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二
○王俊(刘准 杨敬) 石鼐(任镗) 史五常 周敖 郑韺(荣瑄叶文荣) 傅檝 杨成章 谢用 何竞 王原 黄玺 归钺(族子绣) 何麟孙清(宋显章 李豫) 刘宪(罗璋等) 容师偃(刘静 温钺) 俞孜(张震孙文) 崔鉴 唐俨 丘绪 张钧(张承相等) 王在复(王抃等) 夏子孝阿寄 赵重华(谢广) 王世名 李文咏(王应元等)孔金(子良) 杨通照(弟通杰 浦邵等) 张清雅(白精忠等)
王俊,城武人。父为顺天府知事。母卒于官舍,俊扶榇还葬,刈草莱为茇舍,寝处茔侧。野火延巘将及,俊叩首恸哭,火及茔树而止。正统三年被旌。
刘准者,唐山诸生。父丧,庐墓。冬月野火将及冢树,准悲号告天,火遂息。正统六年旌表。
杨敬者,归德人。父殁于阵,为木主招魂以葬。每读书至战阵之事,辄陨涕不止。母殁,柩在堂。邻家失火,烈焰甚迫,敬抚柩哀号,风止火灭。正统十三年旌表。
石鼐,浑源诸生。父殁,庐墓。墓初成,天大雨,山水骤涨。鼐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去,墓获全。弘治五年旌表。
任镗,夏邑人。嫡母卒,庐于墓。黄河冲溢,将啮茔域。镗伏地号哭,河即南徙。嘉靖二十五年旌表。
史五常,内黄人。父萱,官广东佥事。卒,葬南海和光寺侧。五常方七岁,母携以归。比长,奉母至孝,常恨父不得归葬。母语之曰:“尔父杉木榇内,置大钱十,尔谨志之。”母殁,庐墓致毁,既终丧,往迎父榇。时相去已五十年,寺没于水久矣。五常泣祷,有老人以杖指示寺址。发地,果得父榇,内置钱如母言,乃扶归,与母合葬,复庐墓侧。正统六年旌表。
周敖,河州卫军家子也。正统末,闻英宗北狩,大哭,不食七日而死。其子诸生路方读书别墅,闻父死,恸哭奔归,以头触庭槐亦死。乡人异之,闻于州。知州躬临其丧,赙麦四十斛、白金一斤。路妻方氏,厉志守节,抚子堂成立,后为知县。
郑韺,石康人。父赐,举人,兄頀,进士。天顺中,母为瑶贼所掠。韺年十六,挺身入贼垒,绐之曰:“吾欲丐吾母,岂惜金,第金皆母所瘗,愿代母归取之。”贼遂拘韺而释母,然其家实无金也,韺遂被杀。廉州知府张岳建祠祀之。
荣瑄,琼州人。三岁而孤,与兄琇并以孝闻。天顺四年,土贼据琼城,瑄兄弟扶母走避。遇贼,琇谓瑄曰:“我以死卫母,汝急去。”瑄从之,琇与母遂陷贼中。官军至,琇被执。主将将杀琇,瑄趋至,叩头流血,泣请曰:“兄以母故陷贼,母老家贫,恃兄为命,愿杀瑄存兄养母。”主将不察,竟杀瑄。
后有叶文荣,海宁人。弟杀人论死,母日悲泣不食。文荣谓母曰:“儿年已长,有子,请代弟死。”遂诣官服杀人罪,弟得释,而文荣坐死。
傅檝,字定济,泉州南安人。祖凯,父浚,并进士。为部郎。檝年十六举乡试,二十成进士。弘治中,授行人,出行襄府。半道闻母病,请入京省视再往竣事。礼部尚书刘春曰:“无害于若,而可教孝。”奏许之。浚后迁山东盐运司同知。娶继妻,私其二奴。浚闻将治之,遂暴卒。檝心疑未发,奴遽亡去。久之,侦一奴逃德化县,佣巨姓家。檝微行往伺奴出,袖铁椎击杀之,而其一不可迹矣。檝不欲见继母,葬父毕,号恸曰:“父仇尚在,何以为人!”乃裂衣冠,屏妻子,出宿郊墟间,蓬首垢面,饥寒风雨,不知就避。亲戚故人率目之为狂,檝终不自明也。子焘卒,不哭。或诘之,则垂涕曰:“我不能为子,敢为父乎!”继母卒,乃归。盖自废自罚者三十五年,又十五年而卒。
杨成章,道州人。父泰,为浙江长亭巡检。妻何氏无出,纳丁氏女为妾,生成章。甫四岁,泰卒。何将扶榇归,丁氏父予之子,而夺其母。母乃剪银钱与何别,约各藏其半,俟成章长授之。越六年,何临殁,授成章半钱,告之故。成章呜咽受命。既冠,娶妇月余,即执半钱之浙中寻母。母先已适东阳郭氏,生子曰珉,而成章不知也。遍访之,无所遇而还。弘治十一年,东阳典史李绍裔以事宿珉家。珉母知为道州人,遣珉问成章存否,知成章已为诸生,乃令珉执半钱觅其兄。会有会稽人官训导者,尝设教东阳,为珉师,与成章述珉母忆子状。成章亦往寻母,遇珉于江西舟次。兄弟悲且喜,各出半钱合之,益信,遂俱至东阳,母子始相聚。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弃月廪,赴东阳侍养。及母卒,庐墓三载始返。至嘉靖十年,成章以岁贡入都,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寻亲事,上之吏部,请进一官。部臣言:“成章孝行,两地已勘实,登之朝觐宪纲,珉言非谬。昔朱寿昌弃官寻母,宋神宗诏令就官。今所司知而不能荐,臣等又拘例而不请旌,真有愧于古谊。请量授成章国子学录,赐珉花红羊酒。”制曰:“可。”
谢用,字希中,祁门人。父永贞。生母马氏方妊,永贞客外,嫡母汪氏妒而嫁之,遂生用。永贞还,大恨,抱用归,寄乳邻媪。汪氏收而自鞠之,逾年亦生子,均爱无厚薄。用既冠,始知所生。密访之,则又改适,不知其所矣。用遍觅几一载。一夕宿休宁农家,有寡妪出问曰:“若为谁?”用告以姓名,及寻母之故。曰:“若母为谁?”曰:“马氏。”曰:“若非永贞之子乎?”曰:“然。”媪遂抱用曰:“我即汝母也。”于是母子相持而哭,时弘治十五年四月也。用归告父,并其同母弟迎归,居别室。孝养二母,曲尽其诚。后汪感悔,令迎马同居,讫无间言。永贞卒,用居丧以孝闻。邻人失火,延数十家,将至用舍,风反火息。用时为诸生,督学御史廉其孝,列之德行优等,月廪之。
何竞,字邦植,萧山人。父舜宾,为御史,谪戍广西庆远卫,遇赦还。好持吏短长。有邹鲁者,当涂人。亦以御史谪官,稍迁萧山知县,贪暴狡悍。舜宾求鲁阴事讦之,两人互相猜。县中湘湖为富人私据,舜宾发其事于官,奏核之。富人因奏舜宾以戍卒潜逃,擅自冠带。章并下所司核治。鲁隐其文牒,诡言舜宾遇赦无验,宜行原卫查核。上官不可,驳之。会舜宾门人训导童显章为鲁所陷论死,下府覆验,道经舜宾家,入与谋。鲁闻之,大诟曰:“舜宾乃敢窜重囚。”发卒围其门,辄捕舜宾,径解庆远。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至余干,宿昌国寺,夜以湿衣闭其口,压杀之。鲁复捕舜宾妻子。竞与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已而鲁迁山西佥事,将行。竞乃潜归与族人谋,召亲党数十人饮之酒,为舜宾称冤。中坐,竞出叩首哭以请,皆踊跃愿效命。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鲁过,竞袖铁捶奋击,驺从骇散。仆其舆,裸之,杖齐下,矐两目,须发尽拔。竞拔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杀之,为众所止。乃与鲁连锁赴按察司,而预令族父泽走阙下诉冤。佥事萧翀故党鲁,严刑讯竞。竞大言曰:“必欲杀我,我非畏死者。顾人孰无父母,且我已讼于朝,非公辈所得擅杀。”噬臂肉掷案上,含血噀翀面,一堂皆惊。
会竞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时、给事中李举,会巡按御史邓璋杂治。诸人持两端,拟鲁故屏人衣食至死,竞部民殴本属知县笃疾,律俱绞,余所逮数百人,拟罪有差。竞母朱氏复挝登闻鼓诉冤,鲁亦使人驰诉,乃命大理寺正曹廉会巡按御史陈铨覆治。廉曰:“尔等何殴县官?”竞曰:“竞知父仇,不知县官,但恨未杀之耳。”廉以致死无据,遣县令揭棺验之。验者报伤,而解役任宽慷慨首实,且出舜宾临命所付血书。于是众皆辞伏,改拟鲁斩,竞徒三年。法司议竞遣戍,且曰:“鲁已成笃疾,竞为父报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帝从其议,戍竞福宁卫,时弘治十四年二月也。后武宗登极肆赦,鲁免死,竞赦归,又九年卒。竞自父殁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终其身。
王原,文安人。正德中,父珣以家贫役重逃去。原稍长,问父所在。母告以故,原大悲恸。乃设肆于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诸行旅。遇远方客至,则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踪迹。久之无所得。既娶妇月余,跪告母曰:“儿将寻父。”母泣曰:“汝父去二十余载,存亡不可知。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谁知名者?无为父子相继作羁鬼,使我无依。”原痛哭曰:“幸有妇陪母,母无以儿为念,儿不得父不归也。”号泣辞母去,遍历山东南北,去来者数年。
一日,渡海至田横岛,假寐神祠中,梦至一寺,当午,炊莎和肉羹食之。一老父至,惊觉。原告之梦,请占之。老父曰:“若何为者?”曰:“寻父。”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求诸南方,父子其会乎?”原喜,谢去,而南踰洺、漳,至辉县带山,有寺曰梦觉,原心动。天雨雪,寒甚,卧寺门外。及曙,一僧启门出,骇曰:“汝何人?”曰:“文安人,寻父而来。”曰:“识之乎?”曰:“不识也。”引入禅堂,怜而予之粥。珣方执爨灶下,僧素知为文安人,谓之曰:“若同里有少年来寻父者,若倘识其人。”珣出见原,皆不相识,问其父姓名,则王珣也。珣亦呼原乳名。相抱持恸哭,寺僧莫不感动。珣曰:“归告汝母,我无颜复归故乡矣。”原曰:“父不归,儿有死耳。”牵衣哭不止。寺僧力劝之,父子相持归,夫妻子母复聚。后原子孙多仕宦者。
黄玺,字廷玺,余姚人。兄伯震,商十年不归。玺出求之,经行万里,不得踪迹。最后至衡州,祷南岳庙,梦神人授以“缠绵盗贼际,狼狈江汉行”二句。一书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诗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寻之。”玺从其言,既至,无所过。一日入厕,置伞道旁。伯震适过之曰:此吾乡之伞也。”循其柄而观,见有“余姚黄廷玺记”六字。方疑骇,玺出问讯,则其兄也,遂奉以归。
归钺,字汝威,嘉定县人。早丧母。父娶继妻,有子,钺遂失爱。父偶挞钺,继母辄索大杖与之,曰:“毋伤乃翁力也。”家贫,食不足,每炊将熟,即諓諓数钺过,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饱食。钺饥困,匍匐道中。比归,父母相与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贼耳。”辄复杖之,屡濒于死。及父卒,母益摈不纳,因贩盐市中,时私其弟,问母饮食,致甘鲜焉。正德三年,大饥,母不能自活。钺涕泣奉迎,母内自惭不欲往,然以无所资,迄从之。钺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饥色。弟寻卒,钺养母终其身,嘉靖中卒。族子绣,亦贩盐,与二弟纹、纬友爱。纬数犯法,绣辄罄赀护之,终无愠色。绣妻朱,制衣必三袭,曰:“二叔无室,岂可使郎君独暖耶?”里人称为归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为布政司吏。武宗微行,由大同抵太原,城门闭,不得入。怒而还京,遣中官逮守臣不启门者,巡抚以下皆大惧。麟曰:“朝廷未知主名。请厚贿中官,麟与俱往。即圣怒不测,麟一身独当之。”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晋阳,司城门者实臣麟一人,他官无预也。臣不能启门迎驾,罪当万死。但陛下轻宗庙社稷而事巡游,且易服微行,无清道警跸之诏,白龙鱼服,臣下何由辨焉。昔汉光武夜猎,至上东门,守臣郅惲拒弗纳,光武以惲能守法而赏之。今小臣欲守郅惲之节,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诛。臣恐天下后世以为臣之不幸不若郅惲,陛下宽仁之量亦远逊光武也。”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释还,余不问。巡抚以下郊迎,礼敬之。
孙清,睢阳诸生也。幼孤,事母孝。母殁未葬,流贼入其境,居民尽逃,清独守柩不去。贼两经其门,皆不入,里人多赖以全。正德九年四月,河南巡按御史江良贵奏闻,并言:“清同邑徐仪女雪梅、严清女锐儿皆不受贼污,愤骂见杀。沭阳诸生沈麟以知府刘祥、县丞程俭为贼所执,挺身诣贼,开陈利害,愿以身代。贼义之,二人获释。凡此义烈,有关风化,宜如制旌表。”章下礼官。先是,八年二月,山东巡按御史张璿奏,贼所过州县,有子救父,妇卫夫,罹贼兵刃者,凡百十九人,皆宜旌表。时傅珪代费宏为礼部,言:“所奏人多费广。宜准山西近例,于所在旌善亭侧,建二石碑,分书男妇姓名、邑里及其孝义、贞烈大略,以示旌扬,有司量给殡殓费。厥后地方有奏,悉以此令从事。”帝可之。至是,良贵奏下,刘春代珪为礼部,竟不请旌,但用珪前议,并给银建坊之令亦不复行,而旌善之意微矣。
当是时,濮州诸生宋显章、淅川诸生李豫,皆以孝行著闻,流贼过其门不敢犯,里人亦多赖以全。而显章之死也,其妻辛氏自缢以殉。知州李缉为建孝节坊,并祠祀。嘉靖七年,豫独被旌。
刘宪,灵石诸生也。父先亡。母年七十余,两目俱瞽,宪奉事惟谨。正德六年,流贼入城,宪负母避之城外。贼追至,欲杀母,宪哀告曰:“宁杀我,毋害我母。”贼乃释之,行至岭后,宪竟为他贼所杀。贼纵火焚民居,独宪宅随爇随灭。同时罗璋,遂宁诸生。大盗乱蜀中,母为贼所获,璋手挺长枪,连毙三贼,贼舍母去。后贼追至,璋力捍贼,久之力疲,竟被执。贼愤甚,剜心剖肝,裂其尸。并正德中旌表。有李壮丁者,安定县人。嘉靖中,北寇入犯,从父母奔避山谷。遇贼缚母去,壮丁取石奋击,母得脱。前行复遇五贼,一贼缚其母,母大呼曰:“儿速去,毋顾我!”壮丁愤,手提铁器击仆贼,母得逃,而壮丁竟为贼所杀。正德中,贼掠巨鹿,执赵智、赵慧之母,将杀之。智追至,跪告曰:“母年老,愿杀我。”慧亦至,泣曰:“兄年长,愿留养母而杀我。”智方与争死,而母复请曰:“吾老当死,乞留二子。”群贼笑曰:“皆好人也。”并释之。
容师偃,香山人。父患瘫疾,扶持不离侧。正德十二年,寇掠其乡,师偃负父而逃。追者急,父麾使遁,泣曰:“父子相为命,去将安之。”俄被执,贼灼其父,师偃号泣请代。贼从之,父得释,而师偃焚死。后有刘静者,万安诸生。嘉靖间,流贼陷其县,负母出奔。遇贼,将杀母,静以身翼蔽求代死。贼怒,攒刃杀之,犹抱母不解,尸阅七日不变。万历元年旌表。又有温钺者,大同人。父景清有胆力。嘉靖三年,镇兵叛,杀巡抚张文锦。其后,巡抚蔡天佑令景清密捕首恶,戮数人,其党恨之。十二年复叛,杀总兵李瑾,因遍索昔年为军府效命者。景清深匿不出,遂执钺及其母王氏以去,令言景清所在。钺曰:“尔欲杀我父,而使我言其处,是我杀父也。如仇不可解,则杀我舒愤足矣。”贼不听,逼母使言,母大骂不辍。贼怒,支解以怵钺。钺大哭且骂,并被杀。事平,母子并获旌。
俞孜,字景修,浙江山阴人。为诸生,敦行谊。嘉靖初,父华充里役,解流人徐铎至口外。铎毒杀华,亡走。孜扶榇归,誓必报仇,纵迹数十郡不可得。后闻已还乡,匿其甥杨氏家。乃结力士十数人,佯为卖鱼,往来侦伺,且谒知府南大吉乞助。大吉义之,遣数健卒与俱,夜半骤率卒入杨氏家,呼铎出见,缚送于官,置诸法。孜自是不复应举,养继母以终。
有张震者,余姚农家子也。生周岁,父为人所陷将死,啮震指语曰:“某,吾仇也,汝勿忘。”震长而指疮不愈,母告以故,震誓必报。其友谓曰:“汝力弱,吾为汝杀之。”未几,仇乘马出,友以田器击之,即死。震喜,走告父墓。已而事发,有司伤其志,减死论戍,遇赦归。孙文,亦余姚人也。幼时,父为族人时行箠死。长欲报之,而力不敌,乃伪与和好,共武断乡曲。时行坦然不复疑。一日,值时行于田间,即以田器击杀之。坐戍,未几,遇赦获释。
崔鉴,京师人。父嗜酒狎娼,召与居。娼恃宠,时时陵鉴母,父又被酒,数侵辱之。一日,娼恶言詈母,母复之,娼遂击败母面。母不胜愤,入室伏床而泣,将自尽。鉴时年十三,自学舍归,问之,母告以故。鉴曰:“母无死。”即走至学舍,挟刃还。娼适扫地,且扫且詈。鉴拔刃刺其左胁,立毙,乃匿刃牖下,亡走数里,忽自念曰:“父不知我杀娼,必累我母。”急趋归,父果诉于官,将絷其母矣。鉴至,告捕者曰:“此我所为,非母也。”众见其幼,不信。鉴曰:“汝等不信,请问凶器安在?”自出刃示之,众乃释母,絷鉴置狱。事闻,下刑部谳。尚书闻渊等议,鉴志在救母,且年少可矜,难拘常律。帝亦贷其罪。
唐俨,全州诸生也。父荫,郴州知州,归老得危疾。俨年十二,潜割臂肉进之,疾良已。及父殁,哀毁如成人。其后游学于外,嫡母寝疾。俨妻邓氏年十八,奋曰:“吾妇人,安知汤药。昔夫子以臂肉疗吾舅,吾独不能疗吾姑哉?”于是割胁肉以进,姑疾亦愈。俨闻母疾,驰归,则无恙久矣,拜其妻曰:“此吾分也,当急召我,何自苦如此!”妻曰:“子事父,妇事姑,一也。方危急时,召子何及。且事必待子,安用妇为。”俨益叹异。嫡母殁二十年,而生母殁,俨庐墓三年。嘉靖四年贡至京,有司奏旌其门。
丘绪,字继先,鄞县诸生他。生母黄,为嫡余所逐,适江东包氏。未几转适他所,遂不复相闻。绪年十五,父殁,事余至孝。余疾,谨奉汤药,不解衣带者数月。余重感其孝,病革,与诀曰:“我即死,汝无忘若母。”时母被逐已二十年矣。一夕,梦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鳌寺前。”觉而识之。次日,与一人憩于途,诘之,则包氏故养马厮也。叩以母所向,曰:“有周平者曾悉其事,今已戍京卫矣。”绪姊婿谒选在京,遗书嘱访平,久之未得。一日,有避雨于邸门者,其声类鄞人,叩之,即周平也,言黄已适台州李副使子。绪得报,即之台,而李已殁,其嗣子漫不知前事。绪彷徨掩泣于道,有伤之者,导谒老媒妁王四,曰已再适仙居吴义官。吴,仙居巨族也。绪至,历瞷数十家,无所遇。已而抵一儒生吴秉朗家,语之故。生感其意,留止焉。有叔母闻所留者异乡人也,恚而咻之。生告以绪意。叔母者,黄故主母也,颇忆前事,然不详所往。呼旧苍头问之,云金鳌寺前,去岁经之,棺已殡寺旁矣。绪以其言与梦合,信之,行且泣,牛触之坠于沟,则舆夫马长之门也。骇而出,问所从来。绪以情告。长曰:“吾前舆一妇至缙云苍岭下,殆是也。”舆绪至其处。绪遍物色,无所遇,伥伥行委巷中。一媪立门外,探之,知为鄞人,告以所从来。妪亦转询丘氏耗,则绪母也。抱持而哭,闾里皆感动。寺旁棺者,盖其姒氏云。所适陈翁,贫而无子,且多负。绪还取金偿之,并迎翁以归,备极孝养。嘉靖十四年,知县赵民顺入觐,疏闻于朝,获旌表。
张钧,石州人。父赦,国子生。以二亲早亡,矢志不仕,隐居城北村。钧,正德末举于乡。以亲老亦不仕,读书养亲,远近皆称其孝。嘉靖二十年,俺答犯石州。钧虑父遭难,自城中驰一骑号泣赴救。寇射中其肩,裹疮疾驰,至则父已被杀。钧陨绝,尽餂父血,水浆不入口三日,不胜悲痛而卒。越二年,有司上其状,获旌。是时杀掠甚惨,石州为亲死者十一人,而张承相、于博、张永安尤著。承相少孤,及长为诸生,养母二十余年,以孝闻。寇至,负母出逃,为所得,叩头号泣,乞免其母。寇怒,并杀之,抱母首死。博二岁而孤,奉母尽孝。寇抵城下,博方读书城中。母居村舍,亟下城号泣求母。母已被执,遇诸途,博取石奋击寇。寇就剖其心,母得逸去,年止十有八。永安,石州吏也。父为寇所逐,永安持梃追击之,伤二贼,趣父逸去,而身自后卫之,被数十创死。与钧同被旌。有温继宗者,沁州诸生。父卒,不能葬,日守柩哀泣。嘉靖二十一年,寇入犯,或劝出城避难,以父殡不肯去。寇至,与叔父渊等力御,击伤一贼,中矢死柩旁,渊等皆死。亦与钧同被旌。
王在复,太仓人。年二十一,从父读书城外。倭寇入犯,父子亟奔入城。父体肥不能速行,中道遇贼,遂相失。在复走二里许,展转寻父。闻父被执,急趋贼所,叩头求免。贼不听,拔刃拟其父,在复以身蔽之,痛哭哀求。贼怒,并杀之,两首坠地,而手犹抱父不释。时嘉靖三十三年五月也。当是时,倭乱东南,孝子以卫父母见杀者甚众,其得旌于朝者,在复及黄岩王蒐、慈谿向叙、无锡蔡元锐、丹徒殷士望。蒐随父显避贼。显被执,将杀之。蒐亟趋前请代,贼遂杀蒐而释显。叙为慈谿诸生。倭入寇,以县无城,掖母出避。遇贼,踣叙而斫其母,叙急起抱母颈,大呼曰:“宁杀我,毋杀我母!”贼如其言,母获全。俱嘉靖三十五年旌表。元锐,无锡人,与弟元铎并孝友。倭犯无锡,入元锐家,兄弟急扶父升屋避匿。而元锐为贼执,令言父所在,坚不从,遂见杀。元铎不知兄死,明日持重赀往赎,并见杀。嘉靖三十八年旌表。士望,丹徒人,事亲孝。倭犯京口,父被掠,士望请代死。贼笑而试之,火炙刀刺,受之怡然,贼两释之。嘉靖四十三年旌表。其他未及旌表者,又有陈经孚、龚可正、伍民宪。经孚,平阳人。倭至,负母出逃,遇贼索母珥环,欲杀之。经孚以身翼蔽,贼怒,挥刃截耳及肩而死,手犹抱母颈不解。可正,嘉定诸生。负祖母避贼,天雨泥泞,猝遇贼。贼恶见妇人,欲杀其祖母,叱可正去。可正跪泣请代,贼不从。可正以身覆祖母,贼并杀之。民宪,晋江人。扶父避难,遇贼,长跪哀告曰:“勿惊我父,他物任取之。”贼不听,竟杀其父。民宪愤,挺身杀二贼,伤数贼。贼至益多,断民宪右手。卧草中,犹一手执戈,呼其父三日而绝。
夏子孝,字以忠,桐城人。六岁失母,哀哭如成人。九岁父得危疾,祷天地,刲股六寸许,调羹以进,父食之顿愈。翌日,子孝痛创,父诘其故,始知之。里老以闻于官,知府胡麟先梦王祥来谒,诘旦而县牒至,诧曰:“孺子其祥后身耶?”召见,易其旧名“恩”曰“子孝”。督学御史胡植即令入学为诸生,月廪之。麟复属贡士赵简授之经。嘉靖末,父卒,庐墓,独居荒山,身无完衣,形容槁瘁。后历事王畿、罗汝芳、史桂芳、耿定向,获闻圣贤之学。定向为督学御史,将疏闻于朝,固辞曰:“不肖不忍以亡亲贾名。”乃止。将死,命其子曰:“葬我父墓侧。”
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余矣。寡妇泣曰:“马则乘,牛则耕,老仆何益。”寄叹曰:“主谓我不若牛马耶!”乃画策营生,示可用状。寡妇尽脱簪珥,得白金十二两,畀寄。寄入山贩漆,期年而三倍其息,谓寡妇曰:“主无忧,富可致矣。”历二十年,积资巨万,为寡妇嫁三女,婚二子,赍聘皆千金。又延师教二子,输粟为太学生。自是,寡妇财雄一邑。及寄病且死,谓寡妇曰:“老奴牛马之报尽矣。”出枕中二籍,则家钜细悉均分之,曰:“以此遗两郎君,可世守也。”既殁,或疑其有私,窃启其箧,无一金蓄。所遗一妪一儿,仅敝缊掩体而已。
赵重华,云南太和人。七岁时,父廷瑞游江湖间,久不返。重华长,谒郡守请路引,榜其背曰:“万里寻亲。”别书父年貌、邑里数千纸,所历都会州县遍张之。西祷武当山,经太子岩,岩阴有字曰:“嘉靖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朝山至此。”重华读之,恸曰:“吾父果过此,今吾之来月日正同,可卜相逢矣。”遂书其后曰:“万历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赵廷瑞之子重华,寻父至此。”久之竟无所遇。过丹阳,盗攫其资,所遗独路引。且行且乞,遇一老僧呼问其故,笑曰:“汝父客无锡南禅寺中。”语讫忽不见。重华急趋至寺,果其父,出路引示之,相与恸哭。留数日,乃还云南。
是时,有谢广者,祁门人。父求仙不返,广娶妇七日即别母求父,遇于开封逆旅中。父乘间复脱去。广跋涉四方者垂二十年,终不得父,闻者哀之。
王世名,字时望,武义人。父良,与族子俊同居争屋,为俊殴死。世名年十七,恐残父尸,不忍就理,乃佯听其输田议和。凡田所入,辄易价封识。俊有所馈,亦佯受之。而潜绘父像悬密室,绘己像于旁,带刀侍,朝夕泣拜,且购一刃,铭“报仇”二字,母妻不知也。服阕,为诸生。及生子数月,谓母妻曰:“吾已有后,可以死矣。”一日,俊自外醉归,世名挺刃迎击之,立毙。出号于众,入白母,即取前封识者诣吏请死。时万历九年二月,去父死六年矣。知县陈某曰:“此孝子也,不可置狱。”别馆之,而上其事于府。府檄金华知县汪大受来讯。世名请死,大受曰:“检尸有伤,尔可无死。”曰:“吾惟不忍残父尸,以至今日。不然,何待六年。乞放归辞母乃就死。”许之。归,母迎而泣。世名曰:“身者,父之遗也。以父之遗为父死,虽离母,得从父矣,何憾。”顷之,大受至,县人奔走直世名者以千计。大受乃令人舁致父棺,将开视之。世名大恸,以头触阶石,血流殷地。大受及旁观者咸为陨涕,乃令舁柩去,将白上官免检尸,以全孝子。世名曰:“此非法也,非法无君,何以生为。”遂不食而死。妻俞氏,抚孤三载,自缢以殉,旌其门曰孝烈。
李文咏,昆山诸生。父大经,沂水知县。万历二十七年,父寝室被火。文咏突入,将父抱出,而榱栋尽覆,父子俱焚死。火息,入视,尸犹覆其父,父存全体,文咏但余一股。
王应元,武隆人。力农养父。父醉卧,家失火。应元自外趋烈焰中,竟不能出,抱父死。
唐治,黄冈人。父柩在堂,邻居火,治尽出资财募人舁柩,人各自顾,无应者。或挽之出,泣曰:“父柩在此,我死不出。”火息,后堂岿然独存,柩亦无恙,而治竟熏灼伏柩死。万历中旌表。
许恩,蕲水人。夜半邻家失火,恩惊出,遍寻母不得,复突入,遂与母俱焚。
冯象临,慈谿诸生。家被火,遍觅父母,烟焰弥空,迷失庭户。象临大呼,初得母,即从火中负出。再入负父,并挟一弟以出,半体已焦烂。闻妹尚留卧内,母号呼,将自入,亟止之,触烈焰携妹出,竟灼烂而死。事闻,赐旌。
后有龚作梅者,陈州人。年十七,父母俱亡,殡于舍。闯贼火民居,作梅跪柩前焚死。
孔金,山阳人。父早亡,母谢氏,遗腹三月而生金。母为大贾杜言逼娶,投河死。金长,屡讼于官,不胜。言行贿欲毙金,金乃乞食走阙下,击登闻鼓诉冤,不得达。还墓所,昼夜号泣。里人刘清等陈其事于府,知府张守约异之,召闾族媒氏质实,坐言大辟。未几守约卒,言夤缘免。金复号诉不已,被箠无完肤。已而抚按理旧牍,仍坐言大辟,迄死狱中。金子良亦有孝行,父病,刲股为羹以进,旋愈。比卒,庐墓哀毁。万历四十三年,父子并得旌。
杨通照、通杰,铜仁人。母周氏有疾,兄弟争拜祷,求以身代。阅三年,不入内室。万历三十六年,群苗流劫,至其家,母被执去。二人追斗数十里,被伤不顾。至鬼空溪,见贼絷母,大骂,声震山谷,横击万众中,为贼所磔死。通照年二十五,通杰年二十二。泰昌元年,巡抚李枟、巡按史永安上其事,旌曰双孝之门。
时无锡民浦邵,贼缚其父虞,将杀之。邵以首迎刃而死,父得免。宁化民林上元,贼掠其继母李氏出城,上元从城上持枪一跃而下,直奔贼垒,刺死二人。贼避其锋,立出李氏,因引去,城赖以全。皆万历四十三年旌。
崇祯七年,流贼陷竹谿,执知县余霄将杀之。子诸生伯麟请代,乃免。
张清雅,潜山人。家贫,力学养亲。崇祯十年,张献忠来犯。清雅以父年老卧病,守之不去。无何,父卒。敛甫毕,贼入其家,疑棺内藏金银,欲剖视之。清雅据棺哀泣,贼断其手,仆地。幼子超艺年十六,号哭求代。贼复砍之,父子俱死,而棺得不剖。仆云满,具两棺敛之,亦不食死。
时有白精忠者,颍州人。五岁而孤,母袁氏抚之。家贫,母食糠核,而以精者哺儿。精忠知之,每餐必先啖其恶者。天启中,举于乡。崇祯八年,流贼陷颍州,家人劝逃匿。精忠以母年老,不忍独去,遂遇害。
州有檀之槐者,护母柩下去。与贼格斗,杀数人,被磔死。
又有李心唯,素敦孝行。贼至,泣守母丧。贼掠其室,将缚之,不出,被杀。子果,见父死,厉声骂贼,贼又杀之。
有余承德者,无为人。崇祯十五年,流贼突至,掖其祖母刘氏、母魏氏及妻杨氏、妹玉女出避。祖母、母行迟,为盗所获,欲刃之。承德号呼救护,并遇害。杨氏见之,急投河死。贼将犯玉女,玉女大骂,坚不从,寸磔而死。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