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宇 孙交(子元) 林俊(子达) (张黻) 金献民 秦金(孙柱)赵璜 邹文盛 梁材 刘麟 蒋瑶 王廷相
乔宇,字希大,山西乐平人。祖毅,工部左侍郎。父凤,职方郎中。皆以清节显。宇登成化二十年进士,授礼部主事。弘治初,王恕为吏部,调之文选,三迁至郎中。门无私谒。擢太常少卿。武宗嗣位,遣祀中镇、西海。还朝,条上道中所见军民困苦六事。已,迁光禄卿,历户部左、右侍郎。刘瑾败,大臣多以党附见劾,宇独无所染。拜南京礼部尚书。乾清宫灾,率同列言视朝不勤,经筵久辍,国本未建,义子猥多,番僧处禁寺,优伶侍起居,立皇店,留边兵,习战斗,土木繁兴,织造不息,凡十事。帝不省。久之,改兵部,参赞机务。以帝远游塞上,而监国无人,请早建储贰。帝将自击寇,宇复率同列谏。皆不报。
未几,宁王宸濠反,扬言旦夕下南京。宇严为警备,而谈笑自如。时携客燕城外,密察地险易,置戍守。综理周密,内外宴然。指挥杨锐有才略,署为安庆守备。镇守中官刘瑯与濠通,为预伏死士。宇刺得其情,诘瑯用事者,瑯惧不敢动。宇乃大索城中,斩所伏壮士三百人,悬首江上。宸濠失内应,且知有备,不敢东。攻安庆,锐固守不得下。未几败。
帝至南京,诏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宇不可,率诸臣朝服贺。江彬索城门诸钥,都督府问宇。宇曰:“守备者,所以谨非常。禁门锁钥,孰敢索?亦孰敢予?虽天子诏不可得。”都督府以宇言复,乃已。彬矫旨有所求,日数十至,宇必廷白之,彬亦稍稍止。彬欲谮去宇。守备太监王伟者,初为帝伴读,帝信之,每从中调护,故彬谋不行。帝驻南京九月,宇倡诸臣三请回銮,又自伏阙请。驾旋,扈至扬州。明年加太子太保。论保障功,复加少保。
世宗即位,召为吏部尚书。宇自为选郎,有人伦鉴,及是铨政一清。帝求治锐甚。宇与林俊、鼓泽、孙交,皆海内重望,帝亦委任之。凡为权幸所黜者,皆起列庶位,天下欣欣望治。帝性刚,好自用,宇所执渐不见听。兴府需次官六十三人,乞迁叙。宇言此辈虚隶名籍,与见供事者不同。黜罚之有差,皆怨宇。帝欲封驸马都尉崔元为侯,外戚蒋轮、邵喜为伯,宇不可。无何,诏进寿宁侯张鹤龄为公,封后父陈万言为伯,授万言子绍祖尚宝丞。宇言:“累朝太后戚属无生封公者,张峦亦殁后赠,今奈何以父赠为子封。万言封伯视峦更骤,而子授尚宝非制。愿陛下守典章,以垂万世。”帝并不从。史道讦杨廷和,宇言道挟私,遂下之诏狱。曹嘉助道劾宇,宇求罢,帝命鸿胪趋视事。
宇遇事不可,无不力争,而争“大礼”尤切。帝欲加兴献帝皇号,宇言加皇于本生之亲,则干正统,非所以重宗庙,正名分。及礼官请称献帝为本生考,帝改称本生皇考,又诏建献帝庙于大内,宇等复连章谏。特旨用席书为礼部尚书,宇又偕九卿言:“陛下罢汪俊,用席书;谪马明衡、季本、陈逅,召张璁、桂萼、霍韬。举措乖违,人心骇愕。夫以一二人邪说,废天下万世公议,内离骨肉,外间君臣,名为效忠,实累圣德。且书不繇廷推,特出内降,此祖宗来所未有。乞令俊与书各仍旧职,宥明衡等,止璁、萼毋召。”寻复请罢璁、萼、书,而出争“大礼”者吕柟、邹守益于狱。会璁、萼至京,诏皆用为学士。宇等又言:“内降恩泽,先朝率施于佞幸小人。若士大夫一预其间,即不为清议所齿。况学士最清华,而俾萼等居之,谁复肯与同列哉?”帝怒,切责。宇遂乞休,许之。驰传给夫廪,犹如故事。御史许中、刘隅等请留宇,帝曰:“朕非不用宇,宇自以疾求去耳。”后《明伦大典》成,追论前议,夺官。杨一清卒,宇渡江吊之。南都父老皆出迎,举手加额曰:“活我者,公也。”
宇幼从父京师,学于杨一清。成进士后,复从李东阳游。诗文雄隽,兼通篆籀。性好山水,尝陟太华绝顶。遇虎,仆夫皆惊仆,宇端坐不动,虎徐帖尾去。家居澹泊,服御若寒士。身殁,二妾刘、许皆从死。穆宗即位,复官,赠少傅,谥庄简。
孙交,字志同,陆安人。成化十七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为尚书王恕所知。弘治初,怒入吏部,荐授稽勋员外郎,历文选郎中。居吏部十四年,于善类多所推引。迁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馆。大同有警,命经略黄花镇诸边。增垣堑,广树艺,制敌骑驰突。永乐时,岁遣隆庆诸卫军采薪炭。其后罢之,令岁输银二万两,军重困。交奏免之。正德初,擢光禄卿。三年进户部右侍郎,提督仓场,改吏部。尚书张彩附刘瑾,交数规切。彩怒,调之南京。瑾败,召拜户部尚书。时征讨流寇,调度烦急,仍岁凶,正赋不足,交区画适宜。四方告饥,辄请蠲租遣振,以故民不至甚敝,而小人用事者皆不便之。帝欲以太平仓赐幸臣裴德,云南镇守中官张伦请采银矿,南京织造中官吴经奏费乏,交皆力争。八年六月,中旨与礼部尚书傅珪并致仕。言官多请留,不报。
世宗在潜邸知交名,甫即位,召复故官。首请帝日读《祖训》,言动悉取准则,经筵日讲寒暑勿辍。帝褒纳焉。或议迁显陵天寿山,交言:“山陵事重,太祖欲迁仁祖于钟山,虑泄灵气而止,具载《皇陵碑》。”事乃止。武宗侈汰之后,库藏殚虚。交裁冗食,定经制,宿弊为清。然事涉中官者,帝亦不能尽从也。尝会廷臣议发内帑给军廪官俸,已报可,为中官梁谏等所沮。交言:“宫府异同,令出复反,非新政所宜。”不听。中官监督仓场者,初止数人,正德中增至五十五人。以交言罢撤过半,其后复渐增。帝已罢三十七人,交欲尽去之,并临清、徐、淮诸仓,一切勿遣。帝令自今毋更加而已。守珠池中官,诏毋得预守土事,而安川夤缘复故。交劾川,命如前诏。正德中,上林苑内臣至九十九人,侵夺公私地无算。帝即位,命留十八人,如弘治时。已复传奉至六十二人,交乞汰如初,且尽归侵夺地。报许。又论御马监内臣宜如祖制,毋监收刍豆,并令户部通知马数,杜其侵耗。不从。锦衣百户张瑾率校尉支俸通仓,横取狼藉,主事罗洪载欲按之。瑾绐请受杖,奏洪载擅笞禁卫官。帝怒,逮下诏狱谪外。交与林俊、乔宇先后论救,不纳。御马监阎洪乞外豹房地,交言:“先帝以豹房故,贻祸无穷。洪等欲修复以开游猎之端,非臣等所敢闻。”诏以地十顷给豹房,余令百户赵恺等佃如故。奉诏上各宫庄田数,视旧籍不同,帝诘其故。交言:“旧籍多以奏请投献,数多妄报也。新籍少,以奉命清核,田多除豁也。”帝意稍解,令考成、弘间籍以闻。
交年已七十,连章乞罢。帝辄慰留,遣医视疗。请益力,乃许之。手诏加太子太保,驰驿。令子编修元侍行,有司时存问,给食米舆隶,复赐道里费。卒年八十,谥荣僖。
交言论恂恂,不以势位骄人。清慎恬悫,终始一致。初在南京,僚友以事简多暇,相率谈谐饮弈为乐,交默处一室,读书不辍。或以为言,交曰:“对圣贤语,不愈于宾客、妻妾乎!”兴献王素爱重交,尝割阳春台东偏地益其宅。后中官言孙尚书侵地,世宗曰:“此先皇所赐,吾敢夺耶?”
元,进士,终四川副使。谨厚有父风。
林俊,字待用,莆田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性侃直,不随俗浮湛。事涉权贵,尚书林聪辄属俊治之。上疏请斩妖僧继晓并罪中贵梁芳,帝大怒,下诏狱考讯。后府经历张黻救之,并下狱。太监怀恩力救,俊得谪姚州判官,黻师宗知州。时言路久塞,两人直声震都下,为之语曰:“御史在刑曹,黄门出后府。”寻以正月朔星变,帝感悟,复俊官,改南京。弘治元年用荐擢云南副使。鹤庆玄化寺称有活佛,岁时集士女万人,争以金涂其面。俊命焚之,得金悉以偿民逋。又毁淫祠三百六十区,皆撤其材修学宫。干崖土舍刀怕愈欲夺从子宣抚官,劫其印数年。俊檄谕之,遂归印。进按察使。五年调湖广。以雨雪灾异上疏陈时政得失。又言德安、安陆建王府及增修吉府,工役浩繁,财费巨万,民不堪命。乞循宁、襄、德府故事,一切省俭,勿用琉璃及白石雕阑,请著为例。不从。九年引疾,不待报径归。
久之,荐起广东右布政使,不拜。起南京右佥都御史,督操江。十四年正月朔,陕西、山西地震水涌。疏述古宫闱、外戚、内侍、柄臣之祸;乞罢斋醮,减织造,清役占,汰冗员,止工作,省供应,应赏赐,戒逸欲,远佞幸,亲贤人。又请豫教皇储,恩荐侍郎谢铎,少卿储瓘、杨廉,致仕副使曹时中,处士刘闵堪辅导。报闻。已,屡疏乞休,荐时中自代。不许。江西新昌民王武为盗,巡抚韩邦问不能靖,命俊巡视。身入武巢,武请自效,悉擒贼党。诏即以俊代邦问,俊引朱熹代唐仲友、包拯代宋祁事,力辞。不允。乃更定要约,庶务一新。王府征岁禄,率倍取于民,以俊言大减省。宁王宸濠贪暴,俊屡裁抑之。王请易琉璃瓦,费二万。俊言宜如旧,毋涉叔段京鄙之求,吴王几杖之赐。王怒,伺其过,无所得。会俊以圣节按部,遂劾奏之,停俸三月。寻以母忧归。
武宗即位,言官交荐,江西人在朝者合疏乞还俊。乃进右副都御史,再抚江西,遭父忧不果。正德四年起抚四川。眉州人刘烈倡乱,败而逃,诸不逞假其名剽掠。俊绘形捕,莫能得。会保宁贼蓝廷瑞、鄢本恕、廖惠等继起,势益张,转寇巴州。猝遇之华垄,单舆抵其营,譬晓利害,贼罗拜约降。淫雨失期,复叛去,攻陷通江。俊击败之龙滩河,遣知府张敏等追败之门镇子,遂擒廖惠。而廷瑞奔陕西西乡,越汉中三十六盘,至大巴山。官军追及,复大破之。遂移师击泸州贼曹甫,且遣人招谕。甫佯听令,使弟琯劫如故。指挥李荫斩琯首,贼遂移江津。分七营,将攻重庆。俊发酉阳、播州土兵助荫,以元日掩破其四营。贼遁入民家,焚之尽毙。乘胜捣老营,指挥汪洋等中伏死。荫复进,去贼十五里。甫以数十骑出,遇荫兵,败走。官军乘胜进围之,俘及焚死者二千有奇。已,本恕、廷瑞为永顺土舍彭世麟所擒。俊论功进右都御史。甫党方四亡命思南,复攻南川、綦江,以窥泸州。俊益发士兵,令副使何珊、李钺等败之去。捷闻,玺书奖励。俊在军,与总督洪钟议多左。中贵子弟欲冒从军功,辄禁止。御史俞缁走避贼,而佥事吴景战殁。缁惭,欲委罪俊,遂劾俊累报首功,贼终不灭;加凿井毁寺,逐僧徒,迫为贼。于是俊前后被切责。比方四败,贼且尽,俊辞加秩及赏,乞以旧职归田。诏不许辞秩,听其致仕。言官交请留,不报。俊归,士民号哭追送。时正德六年十一月也。
世宗即位,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在道数引疾,不许。因请帝亲近儒臣,正其心以出号令,用浑朴为天下先。初诏所革,无迁就以废公议。既抵京师,会暑月经筵辍讲,举祖宗勤学故事以谏。俊时年已七十,寓止朝房,示无久居意。数为帝言亲大臣,勤圣学,辨异端,节财用。朝有大政,必侃侃陈论,中外想望其风采。中官葛景等奸利事觉,为言官所纠,诏下司礼监察讯。俊言内臣犯法,法司不得讯,是宫府异体也。乞下法司公讯,以诏平明之治。都督刘晖下狱,俊当以交结朋党律,言与许泰同罪,请斩以谢天下。廖鹏、廖铠、齐佐、王瓛论死,屡诏缓刑,俊乞亟行诛。又劾谷大用占民田万余顷。皆不听。中官崔文家人李阳凤索匠师宋钰贿不获,嗾文杖之几死,下刑部治未决,而中旨移镇抚司。俊留不遣,力争不纳。明日又奏,帝怒责陈状。俊言:“祖宗以刑狱付法司,以缉获奸盗付镇抚。讯鞫既得,犹必付法司拟罪。未有夺取未定之囚,反付推问者。文先朝漏奸,罪不容诛,兹复干内降。臣不忍朝廷百五十年纪纲,为此辈坏乱。”帝惮其言直,乃不问。
俊以耆德起田间,持正不避嫌,既屡见格,遂乞致仕。诏加太子太保,给驿赐隶廪如制。
俊数争“大礼”,与杨廷和合。尝上言推尊所生有不容已之情,有不可易之礼,因辑尧、舜至宋理宗事凡十条,以上。及“大礼”议定,得罪者或杖死。四年秋,俊从病中上书言:“古者鞭扑之刑,辱之而已,非欲糜烂其体肤而致之死也,又非所以加于士大夫也。成化时,臣及见廷杖二三臣,率容厚棉底衣,重毡叠裹,然且沉卧,久乃得痊。正德朝,逆瑾窃权,始令去衣,致末年多杖死。臣又见成化、弘治时,惟叛逆、妖言、劫盗下诏狱,始命打问。他犯但言送问而已。今一概打问,亦非故事。自去岁旧臣斥逐殆尽,朝署为空。乞圣明留念,既去者礼致,未去者慰留。硕德重望如罗钦顺、王守仁、吕柟、鲁铎辈,宜列置左右。臣衰病待尽,无复他望,敢效古人遗表之意,敬布犬马之心。”帝但下所司而已。又明年,疾革,复上书请懋学隆孝,任贤纳谏,保躬导和,且预辞身后恤典,遂卒。年七十六。
后一年,《明伦大典》成,追论俊附和廷和,削其官,其子达以士礼葬之。
俊历事四朝,抗辞敢谏,以礼进退,始终一节。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贞肃。
达,正德九年进士。官至南京吏部郎中。工篆籀,能古文。
张黻,吉水人。成化八年进士。历知涪州、宿州,介特不避权贵。弘治中,俊蒙显擢,而黻老不用。王恕为之请,特予诰命。
金献民,字舜举,绵州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行人。弘治初,选授御史,按云南、顺天,并著风裁。出为天津副使,历湖广按察使。正德初,刘瑾乱政,追坐献民勘天津地不实,与巡抚柳应辰等械系诏狱,斥为民。未几,又坐湖广事,再下狱,罚赎归。逾年,又以浏阳民刘道隆狱谳不实,罚米输塞下。瑾诛,起贵州按察使。擢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历南京刑部尚书。
世宗即位,召为左都御史。李凤阳下刑部,程贵下都察院,皆改诏狱,献民力争。已,迁刑部尚书。执奏奸党王钦、王铨不宜贷死。皆不纳。寻代彭泽为兵部尚书。五星聚营室,其占主兵。献民因请敕天下镇巡官预守战之备,且请用贤纳谏,罢土木,屏玩好。帝颇采纳。献民性伉直,有执持,帝或不能从,卒无所徇。帝初即位,尽斥先朝传奉官。已,太监邱福、潘杰等死,诏官其弟侄锦衣。及司礼太监张钦死,以家人李贤承荫,贤死复欲官其子儒。献民先后执奏,帝皆不从。土鲁番速檀满速儿寇肃州,命献民兼右都御史总制陕西四镇军务。比至兰州,巡抚陈九畴已破敌,献民再以捷闻。还京,仍理部事。论功,荫锦衣世百户。
锦衣百户俞贤,中官泰养子也,以中旨管事,谏官争之。献民言:“祖宗有旧制,孝庙有禁例,陛下登极有明诏。贤无公家庸,又非泰子姓,猥以厮养窃名器,紊棨典章,不可之大者。宜纳谏官言。”弗听。锦衣副千户李全、王邦奇等以冒滥汰去,至是奏辨不已,下部覆议。献民言:“全等足不履行阵而坐论首功,身不隶公家而躐跻显秩。陛下登极,汰去者三百余人,人心称快。万一幸端再启,则前诏皆虚,将来奏扰,有何纪极。”帝竟授全等试百户。献民复奏曰:“令出惟行勿惟反。今以小人奏辨,一旦复官九十余人,徇左右私,坏祖宗法,窃为陛下惜之。明旨不许夤缘管事,而奔竞已成风矣;不许比例陈乞,而奏扰已踵至矣。谁生厉阶,至今为梗。望仍斥全等,以息人言,消天变。”言官任洛等亦以为言,不听。
会宁夏总兵官种勋行赂京师,侦事者获其籍,献民名在焉。给事蔡经、御史高世魁等交章劾之,献民因引疾归。居二年,邦奇讦前尚书彭泽,词连献民,逮下刑部狱。法司劾献民奉命专征,未至其地,掠功妄报。失大臣体,宜夺职闲住,削其世荫。诏可。
初,“大礼”议起,献民数偕廷臣疏争。及左顺门哭谏,又与徐文华倡之。帝由此不悦,卒得罪。隆庆初,赠恤如制。
秦金,字国声,无锡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正德初,迁河南提学副使,改右参政。守开封,破赵鐩于陈桥。历山东左、右布政使。承寇躏后,与巡抚赵璜共拊循,疮痍始起。九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诸王府所据山场湖荡,皆奏还之官。降盗贺璋、罗大洪复叛,讨平之。郴州桂阳瑶龚福全称王,金先后破寨八十余,斩首二千级,擒福全及其党刘福兴等。录功,增俸一级,荫锦衣世百户,力辞得请。入为户部右侍郎。
世宗即位,改吏部。言官论金无人伦鉴,复改户部,转左,署部事。外戚邵喜乞庄田,金述祖制,请按治。帝宥喜,命都察院禁如制。中旨各宫仍置皇庄,遣官校分督。金言:“西汉盛时以苑囿赋贫民,今奈何剥民以益上。乞勘正德间额外侵占者,悉归其主,而尽撤管庄之人。”帝称善,即从其议。
嘉靖二年擢南京礼部尚书,率诸臣上疏曰:“陛下继统以来,昭德塞违,励精图治,动无过举,宜召天和,而灾眚频告者,何也?《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陛下登极一诏,百度咸贞,天下拭目望至治。比来多与诏违,百司罔遵,万民失仰,此诏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逐庸回,任耆旧。比内阁拟旨辄中改,至疏请,徒答温语,此任贤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听言如流,朝请暮报。比来事涉戚畹、宦寺,虽九卿执奏,科道交章,皆曰‘业经有旨’。此听纳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先朝传升、乞升等官,一切厘革。比来恩泽过滥,封拜频烦。此慎名器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凡奸党巨恶俱付三法司。比来辄下镇抚。此谨国法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首命户部减马房粮刍之半,且令科道官备核马数。乃因太监阎洪等言,遂寝前诏。此恤民瘼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遣斥法王、佛子、国师、禅师。比来于禁地设斋醮。此崇正道不能如初也。即位之初,精明充盛。比来圣躬弗豫,天颜未复。此啬精神不能如初也。夫初政所以清明者,政出公朝,而左右不预也;今政所以混溷者,政在左右,而外廷不知也。惟政不可一日不在朝廷,惟权不可一日移于左右。所谓政在朝廷者,非必皆独运也。股肱有托,耳目有寄,即主威重于九鼎,国势安于泰山。自古帝王制御天下,操此术而已。不则宫府之势隔而信任有所偏,妇寺之情亲而听受有所蔽。名曰总揽,而太阿之鐏实移于下矣。”章下礼部,尚书汪俊力劝帝采纳,报闻。
寻就改兵部。孙交去,召为户部尚书。帝欲考兴献帝,金偕廷臣伏阙争,又与何孟春等条张璁建议之非。及上圣母册,金及赵璜等复不至,帝频诘让。
金为人乐易。及居官,一以廉正自持。在户部,尤孜孜为国。永福长公主乞宝坻、武清地,以金言颇减。抚宁、山海庄地赐魏国公徐达者,达卒仍归之官,定国公光祚请之,金执不可。给事中黄重、御史张珩等先后争,金等复以为言,始报许。内府诸监局军匠至数千人,中官梁谏请下部采金玉珠石,金皆执奏。不听。奸人逯俊等乞两淮盐引三十万,帝许之。金力争不可,积失帝旨。
六年春以考察自陈致仕,驰驿给夫廪如制。归五年,荐者不已,乃起南京户部,疏陈利民六事。寻召为工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帝与张孚敬、李时评诸大臣,以金为贤,颇嫌其老。居数月,加太子太保,改南京兵部。逾岁致仕归。二十三年卒,年七十八。赠少保,谥端敏。
孙柱,以诸生授中书舍人。大学士高拱得罪,仓黄去京师,门生皆避匿,柱独追送百里外。吴中行疏论张居正夺情,被杖下诏狱。柱挟医视汤药,遂忤居正,迁鲁府审理。寻假考察罢之。
赵璜,字廷实,安福人。少从父之官,坠江中不死。稍长,行道上,得遗金,悉还其主。登弘治三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改兵部,历员外郎。出为济南知府。猾吏舞文,积岁为蠹。璜择愿民教之律令,得通习者二十余人,逐吏而代之。汉庶人牧场久籍于官,募民佃。德王府奏乞之,璜勘还之民。阅七年,政绩大著。正德初,擢顺天府丞,未上,刘瑾恶璜,坐巡抚朱钦事,逮下诏狱,除名。瑾诛,复职。迁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寻调山东。河滩地数百里,赋流民垦而除其租。番僧乞征以充斋粮,帝许之,璜力争得免。曲阜为贼破,阙里林庙在旷野,璜请移县就阙里,从之。擢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以边警改理畿辅戎备。事定,命振顺天诸府讥,还佐部事。
世宗即位,进左侍郎,掌部事。裁宦官赐葬费及御用监料价,革内府酒醋面局岁征铁砖价银岁巨万。嘉靖元年进尚书。刘瑾创玄明宫,糜财数十万,瑾死,奸人献为皇庄。帝即位,斥以予民,既而中旨令仍旧。璜言,诏下数月而忽更,示天下不信。帝即报许。会方修仁寿、清宁宫,费不继。璜因请与石景山诸房舍并斥卖以资用,可无累民,帝可之。给事中徐景嵩等谓,诏书许还民,官不当自鬻,劾璜。璜疏辨,并发景嵩他事。御史张鹏翰言璜摭言官,无大臣谊。帝责鹏翰党庇景嵩,竟斥。其同官陈江亦以劾璜被责,求去。给事中章侨言璜一举逐两谏官,甚损国体。尚书彭泽复奏侨非是,侨再辨,帝两解之。诏营后父陈万言第,估工值六十万,璜持之。万言诉于帝,下郎中、员外二人诏狱。璜言:“二臣无与,乞罪臣。”帝不听。其后论救踵至,万言不自安,再请贷。二人获释,工价亦大减。
三年,显陵司香内官言陵制陕小,请改营,视天寿山诸陵。璜言陵制与山水相称,难概同,帝纳其言。已,帝欲迁显陵,璜不可,乃寝。诏建玉德殿,景福、安喜二宫,璜请俟仁寿宫成,徐议其事,帝不许。顷之,以灾异申前请,帝始从之,并罢仁寿役。江西建真人府,陕西督织造,皆遣中使,璜皆疏争。营建世庙,中官所派物料,户部多裁省。帝以问璜,璜言曩造乾清、坤宁两宫所积余资,足移用,帝遂报可。
璜为尚书六年,值帝初政,锐意厘剔,中官不敢挠,故得举其职。后论执不已,诸权幸嫉者众,帝意亦浸疏。璜素与秦金齐名。考察自陈,与金俱致仕。廷臣乞留,不许,驰驿给夫廪如故事。
璜有干局,多智虑。事棼错,他人相顾愕眙,璜立办。既去,人争荐之。十一年召复故官,未上卒。赠太子太保,谥庄靖。
邹文盛,字时鸣,公安人。弘治六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辽东巡抚韩重劾镇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杨茂仁勘实其罪,谪长陵司香。杂颜三卫屡扰边,文盛还奏制驭六策。尚书刘大夏深善之,下之边吏。寻出核两广粮储。思恩土官岑濬与田州岑猛构兵,文盛言:“田州广西之藩蔽,李蛮田州之干城,参政武清受濬重赂,以计杀蛮酿成祸乱。制敕房供事参议岑业,濬懿亲,为弥缝于中,漏我机事。请先诛二人,而后行讨。”业有内援,帝不听。清寻以考察罢。
正德初,历户科都给事中,出为保定知府,累迁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清平苗阿旁、阿阶、阿革称王,巡抚曹祥调永顺、保靖土兵讨之,寻被劾罢。阿旁等据香炉山,兴隆、偏桥、平越、新添、龙里诸卫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协剿,以贵州兵捣炮木寨,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径五,贼皆树栅。仰攻不能克,乃制战楼与崖齐,乘夜雨附崖登,拔栅焚庐舍。贼奔后山,据绝顶。官军乘间梯滕木以上,遂擒阿旁,余贼尽平。移师讨平龙头、都黎、都兰、都蓬、密西、大支、马罗诸寨黑苗,先后斩降无算。录功,增俸一等,荫子锦衣世百户。力辞免。芒部陈聪等为乱,讨破之。四川土舍重安冯纶与凯里杨弘有怨。弘卒,纶纠诸苗相仇杀,侵轶贵州境。文盛遣参议蔡潮诣播州,督宣慰杨斌抚定之。请复设安宁宣抚司,以弘子袭,而录潮功。尚书王琼以专擅为潮罪,不叙。顷之,改莅南京都察院。
世宗即位,召为户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户部尚书。嘉靖六年,户部尚书秦金罢,召文盛代之。首疏盐政、钱法十一事。文盛为人廉谨,踆々若无能。与孙交、秦金、赵璜咸称长者。岁余,以年至,再疏乞归。卒赠太子少保,谥庄简。
梁材,字大用,南京金吾右卫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德清知县,勤敏有异政。正德初,迁刑部主事,改御史。出为嘉兴知府,调杭州。田租例参差,材为酌轻重,立画一之法。迁浙江右参政,进按察使。镇守中官毕真与宸濠通,将举城应之。材与巡按张缙劫持真,夺其兵卫。寻以忧去。嘉靖初,起补云南。土官相仇杀累年,材召其酋曰:“汝罪当死。今贳汝,以牛羊赎。”御史讶其轻,材曰:“如是足矣,急之变生。”诸酋衷甲待变,闻无他乃止。历贵州、广东左、右布政使。吏民输课,令自操权衡,吏不得预。时天下布政使廉名最著者二人,材与姚镆也。六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刑部左侍郎。
寻改户部,遂代邹文盛为尚书。自外僚登六卿,不满二载。自以受恩深,益尽职。上言:“臣考去年所入止百三十万两,而所出至二百四十万。加催征不前,边费无节,凶荒又多奏免,国计安所办?详求弊端:一宗藩,二武职,三冗食,四冗费,五逋负。乞集廷臣计画条请。”于是宗藩、武职各议上三事,其他皆严为节。帝悉报可。惟武职闲住者议停半俸,帝不纳。经费大省,国用亦充。中官麦福请尽征牧马草场租,材不可。侍郎王軏清勋戚庄田,言宜量等级为限。材奏:“成周班禄有土田,禄由田出,非常禄外复有土田。今勋戚禄已逾分,而陈乞动千万,请申禁之。自特赐外,量存三之一,以供祀事。”帝命并清已赐者,额外侵据悉还之民,势豪家乃不敢妄请乞。畿辅屯田,御史督理,正统间易以佥事,权轻,屯政日弛。材请仍用御史。御史郭弘化言天下土田视国初减半,宜通行清丈。材恐纷扰,请但敕所司清厘,籍难稽者始履亩而丈。帝悉可之。母丧去。服除,起故官。大同巡抚樊继祖请益军饷,材言:“大同岁饷七十七万有奇,例外解发又累万,较昔已数倍。日益月增,太仓银不足供一镇,无论九边也。”继祖数请不得,议开事例,下户、兵二部行之。时修建两宫、七陵,役京军七万,郭勋请给月粮冬衣。材言非故事,如所请,当岁费银四十五万;且冬衣例取内库,非部事。勋怒,劾材误公。帝诘责材,竟如勋奏。勋复建言三事:请开矿助工,余盐尽输边,漕卒得携货物。材议,不尽行,勋益怒。
材初为户部,值帝勤政,力祛宿弊,多见从。及是屡忤权幸,不得志,乃乞改南。为给事中周珫所劾,下吏部,尚书许赞等请留之。帝不悦,令与材俱对状。材引罪得宥,而赞等坐夺俸。材由此失帝意。考尚书六年满,遂令致仕。初,徽王守庄者与佃人讼,材请革守庄者,令有司纳租于王,报可。王奏不便,帝又从之。材已去,侍郎唐胄等执初诏。帝大怒,并责材。令以右侍郎闲住,而夺胄俸,下郎官诏狱。
明年,户部尚书李廷相罢。帝念材廉勤,大臣亦多荐者,乃召复故官,加太子少保。三掌国计,砥节守公如一日,帝眷亦甚厚。其秋,考察京官,特命监之。有大狱不能决,又命兼掌刑部事。帝叹曰:“尚书得如材者十二人,吾无忧天下矣。”大工频兴,役外卫班军四万六千人。郭勋籍其不至得,责输银雇役,廪食视班军。廷相尝量给之,材坚持不予。勋劾材,帝命补给。勋又以军不足,籍逃亡军布棉折饷银募工。材言:“今京班军四万余,已足用,不宜借口耗国储。”帝从其奏。勋益怒,劾材变乱旧章。无是,醮坛须龙涎香,材不以时进,帝衔之。遂责材沽名误事,落职闲住。归,旋卒,年七十一。隆庆初,赠太子太保,谥端肃。
当嘉靖中岁,大臣或阿上取宠,材独不挠,以是终不容。自材去,边储、国用大窘。世宗乃叹曰:“材在,当不至此。”
刘麟,字元瑞,本安仁人。世为南京广洋卫副千户,因家焉。绩学能文,与顾璘、徐祯卿称“江东三才子”。弘治九年成进士。言官庞泮等下狱,麟偕同年生陆昆抗疏救。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录囚畿内,***三百九十余人。正德初,进郎中,出为绍兴府知府。刘瑾衔麟不谒谢,甫五月,摭前录囚细故,罢为民。士民醵金赆不受,为建小刘祠以配汉刘宠,因寓湖州。与吴琬、施侃、孙一元、龙霓为“湖南五隐”。瑾诛,起补西安。遭父忧,乐吴兴山水,奉父柩葬焉,遂居湖州。起陕西左参政,督粮储。都御史邓璋督师,议加赋充饷,麟力争。会陕民诣阙诉,得寝。寻迁云南按察使,谢病归。
嘉靖初,召拜太仆卿。进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六府。中官耿忠守备紫荆多纵,麟劾奏之。请捐天津三卫屯田课,及出库储给河间三卫军月饷,征逋课以偿,皆报可。帝因谕户部,中外军饷未给者,悉补给之。再引疾归。起大理卿,拜工部尚书。侍卫军不给衣履,锦衣帅骆安援红盔军例以请,麟执不可。诏量给银自制,后五载一给为常。四司财物悉贮后堂大库,司官出纳多侵渔,麟请特除一郎官主之。帝称善,因赐名“节慎库”。已,上节财十四事,汰内府诸监局冒破钱,中贵大恨。及显陵工竣,执役者咸觊官。麟止拟赉,群小愈怨。会帝纳谏官言,停中外杂派工役,麟牒停浙江、苏、松织造,而上供袍服在停中。中官吴勋以为言,遂勒麟致仕。久之,显陵殿阁雨漏,追论麟,落职。
麟清修直节,当官不挠。居工部,为朝廷惜财谨费,仅逾年而罢。居郊外南坦,赋诗自娱。守为筑一台,令为构堂,始有息游之所。家居三十余年,廷臣频论荐。晚好楼居,力不能构,悬篮舆于梁,曲卧其中,名曰神楼。文徵明绘图遗之。年八十七卒。赠太子少保,谥清惠。
蒋瑶,字粹卿,归安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行人。正德时,历两京御史。陈时弊七事,中言:“内府军器局军匠六千,中官监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他局称是,行伍安得不耗。”并言:“传奉官及滥收校尉勇士并宜厘革。刘瑾虽诛,权犹在宦竖。”有旨诘问,且言“自今如瑶议者,毋复奏。”寻出为荆州知府。筑黄潭堤。
调扬州。武宗南巡至扬,瑶供御取具而已,无所赠遗。诸嬖幸皆怒。江彬欲夺富民居为威武副将军府,瑶执不可。彬闭瑶空舍挫辱之,胁以帝所赐铜瓜,不为慑。会帝渔获一巨鱼,戏言直五百金,彬即畀瑶责其直。瑶怀其妻簪珥、袿服以进,曰:“库无钱,臣所有惟此。”帝笑而遣之。府故有琼花观,诏取琼花。瑶言自宋徽、钦北狩,此花已绝,今无以献。又传旨征异物,瑶具对非扬产。帝曰:“苎白布,亦非扬产耶?”瑶不得已,为献五百疋。当是时,权幸以扬繁华,要求无所不至。微瑶,民且重困。驾旋,瑶扈至宝应。中官邱得用铁縆系瑶,数日始释,竟扈至临清而返。扬人见瑶,无不感泣。迨迁陕西参政,争出资建祠祀之,名自此大震。
嘉靖初,历湖广、江西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帝命桂萼等核巡抚官去留,令瑶归候调。已,累迁工部尚书。四郊工竣,加太子少保。西苑宫殿成,帝置宴。见瑶与王时中席在外,命移殿内,而移皇亲于殿右以让瑶,曰:“亲亲不如尊贤。”其重瑶如此。时土木繁兴,岁费数百万计。瑶规画咸称帝意,数有赉予。以忧去。久之,自南京工部尚书,召改北部。帝幸承天,瑶扈从。京师营建,率役京军,多为豪家占匿。至是大工频仍,岁募民充役,费二百余万。瑶以为言,因请停不急者。豪家所匿军毕出,募直大减。以老致仕去。
瑶端亮清介。既归,僻处陋巷。与尚书刘麟、顾应祥辈结文酒社,徜徉岘山间。卒年八十九。赠太子太保,谥恭靖。
王廷相,字子衡,仪封人。幼有文名。登弘治十五年进士,选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以忧去。正德初,服阕至京。刘瑾中以罪谪亳州判官,量移高淳知县。召为御史,疏言:“大盗四起,将帅未能平。由将权轻,不能御敌;兵机疏,不能扼险也。盗贼所至,乡民奉牛酒,甚者为效力。盗有生杀权,而将帅反无之,故兵不用命。宜假便宜,退却者必斩。河南地平旷,贼易奔,山西地险阻,亦纵深入,将帅罪也。若陈兵黄河之津,使不得西,分扼井陉、天井,使不得东,而主将以大军蹙之,则贼进退皆穷,可不战擒矣。”帝切责总督诸臣,悉从其议。已,出按陕西,裁抑镇守中官廖堂,被诬。时已改督京畿学校,逮系诏狱,谪赣榆丞。屡迁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提督学校。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再迁山东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讨平芒部贼沙保。
寻召理院事。历兵部左、右侍郎,迁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初有诏,省进贡快船。守备太监赖义复求增,廷相请酌物轻重以定船数,而大减宣德以后传旨非祖制者。龙江、大胜、新江、浦子、江淮五关守臣借稽察榷利,安庆、九江借春秋阅视索赂,廷相皆请革之。草场、芦课银率为中官杨奇、卜春及魏国公徐鹏举所侵蚀。以廷相请,逮问奇、春,夺鹏举禄。三月入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备权太重,不宜令魏国世官。给事中曾忭亦言之,遂解鹏举兵柄。
居二年,加兵部尚书兼前官,提督团营,仍理院事。两考满,加太子少保。畿民盗天寿山陵树,巡按杨绍芳引盗大祀神御物,律斩。廷相言:“大祀神御物者,指神御在内祭器帷帐之物而言。律文,盗陵木者,止杖一百,徒三年。今舍本律,非刑之平。”忤旨,罚俸一月。帝将幸承天,廷相与诸大臣谏,不纳。扈从还,以九年满,加太子太保。雷震奉先殿,廷相言:“人事修而后天道顺,大臣法而后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臣职宪纪,不能绝其弊,乞先罢斥。”用以刺尚书严嵩、张瓒辈。帝但谕留而已。
初,廷相请以六条考察差还御史。帝令疏其所未尽,编之宪纲。乃取张孚敬、汪鋐所奏列,及新所定凡十五事以进,悉允行之。及九庙灾,下诏修省,因敕廷相曰:“御史巡方职甚重。卿总宪有年,自定六条后,不考黜一人,今宜痛修省。”廷相惶恐谢。
廷相掌内台最久,有威重。督团营,与郭勋共事,逡巡其间,不能有所振饬。给事中李凤来等论权贵夺民利,章下都察院,廷相檄五城御史核实,迟四十余日。给事中章允贤遂劾廷相徇私慢上。帝方诘责,而廷相以御史所核闻,惟郭勋侵最多。帝令勋自奏,于是劾勋者群起。勋复以领敕稽留触帝怒,下狱。责廷相朋比阿党,斥为民。越三年卒。廷相博学好议论,以经术称。于星历、舆图、乐律、河图、洛书及周、邵、程、张之书,皆有所论驳,然其说颇乖僻。隆庆初,复官,赠少保,谥肃敏。
赞曰:乔宇守南京,从容镇静,内严警备,可谓能当大事者矣。观宇与孙交等砥节奉公,恳恳廷诤,意在杜塞幸门,裨益国是。虽得君行政,未能媲美蹇、夏,要其清严不苟,行无瑕尤,于前人亦不多让。蒋瑶为尚书,功名损于治郡,王廷相掌内台,风力未著,是殆其时为之欤。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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