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十四 昭公十四年 内容: 【原文】 【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三月,曹伯滕卒。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己也。 尊晋、罪己,礼也。 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 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许之。 二子因民之欲叛也,请朝众而盟。 遂劫南蒯曰:「群臣不忘其君,畏子以及今,三年听命矣。 子若弗图,费人不忍其君,将不能畏子矣。 子何所不逞欲? 请送子。」请期五日。 遂奔齐。 侍饮酒于景公。 公曰:「叛夫?」对曰:「臣欲张公室也。」子韩皙曰:「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司徒老祁、虑癸来归费,齐侯使鲍文子致之。 夏,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 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 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 好于边疆,息民五年,而后用师,礼也。 秋八月,莒着丘公卒,郊公不戚。 国人弗顺,欲立着丘公之弟庚舆。 蒲余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郊公恶公子铎而善于意恢。 公子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 楚令尹子旗有德于王,不知度。 与养氏比,而求无厌。 王患之。 九月甲午,楚子杀斗成然,而灭养氏之族。 使斗辛居郧,以无忘旧勋。 冬十二月,蒲余侯兹夫杀莒公子意恢,郊公奔齐。 公子铎逆庚舆于齐。 齐隰党、公子锄送之,有赂田。 晋邢侯与雍子争赂田,久而无成。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 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 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 宣子问其罪于叔向。 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 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请从之。」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 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 曰义也夫,可谓直矣。 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 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 邢侯之狱,言其贪也,以正刑书,晋不为颇。 三言而除三恶,加三利,杀亲益荣,犹义也夫!」 【译文】 十四年春季,季孙意如从晋国回来,《春秋》这样记载,是尊重晋国而归罪于我国。 尊重晋国而归罪于我国,这是合于礼的。 南蒯将要叛变的时候,和费地人结盟。 司徒老祁、虑癸假装发病,派人请求南蒯说:“下臣愿意接受盟约,然而疾病发作。 如果托您的福而不死,请等病稍稍好一点再和您结盟。 ”南蒯答应了。 这两个人依靠百姓想要背叛南蒯,就要求集合百姓一起结盟。 于是就劫持南蒯说:“下臣没有忘记他们的君主,但是害怕您直到现在,服从您的命令三年了。 您如果不考虑,费地的人由于不能对君主狠心,将要不再害怕您了。 您在哪里不能满足愿望? 请让我们把您送走吧! ”南蒯请求等待五天。 到时就逃亡到齐国。 侍奉齐景公喝酒,齐景公说“叛徒! ”南蒯回答说:“下臣是为了想要公室强大。 ”子韩皙说:“家臣想要使公室强大,没有比这再大的罪过了。 ”司徒老祁、虑癸前来收回费地,齐景公也派鲍文子来送还费地。 夏季,楚平王派然丹在宗丘选拔检阅西部的军队,并且安抚当地的百姓。 施舍贫贱,救济穷困,抚育年幼的孤儿,奉养有病的老人,收容单身汉,救济灾难,宽免孤儿寡妇的赋税,赦免有罪的人。 禁治奸邪,提拔被埋没的贤才。 以礼接待新人,交往旧人,奖赏功勋,和睦亲族,任用贤良,物色官吏。 派屈罢在召陵选拔检阅东部地区的武装,也和西部一样。 和四边的邻国友好,让百姓休养生息五年,然后用兵,这是合于礼的。 秋季,八月,莒国国君著丘公死了,郊公不悲哀。 国内的人们不服从他,想要立著丘公的兄弟庚舆。 蒲馀侯讨厌公子意恢而和庚舆要好。 郊公讨厌公子铎而和意恢要好。 公子铎依靠蒲馀侯并且和他商量,说:“你去杀死意恢,我赶走国君而接纳庚舆。 ”蒲馀侯答应了。 楚国的令尹子旗对楚平王有过功劳,但自己却不知道节制,和养氏勾结,贪得无厌。 楚平王很担心。 九月初三日,楚平王杀了鬬成然,灭掉养氏这一家族。 让鬬辛住在郧地,以此表示不忘过去的功勋。 冬季,十二月,蒲馀侯兹夫杀死了莒国的公子意恢。 郊公逃亡到齐国。 公子铎在齐国迎接庚舆,齐国的隰党、公子鉏送行,莒国向齐国贿赂土田。 晋国的邢侯和雍子争夺鄐地的土田,很长时间也没有调解成功。 士景伯去楚国,叔鱼代理他的职务。 韩宣子命令他判处旧案,罪过在于雍子。 雍子把女儿嫁给叔鱼,叔鱼宣判邢侯有罪。 邢侯发怒,在朝廷上杀了叔鱼和雍子。 韩宣子向叔向询问怎样治他们的罪。 叔向说:“三个人罪状相同,杀了活着的人示众、暴露死者的尸体就可以了。 雍子知道自己的罪过,而用他女儿作为贿赂来取得胜诉;鲋出卖法律,邢侯擅自杀人,他们的罪状相同。 自己有罪恶而掠取别人的美名就是昏,贪婪而败坏职责就是不干净,杀人而没有顾忌就是贼。 《夏书》说,‘昏、墨、贼,处死’,这是皋陶的刑法,请照办。 ”于是就杀了邢侯陈尸示众,并且把雍子和叔鱼的尸体摆在市上示众。 孔子说:“叔向,他有着古代流传下来的正直作风。 治理国家大事使用刑法,不包庇亲人。 三次指出叔鱼的罪恶,不给他减轻。 做事合于道义啊,可以说得上正直了! 平丘的盟会,责备他贪财,以宽免卫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凶暴。 让鲁国季孙回去,称道他的欺诈,以宽免鲁国,晋国就做到了不凌虐。 邢侯这次案件,说明他的贪婪,以执行法律,晋国就做到了不偏颇。 三次说话而除掉三次罪恶,加上三种利益。 杀死了亲人而名声更加显著,这也是合乎道义的吧! ” 发布时间:2025-03-31 18:11:17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5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