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土司二
△播州宣慰司 永宁宣抚司 酉阳宣抚司 石砫宣抚司
遵义府即播州。秦为夜郎且兰地。汉属牂牁。唐贞观中,改播州。乾符初,南诏陷播,太原杨端应募复其城,为播人所怀服,历五代,子孙世有其地。宋大观中,杨文贵纳土,置遵义军。元世祖授杨邦宪宣慰使,赐其子汉英名赛因不花,封播国公。
洪武四年平蜀,遣使谕之。五年,播州宣慰使杨铿、同知罗琛、总管何婴、蛮夷总管郑瑚等,相率来归,贡方物,纳元所授金牌、银印、铜章。诏赐铿衣币,仍置播州宣慰使司,铿、琛皆仍旧职。领安抚司二,曰草塘,曰黄平;长官司六,曰真州,曰播州,曰余庆,曰白泥,曰容山,曰重安。以婴等为长官。七年,中书省奏:“播州土地既入版图,当收其贡赋,岁纳粮二千五百石为军储。”帝以其率先来归,田税随所入,不必以额。已,复置播州黄平宣抚。播州江渡蛮黄安作乱,贵州卫指挥张岱讨平之。八年,铿遣其弟锜来贡,赐衣币。自是,每三岁一入贡。十四年遣使赍谕铿:“比闻尔听浮言,生疑贰。今大军南征,多用战骑,宜率兵二万、马三千为先锋,庶表尔诚。”十五年城播州沙溪,以官兵一千人、土兵二千人戍之。改播州宣慰司隶贵州,改黄平卫为千户所。十七年,铿子震卒于京,命有司归其丧。二十年征铿入朝,贡马十匹。帝谕以守土保身之道,赐钞五百锭。二十一年,播州宣慰使司并所属宣抚司官,各遣其子来朝,请入太学,帝敕国子监官善训导之。
永乐四年免播州荒田租,设重安长官司,隶播州宣慰司,以张佛保为长官,以佛保尝招辑重安蛮民响化故也。七年,宣慰使杨升招谕草塘、黄平、重安所辖当科、葛雍等十二寨蛮人来归。宣德三年,升贺万寿节后期,礼部议予半赏。帝以道远,勿夺其赐。七年,草塘所属谷亻散等四十一寨蛮作乱,总兵陈怀剿抚之,旋定。
正统十四年,宣慰使杨纲老疾,以其子辉代。景泰三年,辉奏:“湖、贵所辖臻、剖、五坌等苗贼,纠合草塘、江渡诸苗黄龙、韦保等,杀掠人民,屡抚复叛,乞调兵征剿,以靖民患。”帝命总督王来、总兵梁珤等,会同四川巡抚剿之。七年,调辉兵征铜鼓、五开叛苗,赐敕颁赏。
成化十年以播州贼赍果等屡岁为患,敕责川、贵镇巡官。正统末,苗蛮聚众寇边,土官同知罗宏奏,辉有疾,乞以其子爱代。帝命爱袭职,仍敕爱即率兵从总兵官剿贼。先是,辉奏所属夭坝干地五十三寨及重安所辖湾溪等寨,屡被苗蛮占据,乞令湖、贵会兵征之。命如辉言。部议以爱年幼,请仍起辉暂理军事。又以辉难独任,宜敕都御史张瓒亲至播州督理,励辉等振扬威武,以备征调,其机宜悉听瓒裁处。
十二年,瓒督诸军及辉攻败湾溪、夭坝干地诸苗,凡破山寨十六,斩首四百九十六级,抚男妇九千八百余口。事下兵部,以苗就抚者多,宜量为处分。瓒议设安宁宣抚司,并怀远、宣化二长官司,建靖南、龙场二堡,命辉董其役。辉调兵民五千余,立治所,委所属黄平诸长官,分甓城垣。将竣,辉因奏:“各寨苗蛮,近颇知惧,但大军还后,难保无虞。播州向设操守土兵一千五百人,今拨守怀远、靖南、夭漂、龙场各二百人,宣化百人,安宁六百人,其家属宜徙之同居,为固守计。其工之未毕者,宜命臣子爱董之,而听臣致仕如故。”诏从之。时湾溪既立安宁宣抚,烂土诸蛮恶其逼,遂引赍果等攻陷夭漂、靖南城堡,围安宁。爱新袭,力弗能支,求援于川、贵二镇。兵部奏起辉再统兵剿之,又敕川、贵兵为助。十五年,贵州巡抚陈俨奏:“苗贼赍果转横,乞调川、湖等官军五万五千,剋期会贵州,听俨节制。”兵部言:“贼作于四川,而贵州守臣自欲节制诸军,恐有邀功之人主之。且兴师五万,以半年计,须军储十三万五千石,山路险峻,谕运之夫须二十七万众,况天将暑,瘴疠可虞。”帝然其奏。
二十二年,爱兄宣抚杨友讦奏爱,帝命刑部侍郎何乔新往勘。二十三年,乔新奏:“辉在日,溺其庶子友,欲令承袭,长官张渊阿顺之。安抚宋韬谓杨氏家法,立嗣以嫡,爱宜立。辉不得已立爱,又欲割地以授友,谋于渊,因以夭坝干乃本州怀远故地,为生苗所据,请兵取之。容山长官韩瑄以土民安辑日久,不宜征。渊与辉计执瑄,杖杀之。前巡抚张瓒受辉赂,以其地设安宁宣抚司,冒以友任宣抚。辉立券,以所有金玉、服用、庄田召诸子均分之。辉没,渊乃与友潜谋刺爱,渊弟深亦与谋,不果,友遂奏爱居处器用僣拟朝廷,又通唐府,密书往来,私习兵法、天文,谋不轨,事皆诬。”帝命斩渊、深。以爱信谗薄兄,友因公擅杀,且谋嫡,盗官钱,皆有罪。爱赎复任,友迁保宁羁管,仍敕乔新从宜处治。
弘治元年增设重安守御千户所,命播州岁调土兵一千助戍守。七年,以平苗功,赐敕劳爱。十四年,调播州兵五千征贵州贼妇米鲁等。
正德二年升播州宣慰使杨斌为四川按察使,仍理宣慰事。旧制,土官有功,赐衣带,或旌赏部众,无列衔方面者。斌狡横,不受两司节制,讽安抚罗忠等上其平普安等战功,重赂刘瑾,得之。逾年,巡按御史俞缁言不宜授,乃裁之,仍原职。初,友既编置保宁,爱益恣,厚敛以贿中贵,征取友向所居凯里地者独苛。同知杨才居安宁,乘之,朘剥尤甚,诸苗愤怨。凯里民为友奏复官,弗得,乃潜入保宁,以友还,纠众作乱,攻播州,焚爱居第及公私廨宇略尽,遂杀才,多所残戮。爱屡奏于朝,帝命镇巡官调兵征之。会友死,遂缓师。已而镇巡官言:“友子弘能悔过自新,且善抚驭,蛮众愿听其约束。其前为友所焚杀者,俱已随土俗折偿,且还所侵夺于官。乞授弘冠带为土舍,协同播州经历司抚辑诸蛮。其家众置保宁者仍归之,隶播州管辖。并谕斌与弘协和,不得再造衅端。”报可。未几,播州安抚宋淮奏:“贵州凯口烂土苗婚于凯里草塘诸寨,阴相构结,诱出苗为乱。乞赐斌敕,令每年巡视边境,会湖广镇巡官抚处。”部议,土官向无领敕出巡者。谕斌宜抚绥土众,辑睦亲族,以副朝廷优待之意。因授致仕宣慰爱为昭毅将军,给诰命,赐麒麟服。时斌又为其父请进阶及服色,礼科驳之,以服色等威所系,不可假。兵部以爱旧有剿贼功,皆许之。斌复为其子相请入学,并得赐冠带。
十二年,播州安抚罗忠、宋淮等奏:“斌有父丧,欲援文臣例守制,但边防为重,乞仍令掌印理事。”初,杨弘既归凯里,与重安土舍冯纶等有怨。弘卒,纶等诱苗蛮攻之,更相仇杀,侵轶贵州境。巡抚邹文盛言状,且请移文四川,会官抚处,逾岁不报。文盛乃遣参议蔡潮入播州,督致仕杨斌抚平之。因言:“宜复安宁宣抚,俾弘子弟袭之。斌未衰,宜仍起任事,以制诸蛮寨。潮有抚蛮劳,宜量擢。”兵部议:“安宁已革不可复,斌子既代,亦不可起。土官应袭与否,属四川,非黔所得专。盛所请难行,而功不可诬。”十六年赐斌蟒衣玉带。
嘉靖元年赐播州儒学《四书集注》,从宣慰杨相奏也。弘既死,其弟张求袭职不得,时盗边,劫白泥司印信,复与相构兵。守臣乞改凯里属贵州,以张为土知州解释之。兵部议:“张习父兄之恶,幸免于辜;敢肆然执印信以要挟,当命川、贵守臣按其前后争产杀人诸罪,置于理。若张悔过输情,还所获印,尚可量授一官,听调杀贼以自效。倘或怙终,必诛以为玩法戒。”既,遂许张袭宣抚,而改安宁为凯里,隶贵川。初,杨相之祖父皆以嫡庶相争,梯祸数世。至是,相复宠庶子煦。嫡子烈母张,悍甚,与烈盗兵逐相,相走,客死水西。烈求父尸,宣慰安万铨因要挟水烟、天旺故地,而后予尸,烈阳许之。及相丧还,烈靳地不予,遂与水西构难,又杀其长官王黻。时嘉靖二十三年也。烈既代袭,遂与黻党李保治兵相攻,垂十年,总督冯岳调总兵石邦宪讨平之。真州苗卢阿项者亦久称乱,邦宪以兵七千击败之。有言贼求援于播者,邦宪曰:“吾方调水西兵,声扬烈助逆罪,烈暇救人乎。”已,擒阿项父子,斩获四百余人。初,嘉靖初,议分凯里属贵州,既,又以播地多在贵州境,并改属思石兵备。及真州盗平,地方安靖,播人以为非便。川、贵守臣异议不决,命总督会勘。总督奏,仍以播归四川,而贵州思石兵备仍兼制播、酉、平、邑诸土司事,报可。
隆庆五年,烈死,子应龙请袭,命予职。万历元年给应龙宣慰使敕书。八年赐故宣慰杨烈祭葬,从应龙请也。十四年,应龙献大木七十,材美,赐飞鱼服,又复引其祖斌赐蟒例。部议,以斌有军功,且出特恩,未可为比。帝命以都指挥使衔授应龙。
十八年,贵州巡抚叶梦熊疏论应龙凶恶诸事,巡按陈效历数应龙二十四大罪。时方防御松潘,调播州土兵协守,四川巡按李化龙疏请暂免勘问,俾应龙戴罪图功。由是,川、贵抚按疏辨,在蜀者谓应龙无可勘之罪,在黔者谓蜀有私暱应龙之心。于是给事中张希皋等,以事属重大,两省利害,岂漫不相关者,乞从公会勘,无执成心。十九年,梦熊主议,播州所辖五司改土为流,悉属重庆,与化龙意复相左。化龙遂引嫌求斥。盖应龙本雄猜,阻兵嗜杀,所辖五司七姓悉叛离。嬖妾田屠妻张氏,并及其母。妻叔张时照与所部何恩、宋世臣等上变,告应龙反。梦熊请发兵剿之,蜀中士大夫悉谓蜀三面邻播,属裔以什伯数,皆其弹压,且兵骁勇,数征调有功,剪除未为长策。以故,蜀抚按并主抚。朝议命勘,应龙愿赴蜀,不赴黔。
二十年,应龙诣重庆对簿,坐法当斩,请以二万金赎。御史张鹤鸣方驳问,会倭大入朝鲜,征天下兵,应龙因奏辨,且愿将五千兵征倭自赎,诏释之。兵已启行,寻报罢。巡抚王继光至,严提勘结,应龙抗不出。张时照等复诣奏阙下,继光用兵之议遂决。二十一年,继光至重庆,与总兵刘承嗣等分兵三道进娄山关,屯白石口。应龙佯约降,而统苗兵据关冲击。承嗣兵败,杀伤大半。会继光论罢,即撤兵,委弃辎重略尽。黔师协剿,亦无功。时四川新抚谭希忠与贵州镇、抚再议剿,御史薛继茂主抚。应龙上书自白,遣其党携金入京行间,执原奏何恩诣綦江县。
二十二年,以兵部侍郎刑玠总督贵州。二十三年,玠至蜀,察永宁、酉阳皆应龙姻媾,而黄平、白泥久为仇仇,宜剪其枝党。乃檄应龙,谓当待以不死。会水西宣慰安疆臣请父国亨恤典,兵部尚书石星手札示疆臣,趣应龙就吏得贳,疆臣奉札至播招应龙。时七姓恐应龙出得除罪,而四方亡命窜匿其间,又幸龙反,因以为利,驿传文移,辄从中阻。玠檄重庆知府王士琦诣綦江,趣应龙安稳听勘。应龙使弟兆龙至安稳,治邮舍,储糒叩头郊迎,致饩牵如礼,言:“应龙缚渠魁,待罪松坎。所不敢至安稳者,恐堕安稳仇民不测祸也,幸请至松坎受事。”士琦曰,“松坎亦曩奏勘地。”即单骑往。应龙果面缚道旁,泣请死罪,愿执罪人,献罚金,得自比安国亨。国亨者,曩亦被讦惧罪不出界,故应龙引之。士琦为请于玠,许之,应龙乃缚献黄元等十二人。案验,抵应龙斩,论赎,输四万金助采木,仍革职,以子朝栋代,次子可栋羁府追赎,黄元等斩重庆市,总督以闻。时倭气未靖,兵部欲缓应龙,事东方,朝廷亦以应龙向有积劳,可其奏,于松坎设同知治焉,以士琦为川东兵备副使弹治之。应龙获宽,益怙终不悛。寻可栋死于重庆,益痛恨。促丧归不得,复檄完赎,大言曰:“吾子活,银即至矣。”拥兵驱千余僧招魂去。分遣土目,署关据险。厚抚诸苗,名其健者为硬手;州人稍殷厚者,没入其赀以养苗。苗人咸愿为出死力。
二十四年,应龙残余庆,掠大阡、都坝,焚劫草塘、余庆二司及兴隆、都匀各卫。又遣其党围黄平,戮重安长官家,势复大炽。二十五年流劫江津及南川,临合江,索其仇袁子升,缒城下,磔之。时兵备王士琦调征倭,应龙益统苗兵,大掠贵州洪头、高坪、新村诸屯。已,又侵湖广四十八屯,阻塞驿站。诇原奏仇民宋世臣、罗承恩等挈家匿偏桥卫,袭破之。大索城中,戮其父母,淫其妻女,备极惨酷。
二十七年,贵州巡抚江东之令都司杨国柱部卒三千剿应龙,夺三百落。贼佯北,诱师歼焉,国柱等尽死。东之罢,以郭子章代,而起李化龙节制川、湖、贵州诸军事,调东征诸将刘綎、麻贵、陈璘、董一元南征。时应龙乘大兵未集,勒兵犯綦江。城中新募兵不满三千,贼兵八万奄至,游击张良贤巷战死,綦江陷。应龙尽杀城中人,投尸蔽江,水为赤。益结九股生苗及黑脚苗等为助,屯官坝,声窥蜀。已,遂焚东坡、烂桥,楚、黔路梗。
二十八年,应龙五道并出,破龙泉司。时总督李化龙已移驻重庆,征兵大集,遂以二月十二月誓师,分八路进。每路约三万人,官兵三之,土司七之,旗鼓甲仗森列,苗大惊。总兵刘綎破其前锋,杨朝栋仅以身免,贼胆落。遂连克桑木、乌江、河渡三关,夺天都、三百落诸囤。贼连败,乃乘隙突犯乌江,诈称水西陇澄会哨,诱永顺兵,断桥,淹死将卒无算。寻綎破九盘,入娄山关。关为贼前门,万峰插天,中通一线。綎从间道攀藤毁栅入,陷焉。四月朔,师屯白石,应龙率诸苗决死战。綎亲勒骑冲中坚,分两翼夹击,败之。追奔至养马城,连破龙爪、海云险囤,压海龙囤,贼所倚天险,谓飞鸟腾猿不能逾者。时偏沅师已破青蛇囤,安疆臣亦夺落濛关,至大水田,焚桃溪庄。贼见势急,父子相抱哭,上囤死守,每路投降文缓师。总兵吴广入崖门关,营水牛塘,与贼力战三日,却之。贼诡令妇人于囤上拜表痛哭云:“田氏且降。”复许为应龙仰药死报广,广轻信按兵。已,觇贼诈,益厉兵攻,烧二关,夺贼樵汲路。八路师大集海龙囤,遂筑长围,更番迭攻。贼知必死。会化龙闻父丧,诏以縗墨视师。化龙念贼前囤险不能越,令马孔英率勍兵并力攻其后。天苦雨,将士驰泥淖中苦战。六月四日,天忽霁,綎先士卒,克土城。应龙益迫,散金募死土拒战,无应者。起,提刀巡垒,见四面火光烛天,大兵已登囤,破土城入。应龙仓皇同爱妾二阖室缢,且***。吴广获其子朝栋,急觅应龙尸,出焰中。贼平。计出师至灭贼,百十有四日,八路共斩级二万余,生获朝栋等百余人。化龙露布以闻,献俘阙下彩应龙尸,磔朝栋、兆龙等于市。播州自唐入杨氏,传二十九世,八百余年,至应龙而亡。三十一年,播州余逆吴洪、卢文秀等叛,总兵李应祥等讨平之。分播地为二,属蜀者曰遵义府,属黔者为平越府。
永宁,唐兰州地。宋为沪州江安、合江二县境。元置永宁路,领筠连州及腾川县,后改为永宁宣抚司。
洪武四年平蜀,永宁内附,置永宁卫。六年,筠连州滕大寨蛮编张等叛,诈称云南兵,据湖南长宁诸州县,命成都卫指挥袁洪讨之。洪引兵至叙州庆符县,攻破清平关,擒伪千户李文质等。编张遁走,复以兵犯江安诸县。洪追及之,又败其众,焚其九寨,获编张子伪镇抚张寿。编张遁匿溪洞,余党散入云南。帝闻之,敕谕洪曰:“南蛮叛服不常,不足罪。既获其俘,宜编为军。且驻境上,必以兵震之,使詟天威,无遗后患。”未几,张复聚众据滕大寨,洪移兵讨败之。追至小芒部,张遁去,遂取得花寨,擒阿普等。自是,张不敢复出,其寨悉平。遂降筠连州为县,属叙州,以九姓长官司隶永宁安抚司。
七年升永宁等处军民安抚司为宣抚使司,秩正三品。八年以禄照为宣抚使。十七年,永宁宣抚使禄照贡马,诏赐钞币冠服,定三年一贡如例。十八年,禄照遣弟阿居来朝,言比年赋马皆已输,惟粮不能如数。缘大军南征,蛮民惊窜,耕种失时,加以兵后疾疫死亡者多,故输纳不及。命蠲之。二十三年,永宁宣抚言,所辖地水道有一百九十滩,其江门大滩有八十二处,皆石塞其流。诏景川侯曹震往疏凿之。二十四年,震至泸州按视,有枝河通永宁,乃凿石削崖,以通漕运。
二十六年,以禄照子阿聂袭职。先是,禄照坐事逮至京,得直,还卒于途。其子阿聂与弟智皆在太学,遂以庶母奢尾署司事。至是,奢尾入朝,请以阿聂袭,从之。永乐四年,免永宁荒田租。
宣德八年,故宣抚阿聂妻奢苏朝贡。九年,宣抚奢苏奏:“生儒皆土僚,朝廷所授官言语不通,难以训诲。永宁监生李源资厚学通,乞如云南鹤庆府例,授为儒学训导。”诏从之。景泰二年,减永宁宣抚司税课局钞,以苗贼窃发,客商路阻,从布政司请也。
成化元年,山都掌大坝等寨蛮贼分劫江安等县,兵部以闻。二年,国子学录黄明善奏:“四川山都掌蛮屡岁出没,杀掠良民。景泰元年招之复叛,天顺六年抚之又反。近总兵李安令永宁宣抚奢贵赴大坝招抚,亦未效。恐开衅无已,宜及大兵之集,早为定计,毋酿边患。”三年,明善复言:“宋时多刚县蛮为寇,用白芀子兵破之。白芀子者,即今之民壮;多刚县者,即今之都掌多刚寨也。前代用乡兵有明效,宜急募民壮,以助官军。都掌水稻十月熟,宜督兵先时取其田禾,则三月之内蛮必馁矣。军宜分三路:南从金鹅池攻大坝,中从戎县攻箐前,北从高县攻都掌。小寨破,大寨自拔。又大坝南百余里为芒部,西南二百里为乌蒙,令二府土官截其险要。更用火器自下而上,顺凤延热,寨必可攻。且征调土兵,须处置得宜,招募民壮,须赏罚必信。”诏总兵官参用之。时总督尚书程信亦奏:“都掌地势险要,必得士兵响道。请敕东川、芒部、乌蒙、乌撒诸府兵,并速调湖广永顺、保靖兵,以备征遣。”又请南京战马一千应用。皆报可。四年,信奏:“永宁宣抚奢贵开通运道,擒获贼首,宜降玺书奖赍。”从之。
十六年,白罗罗羿子与都掌大坝蛮相攻,礼部侍郎周洪谟言:“臣叙人也,知叙蛮情。戎、珙、筠、高诸县,在前代皆土官,国朝始代以流,言语性情不相习,用激变。洪、永、宣、正四朝,四命将徂征,随服随叛。景泰初,益滋蔓,至今为梗。臣向尝言仍立土官治之,为久远计。而都御史汪浩儌幸边功,诬杀所保土官及寨主二百余人,诸蛮怨入骨髓,转肆劫掠。及尚书程信统大兵,仅能克之。臣以谓及今顺蛮人之情,择其众所推服者,许为大寨主,俾世袭,庶可相安。”又言:“白罗罗者,相传为广西流蛮,有众数千,无统属。景泰中,纠戎、珙苗,攻破长宁九县,今又侵扰都掌。其所居,崖险箐深,既难剪灭,亦宜立长官司治之。地近芒部,宜即隶之。羿子者,永宁宣抚所辖。而永宁乃云、贵要冲,南跨赤水、毕节六七百里,以一柔妇人制数万强梁之众,故每肆劫掠。臣以为宣抚土僚,仍令宣抚奢贵治之。其南境寨蛮近赤水、毕节要路者,宜立二长官司,仍隶永宁宣抚。夫土官有职无俸,无损国储,有益边备。”从之。二十五年,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禄献大木,给诰如例。
万历元年,四川巡抚曾省吾奏:“都蛮叛逆,发兵征讨,土官奢效忠首在调,但与贵州土官安国亨有仇。请并令总兵官刘显节制,使不得藉口复仇,妄有骚动。”从之。初,乌撒与永宁、乌蒙、水西、沾益诸土官境相连,复以世戚亲厚。既而安国亨杀安信,信兄智结永宁宣抚奢效忠报仇,彼此相攻。而安国亨部下吏目与智有亲,恐为国亨所杀,因投安路墨。墨诈称为土知府安承祖,赴京代奏。已而国亨亦令其子安民陈诉,与奢效忠俱奉命听勘于川贵巡抚。议照蛮俗罚牛赎罪,报可。效忠死,妻世统无子,妾世续有幼子崇周。世统以嫡欲夺印,相仇杀。方奏报间,总兵郭成、参将马呈文利其所有,遽发兵千余,深入落红。奢氏九世所积,搜掠一空。世续亦发兵尾其后。效忠弟沙卜出拒战,且邀水西兵报仇。成兵败绩,乃檄取沙卜于世统,统不应,复杀把总三人,聚苗兵万余,欲攻永宁泄怨。巡按劾成等邀利起衅,宜逮;而议予二土妇冠带,仍分地各管所属,其宣抚司印俟奢崇周成立,赴袭理事。报可。十四年,奢崇周代职,未几死。
奢崇明者,效忠亲弟尽忠子也。幼孤,依世统抚养一十三年。至是,送之永宁,世续遗之毡马,许出印给之。事已定,而诸奸阎宗传等自以昔从世续逐世统,杀沙卜,惧崇明立,必复前恨,遂附水西,立阿利以自固。安疆臣阴阳其间,蛮兵四出,焚劫屯堡,官兵不能禁。总督以闻,朝议命奢崇明暂管宣抚事,冀崇明蠲夙恨,以收人心。而阎宗传等攻掠永宁、普市、麾尼如故。崇明承袭几一载,世续印竟不与,且以印私安疆臣妻弟阿利。巡抚遣都司张神武执世续索印,世续言印在镇雄陇澄处。陇澄者,水西安尧臣也。陇氏垂绝,尧臣入赘,遂冒陇姓,称陇澄。叙平播州、叙州功,澄与焉,中朝不知其为尧臣也。尧臣外怙播功,内仗水西,有据镇雄制永宁心。蜀抚按以尧臣非陇氏种,无授镇雄意。尧臣以是怀两端,阴助世续。意世续得授阿利,则己据镇雄益坚。又朝廷厌兵,宗传、阿利等方驿骚,己可卧取陇氏也。而阎宗传等每焚掠,必称镇雄兵,以怖诸部。川南道梅国楼所俘蛮丑者言,镇雄遣将鲁大功督兵五营屯大坝,水西兵已渡马铃堡,约攻永宁,普市遂溃,宗传等以空城弃去。奢崇明又言,尧臣所遣目把彭月政、鲁仲贤六大营助逆不退,声言将抵叙南,攻永宁、沪州。于是总兵侯国弼等,皆归恶于尧臣。都司张神武等所俘唤者、朗者,皆镇雄土目,尧臣亦不能解。
黔中抚按以西南多事,兵食俱诎,无意取镇雄。尧臣因以普市、摩尼诸焚掠,皆归之蜀将。议者遂以贪功起衅,为蜀将罪。四川巡抚乔璧星言:“尧臣狡谋,欲篡镇雄,垂涎兰地有年矣。宗传之背逆恃镇雄,犹镇雄之恃水西也。水西疆臣不助兵,臣已得其状,宜乘逆孽未成,令贵州抚按调兵与臣会剿。倘尧臣稔恶如故,臣即移师击之,毋使弗摧之虺复为蛇,弗窒之罅复为河也。”疏上,廷议无敢决用师者。久之,阿利死,印亦出,蜀中欲逐尧臣之论,卒不可解。时播州清疆之议方沸腾,黔、蜀各纷纷。至是,永宁议兵又如聚讼矣。时朝廷已一意休兵。三十五年,命释奢世续,赦阎宗传等罪,访求陇氏子孙为镇雄后。并令安疆臣约束尧臣归本土司,听遥授职衔,不许冒袭陇职。于是宗传降,尧臣请避去,黔督遂请撤师。旧制,永宁卫隶黔,土司隶蜀。自水、兰交攻,军民激变,奢崇明虽立,而行勘未报。摩尼、普市千户张大策等复请将永宁宣抚改土为流。兵部言,无故改流,置崇明何地,命速完前勘诸案。于是蜀抚拟张大策以失守城池罪,应斩,黔抚拟张神武以擅兵劫掠,罪亦应斩。策斩策,黔人,武,蜀人也。由是两情皆不平,诸臣自相构讼,复纷结不解。会奢崇明子寅与水西已故土官妻奢社辉争地,安兵马十倍奢,而奢之兵精,两相持。蜀、黔抚按不能制,以状闻。四十八年,黔抚张鹤鸣以赤水卫白撒所屯地为永宁占据,宜清还,皆待勘未决。
天启元年,崇明请调马步兵二万援辽,从之。崇明与子寅久蓄异志,借调兵援辽,遣其婿樊龙、部党张彤等,领兵至重庆,久驻不发。巡抚徐可求移镇重庆,趣永宁兵。樊龙等以增行粮为名乘机反,杀巡抚、道、府、总兵等官二十余员,遂据重庆。分兵攻合江、纳溪,破沪州,陷遵义,兴文知县张振德死之。兴文,故九丝蛮地也。进围成都,伪号大梁,布政使朱燮元、周著,按察使林宰分门固守。石砫土司女官秦良玉遣弟民屏、侄翼明等,发兵四千,倍道兼行,潜渡重庆,营南坪关。良玉自统精兵六千,沿江上趋成都。诸援兵亦渐集。时寅攻城急,阴纳刘勋等为内应,事觉伏诛。复造云梯及旱船,昼夜薄城,城中亦以炮石击毁之。相持百日,会贼将罗乾象遣人输款,愿杀贼自效。是夜,乾象纵火焚营,贼兵乱,崇明父子仓皇奔,钱帛谷米委弃山积,穷民赖以得活。乾象因率其党胡汝高等来降。时燮元已授巡抚,率川卒追崇明,江安、新都、遵义诸郡邑皆复。时二年三月也。樊龙收余众数万,据重庆险塞。燮元督良玉等夺二郎关,总兵杜文焕破佛图关,诸将迫重庆而军。奢寅遣贼党周鼎等分道来救,鼎败走,为合江民所缚。官军与平茶、酉阳、石砫三土司合围重庆,城中乏食。燮元遂以计擒樊龙,杀之,张彤亦为乱兵所杀,生擒龙子友邦及其党张国用、石永高等三十余人,遂复重庆。
时安邦彦反于贵州,崇明遥倚为声援。三年,川师复遵义,进攻永宁,遇奢寅于土地坎,率兵搏战。大兵奋击,败之。寅被创遁,樊虎亦战死。进克其城,降贼二万。得进拔红崖、天台诸囤寨,降者日至。崇明势益蹙,求救于水西,邦彦遣十六营过河援之。罗乾象急破兰州,焚九凤楼,覆其巢。崇明踉跄走,投水西。邦彦与合兵,分犯遵义、永宁。川师败之于芝麻塘,贼遁入青山。诸将逼渭河,鏖入龙场阵,获崇明妻安氏及奢崇辉等,斩获万计。兰州平。总督朱燮元请以赤水河为界,河东龙场属黔,河西赤水、永宁属蜀。永宁设道、府,与遵义、建武声势联络。未几,贵州巡抚王三善为邦彦所袭死,崇明势复张,将以逾春大举寇永宁。会奢寅为其下所杀,而燮元亦以父丧去,崇明、邦彦得稽诛。崇明称大梁王,邦彦号四裔大长老,诸称元帅者不可胜计,合兵十余万,规先犯赤水。崇祯初,起燮元总督贵、湖、云、川、广诸军务,大会师。燮元定计诱贼深入向永宁,邀之于五峰山桃红坝,令总兵侯良柱大败之,崇明、邦彦皆授首。是役也,扫荡蜀、黔数十年巨憝,前后皆燮元功云。
酉阳,汉武陵郡酉阳县地,宋为酉阳州。元属怀德府。洪武五年,酉阳军民宣慰司冉如彪遣弟如喜来朝贡。置酉阳州,以如彪为知州。八年改为宣抚司,仍以冉如彪为使。置平茶、邑梅、麻免、石耶四洞长官司,以杨底纲、杨金奉、冉德原、杨隆为之,每三年一入贡。石耶不能亲至京,命附于酉阳。二十七年,平茶洞署长官杨再胜,谋杀兄子正贤及洞长杨通保等。正贤等觉之,逃至京师,诉其事,且言再胜与景川侯谋反。帝命逮再胜鞫之,再胜辞服,当族诛,正贤亦应缘坐。帝诛再胜,释正贤,使袭长官。酉阳宣抚冉兴邦以袭职来朝,命改隶渝州。
永乐三年,指挥丁能、杜福抚谕亚坚等十一寨生苗一百三十六户,各遣子入朝,命隶酉阳宣抚司。四年免酉阳荒田租。五年,兴邦遣部长龚俊等贡方物,并谢立儒学恩。
景泰七年调宣抚佥事冉廷璋兵,征五开、铜鼓叛苗,赐敕谕赏赍。天顺十三年命进宣抚冉云散官一阶,以助讨叛苗及擒石全州之功也。
弘治七年,宣抚冉舜臣以征贵州叛苗功,乞升职。兵部以非例,请进舜臣阶明威将军,赐敕褒之。十二年,舜臣秦宋农寨蛮贼纠胁诸寨洞蛮,杀掠焚劫,乞剿捕。保靖、永顺二宣慰亦奏,邑梅副长官杨胜刚父子谋据酉阳,结俊倍洞长杨广震等,号召宋农、后溪诸蛮,聚兵杀掠,请并讨。兵部议,酉阳溪洞连络,易煽动,宜即扑灭,请行镇巡官酌机宜。十四年调酉阳兵五千协剿贵州贼妇米鲁。
正德三年,酉阳宣抚司护印舍人冉廷玺及邑梅长官司奏,湖广镇溪所洞苗聚众攻劫,请兵剿捕。八年,宣抚冉元献大木二十,乞免男维翰袭职赴京,从之。二十年,元再献大木二十,诏量加服色酬赏。
万历十七年,宣抚再维屏献大木二十,价逾三千。工部议,应加从三品服,以为土官输诚之劝,从之。四十六年调酉阳兵四千,命宣抚冉跃龙将之援辽。四十七年,跃龙遣子天胤及文光等领兵赴辽阳,驻虎皮、黄山等处三载,解奉集之围。再援沈阳,以浑河失利,冉见龙战没,死者千余人。撤守辽阳,又以降敌纵火,冉文焕等战没,死者七百余人。兵部尚书张鹤鸣言:“跃龙遣子弟万里勤王,见龙既杀身殉国,跃龙又自捐金二千两,运军器至山海关,振困招魂,忠义可嘉。臣在贵州时,跃龙亦自捐饷征红苗,屡建奇功。今又著节于边,宜加优恤,以风诸边。”
天启元年授跃龙宣慰使,并妻舒氏,皆给诰命,仍恤阵亡千七百余家。二年,奢崇明叛,跃龙率援师合围重庆。及崇明诛,其土舍冉绍文与有功。四年,跃龙以东西赴调效命,为弟见龙及诸阵亡者请赍恤。命下所司。崇祯九年,宣慰使冉天麟疏言:“庶孽天胤假旨谋夺臣爵土,不遂,擅兵戕杀。”下抚按察勘。时蜀方忧盗,大吏自顾不暇,土官事多寝阁云。
石砫,以石潼关、砫薄关而名。后周置施州。唐改青江郡。宋末,置石砫安抚司。元改石砫军民府,寻仍为安抚司。
洪武七年,石砫安抚使马克用遣其子付德与同知陈世显入朝,贡方物。八年,改石砫安抚司为宣抚司,隶重庆府。十六年,石砫溪蛮寇施州,黔江守御官军击破之。十八年,石砫宣抚同知陈世显遣子兴潮等奉表贡方物,贺明年正旦。二十四年赐石砫宣抚同知陈兴潮及其子文义白金百两,以从征散毛洞有功故也。
宣德五年命宣抚马应仁子镇为宣抚。初,应仁有罪应死,贷谪戍。至是,帝念其祖克用尝效力先朝,命求其子孙之良者用之,故有是命。
成化十八年,四川巡抚孙仁奏:“三月内盗三百人入石砫,杀宣抚马澄及隶卒二十余人,焚掠而去。以石砫地邻酆都,互争银场相讦,有司不为区治,致相仇杀。”命责有司捕贼。仁奏:“石砫岁办铅课五千一百三十斤,正统后停之。邻境军民假以征课,乘机窃取,酿成祸阶。请除其课,闭其洞,仍移忠州临江巡检于酆都南宾里之姜池,以便防守。”从之。是年,命马徽为宣抚。
万历二十二年,石砫女土官覃氏行宣抚事。土吏马邦聘谋夺其印,与其党马斗斛、斗霖等,集众数千,围覃氏,纵火焚公私庐舍八十余所,杀掠一空。覃氏上书言:“臣自从征叠、茂,击贼大雪山,斩首捕寇,皆著有成劳,屡膺上官奖赏。今邦聘无故虔刘孤寡,臣岂不能出一旅与之角胜负,诚以非朝命,不敢也。今叛人斯在,请比先年楚金洞舍覃碧谋篡事,愿与邦聘同就吏。”二十三年命四川抚,按谳其狱,事未决。会杨应龙反播州,覃与应龙为姻,而斗斛亦结应龙,两家观望,狱遂解。覃氏有智计,性淫,故与应龙通。长子千乘失爱,暱次子千驷,谓应龙可恃,因聘其女为千驷妻。千驷入播,同应龙反。千乘袭马氏爵,应调,与酉阳冉御同征应龙。应龙败。千驷伏诛,而千乘为宣抚如故。千乘卒,妻秦良玉以功封夫人,自有传。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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