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博(子俊民) 马森 刘体乾 王廷 (毛恺) 葛守礼 靳学颜(弟学曾)
杨博,字惟约,蒲州人。父瞻,御史,终四川佥事。博登嘉靖八年进士,除盩啡知县,调长安。征为兵部武库主事,历职方郎中。大学士翟銮巡九边,以博自随。所过山川形势,土俗好恶,士卒多寡强弱,皆疏记之。至肃州,属番数百遮道邀赏。銮虑来者益众,不能给。博请銮盛仪卫,集诸番辕门外,数以天子宰相至,不悉众远迎,将缚以属吏。诸番罗拜请罪,乃稍赉其先至者,余皆惧不复来。銮还,荐博可属大事。吉囊、俺答岁盗边,尚书张瓒一切倚办博。帝或中夜降手诏,博随事条答,悉称旨。毛伯温代瓒,博当迁,特奏留之。已,迁山东提学副使,转督粮参政。
二十五年,超拜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大兴屯利,请募民垦田,永不征租。又以暇修筑肃州榆树泉及甘州平川境外大芦泉诸处墩台,凿龙首诸渠。初,罕东属番避土鲁番乱,迁肃州境上,时与居民戕杀。监生李时旸以为言,事下守臣。博为筑金塔、白城七堡,召其长,令率属徙居之。诸番徙七百余帐,州境为之肃清。总兵官王继祖却寇永昌,镇羌参将蔡勋等战镇番、山丹,三告捷,斩首百四十余级。进博右副都御史。以母忧归。仇鸾镇甘肃,总督曾铣劾之,诏逮治。博亦发其贪罔三十事。鸾拜大将军,数毁之,帝不听。服阕,鸾已诛,召拜兵部右侍郎。转左,经略蓟州、保定。
初,俺答薄都城,由潮河川入,议者争请为备。水湍悍,不可城。博缘水势建石墩,置戍守,还督京城九门。时因寇警,岁七月分兵守陴。博曰:“寇至,须镇静,奈何先事自扰?”罢其令。寻迁总督蓟、辽、保定军务。博以蓟逼京师,护畿甸陵寝为大,分布诸将,画地为防。三十三年秋,把都儿及打来孙十余万骑犯蓟镇,攻墙。帝忧甚,数遣骑侦博。博擐甲宿古北口城上,督总兵官周益昌等力御。帝大喜,驰赐绯豸衣,犒军万金。寇攻四昼夜不得入,乃并攻孤山口,登墙。官军断一人腕,乃退屯虎头山。博募死士,夜以火惊其营,寇扰乱,比明悉去。进右都御史,荫子锦衣千户。明年,打来孙复入益昌,击却之。遂擢博兵部尚书,录防秋功,加太子少保。
严嵩父子招权利,诸司为所挠,博一切格不行。嵩恨博,会丁父忧去。兵部尚书许论罢,帝起博代之。博未终丧,疏辞。而帝以大同右卫围急,改博总督宣、大、山西军务。博墨縗驰出关。未至,侍郎江东等以大军进,寇引去。时右卫围六月,守将王德战亡,城中刍粟且尽,士死守无二心。博厚抚恤,奏行善后十事。以给事中张学颜言,留博镇抚。奏蠲被寇租,因佥其丁壮为义勇,分隶诸将。博以边人不习车战,寇入辄不支,请造箱车百辆,有警则右卫车东,左卫车西,使相声援。又以大同墙圮,缮治为急;次则塞银钗、驿马诸岭,以绝窥紫荆路;备居庸南山,以绝窥陵寝畿甸路;修阳神地诸墙堑,以绝入山西路。乃于大同牛心山诸处筑堡九,墩台九十二,接左卫高山站,以达镇城。浚大濠二,各十八里,小濠六十有四。五旬讫功,赐敕奖赉。
帝数欲召博还,又虞边,以问嵩。嵩雅不喜博,请令江东署部事,俟秋防毕徐议之,遂不召。秋防讫,加太子太保,留镇如故。哱素把伶及叛人了都记等数以轻骑寇边,博先后计擒之。又数出奇兵袭寇,寇稍徙帐。因议筑故总督翁万达所创边墙,招还内地民为寇掠者千六百余人。又请通宣、大荒田水利,薄其租。报可。改蓟辽总督。秋防竣,廷议欲召博还,吏部尚书吴鹏不可。郑晓署兵部,争之曰:“博在蓟、辽则蓟、辽安,在本兵则九边俱安。”乃如还,加少保。
帝忧边甚,博每先事为防,帝眷倚若左右手。尝语阁臣:“自博入,朕每忧边,其语博预为谋。”博上言:“今九边,蓟镇为重。请敕边臣逐大同寇,使不得近蓟,宣、大诸将从独石侦情形,预备黄花、古北诸要害,使一骑不得入关,即首功也。”帝是之。
四十二年十月,寇拥众窥蓟州,声言犯辽阳。总督杨选帅师东,博檄止之。又手书三往,卒不从。博拊几曰:“败矣。”急征兵入援,寇已溃墙子岭,犯通州。帝叹曰:“庚戌事又见矣。”诸路兵先后至。命宣大总督江东统文武大臣分守皇城、京城,镇远侯顾寰以京营兵分布城内外。寇解而东,躏顺义、三河,饱掠去。援兵不发一矢,取道毙及零骑伤残者报首功。帝怏怏,谕博曰:“贼复饱飏,何以惩后?”遂诛选。博惧及,徐阶力保持之。帝念博前功,不罪。久之,改吏部尚书。
隆庆改元,请遵遗诏,录建言诸臣,死者皆赠恤。时方计群吏,山西人无一被黜者。给事中胡应嘉劾博庇其乡人,博连疏乞休。并慰留,且斥言者。一品满三考,进少傅兼太子太傅。帝将游南海子,博率同列谏。御史詹仰庇以直言罢,博争之。屯盐都御史庞尚鹏被论,博议留。忏旨,遂谢病归。尚书刘体乾等交章乞留,不听。大学士高拱掌吏部,荐博堪本兵。诏以吏部尚书理兵部事。陈蓟、昌战守方略,谓:“议者以守墙为怯,言可听,实无少效。墙外邀击,害七利三;墙内格斗,利一害九。夫因墙守,所谓先处战地而待敌。名守,实战也。臣为总督,尝拒打来孙十万众,以为当守墙无疑。”因陈明应援、申驻守、处京营、谕属夷、修内治诸事,帝悉从之。
博魁梧丰硕,临事安闲有识量。出入中外四十余年,始终以兵事著。六年,高拱罢,乃改博吏部,进少师兼太子太师。明年秋,疾作,三疏乞致仕归。逾年卒。赠太傅,谥襄毅。
拱柄国时,欲中徐阶危祸,博造拱,力为解。拱亦心动,事获已。其后张居正逐拱,将周内其罪,博毅然争之。及兴王大臣狱,博与都御史葛守礼诣居正力为解。居正愤曰:“二公谓我甘心高公耶?”博曰:“非敢然也,然非公不能回天。”会帝命守礼偕都督朱希孝会讯,博阴为画计,使校尉怵大臣改供;又令拱仆杂稠人中,令大臣识别,茫然莫辨,事乃白。人以是称博长者。
子俊民,字伯章,嘉靖四十一年进士。除户部主事,历礼部郎中。隆庆初,迁河南提学副使。万历初,历太仆少卿。父博致政,侍归。起故官,累迁兵部左侍郎署部事。时议撦力克嗣封。俊民言:“款未可遽罢。惟内修守备,而外勒西部,使尽还巢,申定市额,使无滥索而已。”议遂定。进户部尚书,总督仓场。十九年,还理部事。河南大饥,人相食,请发银米各数十万。或议其稽缓,因自劾求罢。疏六上,不允。小人竞请开矿,俊民争不得,税使乃四出。天下骚然,时以咎俊民。在事历三考,累加太子太保。卒官,赠少保。后叙东征转饷功,赠少傅兼太子太傅。
马森,字孔养,怀安人。父俊,晚得子,家人抱之坠,殒焉。俊绐其妻曰“我误也”,不之罪。逾年而举森。嘉靖十四年成进士,授户部主事,历太平知府。民有兄弟讼者,予镜令照曰:“若二人老矣,忍伤天性乎?”皆感泣谢去。再迁江西按察使。有进士嬖外妇而杀妻,抚按欲缓其狱,森卒抵之法。
历左布政使,就擢巡抚右副都御史。入为刑部右侍郎,改户部。初,森在江西荐布政使宋淳。淳后抚南、赣,以赃败,森坐调大理卿。屡驳疑狱,与刑部尚书郑晓、都御史周延称为“三平”。病归,起南京工部右侍郎。改户部,督仓场,寻转左。以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迁南京户部尚书。隆庆初,改北部。
是时,登极诏书蠲天下田租半。太仓岁入少,不能副经费,而京、通二仓积贮无几。森钩校搜剔,条行十余事。又列上钱谷出入之数,劝帝节俭。帝手诏责令措置,森奏:“祖宗旧制,河、淮以南以四百万供应京师,河、淮以北以八百万供边。一岁之入,足供一岁之用。后边陲多事,支费渐繁,一变而有客兵之年例,再变而有主兵之年例。其初止三五十万耳,后渐增至二百三十余万。屯田十亏七八,盐法十折四五,民运十逋二三,悉以年例补之。在边则士马不多于昔,在太仓则输入不益于前,而所费数倍。重以诏书蠲除,故今日告匮,视往岁有加。臣前所区画,算及锱铢,不过纾目前急,而于国之大体,民之元气,未暇深虑。愿广集众思,令廷臣各陈所见。”又奏河东、四川、云南、福建、广东、灵州盐课事宜。诏皆如所请。帝尝命中官崔敏发户部银六万市黄金。森持不可,且言,故事御札皆由内阁下,无司礼径传者,事乃止。即,又命购珠宝,森亦力争,不听。三年,以母老乞终养。赐驰驿归,后屡荐不起。
森为考官时,夏言婿出其门,欲介之见言,谢不往。严嵩闻而悦之,森亦不附。为徐阶所重,遂引用之。里居,赞巡抚庞尚鹏行一条鞭法,乡人为立报功祠。万历八年卒。赠太子少保,谥恭敏。
刘体乾,字子元,东安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改兵科给事中。司礼太监鲍忠卒,其党李庆为其侄鲍恩等八人乞迁。帝已许之,以体乾言,止录三人。转左给事中。
帝以财用绌,诏廷臣集议。多请追宿逋,增赋额。体乾独上奏曰:“苏轼有言:‘丰财之道,惟在去其害财者。’今之害最大者有二,冗吏、冗费是也。历代官制,汉七千五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逾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今边功升授、勋贵传请、曹局添设、大臣恩荫,加以厂卫、监局、勇士、匠人之属,岁增月益,不可悉举。多一官,则多一官之费。请严敕请曹,清革冗滥,减俸将不赀。又闻光录库金,自嘉靖改元至十五年,积至八十万。自二十一年以后,供亿日增,余藏顿尽。进御果蔬,初无定额,止眎内监片纸,如数供御。乾没狼籍,辄转鬻市人。其他诸曹,侵盗尤多。宜著为令典,岁终使科道臣会计之,以清冗费。二冗既革,国计自裕。舍是而督逋、增赋,是扬汤止沸也。”于是部议请汰各监局人匠。从之。
累官通政使,迁刑部左侍郎。改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隆庆初,进南京户部尚书。南畿、湖广、江西银布绢米积逋二百六十余万,凤阳园陵九卫官军四万,而仓粟无一月储。体乾再疏请责成有司,又条上六事,皆报可。
马森去,召改北部。诏取太仓银三十万两。体乾言:“太仓银所存三百七十万耳,而九边年例二百七十六万有奇,在京军粮商价百有余万蓟州、大同诸镇例外奏乞不与焉。若复取以上供,经费安办?”帝不听。体乾复奏:“今国计绌乏,大小臣工所共知。即存库之数,乃近遣御史所搜括,明岁则无策矣。今尽以供无益费,万一变起仓卒,如国计何?”于是给事中李已、杨一魁、龙光,御史刘思问、苏士润、贺一桂,傅孟春交章乞如体乾言,阁臣李春芳等皆上疏请,乃命止进十万两。又奏太和山香税宜如泰山例,有司董之,毋属内臣。忤旨,夺俸半年。
帝尝问九边军饷,太仓岁发及四方解纳之数。体乾奏:“祖宗朝止辽东、大同、宣府、延绥四镇,继以宁夏、甘肃、蓟州,又继以固原、山西,今密云、昌平、永平、易州俱列戍矣。各镇防守有主兵。其后增召募,增客兵,而坐食愈众。各镇刍饷有屯田。其后加民粮,加盐课,加京运,而横费滋多。”因列上隆庆以来岁发之数。又奏:“国家岁入不足供所出,而额外陈乞者多。请以内外一切经费应存革者,刊勒成书。”报可。
诏市绵二万五千斤,体乾请俟湖州贡。帝不从,趣之急。给事中李已言:“三月非用绵时,不宜重扰商户。”体乾亦复争,乃命止进万斤。逾年,诏趣进金花银,且购猫睛、祖母绿诸异宝。已上书力谏,体乾请从已言,不纳。内承运库以白劄索部帑十万。体乾执奏,给事中刘继文亦言白答刂非体。帝报有旨,竟取之。体乾又乞承运库减税额二十万,为中官崔敏所格,不得请。是时内供已多,数下部取太仓银,又趣市珍珠黄绿玉诸物。体乾清劲有执,每疏争,积忤帝意,竟夺官。给事中光懋、御史凌琯等交章请留,不听。
神宗即位,起南京兵部尚书,奏言:“留都根本重地,故额军九万,马五千余匹。今军止二万二千,马仅及半,单弱足虑。宜选诸卫余丁,随伍操练,发贮库草场银买马。”又条上防守四事。并从之。万历二年致仕,卒。赠太子少保。
王廷,字子正,南充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御史。疏劾吏部尚书汪鋐,谪亳州判官。历苏州知府,有政声。累迁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三十九年,转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南京督储,自成化后皆以都御史领之,至嘉靖二十六年,始命户部侍郎兼理。及振武营军乱,言者请复旧制,遂以副都御史章焕专领,而改廷南京刑部。未上,复改户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
时倭乱未靖,廷建议以江南属镇守总兵官,专驻吴淞,江北属分守副总兵,专驻狼山。遂为定制。淮安大饥,与巡按御史朱纲奏留商税饷军,被诏切让。给事中李邦义因劾廷拘滞,吏部尚书严讷为廷辨,始解。转左侍郎,还理部事。以通州御倭功,加俸二级。迁南京礼部尚书,召为左都御史。奏行慎选授、重分巡、谨刑狱、端表率、严检束、公举劾六事。
隆庆元年六月,京师雨潦坏庐舍,命廷督御史分行振恤。会朝觐天下官,廷请严禁馈遗,酌道里费,以儆官邪,苏民力。帝谒诸陵,诏廷同英国公张溶居守。中官许义挟刃胁人财,为巡城御史李学道所笞。群珰伺学道早朝,邀击之左掖门外。廷上其状,论戍有差。
御史齐康为高拱劾徐阶,廷言:“康怀奸党邪,不重惩无以定国是。”帝为谪康,谕留阶。拱遂引疾去。而给事中张齐者,尝行边,受贾人金。事稍泄,阴求阶子璠居间,璠谢不见。齐恨,遂摭康疏语复论阶,阶亦引疾去。廷因发齐奸利事,言:“齐前奉命赏军宣大,纳盐商杨四和数千金,为言恤边商、革余盐数事,为大学士阶所格。四和抵齐取贿,踪迹颇露。齐惧得罪,乃借攻阶冀自掩。”遂下齐诏狱。刑部尚书毛恺当齐戍,诏释为民。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恺亦阶所引,遂先后乞休以避之。给事中周芸、御史李纯朴讼齐事,谓廷、恺阿阶意,罗织不辜。刑部尚书刘自强覆奏:“齐所坐无实,廷、恺屈法徇私。”诏夺恺职,廷斥为民,宥齐,补通州判官。
万历初,齐以不谨罢,恺已前卒。浙江巡按御史谢廷杰讼恺狷洁有古人风,坐按张齐夺官,今齐已黜,足知恺守正。诏复恺官。于是巡抚四川都御史曾省吾言:“廷守苏州时,人比之赵清献。直节劲气,始终无改。宜如毛恺例复官。”诏以故官致仕。十六年,给夫廪如制,仍以高年特赐存问。明年卒,谥恭节。
毛恺,字达和,江山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坐论洗马邹守益不当投散地,为执政所恶,谪宁国推官。历刑部尚书。太监李芳骤谏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恺奏:“芳罪状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芳仍得贳死。恺赠太子少保,谥端简。
葛守礼,字与立,德平人。嘉靖七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彰德推官。巨盗诬富家,株连以百数,守礼尽出之。主狱者谮之御史。会藩府狱久不决,属守礼,一讯即得,乃大惊服。冬至,赵王戒百官朝服贺,守礼独不可。迁兵部主事。父丧服阕,补礼部。宁府宗人悉锢高墙,后稍得脱,因请封。礼部尚书夏言议量复中尉数人。未上,而言入阁,严嵩代之。守礼适迁仪制郎中,驳不行。故事,郡王绝,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继封。交城、怀仁、襄垣近支绝,以继封请,守礼持之坚。会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间行赂,遂得请。旗校诇其事以闻。所籍记赂遗十余万,独无守礼名,帝由是知守礼廉。迁河南提学副使,再迁山西按察使,进陕西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入为户部侍郎,督饷宣、大。改吏部。自左侍郎迁南京礼部尚书。李本署吏部事,希严嵩指考察廷臣,署守礼下考,勒致仕。后帝问守礼安在,左右谬以老病对。帝为叹惜久之。
隆庆元年,起户部尚书。奏言:“畿辅、山东流移日众,以有司变法乱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且河南北,山东西,土地硗瘠,正供尚不能给,复重之徭役。工匠及富商大贾,皆以无田免役,而农夫独受其困,此所谓舛也。乞正田赋之规,罢科差之法。又国初征粮,户部定仓库名目及石数价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随仓上纳,完欠之数了然可稽。近乃定为一条鞭法,计亩征银。不论仓口,不问石数。吏书夤缘为奸,增减洒派,弊端百出。至于收解,乃又变为一串铃法,谓之夥收分解。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获积余之赀,解者任赔补之累。夫钱谷必分数明而后稽核审,今混而为一,是为那移者地也。愿敕所司,酌复旧规。”诏悉举行。于是奏定国计簿式,颁行天下。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后,完欠、起解、追征之数及贫民不能输纳,备录簿中。自府州县达布政,送户部稽考,以清隐漏那移侵欺之弊。又以户部专理财赋,必周知天下仓库盈虚,然后可节缩调剂。祖宗时令天下岁以文册报部,乃请遣御史谭启、马明谟、张问明、赵岩分行天下董其事,并承敕以行。覃恩例尝边军,或言士伍虚冒,宜乘给赏汰之。守礼言:“此朝廷旷典,乃以贾怨耶?”议乃止。
大学士高拱与徐阶不相能,举朝攻拱。侍郎徐养正、刘自强,拱所厚,亦诣守礼言。守礼不可,养正等遂论拱。守礼寻乞养母归。及拱再相,深德守礼,起为刑部尚书。初,阶定方士王金等狱,坐妄进药物,比子杀父律论死。诏下法司会讯。守礼等议金妄进药无事实,但习故陶仲文术,左道惑众,应坐为从律编戍。给事中赵奋言:“法司为天下平。昔则一主于入,而不为先帝地;今则一主于出,而不恤后世议。罪有首而后有从,金等为从,孰为首?将以陶仲文为首,则仲文死已久。为法如此,陛下何赖哉!”疏入,报闻。
寻改守礼左都御史。奏言:“畿内地势洼下,河道堙塞,遇潦则千里为壑。请仿古井田之制,浚治沟洫,使旱潦有备。”章下有司。又申明巡抚事宜,条列官箴、士节六事。守礼议王金狱,与拱合,然不附拱。后张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构杀拱,守礼力为解,乃免。阶、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轧。守礼周旋其间,正色独立,人以为难。万历三年,以老乞休。诏加太子少保,驰驿归。六年卒。赠太子太保,谥端肃。
靳学颜,字子愚,济宁人。嘉靖十三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南阳推官,以廉平称。历吉安知府,治行高,累迁左布政使。隆庆初,入为太仆卿,改光禄。旋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应诏陈理财,凡万余言。言选兵、铸钱、积谷最切。其略曰:
宋初禁军十万,总天下诸路亦不过十万,其后庆历、治平间增至百余万。然其时财用不绌。我朝边兵四十万。其后虽增兵益戍,而主兵多缺,不若宋人十倍其初也。然自嘉靖中即以绌乏告,何哉?宋虽增兵,而天下无养兵费。我朝以民养兵,而新军又一切仰太仓。旧饷不减,新饷日增,费一也。周丰镐、汉四都,率有其名而无实。我朝留都之设,建官置卫,坐食公帑,费二也。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我朝分封列爵,不农不仕,吸民膏髓,费三也。有此三者,储畜安得不匮。而其间尤耗天下之财者,兵而已。夫陷锋摧坚,旗鼓相当,兵之实也。今边兵有战时,若腹兵则终世不一当敌。每盗贼窃发,非阴阳、医药、杂职,则丞贰判簿为之将;非乡民里保,则义勇快壮为之兵。在北则借盐丁矿徒,在南则借狼土。此皆腹兵不足用之验也。当限以轮番守戍之法。或远不可征,或弱不可任,则听其耕商,而移其食以饷边。如免班军而征偿,省充发而输赎,亦变通一策也。欲京兵强,亦宜责以轮番戍守。夫京师去宣府、蓟镇才数百里,京营九万卒,岁以一万戍二镇,九年而一周,未为苦也,而怯者与边兵同其劲矣。又以畿辅之卒填京戍之阙,其部伍、号令、月粮、犒赏亦与京卒同,而畿辅之卒皆亲兵矣。夫京卒戍蓟镇,则延、固之费可省。戍宣府,则宣府、大同之气自张。寇畏宣、大之力制其后,京卒之劲当其前,则仰攻深入之事鲜矣。
臣又睹天下之民皇皇以匮乏为虑者,非布帛五谷不足也,银不足耳。夫银,寒不可衣,饥不可食,不过贸迁以通衣食之用,独奈何用银而废钱?钱益废,银益独行。独行则藏益深,而银益贵,货益贱,而折色之办益难。豪右乘其贱收之,时其贵出之。银积于豪右者愈厚,行于天下者愈少。更逾数十年,臣不知所底止矣。钱者,泉也,不可一日无。计者谓钱法之难有二:利不鸑本,民不愿行。此皆非也。夫朝廷以山海之产为材,以亿兆之力为工,以贤士大夫为役,何本之费?诚令民以铜炭赎罪,而匠役则取之营军,一指麾间,钱遍天下矣。至不顾行钱者,独奸豪尔。请自今事例、罚赎、征税、赐赉、宗禄、官俸、军饷之属,悉银钱兼支。上以是征,下以是输,何患其不行哉。
臣又闻中原者,边鄙之根本也。百姓者,中原之根本也,民有终身无银,而不能终岁无衣,终日无食。今有司夙夜不遑者,乃在银而不在谷,臣窃虑之。国家建都幽燕,北无郡国之卫,所恃为腹心股肱者,河南、山东、江北及畿内八府之人心耳。其人率鸷悍而轻生,易动而难戢,游食而寡积者也。一不如意,则轻去其乡;往往一夫作难,千人响应,前事已屡验矣。弭之之计,不过曰恤农以系其家,足食以系其身,聚骨肉以系其心。今试核官廪之所藏,每府得数十万,则司计者安枕可矣。得三万焉,犹足塞转徙者之望。设不满万,岂得无寒心?臣窃意不满万者多也。
臣近者疏请积谷,业蒙允行。第恐有司从事不力,无以塞明诏。敢即臣说申言之:
其一曰官仓,发官银以籴也。一曰社仓,收民谷以充也。官仓非甚丰岁不能举,社仓虽中岁皆可行。唐义仓之开,每岁自王公以下皆有入。宋则准民间正税之数,取二十分之一以为社。诚仿而推之,就土俗,合人情,占岁候以通其变,计每岁二仓之入以验其功,著为令,而岁岁修之,时其丰歉而敛散之。在官仓者,民有大饥则以振。在民仓者,虽官有大役亦不听贷。借此藏富于民,即藏富于国也。今言财用者,不忧谷之不足,而忧银之不足。夫银实生乱,谷实弭乱。银之不足,而泉货代之;五谷不足,则孰可以代者哉?故曰明君不宝金玉,而宝五谷,伏惟圣明垂意。
疏入,下所司议,卒不能尽行也。
寻召为工部右侍郎,改吏部,进左侍郎。学颜内行修洁,见高拱以首辅掌铨,专恣甚,遂谢病归,卒。弟学曾,山西副使。治绩亦有闻。
赞曰:明之中叶,边防堕,经费乏。当时任事之臣,能留意于此者鲜矣。若杨博、马森、刘体乾、葛守礼、靳学颜之属,庶几负经济之略者。就其设施与其所建白,究而行之,亦补苴一时而已,况言之不尽行,行之不能久乎!自时厥后,张居正始一整饬。居正殁,一切以空言从事,以迄于亡。盖其坏非朝夕之积矣。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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