左丞郑涯等奏议曰:“夫礼经垂则,莫重于严配, 必参损益之道,则合典礼之文。况有明征,是资折衷。伏自敬宗、文宗、武宗三朝 嗣位,皆以兄弟,考之前代,理有显据。今谨详礼院所奏,并上稽古文,旁摭史氏, 协于通变,允谓得宜。臣等商议,请依礼官所议。”从之。
大中三年十一月,制追尊宪宗、顺宗谥号,事下有司。太常博士李稠奏请别造 宪宗、顺宗神主,改题新谥。上疑其事,诏都省集议。右司郎中杨发、都官员外郎 刘彦模等奏:“考寻故事,无别造神主改题之例。”事在《杨发传》。时宰臣奏: “改造改题,并无所据,酌情顺理,题则为宜。况今士族之家,通行此例,虽尊卑 有异,而情理则同。望就神主改题,则为通允。”依之。
黄巢犯长安,僖宗避狄于成都府。中和元年夏四月,有司请享太祖已下十一室, 诏公卿议其仪。太常卿牛丛与儒者同议其事。或曰:“王者巡狩,以迁庙主行。如 无迁庙之主,则祝奉币帛皮珪告于祖祢,遂奉以出,载于斋车,每舍奠焉。今非巡 狩,是失守宗庙。夫失守宗庙,则当罢宗庙之事。”丛疑之。将作监王俭、太子宾 客李匡乂、虞部员外郎袁皓建议同异。及左丞崔厚为太常卿,遂议立行庙。以玄宗 幸蜀时道宫玄元殿之前,架幄幕为十一室。又无神主,题神版位而行事。达礼者非 之,以为止之可也。明年,乃特造神主以祔行庙。
光启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僖宗再幸宝鸡。其太庙十一室并祧庙八室及孝明太 皇太后等别庙三室等神主,缘室法物,宗正寺官属奉之随驾鄠县,为贼所劫,神主、 法物皆遗失。三年二月,车驾自兴元还京,以宫室未备,权驻凤翔。礼院奏:皇帝 还宫,先谒太庙。今宗庙焚毁,神主失坠,请准礼例修奉者。礼院献议曰:“按 《春秋》:‘新宫灾,三日哭。’《传》曰:‘新宫,宣公庙也。三日哭,礼也。’ 按《国史》,开元五年正月二日,太庙四室摧毁,时神主皆存,迎奉于太极殿安置, 玄宗素服避正殿。宝应元年,肃宗还京师,以宗庙为贼所焚,于光顺门外设次,向 庙哭。历检故事,不见百官奉慰之仪。然上既素服避殿,百官奉慰,亦合情礼。窃 循故事,比附参详,恐须宗正寺具宗庙焚毁及神主失坠事由奏,皇帝素服避殿,受 慰讫,辍朝三日,下诏委少府监择日依礼新造列圣神主。如此方似合宜。伏缘采栗 须十一月,渐恐迟晚。”修奉使宰相郑延昌具议,中书门下奏曰:“伏以前年冬再 有震惊,俄然巡寺,主司宗祝,迫以苍黄。伏缘移跸凤翔,未敢陈奏。今则将回銮 辂,皆举典章,清庙再营,孝思咸备。伏请降敕,命所司参详典礼修奉。”敕曰: “朕以凉德,祗嗣宝图,不能上承天休,下正人纪,兵革竞兴于宇县,车舆再越于 籓垣,宗庙震惊,烝尝废阙。敬修典礼,倍切哀摧。宜付所司。”又修奉太庙使宰 相郑延昌奏:“太庙大殿十一室、二十三间、十一架,功绩至大,计料支费不少。 兼宗庙制度有数,难为损益。今不审依元料修奉,为复更有商量?请下礼官详议。” 太常博士殷盈孙奏议言:“如依元料,难以速成,况币藏方虚,须资变礼。窃以至 德二年,以新修太庙未成,其新造神主,权于长安殿安置,便行飨告之礼,如同宗 庙之仪,以俟庙成,方为迁祔。今京城除充大内及正衙外,别无殿宇。伏闻先有诏 旨,欲以少府监大权充太庙。其五间,伏缘十一室于五间之中陈设隘狭,请更 接续修建,成十一间,以备十一室荐飨之所。其三太后庙,即于少府监取西南屋三 间,以备三室告飨所。”敕旨从之。
大顺元年,将行禘祭,有司请以三太后神主祔飨于太庙。三太后者,孝明太皇 太后郑氏,宣宗之母也;恭僖皇太后王氏,敬宗之母也;贞献皇太后萧氏,文宗之 母也。三后之崩,皆作神主,有故不当入太庙。当时礼官建议并置别庙,每年五享, 及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皆于本庙行事,无奉神主入太庙之文。至是乱离之后,旧 章散失,礼院凭《曲台礼》,欲以三太后祔享太庙。博士殷盈孙献议非之,曰:
臣谨按三太后,宪宗、穆宗之后也。二帝已祔太庙,三后所以立别庙者,不可 入太庙故也。与帝在位,皇后别庙不同。今有司悮用王彦威《曲台礼》,禘别庙太 后于太庙,乖戾之甚。臣窃究事体,有五不可。
《曲台礼》云:“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祔于祖姑之下。”此乃皇后先崩, 已造神主,夫在帝位,如昭成、肃明、元献、昭德之比。昭成、肃明之崩也,睿宗 在位。元献之崩也,玄宗在位。昭德之崩也,肃宗在位。四后于太庙未有本室,故 创别庙,当为太庙合食之主,故禘祫乃奉以入飨。其神主但题云“某谥皇后”,明 其后太庙有本室,即当迁祔,帝方在位,故皇后暂立别庙耳。本是太庙合食之祖, 故禘祫乃升,太庙未有位,故祔祖姑之下。今恭僖、贞献二太后,皆穆宗之后。恭 僖,会昌四年造神主,合祔穆宗庙室。时穆宗庙已祔武宗母宣懿皇后神主,故为恭 僖别立庙,其神主直题云皇太后,明其终安别庙,不入太庙故也。贞献太后,大中 元年作神主,立别庙,其神主亦题为太后,并与恭僖义同。孝明,咸通五年作神主, 合祔宪宗庙室。宪宗庙已祔穆宗之母懿安皇后,故孝明亦别立庙,是懿宗祖母,故 题其主为太皇太后。与恭僖、贞献亦同,帝在位,后先作神主之例。今以别庙太后 神主,禘祭升享太庙,一不可也。《曲台礼别庙皇后禘祫于太庙仪注》云:“内常 侍奉别庙皇后神主,入置于庙庭,赤黄褥位。奏云‘某谥皇后禘祫祔享太庙’,然 后以神主升。”今即须奏云“某谥太皇太后”。且太庙中皇后神主二十一室,今忽 以太皇太后入列于昭穆,二不可也。若但云“某谥皇后”,则与所题都异,神何依 凭?此三不可也。《古今礼要》云:“旧典,周立姜嫄别庙,四时祭荐,及禘祫于 七庙,皆祭。惟不入太祖庙为别配。魏文思甄后,明帝母,庙及寝依姜嫄之庙,四 时及禘皆与诸庙同。”此旧礼明文,得以为证。今以别庙太后禘祫于太庙,四不可 也。所以置别庙太后,以孝明不可与懿安并祔宪宗之室,今禘享乃处懿安于舅姑之 上,此五不可也。
且祫,合祭也。合犹不入太祖之庙,而况于禘乎?窃以为并皆禘于别庙为宜。 且恭僖、贞献二庙,比在硃阳坊,禘、祫赴太庙,皆须备法驾,典礼甚重,仪卫至 多。咸通之时,累遇大飨,耳目相接,岁代未遥,人皆见闻,事可询访,非敢以臆 断也。
或曰:“以三庙故禘、袷于别庙,或可矣,而将来有可疑焉。谨案睿宗亲尽已 祧,今昭成、肃明二后同在夹室,如或后代宪宗、穆宗亲尽而祧,三太后神主其得 不入夹室乎?若遇禘、袷,则如之何?对曰:此又大误也。三太后庙若亲尽合祧, 但当閟而不享,安得处于夹室。禘、祫则就别庙行之,历代已来,何尝有别庙神主 复入太庙夹室乎?禘、袷,礼之大者,无宜错失。
宰相孔纬曰:“博士之言是也。昨礼院所奏仪注,今已敕下,大祭日迫,不可 遽改,且依行之。”于是遂以三太后祔祫太庙。达礼者讥其大谬,至今未正。
会昌六年十一月,太常博士任畴上言:“去月十七日,飨德明、兴圣庙,得庙 直候论状,称懿祖室在献祖室之上,当时虽以为然,便依行事,犹牒报监察使及宗 正寺,请过示详窥玉牒,如有不同,即相知闻奏。尔后伏检《高祖神尧皇帝本纪》, 伏审献祖为懿祖之昭,懿祖为献祖之穆,昭穆之位,天地极殊。今庙室夺伦,不即 陈奏,然尚为苟且,罪不容诛。仍敕修撰硃俦、检讨王皞研精详复,得报称:‘天 宝二年,制追尊咎繇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十载,立庙。至贞元十九 年,制从给事中陈京、右仆射姚南仲等一百五十人之议,以为禘、袷是祖宗以序之 祭,凡有国者必尊太祖。今国家以景皇帝为太祖,太祖之上,施于禘、袷,不可为 位。请按德明、兴圣庙共成四室,祔迁献、懿二祖。’谨寻俦等所报,即当时表奏, 并献居懿上。伏以国之大事,宗庙为先,禘、祫之礼,不当失序。四十余载,理难 寻诘。伏祈圣鉴,即垂诏敕,具礼迁正。”其月,畴又奏曰:“伏闻今月十三日敕, 以臣所奏献、懿祖二室倒置事,宜令礼官集议闻奏者。臣去月十七日,缘遇太庙祫 飨太祖景皇帝已下群主,准贞元十九年所祔献、懿祖于德明庙,共为四室。准元敕, 各于本室行享礼。审知献祖合居懿祖之上,昭穆方正。其时亲见献祖之室,倒居懿 祖之下。于后遍校图籍,实见差殊,遂敢闻奏。今奉敕宜令礼官集议闻奏者。臣得 奉礼郎李冈、太祝柳仲年、协律郎诸葛畋李潼、检讨官王皞、修撰硃俦、博士闵庆 之等七人伏称:‘谨按《高祖神尧皇帝本纪》及皇室图谱,并武德、贞观、永徽、 开元已来诸礼著在甲令者,并云献祖宣皇帝是神尧之高祖,懿祖光皇帝是神尧皇帝 之曾祖,以高曾辨之,则献祖是懿祖之父,懿祖是献祖之子。即博士任畴所奏倒祀 不虚。臣等伏乞即垂诏敕,具礼迁正。’”。其事遂行。
僖宗自兴元还京,夏四月,将行禘祭,有司引旧仪:“禘德明、兴圣二庙,及 懿祖、献祖神主祔兴圣、德明庙,通为四室。”黄巢之乱,庙已焚毁,及是将禘, 俾议其仪。博士殷盈孙议曰:“臣以德明等四庙,功非创业,义止追封,且于今皇 帝年代极遥,昭穆甚远。可依晋韦泓‘屋毁乃已’之例,因而废之。”敕下百僚都 省会议,礼部员外薛昭纬奏议曰:
伏以礼贵从宜,过犹不及,祀有常典,理当据经。谨按德明追尊,实为遐远, 征诸历代,莫有其伦。自古典礼该详,无逾周室。后稷实始封之祖,文王乃建极之 君,且不闻后稷之前,别议立庙。以至二汉则可明征刘累,梁、魏则近有萧、曹, 稽彼简书,并无追号。迨于兴圣,事非有据。盖以始王于凉,遂列为祖。类长沙于 后汉之代,等楚元于宋高之朝,悉无尊礼之名,足为宪章之验。重以献祖、懿祖, 皆非宗有德而祖有功,亲尽宜祧,理当毁瘗,行于二庙,亦出一时。且武德之初, 议宗庙之事,神尧听之,太宗参之,硕学通儒,森然在列,而不议立皋陶、凉武昭 之庙,盖知其非所宜立也。尊太祖、代祖为帝,而以献祖为宣简公,懿祖为懿王, 卒不加帝号者,谓其亲尽则毁明矣。《春秋左氏传》:孔子在陈,闻鲁庙灾。曰: ‘其桓僖乎?’已而果然。”盖以亲尽不毁,宜致天灾,炯然之征,不可忽也。据 太常礼院状所引至德二年克复后不作弘农府君庙神主,及晋韦泓“屋朽乃已”之议, 颇为明据,深协礼经。其兴圣等四室,请依礼院之议。
奉敕敬依典礼,付所司。
开元二十二年正月,制以笾、豆之荐,或未能备物,宜令礼官学士详议具奏。 太常卿韦縚请“宗庙之奠,每室笾、豆各加十二。又今之酌献酒爵,制度全小,仅 无一合,执持甚难,请稍令广大。其郊祀奠献,亦准此。仍望付尚书省集众官详议, 务从折衷。”于是兵部侍郎张均及职方郎中韦述等建议曰:
谨按《礼祭统》曰:“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水草陆 海,三牲八簋,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皆备荐矣。”圣人知孝子之情深, 而物类之无限,故为之节制,使祭有常礼,物有其品,器有其数。上自天子,下至 公卿,贵贱差降,无相逾越,百代常行无易之道也。又按《周礼膳夫》,“掌王之 食饮膳羞: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 有二十甕”,则与祭祀之物,丰省本殊。《左传》曰:’享以训恭俭,宴以示慈惠, 恭俭以行礼,慈惠以布政。”又曰:“享有体荐,宴有折俎。杜预曰:“享有体荐, 爵盈而不饮,豆干而不食,宴则相与食之。”享之与宴,犹且异文,祭奠所陈,固 不同矣。又按《周礼》,笾人、豆人,各掌四笾、四豆之实,供祭祀与宾客,所用 各殊。据此数文,祭奠不同常时,其来久矣。
且人之嗜好,本无凭准,宴私之馔,与时迁移。故圣人一切同归于古,难平生 所嗜,非礼亦不荐也;平生所恶,是礼即不去也。《楚语》曰:“屈到嗜芰,有疾, 召宗老而属曰:‘祭我必以芰。’及卒,宗老将荐芰,屈建命去之,曰:‘祭典有 之,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之荐,笾豆脯醢,则上 下安之。不羞珍异,不陈庶侈,不以私欲干国之典’遂不用。”此则礼外之食,前 贤不敢荐也。今欲取甘旨之物,肥浓之味,随所有者皆充祭用,苟逾旧制,其何限 焉。虽笾豆有加,岂能备也?
《传》曰:“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书》曰:“黍稷非馨,明 德惟馨。”事神在于虔诚,不求厌饫。三年一禘,不欲黩也。三献而终,礼有成也。 《风》有《采苹》、《采蘩》,《雅》有《行苇》《泂酌》,守以忠信,神其舍诸! 若以今之珍馔,平生所习,求神无方,何必师古。簠簋可去,而盘盂杯案当在御矣。 《韶》《頀》可息,而箜篌笛笙当在奏矣。凡斯之流,皆非正物,或兴于近代,或 出于蕃夷,耳目之娱,本无则象,用之宗庙,后嗣何观?欲为永式,恐未可也。且 自汉已降,诸陵皆有寝宫,岁时朔望,荐以常馔,此既常行,亦足尽至孝之情矣。 宗庙正礼,宜仍典故,率情变革,人情所难。
又按旧制,一升曰爵,五升曰散。《礼器》称:“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 者献以散。”此明贵小贱大,示之节俭。又按《国语》,观射父曰:郊禘不过茧栗, 蒸尝不过把握。”夫神,以精明临人者也,所求备物,不求丰大。苟失于礼,虽多 何为?岂可舍先王之遗法,徇一时之所尚,废弃礼经,以从流欲。裂冠毁冕,将安 用之!且君子爱人以礼,不求苟合,况在宗庙,敢忘旧章。请依古制,庶可经久。
礼部员外郎杨仲昌议曰:“谨按《礼》曰:‘夫祭不欲烦,烦则黩;亦不欲简, 简则怠。’又郑玄云:‘人生尚亵食,鬼神则不然。神农时虽有黍稷,犹未有酒醴。 及后圣作为醴酪,犹存玄酒,求不忘古。’《春秋》曰:‘苹蘩、藻之菜,潢污 行潦之水,可羞于王公,可荐于鬼神。 ’又曰:‘大羹不和,粢食不凿。’此明君 人者,有国奉先,敬神严享,岂肥浓以为尚,将俭约以表诚。则陆海之物,鲜肥之 类,既乖礼文之情,而变作者之法,皆充祭用,非所详也。《易》曰:‘樽酒簋贰, 用缶,纳约自牖。’此明祭存简易,不在繁奢。所以一樽之酒,贰簋之奠,为明祀 也。抑又闻之,夫义以出礼,礼以体政,违则有紊,是称不经。荐肥浓则亵味有登, 加笾爵则事非师古。与其别行新制,宁如谨守旧章?”时太子宾客崔沔、户部郎中 杨伯成、左卫兵曹刘秩等皆建议以为请依旧礼,不可改易。于是宰臣等具沔、述等 议以奏。玄宗曰:“朕承祖宗休德,至于享祀粢盛,实思丰洁,礼物之具,谅在昭 忠。其非芳洁不应法制者,亦不可用。”以是更令太常量加品味。韦縚又奏:“请 每室加笾、豆各六,每四时异品,以当时新果及珍羞同荐。”则可之。又酌献酒爵, 玄宗令用龠升一升,合于古义,而多少适中。自是常依行焉。
后汉世祖光武皇帝葬于原陵,其子孝明帝追思不已。永平元年,乃率诸侯王、 公卿,正月朝于原陵,亲奉先后阴氏妆奁箧笥悲恸,左右侍臣,莫不呜咽。梁武帝 父丹阳尹顺之,追尊为太祖文帝,先葬丹徒,亦尊为建陵。武帝即大位后,大同十 五年,亦朝于建陵,有紫云廕覆陵上,食顷方灭。梁主著单衣介帻,设次而拜,望 陵流哭,泪之所沾,草皆变色。陵傍有枯泉,至时而水流香洁。因谓侍臣曰,陵阴 石虎,与陵俱创二百余年,恨小,可更造碑石柱麟,并二陵中道门为三闼。园陵职 司,并赐一级。奉辞诸陵,哭踊而拜。周太祖文帝葬于成陵,其子明帝初立,元年 十二月,谒于成陵。
高祖神尧葬于献陵,贞观十三年正月乙巳,太宗朝于献陵。先是日,宿卫设黄 麾仗周卫陵寝,至是质明,七庙子孙及诸侯百僚、蕃夷君长皆陪列于司马门内。皇 帝至小次,降舆纳履,哭于阙门,西面再拜,恸绝不能兴。礼毕,改服入于寝宫, 亲执馔,阅视高祖及先后服御之物,匍匐床前悲恸。左右侍御者莫不歔欷。初,甲 辰之夜,大雨雪。及皇帝入陵院,悲号哽咽,百辟哀恸,是时雪益甚,寒风暴起, 有苍云出于山陵之上,俄而流布,天地晦冥。至礼毕,皇帝出自寝宫,步过司马门 北,泥行二百余步,于是风静雪止,云气歇灭,天色开霁。观者窃议,以为孝感之 所致焉。是日曲赦三原县及从官卫士等,大辟已下,已发觉,未发觉,皆释其罪。 免民一年租赋。有八十已上,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鳏寡孤独、有笃疾者,赐物 各有差。宿卫陵邑中郎将、卫士斋员及三原令以下,各赐爵一级。丁未,至自献陵。 己酉,朝于太极殿。庚子,会群臣,奏《功成庆善》及《破阵》之乐。
玄宗开元十七年十一月丙申,亲谒桥陵。皇帝望陵涕泣,左右并哀感。进奉先 县同赤县,以所管万三百户供陵寝,三府兵马供卫,曲赦县内大辟罪已下。戊戌, 谒定陵。己亥,谒献陵。壬寅,谒昭陵。己巳,谒乾陵。戊申,车驾还宫。大赦天 下,流移人并放还,左降官移近处,百姓无出今年地税之半。每陵取侧近六乡以供 陵寝。皇帝初至桥陵,质明,柏树甘露降,曙后祥烟遍空。皇帝谒昭陵,陪葬功臣 尽来受飨,凤吹釭釭,若神祇之所集。陪位文武百僚皆闻先圣叹息、功臣蹈舞之声, 皆以为至孝所感。天宝二年八月,制:“自今已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陵寝。” 十三载,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台,其署令改为台令,加旧一级。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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