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晋语·重耳婚媾怀嬴原文 内容: 秦伯归女五人,怀嬴与焉。 公子使奉匜沃盥,既而挥之。 嬴怒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 ”公子惧,降服囚命。 秦伯见公子曰:“寡人之适,此为才。 子圉之辱,备嫔嫱焉,欲以成婚,而惧离其恶名。 非此,则无敌。 不敢以礼致之,欢之故也。 公子有辱,寡人之罪也。 唯命是听。 ”公子欲辞,司空季子曰:“同姓为兄弟。 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 青阳,方雷氏之甥也。 夷鼓,彤鱼氏之甥也。 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 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 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 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 同德之难也如是。 昔少典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 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 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 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 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 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 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 是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 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 义以导利,利以阜姓。 姓利相更,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 今子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不亦可乎? ”公子谓子犯曰:“何如? ”对曰:“将夺其国,何有于妻,唯秦所命从也。 ”谓子余曰:“何如? ”对曰:“《礼志》有之曰:‘将有请于人,必先有入焉。 欲人之爱己也,必先爱人。 欲人之从己也,必先从人。 无德于人,而求用于人,罪也。 ’今将婚媾以从秦,受好以爱之,听从以德之,惧其未可也,又何疑焉? ”乃归女而纳币,且逆之。 发布时间:2025-03-31 21:22:22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7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