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列传·卷三十五 内容: 裴让之,字士礼。 年十六丧父,殆不胜哀,其母辛氏泣抚之曰:“弃我灭性,得为孝子乎? ”由是自勉。 辛氏,高明妇则,又闲礼度。 夫丧,诸子多幼弱,广延师友,或亲自教授。 内外亲属有吉凶礼制,多取则焉。 让之少好学,有文俊辩,早得声誉。 魏天平中举秀才,对策高第。 累迁屯田主客郎中,省中语曰:“能赋诗,裴让之。 ”为太原公开府记室。 与杨愔友善,相遇则清谈竟日。 愔每云:“此人风流警拔,裴文季为不亡矣。 ”梁使至,帝令让之摄主客郎。 第二弟诹之奔关右,兄弟五人皆拘系。 神武问曰:“诹之何在? ”答曰:“昔吴、蜀二国,诸葛兄弟各得遂心,况让之老母在,君臣分定,失忠与孝,愚夫不为。 伏愿明公以诚信待物,若以不信处物,物亦安能自信? 以此定霸,犹□行而求道耳。 ”神武善其言,兄弟俱释。 历文襄大将军主簿,兼中书舍人,后兼散骑常侍聘梁。 文襄尝入朝,让之导引,容仪蕴藉,文襄目之曰:“士礼佳舍人。 ”迁长兼中书侍郎,领舍人。 齐受禅,静帝逊居别宫,与诸臣别,让之流涕歔欷。 以参掌仪注,封宁都县男。 帝欲以为黄门郎,或言其体重,不堪趋侍,乃除清河太守。 至郡未几,杨愔谓让之诸弟曰:“我与贤兄交□,企闻善政。 适有人从清河来,云奸吏敛□,盗贼清靖。 期月之期,翻然更速。 ”清河有二豪吏田转贵、孙舍兴久吏奸猾,多有侵削,因事遂胁人取财。 计赃依律不至死。 让之以其乱法,杀之。 时清河王岳为司州牧,遣部从事案之。 侍中高德政旧与让之不协,案奏言:“当陛下受禅之时,让之眷恋魏朝,呜咽流涕,比为内官,情非所愿。 ”既而杨愔请救之,云:“罪不合死。 ”文宣大怒,谓愔曰:“欲得与裴让之同□耶! ”于是无敢言者。 事奏,竟赐死于家。 让之次弟诹之。 诹之,字士正,少好儒学,释褐太学博士。 尝从常景借书百卷,十许日便返。 景疑其不能读,每卷策问,应答无遗。 景叹曰:“应奉五行俱下,祢衡一览便记,今复见之于裴生矣。 ”杨愔阖门改葬,托诹之顿作十余墓志,[二]文皆可观。 让之、诹之及皇甫和弟亮并知名于洛下,时人语曰:“诹胜于让,和不如亮。 ”司空高干致书曰:“相屈为户曹参军。 ”诹之复书不受署。 沛王开大司马府,辟为记室。 迁邺后,诹之留在河南,西魏领军独孤信入据金墉,以诹之为开府属,号曰“洛阳遗彦。 ”信败,诹之居南山,洛州刺史王元轨召为中从事。 西师忽至,寻退,遂随西师入关。 周文帝以为大行台仓曹郎中,卒。 赠徐州刺史。 谳之,字士平,七岁便勤学,早知名。 累迁司徒主簿。 杨愔每称叹云:“河东士族,京官不少,唯此家兄弟,全无乡音。 ”谳之虽年少,不妄交游,唯与陇西辛术、赵郡李绘、顿丘李构、清河崔瞻为忘年之友。 昭帝梓宫将还邺,转仪曹郎,尤悉历代故事、仪注,丧礼皆能裁正。 为永昌太守,客旅过郡,出私财供给,人间所无,预代下出,为吏人所怀。 [三]齐亡仕周,卒伊川太守。 皇甫和,字长谐,安定朝那人,其先因官寓居汉中。 祖澄,南齐秦、梁二州刺史。 父徽,字子玄,梁安定、略阳二郡守。 魏正始二年,随其妻父夏侯道迁入魏,道迁别上勋书,欲以徽为元谋。 徽曰:“创谋之始,本不关预,虽贪荣赏,内愧于心。 ”遂拒而不许。 梁州刺史羊灵佑重其敦实,表为征虏府司马,卒。 和十一而孤,母夏侯氏,才明有礼则,亲授以经书。 及长,深沉有雅量,尤明礼仪,宗亲吉凶,多相谘访。 卒于济阴太守。 李构,字祖基,黎阳人。 祖平,魏尚书仆射。 构少以方正见称,释褐开府参军,累迁谯州刺史,卒。 构从父弟庶,魏大司农谐子。 方雅好学,风流规检,甚有家风。 稍迁临漳令。 魏书出,庶与卢斐、王松年等讼其不平,并系狱。 魏收书王慧龙自云太原人,又言王琼不善事;卢同附卢玄传;李平为陈留人,云其家贫贱。 故斐等致讼,语杨愔云:“魏收合诛。 ”愔党助魏收,遂白显祖罪斐等,并□头鞭二百。 庶死于临漳狱中,庶兄岳痛之,终身不历临漳县门。 张宴之,字熙德。 幼孤有至性,为母郑氏教诲,动依礼典。 从尒朱荣平元颢,赐爵武成子,累迁尚书二千石郎中。 高岳征颍川,复以为都督中兵参军兼记室。 宴之文士,兼有武干,每与岳帷帐之谋,又常以短兵接刃,亲获首级,深为岳所嗟赏。 天保初,文宣为高阳王纳宴之女为妃,令赴晋阳成礼。 宴之后园陪燕,坐客皆赋诗。 宴之诗云:“天下有道,主明臣直,虽休勿休,永贻世则。 ”文宣笑曰:“得卿箴讽,深以慰怀。 ”后行北徐州事,寻即真,为吏人所爱。 御史崔子武督察州郡,至北徐州,无所案劾,唯得百姓所制清德颂数篇。 乃叹曰:“本求罪状,遂闻颂声。 ”迁兖州刺史,未拜,卒。 赠齐州刺史。 陆卬,字云驹。 少机悟,美风神,好学不倦,博览□书,五经多通大义。 善属文,甚为河间邢卲所赏。 卲又与卬父子彰交游,尝谓子彰曰:“吾以卿老蚌遂出明珠,意欲为□拜纪可乎? ”由是名誉日高,儒雅搢绅,尤所推许。 起家员外散骑侍郎,历文襄大将军主簿,中书舍人,兼中书侍郎,[四]以本职兼太子洗马。 自梁、魏通和,岁有交聘,卬每兼官燕接,在帝席赋诗,卬必先成,[五]虽未能尽工,以敏速见美。 除中书侍郎,修国史。 以父忧去职,居丧尽礼,哀毁骨立。 诏以本官起。 文襄时镇邺,嘉其至行,亲诣门以慰勉之。 卬母魏上庸公主,初封蓝田,高明妇人也,甚有志操。 卬昆季六人,并主所生。 故邢卲常谓人云:“蓝田生玉,固不虚矣。 ”主教训诸子,皆禀义方,虽创巨痛深,出于天性,然动依礼度,亦母氏之训焉。 卬兄弟相率庐于墓侧,负土成坟,朝廷深所嗟尚,发诏褒扬,改其所居里为孝终里。 服竟当袭,不忍嗣侯。 天保初,常山王荐卬器干,文宣面授给事黄门侍郎,迁吏部郎中。 上洛王思宗为清都尹,辟为邑中正,食贝丘县干。 遭母丧,哀慕毁悴,殆不胜丧,至沉笃,顿昧伏枕。 又感风疾。 第五弟搏遇疾临终,谓其兄弟曰:“大兄□病如此,性至慈爱,搏之死日,必不得使大兄知之,哭泣声必不可闻彻,致有感恸。 ”家人至于祖载,方始告之。 卬闻而悲痛,一恸便绝,年四十八。 卬自在朝,笃慎固密,不说人短,不伐己长,言论清远,有人伦鉴裁,朝野甚悲惜之。 赠□将军、青州刺史,谥曰文。 所著文章十四卷,行于世。 齐之郊庙诸歌,多卬所制。 子乂嗣,袭爵始平侯。 王松年,少知名。 文襄临并州,辟为主簿,累迁通直散骑常侍,副李纬使梁。 还,历位尚书郎中。 魏收撰魏书成,松年有谤言,文宣怒,禁止之,仍加杖罚。 岁余得免,除临漳令,迁司马、别驾、本州岛大中正。 孝昭擢拜给事黄门侍郎。 帝每赐坐,与论政事,甚善之。 孝昭崩,松年驰驿至邺都宣遗诏,发言涕泗,迄于宣罢,容色无改,辞吐谐韵。 宣讫,号恸自绝于地,百官莫不感恸。 还晋阳,兼侍中,护梓宫还邺。 诸旧臣避形□,无敢尽哀,唯松年哭甚流涕,朝士咸恐。 武成虽忿松年恋旧情切,亦雅重之。 以本官加散骑常侍,食高邑县干,[六]参定律令,前后大事多委焉。 兼御史中丞。 发晋阳之邺,在道遇疾卒。 赠吏部尚书、并州刺史,谥曰平。 第三子卲,最知名。 刘祎,字彦英,彭城人。 父世明,魏兖州刺史。 祎性弘裕,有威重,容止可观,虽昵友密交,朝夕游处,莫不加敬。 好学,善三礼,吉凶仪制,尤所留心。 魏孝昌中,释巾太学博士。 累迁雎州刺史,边人服其威信,甚得疆埸之和。 世宗辅政,降书褒□,云:“以卿家世忠纯,奕代冠冕。 贤弟贤子,并与吾共事,怀抱相托,亦自依然。 宜勖心力,以副所委,莫虑不富贵。 ”秩满,径归乡里侍父疾,竟不入朝。 父丧,沉顿累年,非杖不起。 世宗致辟,祎称疾不动。 五子,璇、、璞、瑗、瓒,并有志节,为世所称。 [七]校勘记[一] 北齐书卷三十五 按此卷原缺,宋本、三朝本及南本卷末有宋人校语云:“此卷与北史同。 ”按李构传□籍贯历官与北史卷四三本传不同,且称齐帝庙号;刘祎北史无传。 此二传当是据高氏小史之类的史钞补。 其它各传出于北史,字句也偶有异同。 [二] 杨愔阖门改葬托诹之顿作十余墓志 三朝本、百衲本无“改”字,“托”作“讫”。 按志石置于墓穴,岂有葬讫而作志之理。 今从南北等本。 [三] 人间所无预代下出为吏人所怀 诸本及北史卷三八“人间所无,预代下出”作“民间无所预,代去北史作下日”。 三朝本如上摘句,册府卷六八八八二○四页作“人间所无,预代下民所出”。 按这里美化封建官吏,□事虚伪,已不待论。 三朝本和册府说他暂时代垫,则以后仍要征收,若如他本及北史,说成“民间无所预”,去事实更远。 今从三朝本。 [四] 中书舍人兼中书侍郎 诸本“侍郎”作“郎中”,北史卷二八陆卬传作“侍郎”。 按中书省无郎中。 御览卷六○○二七○一页引三国典略称“高澄嗣渤海王,闻谢挺、徐陵来聘,遣中书侍郎陆昂于滑台迎劳”,时间亦相当。 知北史是,今据改。 下云“除中书侍郎”,乃是正除,非重复。 [五] 在帝席赋诗卬必先成 北史卷二八、册府卷八五○一○一一二页无“帝”字。 御览卷六○○二七○一页引三国典略亦无。 按上文说的是陆卬接待梁使,所云赋诗即在此种宴会上,“帝”字疑衍。 [六] 食高邑县干 诸本“干”作“侯”。 按“食干”是北齐制度,屡见本书和北史,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也有纪载。 “侯”应称“封”,从无食某县侯的纪载。 今据北史卷三五王松年传改。 [七] 五子璇璞瑗瓒并有志节为世所称 御览卷三七九一七五二页引北齐书云:“刘祎五子,并有志行,为世所称。 璇字祖玉,聪敏机悟,美姿仪,为其舅北海王昕所爱。 顾座曰:『可谓珠玉在傍,觉我质秽』。 ”按册府卷八八三一○四六二页也有这一段,只是误以为刘祎,作“刘祎聪敏机悟”云云,下全同御览。 此段文字为北齐书刘祎传佚文无疑。 原文当详刘璇始末,五子也必不止□璇一人。 发布时间:2025-03-31 10:37:32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