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十 宫之奇谏假道《左传》 内容: 【原文】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 虢亡,虞必从之。 晋不可启,寇不可翫。 一之谓甚,其可再乎?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  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  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 大伯不从,是以不嗣。 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且虞能亲于桓、庄乎? 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 而以为戮,不唯逼乎? 亲以宠逼,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  公曰:“吾享祀丰洁,神必据我。 ”  对曰:“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 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 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 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 ”  对曰:“克之。 ”  公曰:“何时? ”  对曰:“童谣曰:‘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 鹑之贲贲,天策炖炖,火中成军,虢公其奔。 ’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 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 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姬。 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 ”罪虞公,言易也。 【注释】 (1)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东。 晋侯:晋献公。 复假(jiǎ)道:又借路。 僖公二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复”。 虞(yú):国名,姬姓。 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代的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 虢(guó国):国名,姬姓。 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为秦所灭。 本文所说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别支,在今山西平陆。 虞在晋南,虢在虞南。 (2)表:外表,这里指屏障、藩篱。 (3)启:启发,这里指启发晋的贪心。 (4)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 翫(wán完):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 (5)其:反诘语气词,难道。 (6)辅:面颊。 车:牙床骨。 (7)宗:同姓,同一宗族。 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都同一祖先。 (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 昭:古代宗庙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则左昭右穆。 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 昭穆相承,所以又说昭生穆,穆生昭。 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从:指不从父命。 嗣:继承(王位)。 大伯知道大王要传位给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 宫子奇认为大伯没继承王位是不从父命的结果。 (10)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 王季于周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为王季之穆。 (11)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 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宫府。 (12)将虢是灭:将灭虢。 将,意同“要”。 是,复指提前的宾语“虢”。 (13)桓庄:桓叔与庄伯,这里指桓庄之族。 庄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献公的曾祖,庄伯是献公的祖父。 晋献公曾尽杀桓叔、庄伯的后代。 其:岂能,哪里能。 之:指虞。 (14)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庄公25年晋献公尽诛同族群公子。 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 唯:因为。 逼(bì毙):通“逼”,这里有威胁的意思。 (15)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的血统关系。 宠:在尊位,指桓、庄之族的高位。 况以国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逼”字。 (16)享祀:祭祀。 絜(jié洁):同“洁”。 据我:依从我,即保佑我。 (17)实:同“是”复指提前的宾语。 (18)皇:大。 辅:辅佐,这里指保佑。 所引《周书》已亡佚,这两句引见伪古文《尚书》,下同。 (19)黍(shǔ):黄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这里泛指五谷。 馨(xīn心):浓郁的香气。 (20)易物:改变祭品。 繄(yī医):句中语气词。 (21)冯(píng):同“凭”。 (22)明德:使德明。 馨香:指黍稷。 其:语气词,加强反问。 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介词,表率领。 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 (24)腊:岁终祭祀。 这里用作动词,指举行腊祭。 (25)此句以下有删节。 (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 朔:每月初一日。 (27)丑:虢公名。 京师:东周都城。 今河南洛阳。 (28)馆:为宾客们设的住处。 这里用作动词,驻扎的意思。 (29)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隶。 秦穆姬:晋献公女,嫁秦穆公。 (30)书:指《春秋》经文。 (31)其:代词,那只谚语说的道理。 【译文】 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 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 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 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 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会加害我们吗? ”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 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 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 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 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 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 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 ”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 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 ’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 ’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 ’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 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 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 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 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 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 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 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 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 ”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赏析】 晋献公吞并虢国和虞国的成功,要归功于他的心狠手毒:一方面以本国宝物作诱饵,诱敌手上钩;一方面六亲不认,不顾同宗亲情,唯利是图。 于是,不惜以阴谋诡计骗取虞国信任,将两国逐个吞食。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打不到狼。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晋献公实实在在地照这样去做了,并且得到了回报,实际上什么都没有损失。 但是,攻城略地的成功,却以不顾礼义廉耻为代价,得到了实际利益和好处,而因此失去了人心和道义。 对于重视民心和道义的人来说,这样做是得不偿失;对于寡廉鲜耻的人来说,失去的无所谓,得到的才是实在的。 人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来决定取舍的。 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毒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毒蛇。 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 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 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 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 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 这些从惨痛的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 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劝得一半。 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 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入膏肓,不可救药了。 发布时间:2025-03-31 17:05:39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5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