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洞

溪田荦确河田沃,瘠土民劳沃土乐。

河田多收十斛余,年年不肯全输租。

溪田收薄少生计,刈薪卖谷完新税。

春来月出不闻歌,昨朝社饮无人醉。

溪翁但羡河田丰,家家瓮酒真珠红。

(1511—1574)苏州府长洲人,字子传,号元洲,改号五湖。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礼部。以养母告归,师事文徵明。善诗文,工小楷、古篆、绘事。后复起,官至尚宝司少卿。有《左史子汉镌》、《五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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