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本纪·卷九 内容: ◎章宗一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讳璟,小字麻达葛,显宗嫡子也。 母曰孝懿皇后徒单氏。 大定八年,世宗幸金莲川,秋七月丙戌,次冰井,上生。 翌日,世宗幸东宫,宴饮欢甚,语显宗曰:“祖宗积庆而有今日,社稷之福也。 ”又谓司徒李石、枢密使纥石烈志宁等曰:“朕子虽多,皇后止有太子一人。 幸见嫡孙又生于麻达葛山,朕尝喜其地衍而气清,其以山名之。 ”群臣皆称万岁。 十八年,封金源郡王。 始习本朝语言小字,及汉字经书,以进士完颜匡、司经徐孝美等侍读。 二十四年,世宗东巡,显宗守国,上奉表诣上京问安,仍请车驾还都,世宗嘉其意,赐敕书答谕。 二十五年三月,万春节,复奉表朝贺。 六月,显宗崩,世宗遣滕王府长史、御院通进来护视。 十二月,进封原王,判大兴府事。 入以国语谢,世宗喜,且为之感动,谓宰臣曰:“朕当命诸王习本朝语,惟原王语甚习,朕甚嘉之。 ”谕旨曰:“朕固知汝年幼,服制中未可付以职,然政事亦须学,京辇之任,姑试尔才,其勉力。 ”二十六年四月,诏赐名璟。 五月,拜尚书右丞相。 世宗谓曰:“宫中有《舆地图》,观之可以具知天下远近厄塞。 ”又谓宰臣曰:“朕所以置原王于近辅者,欲令亲见朝廷议论,习知政事之体故也。 ”十一月,诏立为皇太孙,称谢於庆和殿。 世宗谕之曰:“尔年尚幼,以明德皇后嫡孙惟汝一人,试之以事,甚有可学之资。 朕从正立汝为皇太孙,建立在朕,保守在汝,宜行正养德,勿近邪佞,事朕必尽忠孝,无失众望,则惟汝嘉。 ”二十七年三月,世宗御大安殿,授皇太孙册,赦中外。 丁巳,谒谢太庙及山陵。 始受百官笺贺。 二十八年十二月乙亥,世宗不豫,诏摄政,听授五品以下官。 丁亥,受“摄政之宝”。 二十九年春正月癸巳,世宗崩,即皇帝位于柩前。 丙申,诏中外。 赐丙外官覃恩两重,三品已上者一重,免今岁租税,并自来悬欠系官等钱,鳏寡孤独人绢一匹、米两石。 己亥,迁大行皇帝梓宫于大安殿。 癸卯,以皇太后命为令旨。 甲辰,以大理卿王元德等报哀于宋、高丽、夏。 乙卯,白虹贯日亘天。 丁巳,参知政事宗浩罢。 山东统军裔以私过都城不赴哭临,笞五十,降授彰化军节度使。 戊午,名皇太后宫曰仁寿,设卫尉等官。 二月辛酉朔,日有食之。 癸亥,始听政。 追尊皇考为皇帝,尊母为皇太后。 甲子,命学士院进呈汉、唐便民事,及当今急务。 乙丑,白虹亘天。 敕登闻鼓院所以达冤枉,旧尝锁户,其令开之。 戊辰,更仁寿宫名隆庆。 诏宫籍监户旧系睿宗及大行皇帝、皇考之奴婢者,悉放为良。 己巳,敕御史台,自今监察令本台辟举,任内不称职亦从奏罢。 丁丑,增定百官俸。 乙酉,诏有司稽考典故,许引用宋事。 是月,宋主内禅,子惇嗣立。 三月壬辰,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五朝。 己酉,诏以生辰为天寿节。 癸丑,夏国遣使来吊。 夏四月己巳,夏国遣使来祭。 辛未,宋遣使来吊祭。 乙酉,葬世宗光天兴运文德武功圣明仁孝皇帝于兴陵。 戊子,朝于隆庆宫。 五月庚寅朔,太白昼见。 壬寅,宋主遣使来报嗣位。 夏国遣使来贺即位。 丙午,以祔庙礼成,大赦。 丁未,地生白毛。 庚戌,诏罢送宣钱,今后诸护卫考满赐官钱二千贯。 壬子,敕收录功臣子孙,量材于分承应。 戊午,朝于隆庆宫。 以东北路招讨使温迪罕速可等为贺宋主即位使。 河溢曹州。 闰月庚申朔,封兄珣为丰王,琮郓王,瑰瀛王,从彝沂王,弟从宪寿王,玠温王。 辛酉,制诸饥民卖身已赎放为良,复与奴生男女,并听为良。 丙寅,观稼于近郊。 庚午,以枢密副使唐括贡为御史大夫。 壬申,封乳母孙氏萧国夫人,姚氏莘国夫人。 丙子,进封赵王永中汉王,曹王永功冀王,豳王永成吴王,虞王永升随王,徐王永蹈卫王,滕王永济潞王,薛王永德潘王。 庚辰,宋遣使来贺即位。 癸未,朝于隆庆宫。 诏学士院,自今诰词并用四六。 乙酉,诏诸有出身承应人,系将来受亲民之职,可命所属谕使为学。 其护卫、符宝、奉御、奉职,侍直近密,当选有德行学问之人为之教授。 六月己丑朔,有司言:“律科举人止知读律,不知教化之原,必使通治《论语》、《孟子》,涵养器度。 遇府、会试,委经义试官出题别试,与本科通定去留为宜。 ”从之。 诏有司,请亲王到任各给钱二十万。 辛卯,修起居注完颜乌者、同知登闻检院孙铎皆上书谏罢围猎,上纳其言。 拾遗马升上《俭德箴》。 乙未,初置提刑司,分按九路,并兼劝农采访事,屯田、镇防诸军皆属焉。 丁酉,幸庆寿寺。 作泸沟石桥。 己亥,朝于隆庆官。 甲辰,罢送赦礼物钱,朝于隆庆官。 乙卯,高丽国王皓遣使来吊祭及会葬。 敕有司移报宋、高丽、夏,天寿节于九月一日来贺。 丁巳,命提刑官除后于便殿听旨,每十月使副内一员入见议事,如止一员则令判官入见,其判官所掌烦剧可升同随朝职任。 秋七月辛酉,减民地税十之一,河东南、北路十之二,下田十之三。 甲子,朝于隆庆宫。 乙丑,敕近侍官授外任三品、四品、赐金带一,重币有差。 丁卯,以太尉、尚书令东平郡王徒单克宁为太傅,改封金源郡王。 辛未,高丽遣使来贺即位。 甲戌,奉皇太后幸寿安宫。 辛巳,诏京、府、节镇、防御州设学养士。 初设经童科。 御史大夫唐括贡罢。 礼部尚书移剌履为参知政事。 以刑部尚书完颜守贞等为贺宋生日使。 八月戊子朔,奉皇太后幸寿安宫。 辛卯,敕有司,京、府、州、镇设学校处,其长贰幕职内各以进士官提控其事,仍具入衔。 壬辰,初定品官子孙试补令史格,及提刑部司所掌三十二条。 左司谏敦安民上疏论三事:曰崇节俭,去嗜欲,广学问。 丁酉,如大房山。 戊戌,谒奠诸陵。 己亥,还都。 庚子,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三朝。 壬寅,制提刑司设女直、契丹、汉儿知法各一人。 甲辰,参知政事刘玮罢。 丙辰,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天寿节。 九月戊午朔,天寿节,以世宗丧,不受朝。 庚申,诏增守山陵为二十丁,给地十顷。 壬戌,诏罢告捕乱言人赏。 甲子,制诸盗贼聚集至十人,或骑五人以上,所属移捕盗官捕之,仍递言省部,三十人以上闻奏,违者杖百。 是日,朝于隆庆宫。 是月凡四朝。 丁卯,制强族大姓不得与所属官吏交往,违者有罪。 戊辰,以隆庆宫卫尉把思忠为夏国生日使。 庚午,以尚辇局使崇德为横赐高丽使。 丙子,猎于近郊。 戊寅,监察御史焦旭劾奏太傅克宁、右丞相襄不应请车驾田猎,上曰:“此小事,不须治之。 ”乙酉,如大房山。 冬十月丁亥朔,谒奠诸陵。 己丑,还都。 庚寅,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四朝。 辛卯,上顾谓宰臣曰:“翰林阙人。 ”平章政事汝霖对曰:“凤翔治中郝俣可。 ”汝霖谏止田猎,诏答曰:“卿能每事如此,朕复何忧? 然时异事殊,得中为当。 ”丙申,冬猎。 己亥,次罗山。 庚子,次玉田。 辛丑,沁州、丹州进嘉禾。 丁未,次宝坻。 庚戌,中侍石抹阿古误带刀入禁门,罪应死,诏杖八十。 癸丑,至自宝坻。 十一月己未,朝于隆庆宫。 辛酉,以右宣徽院使裴满余庆等为贺宋正旦使。 癸亥,上谓宰臣曰:“今之用人,太拘资历。 循资之法,起于唐代,如此何以得人? ”平章政事汝霖对曰:“不拘资格,所以待非常之材。 ”上曰:“崔祐甫为相,未逾年荐八百人,岂皆非常之材欤? ”甲子,谕尚书省曰:“太傅年高,每趋朝而又赴省,恐不易。 自今旬休外,四日一居休,庶得调摄。 常事他相理问,惟大事白之可也。 ”戊辰,谕尚书省,自今五品以上官各举所知,岁限所举之数,如不举者坐以蔽贤之罪。 仍依唐制,内五品以上官到任即举自代,并从提刑司采访之。 己巳,初制转递文字法。 壬申,朝于隆庆宫。 乙亥,命参知政事移剌履提控刊修《辽史》。 丁丑,以西上阁门使移剌邴为高丽生日使。 御史台奏:“故事,台官不得与人相见。 盖为亲王、宰执、形势之家,恐有私徇。 然无以访知民间利病、官吏善恶。 ”诏自今许与四品以下官相见,三品以上如故。 辛巳,诏有司,今后诸处或有饥馑,令总管、节度使或提刑司先行赈贷或赈济,然后言上。 十二月丙戌朔,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五朝。 诏罢铸钱。 丁亥,密州进白雉。 壬辰,谕有司,女直人及百姓不得用网捕野物,及不得放群雕枉害物命,亦恐女直人废射也。 戊戌,复置北京、辽东盐使司,仍罢西京、解盐巡捕使。 以河东南、北路提刑司言,赈宁化、保德、岚州饥,其流移复业,给复一年。 是日,禁宫中上直官及承应人毋得饮酒。 乙巳,祭奠兴陵。 壬子,谕台臣曰:“提刑司所举劾多小过,行则失大体,不行则恐有所沮,其以此意谕之。 ”甲寅,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正旦。 是冬,无雪。 明昌元年春正月丙辰朔,改元。 以世宗丧,不受朝贺。 上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四朝。 丁巳,制诸王任外路者许游猎五日,过此禁之,仍令戒约人从,毋扰民。 辛酉,谕尚书省:“宰执所以总持国家,不得受人馈遗。 或遇生辰,受所献毋过万钱。 若緦大功以上亲,及二品以上官,不禁。 ”壬戌,以知河中府事王蔚为尚书右丞,刑部尚书完颜守贞为参知政事。 甲子,如大房山。 乙丑,奠谒兴陵、裕陵。 丙寅,还都。 戊辰,制禁自披剃为僧道者。 敕外路求世宗御书。 辛未,如近畿春水。 己卯,如春水。 二月丁卯朔,太白昼见。 丙申,遣谕诸王,凡出猎毋越本境。 壬寅,谕有司,寒食给假五日,著于令。 甲辰,至自春水。 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四朝。 癸丑,地生白毛。 甲寅,如大房山。 三月乙卯朔,谒奠兴陵。 丙辰,还都。 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六朝。 己未,敕点检司,诸试护卫人须身形及格,若功臣子孙善射出众,虽不及格,亦令入见。 癸亥,礼官言:“民或一产三男,内有才行可用者可令察举,量材叙用。 其驱婢所生,旧制官给钱百贯,以资乳哺,尚书省请更给钱四十贯,赎以为良。 ”制可。 丙寅,有司言:“旧制,朝官六品以下从人输庸者听,五品以上不许输庸,恐伤官体。 其有官职俱至三品、年六十以上致仕者,人力给半,乞不分内外,愿令输庸者听。 ”从之。 己巳,击球于西苑,百僚会观。 癸酉,诏内外五品以上,岁举廉能官一员,不举者坐蔽贤罪。 乙亥,初设应制及宏词科。 丁丑,制内外官并诸局承应人,遇祖父母、父母忌日并给假一日。 辛巳,诏修曲阜孔子庙学。 壬午,如寿安宫。 夏四月甲申朔,朝于隆庆宫,是月凡四朝。 戊戌,如寿安宫。 五月,不雨。 乙卯,祈于北郊及太庙。 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三朝。 丙辰,以鹰坊使移剌宁为横赐夏国使。 戊午,拜天于西苑。 射柳、击球,纵百姓观。 壬戌,祈雨于社稷。 甲子,制省元及四举终场人许该恩。 己巳,复祈雨于太庙。 庚午,置知登闻鼓院事一人。 丙子,以祈雨,望祭岳镇海渎于北郊。 戊寅,命内外官五品以上,任内举所知才能官一员以自代。 壬午,以参政事移剌履为尚书右丞,御史中丞徒单镒为参知政事,尚书右丞相襄罢。 六月己丑,制定亲王家人有犯,其长史府掾失觉察、故纵罪。 壬辰,奉皇太后幸庆寿寺。 甲辰,敕僧、道三年一试。 秋七月己巳,以礼部尚书王翛等为贺宋生日使。 庚午,朝于隆庆宫。 丁丑,诏罢西北路虾〈虫麻〉山市场。 八月癸未朔,禁指托亲王、公主奴隶占纲船、侵商旅及妄征钱债。 乙酉,诏设常平仓。 丁亥,至自寿安宫。 戊子,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三朝。 己丑,以判大睦亲府事宗宁为平章政事。 壬辰,幸玉泉山,即日还宫。 癸巳,罢诸府镇流泉务。 选才干之官为诸州刺史,皆召见谕戒之。 戊戌,上谕宰臣曰:“何以使民弃末而务本,以广储蓄? ”令集百官议。 户部尚书邓俨等曰:“今风俗侈靡,宜定制度,辨上下,使服用居室,各有差等。 抑昏丧过度之礼,禁追逐无名之费。 用度有节,蓄积自广矣! ”右丞履、参知政事守贞、镒曰:“凡人之情,见美则愿,若不节以制度,将见奢侈无极,费用过多,民之贫乏,殆由此致。 方今承平之际,正宜讲究此事,为经久法。 ”上是履议。 壬寅,敕麻吉以皇家袒免之亲,特收充尚书省祗候郎君,仍为永制。 丁未,猎于近郊。 巳酉,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天寿节。 九月壬子朔,天寿节,以世宗丧,不受朝。 丙辰,为廉能进擢北海县令张翱等十八人官。 己未,以武卫军副都指挥使乌林答谋甲为夏国生日使。 庚申,朝于隆庆宫。 壬戌,如秋山。 冬十月丁亥,至自秋山。 戊子,朝于隆庆宫。 丙申,诏赐贵德州孝子翟单、遂州节妇张氏各绢十匹、粟二十石。 戊戌,以有司言,登闻鼓院同记注院,勿有所隶。 制民庶聘财为三等,上百贯,次五十贯,次二十贯。 丁未,猎于近郊。 十一月乙卯,朝于隆庆宫。 是月凡五朝。 以惑众乱民,禁罢全真及五行毗卢。 以佥书枢密院事把德固等为贺宋正旦使。 丁巳,制诸职官让荫兄弟子侄者,从其所请。 戊辰,召礼部尚书王翛、谏议大夫张暐诣殿门,谕之曰:“朝廷可行之事,汝谏官、礼官即当辩析。 小民之言,有可采者朕尚从之,况卿等乎? 自今所议毋但附合于尚书省。 ”辛未,以西上阁门使移剌挞不也为高丽生日使。 丙子,冬猎。 巳卯,次雄州。 判真定府事吴王永成、判定武军节度使隋王永升来朝。 十二月壬午,免猎地今年税。 丁亥,次饶阳。 己丑,平章政事张汝霖薨。 丁酉,至自饶阳。 甲辰,幸太傅徒单克宁第视疾。 以克宁为太师、尚书令,封淄王,赐银千五百两,绢二千匹。 乙巳,朝于隆庆宫。 丙午,诏有司,正旦可先贺隆庆宫,然后进酒。 丁未,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正旦。 二年春正月庚戌朔,以世宗丧,不受朝。 癸丑,谕有司,夏国使可令馆内贸易一日。 尚书省言,故事许贸易三日,从之。 甲寅,始许宫中称圣主。 乙卯,皇太后不豫,自是日往侍疾,丙夜乃还。 辛酉,皇太后崩。 丙寅,以左副都点检皞等报哀于宋、高丽、夏。 庚午,太师、尚书令淄王徒单克宁薨。 甲戌,百官表请听政,不许。 戊寅,诏赐陀括里部羊三万口、重币五百端、绢二千匹,以振其乏。 吴王永成、隋王永升以闻国丧奔赴失期,罚其俸一月,其长史笞五十。 己卯,在司言,汉王永中以疾失期,上谕使回。 二月壬午,百官复听政,不许。 壬辰,上始视朝。 敕亲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许僧尼道士出入。 谕有司:“进士程文但合格者即取之,毋限人数。 ”丙申,以枢密副使夹谷清臣为尚书左丞。 戊戌,更定奴诱良人法。 丙午,初设王传府尉官。 三月丁巳,夏国遣使来吊。 癸亥,敕有司,国号犯汉、辽、唐、宋等名不得封臣下。 有司议:“以辽为恒,宋为汴,秦为镐,晋为并,汉为益,梁为邵,齐为彭,殷为谯,唐为绛,吴为鄂,蜀为夔,陈为宛,隋为泾,虞为泽。 ”制可,丁卯,夏国遣使来祭。 乙亥,高丽遣使来吊祭。 丁丑,宋遣使来吊祭。 四月戊寅朔,尚书省言:“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 ”从之。 乙酉,葬孝懿皇太后于裕陵。 戊子,制诸部内灾伤,主司应言而不言及妄言者杖七十,检视不以实者罪如之,因而有伤人命者以违制论,致枉有征免者坐赃论,妄告者户长坐诈不以实罪,计赃重从诈匿不输法。 庚寅,禁民庶不得服纯黄银褐色,妇人勿禁,著为永制。 辛卯,上幸寿安宫,谏议大夫张暐等上疏请止其行,不允。 癸巳,谕有司:“自今女直字直译为汉字,国史院专写契丹字者罢之。 ”甲午,改封永中为并王,永功为鲁王,永成衮王,永升曹王,永蹈郑王,永济韩王,永德豳王。 戊戌,增太学博士助教员。 己亥,学士院新进唐杜甫、韩愈、刘禹锡、杜牧、贾岛、王建,宋王禹备、欧阳修、王安石、苏轼、张耒、秦观等集二十六部。 庚子,改寿安宫名万宁。 壬寅,如万宁宫。 诏袭封衍圣公孔元措视四品秩。 五月庚戌,敕自今四日一奏事,仍免朝。 戊辰,诏诸郡邑文宣王庙、风雨师、社稷神坛隳废者,复之。 诏御史台令史并以终场举人充。 六月戊子,平章政事宗宁薨。 癸巳,禁称本朝人及朝言语为“蕃”,违者杖之。 丙午,尚书右丞移剌履薨。 秋七月丁巳,以参知政事徒单镒为尚书右丞,御史中丞夹谷衡为参知政事。 己未,观稼于近郊。 己巳,禁职官元日、生辰受所属献遗,仍为永制。 以同佥大睦亲府事衮等为贺宋生日使。 庚午,谕有司:“自今外路公主应赴阙,其驸马都尉非奉旨,毋擅离职。 ”八月癸未,至自万宁宫。 己亥,敕山东、河北阙食等处,许纳粟补官。 谕有司:“自今亲王所领,如有军处,令佐贰总押军事。 ”乙巳,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天寿节。 九月丁未朔,天寿节,以皇太后丧,不受朝。 甲寅,如大房山。 乙卯,谒奠裕陵。 丙辰,还都。 丁巳,以西上阁门使白琬为夏国生日使。 己未,定诈为制书未施行制。 以尚书左丞夹谷清臣为平章政事,封芮国公,参知政事完颜守贞为尚书左丞,知大兴府事张万公为参知政事。 庚申,如秋山。 冬十月己丑,至自秋山。 甲午,敕司狱毋得与府州司县官筵宴远往,违者罪之。 禁以太一混元受箓私建庵室者。 壬寅,以河北、山东旱,应杂犯及强盗已未发觉减死一等,释徒以下。 十一月丙午朔,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释为汉字。 甲寅,禁伶人不得以历代帝王为戏,及称万岁,犯者以不应为事重法科。 丁巳,以豳王傅宗璧等为贺宋正旦使。 戊午,夏人杀我边将阿鲁带。 甲子,制投匿名书者,徒四年。 丙寅,以近侍局副使完颜匡为高丽生日使。 壬申,敕提刑司官自今每十五日一朝。 十二月乙亥朔,敕三品致仕官所得傔从毋令输庸。 己卯,定镇边守将致盗贼罪。 甲申,猎于近郊。 乙酉,诏罢契丹字。 己丑,尚书右丞徒单镒罢。 癸卯,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正旦。 三年春正月乙巳朔,以皇太后丧,不受朝。 丙辰,以孝懿皇后小祥,尚书省请依明昌元年世宗忌辰例,诸王陪位,服惨紫,去金玉之饰,百官不视事,禁音乐屠宰,从之。 壬戌,如春水。 二月甲戌朔,敕猛安谋克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过十日。 壬辰,至自春水。 丁酉,猎于近郊。 辛丑,诏追复田瑴等官爵。 闰月甲子,以山东路统军使乌林答愿为御史大夫。 三月乙亥,更定强盗征赃、品官及诸人亲获强盗官赏制。 辛巳,初设左右卫副将军 。 癸未,泸沟石桥成。 幸熙春园。 丁亥,如万宁宫。 辛卯,诏赐棣州孝子刘瑜、锦州孝子刘庆祐绢、粟,旌其门闾,复其身。 上因问宰臣曰:“从来孝义之人曾官使者几何? ”左丞守贞对曰:“世宗时有刘政者尝官之,然若辈多淳质不及事。 ”上曰:“岂必尽然。 孝义之人素行已备,稍可用既当用之,后虽有希觊作伪者,然伪为孝义,犹不失为善。 可检勘前后所申孝义之人,如有可用者,可具以闻。 ”癸巳,尚书省奏:“言事者谓,释道之流不拜父母亲属,败坏风俗,莫此为甚。 礼官言唐开元二年敕云:‘闻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亲,是为子而忘其生,傲亲而徇于末。 自今以后并听拜父母,其有丧纪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 ’臣等以为宜依典故行之。 ”制可。 左丞守贞言:“上尝命臣问忻州陈毅上书所言事,其一极论守令之弊,臣面问所以救之之道,竟不能言。 ”上曰:“方今政欲知其弊也。 彼虽无救弊之术,但能言其弊,亦足嘉矣。 如毅言及随处有司不能奉行条制,为人佣雇尚须出力,况食国家禄而乃如是,得无亏臣子之行乎? 其令检会前后所降条理举行之。 ”是日,温王玠薨。 丁酉,命有司祈雨,望祀岳镇海渎于北郊。 四月壬寅朔,定宣圣庙春秋释奠,三献官以祭酒、司业、博士充,祝词称“皇帝谨遣”,及登歌改用太常乐工。 其献官并执事与享者并法服,陪位学官公服,学生儒服。 尚书省奏:“提刑司察与涿州进士刘器博、博州进士张安行、河中府胡光谦,光谦年虽八十三,尚可任用。 ”敕刘器博、张安行特赐同进士出身,胡光谦召赴阙。 甲辰,祈雨于社稷。 丙午,罢天山北界外采铜。 戊申,瀛王环薨。 戊午,诏集百官议北边开壕事。 诏赐云内孝子孟兴绢十匹、粟二十石,赐同州贞妇师氏谥曰“节”。 丙寅,以旱灾,下诏责躬。 丁卯,复以祈雨,望祀岳镇海渎山川于北郊。 戊辰,敕亲王衣领用银褐紫绿。 遣御史中丞吴鼎枢等审决中都冤狱,外路委提刑司处决。 左丞守贞以旱,上表乞解职,不允。 参知政事衡、万公皆入谢。 上曰:“前诏所谓罢不急之役、省无名之费、议冗官、决滞狱四事,其速行之。 ”五月壬申朔,以尚书礼部员外郎孛术鲁子元为横赐高丽使。 癸酉,罢北边开壕之役。 甲戌,祈雨于社稷。 是日,雨。 戊寅,出宫女百八十三人。 尚书省奏:“近以山东、河北之饥,已委宣差所至安抚赈济。 ”复遣右三部司正范文渊往视之。 乙酉,以雨足,致祭社稷。 戊子,百官贺雨足。 尚书左丞完颜守贞罢。 己丑,以雨足,望祀岳镇海渎。 六月癸卯,宰臣请罢提刑司,上曰:“诸路提刑司官止三十余员,犹患不得其人,州郡三百余处,其能尽得人乎? ”弗许。 甲寅,以久雨,命有司祈晴。 丁巳,定提刑司条制。 辛酉,诏定内外所司公事故疑申呈罪罚格。 乙丑,以知大名府事刘玮为尚书右丞。 有司言:“河州灾伤,民乏食,而租税有未输。 ”诏免之。 谕户部:“可预给百官冬季俸,令就仓以时直粜与贫民,秋成各以其赀籴之,其所得必多矣,而上下便之。 其承应人不愿者,听。 ”秋七月戊寅,敕尚书省曰:“饥民如至辽东,恐难遽得食,必有饥死者。 其令散粮官问其所欲居止,给以文书,命随处官长计口分散,令富者出粟养之,限以两月,其粟充秋税之数。 ”己卯,祁州刺史顿长寿、安武军节度副使胡剌坐赈济不及四县,各杖五十。 癸未,诏增北边军千二百人,分置诸堡。 丁亥,胡光谦至阙,命学士院以杂文试之,称旨。 上曰:“朕欲亲问之。 ”辛卯,以殿前都点检仆散端等为贺宋生日使。 己亥,上谓宰臣曰:“闻诸王傅尉多苛细,举动拘防,亦非朕意。 是职之设,本欲辅导诸王,使归之正,得其大体而已。 ”平章政事清臣曰:“请以圣意遍行之。 ”曰:“已谕之矣。 ”八月癸卯,敕诸职官老病不肯辞避,有司谕使休闲者,不在给俸之列,格前勿论。 上以军民不和、吏员奸弊,诏四品以下、六品以上集议于尚书省,各述所见以闻。 甲辰,集三品以下、六品以上官,问以朝政得失及民间利害,令各书所对。 丁未,以有司奏宁海州文登县王震孝行,以尝业进士,并试其文,特赐同进士出身,仍注教授一等职任。 辛亥,至自万宁宫。 特赐胡光谦明昌二年进士第三甲及第,授将仕郎、太常寺奏礼郎。 官制旧设是职,未尝除人,以光谦德行才能,故特授之。 己未,以乌林答愿为尚书左丞。 辛酉,猎于近郊。 乙丑,上谓宰臣曰:“朕欲任官,令久于其事。 若今日作礼官,明日司钱谷,虽间有异材,然事能悉办者鲜矣! ”对曰:“使中材之人久于其职,事既熟,终亦得力。 ”上问太常卿张暐:“古有三恪,今何无之? ”暐具典故以闻。 丁亥,宋、高丽、夏遣使来贺天寿节。 九月庚午朔,天寿节,以皇太后丧,不受朝。 谕尚书省:“去岁山东、河北被灾伤处所阁租税及借贷钱粟,若便征之,恐贫民未苏,俟丰收日以分数带征可也。 ”又谕宰臣曰:“随路提刑司旧止察老病不任职及不堪亲民者,如得其实,即改除他路。 若他路提刑司覆察得实,勿复注亲民之职。 卿等其议行之。 ”甲戌,以郊社署令唐括合达为夏国生日使。 己卯,如秋山。 免围场经过人户今岁夏秋租税之半,曾当差役者复一年。 冬十月壬寅,至自秋山。 丙午,敕御史台,提刑司自今保申廉能官,勿复有乞升品语。 壬子,有司奏增修曲阜宣圣庙毕,敕:“党怀英撰碑文,朕将亲行释奠之礼,其检讨典故以闻。 ”甲寅,敕置常平仓处,并令州、府官以本职提举,县官兼管勾其事,以所籴多寡约量升降,以为永制。 赐河南路提刑司所举逸民游总同进士出身,以年老不乐仕进,授登仕郎,给正八品半俸终身。 戊午,谕尚书省访求博物多知之士。 癸亥,遣谕诸王府傅尉曰:“朕分命诸王出镇,盖欲政事之暇,安便优逸,有以自适耳。 然虑其举措之间或违于理,所以分置傅尉,使劝导弥缝,不入于过失而已。 若公余游宴不至过度,亦复何害。 今闻尔等或用意太过,凡王门细碎之事无妨公道者,一一干与,赞助之道,岂当如是? 宜各思职分,事举其中,无失礼体。 仍就谕诸王,使知朕意。 ”丙寅,敕应保举官及试中书判者委官覆察,言行相副者量与升除,随朝及六品以上各随所长用之。 己巳,猎于近郊。 十一月庚午朔,尚书省奏:“翰林侍讲学士党怀英举孔子四十八代孙端甫,年德俱高,该通古学。 济南府举魏汝翼有文章德谊,苦学三十余年,已四举终场。 蔚州举刘震亨学行俱优,尝充举首。 益都府举王枢博学善书,事亲至孝。 ”敕魏汝翼特赐进士及第,刘震亨等同进士出身,并附王泽榜。 孔端甫俟春暖召之。 丙子,诏臣庶名犯古帝王而姓复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回避。 戊寅,升相州为彰德府。 以前右副都点检温敦忠等为贺宋正旦使。 壬午,尚书省奏:“知河南府事程峄乞进封父祖。 ”权尚书礼部郎中党怀英言:“凡宰执改除外任长官,其佐官以下相见礼仪皆与他长官不同,其子亦得试补省令史。 其子且尔,父祖封赠理当不同,合举宰执一例封赠。 ”从之。 甲申,改提刑司令为书史。 丙申,以有司言:“河州定羌民张显孝友力田,焚券已责,又献粟千石以赈饥。 棣州民荣楫赈米七百石、钱三百贯,冬月散柴薪三千束。 皆别无希觊。 ”特各补两官,仍正班叙。 十二月癸卯,以东上阁门使张汝猷为高丽生日使。 辛亥,谕有司祈雪。 癸丑,猎于近郊。 丙辰,有赤气见于北方。 丁巳,敕华州下邽县置武定镇仓,京兆栎阳县置粟邑镇仓,许州舞阳县置北舞渡仓,各设仓草都监一人,县官兼领之。 乙丑,定到任告致仕格。 丁卯,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正旦。 发布时间:2025-03-31 13:11:30 来源:古籍文学网 链接:https://www.gujitop.com/book/2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