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第二一九则 内容: 【原文】   见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谋公事。 【译文】   只能见到小小的利益,就不能立下大的功绩。 心中存着自私的心,就不能为公众谋事。 【赏析】 人之所为往往依其所见而定,如果见到的是利,那么追求的便是利。 如果要立下大的功业,绝不能只着眼在利上面,因为有许多事并非一个“利”字所能涵盖的。 利又有“大利”和“小利”之分。 “大利”是众人的利益,“小利”是个人的利益,大利犹可为,斤斤于小利则永远仅能及于个人的衣食,如何能成大功业。 立大功,需要有远见,见小利的人却是短视的。 立大功的人必须抛去个人的利害,这也是见小利的人无法做到的。 因此,要立大功先要见大功,至少也要见大利。 “公”字本身便是“无私”的意思,惟有无私心的人才能不顾个人的利害,而为大众谋福利。 如果存有私心,在公利与私利之间,必会取私利而舍公利;而在公害与么害之间,只图免去私害而无法顾及公害。 私和公经常是冲突的,不能兼得的,如果存私心,当然就无法全心地为公众谋事,而要时时顾念自身的利害了。 发布时间:2025-03-31 15:08:42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