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卷一十四 物势篇 内容: 【原文】 儒者论曰:“天地故生人。 ”此言妄也。 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 夫妇合气,非当时欲得生子;情欲动而合,合而生子矣。 且夫妇不故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 然则人生於天地也,犹鱼之於渊,饥虱之於人也。 因气而生,种类相产,万物生天地之间,皆一实也。 传曰: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 若此,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 案陶冶者之用烁铜燔器,故为之也。 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自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 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 曰:“是喻人禀气不能纯一,若烁铜之下形,燔器之得火也,非谓天地生人与陶冶同也。 ”兴喻人皆引人事。 人事有体,不可断绝。 以目视头,头不得不动;以手相足,足不得不摇。 目与头同形,手与足同体。 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故作之也;燃炭生火,必调和炉灶,故为之也。 及铜烁不能皆成,器燔不能尽善,不能故生也。 夫天不能故生人,则其生万物,亦不能故也。 天地合气,物偶自生矣。 夫耕耘播种,故为之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 何以验之? 如天故生万物,当令其相亲爱,不当令之相贼害也。 或曰:五行之气,天生万物。 以万物含五行之气,五行之气更相贼害。 曰:天自当以一行之气生万物,令之相亲爱,不当令五行之气反使相贼害也。 或曰:欲为之用,故令相贼害;贼害相成也。 故天用五行之气生万物,人用万物作万事。 不能相制,不能相使,不相贼害,不成为用。 金不贼木,木不成用。 火不烁金,金不成器。 故诸物相贼相利,含血之虫相胜服、相啮噬、相啖食者,皆五行气使之然也。 ”曰:“天生万物欲令相为用,不得不相贼害也。 则生虎狼蝮蛇及蜂虿之虫,皆贼害人,天又欲使人为之用邪? 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 五常,五行之道也。 五藏在内,五行气俱。 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害。 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 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 曰:寅,木也,其禽虎也;戍,土也,其禽犬也。 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也。 木胜土,故犬与牛羊为虎所服也。 亥水也,其禽豕也;巳,火也,其禽蛇也;子亦水也,其禽鼠也。 午亦火也,其禽马也。 水胜火,故豕食蛇;火为水所害,故马食鼠屎而腹胀。 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 午,马也,子,鼠也,酉,鸡也,卯兔也。 水胜火,鼠何不逐马? 金胜木,鸡何不啄兔? 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 土胜水,牛羊何不杀豕? 巳,蛇也。 申,猴也。 火胜金,蛇何不食獼猴? 獼猴者,畏鼠也。 啮獼猴者,犬也。 鼠,水。 獼猴,金也。 水不胜金,獼猴何故畏鼠也? 戍,土也,申,猴也。 土不胜金,猴何故畏犬? 东方,木也,其星仓龙也。 西方,金也,其星白虎也;南方,火也,其星硃鸟也。 北方,水也,其星玄武也。 天有四星之精,降生四兽之体。 含血之虫,以四兽为长,四兽含五行之气最较郑鼇案龙虎交不相贼,鸟龟会不相害。 以四兽验之,以十二辰之禽效之,五行之虫以气性相刻,则尤不相应。 凡万物相刻贼,含血之虫则相服,至於相啖食者,自以齿牙顿利,筋力优劣,动作巧便,气势勇桀。 若人之在世,势不与适,力不均等,自相胜服。 以力相服,则以刃相贼矣。 夫人以刃相贼,犹物以齿角爪牙相触刺也。 力强角利,势烈牙长,则能胜;气微爪短,胆小距顿,则服畏也。 人有勇怯,故战有胜负,胜者未必受金气,负者未必得木精也。 孔子畏阳虎,却行流汗,阳虎未必色白,孔子未必面青也。 鹰之击鸠雀,鸮之啄鹄雁,未必鹰鸮、生於南方,而鸠雀鹄雁产於西方也,自是筋力勇怯相胜服也。 一堂之上,必有论者;一乡之中,必有讼者。 讼必有曲直,论必有是非,非而曲者为负,是而直者为胜。 亦或辩口利舌,辞喻横出为胜;或诎弱缀跲,连蹇不比者为负。 以舌论讼,犹以剑戟斗也。 利剑长戟,手足健疾者胜;顿刀短矛,手足缓留者负。 夫物之相胜,或以筋力,或以气势,或以巧便。 小有气势,口足有便,则能以小而制大;大无骨力,角翼不劲,则以大而服小。 鹊食蝟皮,博劳食蛇,蝟、蛇不便也。 蚊虻之力,不如牛马,牛马困於蚊虻,蚊虻乃有势也。 鹿之角,足以触犬,獼猴之手,足以博鼠,然而鹿制於犬,獼猴服於鼠,角爪不利也。 故十年之牛,为牧竖所驱;长仞之象,为越僮所钩,无便故也。 故夫得其便也,则以小能胜大;无其便也,则以强服於羸也。 【译文】 儒者评论说:“天地有意识地创造了人。 ”这话荒诞不实。 认为天上与地上的气相结合,人就偶然地自己产生了,如同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孩子就自己出生一样。 其实,丈夫与妻子的气相结合,并不是当时想生孩子,而是情欲冲动在一起,在一起就生下了孩子。 夫妻尚且不有意识地生孩子,由此可知天地也不会有意识地创造人。 这样说来,人生在天地之间,就像鱼生在深水里,虱子下蛋长在人身上一样,是凭借气而出生,是同种类东西相繁殖。 万物产生于天地之间,都是同样的情况。 有人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 若是这样,议论这类事情的人为什么说‘天地像熔炉,万物像炼出来的铜,阴阳二气像炭火,自然变化像冶炼工人’呢? 考察一下,制陶和冶炼工人他们是用火冶炼锻烧器物,器物是有意做成的。 现在却说天地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而是人偶然自己产生的,难道说制陶和冶炼工人不有意做器物,器物会偶然自己形成吗? 可见,打比方与事实不相应,不能算讲清楚了;写文章与事实不符合,也不能说是正确的。 ”我以为:上面这些比喻只能说明人承受自然之气是不可能完全一样,就像熔化的铜注进模子,烧制的陶器所得到的火一样各不相同,而并不是说天地创造人跟制陶器和冶炼铜一样是有意识的。 打比方,人们都是引用人和事作比喻。 每个人、每件事,都是一个整体,不能把它们截然分开来作片面理解。 用眼睛看头顶的东西,头不能不动;用手量脚底的长短,脚不能不动。 因为眼睛跟头同在一个身体上,手与脚也同在一个身体上都是相互关联的。 现今制陶和冶炼工人最初用水搅拌粘土作器物,一定要把坯子或模子做成器形,这是有意作的;然后烧炭生火,一定要管好炉灶,掌握好火候,这也是有意识做的。 至于铜器冶炼不能都成功,陶器烧制不能都精美,这是因为它们不能都完全由人有意识地生产出来。 天不能有意识地创造出人,那么它创造万物,也不可能是有意识的。 天上与地上的气相互结合,万物便偶然地自己产生了。 翻土,除草,播种,是有意识这样做的,至于庄稼成熟不成熟,则是偶然由自然决定的。 拿什么来证明? 如果天是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应当叫它们相亲相爱,不应当让它们相互残害。 有人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体,是天用来创造万物的。 因此万物中包含了这五种气体,这五种气体相互循环克制所以万物间也相互残害。 ”我以为:如果天能有意识地创造万物,天就应当只用一种气体造就万物,叫它们之间相亲相爱,不应当让五种气体,反复使之相互克制伤害。 有人说:“天想使万物成为可用的东西,所以才让它们互相残害。 使万物互相残害,正是为了让它们相互依存。 因此天用五行之气造就万物,人又用万物做成各种各样的事。 可见不能互相制约,就不能互相有用;不能相互残害,就不能各自成为有用的东西。 金不伤害木,木不能成为有用之物;火不冶炼金,金不会成为器皿。 所以各种物体相互残害又相互产生有利效果。 有血的动物,互相取胜,制服对方,互相对咬,互相吞食,这都是五行之气使它们如此的。 ”我要问:天造就万物想使它们相互成为有用的东西,不能不互相残害,于是就产生虎、狼、蝮蛇以及蜂、虿之类动物,全都来残害人,那么天是不是又想让人成为它们享用之物呢? 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五行之气,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有仁、义、礼、智、信五种操行。 仁、义、礼、智、信五种道德规范,也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的道义。 五脏在人体内,所以人体五行之气都具备。 照议论者的说法,有血的动物,都有五行之气,就相互残害。 那么一个人的身体,具有五脏,难道它们各自也要互相伤害吗? 一个人的操行中,具有仁和义两个道德观念,难道也要自相危害吗? 再说,金、木、水、火、土五种气相互残害,有血动物相互取胜,制服对方,又在什么地方有过验证呢? 有人说:“寅属木,其动物属虎。 戌属土,其动物属犬(狗)。 丑、未也属土,丑的动物属牛,未的动物属羊。 木克制土,所以犬与牛羊都被虎所制服。 亥属水,其动物属猪。 巳属火,其动物属蛇。 子也属水,其动物属鼠。 午也属火,其动物属马。 水克制火,所以猪吃蛇。 火被水害,所以马吃鼠屎就腹胀。 我以为:果真像议论者说的,有血的动物,也有相互争斗取胜的证明。 午属马。 子属鼠。 酉属鸡。 卯属兔。 水克制火,鼠为什么不去追赶马? 金克制木,鸡为什么不去啄食兔子? 亥属牛。 未属羊。 丑属牛。 土克制水,牛羊为什么不杀死猪? 巳属蛇。 申属猴。 火克制金,蛇为什么不吃猕猴? 猕猴怕鼠。 鼠属水,猕猴属金。 水不能克制金,那猕猴为什么害怕老鼠? 咬猕猴的是狗。 戌属土。 申属金。 土不能克制金,猴又为什么怕狗呢? 东方属木,其星属苍龙。 西方属金,其星属白虎。 南方属火,其星属朱鸟。 北方属水,其星属玄武。 天有苍龙、白虎、朱鸟、玄武“四星”的精气,所以在地上造就出龙、虎、鸟、龟“四兽”的身体。 有血动物,以四兽为头领,因为四兽所具有五行之气最显著。 考察龙与虎相遇不会相互残害,鸟与龟碰上也不会相互伤害。 用四兽来验证,用十二地支代表的动物来考察,所谓具有五行之气的动物按五行的性质要相互克制,就更加不符合事实。 凡是万物都互相克制残害,有血动物则相互争斗取胜,至于它们互相吞食,是由于因牙齿的锋利与不锋利,体力的强弱,动作的灵巧敏捷,气焰声势勇猛凶暴的缘故。 像人在社会上,势力不相等,力量不平均,自然要互相争斗取胜,互相制服。 以力量相互制服,于是用刀相互残害。 人用刀相互残害,就像动物用齿、角、爪、牙互相争斗刺杀一样。 那力量强大犄(j9基)角锋利,气势猛烈牙齿很长的,就能取胜;气势弱小脚爪很短,胆量小的脚爪不锋利的,就只好屈服,恐惧。 人有勇敢的有怯懦的,所以打仗有胜利的有失败的,胜利的不一定禀受过金气,失败的不一定承受了木气。 孔子害怕阳虎,据说见了他汗流浃背要向后退着走,阳虎未必脸白属金,孔子也未必面青属木。 鹰隼(s(n损)之攻击斑鸠麻雀,鸱鸮之啄食天鹅大雁,未必鹰隼、鸱鸮生在南方属火而斑鸠、麻雀、天鹅、大雁产在西方属金,而是由于这些飞禽体力凶猛与怯弱相互争斗取胜,制服的结果。 在一间堂屋里,必定有争论的人。 在一乡之中,必定有打官司的人。 打官司肯定有曲直,争论一定有是非。 错误的理亏的算失败,正确的有道理的算胜利。 也可能有的以口才好,擅长辩论,言辞清楚流畅而取胜;有的则因言辞无力表达迟钝,口吃语言不连贯而遭失败。 以口舌争论、打官司,就像用剑戟争斗一样。 锋利的剑长柄的戟,加上手脚有力敏捷肯定取胜;钝刀短矛,加之手脚缓慢迟钝肯定要失败。 万物相互争斗取胜,有的靠身体力量,有的靠气焰声势,有的靠动作灵巧敏捷。 动物小而有气势,口脚又敏捷,就能以小而制大;动物大而没有骨力,犄角、翅膀又没有力量,就只好以大而顺服小。 喜鹊能吃刺猬的皮,博劳能吃掉蛇,是因为刺猬和蛇的行动不敏捷。 蚊虻的力量不如牛马,牛马反而被蚊虻困惑,是因为蚊虻如此有气势。 鹿的犄角,足够用来触伤狗;猕猴的手,足够用来捕捉鼠。 然而鹿却被狗制服,猕猴却被鼠制服,是由于它们的角和爪不锐利的缘故。 所以十围大的牛,被牧童所驱使;几仞长的象,被越族儿童所管束,都是因为它们身体不灵活的缘故。 因此身体能灵便,就可以以小胜大;不灵便,就会以强壮被瘦弱制服。 发布时间:2025-03-31 14:37:04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3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