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官上
《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既陈,贵贱位矣。”是以圣人法乾坤 以作则,因卑高以垂教,设官分职,锡珪胙土。由近以制远,自中以统外。内则公 卿大夫士,外则公侯伯子男。咸所以协和万邦,平章百姓,允厘庶绩,式叙彝伦。 其由来尚矣。然古今异制,文质殊途。或以龙表官,或以云纪职。放勋即分命四子, 重华乃爰置九官,夏倍于虞,殷倍于夏,周监二代,沿革不同。其道既文,置官弥 广。逮于战国,戎马交驰,虽时有变革,然犹承周制。秦始皇废先王之典,焚百家 之言,创立朝仪,事不师古,始罢封侯之制,立郡县之官。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 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自余众职,各有司存。汉高祖除暴宁乱,轻刑约法, 而职官之制,因于嬴氏,其间同异,抑亦可知。光武中兴,聿遵前绪,唯废丞相与 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于叔世,事归台阁,论道之官,备员而已。魏、 晋继及,大抵略同,爰及宋、齐,亦无改作。梁武受终,多循齐旧,然而定诸卿之 位,各配四时,置戎秩之官,百有余号。陈氏继梁,不失旧物。高齐创业,亦遵后 魏,台省位号,与江左稍殊,所有节文,备详于志。有周创据关右,日不暇给,洎 乎克清江、汉,爰议宪章。酌禜镐之遗文,置六官以综务,详其典制,有可称焉。 高祖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唯以中书为内史,侍中为纳言,自 余庶僚,颇有损益。炀帝嗣位,意存稽古,建官分职,率由旧章。大业三年,始行 新令。于时三川定鼎,万国朝宗,衣冠文物,足为壮观。即而以人从欲,待下若仇, 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寻而南征不复,朝廷播迁,图籍注记,多从散逸。今之存录 者,不能详备焉。
梁武受命之初,官班多同宋、齐之旧,有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将军、 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开府仪同三司等官。诸公及位从公开府者,置官属。 有长史、司马、谘议参军,掾属从事中郎、记室、主簿、列曹参军、行参军、舍人 等官。其司徒则有左、右二长史,又增置左西掾一人,自余僚佐,同于二府。有公 则置,无则省。而司徒无公,唯省舍人,余官常置。开府仪同三司,位次三公,诸 将军、左右光禄大夫,优者则加之,同三公,置官属。
特进,旧位从公。武帝以邓禹列侯就第,特进奉朝请,是特引见之称,无官定 体。于是革之。
尚书省,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又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 兵等六尚书。左右丞各一人。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祠部、仪曹、虞曹、主客、 度支、殿中、金部、仓部、左户、驾部、起部、屯田、都官、水部、库部、功论、 中兵、外兵、骑兵等郎二十三人。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尚书掌出纳王命,敷奏万机。令总统之。仆射副令,又与尚书分领诸曹。令阙, 则左仆射为主。其祠部尚书多不置,以右仆射主之。若左、右仆射并阙,则置尚书 仆射以掌左事,置祠部尚书以掌右事。然则尚书仆射、祠部尚书不恆置矣。又有起 部尚书,营宗庙宫室则权置之。事毕则省,以其事分属都官、左户二尚书。左、右 丞各一人,佐令、仆射知省事。左掌台内分职仪、禁令、报人章,督录近道文书章 表奏事,纠诸不法。右掌台内藏及庐舍、凡诸器用之物,督录远道文书章表奏事。 凡诸尚书文书,诣中书省者,密事皆以挈囊盛之,封以左丞印。自晋以后,八座及 郎中多不奏事。天监元年诏曰:“自礼闱陵替,历兹永久,郎署备员,无取职事。 糠粃文案,贵尚虚闲,空有趋墀之名,了无握兰之实。曹郎可依昔奏事。”自是始 奏事矣。三年,置侍郎,视通直郎。其郎中在职勤能,满二岁者,转之。又有五都 令史,与左、右丞共知所司。旧用人常轻,九年诏曰:“尚书五都,职参政要,非 但总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虽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每尽时彦,庶同 持领,秉此群目。”于是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年,以太学博士刘纳兼殿中都,司 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户都, 宣毅墨曹参军王颙兼中兵都。五人并以才地兼美,首膺兹选矣。驾部又别领车府署, 库部领南、北武库二署令丞。
门下省置侍中、给事黄门侍郎各四人,掌侍从左右,摈相威仪,尽规献纳,纠 正违阙。监令尝御药,封玺书。侍中高功者,在职一年,诏加侍中祭酒,与侍郎高 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公车、太官、太医等令,骅骝厩丞。
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 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 得失,省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录比诏比玺,为诸优文策文,平处诸 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逋违。
驸马、奉车、车骑三都尉,并无员。驸马以加尚公主者,无班秩。
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旧并为显职,与侍中通官。宋代以 来,或轻或杂,其官渐替。天监六年革选,诏曰:“在昔晋初,仰惟盛化,常侍、 侍中,并奏帷幄,员外常侍,特为清显。陆始名公之胤,位居纳言,曲蒙优礼,方 有斯授。可分门下二局,委散骑常侍尚书案奏,分曹入集书。通直常侍,本为显爵, 员外之选,宜参旧准人数,依正员格。”自是散骑视侍中,通直视中丞,员外视黄 门郎。
中书省置监、令各一人,掌出内帝命。侍郎四人,功高者一人,主省内事。又 有通事舍人、主事令史等员,及置令史,以承其事。通事舍人,旧入直閤内。梁用 人殊重,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多以他官兼领。其后除通事,直曰中书舍人。
秘书省置监、丞各一人,郎四人,掌国之典籍图书。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 掌国史,集注起居。著作郎谓之大著作,梁初周舍、裴子野,皆以他官领之。又有 撰史学士,亦知史书。佐郎为起家之选。
御史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僚。皇 太子已下,其在宫门行马内违法者,皆纠弹之。虽在行马外,而监司不纠,亦得奏 之。专道而行,逢尚书丞郎,亦得停驻。其尚书令、仆、御史中丞,各给威仪十人。 其八人武冠绛韝,执青仪囊在前。囊题云“宜官吉”以受辞诉。一人缃衣,执鞭杖, 依列行,七人唱呼入殿,引喤至阶。一人执仪囊,不喤。属官治书侍御史二人,掌 举劾官品第六已下,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纠察不法。殿中 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内。又有符节令史员。
谒者台,仆射一人,掌朝觐宾飨之事。属官谒者十人,掌奉诏出使拜假,朝会 摈赞。高功者一人为假史,掌差次谒者。
诸卿,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 以大司农为司农卿,三卿是为春卿。加置太府卿,以少府为少府卿,加置太仆卿, 三卿是为夏卿。以卫尉为卫尉卿,廷尉为廷尉卿,将作大匠为大匠卿。三卿是为秋 卿。以光禄勋为光禄卿,大鸿胪为鸿胪卿,都水使者为太舟卿,三卿是为冬卿。凡 十二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视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庙、太史、太 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及陵监、国学等。又置协律 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别有灵 台丞。诏以为陵监之名,不出前诰,且宗庙宪章,既备典礼,园寝职司,理不容异, 诸正陵先立监者改为令。于是陵置令矣。
国学,有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太学博士八人。又有限外博士员。 天监四年,置五经博士各一人。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 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大同七年,国子祭酒到溉等,又表立正言博士一人,位视 国子博士。置助教二人。
宗正卿,位视列曹尚书,主皇室外戚之籍。以宗室为之。
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又管乐 游、北苑丞,左右中部三仓丞,荚库、荻库、箬库丞,湖西诸屯主。天监九年,又 置劝农谒者,视殿中御史。
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左右藏令、上库丞,掌太仓、南北市令。 关津亦皆属焉。
少府卿,位视尚书左丞,置材官将军、左中右尚方、甄官、平水署、南塘邸税 库、东西冶、中黄、细作、炭库、纸官、柴署等令丞。
卫仆卿,位视黄门侍郎,统南马牧、左右牧、龙厩、内外厩丞。又有弘训太仆, 亦置属官。
卫尉卿,位视侍中,掌宫门屯兵。卿每月、丞每旬行宫徼,纠察不法。统武库 令、公车司马令。又有弘训卫尉,亦置属官。
廷尉卿,梁国初建,曰大理,天监元年,复改为廷尉。有正、监、平三人。元 会,廷尉三官与建康三官,皆法冠玄衣朝服,以监东、西、中华门。手执方木,长 三尺,方一寸,谓之执方。四年,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
大匠卿,位视太仆,掌土木之工。统左、右校诸署。
光禄卿,位视太子中庶子,掌宫殿门户。统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 又有左右光禄、金紫光禄、太中、中散等大夫,并无员,以养老疾。
鸿胪卿,位视尚书左丞,掌导护赞拜。
太舟卿,梁初为都水台,使者一人,参军事二人,河堤谒者八人。七年,改焉。 位视中书郎,列卿之最末者也。主舟航堤渠。
大长秋,主诸宦者,以司宫闱之职。统黄门、中署、奚官、暴室、华林等署。
领军,护军,左、右卫、骁骑、游骑等六将军,是为六军,又有中领、中护, 资轻于领、护。又左右前后四将军,左右中郎将,屯骑、步骑、越骑、长水、射声 等五营校尉,武贲、冗从、羽林三将军,积射、强弩二军,殿中将军、武骑之职, 皆以分司丹禁,侍卫左右。天监六年,置左右骁骑、左右游击将军,位视二率。改 旧骁骑曰云骑,游击曰游骑,降左右骁、游一阶。又置硃衣直阁将军,以经为方牧 者为之。其以左右骁、游带领者,量给仪从。
太子太傅一人,位视尚书令。少傅一人,位视左仆射。天监初,又置东宫常侍, 皆散骑常侍为之。
詹事,位视中护军,任总宫朝。二傅及詹事,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家 令、率更令仆各一人。家令,自宋、齐已来,清流者不为之。天监六年,帝以三卿 陵替,乃诏革选。家令视通直常侍,率更、仆视黄门三等,皆置丞。中大通三年, 以昭明太子妃居金华宫,又置金华家令。
左、右卫率各一人,位视御史中丞。各有丞。左率领果毅、统远、立忠、建宁、 陵锋、夷寇、祚德等七营,右率领崇荣、永吉、崇和、细射等四营。二率各置殿中 将军十人,员外将军十人,正员司马四人。又有员外司马督官。共屯骑、步兵、翊 军三校尉各一人,谓之三校。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各一人,谓之二将。左、右积 弩将军各一人。门大夫一人,视谒者仆射。
中庶子四人,功高者一人为祭酒。行则负玺,前后部护驾。
中舍人四人,功高者一人,与中庶子祭酒共掌其坊之禁令。又有通事守舍人、 典事守舍人、典法守舍人员。
庶子四人,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高功者一人,与高功舍人共掌其坊之禁令。
舍人十六人,掌文记。通事舍人二人,视南台御史,多以余官兼职。典经局洗 马八人,位视通直郎。置典经守舍人、典事守舍人员。又有外监殿局,内监殿局, 导客局,斋内局,主玺、主衣、扶侍等局,门局,锡库局,内厩局,中药藏局,食 官局,外厩局,车厩局等,各置有司,以承其事。
皇弟、皇子府,置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谘议参军,及掾属中录事、中 记室、中直兵等参军,功曹史,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文学,主簿,正参军、 行参军、长兼行参军等员。嗣王府则减皇弟皇子府师、友、文学、长兼行参军。蕃 王府则又减嗣王从事中郎,谘议参军,掾属录事、记室、中兵参军等员。自此以下, 则并不登二品。
王国置郎中令、将军、常侍官。又置典祠令、庙长、陵长、典医丞、典府丞、 典书令、学官令、食官长、中尉、侍郎、执事中尉、司马、谒者、典卫令、舍人、 中大夫、大农等官。嗣王国则唯置郎中令、中尉、常侍、大农等员。蕃王则无常侍。 自此以下,并不登二品。
诸王皆假金兽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左。诸公侯皆假铜兽符,竹 使符第一至第五。名山大泽不以封。盐铁金银铜锡,及竹园别都,宫室园圃,皆不 以属国。
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封郡县者,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自 称皆曰寡人。相以下,公文上事,皆诣典书。世子主国,其文书表疏,仪式如臣而 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言告。诸王公侯国官,皆称臣。上于天朝,皆称陪臣。有 所陈,皆曰上疏。其公文曰言事。五等诸公,位视三公,班次之。开皇诸侯,位视 孤卿、重号将军、光禄大夫,班次之。开国诸伯,位视九卿,班次之。开国诸子, 位视二千石,班次之。开国诸男,位视比二千石,班次之。公已下,各置相、典祠、 典书令、典卫长一人。而伯子典书谓之长,典卫谓之丞。男典祠谓之长,典书谓之 丞,无典卫。诸公已下,台为选置相,掌知百姓事。典祠已下,自选补上。诸列侯 食邑千户已上,置家丞、庶子员。不满千户,则但置庶子员。
州刺史二千石,受拜之明日,辞宫庙而行。州置别驾、治中从事各一人,主簿, 西曹、议曹从事,祭酒从事,部传从事,文学从事,各因其州之大小而置员。郡置 太守,置丞。国曰内史。郡丞,三万户以上,置佐一人。
县为国曰相,大县为令,小县为长,皆置丞、尉。郡县置吏,亦各准州法,以 大小而制员。郡县吏有书僮,有武吏,有医,有迎新、送故等员。亦各因其大小而 置焉。
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诏依廷尉之官,置正、平、监,革选士流,务 使任职。又令三官更直一日,分受罪系,事无小大,悉与令筹。若有大事,共详, 三人具辨。脱有同异,各立议以闻。尚书水部郎袁孝然、议曹郎孔休源并为之。位 视给事中。
天监初,武帝命尚书删定郎济阳蔡法度,定令为九品。秩定,帝于品下注一品 秩为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至七年,革选,徐勉为吏部 尚书,定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者为劣。
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为十八班。
诸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左右光禄开府仪同三司,为十七班。
尚书令、太子太傅、左右光禄大夫,为十六班。
尚书左仆射,太子少傅,尚书仆射、右仆射,中书监,特进,领、护军将军, 为十五班。
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太子詹事,金紫光禄大夫,太常卿,为十四班。
中书令,列曹尚书,国子祭酒,宗正、太府卿,光禄大夫,为十三班。
侍中,散骑常侍,左、右卫将军,司徒左长史,卫尉卿,为十二班。
御史中丞,尚书吏部郎,秘书监,通直散骑常侍,太子左、右二卫率,左、右 骁骑,左、右游击,太中大夫,皇弟皇子师,司农,少府、廷尉卿,太子中庶子, 光禄卿,为十一班。
给事黄门侍郎,员外散骑常侍,皇弟皇子府长史,太仆、大匠卿,太子家令、 率更令、仆,扬州别驾,中散大夫,司徒右长史,云骑,游骑,皇弟皇子府司马, 硃衣直阁将军,为十班。
尚书左丞,鸿胪卿,中书侍郎,国子博士,太子庶子,扬州中从事,皇弟皇子 公府从事中郎,太舟卿,大长秋,皇弟皇子府谘议,嗣王府长史,前左右后四军、 嗣王府司马,庶姓公府长史,司马,为九班。
秘书丞,太子中舍人,司徒左西掾,司徒属,皇弟皇子友,散骑侍郎,尚书右 丞,南徐州别驾,皇弟皇子公府掾属,皇弟皇子单为二卫司马,嗣王庶姓公府从事 中郎,左、右中郎将,嗣王庶姓公府谘议,皇弟皇子之庶子府长史、司马,蕃王府 长史、司马,庶姓持节府长史、司马,为八班。
五校,东宫三校,皇弟皇子之庶子府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南徐州中 从事,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谘议,为七班。
太子洗马,通直散骑侍郎,司徒主簿,尚书侍郎,著作郎,皇弟皇子府功曹史, 五经博士,皇弟皇子府录事、记室、中兵参军,皇弟皇子荆江雍郢南兗五州别驾, 领、护军长史、司马,嗣王庶姓公府掾属,南台治书侍御史,廷尉三官,谒者仆射, 太子门大夫,嗣王庶姓公府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庶姓府谘议,为六班。
尚书郎中,皇弟皇子文学及府主簿,太子太傅、少傅丞,皇弟皇子湘豫司益广 青衡七州别驾,皇弟皇子荆江雍郢南兗五州中从事,嗣王庶姓荆江雍郢南兗五州别 驾,太常丞,皇弟皇子国郎中令、三将,东宫二将,嗣王府功曹史,庶姓公府录事、 记室、中兵参军,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为五 班。
给事中,皇弟皇子府正参军,中书舍人,建康三官,皇弟皇子北徐北兗梁交南 梁五州别驾,皇弟皇子湘豫司益广青衡七州别驾、中从事,嗣王庶姓湘豫司益广青 衡七州别驾,嗣王庶姓荆江雍郢南兗五州中从事,宗正、太府、卫尉、司农、少府、 廷尉、太子詹事等丞,积射、强弩将军,太子左右积弩将军,皇弟皇子国大农,嗣 王国郎中令,嗣王庶姓公府主簿,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功曹史,皇弟皇子之庶 子府蕃王府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为四班。
太子舍人,司徒祭酒,皇弟皇子公府祭酒,员外散骑侍郎,皇弟皇子府行参军, 太子太傅少傅五官功曹主簿,二卫司马,公车令,胄子律博士,皇弟皇子越桂宁霍 四州别驾,皇弟皇子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中从事,嗣王庶姓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 州别驾,湘豫司益广青衡七州中从事,嗣王庶姓公府正参军,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 王府曹主簿,武卫将军,光禄丞,皇弟皇子国中尉,太仆大匠丞,嗣王国大农,蕃 王国郎中令,庶姓持节府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北馆令,为三班。
秘书郎,著作佐郎,扬、南徐州主簿,嗣王庶姓公府祭酒,皇弟皇子单为领护 詹事二卫等五官、功曹、主簿,太学博士,皇弟皇子国常侍,奉朝请,国子助教, 皇弟皇子越桂宁霍四州中从事,皇弟皇子荆江雍郢南兗五州主簿,嗣王庶姓越桂宁 霍四州别驾,嗣王庶姓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中从事,鸿胪丞,尚书五都令史,武 骑常侍,材官将军,明堂二庙帝陵令,嗣王府庶姓公府行参军,皇弟皇子之庶子府 正参军,蕃王国大农,庶姓持节府录事、记室、中兵参军,庶姓持节府功曹史,为 二班。
扬南徐州西曹祭酒从事,皇弟皇子国侍郎,嗣王国常侍,扬南徐州议曹从事, 东宫通事舍人,南台侍御史,太舟丞,二卫殿中将军,太子二率殿中将军,皇弟皇 子之庶子府蕃王府行参军,蕃王国中尉,皇弟皇子湘豫司益广青衡七州主簿,皇弟 皇子荆雍郢南兗四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皇弟皇子江州西曹从事、祭酒议曹祭酒部 传从事,嗣王庶姓越桂宁霍四州中从事,嗣王庶姓荆江雍郢南兗五州主簿,庶姓持 节府主簿,汝阴巴陵二国郎中令,太官、太乐、太市、太史、太医、太祝、东西冶、 左右尚方、南北武库、车府等令,为一班。
位不登二品者,又为七班。皇弟皇子府长兼参军,皇弟皇子国三军、嗣王国侍 郎、蕃王国常侍、扬南徐州文学从事,殿中御史、庶姓持节府除正参军、太子家令 丞、二卫殿中员外将军、太子二率殿中员外将军、镇蛮安远护军度支校尉等司马, 皇弟皇子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主簿、皇弟皇子湘豫司益广青衡七州西曹祭酒议曹 从事,皇弟皇子荆雍郢三州从事史,江州议曹从事,南兗州文学从事,嗣王庶姓湘 豫司益广青衡七州主簿、嗣王庶姓荆雍郢南兗四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嗣王庶姓江 州西曹从事、祭酒部传从事、劝农谒者,汝阴巴陵二王国大农,郡公国郎中令,为 七班。
皇弟皇子国典书令,嗣王国三军,蕃王国侍郎,领护詹事五官功曹,皇弟皇子 府参军督护,嗣王府长兼参军,庶姓公府长兼参军,庶姓持节府板正参军,皇弟皇 子越桂宁霍四州主簿,皇弟皇子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嗣王庶 姓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主簿,嗣王庶姓湘豫司益广青衡七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 皇弟皇子豫司益广青五州文学从事,湘衡二州从事,嗣王庶姓荆霍郢三州从事史, 江州议曹从事,南兗州文学从事,汝阴巴陵二王国中尉,皇弟皇子之庶子县侯国郎 中令,郡公国大农,县公国郎中令,为六班。
皇弟皇子国三令,嗣王国典书令,蕃王国三军,皇弟皇子公府东曹督护,嗣王 府庶姓公府参军督护,皇弟皇子之庶子长兼参军,蕃王府长兼参军,二卫正员司马 督,太子二率正员司马督,领护主簿,詹事主簿,二卫功曹,太常五官功曹,石头 戍军功曹,庶姓持节府行参军,皇弟皇子越桂宁霍四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皇弟皇 子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文学从事,嗣王庶姓越桂宁霍四州主簿,嗣王庶姓北徐北 兗梁交南梁五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嗣王庶姓豫司益广青五州文学从事,湘衡二州 从事,汝阴巴陵二王国常侍,郡公国中尉,县侯国郎中令,皇弟皇子府功曹督护, 为五班。
嗣王国三令,蕃王国典书令,嗣王府功曹督护,庶姓公府东曹督护,皇弟皇子 之庶子府参军督护,蕃王府参军督护,二卫员外司马督,太子二率员外司马督,二 卫主簿,太常主簿,宗正等十一卿五官功曹,石头戍军主簿,庶姓持节府板行参军, 皇弟皇子越桂宁霍四州文学从事,嗣王庶姓越桂宁霍四州西曹祭酒议曹从事,嗣王 庶姓北徐北兗梁交南梁五州文学从事,汝阴巴陵二王国侍郎,县公国中尉,为四班。
蕃王国三令,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蕃王府功曹督护,宗正等十一卿主簿,庶姓持 节府长兼参军,嗣王庶姓越桂宁霍四州文学从事,郡公国侍郎,为三班。
庶姓持节府参军督护,汝阴巴陵二王国典书令,县公国侍郎,为二班。
庶姓持节府功曹督护,汝阴巴陵二王国三令,郡公国典书令,为一班。
又著作正令史,集书正令史,尚书度支三公正令史,函典书、殿中外监、斋监、 东堂监、尚书都官左降正令史,诸州镇监、石头城监、琅邪城监、东宫外监、殿中 守舍人,斋临、东宫典经守舍人,上库令,太社令,细作令,导官令,平水令,太 官市署丞,正厨丞,酒库丞,柴署丞,太乐库丞,别局校丞,清商丞,太史丞,太 医二丞,中药藏丞,东冶小库等三丞,作堂金银局丞,木局丞,北武库二丞,南武 库二丞,东宫食官丞,上林丞,湖西砖屯丞,祇箬库丞,纹绢簟席丞,国子典学, 材官司马,宣阳等诸门候,东宫导客守舍人,运署谒者,都水左右二装五城谒者, 石城宣城阳新屯谒者,南康建安晋安伐船谒者,晋安练葛屯主,为三品蕴位。
又门下集书主事通正令史,中书正令史,尚书正令史,尚书监籍正令史,都正 令史,殿中内监,题閤监,婚局监,东宫门下通事守舍人,东宫典书守舍人,东宫 内监,殿中守舍人,题閤监,乘黄令,右藏令,籍田令,廪牺令,梅根诸冶令,典 客馆令,太官四丞,库存丞,太乐丞,东冶太库丞,左尚方五丞,右尚方四丞,东 宫卫库丞,司农左右中部仓丞,廷尉律博士,公府舍人,诸州别署监,山阴狱丞, 为三品勋位。
其州二十三,并列其高下,选拟略视内职。郡守及丞,各为十班。县制七班。 用人各拟内职云。
又诏以将军之名,高卑舛杂,命更加厘定。于是有司奏置一百二十五号将军。 以镇、卫、骠骑、车骑,为二十四班。内外通用。四征、东南西北,止施外。四中, 军、卫、抚、护,止施内。为二十三班。八镇东南西北,止施在外。左右前后,止 施在内。为二十二班。八安东西南北,止施在外。左右前后,止施在内。为二十一 班。四平、东南西北。四翊,左右前后。为二十班。凡三十五号,为一品。是为重 号将军。忠武、军师,为十九班。武臣、爪牙、龙骑、云麾,为十八班。代旧前后 左右四将军。镇兵、翊师、宣惠、宜毅,为十七班。代旧四中郎。十号为一品。智 威、仁威、勇威、信威、严威,为十六班。代旧征虏。智武、仁武、勇武、信武、 严武,为十五班。代旧冠军。十号为一品,所谓五德将军者也。轻车、征远、镇朔、 武旅、贞毅,为十四班。代旧辅国。凡将军加大者,唯至贞毅而已。通进一阶。优 者方得比加位从公。凡督府,置长史司马谘议诸曹,有录事记室等十八曹。天监七 年,更置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各一人。宁远、明威、振远、电耀、威耀, 为十三班。代旧宁朔。十号为一品。武威、武骑、武猛、武壮、飚武,为十二班。 电威、驰锐、追锋、羽骑、突骑,为十一班。十号为一品。折冲、冠武、和戎、安 垒、猛烈,为十班。扫狄、雄信、扫虏、武锐、摧锋,为九班。十号为一品。略远、 贞威、决胜、开远、光野,为八班。厉锋、轻锐、讨狄、荡虏、荡夷,为七班。十 号为一品。武毅、铁骑、楼船、宣猛、树功,为六班。克狄、平虏、讨夷、平狄、 威戎,为五班。十号为一品。伏波、雄戟、长剑、冲冠、雕骑,为四班 、佽飞、 安夷、克戎、绥狄、威虏,为三班。十号为一品。前锋、武毅、开边、招远、金威, 为二班。绥虏、荡寇、殄虏、横野、驰射,为一班。十号为一品。凡十品,二十四 班。亦以班多为贵。其制品十,取其盈数。班二十四,以法气序。制簿悉以大号居 后,以为选法自小迁大也。前史所记,以位得从公,故将军之名,次于台槐之下。 至是备其班品,叙于百司之外。其不登二品,应须军号者,有牙门、代旧建威。期 门,代旧建武。为八班。候骑、代旧振威。熊渠,代旧振武。为七班。中坚、代旧 奋威。典戎,代旧奋武。为六班。戈船、代旧扬威。绣衣,代旧扬武。为五班。执 讯、代旧广威。行阵,代旧广武。为四班。鹰扬为三班。陵江为二班。偏将军、裨 将军,为一班。凡十四号,别为八班,以象八风。所施甚轻。又有武安、镇远、雄 义,拟车骑。为二十四班。四抚东南西北,拟四征。为二十三班。四宁东南西北, 拟四镇。为二十二班。四威东南西北,拟四安。为二十一班。四绥东南西北,拟四 平。为二十班。凡十九号,为一品。安远、安边,拟忠武、军师。为十九班。辅义、 安沙、卫海、抚河,拟武臣等四号。为十八班。平远、抚朔、宁沙、航海、拟镇兵 等四号。为十七班。凡十号,为一品。翊海、朔野、拓远、威河、龙幕,拟智威等 五号。为十六班。威陇、安漠、绥边、宁寇、梯山,拟智武等五号。为十五班。凡 十号,为一品。宁境、绥河、明信、明义、威漠,拟轻车等五号。为十四班。安陇、 向义、宣节、振朔、候律,拟宁远等五号。为十三班。凡十号,为一品。平寇、定 远、陵海、宁陇、振漠,拟武威等五号。为十二班。驰义、横朔、明节、执信、怀 德,拟电威等五号。为十一班。凡十号,为一品。抚边、定陇、绥关、立信、奉义, 拟折冲等五号。为十班。绥陇、宁边、定朔、立节、怀威,拟扫狄等五号。为九班。 凡十号,为一品。怀关、静朔、扫寇、宁河、安朔,拟略远等五号。为八班。扬化、 超陇、执义、来化、度嶂,拟厉锋等五号。为七班。凡十号,为一品。平河、振陇、 雄边、横沙、宁关,拟武毅等五号。为六班。怀信、宣义、弘节、浮辽、凿空,拟 克狄等五号。为五班。凡十号,为一品。捍海、款塞、归义、陵河、明信,拟伏波 等五号。为四班。奉忠、守义、弘信、仰化、立义,拟亻次飞等五号。为三班。凡 十号,为一品。绥方、奉正、承化、浮海、度河,拟先锋等五号。为二班。怀义、 奉信、归诚、怀泽、伏义,拟绥虏等五号。为一班。凡十号,为一品。大凡一百九 号将军,亦为十品,二十四班。正施于外国。
及大通三年,有司奏曰:“天监七年,改定将军之名,有因有革。普通六年, 又置百号将军,更加刊正,杂号之中,微有移异。大通三年,奏移宁远班中明威将 军进轻车班中,以轻车班中征远度入宁远班中。又置安远将军代贞武,宣远代明烈。 其戎夷之号,亦加附拟,选序则依此承用。”遂以定制。转则进一班。黜则退一班。 班即阶也。同班以优劣为前后。有镇、卫、骠骑、车骑同班。四中、四征同班。八 镇同班。八安同班。四平、四翊同班。忠武、军师同班。武臣、爪牙、龙骑、云麾、 冠军同班。镇兵、翊师、宣惠、宣毅四将军,东南西北四中郎将同班。智威、仁威、 勇威、信威、严威同班。智武、仁武、勇武、信武、严武同班。谓为五德将军。轻 车、镇朔、武旅、贞毅、明威同班。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同班。威雄、 威猛、威烈、威振、威信、威胜、威略、威风、威力、威光同班。武猛、武略、武 胜、武力、武毅、武健、武烈、武威、武锐、武勇同班。猛毅、猛烈、猛威、猛锐、 猛震、猛进、猛智、猛武、猛胜、猛骏同班。壮武、壮勇、壮烈、壮猛、壮锐、壮 盛、壮毅、壮志、壮意、壮力同班。骁雄、骁桀、骁猛、骁烈、骁武、骁勇、骁锐、 骁名、骁胜、骁迅同班。雄猛、雄威、雄明、雄烈、雄信、雄武、雄勇、雄毅、雄 壮、雄健同班。忠勇、忠烈、忠猛、忠锐、忠壮、忠毅、忠捍、忠信、忠义、忠胜 同班。明智、明略、明远、明勇、明烈、明威、明胜、明进、明锐、明毅、同班。 光烈、光明、光英、光远、光胜、光锐、光命、光勇、光戎、光野同班。飙勇、飙 猛、飙烈、飙锐、飙奇、飙决、飙起、飙略、飙胜、飙出同班。龙骧、武视、云旗、 风烈、电威、雷音、驰锐、追锐、羽骑、突骑同班。折冲、冠武、和戎、安垒、超 猛、英果、扫虏、扫狄、武锐、摧锋同班。开远、略远、贞威、决胜、清野、坚锐、 轻锐、拔山、云勇、振旅同班。超武、铁骑、楼船、宣猛、树功、克狄、平虏、棱 威、昭威、威戎同班。伏波、雄戟、长剑、冲冠、雕骑、佽飞、勇骑、破敌、克敌、 威虏同班。前锋、武毅、开边、招远、金威、破阵、荡寇、殄虏、横野、驰射同班。 牙门、期门同班。候骑、熊渠同班。中坚、典戎同班。执讯、行阵同班。伏武、怀 奇同班。偏、裨将军同班。凡二百四十号,为四十四班。
又雍州置宁蛮校尉,广州置平越中郎将,北凉、南秦置西戎校尉,南秦、梁州 置平戎校尉,宁州置镇蛮校尉,西阳、南新蔡、晋熙、庐江等郡,置镇蛮护军,武 陵郡置安远护军,巴陵郡置度支校尉。皆立府,随府主号轻重而不为定。其将军施 于外国者,雄义、镇远、武安同班,拟镇、卫等三号。四抚同班,拟四征,四威同 班。拟四安。四绥同班,拟四平。安远、安边同班,拟忠武等号。抚河、卫海、安 沙、辅义同班,拟武臣等号。航海、宁沙、抚朔、平远同班,拟镇兵等号。龙幕、 威河、和戎、拓远、朔野、翊海同班,拟智威等号。梯山、宁寇、绥边、安漠、威 陇五号同班,拟智武等号。威漠、明义、昭信、绥河、宁境同班,拟轻车等号。候 律、振朔、宣节、向义、安陇同班,拟宁远等号。振漠、宁陇、陵海、安远、平寇 同班,拟威雄等号。怀德、执信、明节、横朔、驰义同班,拟武猛等号。安朔、宁 河、扫寇、静朔、怀关同班,拟骁雄等号。度嶂、奉化、康义、超陇、扬化同班, 拟猛烈等号。宁关、横沙、雄边、振陇、平河同班,拟忠勇等号。凿空、浮辽、弘 节、宣义、怀信同班,拟明智等号。明信、陵河、归义、款塞、捍海同班,拟光烈 等号。立义、仰化、弘信、守义、奉忠同班,拟飙勇等号。奉诚、立诚、建诚、显 诚、义诚同班,拟龙骧等号。尉辽、宁渤、绥岭、威塞、通侯同班,拟折冲等号。 扫荒、威荒、定荒、开荒、理荒同班,拟开远等号。奉节、扫节、建节、效节、伏 节同班,拟超武等号。渡河、陵海、承化、奉正、绥方同班,拟伏波等号。伏义、 怀泽、归诚、奉信、怀义同班,拟前锋等号。凡一百二十五将军,二十八班,并施 外国戎号,准于中夏焉。大同四年,魏彭城王尔硃仲远来降,以为定洛大将军,仍 使其北讨,故名云。
陈承梁,皆循其制官,而又置相国,位列丞相上。并丞相、太宰、太傅、太保、 大司马、大将军,并以为赠官。定令,尚书置五员,郎二十一员。其余并遵梁制, 为十八班,而官有清浊。自十二班以上并诏授,表启不称姓。从十一班至九班,礼 数复为一等。又流外有七班,此是寒微士人为之。从此班者,方得进登第一班。其 亲王起家则为侍中。若加将军,方得有佐史,无将军则无府,止有国官。皇太子冢 嫡者,起家封王,依诸王起家。余子并封公,起家中书郎。诸王子并诸侯世子,起 家给事。三公子起家员外散骑侍郎,令仆子起家秘书郎。若员满,亦为板法曹,虽 高半阶,望终秘书郎下。次令仆子起家著作佐郎,亦为板行参军。此外有扬州主簿、 太学博士、王国侍郎、奉朝请、嗣王行参军,并起家官,未合发诏。诸王公参佐等 官,仍为清浊。或有选司补用,亦有府牒即授者,不拘年限,去留随意。在府之日, 唯宾游宴赏,时复修参,更无余事。若随府王在州,其僚佐等,或亦得预催督。若 其驱使,便有职务。其衣冠子弟,多自修立,非气类者,唯利是求,暴物乱政,皆 此之类。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有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书 吏不足,并取助书。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机要,而 尚书唯听受而已。被委此官,多擅威势。其庶姓为州,若无将军者,谓之单车。郡 县官之任代下,有迎新送故之法,饷馈皆百姓出,并以定令。其所制品秩,今列之 云。
相国,丞相,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开府 仪同三司,已上秩万石。巴陵王、汝阴王后,尚书令,已上秩中二千石。品并第一。
中书监,尚书左右仆射,特进,太子二傅,左右光禄大夫,已上中二千石。品 并第二。
中书令,侍中,散骑常侍,领、护军,中领、护军,吏部尚书,列曹尚书,金 紫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已上并中二千石。左右卫将军,御史中丞,已上二千石。 太后卫尉、太仆、少府三卿,太常、宗正、太府、卫尉、司农、少府、廷尉、光禄、 大匠、太仆、鸿胪、太舟等卿,太子詹事,国子祭酒,已上中二千石。扬州刺史, 凡单车刺史,加督进一品,都督进二品。不论持节假节,扬州、徐州加督,进二品 右光禄已下。加都督,第一品尚书令下。南徐、东扬州刺史,皇弟皇子封国王世子, 品并第三。
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常侍,黄门侍郎,已上二千石。秘书监,中二千石。 左右骁骑、左右游击等将军,太子中庶子,已上二千石。太子左右卫率,二千石硃 衣直阁,云骑、游骑将军,中书侍郎,已上千石。尚书左右丞,尚书、吏部侍郎、 郎中,已上六百石。尚书郎中与吏部郎同列,今品同。太子三卿,太中、中散大夫, 司徒左右长史,已上千石。诸王师,依秩减之例。国子博士,千石。荆江南兗郢湘 雍等州刺史,六州加督,进在第三品东扬州下。加都督,进在第二品右光禄下。嗣 王、蕃王、郡公、县公等世子,品并第四。
秘书丞,明堂、太庙、帝陵等令,已上六百石。散骑侍郎,前左右后军将军, 左右中郎将,已上千石。大长秋,二千石。太子中舍人、庶子,六百石。豫益广衡 等州,青州领冀州,北兗北徐等州,梁州领南秦州,司南梁交越桂霍宁等十五州, 加督,进在第四品雍州下。加都督,进在第三品南徐州下。不言秩。丹阳尹,中二 千石。会稽太守,二千石。加督,进在第四品雍州下。加都督进在第三品南徐州下。 诸郡若督及都督,皆以此差次为例。吴郡、吴兴二太守,二千石。侯世子,不言秩。 皇弟皇子府谘议参军,八百石。皇弟皇子府板谘议参军,不言秩。皇弟皇子府长史, 千石。皇弟皇子府板长史,不言秩。皇弟皇子府司马,千石。皇弟皇子府板司马, 不言秩。皇弟皇子公府从事中郎,六百石。品并第五。
通直散骑侍郎,千石。著作郎,六百石。步兵、射声、长水、越骑、屯骑五校 尉,并千石。太子洗马,六百石。太子步兵、翊军、屯骑三校尉,并秩同台校。司 徒左西掾属,并本秩四百石。依减秩例。皇弟皇子友,依减秩例。皇弟皇子公府属, 本秩四百石。依减秩例。五经博士,六百石。子男世子,不言秩。万户以上郡太守、 内史、相,嗣王府、皇弟皇子之庶子府谘议参军,六百石。板者不言秩。嗣王府、 皇弟皇子之庶子府长史、司马,并八百石。嗣王府官减正王府一阶。其板长史、司 马,并不言秩。庶姓公府谘议参军,六百石。与嗣王府同。其板者并不言秩。庶姓 公府长史、司马,并八百石。其板者并不言秩。嗣王庶姓公府从事中郎,六百石。 皇帝皇子府中录事参军、板府中录事参军,中记室参军、板中记室参军,中直兵参 军、板中直兵参军,扬州别驾中从事,皇弟皇子南徐荆江南兗郢湘雍州别驾中从事, 并不言秩,品并第六。
给事中,六百石,员外散骑侍郎,秘书著作佐郎,并四百石。依减秩例。奉车、 驸马都尉,武贲中郎将,羽林监,冗从仆射,已上并六百石。谒者仆射,千石。南 台治书侍御史,六百石。太子舍人,二百石。依减秩例。太子门大夫,六百石。太 子旅贲中郎将、冗从仆射,并秩同台将。司徒主簿,依减秩例。司徒祭酒,不言秩。 领护军长史、司马,廷尉正、监、平,并六百石。皇弟皇子府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 板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功曹史、主簿,公府祭酒,并不言秩。皇弟皇子文学,依 减秩例。嗣王庶姓公府掾属,并本秩四百石。依减秩例。太子二傅丞,并六百石。 蕃王府谘议参军,四百石。蕃王府板谘议参军,不言秩。蕃王府长史、司马,六百 石。板者并不言秩。庶姓持节府谘议参军,四百石。庶姓非公不持节将军置长史, 六百石。庶姓持节府板谘议参军,不言秩。庶姓持节府长史、司马,并六百石。板 者皆不言秩。嗣王府、皇弟皇子之庶子、及庶姓公府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及 板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并不言秩。不满万户太守、内史、相,二千石。丹阳、 会稽、吴郡、吴兴及万户郡丞,并六百石。建康令,千石。建康正、监、平,秩同 廷尉。品并第七。
中书通事舍人,依减秩例。积射、强弩、武卫等将军,公车令,太子左右积弩 将军,并六百石。奉朝请武骑常侍,依减秩例。太后三卿、十二卿、大长秋等丞, 并六百石。左右卫司马,不言秩。太子詹事丞,胄子律博士,并六百石。皇弟皇子 府正参军、板正参军、行参军、板行参军,嗣王府、皇弟子皇子之庶子府录事记室 中兵参军、板录事记室中兵参军、功曹史、主簿,庶姓非公不持节诸将军置主簿, 庶姓公府录事记室中兵参军、板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嗣王庶姓公府祭酒,蕃 王府中录事记室直兵参军、板中录事记室直兵参军、,庶姓持节府中录事记室直兵 参军、及板中录事记室直兵参军,太子太傅、五官功曹史、主簿,少傅、五官功曹 史、主簿,已上并不言秩。太学博士,六百石。国子助教,司樽郎,安蛮戎越校尉 中郎将府等长史,六百石。蛮戎越等府佐无定品。自随主军号轻重。小府减大府一 阶。蛮戎越校尉中郎将等府板长史,不言秩。蛮戎越校尉中郎将等司马,六百石。 板者不言秩。庶姓南徐荆江南兗郢湘雍等州别驾中从事,不言秩。不满万户已下郡 丞,六百石。五千户已上县令、相,一千石。皇弟皇子国郎中令、大农、中尉,并 六百石。品并第八。
左右二卫殿中将军,不言秩。南台侍御史。依秩减例。东宫通事舍人,不言秩。 材官将军,六百石。太子左右二卫率、殿中将军及丞、嗣王府、皇弟皇子之庶子府 正参军、板正参军、行参军、板行参军,庶姓公府正参军、板正参军、蕃王府录事 记室中兵等参军、板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功曹史、主簿,正参军、板正参军、行 参军、板行参军,庶姓持节府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板录事记室中兵等参军、功曹 史、主簿庶姓豫益广衡青冀北兗北徐梁秦司南徐等州别驾中从事史,扬州主簿、西 曹及祭酒、议曹二从事,南徐州主簿、西曹、祭酒议曹二从事,皇弟皇子诸州主簿、 西曹,已上并不言秩。不满五千户已下县令、相,六百石。皇弟皇子国常侍、侍郎, 不言秩。嗣王国郎中令、大农、中尉,并四百石。嗣王国常侍,不言秩。蕃王国郎 中令、大农、殿中,并二百石。品并第九。
又有戎号拟官,自一品至于九品,凡二百三十七。镇卫、骠骑、车骑等三号将 军,拟官品第一。比秩中二千石。四中、军、抚、卫、权。四征、东南西北。八镇 东南西北,左右前后。等十六号将军,拟官品第二。秩中二千石。八安、左前右后, 东南西北。四翊、左前右后。四平东南西北。等十六号将军,拟官品第三。秩中二 千石。忠武、军师、武臣、爪牙、龙骑、云麾、冠军、镇兵、翊师、宣惠、宣毅等 将军,四中郎将,智、仁、勇、信、严等五威、五武将军,合二十五号,拟官品第 四。秩中二千石。轻车、镇朔、武旅、贞毅、明威等将军,将军加大者至此。凡加 大,通进一阶。宁、安、征、振、宣等五远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小府、蛮越校尉 中郎将,随府主军号轻重。若单作,则减刺史一阶。若有将军,减将军一阶。合十 八号,拟官品第五。威雄、猛、烈、震、信、略、胜、风、力、光等十威,武猛、 略、胜、力、毅、健、烈、威、锐、勇等十武,猛毅、烈、威、震、锐、进、智、 胜、骏等十猛,壮武、勇、烈、猛、锐、威、力、毅、志、意等十壮,骁雄、桀、 猛、烈、武、勇、锐、名、胜、迅等十骁,雄猛、威、明、烈、信、武、勇、毅、 壮、健等十雄,忠勇、烈、猛、锐、壮、毅、捍、信、义、胜等十忠,明智、略、 远、勇、烈、威、锐、毅、胜、进等十明,光烈、明、英、远、胜、锐、命、勇、 戎、野等十光,飙勇、烈、猛、锐、奇、决、起、胜、略、出等十飙将军,平越中 郎,广、梁、南秦、南梁、宁等州小府。西戎、平戎、镇蛮三校尉等,拟官一百四 号,品第六。并千石。龙骧、武视、云旗、风烈、电威、雷音、驰锐、追锐、羽骑、 突骑、折冲、冠武、和戎、安垒、超猛、英果、扫虏、扫狄、武锐、摧锋、开远、 略远、贞威、决胜、清野、坚锐、轻车、拔山、云勇、振旅等将军,拟官三十号, 品第七。并六百石。超武、铁骑、楼船、宣猛、树功、克狄、平虏、棱威、戎昭、 威戎、伏波、雄戟、长剑、冲冠、雕骑、佽飞、勇骑、破敌、克敌、威虏等将军, 镇蛮护军,西阳、南新蔡、晋熙、庐江郡小府、镇蛮安远护军、度支校尉,随府主 号轻重。若单作,则减太守内史相一阶。若有将军,减一阶。安远护军,度支校尉 巴陵郡丞等,拟官二十三号,品第八。并六百石。前锋、武毅、开边、招远、金威、 破阵、荡寇、殄虏、横野、驰射等将军,拟官十号,品第九。并四百石。诸将起自 第六品已下,板则无秩。其虽除不领兵,领兵不满百人,并除此官而为州郡县者, 皆依本条减秩石。二千石减为千石,千石降为六百石。自四百石降而无秩。其州郡 县,自各以本秩论。凡板将军,皆降除一品。诸依此减降品秩。其应假给章印,各 依旧差,不贬夺。
其封爵亦为九等之差。郡王第一品。秩万石。嗣王、蕃王、开国郡县公,第二 品。开国郡、县侯,第三品。开国县伯,第四品,并视中二千石。开国子,第五品。 开国男,第六品。并视二千石。汤沐食侯,第七品。乡、亭侯,第八品。并视千石。 关中、关外侯,第九品。视六百石。
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光迎主簿,西 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其诸郡,唯正王任丹阳尹经迎得出身,庶姓尹则不得。必 有奇才异行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相知表启通举者,每常有之,亦 无年常考校黜陟之法。既不为此式,所以勤惰无辨。凡选官无定期,随阙即补,多 更互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若有迁授, 或由别敕,但移转一人为官,则诸官多须改动。其用官式,吏部先为白牒,录数十 人名,吏部尚书与参掌人共署奏。敕或可或不可。其不用者,更铨量奏请。若敕可, 则付选,更色别,量贵贱,内外分之,随才补用。以黄纸录名,八座通署,奏可, 即出付典名。而典以名贴鹤头板,整威仪,送往得官之家。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 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敕可,黄纸写出门下。门下答诏,请付外施行。又画 可,付选司行召。得诏官者,不必皆须待召。但闻诏出,明日,即与其亲入谢后, 诣尚书,上省拜受。若拜王公则临轩。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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