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列传·卷三百二 内容: 土司四○贵州贵州古罗施鬼国,汉夜郎国,并牂牁、武陵郡地。 唐亦置播州、思州。 元置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以羁縻之。 明霭翠、奢香最为效忠。 后则播州之杨、永宁之奢、水西之安,为西南钜患,杨氏灭,为遵义、平越二府;奢氏灭,为永宁县。 清初,黔省安氏犹强。 经孙可望之乱,未颁正朔,苗蛮蠢动,诸擅兵相攻者,蹂躏地方,无有宁日。 顺治十五年,经略洪承畴定贵州。 十七年四月,马乃营土目龙吉兆等反。 云、贵既平,各土司俱奉贡赋,遵约束。 龙吉兆收养亡命,私造军器,奸民文元、胡世昌、况荣还等俱党附之,遥结李定国为声援,纠合鼠场营龙吉佐、楼下营龙吉祥歃血盟,掠广西泗城州之土寨,安南卫之阿计、屯水桥、麻衣冲、下三阿、白屯等处,所过劫戮。 总督赵廷臣、巡抚卞三元招谕不服,乃合疏请讨。 十一月十九日,廷臣破果母寨,杀贼数千,擒吉兆子、吉佐妻,歼逆党文元、胡世昌於阵,遂乘胜破呷寨。 吉兆闭寨拒守,官兵围之。 十八年二月,廷臣令官兵人持一炬,纵火焚其寨,破之。 吉兆及逆党况荣还等皆伏诛,马乃平。 九月,刘鼎叛。 康熙二年正月,丹平土官莫之廉以隐匿刘鼎伏诛。 金筑土官王应兆与鼎通,总督杨茂勋讨平之,鼎败逃水西。 七月,被获伏诛。 三年正月,逆贼常金印等谋反,伏诛。 金印,上元人,自称常遇春之后,从粤走黔,与水西安坤、皮熊等同谋反。 金印称“荡虏大将军湘平伯”,伪造印敕旗纛,聚党陈凤麟、高岑、吉士英、米应贵等,煽诱诸土司为乱,为同党陈大出首,俱就擒。 二月,水西宣慰司安坤叛。 初,经略洪承畴至沅,师不能进,承畴招安坤,许以如元阿尽、明霭翠故事,坤大喜,缴印归诚,引大兵由小路进入贵阳。 滇、黔底定,叙坤功,许世袭,兼赐袍帽靴服采币。 朋总兵皮熊合谋,蠢蠢思动,踪迹颇露。 总督杨葆勋曰:“水西地方沃野千里,地广兵强,在滇为咽喉,在蜀为门户,若於黔则腹心之蛊毒也。 失今不讨,养痈必大。 ”乃请剿。 命总管吴三桂督云、贵各镇兵分东西两路讨之。 三月,三桂统十镇兵由毕节七星关入,令总兵刘之复驻兵大方,遏其冲逸,分提督李本深统贵州四镇兵由大方之六归河会剿,屯粮於三岔河。 而檄黔省兵书误书“六归”为“陆广”,於是本深兵及黔、蜀二省所运之粮尽屯陆广,三路气息隔绝不相通。 三桂受困两月,食将绝,外援不至。 永顺总兵刘安邦战死,受围益迫。 適水西土目安如鼎遣人侦黔营虚实,为本深所获,始知三桂被围已久,乃使为引导,整兵入援。 副将白世彦手斩骁贼以徇於阵,贼遂败走。 总兵李如碧亦率精兵入重围,运粮接济,兵合为一,败贼阿作峒,复败之得初峒,九月又败之红崖峒。 坤率其妻禄氏逃於木弄箐,复逃至乌蒙,乌蒙不纳。 坤遣汉把曾经赉印投降,不许,生擒坤於大方之杓箐,并擒皮熊、安重圣等。 皮熊不食十五日而死,坤与重圣俱伏诛。 四年十二月,郎岱土司陇安藩反,命吴三桂发兵讨之。 藩乃安坤亲党。 坤灭后,招纳坤馀孽陇胜等,及安重圣妻陇氏,杀安顺府经历袁绩,攻破关岭,直犯永宁。 陇胜等亦攻犯大定、威宁,杀毕节经历秦文。 五年六月,陇安藩伏诛,郎岱平。 二十四年七月,黎平贼何新瑞反。 新瑞本李姓,初在靖州为僧,后至平茶所犯罪,逃至新化,乃冒姓何,称故明总督何腾蛟子,煽惑苗民作乱,黎平官兵击败之。 二十五年二月,新瑞伏诛,徙土司韦有能等,以其地入永从县。 广顺州之长寨,寨据各苗之腹。 前总督高其倬诱擒阿近,议设营汛,以控前后左右各寨。 雍正四年夏,官兵焚其七寨,未获首逆,副将刘业浚即退营宗角,且言三不可剿。 鄂尔泰驳以三不可不剿;令总兵石礼哈搜讨,尽歼首从,勒缴军器,建参将营,分扼险要,易服薙发,立保甲,稽田户。 于是乘威招服黔边东西南三面广顺、定番、镇宁生苗六百八十寨,镇宁、永宁、永丰、安顺生苗千三百九十八寨,地方千馀里,直抵粤界。 镇远清水江者,沅水上游也,下通湖广,上达黔、粤,而生苗据其上游,曰九股河,曰大小丹江,沿岸数百里,皆其巢窟。 古州者,有里有外。 里古州距黎平府百八十里,即元置古州八万洞军民长官司所也。 地周八十馀里,户四五千,口二万馀。 都江、溶江界其左右,合为古州江。 由此东西南北各二三百里为外古州,约周千二三百里,户数千,口十馀万,可敌两三州县。 环黔、粤万山间,而诸葛营踞其中,倚山面川,尤据形势。 张广泗守黎平,轻骑深入周勘,倡议置镇诸葛营,扼吭控制,而其外户为都匀、八寨,内户为丹江、清江。 乃于六年夏,先创八寨以通运道,分兵进攻大小丹江,出奇设伏,尽焚负固之鸡讲五寨。 苗赴军乞降,饮血刻木,埋石为誓。 九年,乘胜沿九股河下抵清水江。 时九股苗为汉奸曾文登所煽,言改流升科,额将岁倍,且江深崖险,兵不能入。 及官军至,以农忙佯乞抚,广泗亦佯许之,而潜舟宵济,扼其援窜。 苏大有、张禹谟突捣其巢,又败其夜劫营之贼,填壕拔橛,冒险深入,苗四山号泣,缚曾文登以献。 于是清水江、丹江皆奏设重营,以控江路,令兵役雇苗船百馀,赴湖南市盐布粮货,往返不绝,民、夷大忭,估客云集。 古州自昔奥朴,自清初吴三桂伪将马宝兵由楚窜滇,取道古州,诸苗遮获其大炮重甲火药,由是日强,而上下江尤甚。 上江为来牛、定旦,下江为溶峒。 当广泗初至,苗皆谓官兵不能久,依违从抚,及闻诸葛营建城堡,遂群起拒命。 八年秋,广泗督官兵夜半集苗船为浮桥,攻其不备,进攻上江之来牛、定旦,擒斩四千,获炮械无算。 其下江溶峒之深远大箐,危峰障日,皆伐山通道,穷搜窟宅。 乃遍勘上下江,濬滩险,置斥堠,通饷运。 其都江、清水江之间,有丹江横贯,惟隔陆路五十馀里,为之开通,于是楚、粤商艘直抵镇城外,古州大定。 初,世宗以广泗招抚古州,不烦兵力,由知府逾年擢至巡抚,遣侍读春山、牧可登至军察之,并颁犒师银十万两。 鄂尔泰约广西巡抚金鉷赴贵阳会筹边事,乃议黎平府设古州镇,而都匀府之八寨、丹江,镇远府之清水江,设协营,增兵数千,为古州外卫;后复改清江协为镇,与古州分辖。 世宗嘉鄂尔泰之劳,锡封襄勤伯,世袭罔替。 九年冬,入为武英殿大学士,以高其倬代之,以元展成巡抚贵州。 十二年,哈元生进新辟苗疆图志,以尹继善督云、贵,而复有黔苗之变。 初,苗疆辟地二三千里,几当贵州全省之半,增营设汛,凡腹内郡县防兵大半移戍新疆。 又鄂尔泰用兵招抚,止及古州、清江,未及台拱之九股苗。 有司辄称台拱原内属,巡抚元展成易视苗疆,遽于十年设营驻兵。 时秋稼未穫,苗佯听版筑,而刈穫甫毕,即传集上下九股数百寨,叛围大营,并扼排略大关之险,以阻饷道。 营中樵汲皆断,死守弥月,援至始解。 提督哈元生入觐回黔,十一年春,进军台拱,攻贼于番招之莲花,破之,设戍其上。 十三年春,苗疆吏以徵粮不善,远近各寨蜂起,遍传大刻。 总兵韩勋破贼古州之王家岭,贼复聚集清江、台拱间,番招屯复围於贼。 巡抚元展成与哈元生不合,仓卒调兵五千,尽付副将宋朝相领之赴援,半途亦困于贼。 贼探知内地防兵半戍苗疆,各城守备空虚,于是乘间大入,陷凯里,陷重安江驿,陷黄平州,陷岩门司,陷清平县、馀庆县,焚掠及镇远、思州。 而镇远府治无城。 人心恟惧,台拱、清江各营汛亦多为贼诱陷。 逆氛四起,省城戒严。 四月,哈元生乃以亲兵三百自出督师,扼清平之杨老驿。 六月,诏发滇、蜀、楚、粤六省兵会剿,特授哈元生扬威将军,湖广提督董芳副之。 七月,又命刑部尚书张照为抚定苗疆大臣,副都御史德希寿副之。 时尹继善已遣云南兵二千星夜赴援,湖、粤兵亦继至。 生苗见各路援兵渐集,各掳掠回巢,弃城弗守。 元生进军凯里,檄各镇克复诸城,又合攻重安江贼,以开滇师之路。 生苗既回巢穴,则纠众攻围新疆各营汛,于是台拱、清江、丹江、八寨诸营复同时告急。 时广西兵八千已至古州,广东兵饷亦昼夜溯流而上,湖广兵先后集镇远界。 元生遣古州镇韩勋攻毁首逆各巢,又分兵三路:一由藁贡以通台拱,一由八弓援柳罗以通清江,一走都匀援八寨;而八寨协副将冯茂复诱杀降苗六百馀及头目三十馀冒功,于是苗逃归者,播告徒党,诅盟益坚,多手刃妻女而后出抗官兵。 陷青溪县城,而清江之柳罗、都匀之丹江,自春夏被围半载,粮尽援绝,九阅月围始解。 张照奉命赴苗疆,且令察其利害。 照至沅州、镇远,则密奏改流非策,致书诸将,首倡弃地之议,且袒董芳,专主招抚,与哈元生龃龉。 楚、粤官兵皆隶芳麾下。 旋议分地分兵,施秉以上用滇、黔兵,隶元生;施秉以下用楚、粤兵,隶董芳。 于是已进之兵,纷纭改调互换,而哈元生、董芳遂欲将村寨道路尽画上下界,文移辨论,致大兵云集数月,旷久无功,贼乘间复出焚掠,清平、黄平、施秉间纷纷告警。 当是时,中外畏事者,争咎前此苗疆之不当辟,目前苗疆之不可守,全局几大变。 八月,召张照、德希寿还。 十月,授张广泗七省经略,哈元生以下咸受节制。 旋逮张照、董芳、哈元生及元展成治罪。 广泗奏言:“张照等所以无功者,由分战兵守兵为二,而合生苗、熟苗为一也。 兵本少而复分之使单,贼本众而复驱之使合。 且各路首逆,自古州败退,咸聚於上下九股、清江、丹江、高坡诸处,皆以一大寨领数十百寨,雄长号召,声势犄角,我兵攻一方,则各方援应,彼众我寡,故贼日张,兵日挫。 为今日计,若不直捣巢穴,歼渠魁,溃心腹,断不能涣其党羽,惟有暂抚熟苗,责令缴凶献械,以分生苗之势。 而大兵三路同捣生苗逆巢,使彼此不能相救,则我力专而彼力分,以整击散,一举可灭,而后再惩从逆各熟苗,以期一劳永逸。 ”广泗乃调全黔兵集镇远,以通云、贵往来大路。 以精兵四千馀攻上九股,四千馀攻下九股,而自统五千馀攻清江下流各寨,是冬,刻期并举。 乾隆元年春,复增兵分八路排剿抗拒逆寨,遗孽尽窜牛皮大箐。 箐圜苗巢之中,盘亘数百里,北丹江,南古州,西都匀、八寨,东清江、台拱,危岩切云,老樾蔽天,雾雨冥冥,蛇虺所国,虽近地苗蛮,亦无能悉其幽邃,故首逆诸苗咸薮伏其中,恃官兵所万不能至,俟军退复图出没。 广泗檄诸军分扼箐口以坐困之,又旁布奇兵箐外以截逋逸,如阹兽网鱼,重重合围,以渐进偪。 自四月至五月,将士犯瘴疠,冒榛莽,靡奥不搜,靡险不剔,并许其党自相斩捕除罪。 由是憝魁罔漏,俘馘万计,其饥饿颠陨死崖谷间者,不可计数。 六年,复乘兵威搜剿附逆熟苗,分首恶、次恶、胁从三等,涉秋徂暑,先后埽荡,共毁除千有二百二十四寨,赦免三百八十有八寨,阵斩万有七千六百有奇,俘二万五千有奇,获铳炮四万六千五百有奇,刀矛弓弩标甲十有四万八千有奇。 宥其半俘,收其叛产,设九卫,屯田养兵戍之。 诏尽豁新疆钱粮,永不徵收,以杜官胥之扰。 其苗讼仍从苗俗处分,不拘律例。 以广泗总督贵州兼管巡抚事,世袭轻车都尉。 自是南夷遂不反。 五年夏,湖南靖州、武冈瑶,城步横岭苗,与广西瑶同叛。 总督班第使镇筸总兵刘策名以兵五千进剿,以五千应援,诏广泗复以钦差大臣节制军务。 先后斩馘五千馀,俘五千馀,于十二月班师。 鄂尔泰卒于乾隆十年,以开辟西南夷功,配享太庙。 后乾隆六十年,松桃苗变;及咸丰二年,教匪变,煽及苗疆,同治十二年方定。 然非土司肇事,故不录。 贵阳府:中曹长官司,在府南十五里。 明洪武三年,以谢石宝为长官司。 传至谢正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司,刘氏,清雍正七年,於土权叠害案内改流官。 养龙长官司,在府北二百二十里。 明洪武五年,以蔡普为长官司。 传至蔡瑛,清康熙八年,归附,准世袭。 白纳长官司,在府南七十里。 元为白纳县,寻改。 明初,以周可敬为长官司。 传至周尔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赵启贤同。 虎坠长官司,在府东六十里。 明洪武三年,以宋璢为长官司。 传至宋继荣,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定番州程番长官司,唐末,程元龙平定溪洞,世守程番。 元改给安抚司印。 明洪武四年,改授程番长官司。 传至程民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上马桥长官司,在州北二十里。 自唐末方定远开疆,明洪武四年,改授长官司。 传至方维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程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 始自唐末程鸾。 明洪武四年,改授小程番长官司。 传至程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卢番长官司,在州北五里。 始自唐末卢君聘。 元置罗番静海军安抚司。 明洪武四年,改授卢番长官司。 传至卢大用,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方番长官司,在州南十里。 始唐末方德。 明洪武四年,改授方番长官司。 传至方正纲,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韦番长官司,在州南五里。 唐韦四海守此土。 明洪武四年,改授韦番长官司。 传至韦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卧龙番长官司,在州南十五里。 唐时,龙德寿据此。 明洪武四年,改授卧龙番长官司。 传至龙国瑞,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龙番长官司,在州东南二十里。 唐时,龙方灵据此。 明洪武四年,改授小龙番长官司。 传至龙象贤,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金石番长官司,在州东二十五里。 唐时,石宝据此。 明洪武四年,改授金石番长官司。 传至龙如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罗番长官司,在州南三十里。 始自唐时龙应召。 明洪武四年,改授罗番长官司。 传至龙从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龙番长官司,在州东三十里。 始於唐时龙昌宗。 明洪武四年,改授大龙番长官司。 传至龙登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木瓜长官司,在州西七十里。 始於元时石期玺。 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长官司。 传至石玉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於元时顾德。 明洪武八年,改授木瓜副长官。 传至顾大维,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麻乡长官司,在州西七十五里。 明洪武十年,以得玉思为麻乡长官司。 传至得志,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开州乖西长官司,在州东六十里。 始於唐时杨立信。 明洪武四年,改授乖西长官司。 传至杨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於唐时刘起昌。 传至刘国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龙里县大谷龙长官司,在县西北。 始於元时宋国。 明洪武十三年,授大谷龙长官司。 传至宋之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谷龙长官司,在县东北。 元时,宋幕授小谷龙安抚司。 明嘉靖十一年,改授长官司。 传至宋景运,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贵定县平伐长官司,在县南。 唐时李保郎,以征南功授安抚司。 明洪武十五年,改授平伐长官司。 传至李世荫,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大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 后汉昭烈时,宋隆豆征南有功,世守兹土。 明洪武四年,改授宋臣为大平伐长官司。 传至宋世昌,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小平伐长官司,在县南三十里。 唐时宋忠宣,以功授招讨司。 明洪武四年,改授小平伐长官司。 传至宋天培,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新添长官司,在县东北。 唐时,宋景阳据此。 明洪武四年,改授新添长官司,属新添卫。 传至宋鸿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康熙十年,改隶贵定县。 羊场长官司,在县东北。 明洪武三十二年,以郭九龄为羊场长官司。 传至郭天章,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修文县底寨长官司,唐时,蔡兴隆调征黑羊,授护国将军,留守兹土。 明洪武四年,改授底寨长官司。 传至蔡启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始自唐时梅天禄。 明洪武四年,准世袭。 传至梅朝聘,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旧职。 安顺府:普定县西堡副长官。 明洪武十二年,温伯寿以平苗功,授西堡副长官。 传至温捷桂,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镇宁州康佐副长官。 明永乐六年,于成以功授康佐副长官。 传至于应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永宁州顶营长官司,在州南一百里。 明洪武十六年,罗录以功授顶营长官司。 传至罗洪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募役长官司,在州西一百七十里。 明洪武十九年,阿辞以功授募役长官司。 传至阿更,永乐元年,赐姓礼,更名山。 传至阿廷试,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沙营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沙先以功授沙营长官司。 传至沙裕先,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盘江土巡检。 明洪武八年,李当以功授盘江巡检。 传至李桂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平越州杨义长官司,在州东八十里。 始於唐时金密定。 明洪武二十一年,改授杨义长官司。 传至金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黄平州岩门长官司,在州东北。 明成化六年,何清以征苗有功,授凯里安抚司左副长官。 万历四十二年,改属黄平州。 传至何仕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改授岩门长官司,世袭。 重安司土吏目,在州西三十里。 明洪武八年,以张佛宝、冯铎为正、副长官司。 万历二十七年,改土吏目。 传至张威镇,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安县草塘司土县丞。 明洪武二十五年,以宋邦佐为草塘安抚司。 传至世宁,万历二十九年,改授土县丞。 传至宋运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瓮水司土县丞,在县西北。 明洪武十七年,以犹恭为安抚司。 万历中,改授土县丞。 传至犹登第,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馀庆县土县丞。 唐毛巴有功,授馀庆土知府。 明洪武二年,改长官司。 万历二十九年,改为土县丞。 传至毛鹏程,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土主簿。 元杨正宝有功,授白泥司副长官。 明万历二十四年,改为土主簿。 传至杨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都匀府:都匀长官司,在府南七里。 明洪武十六年,以吴赖为都匀长官司。 传至吴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准袭前职。 副长官。 王应祖,同。 邦水长官司,在府西二十里。 明永乐六年,以吴珊为邦水长官司。 传至吴昌祚,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麻哈州乐平长官司,在州北四十里。 明洪武年间,授宋仁德为乐平司正长官。 传至宋治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平定长官司,在州北一百里。 明洪武十年,授吴忠平定长官司。 传至吴士爵,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独山州土同知。 明洪武十六年,以蒙闻为九姓独山长官司,以境有九姓蛮为名。 弘治八年,改土同知。 传至蒙一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袭前职。 丰宁上长官司,在州南一百二十里。 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八为丰宁上长官司。 传至杨懋功,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丰宁下长官司,在州东南二百四十里。 明洪武二十三年,以杨万全为丰宁下长官司。 传至杨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烂土长官司,在州东一百十里。 明洪武二十四年,以张钧为烂土长官司。 传至张威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凯里司。 杨氏,清康熙四十五年,以土酋大恶案内改土归流,入清平县。 镇远府:土同知。 宋时,何永寿以功授高丹峒正长官司。 明洪武三年,授何济承为镇远州土同知。 传至何大昆,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通判。 宋时,杨从礼。 明正统四年,改授杨瑄镇远州土通判。 传至杨龙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推官。 宋时,杨载华。 明正统十一年,改授杨忠镇远州土推官。 传至杨秀玮,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偏桥长官司,在府城西六十里。 宋时,安崇诚。 明洪武三年,改授安德可为偏桥长官司。 传至安显祖,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左副长官,杨通圣;右副长官,杨毓秀:均同。 镇远县工卩水长官司,在县东八十里。 明洪武元年,授杨昌盛为工卩水长官司。 传至杨胜梅,清顺治十六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袁洪远,同。 思南府:随府办事长官司。 宋时,田二凤。 明洪武五年,改思南宣慰司。 永乐十一年,改授随府办事长官司。 传至田仁溥,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蛮夷长官司,在府城西。 宋时,安仲用。 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蛮夷长官司。 传至安于磐,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李际明,清顺治十七年,归附,仍准世袭。 雍正八年,李慧缘事革职。 沿河祐溪长官司,在府北二百十里。 元时,张仲武以功授长官司。 传至张承禄,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冉鼎臣,同。 朗溪长官司,在府东八十里。 元时,田穀。 明洪武元年,授朗溪长官司。 传至田养民,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任进道,同。 安化县土县丞。 元时,张坤元。 明万历三十三年,改授土县丞。 传至张试,清顺治十八年,归附,仍准世袭。 土巡检。 明洪武七年,以陆公阅为土巡检。 传至陆阳春,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土百户。 久改流。 印江县土县丞。 元时,张恢留此。 明嘉靖七年,改授土县丞。 传至张应璧,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婺川县土百户,改流。 石阡府:石阡正长官司。 清雍正八年,改土归流。 副长官,在府城西北。 元时,杨九龙以功授石阡副长官。 明洪武五年,仍之。 传至杨敬胜,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世袭。 苗民长官司,在府城西北。 明洪武十年,立。 清康熙四十三年,改土归流。 思州府:都坪长官司,在府城内。 元何清授定云路总管。 明洪武七年,改授都坪长官司。 传至何学政,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周如,同。 都素长官司,在府西九十里。 明永乐十一年,置长官司於马口寨。 传至何起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周之龙,同。 黄道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 明洪武五年,以黄文听为长官司。 传至黄金印,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黄士元,同。 施溪长官司,在府北一百四十里。 明洪武五年,以刘贵为施溪长官司。 传至刘师光,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铜仁府:省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里。 明洪武五年,以杨政为省溪长官司。 传至杨秀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戴子美,同。 提溪长官司,在府西一百四十里。 明洪武五年,以杨秀纂为提溪长官司。 传至杨通正,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张体泰,同。 乌萝长官司,在府西二百里。 始自唐时杨通孙。 明洪武五年,改授乌萝长官司。 传至杨洪基,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冉天奇,同。 平头长官司,在府北一百二十里。 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 传至杨昌续,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田茂功,同。 黎平府:潭溪长官司,在府西南三十里。 明洪武四年,以石平禾为潭溪长官司。 传至石玉柱,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石岩,同。 八舟长官司,在府北八十里。 汉吴昌祚以功授八舟长官司。 明洪武四年,仍令吴氏世袭。 传至吴遇主,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亦准袭职。 龙里长官司,在府西北九十里。 明洪武四年,以杨光福为龙里长官司。 传至杨胜梯,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中林长官司,在府西北一百里。 明洪武五年,以杨盛贤为中林长官司。 传至杨应诏,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古州长官司,在府西北八十里。 元置古州八万洞长官司,属思州宣抚司。 明洪武五年,以杨秀茂为古州长官司。 永乐十年,属府。 传至杨云龙,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新化长官司,在府北六十里。 元时,欧阳明万以功授军民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仍袭前职。 传至欧阳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欧阳长官司,在府北九十里。 明洪武四年,以阳都统为欧阳长官司。 传至阳运洪,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世袭。 副长官。 吴登科,同。 亮寨长官司,在府北一百里。 元置。 明洪武四年,以龙政忠为本司长官司。 传至龙文炳,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湖耳长官司,在府东北一百二十里。 明洪武四年,以杨再禄为本司长官司。 传至杨通乾,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 杨大勋,同。 洪州长官司,在府东一百五十里。 元置洪州泊里等洞军民长官司。 明洪武五年,以李氏为洪州长官司。 传至李煦,清顺治十五年,归附,仍准袭职。 副长官。 林起鹏,同。 分管三郎司,在府南三十里。 杨世勋袭。 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赤谿湳洞司,在府东北二百六十里。 杨鸣鸾袭。 清康熙二十三年,改土归流。 水西宣慰司:康熙三年,吴三桂灭安坤,改设四府。 二十一年十二月,谕大学士曰:“吴三桂未叛时,征讨水西,曾灭土司安坤,其妻禄氏奔於乌蒙,后生子安世宗。 朕观平越、黔西、威宁、大定四府原属苗蛮,以土司专辖,方为至便。 大兵进取云南,禄氏曾前接济,著有勤劳,仍复设宣慰使,令世宗承袭。 ”四十年,总督王继文以土司安世宗为吏民之害,仍请停袭,地方归流官管辖。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4:03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4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