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十 桓公十年 内容: 【原文】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 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 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 弗献。 既而悔之。 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 又求其宝剑。 叔曰:「是无厌也。 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 郑公子忽有功焉。 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 鲁以周班后郑。 郑人怒,请师于齐。 齐人以卫师助之。 故不称侵伐。 先书齐、卫,王爵也。 【译文】 十年春季,曹桓公逝世。 虢仲在周桓王那里进谗言诬陷大夫詹父。 詹父有理,带领周天子的军队进攻虢国。 夏季,虢公逃亡到虞国。 秋季,秦国人把芮伯万送回芮国。 当初,虞公的兄弟虞叔藏有宝玉,虞公向他索求玉。 虞叔没有进献,不久又后悔这件事,说:“周朝的谚语说:‘百姓没有罪,怀藏玉璧就有了罪。 ’我哪用得着美玉,难道要用它买来祸害? ”于是就把玉璧献给了虞公。 虞公又向虞叔索求宝剑。 虞叔说:“这是没有满足了。 满足不了,祸害会连累到我身上。 ”于是就攻打虞公,所以虞公逃亡到共池。 冬季,齐国、卫国、郑国联军前来和我军在郎地作战,我国是有理的。 当初,北戎多次骚扰齐国,使它困疲,诸侯救援齐国,郑国的公子忽有功劳。 齐国人给诸侯的军队馈送食物,让鲁国确定馈送的次序。 鲁国按周室封爵的次序把郑国排在后面。 郑国人发怒,请求齐国出兵。 齐国人率领卫国军队帮助郑国,所以《春秋》不称这次战争为“侵伐”。 先记载齐国和卫国,是按照周室封爵的次序。 发布时间:2025-03-31 17:58:39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5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