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二西番诸卫(西宁河州洮州岷州等番族诸卫)
○安定卫 阿端卫 曲先卫赤斤蒙古卫 沙州卫 罕东卫 罕东左卫 哈梅里
西番,即西羌,族种最多,自陕西历四川、云南西徼外皆是。其散处河、湟、洮、岷间者,为中国患尤剧。汉赵充国、张奂、段颎,唐哥舒翰,宋王韶之所经营,皆此地也。元封驸马章古为宁濮郡王,镇西宁,于河州设吐番宣慰司,以洮、岷、黎、雅诸州隶之,统治番众。
洪武二年,太祖定陕西,即遣官赍诏招谕,其酋长皆观望。复遣员外郎许允德招之,乃多听命。明年五月,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等以元所授金银牌印宣敕来上,会邓愈克河州,遂诣军前降。其镇西武靖王卜纳剌亦以吐蕃诸部来纳款。冬,何锁南普等入朝贡马及方物。帝喜,赐袭衣。四年正月设河州卫,命为指挥同知,予世袭,知院朵儿只、汪家奴并为指挥佥事。设千户所八,百户所七,皆命其酋长为之。卜纳剌等亦至京师,为靖南卫指挥同知,其侪桑加朵儿只为高昌卫指挥同知,皆带刀侍卫。自是,番酋日至。寻以降人马梅、汪瓦儿并为河州卫指挥佥事。又遣西宁州同知李喃哥等招抚其酋长,至者亦悉授官。乃改西宁州为卫,以喃哥为指挥。
帝以西番产马,与之互市,马至渐多。而其所用之货与中国异,自更钞法后,马至者少,患之。八年五月命中官赵成赍罗绮、绫绢并巴茶往河州市之,马稍集,率厚其值以偿。成又宣谕德意,番人感悦,相率诣阙谢恩。山后归德等州西番诸部落皆以马来市。
十二年,洮州十八族番酋三副使等叛,据纳麟七站之地。命征西将军沐英等讨之,又命李文忠往筹军事。英等至洮州旧城,寇遁去,追斩其魁数人,尽获畜产。遂于东笼山南川度地筑城置戍,遣使来奏。帝报曰:“洮州,西番门户,筑城戍守,扼其咽喉。”遂置洮州卫,以指挥聂纬、陈晖等六人守之。已,文忠等言官军守洮州,饷艰民劳。帝降敕谕之曰:“洮州西控番戎,东蔽湟、陇,汉、唐以来备边要地。今番寇既斥,弃之不守,数年后番人将复为患。虑小费而忘大虞,岂良策哉。所获牛羊,分给将士,亦足弃两年军食。其如敕行之。”文忠等乃不敢违。
秋,何锁南普及镇抚刘温各携家属来朝。谕中书省臣曰:“何锁南普自归附以来,信义甚坚。前遣使乌斯藏,远涉万里,及归,所言皆称朕意。今以家属来朝,宜加礼待。”乃赐米、麦各三十石,刘温三之一。
英等进击番寇,大破之,尽擒其魁,俘斩数万人,获马牛羊数十万。自是,群番震慑,不敢为寇。
十六年,青海酋长史剌巴等七人来归,赐文绮、宝钞。时岷州亦设卫,番人岁以马易茶,马日蕃息。二十五年又命中官而聂至河州,召必里诸番族,以敕谕之。争出马以献,得万三百余匹,给茶三十余万觔。命以马畀河南、山东、陕西骑士。帝以诸卫将士有擅索番人马者,遣官赍金、铜信符敕谕,往赐凉州、甘州、肃州、永昌、山丹、临洮、巩昌、西宁、洮州、河州、岷州诸番族。谕之曰:“往者朝廷有所需,必酬以茶货,未许私徵。近闻边将无状,多假朝命扰害,俾尔等不获宁居。今特制金、铜信符颁给,遇有徵发,必比对相符始行,否则伪,械至京,罪之。”自是,需求遂绝。
初,西宁番僧三剌为书招降罕东诸部,又建佛刹于碾白南川,以居其众,至是来朝贡马,请敕护持,赐寺额。帝从所请,赐额曰瞿昙寺。立西宁僧纲司,以三剌为都纲司。又立河州番、汉二僧纲司,并以番僧为之,纪以符契。自是其徒争建寺,帝辄锡以嘉名,且赐敕护持。番僧来者日众。
永乐时,诸卫僧戒行精勤者,多授剌麻、禅师、灌顶国师之号,有加至大国师、西天佛子者,悉给以印诰,许之世袭,且令岁一朝贡,由是诸僧及诸卫士官辐辏京师。其他族种,如西宁十三族、岷州十八族、洮州十八族之属,大者数千人,少者数百,亦许岁一奉贡,优以宴赉。西番之势益分,其力益弱,西陲之患亦益寡。
宣德元年,以协讨安定、曲先功,加国师吒思巴领占等五人为大国师,给诰命、银印,秩正四品,加剌麻著星等六人为禅师,给敕命、银印,秩正六品。
正统五年敕陕西镇守都督郑铭、都御史陈镒曰:“得奏,言河州番民领占等先因避罪,逃居结河里,招集徒党,占耕土田,不注籍纳赋,又藏匿逃亡,剽劫行旅,欲发兵讨之。朕念番性顽梗,且所犯在赦前,若遽加师旅,恐累及无辜。宜使人抚谕,令散遣徒党,还所掠牛羊,兵即勿进,否则加兵未晚。尔等其审之。”番人果输服。七年再敕铭及都御史王翱等曰:“得镇守河州都指挥刘永奏:往岁阿尔官等六族三千余人,列营归德城下,声言交易,后乃钞掠屯军,大肆焚戮;而著亦匝族番人屡于暖泉亭诸处,潜为寇盗。指挥张瑀擒获二人,止责偿所盗马,纵之使去。论法,瑀及永皆当究治,今姑令戴罪。尔等即遣官偕三司堂上亲诣其寨,晓以利害,令还归所掠,许其自新,不悛,则进讨。盖驭戎之道,抚绥为先,抚之不从,然后用兵。尔等宜体此意。”番人亦输服。
成化三年,陕西副使郑安言:“进贡番僧,自乌斯藏来者不过三之一,余皆洮、岷寺僧诡名冒贡。进一羸马,辄获厚直,得所赐币帛,制为战袍,以拒官军。本以羁縻之,而益致寇掠,是虚国帑而赍盗粮也。”章下礼部,会廷臣议,请行陕西文武诸臣,计定贡期、人数及存留、起送之额以闻,报可。已而奏上,诸自乌斯藏来者皆由四川入,不得径赴洮、岷,遂著为例。明年冬,洮州番寇拥众掠铁城、后川二寨,指挥张翰等率兵御之,败去,获所掠人口以归。
五年,巡按江孟纶言:“岷州番寇纵横,村堡为虚。顷令指挥后泰与其弟通反覆开示,生番忍藏、占藏等三十余族酋长百六十余人,熟番栗林等二十四族酋长九十一人,转相告语,悔过来归,且还被掠人畜,愿供徭赋。杀牛告天,誓不再犯。已令副使李玘从宜赏劳,宣示朝廷恩威,皆欢跃而去。惟熟番绿园一族怙恶不服。”兵部言:“番性无常,朝抚夕叛,未可弛备。请谕边臣,向化者加意抚绥,犯顺者克期剿灭。”帝纳其言。
八年,礼官言:“洮、岷诸卫送各族番人赴京,多至四千二百余人,应赏彩币人二表里,帛如之,钞二十九万八千有奇,马直尚在其外。考正统、天顺间,各番贡使不过三五百人。成化初,因洮、岷诸处滥以熟番作生番冒送,已定例,生番三年一贡,大族四五人,小族一二人赴京,余悉遣还。成化六年,副使邓本瑞妄自招徕,又复冒送,臣部已重申约束。今副使吴玘等不能严饬武备,专事通番,以纾近患。乞降敕切责,务遵前令。”帝亦如其言。
西宁即古湟中,其西四百里有青海,又曰西海,不草丰美。番人环居之,专务畜牧,日益繁滋,素号乐土。正德四年,蒙古部酋亦不刺、阿尔秃厮获罪其主,拥众西奔。瞰知青海饶富,袭而据之,大肆焚掠。番人失其地,多远徙。其留者不能自存,反为所役属。自是甘肃、西宁始有海寇之患。九年,总制彭泽集诸道军,将捣其巢。寇诇知之,由河州渡黄河,奔四川,出松潘、茂州境,直走乌斯藏。及大军引还,则仍返海上,惟阿尔秃厮遁去。
嘉靖二年,尚书金献民西征,议遣官招抚,许为藩臣,如先朝设安定、曲先诸卫故事。兵部行总制杨一清计度,一清意在征讨,言寇精骑不过二三千,余皆胁从番人,然怨之入骨,时欲报仇,可用为间谍,大举剿绝。议末定,王宪、王琼相继来代,皆以兵寡饷诎,议竟不行。
八年,洮、岷诸番数犯临洮、巩昌,内地骚动。枢臣李承勋言:“番为海寇所侵,日益内徙。倘二寇交通,何以善后。昔赵充国不战而服羌,段颖杀羌百万而内地虚耗,两者相去远矣。乞广先帝之明,专充国之任,制置方略,悉听琼便宜从事。”琼乃集众议,且剿且抚。先遣总兵官刘文、游击彭椷分布士马。明年二月自固原进至洮、岷,遣人开示祸福。洮州东路木舍等三十一族,西路答禄失等十三族,岷州西宁沟等十五族,皆听抚,给白旂犒赐遣归。惟岷州东路若笼族、西路板尔等十五族及岷州剌即等五族,恃险不服。乃分兵先攻若笼、板尔二族,覆其巢,剌即诸族震慴乞降。凡斩首三百六十余级,抚定七十余族,乃班师。自是,洮、岷获宁,而西宁仍苦寇患。
十一年,甘肃巡抚赵载等言:“亦不剌据海上已二十余年,其党卜儿孩独倾心向化,求帖木哥等属番来纳款。宜因而抚之,或俾之纳马,或令其遣质,或授官给印,建立卫所,为我藩篱,于计为便。”疏甫上,会河套酋吉囊引众西掠,大破亦不剌营,收其部落大半而去,惟卜儿孩一枝敛众自保。由是西宁亦获休息,而纳款之议竟寝。及唐龙为总制,寇南掠松潘。龙虑其回巢与诸番及他部勾结为患,奏行甘肃守臣,缮兵积粟,为殄灭计。及龙去,事亦不行。
二十年正月,卜儿孩献金牌、良马求款。兵部言:“寇果输诚通贡,诚西陲大利。乃止献马及金牌,未有如往岁遣子入侍、酋长入朝之请,未可遽许。宜令督抚臣侦察情实,并条制驭之策以闻。”报可。会寇势渐衰,番人亦渐复业,其议复寝。
二十四年设岷州,隶巩昌府。岷西临极边,番汉杂处。洪武时,改土番十六族为十六里,设卫治之,俾稍供徭役。自设州之后,徵发繁重,人日困敝。且番人恋世官,而流官又不乐居,遥寄治他所。越十余年,督抚合疏言不便,乃设卫如故。
时北部俺答猖獗,岁掠宣、大诸镇。又羡青海富饶,三十八年携子宾兔、丙兔等数万众,袭据其地。卜儿孩窜走,遂纵掠诸番。已,引去,留宾兔据松山,丙兔据青海,西宁亦被其患。隆庆中,俺答受封顺义王,修贡惟谨,二子亦敛戢。
时乌斯藏僧有称活佛者,诸部多奉其教。丙兔乃以焚修为名,请建寺青海及嘉峪关外,为久居计。廷臣多言不可许,礼官言:“彼已采木兴工,而令改建于他所,势所不能,莫若因而许之,以鼓其善心,而杜其关外之请。况中国之御戎,惟在边关之有备。戎之顺逆,亦不在一寺之远近。”帝许之。丙兔既得请,又近胁番人,使通道松潘以迎活佛。四川守臣惧逼,乞令俺答约束其子,毋扰邻境。俺答言,丙兔止因甘肃不许开市,宁夏又道远艰难,虽有禁令,不能尽制。宣大总督方逢时亦言开市为便。帝以责陕西督抚,督抚不敢违。万历二年冬,许丙兔市于甘肃,宾兔市于庄浪,岁一次。既而寺成,赐额仰华。
先是,亦不剌之据青海,边臣犹以外寇视之。至是以俺答故,竟视若属番。诸酋亦以父受王封,不敢大为边患,而洮州之变乃起。初,洮州番人以河州奸民负其物货,入掠内地,他族亦乘机为乱。奸民以告河州参将陈堂,堂曰:“此洮州番也,何与我事。”洮州参将刘世英曰:“彼犯河州,非我失事。”由是二将有隙。总督石茂华闻之,令二人及兰州参将徐勋、岷州守备朱宪、旧洮州守备史经各引兵压其境,晓以利害。番人惧,即还所掠人畜。世英谓首恶未擒,不可遽已,遂剿破之,杀伤及焚死者无算。军律,吹铜角乃退兵。堂挟前憾,不待角声而去,诸部亦多引去。宪、经方深入搜捕,邻番见其势孤,围而杀之。事闻,帝震怒,褫堂、世英职,切责茂华等。茂华乃集诸军分道进讨,斩首百四十余级,焚死者九百余人,获孳畜数十群。诸番震恐远徙,来降者七十一族,斩送首恶四人,生缚以献者二人,输马牛羊二百六十。稽首谢罪,誓不再犯,师乃还。
自丙兔据青海,有切尽台吉者,河套酋吉能从子,俺答从孙也,从之而西。屡掠番人不得志,邀俺答往助。俺答雅欲侵瓦剌,乃假迎活佛名,拥众西行。疏请授丙兔都督,赐金印,且开茶市。部议不许,但稍给以茶。俺答既抵瓦剌,战败而还。乃移书甘肃守臣,乞假道赴乌斯藏。守臣不能拒,遂越甘肃而南,会诸酋于海上。番人益遭蹂躏,多窜徙。八年春,始以活佛言东还,而切尽弟火落赤及俺答庶兄子永邵卜遂留居青海不去。八月,丙兔率众掠番并内地人畜,诏绝其市赏。俺答闻之,驰书切责。乃尽还所掠,执献为恶者六人,自罚牛羊七百。帝嘉其父恭顺,赉之银币,即以牛羊赐其部人,为恶者付之自治,仍许贡市,俺答益感德。而火落赤侵掠番族不休,守臣檄切尽台吉约束之,亦引罪输服。及俺答卒,传至孙扯力克,势轻,不能制诸酋。
十六年九月,永邵卜部众有阑入西宁者,副总兵李奎方被酒,跃马而前。部众控鞍欲诉,奎拔刀斫之,众遂射奎死。部卒驰救之,亦多死。守臣不能讨,遣使诘责,但献首恶,还人畜而止。以故无所惮,愈肆侵盗。时丙兔及切尽台吉亦皆死,丙兔子真相移驻莽剌川,火落赤移驻捏工川,逼近西宁,日蚕食番族。番不能支,则折而为寇用。扯力克又西行助之,势益炽。十八年六月入旧洮州,副总兵李联芳率三千人御之,尽覆。七月复深入,大掠河州、临洮、渭源。总兵官刘承嗣与游击孟孝臣各将一军御之,皆败绩,游击李芳等死焉,西陲大震。事闻,命尚书郑洛出经略。洛前督宣大军,抚顺义王及忠顺夫人有恩。遣使趣扯力克东归,而大布招番之令,来者率善遇之,自是归附者不绝。火、真二酋自知罪重,又闻套酋卜失兔来助,大败于水泉口,扯力克复将还巢,始惧。徙帐去,留其党可卜兔等于莽剌川。明年,总兵官尤继先破走之。洛更进兵青海,焚仰华寺,逐其余众而还。番人复业者至八万余人,西陲暂获休息。已,复聚于青海。
二十三年增设临洮总兵官,以刘綎任之。未几,永邵卜诸部犯南川,参将达云大破之。已,连火、真二酋犯西川,云又击破之。明年,诸酋复掠番族,将窥内地。綎部将周国柱御之莽剌川,又大破之。二十七年纠叛苗犯洮、岷,总兵官萧如薰等败之,斩番人二百五十余级,寇八十二级,抚降番族五千余人。三十四年复入镇番黑古城,为总兵官柴国柱所败。自是屡入钞掠,不能大得志。
时为陕西患者,有三大寇:一河套,一松山,一青海。青海土最沃,且有番人屏蔽,故患犹不甚剧。崇祯十一年,李自成屡为官军击败,自洮州轶出番地。诸将穷追,复奔入塞内,番族亦遭蹂躏。十五年,西宁番族作乱,总抹官马爌督诸将五道进剿,斩首七百有奇,抚降三十八族而还。明年冬,李自成遣将陷甘州,独西宁不下。贼将辛恩忠攻破之,遂进掠青海。诸酋多降附,而明室亦亡。
番有生熟二种。生番犷悍难制。熟番纳马中茶,颇柔服,后浸通生番为内地患。自青海为寇所据,番不堪剽夺,私馈皮币曰手信,岁时加馈曰添巴,或反为向导,交通无忌。而中国市马亦鲜至,盖已失捍外卫内之初意矣。
原夫太祖甫定关中,即法汉武创河西四郡隔绝羌、胡之意,建重镇于甘肃,以北拒蒙古,南捍诸番,俾不得相合。又遣西宁等西卫土官与汉官参治,令之世守。且多置茶课司,番人得以马易茶。而部族之长,亦许其岁时朝贡,自通名号于天子。彼势既分,又动于利,不敢为恶。即小有蠢动,边将以偏师制之,靡不应时底定。自边臣失防,北寇得越境阑入,与番族交通,西陲遂多事。然究其时之所患,终在寇而不在番,故议者以太祖制驭为善。
安定卫,距甘州西南一千五百里。汉为婼羌,唐为吐蕃地,元封宗室卜烟帖木儿为宁王镇之。其地本名撒里畏兀儿,广袤千里,东近罕东,北迩沙州,南接西番。居无城郭,以毡帐为庐舍。产多驼马牛羊。
洪武三年遣使持诏招谕。七年六月,卜烟帖木儿使其府尉麻答儿等来朝,贡铠甲刀剑诸物。太祖喜,宴赉其使者,遣官厚赉其王,而分其地为阿端、阿真、苦先、贴里四部,各锡以印。明年正月,其王遣傅卜颜不花来贡,上元所授金、银字牌,请置安定、阿端二卫,从之。乃封卜烟帖木儿为安定王,以其部人沙刺等为指挥。
九年命前广东参政郑九成等使其地,赉王及其部人衣币。明年,王为沙剌所弑,王子板咱失里复仇,诛沙剌。沙剌部将复杀王子,部内大乱。番将朵儿只巴叛走沙漠,经安定,大肆杀掠,夺其印去,其众益衰。二十五年,蓝玉西征,徇阿真川。土酋司徒哈昝等惧,逃匿山谷不敢出。及肃王之国甘州,遣僧谒王,乞授官以安部众。王为奏请,帝许之。二十九年命行人陈诚至其地,复立安定卫。其酋长哈孩虎都鲁等五十八人悉授指挥、千百户等官。诚还,酋长随之入朝,贡马谢恩。帝厚赉之,复命中官赍银币往赐。
永乐元年遣官赍敕抚谕撒里诸部。明年,安定头目多来朝,擢千户三即等三人为指挥佥事,余授官有差,并赐本卫指挥同知哈三等银币。未几,指挥朵儿只束来朝,愿纳差发马五百匹,命河州卫指挥康寿往受之。寿言:“罕东、必里诸卫纳马,其直皆河州军民运茶与之。今安定辽远,运茶甚难,乞给以布帛。”帝曰:“诸番市马用茶,已著为例。今姑从所请,后仍给茶。”于是定制,上马给布帛各二匹,以下递减。三年,哈三等遣使来贡,奏举头目撤力加藏卜等为指挥等官,且请岁纳孳畜什一,并从之。四年徙驻苦儿丁之地。
初,安定王之被杀也,其子撒儿只失加为其兄所杀,部众溃散,子亦攀丹流寓灵藏。十一年五月率众入朝,自陈家难,乞授职。帝念其祖率先归附,令袭封安定王,赐印诰。自是朝贡不辍。
二十二年,中官乔来喜、邓诚使乌斯藏,次毕力术江黄羊川。安定指挥哈三孙散哥及曲先指挥散即思等率众邀劫之,杀朝使,尽夺驼马币物而去。仁宗大怒,敕都指挥李英偕康寿等讨之。英等率西宁诸卫军及隆奔国师贾失儿监藏等十二番族之众,深入追贼,贼远遁。英等逾昆仑山西行数百里,抵雅令阔之地,遇安定贼,击败之,斩首四百八十余级,生擒七十余人,获驼马牛十四万有奇。曲先闻风远窜,追之不及而还。英以此封会宁伯,寿等皆进秩。大军既旋,指挥哈三等惧罪,不敢还故地。
宣德元年,帝遣官招谕之,复业者七百余人。帝并赐彩币表里,以安其反侧。三年春,赐安定及曲先卫指挥等官五十三人诰命。
初,大军之讨贼也,安定指挥桑哥与罕东卫军同奉调从征。罕东违令不至,其所辖板纳族瞰桑哥军远出,尽掠其部内庐帐畜产。事闻,降敕切责,令速归所掠,违命则发兵进讨。已,进桑哥都指挥佥事。
正统元年遣官赍敕谕安定王及桑哥曰:“我祖宗时,尔等顺天命,尊朝廷,输诚效力,始终不替,朝廷恩赉亦久而弗渝。肆朕嗣位,尔等复遵朝命,约束部下,良用尔嘉。兹特遣官往谕朕意,赐以币帛。宜益顺天心,笃忠诚,保境睦邻,永享太平之福。”三年,桑哥卒,其子那南奔嗣职。九年,那南奔率众掠曲先人畜。朝廷遣官谕还之,不奉命,反劫其行李。帝怒,敕责安定王追理。王既奉命,又陈词乞怜。帝乃宥之,谕以保国睦邻之义。十一年冬,亦攀丹卒,子领占干些儿袭。时王年幼,叔父指挥同知辍思泰巴佐理国事,其同侪多不相下。王遣之入朝,奏请量加一秩,乃擢都指挥佥事。历景泰、天顺、成化三朝,频入贡。
弘治三年,领占干些儿卒,子千奔袭。赐斋粮、麻布,谕祭其父。先是,哈密忠顺王卒,无子。廷议安定王与之同祖,遣官择一人为其后,安定王不许。至是,访求陕巴于安定,册为忠顺王,命千奔遣送其家属。千奔怒曰:“陕巴不应嗣王爵,爵应归绰尔加。”绰尔加者,千奔弟也。且邀厚赏。兵部言:“陕巴实忠顺王之孙,素为国人所服。前哈密无主,遣使取应立者,绰尔加自知力弱不肯往。今事定之后,乃尔反覆,所言不可从。”陕巴迄得立。然千奔以立非己意,后哈密数被寇,竟不应援。十七年率众侵沙州,大掠而去。正德时,蒙古大酋亦不剌、阿尔秃厮侵据青海,纵掠邻境。安定遂残破,部众散亡。
阿端卫,在撒里畏兀儿之地,洪武八年置。后为朵儿只巴残破,其卫遂废。永乐四年冬,酋长小薛忽鲁札等来朝,贡方物,请复置卫设官,从之,即授小薛等为指挥佥事。
洪熙时,曲先酋散即思邀劫朝使,胁阿端指挥锁鲁丹偕行。已,大军出征,锁鲁丹惧,率部众远窜,失其印。宣德初遣使招抚,锁鲁丹犹不敢归,依曲先杂处。六年春,西宁都督史昭言:“曲先卫真只罕等本别一部,因其父助散即思为逆,窜处毕力术江。其地当乌斯藏孔道,恐复为乱,宜讨之。”帝敕昭曰:“残寇穷迫,无地自容,宜遣人宥其罪,命复故业。”于是真只罕率所部还居帖儿谷旧地。明年正月入朝,天子喜,授指挥同知,令掌卫事,以指挥佥事卜答兀副之。真只罕因言:“阿端故城在回回境,去帖儿谷尚一月程,朝贡艰,乞移本土为便。”天子从其请,仍给以印,赐玺书抚慰之。迄正统朝,数入贡,后不知所终。
其时西域地亦有名阿端者,贡道从哈密入,与此为两地云。
曲先卫,东接安定,在肃州西南。古西戎,汉西羌,唐吐蕃,元设曲先答林元帅府。
洪武时,酋长入贡。命设曲先卫,官其人为指挥。后遭朵儿只巴之乱,部众窜亡,并入安定卫,居阿真之地。永乐四年,安定指挥哈三、散即思、三即等奏:“安定、曲先本二卫,后合为一。比遭吐番把秃侵扰,不获宁居。乞仍分为二,复先朝旧制。”从之。即令三即为指挥使,掌卫事,散即思副之。又从其请,徙治药王淮之地。自是屡入贡。
洪熙时,散即思偕安定部酋劫杀朝使。已,大军往讨,散即思率众远遁,不敢还故土。宣德初,天子赦其罪,遣都指挥陈通等往招抚,复业者四万二千余帐。乃遣指挥失刺罕等入朝谢罪,贡驼马,待之如初。寻擢散即思都指挥同知,其僚属悉进官,给以诰命。
五年六月,朝使自西域还,言散即思数率部众邀劫往来贡使,梗塞道途。天子怒,命都督史昭为大将,率左右参将赵安、王彧及中官王安、王瑾,督西宁诸卫军及安定、罕东之众往征之。昭等兵至其地,散即思先遁,其党脱脱不花等迎敌。诸将纵兵击之,杀伤甚众,生擒脱脱不花及男妇三百四十余人,获驼马牛羊三十四万有奇。自是西番震慴。散即思素狡悍,天子宥其罪,仍怙恶不悛。至是人畜多损失,乃悔惧。明年四月遣其弟副千户坚都等四人贡马请罪。复待之如初,令还居故地并归其俘。
七年,其指挥那那罕言:“往者安定之兵从讨曲先,臣二女、四弟及指挥桑哥等家属被掠者五百人。今散即思已蒙赦宥,而臣等亲属犹未还,望圣明垂怜。”天子得奏恻然,语大臣曰:“朕常以用兵为戒,正恐滥及无辜。彼不自言,何由知之。”即敕安定王亦攀丹等悉归所掠。其年,散即思卒,命其子都立嗣职,赐敕勉之。十年擢那那罕都指挥佥事,其僚属进职者八十九人。正统七年遣使贡玉石。成化时,土鲁番强,被其侵掠。
弘治中,安定王子陕巴居曲先。廷议哈密无主,迎为忠顺王。正德七年,蒙古酋阿尔秃厮亦不剌窜居青海,曲先为所蹂躏,部族窜徙,其卫遂亡。
明初设安定、阿端、曲先、罕东、赤斤、沙州诸卫,给之金牌,令岁以马易茶,谓之差发。沙州、赤斤隶肃州,余悉隶西宁。时甘州西南尽皆番族,受边臣羁络,惟北面防寇。后诸卫尽亡,亦不剌据青海,土鲁番复据哈密,逼处关外。诸卫迁徙之众又环列甘肃肘腋,犷悍难驯。于是河西外防大寇,内防诸番,兵事日亟。
赤斤蒙古卫。出嘉峪关西行二十里曰大草滩,又三十里曰黑山儿,又七十里曰回回墓,墓西四十里曰骟马城,并设墩台,置瞭卒。城西八十里即赤斤蒙古。汉敦煌郡地,晋属晋昌郡,唐属瓜州,元如之,属沙州路。
洪武十三年,都督濮英西讨,次白城,获蒙古平章忽都帖木儿。进至赤斤站,获豳王亦怜真及其部曲千四百人,金印一。师还,复为蒙古部人所据。
永乐二年九月,有塔力尼者,自称丞相苦术子。率所部男妇五百余人,自哈剌脱之地来归。诏设赤斤蒙古所,以塔力尼为千户,赐诰印、彩币、袭衣。八年,回回哈剌马牙叛于肃州,约塔力尼为援。拒不应,而率部下擒贼六人以献。天子闻之喜,诏改千户所为卫,擢塔力尼指挥佥事,其部下授官者三人。明年遣使贡马。又明年以匿叛贼老的罕,将讨之。用侍讲杨荣言,止兵勿进,而赐敕诘责,塔力尼即擒老的罕来献。天子嘉之,进秩指挥同知,赐赉甚厚。久之卒,子且旺失加袭,修贡如制,进指挥使。宣德二年再进都指挥同知,其僚属亦多进秩。
正统元年,其部下指挥可儿即掠西域阿端贡物,杀使臣二十一人。赐敕切责,令还所掠。寻与蒙古脱欢帖木儿、猛哥不花战,胜之,使来献捷,进都指挥使。五年,朝使往来哈密者,且旺失加具餱粮、骡马护送,擢都督佥事。明年,天子闻其部下时往沙州寇掠,或冒沙州名,邀劫西域贡使,遣敕切责。
时瓦剌兵强,数侵掠邻境。且旺失加惧,欲徙居肃州。天子闻而谕止之,令有警驰报边将。八年,瓦剌酋也先遣使送马及酒,欲娶且旺失加女为子妇,娶沙州困即来女为弟妇。二人不欲,并奏遵奉朝命,不敢擅婚。天子以瓦剌方强,其礼意不可却,谕令各从其愿,并以此意谕也先,而二人终不欲。明年,且旺失加称老不治事。诏授其子阿速都督佥事,代之。也先复遣使求婚,且请亲人往受其币物。阿速虞其诈,拒不从,而遣人乞徙善地。天子谕以土地不可弃,令奖率头目图自强。又以其饥困,令边臣给之粟,所以抚恤者甚至。
先是,苦术娶西番女,生塔力尼;又娶蒙古女,生都指挥琐合者、革古者二人。各分所部为三,凡西番人居左帐,属塔力尼,蒙古人居右帐,属琐合者,而自领中帐。后苦术卒,诸子来归,并授官。至是阿速势盛,欲兼并右帐,屡相仇杀。琐合者不能支,醖于边将,欲以所部内属。边将任礼遣赴京,请发兵收其部落。帝虑其部人不愿内徙,仍遣琐合者还甘肃,而令礼往取其孥。十三年,边将护哈密使臣至苦峪。赤斤都指挥总儿加陆等率众围其城,声言报怨。官军出击之,获总儿加陆,已而逃去。事闻,敕责阿速,令缚献犯者。
景泰二年,也先复遣使持书求婚。会阿速他往,其僚属以其书来上。兵部尚书于谦言:“赤斤诸卫久为我藩篱,也先无故招降结亲,意在撤我屏蔽。宜令边臣整兵慎防,并敕阿速悉力捍御,有警驰报,发兵应援。”从之。五年,也先益图兼并,遣使赍印授阿速,胁令臣服。阿速不从,报之边臣。会也先被杀,获已。
天顺元年,都指挥马云使西域,命赐阿速彩币,俾护送往还。寻进秩左都督。成化二年卒,子瓦撒塔儿请袭,即以父官授之。其部下指挥敢班数侵盗边境,边将诱致之,送京师。天子数其罪,赐赉遣还。六年,其部人以瓦撒塔儿幼弱,其叔父乞巴等二人为部族信服,乞命为都督,理卫事。瓦撒塔儿亦上书,乞予一职,协守边方。帝从其请,并授指挥佥事。明年,瓦撒塔儿卒,子赏卜塔儿嗣为左都督。
九年,土鲁番陷哈密,遣使三人,以书招都督佥事昆藏同叛。昆藏不从,杀其使,以其书来献。天子嘉之,遣使赐赉,且令发兵攻讨。昆藏以力不足,请发官军数千为助。朝议委都督李文等计度。已,文等进征,昆藏果以兵来会。会文等顿军不进,其兵亦还。
十年,赏卜塔儿以千骑入肃州境,将与阿年族番人仇杀。边臣既谕却之,兵部请遣人责以大义,有仇则赴诉边吏,不得擅相侵掠,从之。十四年,其部人言赏卜塔儿幼不更事,指挥佥事加定得众心,乞迁一秩,俾总卫事。赏卜塔儿亦署名推让。而罕东酋长复合词奏举,且云两卫番人,待此以靖。帝纳其言,擢加定都指挥佥事,暂掌印务。时土鲁番犹据哈密。哈密都督罕慎结赤斤为援,复其城,有诏褒赏。
十九年,邻番野乜克力来侵,大肆杀掠,赤斤遂残破。其酋长诉于边臣,给之栗。又命缮治其城,令流移者复业,赤斤自是不振。然弘治中,阿木郎破哈密,犹用其兵。后许进西征,亦以兵来助。正德八年,土鲁番遣将据哈密,遂大掠赤斤,夺其印而去。及彭泽经略,始以印来归。已,番贼犯肃州与中国为难。赤斤当其冲,益遭蹂躏。部众不能自存,尽内徙肃州之南山,其城遂空。
嘉靖七年,总督王琼抚安诸郡,核赤斤之众仅千余人。乃授赏卜塔儿子锁南束为都督,统其部帐。
沙州卫。自赤斤蒙古西行二百里曰苦峪,自苦峪南折而西百九十里曰瓜州,自瓜州而西四百四十里始达沙州。汉敦煌郡西域之境,玉门、阳关并相距不远。后魏始置沙州,唐因之,后没于吐蕃。宣宗时,张义潮以州内附,置归义军,授节度使。宋入于西夏,元为沙州路。
洪武二十四年,蒙古王子阿鲁哥失里遣国公抹台阿巴赤、司徒苦儿兰等来朝,贡马及璞玉。永乐二年,酋长困即来、买住率众来归。命置沙州卫,授二人指挥使,赐印诰、冠带、袭衣。已而其部下赤纳来附,授都指挥佥事。五年夏,敕甘肃总兵官宋晟曰:“闻赤纳本买住部曲,今官居其上,高下失伦,已擢买住为都指挥同知。自今宜详为审定,毋或失序。”八年擢困即来都指挥佥事,其僚属进秩者二十人。买住卒,困即来掌卫事,朝贡不绝。二十二年,瓦剌贤义王太平部下来贡,中道为贼所梗,困即来遣人卫送至京。帝嘉之,赉以彩币,寻进秩都督佥事。
洪熙元年,亦力把里及撒马儿罕先后入贡,道经哈密地,并为沙州贼邀劫。宣宗怒,命肃州守将费瓛剿之。宣德元年,困即来以岁荒人困,遣使贷谷种百石,秋成还官。帝曰:“番人即吾人,何贷为?”命即予之。寻遣中官张福使其地,赉彩币。七年又奏旱灾,敕于肃州授粮五百石。已而哈烈贡使言道经沙州,为赤斤指挥革古者等剽掠。部议赤斤之人远至沙州为盗,罪不可贷。帝令困即来察之,敕曰:“彼既为盗,不可复容,宜驱还本土,再犯不宥。”九年遣使奏罕东及西番数肆侵侮,掠取人畜,不获安居,乞徙察罕旧城耕牧。帝遣敕止之曰:“尔居沙州三十余年,户口滋息,畜牧富饶,皆朝廷之力。往年哈密尝奏尔侵扰,今外侮亦自取。但当循分守职,保境睦邻,自无外患。何必东迁西徙,徒取劳瘁。”又敕罕东、西番,果侵夺人畜,速还之。明年又为哈密所侵,且惧瓦剌见逼,不能自立。乃率部众二百余人走附塞下,陈饥窘状。诏边臣发粟济之,且令议所处置。边臣请移之苦峪,从之。自是不复还沙州,但遥领其众而已。
正统元年,西域阿端遣使来贡,为罕东头目可儿即及西番野人剽夺。困即来奉命往追还其贡物,帝嘉之,擢都督同知。四年,其部下都指挥阿赤不花等一百三十余家亡入哈密。困即来奉诏索之,不予。朝命忠顺王还之,又不予。会遣使册封其新王,即令使人索还所逃之户。而哈密仅还都指挥桑哥失力等八十四家,余仍不遣。是罕东都指挥班麻思结久驻牧沙州不去,赤斤都指挥革古者亦纳其叛亡。困即来屡诉于朝,朝廷亦数遣敕诘责,诸部多不奉命。四年八月令人侦瓦剌、哈密事,具得其实以闻。帝喜,降敕奖励,厚赐之。明年遣使入贡,又报迤北边事,进其使臣二人官。初,困即来之去沙州也,朝廷命边将缮治苦峪城,率戍卒助之。六年冬,城成,入朝谢恩,贡驼马,宴赐遣还。七年率众侵哈密,获其人畜以归。
九年,困即来卒,长子喃哥率其弟克俄罗领占来朝。授喃哥都督佥事,其弟都指挥使,赐敕戒谕。既还,其兄弟乖争,部众携贰。甘肃镇将任礼等欲乘其窘乏,迁之塞内。而喃哥亦来言,欲居肃州之小钵和寺。礼等遂以十一年秋令都指挥毛哈剌等偕喃哥先赴沙州,抚谕其众,而亲率兵随其后。比至,喃哥意中变,阴持两端,其部下多欲奔瓦剌。礼等进兵迫之,遂收其全部入塞,居之甘州,凡二百余户,千二百三十余人,沙州遂空。帝以其迫之而来,情不可测,令礼熟计其便。然自是安居内地,迄无后患。而沙州为罕东酋班麻思结所有。独喃哥弟锁南奔不从徙,窜入瓦剌,也先封之为祁王。礼侦知其在罕东,掩袭获之。廷臣请正法,帝念其父兄恭顺,免死,徙东昌。
先是,太宗置哈密、沙州、赤斤、罕东四卫于嘉峪关外,屏蔽西陲。至是,沙州先废,而诸卫亦渐不能自立,肃州遂多事。
罕东卫,在赤斤蒙古南,嘉峪关西南,汉敦煌郡地也。洪武二十五年,凉国公蓝玉追逃寇祁者孙至罕东地,其部众多窜徙。西宁三剌为书招之,遂相继来归。三十年,酋锁南吉剌思遣使入贡,诏置罕东卫,授指挥佥事。
永乐元年偕其兄答力袭入朝,进指挥使。授答力袭指挥同知,并赐冠带、钞币。自是数入贡。十年,安定卫奏罕东数为盗,掠去民户三百,复纠西番阻截关隘。帝降敕切责,令还所掠。十六年命中官邓诚使其地。
洪熙元年遣使以即位谕其指挥同知绰儿加,赐白金、文绮。时官军征曲先贼,罕东指挥使却里加从征有功,擢都指挥佥事,赐诰世袭。其指挥那那奏所属番民千五百,例纳差发马二百五十匹,其人多逃居赤斤,乞招抚复业。帝即命招之,并免所负之马。宣德元年论从征曲先功,擢绰儿加都指挥同知。初,大军之讨曲先也,安定部内及罕东密罗族人悉惊窜。事定,诏指挥陈通等往招。于是罕东复业者二千四百余帐,男妇万七千三百余人,安定部人亦还卫。
正统四年,罕东、安定合众侵西番申藏族,掠其马牛杂畜以万计。其僧诉于边将,言畜产一空,岁办差发马无从出。帝切责二卫,数其残忍暴横、违国法、毒邻境之罪,令悉归所掠。又谕僧不限旧制,随所有入贡。明年冬,绰儿加偕班麻思结共侵哈密,获老稚百人、马百匹,牛羊无算。忠顺王遣使索之,不予。帝闻,复赐敕戒谕。然番人以剽掠为性,天子即有言,亦不能尽从也。六年夏,绰儿加来贡马,宴赉还。九年卒,子赏卜儿加嗣职,奏乞斋粮、茶布,命悉予之。十一年进都指挥使。
成化九年,土鲁番陷哈密。都督李文西征,罕东以兵来助。后都督罕慎复哈密,亦藉其兵,赐敕奖赉。十八年,其部下掠番族,有侵入河清堡者。都指挥梅琛勒兵追之,夺还男妇五十余人,马牛杂畜四千五百有奇。边臣请讨其罪,部臣难之。帝曰:“罕东方听调协取哈密,未有携贰之形,奈何因小故遽加以兵。宜谕令悔过,不服,则耀兵威之。”二十二年,边臣言:“比遣官往哈密,与土鲁番使臣家属四百人偕行。道经罕东,为都督把麻奔等掠去,朝使仅免,乞讨之。”帝命遣人往谕,如番人例议和,还所掠物,不从则进兵。
弘治中,土鲁番复据哈密。兵部马文升议直捣其城,召指挥杨翥计之。翥言罕东有间道,不旬日可达哈密,宜出贼不意,从此进兵。文升曰:“如若言,发罕东兵三千前行,我师三千后继,各持数日干粮,兼程袭之,若何?”翥称善。文升以属巡抚许进,进遣人谕罕东如前策。会罕东失期不至,官军仍由大路进,贼得遁去。十二年,其部人侵西宁隆奔族,掠去印诰及人畜。兵部请敕都督,宣谕其下,毋匿所掠物,尽归其主,违命则都督自讨,从之。
时土鲁番日强,数侵掠邻境,诸部皆不能支。正德中,蒙古大酋入青海,罕东亦遭蹂躏,其众益衰。后土鲁番复陷哈密,直犯肃州。罕东复残破,相率求内徙,其城遂弃不守。嘉靖时,总督王琼安辑诸部,移罕东都指挥枝丹部落于甘州。
罕东左卫,在沙州卫故城,宪宗时始建。初,罕东部人奄章与种族不相能,数仇杀,乃率其众逃居沙州境。朝廷即许其耕牧,岁纳马于肃州。后部落日蕃,益不受罕东统属。至其子班麻思结,洪熙时从讨曲先有功,赏未之及。宣德七年自陈于朝,即命为罕东卫指挥使,赐敕奖赉。然犹居沙州,不还本卫。十年进都指挥使佥事。
正统四年,沙州卫都督困即来以班麻思结侵居其地,乞遣还。天子如其言,赐敕宣谕,班麻思结不奉命。时赤斤卫指挥锁合者因杀人遁入沙州地,班麻思结纳之。锁合者又令其子往乌斯藏取毒药,将还攻赤斤。赤斤都督且旺失加以为言,天子即敕谕班麻思结睦邻保境,无启衅端。久之,沙州全部悉内徙,思结遂尽有其地。十四年,甘肃镇臣任礼等奏,班麻思结潜与瓦剌也先通好,近又与哈密构兵,宜令还居本卫。天子再赐敕宣谕,亦不奉命。寻进秩都指挥使。历景泰、天顺朝,朝贡不废。
成化中,班麻思结卒,孙只克嗣职,部众益盛。其时,土鲁番强,侵据哈密。只克与之接境,患其逼己,欲自为一卫。十五年九月奏请如罕东、赤斤例,立卫赐印,捍御西陲。兵部言:“近土鲁番吞噬哈密,罕东诸卫各不自保,西鄙为之不宁。而赤斤、罕东、苦峪又各怀嫌隙,不相救援。倘沙州更无人统理,势必为强敌所并,边方愈多事。宜如所请,即于沙州故城置罕东左卫,令只克仍以都指挥使统治。”从之。二十一年,甘肃守臣言:“北寇屡犯沙州,杀掠人畜。又值岁饥,人思流窜。已发粟五百石,令布种,仍乞人给月粮振之。其酋只克有斩级功,亦乞并叙。”乃擢只克都督佥事,余报可。
弘治七年,指挥王永言:“先朝建哈密卫,当西域要冲。诸番入贡至此,必令少憩以馆谷之,或遭他寇剽掠,则人马可以接护,柔远之道可谓至矣。今土鲁番窃据其地,久而不退。闻罕东左卫居哈密之南,仅三日程,野乜克力居哈密东北,仅二日程,是皆唇齿之地,利害共之。去岁秋,土鲁番遣人至只克所,胁令归附,只克不从。又杀野乜克力头目,其部人咸思报怨。宜旌劳二部,令并力合攻,永除厥患,亦以寇攻寇一策也。”章下兵部,不能用。十七年,瓦剌及安定部人大掠沙州人畜。只克不能自存,叩嘉峪关求济。天子既振给之,复谕二部解仇息争,不得构兵召衅。
正德四年,只克部内番族有劫掠邻境者,守臣将剿之。兵部言:“西戎强悍,汉、唐以来不能制。我朝建哈密、赤斤、罕东诸卫,授官赐敕,犬牙相制,不惟断匈奴右臂,亦以壮西土藩篱。今番人相攻,于我何预,而遽欲兵之。宜敕都督只克,晓谕诸族,悔过息兵。”报可。
只克卒,子乞台嗣。十一年,土鲁番复据哈密,以兵胁乞台降附,遂犯肃州。左卫不克自立,相率徙肃州塞内。守臣不能拒,因抚纳之。
乞台卒,子日羔嗣。十六年秋入朝,乞赏赉。礼官劾其越例,且投疏不由通政司,请治馆伴者罪,从之。
乞台既内徙,其部下帖木哥、土巴二人仍居沙州,服属土鲁番,岁输妇女、牛马。会番酋徵求苛急,二人怨。嘉靖七年夏,率部族五千四百人来归,沙州遂为土鲁番所有。
哈梅里,地近甘肃,元诸王兀纳失里居之。洪武十三年,都督濮英练兵西凉,请出师略地,开哈梅里之路以通商旅。太祖赐玺书曰:“略地之请,听尔便宜。然将以谋为本,尔慎毋忽。”英遂进兵。兀纳失里惧,遣使纳款。明年五月遣回回阿老丁来朝贡马。诏赐文绮,遣往畏吾儿之地,招谕诸番。二十三年,帝闻兀纳失里与别部仇杀,谕甘肃都督宋晟等严兵备之。明年遣使请于延安、绥德、平凉、宁夏以马互市。帝曰:“番人黠而多诈。互市之求,安知非觇我。中国利其马而不虞其害,所丧必多。宜勿听。自今至者,悉送京师。”时西域回纥来贡者,多为哈梅里所遏。有从他道来者,又遣兵邀杀之。帝闻之怒。八月命都督佥事刘真偕宋晟督兵讨之。真等由凉州西出,乘夜直抵城下,四面围之。其知院岳山夜缒城降。黎明,兀纳失里驱马三百余匹,突围而出。官军争取其马,兀纳失里率家属随马后遁去。真等攻破其城,斩豳王别儿怯帖木儿、国公省阿朵尔只等一千四百人,获王子别列怯部属千七百三十人,金银印各一,马六百三十匹。二十五年遣使贡马骡请罪。帝纳之,赐白金、文绮。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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