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内篇·篇十一 景公欲废适子阳生而立荼晏子谏 内容: 景公欲废适子阳生而立荼晏子谏淳于人纳女于景公,生孺子荼,景公爱之。 诸臣谋欲废公子阳生而立荼,公以告晏子。 晏子曰:“不可。 夫以贱匹贵,国之害也;置大立少,乱之本也。 夫阳生,生而长,国人戴之,君其勿易! 夫服位有等,故贱不陵贵;立子有礼,故孽不乱宗。 愿君教荼以礼而勿陷于邪,导之以义而勿湛于利。 长少行其道,宗孽得其伦。 夫阳生敢毋使荼餍粱肉之味,玩金石之声,而有患乎? 废长立少,不可以教下;尊孽卑宗,不可以利所爱。 长少无等,宗孽无别,是设贼树奸之本也。 君其图之! 古之明君,非不知繁乐也,以为乐淫则哀,非不知立爱也,以为义失则忧。 是故制乐以节,立子以道。 若夫恃谗谀以事君者,不足以责信。 今君用谗人之谋,听乱夫之言也,废长立少;臣恐后人之有因君之过以资其邪,废少而立长以成其利者。 君其图之! ”公不听。 景公没,田氏杀君荼,立阳生;杀阳生,立简公;杀简公而取齐国。 发布时间:2025-03-31 21:46:34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8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