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5章 节葬 内容: 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 ”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 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募,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 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 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 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 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巳矣。 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 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 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 曰二子者,言则相非,行即相反,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 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 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 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 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 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 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终身勿为。 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 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 ”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梃、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 满意。 若送从,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处丧之法,将奈何哉? 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处倚庐,寝苫枕块,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 使面目陷陬,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之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禀。 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 使百工行此,则必不能修舟车,为器皿矣。 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 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也。 财以成者,扶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 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富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耳最),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 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 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民人,而既以不可矣。 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 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 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 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 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 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还而毋负己也。 治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治刑政,而既已不可矣,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是故昔者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 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积委多,城郭修,上下调和,是故大国不耆攻之。 无积委,城郭不修,上下不调和,是故大国耆攻之。 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无为积委也;若苟寡,是城郭、沟渠者寡也;若苟乱,是出战不克,入守不固。 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意者可邪? 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苟贫,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若苟寡,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若苟乱,是祭祀不时度也。 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为政若此,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孰愈? ”曰:“我有是人也,与无是人也,无择也。 ”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则岂不亦乃其所哉? 是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三领,足以覆恶。 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人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 此圣王之法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厚葬久丧,虽使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然此圣王之道也。 ”子墨子曰:“不然。 昔者尧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阴,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既犯而后哭,满坎无封。 巳葬,而牛马乘之。 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 已葬,而市人乘之。 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 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 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 故三王者,皆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岂忧财用之不足哉? 以为如此葬埋之法。 ”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则异于此。 必大棺中棺,革阓三操,璧玉即具,戈剑、鼎鼓、壶滥、文绣、素练、大鞅万领、舆马、女乐皆具,曰:必捶(土余)差通,垄虽凡山陵。 此为辍民之事,靡民之财,不可胜计也,其为毋用若此矣。 是故子墨子曰:“乡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计厚葬久丧,请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若人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则非仁也,非义也,非孝子之事也! 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 是故求以富国家,甚得贫焉;欲以众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乱焉;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祸焉。 上稽之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纣、幽、厉之事,犹合节也。 若以此观,则厚葬久丧,其非圣王之道也。 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哉? ”子墨子曰:“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昔者越之东,有輆沭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其大父死,负其大母而弃之,曰“鬼妻不可与局处。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巳,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楚之南,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 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 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为而不已,操而不择,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 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 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则亦犹薄矣;若中国之君子观之,则亦犹厚矣。 如彼则大厚,如此则大薄,然则葬埋之有节矣。 故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 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 掘地之深,下无沮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 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 ”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 故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士君子,中请将欲为仁义,求为上士,上欲中圣王之道,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故当若节丧之为政,而不可不察此者也。 ” 发布时间:2025-03-31 22:09:44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8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