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尚鹏 宋仪望 张岳 李材 陆树德 萧廪 贾三近 李颐 朱鸿谟萧彦(弟雍 查铎)孙维城 谢杰 郭惟贤 万象春 钟化民 吴达可
庞尚鹏,字少南,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进士。除江西乐平知县。擢御史。偕给事中罗嘉宾出核南京、浙江军饷,请罪参将戚继光、张四维,而尽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军兴督抚侵军需状。还朝,出按河南。巡抚蔡汝楠欲会疏进白鹿,尚鹏不可。改按浙江。民苦徭役,为举行一条鞭法。按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骖子弟僮奴,请夺希周等冠带。诏尽黜为民。尚鹏介直无所倚。所至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已,督畿辅学政。隆庆元年,请帝时御便殿,延见大臣,恤建言得罪者马从谦等。已,又申救给事中胡应嘉,论大学士郭朴无相臣体。擢大理右寺丞。
明年春,朝议兴九边屯、盐。擢尚鹏右佥都御史,与副都御史邹应龙、唐继禄分理。尚鹏辖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兼理畿辅、河南、山东、江北、辽东屯务。抵昌平,劾内侍张恩擅杀人,两淮巡盐孙以仁赃罪,皆获谴。其秋,应龙等召还,命尚鹏兼领九边屯务。疏列盐政二十事,鹾利大兴。乃自江北躬历九边,先后列上屯政便宜,江北者四,蓟镇者九,辽东、宣、大者各十一,宁夏者四,甘肃者七。奏辄报可。尚鹏权既重,自负经济才,慷慨任事。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见夺,欲攻去之。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乖违,吏部尚书杨博议留之。会中官恶博,激帝怒,谯让,罢博而落尚鹏职,汰屯盐都御史官。时三年十二月也。明年,复坐按浙时验进宫币不中程,斥为民。
神宗立,御史计坤亨等交荐,保定巡抚宋纁亦白其无罪。万历四年冬,始以故官抚福建。奏蠲逋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属吏咸奉职。张居正夺情,重谴言者。尚鹏移书救,居正深衔之。会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陈三谟以给由岁月有误劾之,遂罢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乡广东皆以徭轻故德尚鹏,立祠祀。天启中,赐谥惠敏。
宋仪望,字望之,吉安永丰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吴县知县。民输白粮京师,辄破家。仪望令诸区各出公田,计役授田赡之。禁火葬,创子游祠,建书院,惠绩甚著。征授御史。劾大将军仇鸾挟寇自重,疏留中。已,陈时务十二策。巡盐河东,请开桑乾河通宣、大饷道,言:“河发源金龙池下瓮城驿古定桥,会众水,东流千余里,入卢沟桥。其间惟大同卜村有丛石,宣府黑龙湾石崖稍险,然不逾五十里,水浅者犹二三尺,疏凿甚易。曩大同巡抚侯钺尝乘小艇赴怀来,历卜村、黑龙湾,安行无虞。又自怀来溯流,载米三十石达之古定河,足利漕可徵。”时方行穵运,率三十石致一石。仪望疏至,下廷议。兵部尚书聂豹言:“河成便漕,兼制敌骑。”工部尚书欧阳必进言:“道远役重。”遂报罢。
仪望寻省母归。还朝,发胡宗宪、阮鹗奸贪状,鹗被逮。二人皆严嵩私人,嵩由是不悦。及受命督三殿门工,嵩子世蕃私贾人金,属必进俾与工事,仪望执不可。工竣,叙劳,擢大理右寺丞。世蕃以为德,仪望请急归,无所谢,世蕃益怒。会灾异考察京官,必进迁吏部,遂坐以浮躁,贬夷陵判官。嵩败,擢霸州兵备佥事。请城涿州,除马户逋税。进大名兵备副使,改福建。与总兵官戚继光合兵破倭,因列海防善后事。诏从其请。隆庆二年,吏部尚书杨博欲黜仪望,考功郎刘一儒持之,乃镌二秩,补四川佥事。四迁大理少卿。
万历二年,张居正当国,雅知仪望才,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奏减属郡灾赋。海警稍定,将吏讳言兵,仪望与副使王叔果修战备。倭果至,御之黑水洋,斩获多,进右副都御史。先有诏雪建文诸臣,仪望创表忠祠祀之南京。宋忠臣杨邦晙,仪望乡人也,葬江宁,岁久渐湮,仪望为封其墓,载其祠祀典。故太常卿袁洪愈、祭酒姜宝皆不为居正所喜,仪望荐之朝,渐失居正意。四年,稍迁南京大理卿。逾年改北,被劾罢归。
仪望少师聂豹,私淑王守仁,又从邹守益、欧阳德、罗洪先游。守仁从祀,仪望有力焉。家居数年卒。
张岳,字汝宗,余姚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行人。擢礼科给事中。巡视内府库藏,奏行厘弊八事。已,又陈时政,极言讲学者以富贵功名鼓动士大夫,谈虚论寂,靡然成风。又今吏治方清,独兵部无振刷,推用总兵黄印、韩承庆等,非庸即狡。曹司条例淆乱无章,胥吏朋奸,搏噬将校,其咎必有所归。时徐阶当国,为讲学会,而杨博在兵部,意盖指二人也。博奏辨乞罢,帝慰留之。博自是恶岳。及掌吏部,岳已迁工科左给事中,遂出为云南参议。再迁河南参政。
万历初,张居正雅知岳,用为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甫到官,会居正父丧谋夺情,南京尚书潘晟及诸给事、御史,咸上疏请留居正。岳独驰疏请令驰驿奔丧,居正大怒。会大计京官,给事中傅作舟等承风劾岳,贬一秩调外,岳遂归。久之,操江佥都御史吕藿、给事中吴绾知居正憾未释,摭劾岳落职闲住。甫两月,居正死,南京御史方万山荐岳,劾作舟。作舟坐斥,起岳四川参议。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入为左佥都御史,献时政四议。其一言宗藩宜以世次递杀,亲尽则停,俾习四民之业。其一言治河之策,夏镇固当开,沽头亦不可废。并报寝。进左副都御史,上疏评议廷臣贤否,为给事中袁国臣等所论。时已迁刑部右侍郎,坐罢归。
李材,字孟诚,丰城人,尚书遂子也。举嘉靖四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素从邹守益讲学。自以学未成,乞假归。访唐枢、王畿、钱德洪,与问难。隆庆中还朝。由兵部郎中稍迁广东佥事。罗旁贼猖獗,材袭破之周高山,设屯以守。贼有三巢在新会境,调副总兵梁守愚由恩平,游击王瑞由德庆入,身出肇庆中道,夜半斩贼五百级,毁庐舍千余,空其地,募人田之。亡何,倭五千攻陷电白,大掠而去。材追破之石城,设伏海口,伺其遁而歼之,夺还妇女三千余。会奸人引倭自黄山间道溃而东。材声言大军数道至以疑贼,而返故道迎击,尽杀之。又追袭雷州倭至英利,皆遁去,降贼渠许恩于阳江。录功,进副使。
万历初,张居正柄国,不悦材,遂引疾去。居正卒,起官山东。以才调辽东开原。寻迁云南洱海参政,进按察使,备兵金腾。金腾地接缅甸,而孟养、蛮莫两土司介其间,叛服不常。缅部目曰大曩长、曰散夺者,率数千人据其地。材谓不收两土司无以制缅,遣人招两土司来归,而间讨抗命夷阿坡。居顷之,缅遣兵争蛮莫,材合两土司兵败缅众,杀大曩长,逐散夺去。缅帅莽应里益兵至孟养,复击沈其舟,斩其将一人,乃退。有猛密者,地在缅境,数为缅侵夺,举族内徙,有司居之户碗。至是,缅势稍屈,材资遣还故土。亡何,缅人驱象阵大举复仇,两土司告急。材遣游击刘天俸率把总寇崇德等出威缅,渡金沙江,与孟养兵会遮浪,迎击之。贼大败,生擒绣衣贼将三人。巡抚刘世曾、总兵官沐昌祚以大捷闻,诏令覆勘。未上,而材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材好讲学,遣部卒供生徒役,卒多怨。又徇诸生请,改参将公署为学宫。参将米万春讽门卒梅林等大噪,驰入城,纵囚毁诸生庐,直趋军门,挟赏银四千,汹汹不解。居二日,万春胁材更军中不便十二事,令上疏归罪副使丁惟宁、知府沈鈇等,材隐忍从之。惟宁责数万春,万春欲杀惟宁,跳而免,材遂复劾惟宁激变。诏下鈇等吏,贬惟宁三官,材还籍候勘。时十五年十一月也。御史杨绍程勘万春首乱,宜罪。大学士申时行庇之,置不问,旋调天津善地去。而材又以云南事被讦,遂获重谴。初,有诏勘征缅功,巡按御史苏赞阝言斩馘不及千,破城拓地皆无验,猛密地尚为缅据,材、天俸等虚张功伐,副使陈严之与相附和,宜并罪。帝怒,削世曾籍,夺昌祚禄一年,材、严之、天俸俱逮下诏狱。刑部尚书李世达、左都御史吴时来、大理少卿李栋等,当材、天俸徒,严之镌秩。帝不怿,夺郎中、御史、寺正诸臣俸,典诏狱李登云等亦解官。于是改拟遣戍。特旨引红牌说谎例,坐材、天俸斩,严之除名。大学士时行等数为解,给事中唐尧钦等亦言:“材以夷攻夷,功不可泯。奏报偶虚,坐以死,假令尽虚无实,掩罪为功,何以罪之?设不幸失城池,全军不返,又何以罪之?”帝皆不听。幽系五年,论救者五十余疏。已,天俸以善用火器,释令立功,时行等复为材申理,皆不省。
亡何,孟养使入贡,具言缅人侵轶,天朝救援,破敌有状,闻典兵者在狱,众皆流涕。而楚雄士民阎世祥等亦相率诣阙讼冤。帝意乃稍解,命再勘。勘至,材罪不掩功。大学士王锡爵等再疏为言,帝故迟之,至二十一年四月,始命戍镇海卫。
材所至,辄聚徒讲学,学者称见罗先生。系狱时,就问者不绝。至戍所,学徒益众。许孚远方巡抚福建,日相过从,材以此忘羁旅。久之赦还。卒年七十九。
陆树德,字与成,尚书树声弟也。嘉靖末进士。除严州推官。行取当授给事、御史,会树声拜侍郎,乃授刑部主事。隆庆四年,改礼科给事中。穆宗御朝讲,不发一语。树德言:“上下交为泰,今暌隔若此,何以劘君德,训万几?”不报。屡迁都给事中。六年四月,诏辍东宫讲读,树德言:“自四月迄八月,为时甚遥,请非盛暑,仍御讲筵。”不听。穆宗颇倦勤,树德言:“日月交蚀,旱魃为灾,当及时修省。”及帝不豫,又请谨药饵,善保护,仲夏亢阳月,宜益慎起居。帝不悦,疏皆留中。内臣请祈福戒坛,已得旨,树德言:“戒坛度僧,男女扰杂,导淫伤化。陛下欲保圣躬,宜法大禹之恶旨酒,成汤之不迩声色,何必奉佛。”未几,穆宗崩,神宗嗣位,中官冯保挤司礼孟冲而代之。树德言:“先帝甫崩,忽传冯保掌司礼监。果先帝意,何不传示数日前,乃在弥留后?果陛下意,则哀痛方深,万几未御,何暇念中官?”疏入,保大恨。比议祧庙,树德请毋祧宣宗,仍祀睿宗世室,格不行。已,极陈民运白粮之患,请领之漕臣,从之。
树德居言职三年,疏数十上,率侃直。会树声掌礼部,乃量迁尚宝卿。历太常少卿,南京太仆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树德素清严,约束僚吏,屏绝声伎。山东民壮改民兵,戍蓟门,隆庆末令岁输银二万四千,罢其戍役。寻命增输三万,树德请如河南例罢之。帝不从,而为免增输之数。德府白云湖故民田,为王所夺,后已还民,王复结中官谋复之。树德争不得,乞休归。久之卒。
萧廪,字可发,万安人。祖乾元,以御史劾刘瑾,廷杖下狱,终云南副使。廪举嘉靖末进士,授行人。隆庆三年擢御史。因地震,请加礼中宫。已,出核陕西四镇兵食。斥将吏隐占卒数万人归伍。固原州海剌都之地,密迩松山,为楚府牧地。廪言楚府封武昌,牧地在塞下,与寇接,王所收四五百金,而奸宄窟穴,弊甚大,宜谕使献之朝廷。诏可。已,改巡茶马。七苑牧地,养马八千七百余匹,而占地五万五千三百顷有奇。廪但给万二千二百余顷,岁益课二万。万历元年,巡按浙江。请祀建文朝忠臣十二人,从祀王守仁于文庙。寻擢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太仆卿。九年,由光禄卿改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时方核天下隐田,大吏争希张居正指增赋,廪令如额而止。境内回回部常群行拾麦穗,间或草窃,耀州以变告。廪抚谕之,戮数人,变遂定;令拾麦毋带兵器,侪偶不得至十人。进右副都御史,移抚浙江。先以赏贡使,岁增造彩币二千。廪请均之福建及徽、宁诸府,从之。已,请减上供织造,不许。迁工部右侍郎,召改刑部。进兵部左侍郎,以官卒。赠尚书。
廪初从欧阳德、邹守益游。制行醇谨,故所至有立。
贾三近,字德修,峄县人。隆庆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四年六月,疏言:“善治者守法以宜民,去其太甚而已。今庙堂之令不信于郡县,郡县之令不信于小民。蠲租矣而催科愈急,振济矣而追逋自如,恤刑矣而冤死相望。正额之输,上供之需,边疆之费,虽欲损毫厘不可得。形格势制,莫可如何。且监司考课,多取振作集事之人,而轻宽平和易之士,守令虽贤,安养之心渐移于苛察,抚字之念日夺于征输,民安得不困!乞戒有司务守法。而监司殿最毋但取旦夕功,失惇大之体。”已,复疏言:“抚按诸臣遇州县长吏,率重甲科而轻乡举。同一宽也,在进士则为抚字,在举人则为姑息。同一严也,在进士则为精明,在举人则为苛戾。是以为举人者,非华颠豁齿不就选;人或裹足毁裳,息心仕进。夫乡举岂乏才良,宜令勉就是途,因行激劝。”诏皆俞允。再迁左给事中,勘事贵州。中道罢遣,遂请急归。
神宗嗣位,起户科给事中。万历元年,平江伯陈王谟以太后家姻,夤缘得镇湖广。三近劾其垢秽,乃不遣。给事中雒遵、御史景嵩、韩必显劾谭纶被谪,三近率同列救之,诏增供用库黄蜡岁二万五千,三近等又谏,皆不从。时方行海运,多覆舟,以三近言罢其役。肃王缙贵,隆庆间用贿以辅国将军袭封,至是又请复庄田,三近再疏争,遂弗予。初,有令征赋以八分为率,不及者议罚。三近请地凋敝者减一分,诏从之。中官温泰请尽输关税、盐课于内库,三近言课税本饷边,今屯田半芜,开中法坏,塞下所资惟此,苟归内帑,必误边计。议乃寝。顷之,擢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光禄卿,请假归。十二年,召掌光禄,其秋,拜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畿辅大饥,振贷有方。召拜大理卿。未上,以亲老归养。起兵部右侍郎,复以亲老辞,不许。寻卒。
李颐,字惟贞,余干人。隆庆二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博习典故,负才名。万历初,擢御史。同官胡涍、景嵩、韩必显,给事中雒遵相继获谴,抗疏申救,不听。清军湖广、广西,请免士民远戍,只充傍近卫所军,制可。忤张居正,出为湖州知府。迁苏松兵备副使、湖广按察使。郧阳兵变,知府沈鈇且得罪,颐为白其冤,而密歼首乱者。以母丧归。
起故官,莅陕西,进河南右布政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进右副都御史。以定乱兵进兵部右侍郎。长昂桀骜,颐与总兵王保擒其心腹小郎儿等七人,贼遂軿。已,别部伯牙入寇,督将士败之罗文峪,进左侍郎。久之,进右都御史。
时矿税使四出。马堂驻天津,王忠驻昌平,王虎驻保定,张晔驻通州。颐疏言:“燕京王气所钟,去陵寝近,开凿必损灵气。”又言:“畿辅地荒岁俭,而敕使诛求,不遗纤屑,恐临清激变之惨,复见辇毂下。”已,辽东税使高淮诬劾山海同知罗大器,颐复言:“内监外僚,初无统摄,且辽阳矿税,何预蓟门?若皆效淮所为,有司将无遗类。陛下奉天之权,制驭宇内,今尽落宦竖手,朝奏夕报,如响应声。纵所劾当罪,尚非所以为名,何况无辜,暴加摧折。”皆不报。颐在镇十年,威望大著。中使惮颐廉正,畿民少安。二十九年,以工部右侍郎代刘东星管理河道。议上筑决口,下疏故道,为经久计。甫两月,以劳卒。赠兵部尚书。
颐仕宦三十余年,敝车羸马,布衣蔬食。初为御史,首请祀胡居仁于文庙,寝未行。见居仁裔孙希祖幼且贫,字以女,养之于家。弟谦早卒,以己荫畀其子。
朱鸿谟,字文甫,益都人。隆庆五年进士。授吉安推官。识邹元标于诸生,厚礼之。擢南京御史。元标及吴中行等得罪,鸿谟疏救,语侵居正,斥为民。鸿谟归,杜门讲学,不入城市。居正卒,起故官,出按江西。奏蠲水灾赋,请减饶州磁器,不报。又疏荐建言削籍者,忤旨,夺俸。擢光禄少卿。由大理少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改抚应天、苏州十府。引二祖节俭之德,请裁上供织造,报闻。吴中徭役不均,令一以田为准,不及百亩者无役,县为立籍,定等差。贵游子弟恣里中,无赖者与共为非,远近讹言谓有不轨谋。鸿谟尽捕之,上疏告变。朝议将用兵,兵部主事伍袁萃亟言于尚书石星,令覆勘,乃解。鸿谟寻入为刑部右侍郎,卒官。不能敛,僚属醵金以办。赠刑部尚书,谥恭介。萧彦,字思学,泾县人。隆庆五年进士。除杭州推官。万历三年,擢兵科给事中。自塞上多警,边吏辄假招降幸赏。彦言:“议招逆党,为中国逋亡设耳,乃欲以此招漠北敌人。夫李俊、满四等休养百年,称乱一旦,降人不可处内地明矣。宜一切报罢。”从之。以工科左给事中阅视陕西四镇边务。还奏训兵、储饷十事,并允行。
寻进户科都给事中。初,行丈量法,延、宁二镇益田万八千余顷。总督高文荐请三年征赋,彦言:“西北垦荒永免科税,祖制也。况二镇多沙碛,奈何定永额,使初集流庸怀去志。”遂除前令。诏购金珠,已,停市,而命以其直输内库。彦言不当虚外府以实内藏,不听。寻上言:“察吏之道,不宜视催科为殿最。昨隆庆五年诏征赋不及八分者,停有司俸。至万历四年则又以九分为及格,仍令带征宿负二分,是民岁输十分以上也。有司惮考成,必重以敲扑。民力不胜,则流亡随之。臣以为九分与带征二议,不宜并行。所谓宽一分,民受一分之赐也。”部议允行。未几,浙江巡抚张佳胤复以旧例请,部又从之。彦疏争,乃诏如新令。诏取黄金三千二百两,彦请纳户部言减其半,不从。
擢太常少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都匀答千岩苗叛,土官蒙诏不能制,彦檄副使杨寅秋破擒之。宣慰安国亨诡言献大木,被赉。及征木无有,为彦所劾。国亨惧,诬商夺其木,讦彦于朝。帝怒,欲罪彦。大学士申时行等言国亨反噬,轻朝廷,帝乃止。
改抚云南。时用师陇川,副将邓子龙不善御军,兵大噪,守备姜忻抚定之。而其兵素骄,给饷少缓,遂作乱。鼓行至永昌,趋大理,抵澜沧,过会城。彦调土、汉兵夹攻之,斩首八十,胁从皆抚散。事闻,赉银币。自缅甸叛,孟养、车里二宣慰久不贡。至是修贡,彦抚纳之。
寻以副都御史抚治郧阳。进兵部右侍郎,总制两广军务。日本躏朝鲜。会暹罗入贡,其使请勤王,尚书石星因令发兵捣日本。彦言暹罗处极西,去日本万里,安能飞越大海,请罢其议。星执不从。既而暹罗兵卒不出。召拜户部右侍郎,寻卒。
彦从同县查铎学,有志行。服官明习天下事,所在见称。后赠右都御史,谥定肃。
弟雍,广东按察使。宦绩亚于彦,而学过之。时称“二萧”。
查铎,字子警,嘉靖四十五年进士。隆庆时,为刑科左给事中。忤大学士高拱,出为山西参议。万历初,官广西副使,移疾归。缮水西书院,讲王畿、钱德洪之学,后进多归之。
孙维城,字宗甫,丘县人。隆庆五年进士。历知浚、太康、任丘三县。万历十年,擢南京御史。初,张居正不奔丧,宁国诸生吴仕期欲上书谏。未发,太平同知龙宗武告之操江胡槚,以闻于居正。会有伪为海瑞劾居正疏者,播之邸抄。宗武意仕期,遂置狱,榜掠七日而卒。居正死,仕期妻讼冤,维城疏言状。槚已擢刑部侍郎,宗武湖广参议,皆落职戍边,天下快之。中官田玉提督太和山,请兼行分守事,帝许之,维城援祖制力陈不可。
俄以救言官范俊,夺俸一年。忤座主大学士许国,出为永平知府。迁赤城兵备副使。缮亭障二百六十所,招史、车二部千余人。以功屡进按察使,兵备如故。部长安兔挟五千骑邀赏,维城请于督、抚,革其市赏而责之,戢不敢肆。寻以右布政使移守宣府,改广东左布政使。二十九年,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河套常犯顺,罢贡市十余年。后复松山,筑边城,诸部长恐,益侵轶。至是,吉囊、卜庄等乞款。闻巡抚王见宾当去,请益切。在宁夏者曰著宰,亦请之巡抚杨时宁。两镇交奏,给事中桂有根请听边臣自主。维城方代见宾,时宁亦迁去,以黄嘉善代,二人并申约束。维城又条善后六事,款事复坚。
初,维城在宣府,与总兵官麻承恩不相能。会承恩亦移镇延绥。一日,维城见城外积沙及城,命余丁除之。承恩绐其众曰:“食不宿饱,且塞沙可尽乎?”卒遂噪。维城晓之曰:“除城沙,以防寇耳,非谓塞上沙也。”卒悟而散。维城因自劾,帝慰留维城,治哗者。然维城竟坐是得疾,不数月卒。将吏入视其橐,仅俸数金,赙而归其丧。
谢杰,字汉甫,长乐人。万历初进士。除行人。册封琉球,却其馈。其使入谢,仍以金馈,卒言于朝而返之。历两京太常少卿。南京岁祀懿文太子,以祠祭司官代,杰言:“祝版署御名,而遣贱者将事,于礼为亵。请如哀冲、庄敬二太子例,遣列侯。”帝是之,乃用南京五府佥书。累迁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杰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人以为名言。进南京刑部右侍郎。
二十五年春,杰以帝荒于政事,疏陈十规。言:“前此两宫色养维一,今则定省久旷,庆贺亦疏。孝安太后发引,并不亲送。前此太庙时飨皆躬亲,今则皆遣代。前此经筵临御,圣学日勤,今则讲官徒设,讲席久虚。前此披星视朝,今则高拱深居,累年不出。前此岁旱步祷郊坛,今则圜丘大报,久缺斋居;宸宫告灾,亦忘修省。前此四方旱涝,多发帑金,今则采矿榷税。前此用财有节,今则岁进月输;而江右之磁,江南之纻,西蜀之扇,关中之绒,率取之逾额。前此乐闻谠言,今则封事甫陈,严纶随降,但经废弃,永不赐环。前此抚恤宗室,恩义有加,今则楚藩见诬,中榼旋出,以市井奸宄,间骨肉懿亲。前此官盛任使,下无旷鳏,今则大僚屡虚,庶官不补。是陛下孝亲、尊祖,好学、勤政、敬天、爱民、节用、听言、亲亲、贤贤,皆不克如初矣。”不报。召为刑部左侍郎,擢户部尚书督仓场。时四方遇灾,率请改折,杰请岁运必三百万以上方许议折,从之。三十二年,卒官。
初,杰父教谕廷衮家居老矣,族人假其名逋赋。县令刘禹龙言于御史逮之。杰代讯,几毙。后抚赣,禹龙家居,未尝修隙,时服其量。
郭惟贤,字哲卿,晋江人。万历二年进士。自清江知县拜南京御史。张居正既死,吴中行、赵用贤等犹未录。会皇长子生,诏赦天下,惟贤因请召诸臣。冯保恶其言,谪江山丞。保败,还故官。劾左都御史陈炌希权臣指,论罢御史赵耀、赵应元,不可总宪纪。炌罢去。又荐王锡爵、贾三近、孙鑨、何源、孙丕扬、耿定向、曾同亨、詹仰庇,皆获召。主事董基谏内操被谪,惟贤救之,忤旨,调南京大理评事。给事中阮子孝、御史潘惟岳等交章救。帝怒,夺俸有差。惟贤寻迁户部主事,历顺天府丞。
二十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景王封德安,土田倍诸藩,国绝赋额犹存。及帝弟潞王之国卫辉,悉以景赋予王。王奏赋不及额,帝为夺监司以下俸,责抚按急奏报。惟贤言:“景府赋额皆奸民投献,妄张其数。臣为王履亩,增赋二万五千,非复如往者虚数,王反称不足,何也?且潞去楚远,莫若征之有司,转输潞府。《会典》皇庄及勋戚官庄,遇灾蠲减视民田。今襄、汉水溢,王佃民流亡过半,请蠲如例。”又言:“长沙、宝庆、衡州三卫军戍武冈,而永州、宁远诸卫远戍广西,瘴疠死无数。请分番迭戍武冈,罢其戍广西者。”帝悉报许。承天守备中官以征兴邸旧赋,请罪潜江知县及诸佃民,旨下抚按勾捕。惟贤言:“臣抚楚,事无不当问。今中官问,而臣等为勾捕,臣实不能。”帝直其言而止。寻请以太和山香税充王府逋禄,免加派小民,又请以周敦颐父辅成从祀启圣。诏皆从焉。
入为左佥都御史。言行取不宜久停,言官不宜久系,台员不宜久缺。已,复言天下多故,乃自大僚至监司率有缺不补,政日废弛,且建言获谴者不下百余人,效忠者皆永弃。帝不纳。寻迁左副都御史。请早建皇储,慎简辅弼,亟行考选,尽下推举诸疏。俱不报。久之,以忧归。起户部左侍郎,未上卒。赠右都御史。天启初,谥恭定。
万象春,字仁甫,无锡人。万历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工科给事中。皇女生,诏户部、光禄寺各进银十万两。象春力谏,不听。屡迁礼科都给事中。郑贵妃有盛宠,而帝耽于酒。象春因慈宁宫灾疏谏,报闻。时宗室繁衍,岁禄不继,象春议变通。会河南巡抚褚鈇亦奏其事,帝即命象春遍诣河南、山西、陕西诸王府,计画以闻。象春抵河南,方集议,而周府诸宗人疑鈇疏出宗正睦〈木挈〉意,群殴睦〈木挈〉几死。象春以状闻,帝为夺诸人岁禄。象春复以次诣秦、晋诸藩,奏上便宜十五事,多著为令。真人张国祥乞三年一觐,象春言左道无民社寄,不当在述职之列。时诏许后父永年伯王伟乘肩舆,象春言:“勋戚不乘舆,祖制也。固安伯陈景行、武清伯李伟,太后父,衰白封,始赐肩舆。定国公徐文璧班首重臣,嗣爵久,故亦蒙殊典。今伟非三人比,乞寝前命。”皆不许。孟秋将享庙,帝斋宿宫中,象春言当在便殿,不当于内寝。帝怒,停俸三月。已,因灾异,言:“外吏贪残不当遣缇骑逮问,宫禁邃密不当宿重兵,廷臣建言贬黜当叙迁,内臣有犯当付外廷按治。”帝报闻。象春在谏垣久,前后七十十余疏,多关军国计。请复建文年号,加景帝庙谥,尤为时所称。
出为山东参政。妖贼郭大通为乱,计擒之。历山西左布政使。二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倭躏朝鲜,滨海郡邑悉戒严。象春拊军民,供馈运,应机立办。中使陈增以矿税至,象春疏论其害。福山知县韦国贤忤增被侵辱,象春力保持之,增遂劾国贤沮挠,象春党庇。诏逮国贤,夺象春俸,遂引疾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未上卒。赠右都御史。
钟化民,字维新,仁和人。万历八年进士。授惠安知县,多异政。御史安九域荐于朝,以俸未及期,移知乐平,治复最。征授御史。与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请建储,不报。出视陕西茶马,言:“边塞土寒,独畜马为业。今虑其阑出为厉禁,于是民间孳息与境内贸易俱废,公私缓急亦无所资。请听逾境贩鬻,特不得入番中。又曩宁夏乏饷,岁发万金易米二万七千石,后所司干没,滥征之民。请以垦田粟补之,永停征派。”俱报可。巡按山东,岁旱,请蠲振先发后闻。坐宁夏时取官银交际,为尚宝丞周弘禴所劾,调行人司正。累迁仪制郎中。沈王珵尧由支庶嗣,请封其庶子为郡王,化民持不可。帝传谕曰:“第予虚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沈王子与元子孰亲?王子不即封,虑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虑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辞直,无以难。帝命并封三王,化民与顾允成等面诘王锡爵于朝房。寻进光禄丞。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荒政具举,民大悦。既竣,绘图以进。帝嘉之,褒谕者再。擢太常少卿。二十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讨平南阳矿盗。夹河贼啸聚数千人,复督兵破之。时方采矿,抗疏力谏。
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计。居官勤厉,所至有声。遍历八府,延父老问疾苦。劳瘁卒官,士民相率颂于朝。诏赠右副都御史,赐祠曰忠惠。
吴达可,字安节,宜兴人,尚书俨从孙也。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并有声。选授御史。疏请御经筵勤学,时与大臣台谏面议政务,报闻。大学士赵志皋久疾乞休,未得请。达可力言志皋衰庸,宜罢,不纳。二十八年正月,请因始和布令,举皇长子册立冠婚礼,简辅臣补台谏,撤矿税中使,不报。视盐长芦。岁侵,绘上饥民十四图,力请振贷。税使马堂、张日华议加盐税,奸商妄称嘉靖中大同用兵贷其赀三万六千金,请于盐课补给,户部许之。达可皆抗争,事得已。改按江西。税使潘相殴折辅国将军谋圮肢,并系宗人宗达,诬以劫课,劾上饶知县李鸿主使。帝切责谋圮等,夺鸿官。达可言:“宗人无故受刑,又重之以诘责,将使天潢人人自危。鸿无辜,不当黜。愿亟正相罪,复鸿官。”同官汤兆京亦极论相罪,且言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元恶,为民害,不可一日留。皆弗听。鸿,吴人,大学士申时行之婿。万历十六年举北闱乡试,为吏部郎中高桂所攻。后七年成进士。至是,抗相,以强直称。相又请开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凿泰和斌姥山石膏,达可复极谏不可,阁臣亦争之,乃寝。还掌河南道事。佐温纯大计京官。寻陈新政要机,痛规首辅沈一贯。疏留中。擢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太仆卿。召改光禄,进通政使。镇抚史晋以罪罢,妄投封章诋朝贵。达可封其疏而劾之,晋寻得罪。奏请正疏式、屏谗邪、重驳正、惩奸宄数事,帝嘉纳焉。寻上疏乞休去。卒,赠右副都御史。
赞曰:庞尚鹏诸人历官中外,才谞干局,咸有可称。贾三近陈时政,多长者之言,其言资格,深中积弊。谢杰却属吏馈,亦无愧杨震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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