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录(颜颐寿 聂贤 汤沐 刘琦 卢琼 沈汉 王科) 程启充 张逵郑一鹏 唐枢 杜鸾 叶应聪(蓝田 黄绾) 解一贯( 郑洛书 张录)陆粲(刘希简 王准) 邵经邦 刘世扬(赵汉) 魏良弼(秦鳌 张寅 叶洪)
马录,字君卿,信阳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固安知县。居官廉明,征为御史,按江南诸府。世宗即位,疏言:“江南之民最苦粮长。白粮输内府一石,率费四五石。他如酒醋局、供应库以至军器、胖袄、颜料之属输内府者,费皆然。户部侍郎秦金等请从录言,命石加耗一斗,毋得苛求。中官黄锦诬劾高唐判官金坡,诏逮之,连五百余人。录言:祖宗内设法司,外设抚、按,百余年刑清政平。先帝时,刘瑾、钱宁辈蛊惑圣聪,动遣锦衣官校,致天下汹汹。陛下方勤新政,不虞复有高唐之命。”给事中许复礼等亦以为言,狱得少解。嘉靖二年大计天下庶官,被黜者多讦抚、按,以录言禁止。
五年出按山西,而妖贼李福达狱起。福达者,崞人。初坐妖贼王良、李钺党,戍山丹卫。逃还,更名午,为清军御史所勾,再戍山海卫。复逃居洛川,以弥勒教诱愚民邵进禄等为乱。事觉,进禄伏诛,福达先还家,得免。更姓名曰张寅,往来徐沟间,输粟得太原卫指挥使。子大仁、大义、大礼皆冒京师匠籍。用黄白术干武定侯郭勋,勋大信幸。其仇薛良讼于录,按问得实。檄洛川父老杂辨之,益信。勋为遗书录祈免,录不从,偕巡抚江潮具狱以闻,且劾勋庇奸乱法。章下都察院,都御史聂贤等覆如录奏,力言勋党逆罪。诏福达父子论死,妻女为奴,没其产,责勋对状。勋惧,乞恩,因为福达代辨,帝置不问。会给事中王科、郑一鹏、程辂、常泰、刘琦、郑自璧、赵廷瑞、沈汉、秦祐、张逵、陈皋谟,御史程启充、卢琼、邵豳、高世魁、任淳,南京御史姚鸣凤、潘壮、戚雄、王献,评事杜鸾,刑部郎中刘仕,主事唐枢,交章劾勋,谓罪当连坐。勋亦累自诉,且以议礼触众怒为言,帝心动。勋复乞张璁、桂萼为援。璁、萼素恶廷臣攻己,亦欲借是舒宿愤,乃谓诸臣内外交结,借端陷勋,将渐及诸议礼者。帝深入其言,而外廷不知,攻勋益急。帝益疑,命取福达等至京下三法司讯,既又命会文武大臣更讯之,皆无异词。帝怒,将亲讯,以杨一清之言而止,仍下廷鞫。尚书颜颐寿等不敢自坚,改拟妖言律斩。帝犹怒,命法司俱戴罪办事,遣官往械录、潮及前问官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珏、佥事章纶、都指挥马豕等。时璋、珏已迁都御史,璋巡抚宁夏,珏巡抚甘肃,皆下狱廷讯。乃反前狱,抵良诬告罪。
帝以罪不及录,怒甚。命璁、萼、方献夫分署三法司事,尽下尚书颐寿,侍郎刘玉、王启,左都御史贤,副都御史刘文庄,佥都御史张润,大理卿汤沐,少卿徐文华、顾佖,寺丞汪渊狱,严刑推问遂搜录箧,得大学士贾咏、都御史张仲贤、工部侍郎闵楷、御史张英及寺丞渊私书。咏引罪致仕去,仲贤等亦下狱。萼等上言:“给事中琦、泰,郎中仕,声势相倚,挟私弹事,佐录杀人。给事中科、一鹏、祐、汉、辂,评事鸾,御史鸣凤、壮、雄,扶同妄奏,助成奸恶。给事中逵,御史世魁,方幸寅就死,得诬勋谋逆,率同连名,同声驾祸。郎中司马相妄引事例,故意增减,诬上行私。迩者言官缔党求胜,内则奴隶公卿,外则草芥司属,任情恣横,殆非一日,请大奋乾断,彰国法。”帝纳其言,并下诸人狱,收系南京刑部。先是,廷臣会讯,太仆卿汪元锡、光禄少卿余才偶语曰:“此狱已得情,何再鞫?”侦者告萼,以闻,亦逮问。
萼等遂肆搒掠。录不胜刑,自诬故入人罪。萼等乃定爰书,言寅非福达,录等恨勋,构成冤狱,因列诸臣罪名。帝悉从其言。谪戍极边,遇赦不宥者五人:璋、珏、纶、豕、前山西副使迁大理少卿文华。谪戍边卫者七人:琦、逵、泰、琼、启充、仕及知州胡伟。为民者十一人:贤、科、一鹏、祐、汉、辂、世魁、淳、鸣凤、相、鸾。革职闲住者十七人:颐寿、玉、启、潮、文庄、沐、佖、渊、元锡、才、楷、仲贤、润、英、壮、雄、前大理丞迁佥都御史毛伯温。其他下巡按逮问革职者,副使周宣等复五人。良抵死,众证皆戍,寅还职。录以故入人死未决,当徒。帝以为轻,欲坐以奸党律斩。萼等谓张寅未死,而录代之死,恐天下不服,宜永戍烟瘴地,令缘及子孙。乃戍广西南丹卫,遇赦不宥。帝意犹未慊,语杨一清等曰:“与其佼及后世,不若诛止其身,从《舜典》‘罚弗及嗣’之意。”一清曰:“祖宗制律具有成法,录罪不中死律。若法外用刑,吏将缘作奸,人无所措手足矣。”帝不得已,从之。以萼等***有功,劳谕之文华殿,赐二品服俸、金带、银币,给三代诰命。遂编《钦明大狱录》颁示天下。时嘉靖六年九月壬午也。至十六年,皇子生,肆赦。诸谪戍者俱释还,惟录不赦,竟卒于戍所。
颜颐寿,巴陵人,居官有清望。
聂贤,长寿人。为御史清廉。夺官五年,用荐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致仕,卒。谥荣襄。
汤沐,字新之,江阴人。弘治九年进士。除崇德知县,征授御史。正德初,尝劾中官苗逵、保国公朱晖等罪,出为湖广佥事。刘瑾以沐不附己,用牙侩同寅讦学士张芮事波及沐,谪武义知县。瑾诛,复为广东佥事。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请立土官世系籍,绝其争袭之弊,而令其子弟入学,报可。嘉靖二年改抚四川,入为大理卿。既坐福达狱罢归,家居六年,荐章数十上,不召,卒。沐居官三十载,屏绝馈遗,以廉洁称。
刘琦,字廷珍,洛川人。正德九年进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给事中。时给京军冬衣布棉恒过期,以琦请,即命琦立给。李福达逃洛川,琦知之甚悉。事觉,琦疏陈颠末,因劾郭勋党逆,又与御史张问行劾勋侵盗草场租银。既而马录狱具,坐琦佐使杀人,下狱,谪戍沈阳。阅十年赦归,卒。
卢琼,字献卿,浮梁人。正德六年进士。由固始知县入为御史。嘉靖改元,上言:“景皇帝有拨乱大功,而实录犹称郕戾王。敬皇帝深仁厚泽,而实录成于焦芳手,是非颠倒。乞诏儒臣改撰。”帝惟命史官正《孝宗实录》之不当者,然亦未有所正也。出按畿辅。桂萼疾台谏排己,考察京官既竣,令科道互纠劾。吏科都给事中王俊民等争之,琼与同官刘隅等亦言交相批抵报复,非盛世事。帝切责俊民、隅,夺其俸五月,琼等皆三月,而命部院考之。琼竟以劾勋谪戍边。赦还,卒。
沈汉,字宗海,吴江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中官马俊、王堂久废,忽自南京召至,汉论止之。改元诏书蠲四方逋税,汉以民间已纳者多饱吏橐,请已征未解者,作来年正课。又言近籍没奸党赀数千万,请悉发以补岁入不足之数。皆报可。嘉靖二年,以灾异指斥时政。尚书林俊去位,复抗章争之。户部郎中牟泰坐吏盗官帑,下诏狱贬官。汉言:“吏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败,泰发之。泰无罪。”因极言刑狱宜付法司,毋委镇抚。不纳。大狱起,法司皆下吏。汉言:“祖宗之法不可坏,权幸之渐不可长,大臣不可辱,妖贼不可赦。”遂并汉收系,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孙璟,万历中为吏部员外郎。请王恭妃封号,忤旨,降行人司正。天启初,赠少卿。
王科,字进卿,涉县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蓝田知县。城隘,且无水,科导西山水入城,拓而广之,遂为望邑。毁境内淫祠,以其材葺学宫。嘉靖四年征为工科给事中。尝劾兵部尚书金献民无功,总兵官赵文、种勋失事,及陕西织造内官扰民,郭勋任奸人郭彪、郑鸾,剥军害民状。又言:“三司首领、州县佐贰以秩卑为上官所轻弃,率贪冒不自惜,宜拔擢其廉能者。而诸边财计之职,不宜处下才。盐运官廉,当迁叙。”大狱起,劾勋,遂下狱削籍。
方诸臣之被罪也,举朝皆知其冤,莫敢白。逾月,南京御史吴彦独抗章请宽之。上怒,斥于外。已而御史张禄亦以为言。忤旨,切让。自是无敢言者。十一年,桂萼已死,张璁亦免相,聂贤、毛伯温始起用。张润、汪元锡、李珏、闵楷亦相继收录。唯台谏、曹郎竟无一人召复者。隆庆初,诸人皆复职赠官。录首赠太仆少卿,琦、琼俱光禄少卿,汉、科俱太常少卿。
当萼等反福达之狱,举朝不直萼等。而以寅、福达姓名错互,亦或疑之。至四十五年正月,四川大盗蔡伯贯就擒。自言学妖术于山西李同。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狱。同供为李午之孙,大礼之子,世习白莲教,假称唐裔,惑众倡乱,与大狱录姓名无异,同竟伏诛。暨穆宗即位,御史庞尚鹏言:“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衣冠之祸,可谓惨烈。郭勋世受国恩,乃党巨盗,陷朝绅。职枢要者承其颐指,锻炼周内。万一阴蓄异谋,人人听命,祸可胜言哉!乞追夺勋等官爵,优恤马录诸人,以作忠良之气。”由是,福达狱始明。
程启充,字以道,嘉定州人。正德三年进士。除三原知县,入为御史。嬖幸子弟家人滥冒军功,有至都督赐蟒玉者。启充言:“定制,军职授官,悉准首功。今幸门大启,有买功、冒功、寄名、窜名、并功之弊。权要家贿军士金帛,以易所获之级,是谓买功。冲锋斩馘者,甲也,而乙取之,甚者杀平民以为贼,是谓冒功。身不出门闾,而名隶行伍,是谓寄名。贿求掾吏,洗补文册,是谓窜名。至有一人之身,一日之间,不出京师,而东西南朔四处报功者,按名累级,骤至高阶,是谓并功。此皆坏祖宗法,解将士体,乞严为察革。”帝不能用。
十一年正旦,群臣待漏入贺,日晡礼始成。及散朝,已昏夜。众奔趋而出,颠仆相践踏。将军赵朗者,死于禁门。启充具奏其状,请帝昧爽视朝,以图明作之治。都督马昂进妊身女弟,启充等力争。既又极陈冗官、冗兵、冗费之弊,乞通行革罢。帝皆不省。腾骧四卫军改编各卫者,奉诏撤回,而各卫遗籍仍支粮,糜仓储八十七万余石。启充力言之,冒支弊绝。以忧归。
世宗即位,起故官,即争兴献帝皇号。嘉靖元年正月郊祀方毕,清宁宫小房火。启充言:“灾及内寝,良由徇情之礼有戾天常,僣逼之名深乖典则。辅臣执议,礼臣建明,不能敌经生之邪说,佞幸之谀辞,动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臣谓不正大礼,不黜邪说,所谓修省皆具文也。况迩者旨由中出而内阁不知,奸党狱成而曲为庇护。谏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疏远,股肱有痿痹之患。司礼之权重于宰相,枢机之地委之宦官。迩臣贪浊,频有迁除;边帅偾师,不闻谴斥。庄田之赏赉过多,潜邸之乞恩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众听,亲大臣,肃庶政,以回灾变。”报闻。
寻出按江西。得宸濠通萧敬、张锐、陆完等私书,欲亟去孙燧,云:“代者汤沐、梁宸可,其次王守仁亦可。”因论敬、锐等罪,并言守仁党逆,宜追夺。给事中汪应轸讼守仁功,言:“逆濠私书,有诏焚毁。启充轻信被黜知县章立梅捃摭之辞,复有此奏,非所以劝有功。”主事陆澄亦为守仁奏辨。御史向信因劾应轸与澄。帝曰:“守仁一闻宸濠变,仗义兴兵,戡定大难,特加封爵,以酬大功,不必更议。”帝从太监梁栋请,遣中官督南京织造。启充偕同官及科臣张嵩等极谏,不纳。
启充素蹇谔,张璁、桂萼恶之。会郭勋庇李福达狱,为启充所劾,璁、萼因指启充挟私,谪戍边卫。十六年赦还。言者交荐,不复用,卒。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张逵,字懋登,余姚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给事中。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国是大定。今举动渐乖,弊端旋复。斋醮繁兴,爵赏无纪。政事不关于宰执者非一,刑罚不行于贵近者甚多。台谏会奏而斥为渎扰,大臣执法而责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蒋轮市宠,陈万言乞赐第,先朝贵戚未有若是恩幸也。廖鹏缓死,刘晖得官,李隆复遣官勘问,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纵也。愿陛下一反目前之所为。”报闻。给事中刘最、邓继曾谪官,逵疏救,不听。寻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
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处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曰‘尚议处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者不言,则是终无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时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会疏公言之,又各疏独言之。一不得行,则相聚环视,以不得其言为愧。近者不然,会疏则删削忌讳以避祸,独疏则毛举纤微以塞责。一不蒙谴,则交相庆贺,以苟免为幸。消谠直之气,长循默之风,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
寻进右给事中。王科、陈察劾郭勋,帝慰留之。逵与同官郑自璧、赵廷瑞言:“勋倚奸成横,用酷济贪,笼络货资,渔猎营伍,为妖贼李福达请属,为逆党陆完雪冤。温旨谕留,是旌使纵也。”既复言:“福达诳惑愚民,称兵犯顺。勋党叛逆,罪不容诛。”不听。
寻以言事忤旨,黜为吴江县丞。复坐福达狱逮问,谪戍辽东边卫。居十年,母死不得归,哀痛而卒。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郑一鹏,字九万,莆田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嘉靖初,官至户科左给事中。一鹏性伉直,居谏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论大学士杨廷和,因言内阁柄太重。一鹏驳之曰:“太宗始立内阁,简解缙等商政事,至漏下数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几?张锐、魏彬之狱,献帝追崇之议,未尝召廷和等面论。所拟旨,内多更定,未可谓专也。”
帝用中官崔文言,建醮乾清、坤宁诸宫,西天、西番、汉经诸厂,五花宫两暖阁、东次阁,莫不有之。一鹏言:“祷祀繁兴,必魏彬、张锐余党。先帝已误,陛下岂容再误?臣巡视光禄,见一斋醮蔬食之费,为钱万有八千。陛下忍敛民怨,而不忍伤佞幸之心。况今天灾频降,京师道殣相望;边境戍卒,日夜荷戈,不得饱食,而为僧道靡费至此,此臣所未解。”报闻。
东厂理刑千户陶淳曲杀人,论谪戍。诏覆案,改拟带俸。一鹏与御史李东等执奏,并劾刑部侍郎孟凤,帝不听。给事中邓继曾、修撰吕柟、编修邹守益以言获罪,一鹏皆疏救。
宫中用度日侈,数倍天顺时。一鹏言:“今岁灾用诎,往往借支太仓,而清宁、仁寿、未央诸宫,每有赢积,率馈遗戚里。曷若留供光禄,彰母后德?”帝命乾清、坤宁二宫暂减十之一。鲁迷贡狮子、西牛、西狗、西马及珠玉诸物。一鹏引汉闭玉门关谢西域故事,请敕边臣量行赏赉,遣还国,勿使入京,彰朝廷不宝远物之盛德。不听。寻伏阙争“大礼”,杖于廷。
侍郎胡瓒、都督鲁纲督师讨大同叛卒,列上功状,请遍颁文武大臣、台谏、部曹及各边抚、按、镇、监赏。一鹏言:“桂勇诛郭监等,在瓒未至之先。徐毡儿等之诛,事由朱振,于瓒无与。瓒欲邀功冒赏,惧众口非议,乃请并叙以媚之。夫自大同构难,大臣台谏谁为陛下画一策者?孤城穷寇尚多逋逃,各边镇、抚相去数千里,安在其能犄角也?”请治瓒等欺罔罪,赏乃不行。
时诸臣进言多获谴,而一鹏间得俞旨,益发舒言事。论杨宏不宜推宁夏总兵官;席书不宜讦费宏,留其弟春为修撰;王宪夤缘贵近,邓璋败事甘肃,不宜举三边总督;服阕尚书罗钦顺、请告祭酒鲁铎、被谪修撰吕柟宜召置经筵;廷臣乞省亲养疾,不宜概不许。诸疏皆侃侃。会武定侯郭勋欲得虎贲左卫以广其第,使指挥王琬等言,卫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顺者愿以宅易之。顺,勋家奴也,其宅更湫隘。一鹏与同官张嵩劾勋:“以敝宅易公署,骄纵罔上。昔窦宪改沁水园,卒以逆诛。勋谋夺朝廷武卫,其恶岂止宪比?部臣附势曲从,宜坐罪。”尚书赵璜等因自劾。诏还所易,勋甚衔之。而一鹏复以李福达狱劾勋,桂萼、张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名。九庙灾,言官会荐遗贤及一鹏,竟不复召。久之,卒。隆庆初复官,赠光禄少卿。
唐枢,字惟中,归安人。嘉靖五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言官以李福达狱交劾郭勋,然不得狱辞要领。枢上疏言:
李福达之狱,陛下驳勘再三,诚古帝王钦恤盛心。而诸臣负陛下,欺蔽者肆其谗,诌谀者溷其说,畏威者变其辞,访缉者淆其真。是以陛下惑滋甚,而是非卒不能明。臣窃惟陛下之疑有六。谓谋反罪重,不宜轻加于所疑,一也。谓天下人貌有相似,二也。谓薛良言弗可听,三也。谓李珏初牒明,四也。谓臣下立党倾郭勋,五也。谓崞、洛证佐皆仇人,六也。臣请一一辨之。
福达之出也,始而王良、李钺从之,其意何为?继而惠庆、邵进禄等师之,其传何事?李铁汉十月下旬之约,其行何求?“我有天分”数语,其情何谋?“太上玄天,垂文秘书”,其辞何指?劫库攻城,张旗拜爵,虽成于进禄等,其原何自?钺伏诛于前,进禄败露于后,反状甚明。故陕西之人曰可杀,山西之人曰可杀,京畿中无一人不曰可杀,惟左右之人曰不可,则臣不得而知也。此不必疑一也。
且福达之形最易辨识,或取验于头秃,或证辨于乡音,如李二、李俊、李三是其族,识之矣。发于戚广之妻之口,是其孙识之矣。始认于杜文柱,是其姻识之矣。质证于韩良相、李景全,是其友识之矣。一言于高尚节、王宗美,是鄜州主人识之矣。再言于邵继美、宗自成,是洛川主人识之矣。三言于石文举等,是山、陕道路之人皆识之矣。此不必疑二也。
薛良怙恶,诚非善人。至所言张寅之即福达,即李午,实有明据,不得以人废言。况福达踪迹谲密,黠慧过人,人咸堕其术中,非良狡猾亦不能发彼阴私。从来发摘告讦之事,原不必出之敦良朴厚之人。此不当疑三也。
李珏因见薛良非善人,又见李福达无龙虎形、朱砂字,又见五台县张子真户内实有张寅父子,又见崞县左厢都无李福达、李午名,遂苟且定案,轻纵元凶。殊不知五台自嘉靖元年黄册始收,寅父子忽从何来?纳粟拜官,其为素封必非一日之积,前此何以隐漏?崞县在城坊既有李伏答,乃于左厢都追察,又以李午为真名,求其贯址,何可得也?则军籍之无考,何足据也?况福达既有妖术,则龙虎形、朱砂字,安知非前此假之以惑众,后此去之以避罪?亦不可尽谓薛良之诬矣。此不当疑四也。
京师自四方来者不止一福达,既改名张寅,又衣冠形貌似之,郭勋从而信之,亦理之所有。其为妖贼余党,亦意料所不能及。在勋自有可居之过,在陛下既宏议贵之恩,诸臣纵有倾勋之心,亦安能加之罪乎?此不用疑五也。
鞫狱者曰诬,必言所诬何因。曰雠,必言所雠何事。若曰薛良,雠也,则一切证佐非雠也。曰韩良相、戚广,雠也,则高尚节、屈孔、石文举,非雠也。曰魏泰、刘永振,雠也,则今布按府县官非雠也。曰山、陕人,雠也,则京师道路之人非雠也。此不用疑六也。
望陛下六疑尽释,明正福达之罪。庶群奸屏迹,宗社幸甚。
疏入,帝大怒,斥为民。其后《钦明大狱录》删枢疏不载。
枢少学于湛若水,深造实践。又留心经世略,九边及越、蜀、滇、黔险阻厄塞,无不亲历。蹑屩茹草,至老不衰。隆庆初,复官。以年老,加秩致仕。会高拱憾徐阶,谓阶恤录先朝建言诸臣,乃彰先帝之过,请悉停之,枢竟不录。
杜鸾,字羽文,陕西咸宁人。正德末进士。授大理评事。嘉靖初,伏阙争《大礼》,杖午门外。长沙盗李鉴与父华劫村聚,华诛,鉴得脱。后复行劫,捕获之。席书时抚湖广,劾知府宋卿故入鉴。帝遣大臣按之,言鉴盗有状,帝命逮鉴至京。书上言:“臣以议礼忤朝臣,问官故与臣左。乞敕法司会官覆。”于是鸾会御史苏恩再讯,无异词,疏言:“书以恶卿故为鉴奏辨,且以议礼为言。夫大礼之议,发于圣孝。书偶一言当意,动援此以挟陛下,压群僚。坏乱政体,莫此为甚。”帝重违书意,竟免鉴死,戍辽东。
已,复有张寅之狱。鸾与刑部郎中司马相、御史高世魁司其牍。鸾上言:“往者李鉴之狱,陛下徇席书言,误恩废法,权幸遂以鬻狱为常,请托无忌。今勋谋又成矣。书曰‘以议礼招怨’,勋亦曰‘以议礼招怨’。书曰‘欲杀鉴以仇臣’,勋亦曰:‘欲杀寅以仇臣’。簧鼓圣聪,如出一口。以陛下尊亲之盛典,为奸邪掩覆之深谋,将使贿赂公行,乱贼接踵,非圣朝福也。”已而桂萼等力反前狱,鸾坐除名。
初,书之欲宽李鉴也,给事中管律言:“比言事者,每借议礼为词。或乞休,或引罪,或为人辨诉,于议礼本不相涉,而动必援引牵附,何哉?盖小人欲中伤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宠,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欢也。乞诫自今言事者,据事直陈,毋假借,以累圣德。”帝是其言,命都察院晓示百官。越二日,御史李俨以世庙成,请恤录议礼获罪诸臣,且请详察是非:“议礼是而行事非者,不以是掩非。议礼非而行事是者,不以非掩是。使党与全消,时靡有争,则大公之治也。”未几,给事中陈皋谟亦言:“献皇帝追崇之礼,实出陛下至情。书辈乃贪为己功,互相党援,恣情喜怒,作福作威。若李鉴父子,成案昭然。书曲为申救,谓‘众以议礼憾臣,因陷鉴死’。夫议礼者,朝廷之公典,合与不合,何至深雠?纵使雠书,鉴非书子弟亲戚交游也,何故雠之?至郭勋党庇奸人,请属事露,则又代奸人妄诉,亦以议礼激众怒为言,不至于滥恩废法不已,岂不大可异哉!乞亟斥书、勋而置鉴重典,穷按勋请托事,使人心晓然,知权奸不足恃,国法不可干,然后逆节潜消,悻门永塞。”帝弗听。
叶应骢,字肃卿,鄞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偕同官谏南巡,杖三十。嘉靖初,历郎中。伏阙争“大礼”,再下狱廷杖。
给事中潮阳陈洸素无赖。家居与知县宋元翰不相能,令其子柱讦元翰谪戍。元翰摭洸罪及帷薄事刊布之,名《辨冤录》。洸由是不齿于清议,尚书乔宇出之为湖广佥事。洸初尝言献帝不可称皇。而是时张璁、桂萼辈以议礼骤显,洸乃上疏言璁等议是,宜急去本生之称,因诋宇及文选郎夏良胜,而称引其党前给事中于桂、阎闳、史道,前御史曹嘉。帝即还洸等职,谪良胜于外。洸遂劾大学士费宏、尚书金献民、赵鉴、侍郎吴一鹏、朱希周、汪伟、郎中余才、刘天民、员外郎薛蕙、给事中郑一鹏悉邪党,而荐廖纪等十五人。俄又劾吏部尚书杨旦等。帝益大喜。立罢旦,擢纪代之。璁、萼辈遂引以击异己。给事中赵汉、御史朱衣等交章劾洸,而御史张日韬、戴金、蓝田又特疏论之。田并劾席书,且封上元翰《辨冤录》。都御史王时中请罢洸听勘。洸奏:“群奸恨臣抗议大礼,将令抚按杀臣,请遣一锦衣往”。洸意,锦衣可利诱也。得旨遣应骢及锦衣千户李经。应骢与焚香誓天,会御史熊兰、涂相等杂治,具上洸罪状至百七十二条。除赦前及暧昧者勿论,当论者十三条。罪恶极,宜斩,妻离异,子柱绞。洸惧,亡诣阙申诉。帝持应骢奏不下。尚书赵鉴、副都御史张润、给事中解一贯、御史郑本公等连章执奏。帝不得已,始命覆核。郎中黄绾力持应骢议。书、萼为居间不能得,要璁共奏,谓洸议礼臣,为法官所中。帝入其言,命免罪为民。大理卿汤沐及鉴、一贯更争之,不听。未几,“大礼”书成,并原洸妻子。应骢寻迁吉安知府,母丧归。
六年,骢、萼益用事。而萼方掌刑部,廷臣马录等以劾郭勋下狱。洸谓乘此故案可反也,上书讦应骢等。萼因讼洸冤。遂逮洸、应骢、元翰、绾,而令按察使张祐等还籍候命,词连四百人。九卿及锦衣卫廷讯,应骢对曰:“某所持者王章耳,必欲直洸,惟诸公命。”刑部尚书胡世宁等心知洸罪重,而惩前大狱,不敢执。会是日黄雾四塞,狱弗竟。次日,又大风拔木。有诏修省,不用刑。乃当应骢按事不实律,为民,元翰、绾及田等贬斥有差,洸授冠带。霍韬再疏为洸讼不能得,洸益憾应骢。逾数年,更令人奏应骢勘狱时,酷杀无辜二十六人,下巡按李美覆勘。美言死者皆有状,非故杀。刑部尚书许赞白应骢无罪。帝特谪应骢戍辽东。是狱也,始终八载。凡攻洸与治洸狱者无不得罪,逮捕至百数十人。天下恶萼辈奸横,益羞言议礼臣矣。
应骢赴戍所,道经苏州。知府治具候之,立解维去,致馈不受。十六年赦归。明堂大享礼成,复寇带。应骢敦行谊,好著书,数更患难气不挫。
黄绾,息人。为刑部主事,谏南巡被杖。历郎中,出为绍兴知府,以宽大为治。被征时,士民哭震野,争致赆,绾止取二钱。至京,下诏狱,瘐死。隆庆初,赠太常少卿。
蓝田,即墨人。争“大礼”被杖。张璁掌都察院,考察其属,落职归。
解一贯,字曾唯,交城人。正德十六年进士。除工科给事中。陈讲学、修德、亲贤、孝亲、任相、远奸、用谏、谨令、戒欲、恤民十事。世宗嘉纳之。嘉靖元年偕御史出核牧马草场。太监阎洪等奏遣中官一人与俱,一贯言不可,乃已。还朝,劾太监谷大用、李玺夺产殃民罪,帝宥之。而内臣、勋戚所据庄田,率归之民。帝为后父陈万言营第,极壮丽。一贯力请裁节,复助杨廷和争织造,皆不纳。历刑科左右给事中。云南巡按郭楠以建言,广东按察使张祐、副使孙懋以辱官校,皆逮治;御史方启颜以杖死宦官家人落职;元城知县张好古以拘责戚畹家族镌级,一贯皆论救。忤旨,停俸。
寻进吏科都给事中。教授王价、录事钱予勋以考察罢,假议礼希复用。一贯等言:“如此,将坏祖宗百年制。”事竟寝。张璁、桂萼日击费宏不已,一贯偕同官言:“宏立朝行事,律以古大臣固不能无议。但入仕至今,未闻有大过。至璁、萼平生奸险,特以议礼一事偶合圣心。超擢以来,凭恃宠灵,凌轹朝士。与宏积怨已久,欲夺其位而居之。陛下以累疏俱付所司,而于其终乃曰‘尔等宜各修乃职’,盖所以阴折其奸谋者至矣。二三臣不体至意,或专攻宏,或兼攻璁、萼,不知能去宏,不能去璁、萼也。君子难进易退,小人则不然。宏恤人言,顾廉耻,犹可望以君子。璁、萼则小人之尤,何所忌惮?苟其计得行,则奸邪气势愈增,善类中伤无已,天下事将大有可虑者。”时郑洛书、张录皆论三人事,而一贯言尤切。诏下之所司。璁、萼等衔不已,竟谪开州判官以卒。
郑洛书,字启范,莆田人。弱冠登进士,授上海知县,有善政。嘉靖四年召拜御史。张璁、桂萼以陈九川事讦费宏,洛书与同官郑气言:“九川事,人谓璁、萼与谋,固已得罪公论,而宏取与之际亦未明。夫朝廷有纪纲,大臣重进退,宏、璁、萼皆不可不去。宏不去,则有持禄保位之诮,璁、萼不去,亦冒蹊田夺牛之嫌。”诏责洛书妄言。
帝赐尚书赵鉴、席书诗翰,洛书言:“陛下眷礼大臣,此虞廷赓歌之风也。愿推此心以念旧。如致仕大臣刘健、谢迁、林俊、孙交等,特降宸章,咨访时政,则圣德益宏。又推此心以赦过。如迁谪丰熙、刘济、余宽、王元正等,特垂仁恩,量与牵复,则圣度益广。”报闻。李福达狱起,帝将亲鞫之,洛书曰:“陛下操独断之威,使法官尽得罪,虽有张释之、于定国,不获抗辨于人主之前,何以使刑罚中!”帝怒,将罪之,杨一清力解而止。寻出视南畿学政,道闻丧归。
十二年京察事竣,更命科道官互纠,洛书被劾落职。给事中饶秀为御史所劾,无所泄愤,复劾洛书及王重贤等九人贪污阘茸。重贤等皆降黜。时论骇之。洛书家居再逾岁卒,年三十九。子开,往依上海。上海人治田百亩资之。岁一至,收其入以归。
张录,字宗制,城武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太常博士,擢御史。嘉靖初,伏阙争“大礼”,下狱廷杖。出按畿辅,劾宣府诸将失事,皆伏辜。西域鲁迷贡狮子、西牛方物,言所贡玉石计费二万三千余金,往来且七年,邀中国重赏。录言:“明王不贵异物。今二狮日各饲一羊,是岁用七百余羊也。牛食刍菽,今乃食果饵,则食人之食矣。愿返其献,归其人,薄其赏,以阻希望心。”帝不能用。
张璁擢兵部侍郎,录与诸御史争之,不听。璁与桂萼屡攻费宏,录言:“今水旱相仍,变异迭出,正臣工修省时。诸人为国股肱,相倾排若此,欲弭灾变,不亦难乎?乞并黜三人,以回天谴。”帝为戒谕璁、萼。后璁以侍郎总台事,修前憾。言录不谙宪体,遂罢归。家居二十年,卒。
陆粲,字子余,长州人。少谒同里王鏊,鏊异之曰:“此子必以文名天下。”嘉靖五年成进士,选庶吉士。七试皆第一。张璁、桂萼尽出庶吉士为部曹、县令,粲以才独得工科给事中。劲挺敢言。疏言:“我朝太祖至宣宗,大臣造膝陈谋,不啻家人父子。自英宗幼冲,大臣为权宜计,常朝奏事,先日拟旨,其余政事具疏封进,沿袭至今。今陛下锐意图治,愿每日朝罢,退御便殿,延见大臣;侍从台谏轮日奏对;抚按藩臬廷辞入谢,召访便宜;复妙选博闻有道之士,更番入直,讲论经史,如仁宗弘文阁故事。则上下情通,而天下事毕陈于前矣。”帝不能用。既言资格独重进士,致贡举无上进阶,州县教职过轻,王官终身禁锢,皆宜变通。因陈久任使、慎考察、汰冗官诸事,而终之以复制科,仿唐、宋法,数岁一举,以待异才:“高者储之禁近,其次分置诸曹,先有官者递进,庶人才毕出,野无遗贤。”
寻偕御史郗元洪清核马房钱谷。抗疏折御马太监阎洪,宿弊为清。与同官刘希简争张福达狱。帝怒,俱下诏狱。杖三十,释还职。事具《熊浃传》。
张璁、桂萼并居政府,专擅朝事。给事中孙应奎、王准发其私,帝犹温旨慰谕。粲不胜愤,上疏曰:
璁、萼,凶险之资,乖僻之学。曩自小臣赞大礼,拔置近侍,不三四年位至宰弼。恩隆宠异,振古未闻。乃敢罔上逞私,专权招贿,擅作威福,报复恩仇。璁狠愎自用,执拗多私。萼外若宽迂,中实深刻。忮忍之毒一发于心,如蝮蛇猛兽,犯者必死。臣请姑举数端言之。
萼受尚书王琼赂遗钜万,连章力荐,璁从中主之,遂得起用。昌化伯邵杰,本邵氏养子,萼纳重贿,竟使奴隶小人滥袭伯爵。萼所厚医官李梦鹤假托进书,夤缘受职,居室相邻,中开便户往来,常与萼家人吴从周等居间。又引乡人周时望为选郎,交通鬻爵。时望既去,胡森代之。森与主事杨麟、王激又辅臣乡里亲戚也。
铨司要地,尽布私人。典选仅逾年,引用乡故,不可悉数。如致仕尚书刘麟,其中表亲也。侍郎严嵩,其子之师也。佥都御史李如圭,由按察使一转径入内台,南京太仆少卿夏尚朴,由知府期月遂得清卿,礼部员外张敔假历律而结知,御史戴金承风搏击,甘心鹰犬,皆萼姻党,相与朋比为奸者也。礼部尚书李时柔和善逢,猾狡多智,南京礼部尚书黄绾曲学阿世,虚谈眩人,谕德彭泽夤缘改秩,躐玷清华,皆阴厚于璁而阳附于萼者也。
璁等威权既盛,党与复多,天下畏恶,莫敢讼言。不亟去之,凶人之性不移,将来必为社稷患。
帝大感悟,立下诏暴璁、萼罪状,罢其相;而以粲不早发,下之吏。
既而詹事霍韬力诋粲,谓杨一清嗾之。希简言:“璁、萼去位由圣断。且使犬谓之嗾,韬以言官比之犬,侮朝廷。”而帝竟纳韬言,召璁还,夺一清官,下希简诏狱,释还职,谪粲贵州都镇驿丞。
稍迁永新知县。前后获盗数百人,奸猾屏迹。久之,以念母乞归。论荐者三十余疏,皆报罢。霍韬亦荐粲,粲曰:“天下事大坏憸人手,尚欲以余波污我耶?”母殁,毁甚,未终丧而卒。
刘希简,字以顺,汉州人。进士。除行人。为工科给事中,甫五月,两以直言得罪,声大振。久之,谪县丞。终巩昌知府。
王准。字子推,世籍秦府仪卫司。准以进士授知县。为礼科给事中,巡视京营,劾郭勋专恣罪。明年,劾璁、萼引私人。璁、萼罢,准亦下吏,谪富民典史。稍迁知县。都御史汪鋐萘希璁指,以考察罢之。
邵经邦,字仲德,仁和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榷荆州税,甫三月,税额满,遂启关任商舟往来。进员外郎。
嘉靖八年冬十月,日有食之。经邦时官刑部,上疏曰:
兹者正阳之月,有日食之异。质诸《小雅十月》之篇,变象悬符。说《诗》者谓阴壮之甚,由不用善人,而其咎专归皇父。然则今之调和变理者,得无有皇父其人乎?迩陛下纳陆粲言,命张璁、桂萼致仕。寻以璁议礼有功,复召辅政。人言籍籍,陛下莫之恤也。乃天变若此,安可勿畏?
夫议礼与临政不同。议礼贵当,临政贵公。正皇考之徽称,以明父子之伦,礼之当也。虽排众论,任独见,而不以为偏。若夫用人行政,则当辨别忠邪,审量才力,与天下之人共用之,乃为公耳。今陛下以璁议礼有功,不察其人,不揆其才,而加之大任,似私议礼之臣也。私议礼之臣,是不以所议者为公礼也。夫礼唯至公,乃可万世不易。设近于私,则固可守也,亦可变也。陛下果以尊亲之典为至当,而欲子孙世世守之乎?则莫若于诸臣之进退,一付诸至公,优其赉予,全其终始,以答其议礼之功,而博求海内硕德重望之贤,以弼成正大光明之业,则人心定,天道顺,俾万年之后,庙号世宗,子孙百世不迁,顾不伟欤?如徒加以非分之任,使之履盈蹈满,犯天人之怒,亦非璁等福也。
帝大怒,立下镇抚司拷讯。狱上,请送法司拟罪。帝曰:“此非常犯,不必下法司。”遂谪戍福建镇海卫。十六年,皇子生,大赦。惟经邦与丰熙等八人不在赦例。
经邦之戍所,闭户读书。与熙及同戍陈九川,时相讨论。居镇海三十七年卒。闽人立寓贤祠祀三人。隆庆初复官。
刘世扬,字实甫,闽人。正德十二年进士。改庶吉士,除刑科给事中。世宗即位,议加兴献帝皇号,世扬疏谏。都察院牒司礼监,摄中官吴善良。帝手批原牒付刑科,以善良付司礼。世扬言:“祖宗制,凡降诏旨必书于题奏疏揭,或登闻鼓状,乃发六科,宣于诸曹。或国有大事,上命先发,诸曹必补牍,于次日早朝进之,无竟批文牍者。今旨从中出,亵天语,更旧制,不可。”帝不听。已,列先朝直臣舒芬、马汝骥、王思、王应轸、张原等二十人,请加恩以旌忠直,诸臣各进秩一等。尝因灾异,世扬请仿古人几杖箴铭之义,取圣贤格言书殿庑,帝纳之。
历吏科左给事中,进都给事中。与同官李仁劾詹事顾鼎臣污佞,且言今日詹事即他日辅臣。帝怒,诘詹事进辅臣,出何典例?世扬等引罪。帝怒不解,予杖,下诏狱,既乃得释。帝以久旱躬祷,世扬言在狱系囚及建言谪戍诸臣怨咨之气,上干天和,请悉疏释。帝不能用。张璁、桂萼被劾罢,帝责谏官不言。世扬等乃尽劾璁、萼党尚书王琼而下数十人,章下吏部。而尚书方献夫亦璁、萼党也,但去编修金璐、御史敖钺、太仆丞姚奎、郎中刘汝輗、员外郎张敔、郭宪、待诏叶幼学、储良才八人而已。未几,复偕同官赵汉等陈修省八事。中言:“大学士石瑶贞介,殁未易名。尚书李鐩,国之盗臣,身后遗金得谥。给事中郑一鹏坐论杨一清再杖削职,一清败,一鹏宜复官。”
世扬发璁、萼党,见憾于璁,一鹏又尝忤璁、萼。会璁已再相,而瑶实前赐谥,璁因激帝怒,谓给事言皆妄。乃谪世扬江西布政司照磨,停汉等俸,然鐩谥亦由此夺。世扬屡迁河南提学佥事。告归,卒。
赵汉,字鸿逵,平湖人。正德六年进士。授建昌推官。擢南京户科给事中,改兵科。嘉靖初,尚书林俊以执奏狱囚李凤阳,被旨诘责。汉因言:“太监崔文乱政,巧逞奸欺,不特庇一李凤阳而已。工部尚书赵璜发文家人罪。文辄捕其谍者,痛杖几死,曰‘此杖寄与赵尚书’,其无状至此。望急谴逐,毋为新政累。”不听。已,哭争“大礼”,系诏狱廷杖。
历吏科左给事中。以疾去。起故官,迁工科都给事中。疏言:“内阁桂萼、翟銮称病三月,未尝以旷职恳辞。张璁久专政权,亦未闻引贤共济。乞谕銮、萼亟去,简用两京大臣及家居耆旧,以分璁任。”上摘其讹字诘之,谕璁毋避,趣赴阁。璁因言汉忠谋,宜令备列堪内阁者。帝即令汉举所欲用,汉惶恐言:“臣欲璁引贤,无私主。”帝怒,责汉对不以实,趣以名上。汉益惧,言:“辅臣简命,出自朝廷,非小臣所敢预。”帝乃宥之,夺俸一月。寻出为陕西右参政,告归。久之,以故官起山西。不数月复致仕。
子伊,广西副使。年四十,即以养父归。屡征不起。
魏良弼,字师说,新建人。嘉靖二年进士。授松阳知县,召拜刑科给事中。采木侍郎黄衷事竣归家,乞致仕,未许。缉事者奏衷潜入京师。帝怒,夺衷职。良弼言衷大臣,入都岂能隐,乞正言者欺罔罪,不报。
张璁、桂萼初罢相,诏察其党。给事中刘世扬等议及良弼。以吏部言,得留。寻命巡视京营。劾罢提督五军营保定伯梁永福、太仆卿曾直,罪武定侯郭勋家奴,论团营兵政之弊,又请发银米振京师饥,直声大著。会南京御史马〈敭〉等以劾吏部尚书王琼被逮,良弼请释之。帝怒,并下诏狱。论赎还职,仍夺俸一年。三迁至礼科都给事中。
十一年八月,彗星见东井,芒长丈余。良弼引占书言:“彗星晨见东方,君臣争明。彗孛出井,奸臣在侧。大学士张孚敬专横窃威福,致奸星示异,亟宜罢黜。”孚敬奏良弼挟私。帝已疑孚敬,两疏皆报闻。给事中秦鳌疏再入,孚敬竟罢去。逾月,良弼复偕同官劾吏部尚书汪鋐。帝方向鋐,夺良弼俸。鋐、孚敬俱恨良弼。
明年元日,副都御史王应鹏坐事下诏狱。良弼言履端之始,不宜以微过系大臣。帝怒,再下诏狱。狱卒讶曰:“公又来耶!”为垂涕。寻复职,夺俸。时孚敬复起柄政,与鋐修前郤,以考察后命科道官互纠,又奏上十一人,又不及良弼。孚敬益怒,拟旨切责,令吏部再考。鋐乃别纠二十六人,而良弼及秦鳌、叶洪皆前劾孚敬、鋐者,中外大骇。良弼竟坐不谨削籍。隆庆初,诏起废籍。以年老即家拜太常少卿,致仕,卒。天启初,追谥忠简。
叶洪,字子源,德州人。嘉靖八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十一年肇举祈谷礼于圜丘,帝不亲祀。洪疏谏,帝责洪妄言。寻巡视京营,进工科右给事中。汪鋐迁吏部尚书,洪极论其奸,忤旨夺俸。明年考察,鋐修怨,遂坐洪浮躁,贬宁国县丞。居二年,复以大计夺其职。言者屡讼冤,不复用。
秦鳌,字子元,昆山人。嘉靖五年进士。授行人。擢兵科给事中。劾魏国公徐鹏举、中官赖义不法状,义罢还。彗星见,劾张孚敬妒贤病国,拟议诏旨,辄引以自归。帝遂罢孚敬。已,孚敬再相。汪鋐承风指以考察谪鳌东阳县丞。屡迁福建右参议。卒官。
又有张寅者,太仓人。嘉靖初进士。历南京御史。尝劾礼部侍郎黄绾十罪。比张孚敬罢政,寅言其憸邪蠹政,不可悉数,请追所赐封诰、银章之属,明正其辟。并劾左都御史汪鋐阴贼邪媚。帝怒,谪高唐判官。屡迁南京文选郎中。会简宫僚,改春坊右司直兼翰林院检讨。未几,被劾罢。
赞曰:《书》曰:“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又曰:“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言折狱之不可不得其中也。张寅、李钅盬,罪状昭然。中于郭勋、席书之说,廷臣获罪,而寅还职,钅盬宥死。陈洸罪至百七十二条,竟得免死,而犹上书讼冤,凡攻洸之恶与治洸之狱者,逮捕至百数十人。皆由议礼触众怒,一言有以深入帝隐。甚矣,佞人之可畏也。夫反成案似于明,出死罪似于仁,而不知其借端报复,刑罚失中。佞良之辨,可弗审欤!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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