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最(顾存仁 高金 王纳言) 冯恩(子行可 时可 宋邦辅 薛宗铠会翀) 杨爵(浦鋐 周天佐) 周怡 刘魁 沈束 沈炼 杨继盛(何光裕 龚恺) 杨允绳(马从谦 孙允中 狄斯彬)
杨最,字殿之,射洪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工部主事。督逋山西,悯其民贫,不俟奏报辄返。尚书李鐩劾之,有诏复往。最乃与巡按御史牛天麟极陈岁灾民困状,请缓其徵。从之。
历郎中,治水淮、扬。值世宗即位,上言:“宝应氾光湖西南高,东北下。运舟行湖中三十余里。而东北堤岸不逾三尺,雨霪风厉,辄冲决,阴阻运舟,监城、兴化、通、泰良田悉遭其害。宜如往年白圭修筑高邮康济湖,专敕大臣加修内河,培旧堤为外障,可百年无患,是为上策。其次于缘河树杙数重,稍障风波,而增旧堤,毋使庳薄,亦足支数年。若但窒隙补阙,苟冀无事,一遇霪潦,荡为巨浸,是为无策。”部议用其中策焉。出为宁波知府。请罢浙东贡币,诏悉以银充,民以为便。累迁贵州按察使,入为太仆卿。
世宗好神仙。给事中顾存仁、高金、王纳言皆以直谏得罪。会方士段朝用者,以所炼白金器百余因郭勋以进,云以盛饮食物,供斋醮,即神仙可致也。帝立召与语,大悦。朝用言:帝深居无与外人接,则黄金可成,不死药可得。帝益悦,谕廷臣令太子监国,“朕少假一二年,亲政如初。”举朝愕不敢言。最抗疏谏曰:“陛下春秋方壮,乃圣谕及此,不过得一方士,欲服食求神仙耳。神仙乃山栖澡练者所为,岂有高居黄屋紫闼,兖衣玉食,而能白日翀举者?臣虽至愚,不敢奉诏。”帝大怒,立下诏狱,重杖之,杖未毕而死。
最既死,监国议亦罢。明年,勋以罪瘐死。朝用诈伪觉,亦伏诛。隆庆元年,赠最右副都御史,谥忠节。
顾存仁,字伯刚,太仓人。嘉靖十一年进士。除余姚知县,徵为礼科给事中。十七年冬疏陈五事。首言宜广旷荡恩,赦杨慎、马录、冯恩、吕经等。末云:“败俗妨农,莫甚释氏。叶凝秀何人,而敢乞度?”帝方崇道家言。凝秀,道士也。帝以为刺已,且恶其欲释杨慎等,遂责存仁妄指凝秀为释氏,廷杖之六十,编氓口外。往来塞上,几三十年。穆宗即位,召为南京通政参议。历太仆卿。未几,致仕。存仁困厄久,方见用,遽勇退,世尤高之。万历初,卒。
高金,石州人。为兵科给事中。嘉靖九年上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尽斥法王、国师、佛子,近又黜姚广孝配享。臣每叹大圣人作为,千古莫及。乃有真人邵元节者,误蒙殊恩,为圣德累。夫元节,一道流耳。有劳,优以金帛足矣,乃加崇秩,复赐其师李得晟赠祭。广孝不可配享于太庙,则二人益不可拜宠于圣朝。望削元节真人号,并夺得晟恩恤,庶异端辟、正道昌。”帝方欲受长生术,大怒,立下诏狱拷掠。终以其言直,释之。寻偕御史唐愈贤稽核御用监财物,劾奉御李兴等侵蚀状,置诸狱。后累官苏州兵备副使。
王纳言,信阳人。为户科给事中。请斥太常卿陈道瀛等,坐下诏狱,谪湖广布政司照磨。累官陕西佥事。
冯恩,字子仁,松江华亭人。幼孤,家贫,母吴氏亲督教之。比长,知力学。除夜无米且雨,室尽湿,恩读书床上自若。登嘉靖五年进士,除行人。出劳两广总督王守仁,遂执贽为弟子。
擢南京御史。故事,御史有所执讯,不具狱以移刑部,刑部狱具,不复牒报。恩请尚书仍报御史。诸曹郎讙,谓御史属吏我。恩曰:“非敢然也。欲知事本末,得相检核耳。”尚书无以难。已,巡视上江。指挥张绅杀人,立置之辟。大计朝觐吏,南台例先纠。都御史汪鋐擅权,请如北台,既毕事,始许论列。恩与给事中林土元等疏争之,得如故。
帝用阁臣议分建南北郊,且欲令皇后蚕北郊,诏廷臣各陈所见,而诏中屡斥异议者为邪徒。恩上言:“人臣进言甚难,明诏令直谏,又诋之为邪徒,安所适从哉?此非陛下意,必左右奸佞欲信其说者阴诋之耳。今士风日下,以缄默为老成,以謇谔为矫激,已难乎其忠直矣。若预恐有异议,而逆诋之为邪,则必雷同附和,而后可也。况天地合祀已百余年,岂宜轻改?《礼》:‘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皇后深居九重,岂宜远出郊野?愿速罢二议,毋为好事希宠者所误。”恩草疏时,自意得重谴。乃疏奏,帝不之罪,恩于是益感奋。
十一年冬,彗星见,诏求直言。恩以天道远,人道迩,乃备指大臣邪正,谓:
大学士李时小心谦抑,解棼拨乱非其所长。翟銮附势持禄,惟事模棱。户部尚书许赞谨厚和易,虽乏剸断,不经之费必无。礼部尚书夏言,多蓄之学,不羁之才,驾驭任之,庶几救时宰相。兵部尚书王宪刚直不屈,通达有为。刑部尚书王时中进退昧几,委靡不振。工部尚书赵璜廉介自持,制节谨度。吏部尚书左侍郎周用才学有余,直谅不足。右侍郎许诰讲论便捷,学术迂邪。礼部左侍郎湛若水聚徒讲学,素行未合人心。右侍郎顾鼎臣警悟疏通,不局偏长,器足任重。兵部左侍郎钱如京安静有操守。右侍郎黄宗时虽擅文学,因人成事。刑部左侍郎闻渊存心正大,处事精详,可寄以股肱。右侍郎朱廷声笃实不浮,谦约有守。工部左侍郎黎奭滑稽浅近,才亦有为。右侍郎林〈木昂〉才器可取,通达不执。
而极论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之奸,谓:
孚敬刚恶凶险,媢嫉反侧。近都给事中魏良弼已痛言之,不容复赘。献夫外饰谨厚,内实诈奸。前在吏部,私乡曲,报恩雠,靡所不至。昨岁伪以病去,陛下遣使征之,礼意恳至。彼方倨傲偃蹇,入山读书,直俟传旨别用,然后忻然就道。夫以吏部尚书别用,非入阁而何?此献夫之病所以痊也。今又遣兼掌吏部,必将呼引朋类,播弄威福,不大坏国事不止。若鋐,则如鬼如蜮,不可方物。所仇惟忠良,所图惟报复。今日奏降某官,明日奏调某官,非其所憎恶则宰相之所憎恶也。臣不意陛下寄鋐以腹心,而鋐逞奸务私乃至此极。且都察院为纲纪之首。陛下不早易之以忠厚正直之人,万一御史衔命而出,效其锲薄以希称职,为天下生民害,可胜言哉!故臣谓孚敬,根本之彗也;鋐,腹心之彗也;献夫,门庭之彗也。三彗不去,百官不和,庶政不平,虽欲弭灾,不可得已。
帝得疏大怒,逮下锦衣狱,究主使名。恩日受搒掠,濒死者数,语卒不变。惟言御史宋邦辅尝过南京,谈及朝政暨诸大臣得失。遂并逮邦辅下狱,夺职。
明年春移恩刑部狱。帝欲坐以上言大臣德政律,致之死。尚书王时中等言:“恩疏毁誉相半,非专颂大臣,宜减戍。”帝愈怒,曰:“恩非专指孚敬三臣也,徒以大礼故,仇君无上,死有余罪。时中乃欲欺公鬻狱耶?”遂褫时中职,夺侍郎闻渊俸,贬郎中张国维、员外郎孙云极边杂职,而恩竟论死。长子行可年十三,伏阙讼冤。日夜匍匐长安街,见冠盖者过,辄攀舆号呼乞救,终无敢言者。时鋐已迁吏部尚书,而王廷相代为都御史。以恩所坐未当,疏请宽之,不听。
比朝审,鋐当主笔,东向坐,恩独向阙跪。鋐令卒拽之西面,恩起立不屈。卒呵之,恩怒叱卒,卒皆靡。鋐曰:“汝屡上疏欲杀我,我今先杀汝。”恩叱曰:“圣天子在上,汝为大臣,欲以私怨杀言官耶?且此何地,而对百僚公言之,何无忌惮也!吾死为厉鬼击汝。”鋐怒曰:“汝以廉直自负,而狱中多受人餽遗,何也?”恩曰:“患难相恤,古之义也。岂若汝受金钱,鬻官爵耶?”因历数其事,诋鋐不已。鋐益怒,推案起,欲殴之。恩声亦愈厉。都御史王廷相、尚书夏言引大体为缓解。鋐稍止,然犹署情真。恩出长安门,士民观者如堵。皆叹曰:“是御史,非但口如铁,其膝、其胆、其骨皆铁也。”因称“四铁御史”。恩母吴氏击登闻鼓讼冤。不省。
又明年,行可上书请代父死,不许。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书疏,自缚阙下,谓:“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吴氏守节教育,底于成立,得为御史。举家受禄,图报无地,私忧过计,陷于大辟。祖母吴年已八十余,忧伤之深,仅余气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吴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复死,臣茕然一孤,必不独生。冀陛下哀怜,置臣辟,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伤臣心。臣被僇,不伤陛下法。谨延颈以俟白刃。”通政使陈经为入奏。帝览之恻然,令法司再议。尚书聂贤与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与法不相丽,宜用奏事不实律,输赎还职,帝不许。乃言恩情重律轻,请戍之边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亦后两月罢矣。
越六年,遇赦还。家居,专为德于乡。穆宗即位,录先朝直言。恩年已七十余,即家拜大理寺丞,致仕。复从有司言,旌行可为孝子。恩年八十一,卒。
行可既脱父于死,越数年登乡荐。久之,不第。谒选,得光禄署正。迁应天府通判,有善政。弟时可,隆庆五年进士。累官按察使。以文名。
宋邦辅,字子相,东流人。既罢归,躬耕养亲,妻操井臼,子樵牧。岁时与田夫会饮,醉即作歌相和,高凤动远迩。士大夫造其门者,屏舆从而后入焉。
薛宗铠,字子修,行人司正侃从子也。嘉靖二年与从父侨同成进士。授贵溪知县,补将乐,调建阳。求朱子后,复之,以主祀事。岁饥振仓粟,先发后闻。给由赴京,留拜礼科给事中,以逋赋还任。至则民争输,课更最,仍诏入垣。再迁户科左给事中。吏部尚书汪鋐以私憾斥王臣等,宗铠白其枉。语具《戚贤传》。其后,鋐愈骄。会御史曾翀、戴铣劾南京尚书刘龙、聂贤等九人。鋐覆疏,具留之。帝召大学士李时,言:鋐有私,留三人而斥其六。宗铠与同官孙应奎复言:鋐肆奸植党,擅主威福,巧庇龙等,上格明诏,下负公论,且纵二子为奸利。鋐疏辨乞休,帝不许。而给事御史翁溥、曹逵等更相继劾鋐。鋐又抗辨,且极诋宗铠等挟私。翀复言:“鋐一经论劾,辄肆中伤,诤臣杜口已三年。蔽塞言路,罪莫大,乞立正厥辟。”帝果罢鋐官,而责宗铠言不早。又恶翀“诤臣杜口”语,执下镇抚司鞫讯。词连应奎,逵及御史方一桂,皆杖阙下。斥宗铠、翀、一桂为民,镌应奎、溥、逵等级,调外。宗铠、翀死杖下。时十四年九月朔也。隆庆初,复宗铠官,赠太常少卿。
曾翀,字习之,霍丘人。以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御史。廷杖垂毙,曰:“臣言已行,臣死何憾!”神色无变。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杨爵,字伯珍,富平人。年二十始读书。家贫,燃薪代烛。耕陇上,辄挟册以诵。兄为吏,忤知县系狱。爵投牒直之,并系。会代者至,爵上书讼冤。代者称奇士,立释之,资以膏火。益奋于学,立意为奇节。从同郡韩邦奇游,遂以学行名。
登嘉靖八年进士,授行人。帝方崇饰礼文,爵因使王府还,上言:“臣奉使湖广,睹民多菜色,挈筐操刃,割道殍食之。假令周公制作,尽复于今,何补老赢饥寒之众!”奏入,被俞旨。久之,擢御史,以母老乞归养。母丧,庐墓,冬月笋生。推车粪田,妻馌于旁,见者不知其御史也。服阕,起故官。
帝经年不视朝。岁频旱,日夕建斋醮,修雷坛,屡兴工作。方士陶仲文加宫保,而太仆卿杨最谏死,翊国公郭勋尚承宠用事。二十年元日,微雪。大学士夏言、尚书严嵩等作颂称贺。爵抚膺太息,中宵不能寐。逾月乃上书极谏曰:
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即欲拯之,无措手地。方且奔竞成俗,赇赂公行,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颓壤极矣。诤臣拂士日益远,而快情恣意之事无敢龃龉于其间,此天下大忧也。去年自夏入秋,恒旸不雨。畿辅千里,已无秋禾。既而一冬无雪,元日微雪即止。民失所望,忧旱之心远近相同。此正撤乐减膳,忧惧不宁之时,而辅臣言等方以为符瑞,而称颂之。欺天欺人,不已甚乎!翊国公勋,中外皆知为大奸大蠹,陛下宠之,使谂恶肆毒,群狡趋赴,善类退处。此任用匪人,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一也。
臣巡视南城,一月中冻馁死八十人。五城共计,未知有几。孰非陛下赤子,欲延须臾之生而不能。而土木之功,十年未止。工部属官增设至数十员,又遣官远修雷坛。以一方士之故,朘民膏血而不知恤,是岂不可以已乎?况今北寇跳梁,内盗窃发,加以频年灾沴,上下交空,尚可劳民糜费,结怨天下哉?此兴作未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二也。
陛下即位之初,励精有为,尝以《敬一箴》颁示天下矣。乃数年以来,朝御希简,经筵旷废。大小臣庶,朝参辞谢,未得一睹圣容。敷陈复逆,未得一聆天语。恐人心日益怠媮,中外日益涣散,非隆古君臣都俞吁咈、协恭图治之气象也。此朝讲不亲,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三也。
左道惑众,圣王必诛。今异言异服列于朝苑,金紫赤绂赏及方外。夫保傅之职坐而论道,今举而畀之奇邪之徒。流品之乱莫以加矣。陛下诚与公卿贤士日论治道,则心正身修,天地鬼神莫不祐享,安用此妖诞邪妄之术,列诸清禁,为圣躬累耶!臣闻上之所好,下必有甚。近者妖盗繁兴,诛之不息。风声所及,人起异议。贻四方之笑,取百世之讥,非细故也。此信用方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四也。
陛下临御之初,延访忠谋,虚怀纳谏。一时臣工言过激切,获罪多有。自此以来,臣下震于天威,怀危虑祸,未闻复有犯颜直谏以为沃心助者。往岁,太仆卿杨最言出而身殒,近日赞善罗洪先等皆以言罢斥。国体治道,所损甚多。臣非为最等惜也。古今有国家者,未有不以任谏而兴,拒谏而亡。忠荩杜口,则谗谀交进,安危休戚无由得闻。此阻抑言路,足以失人心而致危乱者,五也。
望陛下念祖宗创业之艰难,思今日守成为不易,览臣所奏,赐之施行,宗社幸甚。
先是,七年三月,灵宝县黄河清,帝遣使祭河神。大学士杨一清、张璁等屡疏请贺,御史鄞人周相抗疏言:“河未清,不足亏陛下德。今好谀喜事之臣张大文饰之,佞风一开,献媚者将接踵。愿罢祭告,止称贺,诏天下臣民毋奏祥瑞,水旱蝗蝻即时以闻。”帝大怒,下相诏狱拷掠之,复杖于廷,谪韶州经历。而诸庆典亦止不行。
及帝中年,益恶言者,中外相戒无敢触忌讳。爵疏诋符瑞,且词过切直。帝震怒,立下诏狱搒掠,血肉狼籍,关以五木,死一夕复甦。所司请送法司拟罪,帝不许,命严锢之。狱卒以帝意不测,屏其家人,不许纳饮食。屡滨于死,处之泰然。既而主事周天佑、御史浦鋐以救爵,先后箠死狱中,自是无敢救者。
逾年,工部员外郎刘魁,再逾年,给事中周怡,皆以言事同系,历五年不释。至二十四年八月,有神降于乩。帝感其言,立出三人狱。未逾月,尚书熊浃疏言乩仙之妄。帝怒曰:“我固知释爵,诸妄言归过者纷至矣。”复令东厂追执之。爵抵家甫十日,校尉至。与共麦饭毕,即就道。尉曰:“盍处置家事?”爵立屏前呼妇曰:“朝廷逮我,我去矣。”竟去不顾,左右观者为泣下。比三人至,复同系镇抚狱,桎梏加严,饮食屡绝,适有天幸得不死。二十六年十一月,大高玄殿灾,帝祷于露台。火光中若有呼三人忠臣者,遂传诏急释之。
居家二年,一日晨起,大鸟集于舍。爵曰:“伯起之祥至矣。”果三日而卒。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卿,任一子。万历中,赐谥忠介。
爵之初入狱也,帝令东厂伺爵言动,五日一奏。校尉周宣稍左右之,受谴。其再至,治厂事太监徐府奏报。帝以密谕不宜宣,亦重得罪。先后系七年,日与怡、魁切劘讲论,忘其困。所著《周易辨说》、《中庸解》,则狱中作也。
浦鋐,字汝器,文登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洪洞知县,有异政。嘉靖初,召为御史。刑部尚书林俊去国,中官秦文已斥复用,鋐疏力争之。且言武定侯郭勋奸贪,宜罢其兵权。忤旨,夺俸三月。以养母归。母丧除,起掌河南道事。给事中饶秀考察黜,讦鋐与同官张禄、段汝砺,给事中李凤来,考功郎余胤绪,谈省署得失,鋐等坐罢。
家居七年,廷臣交荐。起故官,出按陕西,连上四十余疏。总督杨守礼请破格超擢,未报。而杨爵以直谏系诏狱,鋐驰疏申救曰:“臣惟天下治乱,在言路通塞。言路通,则忠谏进而化理成;言路塞,则奸谀恣而治道隳。御史爵以言事下狱,幽囚已久,惩创必深。臣行部富平,皆言爵悫诚孚乡里,孝友式风俗,有古贤士风。且爵本以论郭勋获罪。今勋奸大露,陛下业致之理,则爵前言未为悖妄。望弘覆载之量,垂日月之照,赐之矜释,使列朝端,爵必能尽忠补过,不负所学。”疏奏,帝大怒,趣缇骑逮之。秦民远近奔送,舍车下者常万人,皆号哭曰:“愿还我使君。”鋐赴征,业已病。既至,下诏狱,搒掠备至。除日复杖之百,锢以铁柙。爵迎哭之,鋐息已绝,徐张目曰:“此吾职也,子无然。”系七日而卒。穆宗嗣位,恤典视爵等。
周天佐,字子弼,晋江人。嘉靖十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屡分司仓场,以清操闻。
二十年夏四月,九庙灾,诏百官言时政得失。天佐上书曰:“陛下以宗庙灾变,痛自修省,许诸臣直言阙失,此转灾为祥之会也。乃今阙政不乏,而忠言未尽闻,盖示人以言,不若示人以政。求言之诏,示人以言耳。御史杨爵狱未解,是未示人以政也。国家置言官,以言为职。爵系狱数月,圣怒弥甚。一则曰小人,二则曰罪人。夫以尽言直谏为小人,则为缄默逢迎之君子不难也。以秉直纳忠为罪人,又孰不能为容悦将顺之功臣哉?人君一喜一怒,上帝临之。陛下所以怒爵,果合于天心否耶?爵身非木石,命且不测,万一溘先朝露,使诤臣饮恨,直士寒心,损圣德不细。愿旌爵忠,以风天下。”帝览奏,大怒。杖之六十,下诏狱。
天佐体素弱,不任楚。狱吏绝其饮食,不三日即死,年甫三十一。比尸出狱,曒日中,雷忽震,人皆失色。天佐与爵无生平交。入狱时,爵第隔扉相问讯而已。大兴民有祭于柩而哭之恸者,或问之,民曰:“吾伤其忠之至,而死之酷也。”穆宗即位,赠光禄少卿。天启初,谥忠愍。
周怡,字顺之,太平县人。为诸生时,尝曰:“鼎镬不避,沟壑不忘,可以称士矣。不然,皆伪也。”从学于王畿、邹守益。登嘉靖十七年进士,除顺德推官。举卓异,擢吏科给事中。疏劾尚书李如圭、张瓒、刘天和。天和致仕去,如圭还籍待勘,瓒留如故。顷之,劾湖广巡抚陆杰、工部尚书甘为霖、采木尚书樊继祖。立朝仅一岁,所摧击,率当事有势力大臣。在廷多侧目,怡益奋不顾。
二十二年六月,吏部尚书许赞率其属王与龄、周鈇讦大学士翟銮、严嵩私属事。帝方响嵩,反责赞,逐与龄等。怡上疏曰:
人臣以尽心报国家为忠,协力济事为和。未有公卿大臣争于朝、文武大臣争于边,而能修内治、廪外侮者也。大学士銮、嵩与尚书赞互相诋讦,而总兵官张凤、周尚文又与总制侍郎翟鹏、督饷侍郎赵廷瑞交恶,此最不祥事,误国孰甚?
今陛下日事祷祠而四方灾祲未销,岁开输银之例而府库未充,累颁蠲租之令而百姓未苏,时下选将练士之命而边境未宁。内则财货匮而百役兴,外则寇敌横而九边耗。乃銮、嵩恁藉宠灵,背公营私,弄播威福,市恩酬怨。夫辅臣真知人贤不肖,宜明告吏部进之退之,不宜挟势徇私,属之进退。嵩威灵气焰,凌轹百司。凡有陈奏,奔走其门,先得意旨而后敢闻于陛下。中外不畏陛下,惟畏嵩久矣。銮淟涊委靡,讃虽小心谨畏,然不能以直气正色销权贵要求之心,柔亦甚矣。
且直言敢谏之臣,于权臣不利,于朝廷则大利也。御史谢瑜、童汉臣以劾嵩故,嵩皆假他事罪之。谏诤之臣自此箝口,虽有梼杌、驩兜,谁复言之?
帝览疏大怒,降诏责其谤讪,令对状。杖之阙下,锢诏狱者再。
隆庆元年起故官。未上,擢太常少卿。陈新政五事,语多刺中贵。时近习方导上宴游,由是忤旨,出为登莱兵备佥事。给事中岑用宾为怡讼,不纳。改南京国子监司业。复召为太常少卿,未任卒。天启初,追谥恭节。
刘魁,字焕吾,泰和人。正德中登乡荐。受业王守仁之门。嘉靖初,谒选,得宝庆府通判。历钧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洁己爱人,扶植风教。入为工部员外郎,疏陈安攘十事,帝嘉纳。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国康民雷殿于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务宏侈,程工峻急。魁欲谏,度必得重祸,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顷泰享殿、大高玄殿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国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后世。”帝震怒,杖于廷,锢之诏狱。时御史杨爵先已逮系,既而给事中周怡继至,三人屡濒死,讲诵不辍。系四年得释,未几复追逮之。魁未抵家,缇骑已先至,系其弟以行。魁在道闻之,趣就狱,复与爵、怡同系。时帝怒不测,狱吏惧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许家人通饮食。而三人处之如前,无几微尤怨。又三年,与爵、怡同释,寻卒。隆庆初,赠恤如制。
沈束,字宗安,会稽人。父侭,邠州知州。束登嘉靖二十三年进士,除徽州推官,擢礼科给事中。时大学士严嵩擅政。大同总兵官周尚文卒,请恤典,严嵩格不予。束言:“尚文为将,忠义自许。曹家庄之役,奇功也。虽晋秩,未酬勋,宜赠封爵延子孙。他如董旸、江瀚,力抗强敌,继之以死。虽已庙祀,宜赐祭,以彰死事忠。今当事之臣,任意予夺,冒滥或悻蒙,忠勤反捐弃,何以鼓士气,激军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议。闻渊、屠侨等言束无他肠,第疏狂当治。帝愈怒,夺渊、侨俸,下束诏狱。已,刑部坐束奏事不实,输赎还职。特命杖于廷,仍锢诏狱。时束入谏垣未半岁也。逾年,俺答薄都城。司业赵贞吉以请宽束得罪,自是无敢言者。
束系久,衣食屡绝,惟日读《周易》为疏解。后同邑沈练劾嵩,嵩疑与束同族为报复,令狱吏械其手足。徐阶劝,得免。迨嵩去位,束在狱十六年矣,妻张氏上书言:“臣夫家有老亲,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寻,朝不计夕。往臣因束无子,为置妾潘氏。比至京师,束已系狱,潘矢志不他适。乃相与寄居旅舍,纺织以供夫衣食。岁月积深,凄楚万状。欲归奉舅,则夫之饘粥无资。欲留养夫,则舅又旦暮待尽。辗转思维,进退无策。臣愿代夫系狱,令夫得送父终年,仍还赴系,实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为请,帝终不许。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长系以困之。而日令狱卒奏其语言食息,谓之监帖。或无所得,虽谐语亦以闻。一日,鹊噪于束前,束谩曰:“岂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动。会户部司务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锢诏狱,而释束还其家。
束还,父已前卒。束枕块饮水,佯狂自废。甫两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丧除,召为都给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复辞疾。布衣蔬食,终老于家。束系狱十八年。比出,潘氏犹处子也,然束竟无子。
沈炼,字纯甫,会稽人。嘉靖十七年进士。除溧阳知县。用伉倨,忤御史,调茬平。父忧去,补清丰,入为锦衣卫经历。
炼为人刚直,嫉恶如仇,然颇疏狂。每饮酒辄箕踞笑傲,旁若无人。锦衣帅陆炳善遇之。炳与严嵩父子交至深,以故炼亦数从世蕃饮。世蕃以酒虐客,炼心不平,辄为反之,世蕃惮不敢较。
会俺答犯京师,致书乞贡,多嫚语。下廷臣博议,司业赵贞吉请勿许。廷臣无敢是贞吉者,独炼是之。吏部尚书夏邦谟曰:“若何官?”炼曰:“锦衣卫经历沈炼也。大臣不言,故小吏言之。”遂罢议。炼愤国无人,致寇猖狂,疏请以万骑护陵寝,万骑护通州军储,而合勤王师十余万人,击其惰归,可大得志。帝弗省。
嵩贵幸用事,边臣争致贿遗。及失事惧罪,益辇金贿嵩,贿日以重。炼时时搤腕。一日从尚宝丞张逊业饮,酒半及嵩,因慷慨骂詈,流涕交颐。遂上疏言:“昨岁俺答犯顺,陛下奋扬神武,欲乘时北伐,此文武群臣所愿戮力者也。然制胜必先庙算,庙算必先为天下除奸邪,然后外寇可平。今大学士嵩,贪婪之性疾入膏肓,愚鄙之心顽于铁石。当主忧臣辱之时,不闻延访贤豪,咨询方略,惟与子世蕃规图自便。忠谋则多方沮之,谀谄则曲意引之。要贿鬻官,沽恩结客。朝廷赏一人,曰:‘由我赏之’;罚一人,曰:‘由我罚之’。人皆伺严氏之爱恶,而不知朝廷之恩威,尚忍言哉!姑举其罪之大者言之。纳将帅之贿,以启边陲之衅,一也。受诸王餽遗,每事阴为之地,二也。揽吏部之权,虽州县小吏亦皆货取,致官方大坏,三也。索抚按之岁例,致有司递相承奉,而闾阎之财日削,四也。阴制谏官,俾不敢直言,五也。妒贤嫉能,一忤其意,必致之死,六也。纵子受财,敛怨天下,七也。运财还家,月无虚日,致道途驿骚,八也。久居政府,擅宠害政,九也。不能协谋天讨,上贻君父忧,十也。”因并论邦谟谄谀黩货状。请均罢斥,以谢天下。帝大怒,搒之数十,谪佃保安。
既至,未有馆舍。贾人某询知其得罪故,徙家舍之。里长老亦日致薪米,遣子弟就学。炼语以忠义大节,皆大喜。塞外人素戆直,又谂知嵩恶,争詈嵩以快炼。炼亦大喜,日相与詈嵩父子为常。且缚草为人,象李林甫、秦桧及嵩,醉则聚子弟攒射之。或踔骑居庸关口,南向戟手詈嵩,复痛哭乃归。语稍稍闻京师,嵩大恨,思有以报炼。
先是,许论总督宣、大,常杀良民冒功,炼贻书诮让。后嵩党杨顺为总督。会俺答入寇,破应州四十余堡,惧罪,欲上首功自解,纵吏士遮杀避兵人,逾于论。炼遗书责之加切。又作文祭死事者,词多刺顺。顺大怒,走私人白世蕃,言炼结死士击剑习射,意叵测。世蕃以属巡按御史李凤毛。凤毛谬谢曰:“有之,已阴散其党矣。”既而代凤毛者路楷,亦嵩党也。世蕃属与顺合图之,许厚报。两人日夜谋所以中炼者。会蔚州妖人阎浩等素以白莲教惑众,出入漠北,泄边情为患。官军捕获之,词所连及甚众。顺喜,谓楷曰:“是足以报严公子矣。”窜炼名其中,诬浩等师事炼,听其指挥,具狱上。嵩父子大喜。前总督论适长兵部,竟覆如其奏。斩炼宣府市,戍子襄极边。予顺一子锦衣千户,楷待铨五品卿寺。时三十六年九月也。顺曰:“严公薄我赏,意岂未惬乎?”取炼子衮、褒杖杀之,更移檄逮襄。襄至,掠讯方急,会顺、楷以他事逮,乃免。
后嵩败,世蕃坐诛。临刑时,炼所教保安子弟在太学者,以一帛署炼姓名官爵于其上,持入市。观世蕃断头讫,大呼曰:“沈公可瞑目矣。”因恸哭而去。
隆庆初,诏褒言事者。赠炼光禄少卿,任一子官。襄乃上书,言顺、楷杀人媚奸状。给事中魏时亮、陈瓒亦相继论之。遂下顺、楷吏,论死。天启初,谥忠愍。
杨继盛,字仲芳,容城人。七岁失母。庶母妒,使牧牛。继盛经里塾,睹里中儿读书,心好之。因语兄,请得从塾师学。兄曰:“若幼,何学?”继盛曰:“幼者任牧牛,乃不任学耶?”兄言于父,听之学,然牧不废也。年十三岁,始得从师学。家贫,益自刻厉。举乡试,卒业国子监,徐阶丞赏之。嘉靖二十六年登进士。授南京吏部主事。从尚书韩邦奇游,覃思律吕之学,手制十二律,吹之声毕和。邦奇大喜,尽以所学授之,继盛名益著。召改兵部员外郎。
俺答躏京师,咸宁侯仇鸾以勤王故有宠。帝命鸾为大将军,倚以办寇。鸾中情怯,畏寇甚。方请开互市市马,冀与俺答媾,幸无战斗,固恩宠。继盛以为雠耻未雪,遽议和示弱,大辱国,乃奏言十不可、五谬。大略谓:
互市者,和亲别名也。俺答蹂躏我陵寝,虔刘我赤子。天下大雠也,而先之和。不可一。往下诏北伐,天下晓然知圣意,日夜征缮助兵食。忽更之曰和,失信于天下。不可二。以堂堂中国,与之互市,冠履倒置。不可三。海内豪杰争磨砺待试,一旦委置无用。异时欲号召,谁复兴起?不可四。使边镇将帅以和议故,美衣媮食,驰懈兵事。不可五。往时边卒私通境外,吏率裁禁,今乃导之使与通。不可六。盗贼伏莽,徒慑国威不敢肆耳,今知朝廷畏怯,睥睨之渐必开。不可七。俺答往岁深入,乘我无备故也。备之一岁,以互市终。彼谓国有人乎?不可八。或俺答负约不至;至矣,或阴谋伏兵突入;或今日市,明日复寇;或以下马索上直。不可九。岁帛数十万,得马数万匹。十年以后,帛将不继。不可十。
议者曰:“吾外为市以羁縻之,而内修我甲。”此一谬也。夫寇欲无厌,其以衅终明甚。苟内修武备,安事羁縻?曰:“吾阴市,以益我马”。此二谬也。夫和则不战,马将焉用?且彼宁肯予我良马哉?曰:“市不已,彼且入贡”。此三谬也。夫贡之赏不赀,是名美而实大损也。曰:“俺答利我市,必无失信”。此四谬也。吾之市,能尽给其众乎?能信不给者之无入掠乎?曰:“佳兵不祥”。此五谬也。敌加己而应之,何佳也?人身四肢皆痈疽,毒日内攻,而惮用药石可乎?
夫此十不可、五谬,明显易见。盖有为陛下主其事者,故公卿大夫知而莫为一言。陛下宜奋独断,悉按诸言互市者,发明诏选将练兵。不出十年,臣请为陛下竿俺答之首于藁街,以示天下万世。
疏入,帝颇心动,下鸾及成国公朱希忠,大学士严嵩、徐阶、吕本,兵部尚书赵锦,侍郎聂豹、张时彻议。鸾攘臂詈曰:“竖子目不睹寇,宜其易之。”诸大臣遂言遣官已行,势难中止。帝尚犹豫,鸾复进密疏。乃下继盛诏狱,贬狄道典史。其地杂番,俗罕知诗书。继盛简子弟秀者百余人,聘三经师教之。鬻所乘马,出妇服装,市田资诸生。县有煤山,为番人所据,民仰薪二百里外。继盛召番人谕之,咸服曰:“杨公即须我曹穹帐亦舍之,况煤山耶?”番民信爱之,呼曰“杨父”。
已而俺答数败约入寇,鸾奸大露,疽发背死,戮其尸。帝乃思继盛言,稍迁诸城知县。月余调南京户部主事,三日迁刑部员外郎。当是时,严嵩最用事。恨鸾凌己,心善继盛首攻鸾,欲骤贵之,复改兵部武选司。而继盛恶嵩甚于鸾。且念起谪籍,一岁四迁官,思所以报国。抵任甫一月,草奏劾嵩,斋三日乃上奏曰:
臣孤直罪臣,蒙天地恩,超擢不次。夙夜祗惧,思图报称,盖未有急于请诛贼臣者也。方今外贼惟俺答,内贼惟严嵩,未有内贼不去,而可除外贼者。去年春雷久不声,占曰:“大臣专政”。冬日下有赤色,占曰:“下有叛臣”。又四方地震,日月交食。臣以为灾皆嵩致,请以嵩十大罪为陛下陈之。
高皇帝罢丞相,设立殿阁之臣,备顾问视制草而已,嵩乃俨然以丞相自居。凡府部题覆,先面白而后草奏。百官请命,奔走直房如市。无丞相名,而有丞相权。天下知有嵩,不知有陛下。是坏祖宗之成法。大罪一也。
陛下用一人,嵩曰“我荐也”;斥一人,曰“此非我所亲,故罢之”。陛下宥一人,嵩曰“我救也”;罚一人,曰“此得罪于我,故报之”。伺陛下喜怒以恣威福。群臣感嵩甚于感陛下,畏嵩甚于畏陛下。是窃君上之大权。大罪二也。
陛下有善政,嵩必令世蕃告人曰:“主上不及此,我议而成之”。又以所进揭帖刊刻行世,名曰《嘉靖疏议》,欲天下以陛下之善尽归于嵩。是掩君上之治功。大罪三也。
陛下令嵩司票拟,盖其职也。嵩何取而令子世蕃代拟?又何取而约诸义子赵文华辈群聚而代拟?题疏方上,天语已传。如沈炼劾嵩疏,陛下以命吕本,本即潜送世蕃所,令其拟上。是嵩以臣而窃君之权,世蕃复以子而盗父之柄,故京师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谣。是纵奸子之僣窃。大罪四也。
严效忠、严鹄,乳臭子耳,未尝一涉行伍。嵩先令效忠冒两广功,授锦衣所镇抚矣。效忠以病告,鹄袭兄职。又冒琼州功,擢千户。以故总督欧阳必进躐掌工部,总兵陈圭几统后府,巡按黄如桂亦骤亚太仆。既藉私党以官其子孙,又因子孙以拔其私党。是冒朝廷之军功。大罪五也。
逆鸾先已下狱论罪,贿世蕃三千金,荐为大将。鸾冒擒哈舟丹儿功,世蕃亦得增秩。嵩父子自夸能荐鸾矣,及知陛下有疑鸾心,复互相排诋,以泯前迹。鸾勾贼,而嵩、世蕃复勾鸾。是引背逆之奸臣。大罪六也。
前俺答深入,击其惰归,此一大机也。兵部尚书丁汝夔问计于嵩,嵩戒无战。及汝夔逮治,嵩复以论救绐之。汝夔临死大呼曰:嵩误我。是误国家之军机。大罪七也。
郎中徐学诗劾嵩革任矣,复欲斥其兄中书舍人应丰。给事厉汝进劾嵩谪典史矣,复以考察令吏部削其籍。内外之臣,被中伤者何可胜计?是专黜陟之大柄。大罪八也。
凡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将弁惟贿嵩,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惟贿嵩,不得不掊克百姓。士卒失所,百姓流离,毒遍海内。臣恐今日之患不在境外而在域中。是失天下之人心。大罪九也。
自嵩用事,风俗大变。贿赂者荐及盗跖,疏拙者黜逮夷、齐。守法度者为迂疏,巧弥缝者为才能。励节介者为矫激,善奔者为练事。自古风俗之坏,未有甚于今日者。盖嵩好利,天下皆尚贪。嵩好谀,天下皆尚谄。源之弗洁,流何以澄?是敝天下之风俗。大罪十也。
嵩有是十罪,而又济之以五奸。知左右侍从之能察意旨也,厚贿结纳。凡陛下言动举措,莫不报嵩。是陛下之左右皆贼嵩之间谍也。以通政司之主出纳也,用赵文华为使。凡有疏至,先送嵩阅竟,然后入御。王宗茂劾嵩之章停五日乃上,故嵩得展转遮饰。是陛下之喉舌乃贼嵩之鹰犬也。畏厂卫之缉访也,令子世蕃结为婚姻。陛下试诘嵩诸孙之妇,皆谁氏乎?是陛下之爪牙皆贼嵩之瓜葛也。畏科道之多言也,进士非其私属,不得预中书、行人选。推官、知县非通贿,不得预给事、御史选。既选之后,入则杯酒结欢,出则餽饣尽相属。所有爱憎,授之论刺。历俸五六年,无所建白,即擢京卿。诸臣忍负国家,不敢忤权臣。是陛下之耳目皆贼嵩之奴隶也。科道虽入笼络,而部寺中或有如徐学诗之辈亦可惧也,令子世蕃择其有才望者,罗置门下。凡有事欲行者,先令报嵩,预为布置,连络蟠结,深根固蒂,各部堂司大半皆其羽翼。是陛下之臣工皆贼嵩之心膂也。陛下奈何爱一贼臣,而忍百万苍生陷于涂炭哉?
至如大学士徐阶蒙陛下特擢,乃亦每事依违,不敢持正,不可不谓之负国也。愿陛下听臣之言,察嵩之奸。或召问裕、景二王,或询诸阁臣。重则置宪,轻则勒致仕。内贼既去,外贼自除。虽俺答亦必畏陛下圣断,不战而丧胆矣。
疏入,帝已怒。嵩见召问二王语,喜谓可指此为罪,密构于帝。帝益大怒,下继盛诏狱,诘何故引二王。继盛曰:“非二王谁不慑嵩者!”狱上,乃杖之百,令刑部定罪。侍郎王学益,嵩党也。受嵩属,欲坐诈传亲王令旨律绞,郎中史朝宾持之。嵩怒,谪之外。于是尚书何鳌不敢违,竟如嵩指成狱,然帝犹未欲杀之也。系三载,有为营救于嵩者。其党胡植、鄢懋卿怵之曰:“公不睹养虎者耶,将自贻患。”嵩颔之。会都御史张经、李天宠坐大辟。嵩揣帝意必杀二人,比秋审,因附继盛名并奏,得报。其妻张氏伏阙上书,言:“臣夫继盛误闻市井之言,尚狃书生之见,遂发狂论。圣明不即加戮,俾从吏议。两经奏谳,俱荷宽恩。今忽阑入张经疏尾,奉旨处决。臣仰惟圣德,昆虫草木皆欲得所,岂惜一回宸顾,下垂覆盆?倘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夫虽远御魑魅,必能为疆场效死,以报君父。”嵩屏不奏,遂以三十四年十月朔弃西市,年四十。临刑赋诗曰:“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天下相与涕泣传颂之。
初,继盛之将杖也,或遗之蚺蛇胆。却之曰:“椒山自有胆,何蚺蛇为!”椒山,继盛别号也。及入狱,创甚。夜半而苏,碎磁碗,手割腐肉。肉尽,筋挂膜,复手截去。狱卒执灯颤欲坠,继盛意气自如。朝审时,观者塞衢,皆叹息,有泣下者。后七年,嵩败。穆宗立,恤直谏诸臣,以继盛为首。赠太常少卿,谥忠愍,予祭葬,任一子官。已,又从御史郝杰言,建祠保定,名旌忠。
后继盛论马市得罪者,何光裕、龚恺。光裕,字思问,梓潼人。嘉靖二十年进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给事中。偕同官杨上林、齐誉请召遗佚。帝可之,已而报罢。巡视京营,劾罢尚书路迎。与给事中谢登之、御史曾佩建议节财,冗费大省。边事迫,命清理诸陵守卫军,条上祛弊七事,多报可。
屡迁兵科都给事中。都指挥吕元夤缘得锦衣,总旗王松冒功袭千户,光裕皆举奏之。兵部尚书赵锦疏辩,帝斥元,下松都察院狱,而夺锦等俸。
仇鸾之开马市也,命尚书史道主之。徇俺答请,以粟豆易牛羊。光裕与御史龚恺等劾道:“委靡迁就。马市既开,复请封号。今其表意在请乞,而道以为谢恩。况表文非出贼手。道不去,则彼有无厌之求,我无必战之志,误国事不小。”时帝方响鸾,责光裕等借道论鸾,以探朝廷。杖光裕、恺八十,余夺俸。光裕不胜杖,卒。隆庆初,赠太常不卿。
恺既杖,官如故。寻列靖江王骄恣状,疏止大征粤寇。终湖广副使。恺,字次元,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杨允绳,字翼少,松江华亭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行人。久之,擢兵科给事中。严嵩独相,有诏廷推阁员。允绳偕同官王德、沈束、陈慎简辅臣、收录遗佚二事。未几,奉命会英国公张溶、抚宁侯朱岳、定西侯蒋传等简应袭子弟于阅武场。指挥郑玺忽传寇至,溶等皆惧走,允绳独不动,因奏之。褫玺职,夺溶、岳营务,罚传等俸,由是知名。又劾罢兵部尚书赵廷瑞。
居谏垣未几,疏屡上。言提学宪臣宜简行谊,府州县职宜量地烦简为三等,皆报可。俺答入犯,朝议急兵事。允绳请令五军都督府、府军前卫及锦衣卫堂上官,每遇考选军政之岁,各具疏自陈,听科道官拾遗;腾骧四卫及锦衣卫指挥以下,听兵部考察。诏皆从之,著为令。已,又陈御边四事,报可。再迁户科左给事中。谢病归。久之,起故官。
三十四年九月上疏言倭患,因推弊原,谓:“近者督抚命令不行于有司,非官不尊、权不重也。督抚莅任,例赂权要,名‘谢礼’。有所奏请,佐以苞苴,名‘候礼’。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芘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督抚取诸有司,有司取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抚壎颜以接下。上下相蒙,风俗莫振。不肖吏又乾没其间,指一科十。孑遗待尽之民必将挺而为盗,陷忧不止海岛间也。”
其冬巡视光禄。光禄丞胡膏伪增物直,允绳与同事御史张巽言劾之。下法司按验。膏窘,言:“玄典隆重,所用品物,不敢徒取充数。允绳憎臣简别太精,斥言醮斋之用,取具可耳,何必精择?其欺谤玄修如此。”帝遂大怒,下允绳及膏诏狱。刑部尚书何鳌当允绳仪仗内诉事不实律绞,帝命仍与巽言杖于廷。巽言夺三官。膏调外任。居五年,允绳竟死西市。先是,有马从谦者,以谤醮斋杖死。穆宗即位,赠允绳光禄少卿,予一子官。天启初,谥忠恪。膏寻以贪墨被劾,诛。
马从谦,字益之,溧阳人。嘉靖十年举顺天乡试第一。越三年成进士,授工部主事。出治二洪,有政绩。改官主客,擢尚宝丞,掌内阁制诰。章圣太后崩,劝帝行三年丧,不报。稍进光禄少卿。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钜万,为从谦奏发,泰因诬从谦诽谤。巡视给事中孙允中、御史狄斯彬劾泰,如从谦言。帝方恶人言醮斋,而从谦奏颇及之,怒下从谦及泰诏狱。所司言诽谤无左证,帝益怒。下从谦法司,以允中、斯彬党庇,谪边方杂职。法司拟从谦戍远边。帝命廷杖八十,戍烟瘴,竟死杖下。而泰以能发谤臣罪,宥之。时三十一年十二月也。久之,光禄寺灾,帝曰:“此马从谦余孽所致耳。”隆庆初,恤先朝建言杖死诸臣。中官追恨从谦,沮之。给事中王治、御史庞尚鹏力争。帝以从谦所犯,比子骂父,终不许。
允中,太原人。后屡迁应天府丞。斯彬,从谦同邑人。
赞曰:语有之:“君仁则臣直”。当世宗之代,何直臣多欤!重者显戮,次乃长系,最幸者得贬斥,未有苟全者。然主威愈震,而士气不衰,批鳞碎首者接踵而不可遏。观其蒙难时,处之泰然,足使顽懦知所兴起,斯百余年培养之效也。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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