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读为

两年旅邸过清明,佳节重逢倍怆情。麦饭遥怜诸弟荐,松醪独少一人倾。

高堂白发贫中老,游子青春客里更。岳麓峰头云幂幂,不堪重听鹧鸪声。

潘用光(1661—1669),字玉之,青县潘家庄人,清顺治十八年生,早失怙恃,依叔祖云凤生活,八岁入塾,一年通经,有神童之目,九岁时作回文七律一首,收于《潘氏族谱》及《民国青县志》,是年染疾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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