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二·滦阳消夏录二 内容: 扬州罗两峰,目能视鬼,曰:凡有人处皆有鬼。 其横亡厉鬼,多年沉滞者,率在幽房空宅中,是不可近,近则为害;其憧憧往来之鬼,午前陽盛,多在墙陰,午后陰盛,则四散游行,可穿壁而过,不由门户。 遇人则避路,畏陽气也,是随处有之,不为害。 又曰:鬼所聚集,恒在人烟密簇处,僻地旷野,所见殊稀。 喜围绕厨灶,似欲近食气。 又喜入溷厕,则莫明其故。 或取人迹罕到耶? 所画有鬼趣图,颇疑其以意造作,中有一鬼,首大于身几十倍,尤似幻妄。 然闻先姚安公言,瑶泾陈公,尝夏夜挂窗卧。 窗广一丈,忽一巨面窥窗,阔与窗等,不知其身在何处,急掣剑刺其左目,应手而没。 对窗一老仆亦见,云从窗下地中涌出,掘地丈余,无所睹而止。 是果有此种鬼矣。 茫茫昧昧,吾乌乎质之。 奴子刘四,壬辰夏乞假归省,自御牛车载其妇。 距家三四十里,夜将半,牛忽不行,妇车中惊呼曰:有一鬼,首大如瓮,在牛前。 刘四谛视,则一短黑妇人,首戴一破鸡笼,舞且呼曰:来来。 惧而回车,则又跃在牛前呼来来,如是四面旋绕,遂至鸡鸣。 忽立而笑曰:夜凉无事,借汝夫妇消遣耳。 偶相戏,我去后慎勿詈我,詈则我复来。 鸡笼是前村某家物,附汝还之。 语讫,以鸡笼掷车上去。 天曙抵家,夫妇并昏昏如醉,妇不久病死,刘四亦流落无人状。 鬼盖乘其衰气也。 景城有刘武周墓,献县志亦载。 按武周山后马邑人,墓不应在是。 疑为隋刘炫墓。 炫景城人,一统志载其墓在献县东八十里。 景城距城八十七里,约略当是也。 旧有狐居之,时或戏嬲醉人。 里有陈双,酒徒也。 闻之愤曰:妖兽敢尔! 诣墓所,且数且詈。 时耘者满野,皆见其父怒坐墓侧,双跳踉叫号,竟前呵曰:尔何醉至此,乃詈尔父? 双凝视,果父也。 大怖叩首,父径趋归。 双随而哀乞,追及于村外,方伏地陈说,忽妇媪环绕,哗笑曰:陈双何故跪拜其妻? 双仰视,又果妻也,愕而痴立,妻亦径趋归。 双惘惘至家,则父与妻实未尝出,方知皆狐幻化戏之也。 惭不出户者数日,闻者无不绝倒。 余谓双不詈狐,何至遭狐之戏,双有自取之道焉;狐不嬲人,何至遭双之詈,狐亦有自取之道焉。 颠倒纠缠,皆缘一念之妄起。 故佛言一切众生,慎勿造因。 方桂,乌鲁木齐流人子也,言尝牧马山中,一马忽逸去,蹑踪往觅,隔岭闻嘶声甚厉。 寻声至一幽谷,见数物,似人似兽,周身鳞癋如古松,发蓬蓬如羽葆,目睛突出,色纯白,如嵌二鸡卵,共按马生啮其肉。 牧人多携铳自防,桂故顽劣,因升树放铳,物悉入深林去。 马已半躯被啖矣。 后不再见,迄不知为何物也。 芮庶子铁崖,宅中一楼,有狐居其上。 恒鐍之。 狐或夜于厨下治馔,斋中宴客,家人习 见亦不讶。 凡盗贼火烛,皆能代主人呵护,相安已久。 后鬻宅于李学士廉衣,廉衣素不信妖妄,自往启视,则楼上三楹,洁无纤尘。 中央一片如席大,藉以木板,整齐如几榻,余无所睹。 时方修筑,因并毁其楼,使无可据,亦无他异。 迢甫落成,突然烈焰四起,顷刻无寸椽。 而邻屋苫草,无一茎被癎。 皆曰狐所为。 刘少宗伯青垣曰:此宅自当是日焚耳。 如数不当焚,狐安敢纵火。 余谓妖魅能一一守科律,则天无雷霆之诛矣。 王法禁杀人,不敢杀者多,杀人抵罪者亦时有。 是固未可知也。 王少司寇兰泉言,梦午塘提学江 南时,署后有高阜,恒夜见光怪,云有一雉一蛇居其上,皆岁久,能为魅。 午塘少年盛气,集锸畚平之。 众犹豫不举手,午塘方怒督,忽风飘片席蒙其首,急撤去,又一片蒙之,皆署中凉蓬上物也。 午塘觉其异,乃辍役,今尚岿然存。 老仆魏哲闻其父言,顺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其姓名。 与妻先后卒。 越三四年,其妾亦卒。 适其家佣工人,夜行避雨,宿东岳祠廊下,若梦非梦,见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随焉。 有神衣冠类城隍,磬折对岳神语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 岳神怫然曰:二人畏死忍耻,尚可贷。 某生活二人,正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云功罪相抵也? 挥之出。 某生及妻妾亦随出。 悸不敢语,天曙归告家人,皆不能解。 有旧仆泣曰:异哉,竟以此事被录乎! 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缘受恩深重,誓不敢言。 今已隔两朝,始敢追述。 两主母皆实非妇人也。 前明天启中,魏忠贤杀裕妃,其位下宫女内监,皆密捕送东厂,死甚惨。 有二内监,一曰福来,一曰双桂,亡命逃匿。 缘与主人曾相识,主人方商于京师,夜投焉。 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窥。 主人语二人曰:君等声音笑貌,在男女之间,与常人稍异,一出必见获;若改女装,则物色不及。 然两无夫之妇,寄宿人家,形迹可疑,亦必败。 二君身已净,本无异妇人,肯屈意为我妻妾,则万无一失矣。 二人进退无计,沉思良久,并曲从。 遂为办女饰,钳其耳,渐可受珥。 并市软骨药,陰为缠足,越数月,居然两好妇矣。 乃车载还家,诡言在京所娶。 二人久在宫禁,并白皙温 雅,无一毫男子状。 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无觉者。 但讶其不事女红,为恃宠 骄惰耳。 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后亦甘心偕老。 然实巧言诱胁,非哀其穷,宜司命之见谴也。 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乾隆己卯,余典山西乡试,有两卷皆中式矣。 一定四十八名,填草榜时,同考官万泉吕令癏,误收其卷于衣箱,竟觅不可得;一定五十三名,填草榜时,陰风灭烛者三四,易他卷乃已。 揭榜后拆视弥封,失卷者范学敷,灭烛者李腾蛟也。 颇疑二生有陰谴。 然庚辰乡试,二生皆中试。 范仍四十八名,李于辛丑成进士。 乃知科名有命,先一年亦不得。 彼营营者何为耶? 即求而得之,亦必其命所应有,虽不求亦得也。 先姚安公言,雍正庚戍会试,与雄县汤孝廉同号舍。 汤夜半忽见披发女鬼,搴帘手裂其卷,如蛱蝶乱飞。 汤素刚正,亦不恐怖,坐而问之曰:前生吾不知,今生则实无害人事,汝胡 为来者? 鬼愕眙却立曰:君非四十七号耶? 曰:吾四十九号。 盖有二空舍,鬼除之未数也。 谛视良久,作礼谢罪而去。 斯须间,四十七号喧呼某甲中恶矣。 此鬼殊愦愦,汤君可谓无妄之灾。 幸其心无愧怍,故仓卒间敢与诘辨,仅裂一卷耳。 否亦殆哉。 顾员外德懋,自言为东岳冥官,余弗深信也。 然其言则有理,曩在裘文达公家,尝谓余曰:冥司重贞妇,而亦有差等。 或以儿女之爱,或以田宅之丰,有所系恋而弗去者,下也;不免情欲之萌,而能以礼义自克者,次也;心如枯井,波澜不生,富贵亦不睹,饥寒亦不知,利害亦不计者,斯为上矣。 如是者千百不得一,得一则鬼神为起敬。 一日喧传节妇至,冥王改容,冥官皆振衣伫迓,见一老妇儡然来,其行步步渐高,如蹑阶级。 比到,则竟从殿脊上过,莫知所适,冥王怃然曰:此已生天,不在吾鬼录中矣。 又曰:贤臣亦三等,畏法度者为下,爱名节者为次,乃心王室,但知国计民生,不知祸福毁誉者为上。 又曰:冥司恶躁竞,谓种种恶业,从此而生,故多困踬之,使得不偿失。 人心愈巧,则鬼神之机亦愈巧。 然不甚重隐逸,谓天地生才,原期于世事有补,人人为巢许,则至今洪水横流,并挂瓢饮犊之地,亦不可得矣。 又曰:陰律如春秋责备贤者,而与人为善。 君子偏执害事,亦录以为过;小人有一事利人,亦必予以小善报。 世人未明此义,故多疑因果或爽耳。 内阁学士永公讳宁,婴疾,颇委顿。 延医诊视,未遽愈,改延一医,索前医所用药帖,弗得。 公以为小婢误置他处,责使搜索,云不得且笞汝。 方倚枕憩息,恍惚有人跪灯下曰:公勿笞婢,此药帖小人所藏。 小人即公为臬司时平反得生之囚也。 问藏叶帖何意,曰:医家同类皆相忌,务改前医之方,以见所长。 公所服药不误,特初试一剂,力尚未至耳。 使后医见方,必相反以立异,则公殆矣。 所以小人陰窃之。 公方昏闷,亦未思及其为鬼。 稍顷始悟,悚然汗下,乃称前方已失,不复记忆,请后医别疏方。 视所用药,则仍前医方也。 因连进数剂,病霍然如失。 公镇乌鲁木齐日,亲为余言之,曰:此鬼可谓谙悉世情矣。 族叔癐庵言,肃宁有塾师,讲程朱之学。 一日有游僧乞食于塾外,木鱼琅琅,自辰逮午不肯息。 塾师厌之,自出叱使去,且曰:尔本异端,愚民或受尔惑耳,此地皆圣贤之徒,尔何必作妄想! 僧作礼曰:佛之流而募衣食,犹儒之流而求富贵也。 同一失其本来,先生何必定相苦? 塾师怒,自击以夏楚。 僧振衣起曰:太恶作剧。 遗布囊于地而去。 意必复来,暮竟不至。 扪之,所贮皆散钱,诸弟子欲探取。 塾师曰:俟其久而不来再为计。 然须数明,庶不争。 甫启囊,则群蜂坌涌,螫师弟面目尽肿,号呼扑救。 邻里咸惊问,僧忽排闼入曰:圣贤乃谋匿人财耶? 提囊径行。 临出,合掌向塾师曰:异端偶触忤圣贤,幸见恕。 观者粲然。 或曰幻术也,或曰塾师好辟佛,见僧辄诋。 僧故置蜂于囊以戏之。 癐庵曰:此事余目击。 如先置多蜂于囊,必有蠕动之状,见于囊外。 尔时殊未睹也。 云幻术者为差近。 发布时间:2025-03-31 15:11:02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39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