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志·卷一百十八 职官五内务府 内容: 职官五内务府内务府行宫园囿、御船处等、官学、武英殿修书处 上驷院 武备院奉宸苑 盛京内务府 宦官内务府总管大臣,无员限。 满洲大臣内特简。 初制从二品。 乾隆十四年定正二品。 其属:堂郎中,主事,各一人。 笔帖式三十有六人。 广储司总管六库郎中四人。 内二人由各部员司兼摄。 银、皮、磁、缎、衣、茶六库郎中四人。 银库二人,兼司皮、磁二库。 缎库二人,兼司衣、茶二库。 员外郎十有八人。 库各二人,兼摄各一人。 六品司库六人,库各一人。 八品司匠六人,银、磁、衣三库各二人。 副司库十有二人,库使八十人。 俱无品级。 织造,苏州,杭州各一人,司员内奏简。 六品司库各一人,库使、笔帖式各二人。 会稽、掌礼、都虞、慎刑、营造、庆丰六司,郎中十有二人,司各二人。 员外郎三十有二人。 会稽、都虞、庆丰各五人,掌礼、营造各六人,慎刑四人。 主事各一人。 催长二十有三人,广储八人,会稽五人,都虞四人,掌礼、慎刑、营造各二人。 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 副催长十有三人,广储、都虞各四人,会稽三人,掌礼、慎刑、营造各二人。 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 委署催长一人,司匠二人。 俱无品级。 营造司置。 钱粮衙门亦曰管理三旗银两处。 郎中一人,员外郎四人,催长、副催长各三人。 俱九品。 司俎官四人,正六品。 读祝官四人,学习三人。 赞礼郎十有三人,学习四人。 俱六品衔食七品俸。 八品催长一人,果房掌果、副掌果各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催长一人。 俱九品。 自司俎以下隶掌礼司。 木、铁、房、器、薪、炭六库库掌,副库掌,各三人。 库守五十有五人。 木、房二库各十有一人,炭库八人,铁库四人,器、薪二库、圆明园薪炭库各七人。 无品级。 铁作、漆作司匠,八品衔。 委署司匠,俱各一人。 爆作库掌、副库掌各一人。 俱未入流。 隶营造司。 牛羊群牧值年委署主事一人。 六品衔食笔帖式原俸。 隶庆丰司。 官房租库库掌一人,库守三人。 内管领掌关防一人,郎中充。 协理二人。 员外郎充。 内管领、初制正五品。 道光三十五年改从五品。 副内管领正六品。 各三十人。 库掌十有五人,菜库六人,车库五人,酒、醋、房、器库各二人。 仓长十有三人。 官三仓六人,外饽饽房三人,内饽饽房、器仓、糖仓、米仓各一人。 俱无品级。 养心殿造办处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六品库掌六人,副库掌十人,八品催长十有四人。 其兼辖者:圆明园活计处副库掌四人,副司匠九人。 俱无品级。 中正殿员外郎、副内管领三十额内题补。 各二人,无品级催长一人。 宁寿宫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武英殿修书处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六品库掌、委署主事各一人,七品衔库掌二人。 御书处正监造司库六品衔食七品俸。 一人,副监造库掌六品衔食八品俸。 二人,七品衔副库掌六人。 茶膳房一、二、三等侍卫,一等三品,二等四品,三等五品。 尚膳正各三人,四品。 尚茶正各二人,四品。 尚膳副、尚茶副、俱五品。 主事俱各一人。 膳上侍卫十有三人,茶上侍卫八人,俱六品。 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承应长十有三人,庖长八人,库掌五人,库守十有六人。 承应长以下,给虚衔金顶。 御药房初以总管首领太监管理。 康熙三十年始来隶。 主事一人,七品衔库掌二人,委署主事、催长各一人。 火药库库掌二人。 各处笔帖式二百有七人。 自养心殿以下,并简大臣领之,与内府大臣同为内廷右职。 其兼摄者:升平署、官房租库、牺牲所司员各二人。 保和、太和、中和三殿司员、内管领各一人。 寿康宫、慈宁宫花园司员各二人。 御药房内管领一人,副内管领二人。 总理工程处司员无恒额。 查覈房、督催房、汇稿处,并遴司员分涖其事。 总管大臣掌内府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 堂郎中、主事掌文职铨选,章奏文移。 广储掌六库出纳,织造、织染局隶之。 会稽掌本府出纳,凡果园地亩、户口徭役,岁终会覈以闻。 掌礼掌本府祭祀与其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果园赋税。 都虞掌武职铨选,稽覈俸饟恩血阝,珠轩岁纳,佃渔岁输,并定其额以供。 慎刑掌本府刑名,依律拟罪,重谳移三法司会讯题结;番役处隶之。 营造掌本府缮修,庀材饬工,帅六库三作以供令。 庆丰掌牛羊群牧,嘉荐牺牲。 钱粮衙门掌三旗庄赋,治其赏罚与其优血阝。 内管领处掌承应中宫差务,并稽官三仓物用、恩丰仓饩米。 官房租库掌收房税。 养心殿造办处掌制造器用。 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 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 雍和、宁寿两宫司员掌陈设氾埽,兼稽宫监勤惰。 御书处掌镌摹御书。 御茶膳房掌供饮食。 御药房掌合丸散。 牺牲所掌牧养黝牛。 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 凡遇工程,简勘估大臣、承修大臣,事毕简查验大臣。 初制,设内务府,以旧属司其事。 入关后,明三十二卫人附之,设内管领处,置内管领八人。 顺治三年增四人,十一年增八人,分隶三旗。 康熙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 设茶饭处,置总领各三人,饭上人三十有五人,茶上人十有七人,康熙二十年置饭上人委署总领一人。 雍正元年定总领授二等侍卫;饭上人授三等侍卫六人,蓝翎侍卫七人;茶上人三等侍卫三人,蓝翎侍卫四人;复置茶房侍卫内委署总领一人。 乾隆八年定三等侍卫内各授一等侍卫一人。 十五年改饭房为外膳房。 二十四年改总领为尚膳正、尚茶正,副总领为尚膳副、尚茶副。 承应长十人,康熙六十一年增一人。 雍正元年增一人。 庖长三人,康熙五十六年增六人,六十一年增一人。 雍正元年增二人。 及苏州、江宁、杭州织造官。 光绪三十年省江宁一人。 顺治十一年,命工部立十三衙门,设司礼、御用、御马、内官、尚衣、尚膳、尚宝、司设八监,尚方、惜薪、钟鼓三司,兵仗、织染二局;并三旗牛羊群牧处,置员外郎六人。 管理牛只、羊只各三人。 康熙二十三年各增二人。 乾隆十四年省入宁寿宫一人。 咸丰三年省入慎刑司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一人。 明年,改尚方司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一年省一人。 员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六十一年省一人。 光绪三十年省四人。 催总一人。 雍正二年增一人。 乾隆二十四年更名催长。 下同。 十三年,改钟鼓司为礼仪监,尚宝监为司。 时犹旧臣、寺臣兼用也。 十七年,改礼仪监为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 员外郎八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 赞礼郎十有二人,雍正五年增五人。 司胙官四人,康熙三十七年增一人。 乾隆二十四年改“胙”为“俎”。 光绪三十年省一人。 喇嘛唪经处催总一人。 乾隆三十三省。 改内官监为宣徽院,置郎中三人,康熙二十八年省一人。 雍正元年增一人。 乾隆四十年改隶宁寿宫一人。 员外郎六人,光绪三十年省一人。 催总八人。 康熙间屡有增损。 嘉庆十一年定留顶戴催长五人。 十八年,御用监设银、皮、缎、衣四库,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八人,库使四十人。 康熙九年增二十人,十四年增二十有四人,明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增十有二人。 乾隆十二年升十二人为副司库。 康熙元年,诛内监吴良辅辈,复以三旗包衣设内务府,改尚膳监为采捕衙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 员外郎六人,六十一年省一人。 催总四人。 并改惜薪司为内工部,置郎中三人,三十八年省一人。 员外郎六人,十六年增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二人。 无品级库掌十有二人,三十五年增二人。 雍正三年增三人,明年增一人。 复增置库守、内副库掌八人。 寻又改为库掌、副库掌各十有二人,炮作库掌、副库掌各一人。 八品催总一人,雍正四年增。 无品级。 催总一人,复於领催内增委署三人。 乾隆二十四年改委署催总为委署司匠。 库守五十有九人。 三十五年增八人。 并置总管大臣,兼以公卿,无专员。 三年,置钱粮衙门员外郎六人。 咸丰二年省入慎刑司四人。 九年,四库各置六品司库二人。 十二年,置御药房库掌二人。 明年,总管大臣兼辖内三院。 十六年,置堂主事一人。 改御用监为广储司,宣徽院为会稽司,礼仪院为掌仪司,省牛羊群牧处入之。 置掌果二人,果上人十有二人。 尚方院为慎刑司,采捕衙门为都虞司,内工部为营造司。 二十三年,又分掌仪司立庆丰司,置郎中二人。 乾隆四十年省入宁寿宫一人。 五十七年复增一人。 是为七司。 至是奄宦之权悉归於府矣。 是岁置内副管领二十人。 二十四年增四人,三十年增三人,三十四年增三人。 二十五年,茶饭房设乾肉库,置库掌一人。 三十年增一人,五十八年增二人。 雍正五年增一人,十二年增一人。 二十八年,广储司设瓷、茶二库,各置员外郎二人,司库二人,六库通旧十有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六人。 匠役催总六人,乾隆二年增买办催总二人,二十四年改买办催总为催长,匠役催总为司匠。 无品级催总四人,乾隆二十四年改副催长。 是为六库。 明年,改文书馆为武英殿修书处,置监造官六人。 雍正二年省,四年复故。 乾隆四十七年定正监造为员外郎,副监造为副内管领。 御书处监造官四人。 四十六年增二人。 雍正二年省。 八年置一人。 乾隆四十七年定监造为司库。 二十五年,畅春园设柴炭库,置无品级库掌二人,库守八人。 四十二年,置堂郎中一人。 授永定河分司齐苏勒,升后未补。 四十五年,置掌仪司副掌果二人。 六十年,设官房租库,置库掌一人。 雍正元年,设钱粮衙门,置郎中一人,堂司委署主事十人。 十二年省。 乾隆二十二年复故。 嘉庆四年增堂上一人。 光绪三十年省。 留庆丰司一人。 明年,设养心殿造办处,置六品库掌四人,乾隆三十年增二人。 嘉庆四年增四人。 光绪三十年省四人。 御书处库掌一人,乾隆四年增二人。 四十七年改一人为副监造。 稽查御史一人。 十一年省。 乾隆三年改由都察院派员稽查。 三年,置钱粮衙门无品级催总一人。 七年增一人。 乾隆四年增一人。 复於领催内增副催总三人。 二十四年改副催长。 嘉庆三年留顶戴催长、副催长各三人。 四年,置茶饭房主事一人。 改都虞司承办鲜鱼归掌仪司,增催总一人。 八年增一人。 乾隆八年增置承办姜蒜领催、内副催总二人。 二十四年更名副催长。 十三年,复置坐办堂郎中,省督催所入之。 乾隆元年,置钱粮衙门主事一人。 四十年改隶宁寿宫。 五年,置造办处专管库务官、造办事务官各一人,御药房主事一人。 七年,置御书处库掌二人,八年增一人,十五年增一人,四十四年增二人。 官房租库委署主事一人。 寻省。 十二年,六库置委署司库各二人,寻改为副司库。 二十三年,改造办处库务事务官为郎中,各置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御药房委署主事一人。 二十六年,置总理工程处委署主事一人。 后改司员兼管。 四十年,置宁寿宫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一人。 咸丰六年,增置读祝官四人。 故事,内府读祝官咨取太常寺赞礼郎为之,至是始定员缺。 宣统元年,避上讳改掌仪司曰掌礼。 初制,司吏、宣徽、礼仪、尚方诸院,置总理,左、右协理各一人。 御用、御马、尚衣、尚膳诸监,置都管,左、右副管各一人。 尚宝、惜薪二司,置都知,左、右参知各一人。 司设、兵仗二局,置总辖,左、右佐辖各一人。 文书馆,置承制,左、右佥承各一人。 后俱省。 东陵所属盘山总管一人。 从五品。 乾隆二十九年置。 内围千总、六品。 委署千总七、八品兼用。 各七人。 外营千总一人,把总七人。 分驻盘山、燕郊、白涧、桃花寺、隆福寺、大兴庄、棽髻山。 西陵所属黄新庄总管一人。 乾隆二十九年置。 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外营把总各四人。 分驻黄新庄、半壁店、秋兰村、梁格庄。 汤泉所属总管一人。 康熙五十四年置八品总领。 乾隆六年改置。 苑丞、六品衔食八品俸。 嘉庆十七年置。 苑副未入流。 各一人。 内围千总、委署千总各六人,外营把总九人。 分驻石槽、三家店、密云县、要亭、罗家桥、怀柔县。 自盘山以下各千总,俱乾隆间置。 热河所属总管、康熙四十二年置。 乾隆十六年定为本府额外郎中。 二十一年改佐领职衔。 三十五年给四品职衔。 光绪三十年省归都统管。 副总管乾隆二十一年置,定为郎中职衔。 三十五年增三人,秩定五品,后改苑副。 光绪三十年省。 各一人。 苑丞、乾隆五十四年改苑副置。 苑副乾隆三十五年后置三人,四十五年增一人。 五十四年改苑丞。 嘉庆十八年后,复以千总十人改置。 二十年增一人。 二十四年定与千总互为转补。 自是员额无恒制。 道光十八年省四人,二十八年又省四人。 各四人。 内围千总十有八人,乾隆九年置。 道光十二年省二人,十八年又省二人。 委署千总二十有八人。 道光九年省七品一人。 十八年省七品、八品各十有二人。 千总、委署千总分驻两间房、巴克什营、长山峪、王家营、喀喇河屯、钓鱼台、黄土坎、中关、十八里台、汰波洛河屯、张三营、吉尔哈郎园。 总管以下掌翊卫行宫,稽察陈设。 千总以下掌典守器物,稽察内围,董帅氾埽。 圆明园总管事务大臣,无员限。 特简。 其属:郎中、主事各一人,员外郎二人,苑丞六人,六、七品兼用。 苑副十有六人,七、八品兼用。 委署苑副十有三人。 九品衔。 银库、器皿库委署库掌一人,库守十有六人,笔帖式十有四人。 雍正元年,置总管大臣。 有协理事务官,或奏派,或简授,无恒额。 明年,置总领六人,乾隆十六年,长春园建成,置六品一人。 二十四年改苑丞。 三十二年增熙春园六品一人。 四十六年增春熙院七品一人。 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入熙春园。 十六年改畅春园七品一人为本园苑副。 咸丰十年省六品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六品一人。 副总领十有二人。 乾隆八年增七品、八品各一人。 十六年增长春园七品、八品各一人。 二十四年改苑副。 三十九年增绮春园七品一人。 四十五年增春熙院八品一人。 嘉庆七年省春熙院一人,改为本园额缺。 十六年复省畅春园八品一人,改为本园额缺。 道光二年省畅春园四人入绮春园。 咸丰十年省七品二人、八品三人。 光绪三十年省七品一人、八品二人。 七年,定总领为六品戴蓝翎,后六、七品兼用。 副总领七、八品半之。 乾隆六年,置委署副总领二人。 十六年增五人。 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复增九人。 嘉庆十六年增二人。 咸丰十年省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三人。 八年,置主事一人。 十四年,置库掌一人,三十八年定为六品,增七品一人。 光绪三十年俱省。 委署库掌一人,三十二年增一人,三十八年省一人。 库守六人。 四十六年增十有二人。 咸丰十年省二人。 二十二年,增置委署主事一人。 光绪三十年省。 明年,定协理事务郎中、员外郎各一人。 道光二年,改畅春园郎中为绮春园郎中,咸丰十年省。 并省其员外郎一人,令专司长春园事。 畅春园总管大臣,无员限。 特简。 其属:苑丞三人,六、七品兼用。 苑副五人,八品。 委署苑副六人,九品衔。 笔帖式三人。 康熙间,置郎中一人,道光二年省入绮春园。 八品总领三人,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二人。 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 二十四年改苑丞。 三十二年改授六品一人,七品三人。 嘉庆十六年省七品一人。 无品级总领十人。 四十三年增西花园一人。 乾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 三十二年改委署苑副,额定十有六人。 嘉庆十二年省二人入圆明园。 道光二年省四人入绮春园。 二十九年,置总管大臣。 乾隆三十二年,置八品苑副六人。 嘉庆十六年省一人入圆明园。 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总管大臣,无员限。 特简。 其属: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苑丞十有七人,颐和园十有一人,静明园、静宜园各三人,并六、七品兼用。 苑副二十有三人,颐和园十有三人,静明园六人,静宜园四人,并六、七品兼用。 委署苑副七人,静明园三人,静宜园四人,俱九品衔。 笔帖式十有四人。 乾隆十五年,瓮山命名万寿山,建行宫,改金海为昆明湖。 明年更名清漪园。 光绪十四年更名颐和园。 置八品衔委署总催一人。 四十八年升六品苑丞。 十六年,置总理大臣兼领静明园、静宜园事,并六品总领一人,十九年增六品二人。 二十四年改苑丞。 嘉庆五年省一人入静明园。 十年增六品二人。 光绪十四年后,移静明园六品四人、七品六人,赓续置为本园员额。 三十年省六品、七品二人。 七品、八品副总领各二人,十八年增七品六人。 二十四年改苑副。 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 光绪十四年后,移静明园八品八人,赓续置为本园员额。 三十年省八品四人。 八品催总一人。 二十四年改催长。 四十六年升六品衔苑丞。 四十八年定六品秩。 十八年,置委署副总领十有二人。 寻省六人。 咸丰十年省二人。 光绪三十年省四人。 二十二年,置员外郎一人,兼司静明园事。 二十六年增一人。 嘉庆四年,置郎中一人,协理三园事务。 明善堂、观妙堂、西爽村并隶之。 其园外鉴远堂、藻鉴堂、畅观堂、景明楼、凤凰墩、治镜阁、耕织图,又功德寺,并由大臣遴本处官承其事。 玉泉山静明园初为澄心园,康熙三十一年更名。 置无品级总领一人,乾隆五年增一人,八年定秩七品。 二十四年改苑丞。 三十四年增六品一人。 嘉庆四年增六品一人,明年又增六品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七品一人。 光绪十三年增六品四人,七品六人。 后省入颐和园。 副总领二人。 康熙三十年增一人。 乾隆五年增一人。 九年省入静宜园一人。 十八年定秩八品。 二十四年增八品一人,改为苑副。 三十四年增八品二人。 嘉庆五年增置七品二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一人。 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 光绪十三年增八品八人。 后省入颐和园。 乾隆二十四年,置委署副总领二人。 三十四年增二人。 嘉庆五年增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 静宜园初为香山行宫。 乾隆十二年更名。 乾隆九年,置员外郎一人,道光二十三年省。 副总领二人。 二十四年改苑副。 十年,置八品总领一人,十二年增一人。 十六年定秩七品,复增一人。 二十四年改苑丞。 三十四年增七品一人。 四十六年增宗镜大昭庙六品一人。 嘉庆四年增七品二人;寻又增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六品一人,七品二人。 无品级副总领一人。 十二年增一人。 十六年定秩八品,复增一人。 二十四年改苑副。 三十四年增八品一人。 四十六年增宗镜大昭庙七品一人。 四十八年增普觉寺七品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八品三人。 咸丰十年省八品一人。 二十六年,置委署苑副六人。 三十四年增二人。 四十年增二人。 道光二十三年省四人。 咸丰十年省二人。 御船处统领大臣,无员限。 兼管司员一人,笔帖式二人,八品司匠一人,八品水手催长四人,八品网户催长二人。 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设御舟处,置统领大臣以次各官。 明年,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三十一年增一人。 八品网户催总一人。 嘉庆四年增一人。 二十四年,改催总为催长。 管理养鹰狗处大臣,无员限。 养鹰鹞处统领二人。 侍卫内拣补。 蓝翎侍卫头领、副头领各五人。 六品冠戴。 养狗处统领二人。 蓝翎侍卫头领五人,副头领十人,六品冠戴九人。 七品一人。 笔帖式六人。 初设养狗处及鹰房、鸦鹘房。 乾隆十一年改房为处。 三十一年裁养鸦鹘处。 其员额并入鹰上。 咸安宫官学管理事务大臣,本府大臣内特简。 协理大臣,各部院满尚书内特简。 各一人。 总裁,满洲二人,汉四人。 翰林院读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以下兼充。 翻译教习六人。 八旗满、蒙、汉军举贡生监考充。 清语教习,满洲三人。 弓箭教习,满洲四人。 本府内挑补。 汉书教习,汉九人。 进士、举人考补。 笔帖式一人。 雍正七年,置蒙古官学管理事务大臣一人。 理藩院尚书简充。 总裁三人。 理藩院司员充。 教习,蒙古二人,额外一人。 乾隆十三年,置景山官学总管四人。 本府司员兼充。 翻译教习,满洲九人。 本府内考补。 汉书教习,汉十有二人。 举贡内考补。 康熙二十四年置以上三学,俱光绪三十年后省。 又,初制有回、缅官学总管二人,本府司员兼充。 教习回子、回子佐领下派充。 缅子缅甸人派充。 各二人。 长房官学教习,满洲二人,本府笔帖式内拣补。 蒙古一人。 理藩院笔帖式内咨补。 先后俱省。 武英殿总裁,满、汉各一人。 尚书侍郎内简。 提调二人,纂修内奏充。 纂修十有二人,协修十人,翰林官充。 笔帖式四人。 上驷院兼管大臣,无员限。 卿二人。 正三品。 其属:堂主事二人,委署主事一人,左、右二司郎中一人,掌左司印。 右司,员外郎管。 员外郎各二人。 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内张家口值年一人。 笔帖式十有一人。 阿敦侍卫十有五人。 司鞍长三人,正六品。 副长二人。 六品衔。 蒙古医师长三人,正六品。 副长二人。 八品。 牧长二人,初无品级。 雍正元年定正七品。 副长五人。 八品。 厩长、署主事各一人。 雍正元年各增一人,十二年省,乾隆二十二年复故。 光绪三十年省。 雍正六年,卿秩定三品。 乾隆十一年,置蒙古医生头目二人。 四十三年额定三人。 十四年,定卿额二人,一用侍卫,一用内府官。 二十三年,置八品顶戴司鞍长二人。 三十九年定拜唐阿补放者给六品衔,戴蓝翎。 四十五年额定三人。 嘉庆六年,依左、右司例,堂上令侍卫兼司。 武备院兼管大臣,无员限。 卿二人。 正三品。 郎中一人,主事二人。 南鞍、北鞍、甲、毡四库员外郎,六品库掌,各二人;委署六品库掌各一人。 伞房掌盖、正六品。 乾隆四十四年赏戴蓝翎。 副掌盖,八品。 帐房处司幄、三等侍卫衔食六品俸。 副司幄,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各三人。 备弓处司弓、六品职衔食七品俸。 乾隆四十四年赏戴蓝翎。 副司弓,八品职衔。 备箭处司矢、副司矢,各二人。 职衔同备弓处。 箭匠、骲头、鞾皮、熟皮、鞍板、染毡、沙河毡作诸司匠,及穿甲官头目,各一人。 作司匠二人。 俱八品。 无品级库掌六人,库守三十有二人。 笔帖式二十有四人。 卿掌四库工作,修造器械,陈设兵仗。 凡车驾出入,官属服櫜鞬以从。 郎中、主事掌库帑出纳,章奏文移。 北鞍库掌御用鞍辔、伞盖、幄幕,伞房、帐房、鞍板作隶之。 南鞍库掌官用鞍辔、皮张、雨缨、绦带,熟皮作隶之。 甲库掌盔甲、刀仗、旗纛、器械,作隶之。 毡库掌弓箭、鞾鞋、毡片,骲头作、鞾皮作、作、沙河毡作、帽作、杂活作帽作以下置领催各一人。 隶之。 初名鞍楼,置三旗侍卫三人综其事。 所属:员外郎四人,康熙十五年、四十五年俱增三人。 库掌三人,顺治十一年定六品。 康熙十五年增三人,四十五年增二人。 库守二十有四人。 康熙十五年增十有八人。 三十六年增四人。 四十五年增十人。 毡库、弓匠固山达,委署固山达,各三人。 亦曰弓箭协领。 康熙十一年增置备箭固山达一人,亦曰备箭协领。 二十一年定弓匠固山达七品,三十八年定备箭固山达八品。 乾隆二十九年,更名司弓、司矢,委署者曰副司弓、副司矢。 四十四年定司弓、司矢六品职衔,副司弓、司矢八品职衔。 光绪三十年各省一人。 掌伞总领二人。 康熙三十三年增一人。 乾隆二十四年更名掌盖。 帐房头目,委署帐房头目,各三人。 康熙二十七年定头目为七品。 乾隆三年定委署头目八品职衔。 二十四年改头目为司幄,委署者为副司幄。 三十六定司幄六品职衔,副司幄七品职衔。 顺治十一年,更名兵仗局。 十八年,更名武备院。 康熙九年,沙河毡作置催总一人。 乾隆二十四年改司匠。 下同。 十五年,分设鞍、甲、毡三库,置无品级库掌三人。 四十三年增二人,四十五年增四人。 明年,以职掌事务侍卫一人掌印。 二十一年,置郎中一人,并定作、亮铁作、原置作、亮铁作催总六人。 二十七年省作三人。 光绪三十年省亮铁作一人。 毡作催总秩八品。 三十七年,分鞍库为南、北,增置骲头作催总一人。 亦曰鸣镝长。 三十九年,置鞾皮作催总。 明年,置熟皮作催总,并定其品秩。 复置穿甲官头目一人。 由拜唐阿内委放。 乾隆八年定八品职衔。 六十一年,置委署主事一人。 雍正十二年省。 乾隆二十二年复故。 雍正六年,以职掌事务侍卫为三品卿。 乾隆十四年,定卿额二人,仍管以大臣。 奉宸苑兼管大臣,无员限。 卿二人。 正三品。 郎中一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一人,苑丞十人,六品。 苑副十有九人,九品。 委署苑副十人,笔帖式十有五人。 天坛斋宫苑丞、六品一人。 六品衔一人。 苑副各二人。 稻田厂库掌,六品。 无品级催长,委署催长,各一人。 笔帖式三人。 南苑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一人,苑丞七人,六品衔。 苑副十有三人,八品衔。 委署苑副六人,九品衔。 委署催长三人,笔帖式五人。 卿掌苑囿禁令,以时修葺备临幸。 郎中以下各官掌分理苑囿河道。 斋宫掌陈设氾埽。 稻田厂掌供内庭米粟,兼徵田地赋税。 南苑各官掌徵南苑地赋,并治园庭事务。 其兼摄者:斋宫兼理郎中,值年员外郎,稻田厂值年员外郎,各一人。 初紫禁城后山、西华门外台,隶尚膳监管理,置八品催总二人。 雍正二年增二人。 顺治十二年,更名景山、瀛台。 明年,改令内监管理,玉泉山、南苑并隶之。 十八年,改南苑隶采捕衙门,置员外郎二人。 雍正元年增一人。 康熙八年,省南苑员外郎一人,改授郎中。 十年,命内务府总管海喇孙、侍卫布喇兼司景山、瀛台事。 十六年,改归都虞司管理。 二十三年,始设奉宸苑,置郎中一人,乾隆十六年增一人,轮管长河行宫事。 员外郎四人,主事一人。 三十年,置南苑八品催总二人,乾隆四年增一人,十八年复增一人,分隶三旗。 无品级总领一人,三十六年增南红门行宫一人。 副总领二人。 三十六年增南红门行宫二人。 五十二年增南红门新行宫一人。 雍正元年,置奉宸苑、南苑委署主事各一人。 十二年省。 乾隆二十二年复故。 光绪三十年又省。 别命大臣领稻田厂,旧派司官二人兼理。 三年始来隶。 乾隆二十年,命会同清漪园大臣管理。 置玉泉山六品库掌一人兼司之。 三年,增置稻田厂无品级催总一人。 明年,兼辖下清河以上徬口。 置徬官司之。 六年,定卿秩三品。 乾隆元年,置南苑主事一人。 十一年,增置阐福寺八品催总一人。 十四年,依上驷院例,定卿额二人,仍简大臣领苑事。 十六年,增置乐善园、永安寺八品催总各一人,十七年增乐善园一人。 乐善园无品级副总领二人,明年增一人。 南苑委署催总一人。 原置一人。 明年复增一人。 分隶三旗。 是岁依各行宫园囿例,改瀛台、永安寺等处催总为总领,副催总为副总领。 二十四年,复改总领曰苑丞,副总领曰苑副,催总曰催长。 二十六年,兼辖正觉寺,置苑副一人,令万寿寺、倚虹堂苑丞分司之。 并令阐福寺苑丞兼管宏仁、仁寿二寺,置委署苑副二人。 积水潭置苑副、委署苑副各二人。 是岁省各处委署苑副,酌留南苑三处行宫二人。 析置瀛台、永安寺、乐善园及河道四人,并给八品职衔。 三十五年,极乐世界、万佛楼建成,置委署苑副一人。 明年,定奉宸苑苑丞品秩。 先是苑丞秩八品,与各园庭体制不一,至是俱给六品虚衔。 仍食八品原俸。 三十八年,复定南苑苑丞品秩,食俸同上。 改三旗八品催长三人为苑丞,副催长为苑副。 四十一年,置钓鱼台苑丞、苑副各一人,新挖旱河、徬座、莲花池、河泡、岔河并隶之。 四十二年,南苑、团河新行宫告成,省新旧各行宫苑丞一人、苑副二人、委署苑副一人,置为本园额缺。 新旧各行宫原置苑丞二人,苑副、委署苑副各四人,南苑行宫苑副三人。 四十六年,省乐善园苑丞一人入团河行宫。 嘉庆六年,定奉宸苑苑丞食六品俸、苑副食九品俸,各二人,馀悉如故。 九年,复省乐善园苑丞、苑副额缺,析置中海苑丞、苑副,倚虹堂苑丞,钓鱼台苑副,北海及长河委署苑副各一人。 十二年,复析三海等处苑丞、苑副各二人,令司天坛斋宫。 故事,斋宫隶太常寺,归奉祀坛户典守。 雍正间,置八品催总治其事。 至是,额置苑丞各官,定苑丞食六品俸一人。 以郎中、员外郎兼领之。 盛京内务府总管大臣一人。 盛京将军兼。 后改东三省总督。 佐领,骁骑校,各三人。 堂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 广储司司库三人,库使十有六人。 会稽、掌礼、都虞、营造四司,及文溯阁九品催长,无品级催长,各一人。 织造库催长,内管领处内管领,六品虚衔。 仓领长,无品级。 各一人。 牧掌,隶都虞司。 仓长,隶内管领处。 各三人。 俱无品级。 笔帖式十有五人。 顺治元年,盛京包衣三旗置佐领三人,简一人掌关防,并置司库三人,乾隆十九年省一人。 四十二年增一人。 及催总、笔帖式各官。 寻置库使十人。 乾隆九年增一人。 康熙十七年,置领催下骁骑校一人。 乾隆十七年,置总管。 明年,置堂主事一人。 司库内改置。 二十四年,改催总为催长。 二十九年,定各催长员数。 如前所列。 增置内管领、委署主事笔帖式内改置。 各一人。 四十八年,文溯阁建成,置九品催长,无品级催长,各一人。 光绪三十年,省主事各官。 宦官四品总管太监衔曰宫殿监督领侍。 五品总管衔曰宫殿监正侍。 亦有以七品执守侍充者。 六品副总管衔曰宫殿监副侍。 亦有系执守侍衔者。 首领太监衔二:七品曰执守侍,八品曰侍监。 又有副首领,八品侍监充。 亦有无品级者。 笔帖式。 八品侍监充。 敬事房置。 自四品至八品凡五等。 升迁降调,由内府移咨吏部。 敬事房。 兼读清字书房,汉字、蒙字书房,总管三人。 宫殿监督领侍一人。 宫殿监正侍二人。 宫殿监副侍总管六人。 委署总管无定额,执守侍充。 专司遵奉谕旨,承应宫内事务与其礼节,收覈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内监,并巡察各门启闭、火烛关防。 执守侍、首领、侍监、笔帖式各二人,专司掌案办事,承行内府文移,并司巡防坐更。 乾清宫。 首领四人,执守侍、侍监各二人。 专司供奉实录、圣训,江山社稷殿香烛,收贮赏用器物,并司陈设氾埽,御前坐更。 后省二人。 正首领,执守侍充。 副首领,侍监充。 乾清门。 侍监首领二人。 专司御门听政,宝座黼扆,晨昏启闭,稽察臣工出入,登载南书房翰林入直、侍卫番宿。 昭仁殿,兼龙光门。 弘德殿。 兼凤彩门。 侍监首领各二人。 专司陈设氾埽,御前坐更。 故事内廷重坐更,御前更尤重。 更头、更二惟首领及执事内监方充是差。 以下同。 端凝殿。 兼自鸣钟执守侍首领一人。 专司近御随侍赏用银两,并验钟鸣时刻。 懋勤殿。 兼本房首领二人,执守侍、侍监各一人。 专司承直御笔,收掌文房书籍,并登载内起居注。 四执事。 执守侍首领一人。 专司上用冠袍带履,随侍执伞执炉,承应上用武备,收贮备赏衣服。 后增置首领一人,以侍监充之。 四执事库。 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上用冠袍带履,铺设寝宫帷幔。 奏事处。 初制隶四执事。 后置侍监首领一人,专司传宣纶綍,引带召对人员,承接题奏事件。 乾隆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泄漏朱批记载,自后惟军机奏事由此进呈。 各部院奏摺及内府奏家事,并由奏事处官转上。 日精门。 兼上书房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启闭关防,及至圣先师位前香烛。 月华门。 兼南书房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启闭关防,承应内廷翰林出入。 尚乘轿。 侍监首领二人。 专司承应请轿随侍。 御药局。 兼太妃、太嫔以次各位下药房,侍监首领二人。 专司带领御医各宫请脉,及煎制药饵。 交泰殿。 侍监首领二人。 专司尊藏御宝,收贮勋臣黄册,并验钟鸣时刻。 坤宁宫。 兼坤宁门侍监首领二人。 专司祭神香烛,启闭关防,后改置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各一人。 东暖殿。 兼永祥门。 西暖殿。 兼增瑞门。 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俱各一人。 专司陈设氾埽,关防坐更。 后省副首领各一人,首领改侍监为之。 景和门,隆福门,基化门,端则门。 侍监首领各二人。 后基化、端则二门各省一人。 内左门,内右门。 侍监首领俱各二人。 内右门兼稽膳房众太监出入,每晚具单报无事送敬事房。 景仁,兼近光左门及御书房收贮书画。 御书房初置侍监首领一人,后始改隶。 永寿,兼近光右门。 承乾,翊坤,锺粹,储秀,延禧,启祥,永和,长春,景阳,兼大宝殿。 景阳初置侍监首领一人。 后省,始来隶。 咸福十二宫。 侍监首领俱各二人。 专司承应传取,馀同各处。 养心殿,重华宫,建福宫。 首领四人。 执守侍、侍监各二人。 专司收贮赏用物品。 后省执守侍首领一人。 养心殿内,兼吉祥门宫殿监副侍副总管一人。 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各二人。 专司近御随侍,收掌内库钱粮及古玩书画。 古董房,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收贮古玩器皿。 御茶房,执守侍首领三人。 侍监副首领四人。 专司上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 后省总管一人。 御膳房,执守侍总管三人。 侍监首领十人。 专司上用膳羞,各宫馔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 后省总管一人、首领二人。 鸟枪处,执守侍首领一人。 专司随侍上用鸟枪。 弓箭处、按摩处隶之。 后改为侍监。 南果房。 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收贮乾鲜果品。 毓庆宫,侍监首领二人。 嘉庆元年,青宫临御始置。 苍震门,遵义门。 侍监首领、副首领各二人。 专司启闭关防。 苍震门首领兼稽祭神房众人出入。 后省首领,增副首领一人。 斋宫。 侍监首领一人。 御花园。 侍监首领、副首领各二人。 专司园内斗坛四神祠香烛,培灌花木,饲养仙鹤池鱼。 后改置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各一人。 祭神房。 侍监首领二人。 无品级副首领一人。 专司祭神省牲。 后省首领一人。 中正殿,英华殿。 无品级首领各一人。 专司香烛。 钦安殿。 兼城隍庙侍监首领三人。 专司唪诵经忏,焚修香火。 后省二人。 寿皇殿。 兼永思殿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御容前香烛。 后增置无品级副首领一人。 雍和宫。 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各一人。 后俱省,改置无品级首领一人。 兆祥所。 兼遇喜处无品级首领一人。 打扫处。 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运水添缸,并承应杂务。 后省柴炭、烧坑二处侍监各二人隶之。 熟火处。 侍监首领三人。 专司各处安设熟火,抬运柴炭,并承应杂务。 造办处。 侍监首领一人。 专司带领外匠制造物件。 做钟处。 侍监首领一人。 所司同造办处。 北小花园。 无品级首领一人。 专司培灌花木。 皇太后宫。 执守侍副总管二人。 侍监首领五人。 茶房、膳房、药房首领各一人。 后省宫首领一人,增置茶、膳、药三房首领一人。 太妃,太嫔,侍监首领各一人。 膳房执守侍首领一人。 侍监首领二人。 太妃以次位下膳房。 统设执守侍首领一人,侍监首领二人。 慈宁宫佛堂。 无品级首领十人,内充喇嘛者二人。 后改为首领五人,充喇嘛者三人。 副首领二人。 寿康宫。 无品级首领四人。 后改置执守侍首领、侍监副首领各二人。 皇子,侍监首领一人。 公主,皇孙,皇曾孙。 无品级首领各一人。 瀛台。 兼武成殿侍监首领、无品级副首领各一人。 后增副首领一人。 画舫斋。 兼蚕坛侍监首领一人,无品级副首领二人。 初未置,后增。 永安寺。 兼承先殿侍监首领、无品级副首领各一人。 后增置副首领一人。 景山。 执守侍总管一人,侍监首领二人。 委署首领无品级,无恒额。 南府。 执守侍总管一人,侍监首领四人。 委署首领与景山同。 圆明园。 兼长春园静寄山庄宫殿监副侍总管一人,执守侍总管二人,执守侍首领十人,无品级首领四十有二人。 后增置执守侍总管一人,首领四人,无品级首领九人,内恩赏侍监首领二人。 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盘山,畅春园,泉宗庙,圣化寺。 俱圆明园总管首领等承应差务。 内务府所属掌礼司,侍监首领五人,无品级副首领八人。 后省首领二人、副首领四人。 司乐,无品级副首领二人。 初未置,后增。 营造司。 侍监首领二人,无品级副首领四人。 后省首领一人,副首领三人。 陵寝及妃园寝。 无品级首领二人。 后省一人。 南花园。 无品级首领一人。 永安寺、大西天。 无品级首领各一人。 兼充喇嘛。 帘子库。 兼门神库无品级首领一人。 后增一人。 太庙。 无品级首领一人。 后改置执守侍首领一人,侍监副首领二人。 銮舆卫。 无品级首领四人。 后省二人。 又传心殿、万善殿、番经厂、汉经厂、奉宸苑、武备院、尚衣监、酒醋局各首领太监,后俱省。 亲王、郡王、固伦公主、和硕公主并有定制。 首领俱各一人。 亲王七品,郡王、公主俱八品。 顺治元年,按十三衙门给太监品级。 十八年省,以内务府大臣总管。 康熙十六年,设敬事房,置总管、副总管。 定太和、中和、保和、文华四殿三作首领太监员数,给八品职衔。 乾隆二十六年,省文华殿员额。 四十七年,三大殿直殿太监俱省。 六十一年,定五品总管一人,五品太监三人,六品太监二人。 太监授职官自此始。 雍正元年,定总管秩四品,副总管六品,随侍首领七品,宫殿首领八品。 四年,定敬事房正四品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从四品副总管为宫殿监正侍衔,寻改五品。 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衔,七品首领为执守侍衔,八品首领为侍监衔。 八年,复定四品至八品,不分正、从。 乾隆七年,定内监受爵制不使逾越。 故事,寺人不过四品,至是纂为令甲。 五十一年,定亲王、郡王、公主太监首领员数,并给八品衔。 嘉庆间增亲王首领秩七品。 嘉庆六年,赏庆郡王七品太监三人,仪亲王、成亲王、定亲王增置八品太监一人,不为恒制。 太祖、太宗鉴往易轨,不置宦官。 世祖入关,依明宫寝旧制,裁定员额,数止千馀。 谕曰:“朕稽考官制,唐、虞、夏、商未用寺人。 周始具其职。 秦、汉以后,典兵干政,流祸无穷。 ”敕官员毋与内官交结。 复於交泰殿铸铁碑,文曰:“以后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属讬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凌迟处死。 ”未几,吴良辅辈煽立十三衙门,擅窃威福,世祖遗诏发奸。 圣祖嗣统,歼厥大憝。 时明季内监犹有在宫服役者,纲纪肃然。 雍正间,防范内监家属,敕内官约束,直督具题。 高宗立法峻厉,太监高云从稍豫外事,张凤盗毁金册,并正刑书。 车驾幸滦阳时,巡检张若瀛杖责不法内监,特擢七阶,并颁则例,俾永遵守。 又谕:“明代内监多至数万人,蟒玉滥加。 今制宫中苑囿,综计不越三千。 ”尔时并隶内府,盖犹有冢宰统摄奄人之义。 然其员数视世祖时已倍之。 至教字停派汉员,报充弗由礼部,奏事改易王姓,屡加裁抑,以清风轨。 故终高宗六十馀年,宦官不敢为恶。 嘉庆初年,以内外交结,降吴天成七品总管,复以常永贵骄纵无法,革去六品总管,萧得禄坐滥保罪,并革去督领侍。 洎刘得财、刘金辈崇信邪教,谋纳叛人,酿成林清巨变,凶悖滋甚。 其后曹进喜向吏兵曹长索道府职名册,马长喜冒滥名器,曹得英私放鸟枪,张府且私藏军械。 同治元年,御史贾铎疏闻内监演剧,裁贡缎为戏衣,乃未闻纠厥罚。 八年,遂有安得海冒名钦差,织办龙衣,船飏旗帜,居民惶骇。 他如蓄养优伶,驰马冲仗,累蠹法度,不可殚纪。 光绪十二年,御史朱一新疏陈李莲英随醇亲王巡阅海口,易蹈唐代覆辙,诏降主事。 二十七年,总督陶模疏陈近日宦官事微患烈,弊政宜除,书上不报。 宦官遂与国相终云。 发布时间:2025-03-31 15:46:36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4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