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091—1182)宋苏州昆山人,字熙仲,一作希仲,号五休居士。龚况从子。年六十举乡贡,授高州文学。后敕监潭州南岳庙。年八十乞致仕,乡人又请于朝,超授宣教郎。有《中吴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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