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阴阳法自然,得成此物号先天。
妙中妙妙妙真妙,渊处渊渊渊又渊。
下手工夫终百日,夺他造化几千年。
从头细试渔庄录,方信神仙不浪传。
(一作练恕可)字行之,自号宛委居士,越州,(一作固始)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公元一二七四年前后在世](宋度宗淳末前后)。以荫补官,咸淳中以吴县尹致仕。恕可诗,文纯正近古,亦好词,又工小篆,著有乐府补题一卷《词林纪事》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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