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璁(胡铎) 桂萼 方献夫 夏言
张璁,字秉用,永嘉人。举于乡,七试不第。将谒选,御史萧鸣凤善星术,语之曰:“从此三载成进士,又三载当骤贵。”璁乃归。正德十六年登第,年四十七矣。
世宗初践阼,议追崇所生父兴献王。廷臣持之,议三上三却。璁时在部观政,以是年七月朔上疏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陛下嗣登大宝,即议追尊圣考以正其号,奉迎圣母以致其养,诚大孝也。廷议执汉定陶、宋濮王故事,谓为人后者为之子,不得顾私亲。夫天下岂有无父母之国哉?《记》曰:‘礼非天降,非地出,人情而已。’汉哀帝、宋英宗固定陶、濮王子,然成帝、仁宗皆预立为嗣,养之宫中,其为人后之义甚明。故师丹、司马光之论行于彼一时则可。今武宗无嗣,大臣遵祖训,以陛下伦序当立而迎立之。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未尝著为人后之义。则陛下之兴,实所以承祖宗之统,与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议者谓孝庙德泽在人,不可无后。假令圣考尚存,嗣位今日,恐弟亦无后兄之义。且迎养圣母,以母之亲也。称皇叔母,则当以君臣礼见,恐子无臣母之义。《礼》‘长子不得为人后’,圣考止生陛下一人,利天下而为人后,恐子无自绝其父母之义。故在陛下谓入继祖后,而得不废其尊亲则可;谓为人后,以自绝其亲则不可。夫统与嗣不同,非必父死子立也。汉文承惠帝后,则以弟继;宣帝承昭帝后,则以兄孙继。若必夺此父子之亲,建彼父子之号,然后谓之继统,则古有称高伯祖、皇伯考者,皆不得谓之统乎?臣窃谓今日之礼,宜别立圣考庙于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圣考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矣。”帝方扼廷议,得璁疏大喜,曰:“此论出,吾父子获全矣。”亟下廷臣议。廷臣大怪骇,交起击之。礼官毛澄等执如初。会献王妃至通州,闻尊称礼未定,止不肯入。帝闻而泣,欲避位归藩。璁乃著《大礼或问》上之,帝于是连驳礼官疏。廷臣不得已,合议尊孝宗曰“皇考”,兴献王曰“本生父兴献帝”,璁亦除南京刑部主事以去,追崇议且寝。
至嘉靖三年正月,帝得桂萼疏心动,复下廷议。汪俊代毛澄为礼部,执如澄。璁乃复上疏曰:“陛下遵兄终弟及之训,伦序当立。礼官不思陛下实入继大统之君,而强比与为人后之例,绝献帝天性之恩,蔑武宗相传之统,致陛下父子、伯侄、兄弟名实俱紊。宁负天子,不敢忤权臣,此何心也?伏睹圣谕云:‘兴献王独生朕一人,既不得承绪,又不得徽称,罔极之恩何由得报?’执政窥测上心,有见于推尊之重,故今日争一帝字,明日争一皇字。而陛下之心,亦日以不帝不皇为歉。既而加称为帝,谓陛下心既慰矣,故留一皇字以觇陛下将来未尽之心,遂敢称孝宗为皇考,称兴献帝为本生父。父子之名既更,推崇之义安在?乃遽诏告天下,乘陛下不觉,陷以不孝。《礼》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陛下尊为万乘,父子之亲,人可得而夺之,又可容人之夺之乎?故今日之礼不在皇与不皇,惟在考与不考。若徒争一皇字,则执政必姑以是塞今日之议,陛下亦姑以是满今日之心,臣恐天下知礼者,必将非笑无已也。”与桂萼第二疏同上。帝益大喜,立召两人赴京。命未达,两人及黄宗明、黄绾复合疏力争。及献帝改称“本生皇考”,阁臣以尊称既定,请停召命,帝不得已从之。二人已在道,复驰疏曰:“礼官惧臣等面质,故先为此术,求遂其私。若不亟去本生之称,天下后世终以陛下为孝宗之子,堕礼官欺蔽中矣。”帝益心动,趣召二人。
五月抵都,复条上七事。众汹汹,欲扑杀之。萼惧,不敢出。璁阅数日始朝。给事御史张翀、郑本公等连章力攻,帝益不悦,特授二人翰林学士。二人力辞,且请面折廷臣之非。给事御史李学曾、吉棠等言:“璁、萼曲学阿世,圣世所必诛。以传奉为学士,累圣德不少。”御史段续、陈相又特疏论,并及席书。帝责学曾等对状,下续、相诏狱。刑部尚书赵鉴亦请置璁、萼于理,语人曰:“得俞旨,便捶杀之。”帝责以朋奸,亦令对状。璁、萼乃复列欺罔十三事,力折廷臣。及廷臣伏阙哭争,尽系诏狱予杖。死杖下者十余人,贬窜相继。由是璁等势大张。其年九月卒用其议定尊称。帝益眷倚璁、萼,璁、萼益恃宠仇廷臣,举朝士大夫咸切齿此数人矣。
四年冬,《大礼集议》成,进詹事兼翰林学士。后议世庙神道、庙乐、武舞及太后谒庙,帝率倚璁言而决。璁缘饰经文,委曲当帝意,帝益器之。璁急图柄用,为大学士费宏所抑,遂与萼连章攻宏。帝亦知其情,留宏不即放。五年七月,璁以省墓请。既辞朝,帝复用为兵部右侍郎,兼官如故。给事中杜桐、杨言、赵廷瑞交章力诋,并劾吏部尚书廖纪引用邪人。帝怒,切责之。两京给事御史解一贯、张录、方纪达、戴继先等复交章论不已,皆不听。寻进璁左侍郎,复与萼攻费宏。明年二月兴王邦奇狱,构陷杨廷和等,宏及石珤同日罢。
吏部郎中彭泽以浮躁被斥,璁言:“昔议礼时,泽劝臣进《大礼或问》,致招众忌。今诸臣去之,将以次去臣等。”泽乃得留。居三日,复言:“臣与举朝抗四五年,举朝攻臣至百十疏。今修《大礼全书》,元恶寒心,群奸侧目。故要略方进,谗谤繁兴。使《全书》告成,将诬陷益甚。”因引疾求退以要帝,帝优诏慰留。吏部阙尚书,推前尚书乔宇、杨旦;礼部尚书亦缺,推侍郎刘龙、温仁和。仁和以俸深争。璁言宇、旦乃杨廷和党,而仁和亦不宜自荐。帝命大臣休致者,非奉诏不得推举,宇等遂废。
璁积怒廷臣,日谋报复。会山西巡按马钅录治反贼李福达狱,词连武定侯郭勋,法司谳如钅录拟。璁谗于帝,谓廷臣以议礼故陷勋。帝果疑诸臣朋比,乃命璁署都察院,桂萼署刑部,方献夫署大理,覆谳,尽反其狱,倾诸异己者。大臣颜颐寿、聂贤以下咸被搒掠,钅录等坐罪远窜。帝益以为能,奖劳之便殿,赉二品服,三代封诰。京察及言官互纠,已黜御史十三人,璁掌宪,复请考察斥十二人。又奏行宪纲七条,钳束巡按御史。其年冬,遂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去释褐六年耳。
杨一清为首辅,翟銮亦在阁,帝侍之不如璁。尝谕璁:“朕有密谕毋泄,朕与卿帖悉亲书。”璁因引仁宗赐杨士奇等银章事,帝赐璁二章,文曰“忠良贞一”,曰“绳愆弼违”,因并及一清等。璁初拜学士,诸翰林耻之,不与并列。璁深恨。及侍读汪佃讲《洪范》不称旨,帝令补外。璁乃请自讲读以下量才外补,改官及罢黜者二十二人,诸庶吉士皆除部属及知县,由是翰苑为空。七年正月,帝视朝,见璁、萼班兵部尚书李承勋下,意嗛之。一清因请加散官,乃手敕加二人太子太保。璁辞以未建青宫,官不当设,乃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明伦大典》成,复进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一清再相,颇由璁、萼力,倾心下二人。而璁终以压于一清,不获尽如意,遂相龃龉。指挥聂能迁劾璁,璁欲置之死。一清拟旨稍轻,璁益恨,斥一清为奸人鄙夫。一清再疏引退,且刺璁隐情。帝手敕慰留,因极言璁自伐其能,恃宠不让,良可叹息。璁见帝忽暴其短,颇愧沮。
八年秋,给事中孙应奎劾一清、萼并及璁,其同官王准复劾璁私参将陈璠,宜斥。璁乞休者再,词多阴诋一清,帝乃褒谕璁。而给事中陆粲复劾其擅作威福,报复恩怨。帝大感悟,立罢璁。顷之,其党霍韬力攻一清,微为璁白。璁行抵天津,帝命行人赍手敕召还。一清遂罢去,璁为首辅。
帝自排廷议定“大礼”,遂以制作礼乐自任。而夏言始用事,乃议皇后亲蚕,议勾龙、弃配社稷,议分祭天地,议罢太宗配祀,议朝日、夕月别建东、西二郊,议祀高禖,议文庙设主更从祀诸儒,议祧德祖正太祖南向,议祈谷,议大禘,议帝社帝稷,奏必下璁议。顾帝取独断,璁言亦不尽入。其谏罢太宗配天,三四往复,卒弗能止也。
十年二月,璁以名嫌御讳请更。乃赐名孚敬,字茂恭,御书四大字赐焉。夏言恃帝眷,数以事讦孚敬。孕敬衔之,未有以发。纳彭泽言构陷行人司正薛侃,因侃以害言。廷鞫事露,旨斥其忮罔。御史谭缵、端廷赦、唐愈贤交章劾之。帝谕法司令致仕,孚敬乃大惭去。未几,遣行人赍敕召之。明年三月还朝,言已擢礼部尚书,益用事。李时、翟銮在阁,方献夫继入,孚敬亦不能专恣如曩时矣。八月,彗星见东井,帝心疑大臣擅政,孚敬因求罢。都给事中魏良弼诋孚敬奸,孚敬言:“良弼以滥举京营官夺俸,由臣拟旨,挟私报复。”给事中秦鳌劾孚敬强辨饰奸,言官论列辄文致其罪,拟旨不密,引以自归,明示中外,若天子权在其掌握。帝是鳌言,令孚敬自陈状,许之致仕。李时请给廪隶、敕书,不许。再请,乃得驰传归。十二年正月,帝复思之,遣鸿胪赍敕召。四月还朝。六月,彗星复见毕昴间,乞避位,不许。明年进少师兼太子太师、华盖殿大学士。
初,潞州陈卿乱,孚敬主用兵,贼竟灭。大同再乱,亦主用兵,荐刘源清为总督,师久无功。其后乱定,代王请大臣安辑。夏言遂力诋用兵之谬,请如王言,语多侵孚敬。孚敬怒,持王疏不行。帝谕令与言交好,而遣黄绾之大同,相机行事。孚敬以议不用,称疾乞休,疏三上。已而子死,请益力。帝报曰:“卿无疾,疑朕耳。”孚敬复上奏,不引咎,且历诋同议礼之萼、献夫、韬、绾等。帝诘责之,乃复起视事。帝于文华殿后建九五斋、恭默室为斋居所,命辅臣赋诗。孚敬及时各为四首以上。已,数召见便殿,从容议政。
十四年春得疾,帝遣中官赐尊牢,而与时言,颇及其执拗,且不惜人才以丛怨状。又遣中官赐药饵,手敕言:“古有剪须疗大臣疾者,朕今以己所服者赐卿。”孚敬幸得温谕,遂屡疏乞骸骨。命行人御医护归,有司给廪隶如制。明年五月,帝复遣锦衣官赍手敕视疾,趣其还。行至金华,疾大作,乃归。十八年二月卒。帝在承天,闻之伤悼不已。
孚敬刚明果敢,不避嫌怨。既遇主,亦时进谠言。帝欲坐张延龄反,族其家。孚敬诤曰:“延龄,守财虏耳,何能反?”数诘问,对如初。及秋尽当论,孚敬上疏谓:“昭圣皇太后春秋高,卒闻延龄死,万一不食,有他故,何以慰敬皇帝在天之灵?”帝恚,责孚敬:“自古强臣令主非一,若今爱死囚令主矣。当悔不从廷和事敬皇帝耶?”帝故为重语悽止孚敬,而孚敬意不已。以故终昭圣皇太后世,延龄得长系。他若清勋戚庄田,罢天下镇守内臣,先后殆尽,皆其力也。持身特廉,痛恶赃吏,一时苞苴路绝。而性狠愎,报复相寻,不护善类。欲力破人臣私党,而己先为党魁。“大礼”大狱,丛诟没世。顾帝始终眷礼,廷臣卒莫与二,尝称少师罗山而不名。其卒也,礼官请谥。帝取危身奉上之义,特谥文忠,赠太师。
时有胡铎者,字时振,余姚人。弘治末进士。正德中,官福建提学副使。嘉靖初,迁湖广参政,累官南京太仆卿。铎与璁同举于乡。“大礼”议起,铎意亦主考献王,与璁合。璁要之同署,铎曰:“主上天性固不可违,天下人情亦不可拂。考献王不已则宗,宗不已则入庙,入庙则当有祧。以藩封虚号之帝,而夺君临治世之宗,义固不可也。入庙则有位,将位于武宗上乎,武宗下乎?生为之臣,死不得跻于君。然鲁尝跻僖公矣,恐异日不乏夏父之徒也。”璁议遂上。旋被召。铎方服阕赴京,璁又要同疏,铎复书谢之,且与辨继统之义。“大礼”既定,铎又贻书劝召还议礼诸人,养和平之福,璁不能从。铎与王守仁同乡,不宗其学;与璁同以考献王为是,不与同进。然其辨继统,谓国统绝而立君寓立贤之意,盖大谬云。
桂萼,字子实,安仁人。正德六年进士。除丹徒知县。性刚使气,屡忤上官,调青田不赴。用荐起知武康,复忤上官下吏。
嘉靖初,由成安知县迁南京刑部主事。世宗欲尊崇所生,廷臣力持,已称兴献王为帝,妃为兴国太后,颁诏天下二岁矣,萼与张璁同官,乃以二年十一月上疏曰:“臣闻帝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未闻废父子之伦,而能事天地主百神者也。今礼官失考典章,遏绝陛下纯孝之心,纳陛下于与为人后之非,而灭武宗之统,夺献帝之宗,且使兴国太后压于慈寿太后,礼莫之尽,三纲顿废,非常之变也。乃自张璁、霍韬献议,论者指为干进,逆箝人口,致达礼者不敢驳议。切念陛下侍兴国太后,慨兴献帝弗祀,已三年矣,拊心出涕,不知其几。愿速发明诏,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皇考’,别立庙大内,正兴国太后之礼,定称圣母,庶协事天事地之道。至朝臣所执不过宋《濮议》耳。按宋范纯仁告英宗曰‘陛下昨受仁宗诏,亲许为之子,至于封爵,悉用皇子故事,与入继之主不同’,则宋臣之论,亦自有别。今陛下奉祖训入继大统,未尝受孝宗诏为之子也,则陛下非为人后,而为入继之主也明甚。考兴献帝,母兴国太后,又何疑?臣闻非天子不议礼;天下有道,礼乐自天子出。臣久欲以请,乃者复得席书、方献夫二疏。伏望奋然裁断,将臣与二臣疏并付礼官,令臣等面质。”帝大喜,明年正月手批议行。
三月,萼复上疏曰:“自古帝王相传,统为重,嗣为轻。故高皇帝法前王,著兄终弟及之训。陛下承祖宗大统,正遵高皇帝制。执政乃无故任己私,背祖训,其为不道,尚可言哉。臣闻道路人言,执政窥伺陛下至情不已,则加一皇字而已。夫陛下之孝其亲,不在于皇不皇,惟在于考不考。使考献帝之心可夺,虽加千百字徽称,何益于孝?陛下遂终其身为无父人矣。逆伦悖义如此,犹可使与斯议哉!”与璁疏并上。帝益大喜,召赴京。
初,议礼诸臣无力诋执政者,至萼遂斥为不道,且欲不使议。其言恣肆无忌,朝士尤疾之。召命下,众益骇愕,群起排击,帝不为动。萼复偕璁论列不已,遂召为翰林学士,卒用其言。萼自是受知特深。
四年春,给事中柯维熊言:“陛下亲君子而君子不容,如林俊、孙交、彭泽之去是也。远小人而小人尚在,如张璁、桂萼之用是也。且今伏阙诸臣多死徙,而御史王懋、郭楠又谪谴,窃以为罚过重矣。”萼、璁遂求去,优诏慰留。寻进詹事兼翰林学士。议世庙神道及太后谒庙礼,复排廷议,希合帝指。帝益以为贤,两人气益盛。而阁臣抑之,不令与诸翰林等。两人乃连章攻费宏并石珤,齮之去。给事中陈洸犯重辟,萼与尚书赵鉴攘臂争,为南京给事中所劾,不问。尝陈时政,请预蠲六年田租,更登极初宿弊,宽登闻鼓禁约,复塞上开中制,惩奸徒阻绝养济院,听穷民耕城垣陾地,停外吏赴部考满,申圣敬,广圣孝,凡数事。多议行。
六年三月,进礼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时方京察,南京言官拾遗及萼。萼上言:“故辅杨廷和广植私党,蔽圣聪者六年,今次第斥逐,然遗奸在言路。昔宪宗初年,命科道拾遗后,互相纠劾,言路遂清,请举行如制。”章下吏部,侍郎孟春等言:“宪宗无此诏。萼被论报复,无以厌众心。”萼言:“诏出宪宗文集。春欲媚言官,宜并按问。”章下部再议,春等言成化中科道有超擢巡抚不称者,宪宗命互劾,去者七人,非考察拾遗比。帝终然萼言,趣令速举。给事御史争之,并夺俸。春等乃以御史储良才等四人名上。帝独黜良才,而特旨斥给事中郑自璧、孟奇。且令部院再核,复黜给事中余经等四人、南京给事中顾溱等数人,乃已。
其年九月改吏部左侍郎。是月拜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故事,尚书无兼学士者,自萼始。甫逾月,迁吏部尚书,赐银章二,曰“忠诚静慎”,曰“绳愆匡违”,令密封言事与辅臣埒。七年正月,手敕加太子太保。《明伦大典》成,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萼既得志,日以报怨为事。陈九畴、李福达、陈洸之狱,先后株连彭泽、马录、叶应骢等甚众,或被陷至谪戍。廷臣莫不畏其凶威。独疏荐建言狱罪邓继曾、季本等,因事贬谪黄国用、刘秉鉴等,诸人得量移。世亦稍以此贤萼。然王守仁之起也,萼实荐之。已,衔其不附己,力齮龁。及守仁卒,极言丑诋,夺其世封,诸恤典皆不予。八年二月命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初,萼、璁赴召,廷臣欲仿先朝马顺故事,于左顺门捶杀之,走武定侯郭勋家以免。勋遂与深相结,亦蒙帝眷典禁兵。久之,勋奸状大露,璁、霍韬力庇勋。萼知帝已恶之,独疏其凶暴贪狡数事,勋遂获罪。杨一清为首辅持重,萼、璁好纷更,且恶其压己,遂不相能。
给事中孙应奎请鉴别三臣贤否,诋萼最力。帝已疑萼,令涤宿愆,全君臣终始之义。萼乃大惧,疏辨,且称疾乞休。帝报曰:“卿行事须勉徇公议,庶不负前日忠。”萼益惧。给事中王准因劾萼举私人李梦鹤为御医。诏下吏部,言梦鹤由考选,无私。帝终以为疑,命太医院更考。言官知帝意已移,给事中陆粲极论其罪,并言梦鹤与萼家人吴从周、序班桂林居间行贿事。奏入,帝大悟,立夺萼官,以尚书致仕。璁亦罢政。帝复列二人罪状诏廷臣,略言:“其自用自恣,负君负国,所为事端昭然众见,而萼尤甚。法当置刑典,特宽贷之。”遂下梦鹤等法司,皆首服。无何,霍韬两疏讼萼,言一清与法司构成萼赃罪。一清遂去位,刑部尚书周伦调南京,郎中、员外皆夺职,命法司会锦衣镇抚官再谳。乃言梦鹤等假托行私,与萼无与。诏削梦鹤、林籍,从周论罪,萼复散官。是时璁已召还。史馆儒士蔡圻知帝必复萼,疏颂萼功,请召之。帝乃赐敕,令抚按官趣上道。萼未至,国子生钱潮等复请趣萼。帝怒曰:“大臣进退,幺么敢与闻耶?”并圻下吏。明年四月还朝,尽复所夺官,仍参机务。
萼初锐意功名,勇任事,不恤物议,骤被摧抑,气为之慑,不敢复放恣。居位数月,屡引疾,帝辄优旨慰留。十年正月得请归,卒于家。赠太傅,谥文襄。
萼所论奏,《帝王心学论》、《皇极论》、《易·复卦》、《礼·月令》及进《禹贡图》、《舆地图说》,皆有裨君德时政。性猜狠,好排异己,以故不为物论所容。始与璁相得欢甚,比同居政府,遂至相失。
方献夫,字叔贤,南海人。生而孤。弱冠举弘治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乞归养母,遂丁母忧。正德中,授礼部主事,调吏部,进员外郎。与主事王守仁论学,悦之,遂请为弟子。寻谢病归,读书西樵山中者十年。
嘉靖改元,夏还朝,道闻“大礼”议未定,草疏曰:
先王制礼,本缘人情。君子论事,当究名实。窃见近日礼官所议,有未合乎人情,未当乎名实者,一则守《礼经》之言,一则循宋儒之说也。臣独以为不然。按《礼经·丧服》传曰“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又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大宗者,尊之统也”。“不可以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適子不得后大宗”。为是礼者,盖谓有支子而后可以为人后,未有绝人之后以为人后者也。今兴献帝止生陛下一人,别无支庶,乃使绝其后而后孝宗,岂人情哉!且为人后者,父尝立之为子,子尝事之为父,故卒而服其服。今孝宗尝有武宗矣,未尝以陛下为子。陛下于孝宗未尝服三年之服,是实未尝后孝宗也,而强称之为考,岂名实哉!为是议者,未见其合于《礼经》之言也。
又按程颐《濮议》谓“英宗既以仁宗为父,不当以濮王为亲”。此非宋儒之说不善,实今日之事不同。盖仁宗尝育英宗于宫中,是实为父子。孝宗未尝育陛下于宫中,其不同者一。孝宗有武宗为子矣,仁宗未尝有子也,其不同者二。濮王别有子可以不绝,兴献帝无别子也,其不同者三。岂得以濮王之事比今日之事哉?为是议者,未见其善述宋儒之说也。
若谓孝宗不可无后,故必欲陛下为子,此尤不达于大道者也。推孝宗之心,所以必欲有后者,在不绝祖宗之祀,不失天下社稷之重而已,岂必拘拘父子之称,而后为有后哉。孝宗有武宗,武宗有陛下,是不绝祖宗之祀,不失天下社稷之重矣,是实为有后也。且武宗君天下十有六年。不忍孝宗之无后,独忍武宗之无后乎?此尤不通之说也。夫兴献帝当父也,而不得父。孝宗不当父也,而强称为父。武宗当继也,而不得继。是一举而三失焉,臣未见其可也。
且天下未尝有无父之国也。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今使陛下舍其父而有天下,陛下何以为心哉!臣知陛下纯孝之心,宁不有天下,决不忍不父其父也。说者又谓兴献帝不当称帝,此尤不达于大道者也。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周公追王太王王季,子思以为达孝。岂有子为天子,父不得称帝者乎?今日之事,臣尝为之说曰:陛下之继二宗,当继统而不继嗣。兴献之异群庙,在称帝而不称宗。夫帝王之体,与士庶不同。继统者,天下之公,三王之道也。继嗣者,一人之私,后世之事也。兴献之得称帝者,以陛下为天子也。不得称宗者,以实未尝在位也。伏乞宣示朝臣,复称孝宗曰‘皇伯’,兴献帝曰‘皇考’,别立庙祀之。夫然后合于人情,当乎名实,非唯得先王制礼之意,抑亦遂陛下纯孝之心矣。
疏具,见廷臣方抵排异议,惧不敢上,为桂萼所见,与席书疏并表上之。帝大喜,立下廷议。廷臣遂目献夫为奸邪,至不与往还。献夫乃杜门乞假,既不得请,则进《大礼》上下二论,其说益详。时已召张璁、桂萼于南京,至即用为翰林学士,而用献夫为侍讲学士。攻者四起,献夫亦力辞。帝卒用诸人议定“大礼”,由是荷帝眷与璁、萼埒。四年冬进少詹事。献夫终不自安,谢病归。
六年召修《明伦大典》。献夫与霍韬同里,以议礼相亲善,又同赴召,乃合疏言:“自古力主为后之议者,宋莫甚于司马光,汉莫甚于王莽。主《濮议》者,光为首,吕诲、范纯仁、吕大防附之,而光之说惑人最甚。主哀帝议者,莽为首,师丹、甄邯、刘歆附之,而莽之说流毒最深。宋儒祖述王莽之说以惑万世,误后学。臣等谨按《汉书》、《魏志》、《宋史》,略采王莽、师丹、甄邯之奏,与其事始末,及魏明帝之诏,濮园之议,论正以附其后。乞付纂修官,参互考订,俾天下臣子知为后之议实起于莽,宋儒之论实出于莽,下洗群疑,上彰圣孝。”诏语下其书于史馆。还朝未几,命署大理寺事,与璁、萼覆谳李福达狱。萼等议马录重辟,献夫力争得减死。其年九月拜礼部右侍郎,仍兼学士,直经筵日讲。寻代萼为吏部左侍郎,复代为礼部尚书。《明伦大典》成,加太子太保。
献夫视璁、萼性宽平,遇事亦间有执持,不尽与附会。萼反陈洸狱,请尽逮问官叶应骢等,以献夫言多免逮。思恩、田州比岁乱,献夫请专任王守仁,而罢镇守中官郑润、总兵官朱骐,帝乃召润、骐还。思、田既平,守仁议筑城建邑,萼痛诋之。献夫历陈其功状,筑城得毋止。璁、萼与杨一清构,献夫因灾异进和衷之说,且请收召谪戍削籍余宽、马明衡辈,而倍取进士之数。帝优诏答之,宽等卒不用。献夫以尼僧、道姑伤风化,请勒令改嫁,帝从之。又因霍韬言,尽汰僧道无牒、毁寺观私创者。帝欲杀陈后丧,献夫引礼固争。寻复代萼为吏部尚书。萼、璁罢政,诏吏部核两人私党。献夫言:“陆粲等所劾百十人,诬者不少。昔攻璁、萼者,以为党而去之。今附璁、萼者,又以为党而去之。缙绅之祸何时已。”乃奏留黄绾等二十三人,而黜储良才等十二人。良才者,初为御史,以考察黜。上疏诋杨廷和,指吏部侍郎孟春等为奸党,萼因请复其职。至是斥去,时论快之。安昌伯钱维圻卒,庶兄维垣请嗣爵。献夫言外戚之封不当世及,历引汉、唐、宋事为证。帝善其言,下廷议,外戚遂永绝世封。
璁、萼既召还,羽林指挥刘永昌劾都督桂勇,语侵萼及兵部尚书李承勋。又劾御史廖自显,自显坐逮。已,又讦兵部郎中卢襄等。献夫请按治永昌,毋令奸人以蜚语中善类。帝不从。献夫遂求退,帝亦不允。给事中孙应奎劾献夫私其亲故大理少卿洗光、太常卿彭泽。帝不听。都给事中夏言亦劾献夫坏选法,徙张璁所恶浙江参政黄卿于陕西,而用璁所爱党以平代,邪回之彭泽逾等躐迁太常,及他所私昵,皆有迹,疑献夫交通贿赂。疏入,帝令卿等还故官。献夫及璁疏辨,因引退。帝重违二人意,复令卿等如前拟。
顷之,给事中薛甲言:“刘永昌以武夫劾冢宰,张澜以军余劾勋臣,下凌上替,不知所止,愿存廉远堂高之义,俾小人不得肆攻讦。”章下吏部。献夫等请从甲言,敕都察院严禁吏民,毋得讠寿张乱政,并饬两京给事御史及天下抚按官论事,先大体毋责小疵。当是时,帝方欲广耳目,周知百僚情伪,得献夫议不怿,报罢。于是给事中饶秀劾甲阿附:“自刘永昌后,言官未闻议大臣,独夏言、孙应奎、赵汉议及璁、献夫耳。汉已蒙诘谴,言、应奎所奏皆用人行政之失,甲乃指为毛举细故,而颂大臣不已。贪纵如郭勋,亦不欲人言。必使大臣横行,群臣缄口。万一有逆人厕其间,奈何!”奏入,帝心善其言。下吏部再议。甲具疏自明,帝恶其不俟部奏,命削二官出之外。部谓甲已处分,不复更议。帝责令置对,停献夫俸一月,郎官倍之。献夫不自得,两疏引疾。帝即报允,然犹虚位以俟。
十年秋有诏召还。献夫疏辞,举梁材、汪鋐、王廷相自代。帝手诏褒答,遣行人蔡叆趣之。叆及门,献夫潜入西樵,以疾辞。既而使命再至,云将别用,乃就道。明年五月至京,命以故官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辅政。初,赐献夫银章曰“忠诚直谅”,令有事密封奏闻。献夫归,上之朝,至是复赐如故。吏部尚书王琼卒,命献夫掌之。献夫家居,引体自尊,监司谒见,辄称疾不报。家人姻党横于郡中,乡人屡讦告,佥事龚大稔听之。献夫还朝,嘱大稔。会大稔坐事落职,疑献夫为之,遂上疏列其不法数事,词连霍韬。献夫疏辨,帝方眷献夫,大稔遂被逮削籍。十月彗见东井。御史冯恩诋献夫凶奸肆巧辨,播弄威福,将不利于国家,故献夫掌吏部而彗见。帝怒,下之狱。献夫亦引疾乞休,优诏不允。
献夫饰恬退名,连被劾,中恧。虽执大政,气厌厌不振。独帝欲杀张延龄,常力争。而其时桂萼已前卒。张璁最宠,罢相者屡矣。霍韬、黄宗明言事一不当,辄下之吏。献夫见帝恩威不测,居职二岁,三疏引疾。帝优诏许之,令乘传,予道里费。家居十年卒。先已加柱国、少保,乃赠太保,谥文襄。
献夫缘议礼骤贵。与璁、萼共事,持论颇平恕,故人不甚恶之。
夏言,字公谨,贵溪人。父鼎,临清知州。言举正德十二年进士,授行人,擢兵科给事中。性警敏,善属文。及居言路,謇谔自负。世宗嗣位,疏言:“正德以来,壅蔽已极。今陛下维新庶政,请日视朝后,御文华殿阅章疏,召阁臣面决。或事关大利害,则下廷臣集议。不宜谋及亵近,径发中旨。圣意所予夺,亦必下内阁议而后行,绝壅蔽矫诈之弊。”帝嘉纳之。奉诏偕御史郑本公、主事汪文盛核亲军及京卫冗员,汰三千二百人,复条九事以上。辇下为肃清。
嘉靖初,偕御史樊继祖等出按庄田,悉夺还民产。劾中官赵霦、建昌侯张延龄,疏凡七上。请改后宫负郭庄田为亲蚕厂、公桑园,一切禁戚里求请及河南、山东奸人献民田王府者。救被逮永平知府郭九皋。庄奉夫人弟邢福海、肃奉夫人弟顾福,传旨授锦衣世千户,言力争不可。诸疏率谔谔,为人传诵。屡迁兵科都给事中。勘青羊山平贼功罪,论奉悉当。副使牛鸾获贼中交通名籍,言请毁之以安众心。孝宗朝,令吏、兵二部每季具两京大臣及在外文武方面官履历进御,正德后渐废,以言请复之。
七年,调吏科。当是时,帝锐意礼文事。以天地合祀非礼,欲分建二郊,并日月而四。大学士张孚敬不敢决,帝卜之太祖亦不吉,议且寝。会言上疏请帝亲耕南郊,后亲蚕北郊,为天下倡。帝以南北郊之说,与分建二郊合,令孚敬谕旨,言乃请分祀天地。廷臣持不可,孚敬亦难之,詹事霍韬诋尤力。帝大怒,下韬狱。降玺书奖言,赐四品服俸,卒从其请。又赞成二郊配飨议,语详《礼志》。言自是大蒙帝眷。郊坛工兴,即命言监之。延绥饥,言荐佥都御史李如圭为巡抚。吏部推代如圭者,帝不用,再推及言。御史熊爵谓言出如圭为己地,至比之张纟采。帝切责爵,令言毋辨。而言不平,讦爵且辞新命,帝乃止。
孚敬颐指百僚,无敢与抗者。言自以受帝知,独不为下。孚敬乃大害言宠,言亦怨孚敬骤用彭泽为太常卿不右己,两人遂有隙。言抗疏劾孚敬及吏部尚书方献夫。孚敬、献夫皆疏辨求去。帝顾诸人厚,为两解之。言既显,与孚敬、献夫、韬为难,益以强直厚自结。帝欲辑郊礼为成书,擢言侍读学士,充纂修官,直经筵日讲,仍兼吏科都给事中。言又赞帝更定文庙祀典及大禘礼,帝益喜。十年三月遂擢少詹事,兼翰林学士,掌院事,直讲如故。言眉目疏朗,美须髯,音吐弘畅,不操乡音。每进讲,帝必目属,欲大用之。孚敬忌弥甚,遂与彭泽构薛侃狱,下言法司。已,帝觉孚敬曲,乃罢孚敬而释言。八月,四郊工成,进言礼部左侍郎,仍掌院事。逾月,代李时为本部尚书。去谏官未浃岁拜六卿,前此未有也。
时士大夫犹恶孚敬,恃言抗之。言既以开敏结帝知,又折节下士。御史喻希礼、石金请宥“大礼”大狱得罪诸臣。帝大怒,令言劾。言谓希礼、金无他肠,请帝宽恕。帝责言对状,逮二人诏狱,远窜之,言引罪乃已。以是大得公卿间声。帝制作礼乐,多言为尚书时所议,阁臣李时、翟銮取充位。帝每作诗,辄赐言,悉酬和勒石以进,帝益喜。奏对应制,倚待立办。数召见,谘政事,善窥帝旨,有所傅会。赐银章一,俾密封言事,文曰“学博才优”。先后赐绣蟒飞鱼麒麟服、玉带、兼金、上尊、珍馔、时物无虚月。孚敬、献夫复相继入辅。知帝眷言厚,亦不敢与较。已而皆谢事。议礼诸人独霍韬在,仇言不置。十五年以顺天府尹刘淑相事,韬、言相攻讦。韬卒不胜,事详《韬传》中。言由是气遂骄。郎中张元孝、李遂与小忤,即奏谪之。皇子生,帝赐言甚渥。初加太子太保,进少傅兼太子太傅。闰十二月遂兼武英殿大学士入参机务。扈跸谒陵,还至沙河,言庖中火,延郭勋、李时帐,帝付言疏六亦焚。言当独引罪,与勋等合谢,被谯责焉。时李时为首辅,政多自言出。顾鼎臣入,恃先达且年长,颇欲有所可否。言意不悦,鼎臣遂不敢与争。其冬,时卒,言为首辅。十八年,以祗荐皇天上帝册表,加少师、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明世人臣无加上柱国者,言所自拟也。
武定侯郭勋得幸,害言宠。而礼部尚书严嵩亦心妒言。言与嵩扈跸承天,帝谒显陵毕,嵩再请表贺,言乞俟还京。帝报罢,意大不怿。嵩知帝指,固以请,帝乃曰:“礼乐自天子出可也。”令表贺,帝自是不悦言。帝幸大峪山,言进居守敕稍迟,帝责让。言惧请罪。帝大怒曰:“言自卑官,因孚敬议郊礼进,乃怠慢不恭,进密疏不用赐章,其悉还累所降手敕。”言益惧,疏谢。请免追银章、手敕,为子孙百世荣,词甚哀。帝怒不解,疑言毁损,令礼部追取。削少师勋阶,以少保尚书大学士致仕。言乃以手敕四百余,并银章上之。居数日,怒解,命止行。复以少傅、太子太傅入直,言疏谢。帝悦,谕令励初忠,秉公持正,免众怨。言心知所云众怨者,郭勋辈也,再疏谢。谓自处不敢后他人,一志孤立,为众所忌。帝复不悦,诘责之。惶恐谢,乃已。未几,雷震奉天殿。召言及鼎臣不时至。帝复诘让,令礼部劾之。言等请罪,帝复让言傲慢,并责鼎臣。已,乃还所追银章、御书。陕西奏捷,复少师、太子太师,进吏部尚书,华盖殿。江淮贼平,玺书奖励,赐金币,兼支大学士俸。
鼎臣已殁,翟銮再入,恂恂若属吏然,不敢少龃龉。而霍韬入掌詹事府数修怨。以郭勋与言有隙,结令助己,三人日相构。既而韬死,言、勋交恶自若。九庙灾,言方以疾在告,乞罢,不允。昭圣太后崩,诏问太子服制,言报疏有讹字。帝切责言,言谢罪且乞还家治疾。帝益怒,令以少保、尚书、大学士致仕。言始闻帝怒己,上御边十四策,冀以解。帝曰:“言既蕴忠谋,何坚自爱,负朕眷倚,姑不问。”初,言撰青词及他文,最当帝意。言罢,独翟銮在,非帝所急也。及将出都,诣西苑斋宫叩首谢。帝闻而怜之,特赐酒馔,俾还私第治疾,俟后命。会郭勋以言官重劾,亦引疾在告。京山侯崔元新有宠,直内苑,忌勋。帝从容问元:“言、勋皆朕股肱,相妒何也?”元不对。帝问言归何时,曰:“俟圣诞后,始敢请。”又问勋何疾,曰:“勋无疾,言归即出耳。”帝颔之。言官知帝眷言恶勋,因共劾勋。勋辨语悖谩,帝怒,削勋同事王廷相籍。给事中高时者,言所厚也,尽发勋贪纵不法十数事。遂下勋狱,复言少傅、太子太师、礼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疾愈入直。言虽在告,阁事多取裁。治勋狱,悉其指授。二十一年春,一品九年满,遣中使赐银币、宝钞、羊酒、内馔。尽复其官阶,玺书奖美,赐宴礼部。尚书、侍郎、都御史陪侍。当是时,帝虽优礼言,然恩眷不及初矣。
慈庆、慈宁两宫宴驾,勋尝请改其一居太子。言不可,合帝意。至是帝猝问太子当何居,言忘前语,念兴作费烦,对如勋指。帝不悦。又疑言官劾勋出言意。及建大享殿,命中官高忠监视,言不进敕稿。入直西苑诸臣,帝皆令乘马,又赐香叶束发巾,用皮帛为履。言谓非人臣法服,不受,又独乘腰舆。帝积数憾欲去言,而严嵩因得间之。嵩与言同乡,称先达,事言甚谨。言入阁援嵩自代,以门客畜之,嵩心恨甚。言既失帝意,嵩日以柔佞宠。言惧斥,呼嵩与谋。嵩则已潜造陶仲文第,谋齮言代其位。言知甚愠,讽言官屡劾嵩。帝方怜嵩不听也,两人遂大郄。六月,嵩燕见,顿首雨泣,诉言见凌状。帝使悉陈言罪,嵩因振暴其短。帝大怒,手敕礼部,历数言罪,且曰:“郭勋已下狱,犹千罗百织。言官为朝廷耳目,专听言主使。朕不早朝,言亦不入阁。军国重事,取裁私家。王言要密,视等戏玩。言官不一言,徒欺谤君上,致神鬼怒,雨甚伤禾。”言大惧,请罪。居十余日,献帝讳辰,犹召入拜,候直西苑。言因谢恩乞骸骨,语极哀。疏留八日,会七月朔日食既,下手诏曰:“日食过分,正坐下慢上之咎,其落言职闲住。”帝又自引三失,布告天下。御史乔佑、给事中沈良才等皆具疏论言,且请罪。帝大怒,贬黜十三人。高时以劾勋故,独谪远边。于是严嵩遂代言入阁。
言久贵用事,家富厚,服用豪侈,多通问遗。久之不召,监司府县吏亦稍慢易之,悒悒不乐。遇元旦、圣寿必上表贺,称“草土臣”。帝亦渐怜之,复尚书、大学士。至二十四年,帝微觉嵩贪恣,复思言,遣官赍敕召还,尽复少师诸官阶,亦加嵩少师,若与言并者。言至,直陵嵩出其上。凡所批答,略不顾嵩,嵩噤不敢吐一语。所引用私人,言斥逐之,亦不敢救,衔次骨。海内士大夫方怨嵩贪忮,谓言能压嵩制其命,深以为快。而言以废弃久,务张权。文选郎高简之戍,唐龙、许成名、崔桐、王用宾、黄佐之罢,王杲、王暐、孙继鲁之狱,皆言主之。贵州巡抚王学益、山东巡抚何鳌为言官论劾,辄拟旨逮讯。龙故与嵩善,暐事牵世蕃,其他所谴逐不尽当,朝士仄目。最后御史陈其学以盐法事劾崔元及锦衣都督陆炳,言拟旨令陈状,皆造言请死,炳长跪乃得解。二人与嵩比而构言,言未之悟也。帝数使小内竖诣言所,言负气岸,奴视之;嵩必延坐,亲纳金钱袖中。以故日誉嵩而短言。言进青词往往失帝旨,嵩闻益精治其事。
未几,河套议起。言故慷慨以经济自许,思建立不世功。因陕西总督曾铣请复河套,赞决之。嵩与元、炳媒孽其间,竟以此败。江都人苏纲者,言继妻父也,雅与铣善。铣方请复河套,纲亟称于言。言倚铣可办,密疏荐之,谓群臣无如铣忠者。帝令言拟旨,优奖之者再。铣喜,益锐意出师。帝忽降旨诘责,语甚厉。嵩揣知帝意,遂力言河套不可复,语侵言。言始大惧,谢罪,且言“嵩未尝异议,今乃尽诿于臣”。帝责言“强君胁众”,嵩复腾疏攻言,言亦力辨。而帝已入嵩谮,怒不可解。二十七年正月尽夺言官阶,以尚书致仕,犹无意杀之也。会有蜚语闻禁中,谓言去时怨谤。嵩复代仇鸾草奏讦言纳铣金,交关为奸利,事连苏纲,遂下铣、纲诏狱。嵩与元、炳谋,坐铣交结近侍律斩,纲戍边,遣官校逮言。言抵通州,闻铣所坐,大惊堕车曰:“噫!吾死矣。”再疏讼冤,言:“鸾方就逮,上降谕不两日,鸾何以知上语,又何知嵩疏而附丽若此?盖嵩与崔元辈诈为之以倾臣。嵩静言庸违似共工,谦恭下士似王莽,奸巧弄权、父子专政似司马懿。在内诸臣受其牢笼,知有嵩不知有陛下。在外诸臣受其箝制,亦知有嵩不知有陛下。臣生死系嵩掌握,惟归命圣慈,曲赐保全。”帝不省。狱成,刑部尚书喻茂坚、左都御史屠侨等当言死,援议贵议能条以上。帝不从,切责茂坚等,夺其俸,犹及言前不戴香冠事。其年十月竟弃言市。妻苏流广西,从子主事克承、从孙尚宝丞朝庆,削籍为民。言死时年六十有七。
言豪迈有俊才,纵横辨博,人莫能屈。既受特眷,揣帝意不欲臣下党比,遂日与诸议礼贵人抗。帝以为不党,遇益厚,然卒为严嵩所挤。言死,嵩祸及天下,久乃多惜言者。而言所推毂徐阶,后卒能去嵩为名相。隆庆初,其家上书白冤状,诏复其官,赐祭葬,谥文愍。言始无子。妾有身,妻忌而嫁之,生一子。言死,妻逆之归,貌甚类言。且得官矣,忽病死。言竟无后。
赞曰:璁、萼、献夫议尊兴献帝,本人子至情,故其说易入。原其初议未尝不准情礼之中,乃至遭时得君,动引议礼自固,务快恩仇。于是知其建议之心,非有惓惓忠爱之实,欲引其君于当道也。言所奏定典礼,亦多可采。而志骄气溢,卒为嵩所挤。究观诸人立身本末与所言是非,固两不相掩云。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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