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十七 庄公十七年 内容: 【原文】 【经】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夏,齐人歼于遂。 秋,郑詹自齐逃来。 冬,多麋。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 【译文】 十七年春季,齐国人抓住郑詹,这是由于郑国不去朝见齐国。 夏季,遂国的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用酒食招待在遂国戍守的齐军,灌醉以后杀了他们。 齐国戍守者被因氏四族全部杀尽。 发布时间:2025-03-31 18:00:43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57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