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列传·卷一百二十一 内容: 姜应麟(从子思睿) 陈登云 罗大摐(黄正宾) 李献可(舒弘绪 陈尚象 丁懋逊 吴之佳 叶初春 杨其休 董嗣成 贾名儒 张栋) 孟养浩朱维京 王如坚 王学曾(涂杰) 张贞观 樊玉衡(子鼎遇 维城 孙自一)谢廷赞(兄廷谅) 杨天民 何选(冯生虞 任彦蘖)姜应麟,字泰符,慈谿人。 父国华,嘉靖中进士。 历陕西参议,有廉名。 应麟举万历十一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科给事中。 贵妃郑氏有殊宠,生子常洵,诏进封为皇贵妃。 而王恭妃育皇长子已五岁,无所益封。 中外籍籍,疑帝欲立爱。 十四年二月,应麟首抗疏言:“礼贵别嫌,事当慎始。 贵妃所生陛下第三子犹亚位中宫,恭妃诞育元嗣翻令居下。 揆之伦理则不顺,质之人心则不安,传之天下万世则不正,非所以重储贰、定众志也。 伏请俯察舆情,收还成命。 其或情不容已,请先封恭妃为皇贵妃,而后及于郑妃,则礼既不违,情亦不废。 然臣所议者末,未及其本也。 陛下诚欲正名定分,别嫌明微,莫若俯从阁臣之请,册立元嗣为东宫,以定天下之本,则臣民之望慰,宗社之庆长矣。 ”疏入,帝震怒,抵之地,遍召大珰谕曰:“册封贵妃,初非为东宫起见,科臣奈何讪朕! ”手击案者再。 诸珰环跪叩首,怒稍解,遂降旨:“贵妃敬奉勤劳,特加殊封。 立储自有长幼,姜应麟疑君卖直,可降极边杂职。 ”于是得大同广昌典史。 吏部员外郎沈璟、刑部主事孙如法继言之,并得罪。 两京申救者疏数十上,皆不省。 自后言者蜂起,咸执“立储自有长幼”之旨,以责信于帝。 帝虽厌苦之,终不能夺也。 应麟居广昌四年,量移余干知县。 以父忧归。 服阕,至京,会吏部数以推举建言诸臣得重谴,应麟遂不复补。 家居二十年。 光宗立,起太仆少卿。 给事中薛凤翔劾应麟老病失仪,遂引疾去。 崇祯三年卒,赠太常卿。 从子思睿,字颛愚。 少孤,事母孝。 举天启二年进士,授行人。 崇祯三年擢御史。 明年春,陈天下五大弊:曰加派病民,曰邮传过削,曰搜剔愈精,头绪愈乱,曰惩毖愈甚,颓废愈多,曰督责愈急,蒙蔽愈深。 忤旨,切责。 其冬遣宦官监视边务,抗疏切谏。 已,劾首辅周延儒以家人周文郁为副将,弟素儒为锦衣,叔父人瑞为中书,受赇行私,请罢斥。 已,论救给事中魏呈润、御史李曰辅、王绩灿。 巡按云南。 陛辞,历指诸弊政,而言:“举朝拯焚救溺之精神,专用之摘抉细微,而以察吏诘戎予夺大柄仅付二三阉寺。 厝火自安,不知变计,天下安望太平! ”忤旨,切责。 还朝,值帝撤还二部总理诸镇监视内臣。 思睿请并撤监视京营关、宁者。 因诋向来秉政大臣阿承将顺之罪,意指温体仁也。 体仁二子俨、伉数请嘱提学佥事黎元宽。 会元宽以文体险怪论黜,遂发其二子私书。 思睿劾体仁纵子作奸,以元宽揭为据。 体仁谓揭不出元宽手,思睿等群谋排陷。 元宽上疏证明,思睿再劾体仁以“群谋”二字成陷人之阱,但知有子,不知有君。 帝怒,夺俸五月。 出视河东盐政。 安邑有故都御史曹于汴讲学书院,思睿为置田构学舍,公余亲莅讲授。 代还,乞假归里。 未几卒。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 万历五年进士。 除鄢陵知县。 政最,征授御史。 出按辽东,疏陈安攘十策,又请速首功之赏。 改巡山西。 还朝,会廷臣方争建储。 登云谓议不早决,由贵妃家阴沮之。 十六年六月,遂因灾异抗疏,劾妃父郑承宪,言:“承宪怀祸藏奸,窥觊储贰。 日与貂珰往来,绸缪杯酌,且广结山人、术士、缁黄之流。 曩陛下重惩科场冒籍,承宪妻每扬言事由己发,用以恐喝勋贵,簧鼓朝绅。 不但惠安遭其虐焰,即中宫与太后家亦谨避其锋矣。 陛下享国久长,自由敬德所致,而承宪每对人言,以为不立东宫之效。 干挠盛典,蓄隐邪谋,他日何所不至。 苟不震奋乾刚,断以大义,虽日避殿撤乐、素服停刑,恐天心未易格,天变未可弭也。 ”疏入,贵妃、承宪皆怒,同列亦为登云危,帝竟留中不下。 久之,疏论吏部尚书陆光祖,又论贬四川提学副使冯时可,论罢应天巡抚李涞、顺天巡抚王致祥,又论礼部侍郎韩世能、尚书罗万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检。 朝右皆惮之。 时方考选科道,登云因疏言:“近岁言官,壬午以前怵于威,则摧刚为柔;壬午以后昵于情,则化直为佞。 其间岂无刚直之人,而弗胜龃龉,多不能安其身。 二十年来,以刚直擢京卿者,百止一二耳。 背公植党,逐嗜乞怜,如所谓‘七豺’、‘八狗’者,言路顾居其半。 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锄大奸、歼巨蠹哉! 与其误用而斥之,不若慎于始进。 ”因条数事以献。 出按河南。 岁大饥,人相食。 副使崔应麟见民啖泽中雁矢,囊示登云,登云即进之于朝。 帝立遣寺丞钟化民赍帑金振之。 登云巡方者三,风裁峻厉。 以久次当擢京卿,累寝不下,遂移疾归。 寻卒。 罗大纮,字公廓,吉水人。 万历十四年进士。 授行人。 十九年八月,迁礼科给事中。 甫拜命,即上《定制书》数千言。 已,复言视朝宜勤,语皆切直。 先有诏以二十年春册立东宫,至是工部主事张有德以预备仪物请。 帝怒,命夺俸三月,更缓册立事。 尚书曾同亨请如前诏,忤旨,切让。 大纮复以为言,诏夺俸如有德。 大学士许国、王家屏连署阁臣名,乞收新命,纳诸臣请,帝益怒。 首辅申时行方在告,闻帝怒,乃密揭言:“臣虽列名公疏,实不与知。 ”帝喜,手诏褒答,而揭与诏俱发礼科。 故事,阁臣密揭无发科者。 时行惭惧,亟谋之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遣使取揭。 时独大纮守科,使者绐取之。 及往索,时行留不发。 大纮乃抗疏曰:“臣奉职无状,谨席稿以待。 独念时行受国厚恩,乃内外二心,藏奸蓄祸,误国卖友,罪何可胜言。 夫时行身虽在告,凡翰林迁改之奏,皆俨然首列其名,何独于建储一事深避如此。 纵陛下赫然震怒,加国等以不测之威,时行亦当与分过。 况陛下未尝怒,而乃沮塞睿聪,摇动国本,苟自献其乞怜之术,而遏主上悔悟之萌,此臣之所大恨也。 假令国等得请,将行庆典而恩泽加焉,时行亦辞之乎? 盖其私心妄意陛下有所牵系,故阳附廷臣请立之议,而阴缓其事,以为自交宫掖之谋。 使请之而得,则明居羽翼之功;不得,则别为集菀之计。 其操此术以愚一世久矣,不图今日乃发露之也。 ”疏入,帝震怒,命贬边方杂职。 俄以六科钟羽正等论救,斥为民,羽正等夺俸。 中书舍人黄正宾复抗疏力诋时行。 帝怒,下狱拷讯,斥为民。 时行亦不安,无何,竟引去。 大纮志行高卓。 乡人以配里先达罗伦、罗洪先,号为“三罗”。 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正宾,歙人。 以赀为舍人,直武英殿。 耻由赀入官,思树奇节,至是遂见推清议。 后李三才、顾宪成咸与游,益有声士大夫间。 熹宗立,起故官。 再迁尚宝少卿,引病归。 魏忠贤下汪文言狱,词连正宾。 坐赃千金,遣戍大同。 庄烈帝嗣位,复官,致仕。 崇祯元年六月,魏党徐大化、杨维垣已罢官,犹潜居辇下,交通奄寺,正宾在都,抗疏发其奸。 勒两人归田里,都人快之。 而疏有“潜通宦寺”语,帝令指名。 正宾以赵伦、于化龙对。 帝以其妄,斥回籍。 李献可,字尧俞,同安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除武昌推官。 课最,征授户科给事中。 屡迁礼科都给事中。 二十年正月,偕六科诸臣疏请豫教,言:“元子年十有一矣,豫教之典当及首春举行。 倘谓内庭足可诵读,近侍亦堪辅导,则禁闼幽闲,岂若外朝之清肃;内臣忠敬,何如师保之尊严。 ”疏入,帝大怒,摘疏中误书弘治年号,责以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余夺俸半岁。 大学士王家屏封还御批,帝益不悦。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言:“献可之疏,臣实赞成之,请与同谪。 ”吏科给事中舒弘绪亦言“言官可罪,豫教必不可不行”。 帝益怒,出弘绪南京,而羽正及献可并以杂职徙边方。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旨谯让。 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复争之,坐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上疏救。 帝益怒,廷杖养浩百,除其名。 德泳、懋逊等六人并贬一秩,出之外。 献可、羽正、弘绪亦除名。 当是时,帝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然谏者卒未已。 礼悦员外郎董嗣成、御史贾名儒特疏争之,御史陈禹谟、吏科左给事中李周策亦偕其僚论谏。 帝怒加甚,夺嗣成职,名儒谪边方,德泳、懋逊等咸削籍,禹谟等停俸有差。 礼部尚书李长春等亦疏谏,帝复诘让。 献可等遂废于家。 久之,吏部尚书蔡国珍、侍郎杨时乔先后请收叙,咸报寝。 天启初,录先朝言事诸臣。 献可已前卒,诏赠光禄卿。 弘绪、名儒皆献可同年进士。 尚象、懋逊、之佳、初春、其休、嗣成皆万历八年进士。 弘绪,通山人。 由庶吉士改给事中。 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尚象,都匀人。 以中书舍人为给事中。 尝劾罢尚书沈鲤,为士论所非。 至是以直言去,国人始称焉。 天启中,赠官如弘绪。 懋逊,沾化人。 为余姚知县,有治绩,入为吏科给事中。 既削籍,里居三十年。 光宗立,起太仆少卿,累迁工部左侍郎。 卒,赠尚书。 之佳,长洲人。 初为襄阳知县。 初春,吴县人。 初为顺德知县。 并以治行征。 至是与张栋并斥,称“吴中三谏”。 天启初,赠之佳太仆少卿,初春光禄少卿。 之佳孙适,亦兵科给事中。 敢言。 其休,青城人。 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 内官张德殴杀人,帝令司礼按问,蔽罪其下。 其休乞并付德法司,竟报许。 帝数不视朝。 十七年正月,其休以万邦入觐,请临御以风励诸臣。 他论奏甚众。 罢归,卒,赠太常少卿。 嗣成,乌程人。 祖份,礼部尚书。 父道醇,南京给事中。 仍世贵显。 嗣成以气节著,士论多之。 名儒,真定人。 赠官如初春。 栋,字伯任,昆山人。 万历五年进士。 除新建知县。 征授工科给事中。 请尽蠲天下逋租,格不行。 时蠲租例,相沿但蠲存留,不及起运。 栋请无拘故事,从之。 再迁刑科左给事中。 吴中白粮为累,民承役辄破家,栋请令出赀助漕舟附载。 申时行、王锡爵绌其议,栋遂移疾归。 起兵科都给事中。 劾去南京户部尚书张西铭、刑部侍郎詹仰庇。 军政拾遗,劾恭顺侯吴继爵、宣城伯卫国本、忻城伯赵泰修、宣府总兵官李迎恩。 继爵留,余并罢。 已,言边臣叙功不宜及内阁、部、科,帝亦从焉。 遣视固原边备。 时经略郑洛方议和,栋言撦力克负固不归,卜失兔杰黠如故,火落赤、真相雄据海上,不可使洛委责以去。 因论兵部尚书王一鹗。 会一鹗已卒,洛亦报撦力克东归,遂寝其奏。 栋又言:“洮、河失事,陛下赫然震怒。 命洛视师,岂止欲其虚词媚敌,博一顺义东归毕事耶? 今火、真依海为窟,出没自如,不宜叙将吏功。 ”报闻。 母卒,栋年已六十,毁瘠庐墓,竟卒于墓所。 天启中,赠太常少卿。 德泳,祭酒守益孙。 养浩、羽正自有传。 孟养浩,字义甫,湖广咸宁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授行人。 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事中。 帝严谴李献可,养浩疏谏曰:“人臣即至狂悖,未有敢于侮君者,陛下岂真以其侮而罪之耶? 献可甫跻礼垣,骤议巨典。 一字之误,本属无心,乃遽蒙显斥。 臣愚以为有五不可。 元子天下本,豫教之请,实为宗社计。 陛下不惟不听,且从而罚之,是坐忍元子失学,而敝帚宗社也。 不可者一。 长幼定序,明旨森严,天下臣民既晓然谅陛下之无他矣。 然豫教、册立? 本非两事。 今日既迟回于豫教,安知来岁不游移于册立,是重启天下之疑。 不可者二。 父子之恩,根于天性,豫教之请,有益元子明甚。 而陛下罪之,非所以示慈爱。 不可者三。 古者引裾折槛之事,中主能容之。 陛下量侔天地,奈何言及宗社大计,反震怒而摧折之? 天下万世谓陛下何如主? 不可者四。 献可等所论,非二三言官之私言,实天下臣民之公言也。 今加罪献可,是所罪者一人,而实失天下人之心。 不可者五。 祈陛下收还成命,亟行豫教。 ”帝大怒,言册立已谕于明年举行,养浩疑君惑众,殊可痛恶。 令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 中外交荐,悉报寝。 光宗立,起太常少卿。 半岁中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 未之官,卒。 朱维京,字大可,工部尚书衡子也。 举万历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进右寺副。 九年京察,谪汝州同知,改知崇德。 入为屯田主事,再迁光禄丞。 火落赤败盟,经略郑洛主和,督抚魏学曾、叶梦熊主战。 维京请召洛还,专委学曾等经理。 及学曾以宁夏事被逮,复抗疏救之。 二十一年,三王并封诏下,维京首上疏曰:“往奉圣谕,许二十一年册立,廷臣莫不延颈企踵。 今忽改而为分封,是向者大号之颁,徒戏言也,何以示天下? 圣谕谓立嗣以嫡,是已。 但元子既长,欲少迟册立,以待中宫正嫡之生,则祖宗以来,实无此制。 考英宗之立,以宣德三年;宪宗之立,以正统十四年;孝宗之立,以成化十一年。 少者止一二龄,多亦不过五六龄耳。 维时中宫正位,嫡嗣皆虚,而祖宗曾不少待。 即陛下册立,亦在先帝二年之春。 近事不远,何不取而证之。 且圣人为政,必先正名。 今分封之典,三王并举,冠服宫室混而无别,车马仪仗杂而无章,府僚庶寀淆而无辨。 名既不正,弊实滋多。 且令中宫苟耀前星,则元子退就藩服,嫡庶分定,何嫌何疑。 今预计将来,坐格成命,是欲愚天下,而实以天下为戏也。 夫人臣以道事君,不可则止。 陛下虽有并封之意,犹不遽行,必以手诏咨大学士王锡爵,锡爵纵不能如李沆引烛之焚,亦当为李泌造膝披陈,转移圣心而后已。 如其不然,王家屏之高踪自在,陛下优礼辅臣,必无韩瑗、来济之辱也。 奈何噤无一语,若胥吏之承行,惟恐或后。 彼杨素、李勣千古罪人,其初心岂不知有公论,惟是患得患失之心胜,遂至不能自持耳。 ”帝震怒,命谪戍极边。 锡爵力救,得为民。 家居甫二年,卒。 天启时,赠太常少卿。 王如坚,字介石,安福人。 万历十四年进士。 授怀庆推官。 入为刑科给事中,抗疏争三王并封,其略曰:谨按十四年正月圣谕“元子幼小,册立事俟二三年举行”,是明言长子之为元子也。 又十八年正月诏旨“朕无嫡子,长幼自有定序”,是明示伦次之不可易也。 已而十九年八月,奉旨“册立之事,改于二十一年举行”,此则陛下虽怒群臣激聒,辄更定期,未尝遽寝册立之事。 乃今已届期,忽传并封为王,以待嫡嗣。 臣始而疑,既而骇。 陛下言犹在耳,岂忘之耶? 曩者谓二三年举行,已迟至二十年矣,二十年举行又改至二十一年矣,今二十一年倏改为并封,是陛下前此灼然之命,尚不自坚,今日群臣,将何所取信? 夫立嫡之条,《祖训》为废嫡者戒也。 今日有嫡可废乎? 且陛下欲待正嫡,意非真待也。 古王者后宫无偏爱,故適后多后嗣。 后世爱有所专,则天地之交不常泰,欲后嗣之繁难矣。 我祖宗以来,中宫诞生者有几? 国本早定,惟元子是属。 或二三龄而立,或五六龄而立。 即陛下春宫受册时,止六龄耳,宁有待嫡之议与潞王并封之诏哉? 今皇长子且十二龄矣,闻皇后抚育无间己出。 元子早定一日,即早慰中宫一日之心。 后素贤明,何有舍当前之冢嗣,而觊幸不可知之数耶? 宫闱之内,衽席之间,左右近习之辈,见形生疑,未必不以他意窥陛下。 即如昨岁册立之旨,方待举行,而宗室中已有并封之疏,安知非机事外泄,彼得量朝廷之浅深? 夫别名号,辨嫌疑,礼之善经也。 元子与众子,其间冠服之制,齿簿之节,恩宠之数,接见之仪,迥然不齐矣。 一日并封而同号,则有并大之嫌,逼长之患。 执狐疑而来谗贼,几微之际,不可不慎。 苟谓涣命新颁,难于遽改,则数年已定之明旨,尚可移易,今纶言初发,何不可中止也。 帝怒甚,命与朱维京皆戍极边。 王锡爵疏救,免戍为民。 寻卒。 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王学曾,字唯吾,南海人。 万历五年进士。 授醴陵知县,调崇阳。 擢南京御史。 时吏民有罪,辄遣官校逮捕。 学曾疏请止之,不纳。 十三年,慈宁宫成,诸督工内侍俱荫锦衣。 学曾论其太滥,且劾工部尚书杨兆谀谄中官。 兆惶恐,引罪。 已,言龙江关密迩芜湖,芜湖已征税,龙江不宜复征,格不行。 光山牛产一犊若麟,有司欲以闻,巡抚臧惟一不可。 帝命礼部征之,尚书沈鲤谏,惟一亦疏论,不听。 学曾抗言:“麟生牛腹,次日即毙,则祥者已不祥矣。 不祥之物,所司未尝上闻,陛下何自闻之? 毋亦左右小人以奇怪惑圣心也? 今四方灾旱,老稚流离,啼饥号寒之声,陛下不闻;北敌枭张,士卒困苦,呻吟嗟怨之状,陛下不闻;宗室贫穷,饔餐弗给,愁困涕洟之态,陛下不闻;而独已毙之麟闻。 彼为左右者,岂诚忠于陛下乎? 愿收还成命,内臣语涉邪妄者,即严斥之。 ”帝责其要名沽直,降兴国判官。 时御史蔡时鼎亦以言获罪。 南京御史王藩臣、给事中王嗣美等交章救两人。 帝怒,夺俸一级。 学曾累迁南京刑部主事,召为光禄丞。 与少卿涂杰合疏争三王并封,忤旨,皆削籍。 后数年,吏部尚书蔡国珍疏请起用,不纳。 卒于家。 杰,新建人。 隆庆五年进士。 由龙游知县入为御史。 擢官光禄。 熹宗时,赠学曾太仆少卿,杰太常少卿。 张贞观,字惟诚,沛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除益都知县,擢兵科给事中。 出阅山西边务。 五台奸人张守清招亡命三千余人,擅开银矿,又缔姻潞城、新宁二王。 帝纳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党,谕二王绝姻。 守清乞输课于官,开矿如故。 贞观力争,乃已。 前巡抚沈子木、李采菲皆贪。 子木夤缘为兵部侍郎,贞观并追劾之。 子木坐贬,采菲夺职。 还,进工科右给事中。 泗州淮水大溢,几啮祖陵。 贞观往视,定分黄道淮之策。 再迁礼科都给事中。 三王并封制下,贞观率同列力争。 沈王珵尧由郡王进封,其诸弟止应为将军,珵尧为营得郡王。 贞观及礼部尚书罗万化守故事极谏。 不纳。 时郊庙祭享率遣官代行,贞观力请帝亲祀。 俄秋享,复将遣官。 贞观再谏,不报。 明年正月,有诏皇长子出阁讲读。 而兵部请护卫,工部奏仪仗,礼部进仪注,皆留中。 又止令预告奉先殿,朝谒两宫,他礼皆废。 于是贞观等上言:“礼官议,御门受贺、皇长子见群臣之礼,载在旧仪;即诸王加冠,亦以成礼而贺,贺毕谒见。 元子初出,乃不当诸王一冠乎? 且谒谢止两宫,而缺然于陛下及中宫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贺靳于二皇子,而漠然于兄弟长幼之间,非所以序别。 ”疏入,忤旨,夺俸一年。 工科给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 乃采办珠玉珍宝,费至三十六万有奇,又取太仆银十万充赏,非作法于初之意。 且贞观等秉礼直谏,职也,不宜罚治。 ”给事中赵完璧等亦言之。 帝怒,夺诸臣俸,谪贞观杂职。 大学士王锡爵等切救,乃贬三秩。 顷之,都给事中许弘纲、御史陈惟芝等连章申论,帝竟除贞观名,言官亦停俸。 中外交荐,卒不起。 天启中卒,赠太常少卿。 樊玉衡,字以齐,黄冈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由广信推官征授御史。 京察,谪无为判官。 稍迁全椒知县。 二十六年四月,玉衡以册立久稽,上言:“陛下爱贵妃,当图所以善处之。 今天下无不以册立之稽归过贵妃者,而陛下又故依违,以成其过。 陛下将何以托贵妃于天下哉? 由元子而观则不慈,由贵妃而观则不智,无一可者。 愿早定大计,册立、冠婚诸典次第举行,使天下以元子之安为贵妃功,岂不并受其福,享令名无穷哉! ”疏奏,帝及贵妃怒甚。 旨一日三四拟,祸且不测。 大学士赵志皋等力救,言自帝即位未尝杀谏臣。 帝乃焚其疏,忍而不发。 再逾月,以《忧危竑议》连及,遂永戍雷州。 长子鼎遇伏阙请代者再,不许。 光宗立,起南京刑部主事,以老辞。 疏陈亲贤、远奸十事,优诏答之。 寻命以太常少卿致仕,卒于家。 子维城,举万历四十七年进士。 除海盐知县,迁礼部主事。 天启七年,坐事谪上林苑典簿。 庄烈帝即位,魏忠贤未诛,抗疏言:“高皇帝定律,人臣非有大功,朦胧奏请封爵者,所司及封受之人俱斩。 今魏良卿、良栋、鹏翼,白丁乳臭儿,并叨封爵,皆当按律诛。 忠贤所积财,半盗内帑,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 ”因请褒恤杨涟、万璟等一十四人,召还贺逢圣、文震孟、孙必显等三十二人,亟正张体乾、许显纯、杨寰等罪。 其月,又言:“崔呈秀虽死,宜剖棺戮尸。 ‘五虎’、‘五彪’之徒,乃或赐驰驿,或仅令还乡,何以服人心,昭国典。 ”末斥吏科陈尔翼请缉东林遗孽之非,乞释御史方震孺罪。 帝并采纳之。 崇祯元年,迁户部主事,进员外郎。 历泉州知府、福建副使。 八年,以大计罢归。 十六年,黄州城南门哭五日夜。 众知祸必至,倾城走,妇女多不及行。 三月二十四日,张献忠破黄冈,知县孙自一、县丞吴文燮死之。 贼欲屈维城,抗声大骂,刃洞胸而死。 贼遂驱妇女堕城,稍缓,辄断其腕,血淋漓土石间。 三日而城平,复杀之以实堑焉。 自一,光山人。 谢廷赞,字曰可,金谿人。 父相,由乡举为东安知县。 初,岁饥,吏伪增户口冒振,继者遂按籍征赋,民困甚。 相为请,得减户千三百。 奸人杀四人,弃其尸,狱三年不决。 相祷于神,得尸所在,狱遂成。 廷赞举万历二十六年进士。 未授官,即极论矿税之害。 旋授刑部主事。 先是,诏二十八年春举行册立、冠婚之礼。 将届期,都御史温纯、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御史冯应凤相继言,不报。 廷赞上疏言阁员当补,台省当选,矿税当撤,冠婚、册立当速,诏令当信。 持疏跪文华门,候命逾时。 帝震怒,遣中官田义诘责。 赵数日,命大学士赵志皋、沈一贯拟敕谕,令礼部具仪。 比拟谕进,竟不发。 志皋、一贯趣之,帝乃言因廷赞出位邀功,以致少待,命示诸司静俟。 遂褫廷赞职为民,并夺尚书萧大亨,侍郎邵杰、董裕俸一岁,贬郎中徐如珂、员外郎林耀,主事钟鸣陛、曹文伟三秩,调极边。 是岁册立之礼不行,廷赞归。 侨寓维扬,授徒自给。 久之,卒。 天启中,赠尚宝卿。 兄廷谅,字友可。 万历二十三年进士。 授南京刑部主事。 帝命李廷机入阁,又召王锡爵。 廷谅言:“廷机才弱而暗,锡爵气高而扬,均不宜用。 ”又曰:“储君之立为王也,自锡爵始;举人之有考察也,自廷机始;巡按之久任也,自赵世卿始;章疏之留中也,自申时行始;年例之不举,考察之不下也,自沈一贯始。 此皆乱人国者也。 ”疏入,留中。 终顺庆知府。 杨天民,字正甫,山西太平人。 万历十七年进士。 除朝城知县。 调繁诸城,有异政,擢礼科给事中。 时方纂修国史,与御史牛应元请复建文年号,从之。 二十七年,狄道山崩,下成池,山南涌大小山五。 天民言:“平地成山,惟唐垂拱间有之,而唐遂易为周。 今虎狼之使吞噬无穷,狗鼠之徒攘夺难厌。 不市而征税,无矿而输银。 甚且毁庐坏冢,籍人赀产,非法行刑。 自大吏至守令,每被谴逐。 郡邑不肖者,反助虐交欢,藉润私橐。 嗷嗷之众,益无所归命,怀乐祸心,有土崩之势。 天心仁爱,亟示谴告,陛下尚不觉悟,翻然与天下更始哉! ”不报。 文选郎中梅守峻贪黩,将擢太常少卿,天民劾罢之。 延绥总兵官赵梦麟潜师袭寇,以大捷闻,督抚李汶、王见宾等咸进秩予荫。 寇乃大入,杀军民万计,汶等又妄奏捷。 天民再疏论之,夺见宾职,梦麟戍边,汶亦被谴。 天民寻进右给事中。 册立久稽,再疏请,不报。 无何,贵妃弟郑国泰疏请皇长子先冠婚后册立,天民斥其非。 国泰惧,委罪都指挥李承恩,夺其俸。 顺天、湖广乡试文多用二氏语,天民请罪考官杨道宾、顾天飐等,疏留中。 二十九年五月,天民复偕同官上言,请早定国本。 帝大怒,谪天民及王士昌杂职,余夺俸一年,以士昌亦给事礼科也。 时御史周盘等公疏请,亦夺俸。 天民得贵州永从典史。 至十月,帝迫廷议,始立东宫,而天民等卒不召。 天民幽愤卒。 天启中,赠光禄少卿。 初,天民去诸城,民为立祠。 其后长吏不职,父老率聚哭祠下。 何选,字靖卿,宛平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除南昌知县,征授御史。 廷臣争国本多获谴,选语郑贵妃弟国泰,令以朝野公论、郑氏祸福恳言于贵妃,俾妃自请。 国泰犹豫,选厉色责之曰:“若不及今为身家计,吾侪群击之,悔无及矣。 ”国泰惧,乃入告于妃,且疏请早定,以释危疑。 帝意不怿。 已,知出选指,深衔之。 未几,吏部拟调验封员外郎邹元标于文选,疏六日不下,选以为言。 帝忆前事,谪湖广布政司照磨。 稍迁南京通政司经历。 刑部缺员外郎,吏部拟用选。 帝憾未释,谓特降官不当推举,切让尚书孙丕扬等,谪文选郎中冯生虞、员外郎冯养志等极边,而斥选为民。 以阁臣言,稍宽生虞、养志等罚。 南京给事中任彦蘖抗章论救,语侵阁臣。 帝复怒,谪彦蘖于外,生虞仍以杂职调边方。 旋以言官论救,并斥彦蘖为民。 于是御史许闻造上言:“陛下顷岁以来,谓公忠为比周,谓论谏为激扰;诎铨衡之所贤,挠刑官之所执。 光禄太仆之帑,括取几空;中外大小之官,县缺不补。 敲扑遍于宫闱,桁杨接于道路。 论救忠良,则愈甚其罪;谏止贡献,则愈增其额。 奏牍沉阁而莫稽,奄寺纵横而无忌。 今欲摘陈一事,则虑陛下益甚其事;欲摘救一人,则虑陛下益罪其人。 陛下执此以拒建言之臣,诸臣因此而塞进言之路。 迩年以来,诸臣謇谔之风,视昔大沮矣。 ”不报。 生虞,大足人。 彦蘖,任城人。 天启中,赠选光禄少卿,生虞太常少卿。 赞曰:野史载神宗金合之誓。 都人子之说,虽未知信否,然恭妃之位久居郑氏下,固有以滋天下之疑矣。 姜应麟等交章力争,不可谓无羽翼功。 究之郑氏非褒、骊之煽处,国泰亦无驷、钧之恶戾,积疑召谤,被以恶声。 《诗》曰:“时靡有争,王心载宁。 ”诸臣何其好争也! 发布时间:2025-03-31 14:04:35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3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