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澄 汪俊(弟伟) 吴一鹏 朱希周 何孟春 丰熙(子坊) 徐文华薛蕙(胡侍 王禄 侯廷训)
毛澄,字宪清,昆山人。举弘治六年进士第一。授修撰。预修《会典》成,进右谕德,直讲东宫。武宗为太子,以澄进讲明晰称之帝。帝大喜。方秋夜置宴,即徹以赐。武宗立,进左庶子,直经筵。以母忧归。正德四年,刘瑾摘《会典》小疵贬诸纂修者秩,以澄为侍读。服阕还朝,进侍讲学士。再迁学士,掌院事,历礼部侍郎。十二年六月拜尚书。
其年八月朔,帝微行。澄率侍郎王瓒、顾清等疏请还宫。既又出居庸,幸宣府,久留不返。澄等频疏谏,悉不报。明年正月,驾旋,命百官戎服郊迎。澄等请用常服,不许。七月,帝自称威武大将军朱寿,统六师巡边。遂幸宣府,抵大同,历山西至榆林。澄等屡疏驰谏。至十二月,复偕廷臣上疏曰:“去岁正月以来,銮舆数驾,不遑宁居。今兹之行,又已半岁。宗庙、社稷享祀之礼并系摄行,万寿、正旦、冬至朝贺之仪悉从简略。腊朔省牲,阙而不行,遂二年矣。岁律将周,郊禋已卜。皇祖之训曰:‘凡祀天地,精诚则感格,怠慢则祸生。’今六龙遐骋,旋轸无日。万一冰雪阻违,道途梗塞,元正上日不及躬执玉帛于上帝前,陛下何以自安?且边地荒寒,隆冬尤甚。臣等处重城,食厚禄,仰思圣体劳顿,根本空虚,遥望清尘,忧心如醉。伏祈趣驾速还,躬亲稞享,宗社臣民幸甚。”不报。十四年二月,驾甫还京,即谕礼部:“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朱寿遣往两畿,瞻东岳,奉安圣像,祈福安民。”澄等骇愕,复偕廷臣上言:“陛下以天地之子,承祖宗之业,九州四海但知陛下有皇帝之号。今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太师、镇国公’者,臣等莫知所指。夫出此旨者,陛下也。加此号者,陛下也。不知受此号者何人?如以皇储未建,欲遍告名山大川,用祈默相,则遣使走币,足将敬矣。何必躬奉神像,献宝香,如佛、老所为哉?”因历陈五不可。亦不报。
宸濠反江西,帝南征示威武,驻跸留都者逾岁。澄屡请回銮。及驾返通州,用江彬言,将即赐宸濠死。澄据汉庶人故事,请还京告郊庙,献俘行戮。不从。中官王堂镇浙江,请建生祠;西番阐化王使者乞额外赐茶九万斤。澄皆力争,不听。王琼欲陷彭泽,澄独白其无罪。
武宗崩,澄偕大学士梁储、寿宁侯张鹤龄、驸马崔元、太监韦霦等迎世宗于安陆。既至,将谒见,有议用天子礼者。澄曰:“今即如此,后何以加?岂劝进、辞让之礼当遂废乎?”世宗践阼甫六日,有旨议兴献王主祀及尊称。五月七日戊午,澄大会文武群臣,上议曰:“考汉成帝立定陶王为皇太子,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共王祀。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时大司空师丹以为恩义备至。今陛下入承大统,宜如定陶王故事,以益王第二子崇仁王厚炫继兴王后,袭兴王主祀事。又考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继仁宗后,是为英宗。司马光谓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称王伯而不名。范镇亦言:‘陛下既考仁宗,若复以濮王为考,于义未当。’乃立濮王园庙,以宗朴为濮国公奉濮王祀。程颐之言曰:‘为人后者,谓所后为父母,而谓所生为伯、叔父母,此生人之大伦也。然所生之义,至尊至大,宜别立殊称。曰皇伯、叔父某国大王,则正统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极矣。’今兴献王于孝宗为弟,于陛下为本生父,与濮安懿王事正相等。陛下宜称孝宗为皇考,改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妃为‘皇叔母兴献王妃’。凡祭告兴献王及上笺于妃,俱自称‘侄皇帝’某,则正统、私亲,恩礼兼尽,可以为万世法。”议上,帝怒曰:“父母可更易若是耶!”命再议。
其月二十四日乙亥,澄复会廷臣上议曰:“《礼》为人后者为之子,自天子至庶人一也。兴献王子惟陛下一人,既入继大统,奉祀宗庙,是以臣等前议欲令崇仁王厚炫主兴献王祀。至于称号,陛下宜称为‘皇叔父兴献大王’,自称‘侄皇帝’名。以宋程颐之说为可据也。本朝之制,皇帝于宗藩尊行,止称伯父、叔父,自称皇帝而不名。今称兴献王为‘皇叔父大王’,又自称名,尊崇之典已至,臣等不敢复有所议。”因录程颐《代彭思永议濮王礼疏》进览。帝不从,命博考前代典礼,再议以闻。澄乃复会廷臣上议曰:“臣等会议者再,请改称兴献王为叔父者,明大统之尊无二也。然加‘皇’字于‘叔父’之上,则凡为陛下伯、叔诸父皆莫能与之齐矣。加‘大’字于‘王’之上,则天下诸王皆莫得而并之矣。兴献王称号既定,则王妃称号亦随之,天下王妃亦无以同其尊矣。况陛下养以天下,所以乐其心,不违其志,岂一家一国之养可同日语哉。此孔子所谓事之以礼者。其他推尊之说,称亲之议,似为非礼。推尊之非,莫详于魏明帝之诏。称亲之非,莫详于宋程颐之议。至当之礼,要不出于此。”并录上魏明帝诏书。当是时,帝锐意欲推崇所生,而进士张璁复抗疏极言礼官之谬。帝心动,持澄等疏久不下。至八月庚辰朔,再命集议。澄等乃复上议曰:“先王制礼,本乎人情。武宗既无子嗣,又鲜兄弟,援立陛下于宪庙诸孙之中。是武宗以陛下为同堂之弟,考孝宗,母慈寿,无可疑矣,可复顾私亲哉?”疏入,帝不怿,复留中。
会给事中邢寰请议宪庙皇妃邵氏徽号,澄上言:“王妃诞生献王,实陛下所自出。但既承大统,则宜考孝宗,而母慈寿太后矣。孝宗于宪庙皇妃宜称皇太妃,则在陛下宜称太皇太妃。如此,则彝伦既正,恩义亦笃。”疏入,报闻。其月,帝以母妃将至,下礼官议其仪。澄等请由崇文门入东安门,帝不可。乃议由正阳左门入大明东门,帝又不可。澄等执议如初。帝乃自定其仪,悉由中门入。
时尊崇礼犹未定,张璁复进《大礼或问》,帝益向之。至九月末,乃下澄等前疏,更令博采舆论以闻。澄等知势不可已,谋于内阁,加称兴王为‘帝’,妃为“后”,而以皇太后懿旨行之。乃疏言:“臣等一得之愚,已尽于前议。兹欲仰慰圣心,使宜于今而不戾乎情,合乎古而无悖乎义,则有密勿股肱在。臣等有司,未敢擅任。”帝遂于十月二日庚辰,以慈寿皇太后旨加兴献王号曰“兴献帝”,妃曰“兴国太后”,皇妃邵氏亦尊为“皇太后”,宣示中外。顾帝虽勉从廷议,意犹慊之。十二月十一日己丑,复传谕加称皇帝。内阁杨廷和等封还御批,澄抗疏力争,又偕九卿乔宇等合谏,帝皆不允。明年,嘉靖改元正月,清宁宫后三小宫灾。澄复以为言,会朝臣亦多谏者,事获止。
澄端亮有学行,论事侃侃不挠。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二年二月疾甚,复力请,乃许之。舟至兴济而卒。
先是,论定策功,加澄太子太傅,荫锦衣世指挥同知,力辞不受。帝雅敬惮澄,虽数忤旨,而恩礼不衰。既得疾,遣医诊视,药物之赐时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赠少傅,谥文简。
汪俊,字抑之,弋阳人。父凤,进士,贵州参政。俊举弘治六年会试第一,授庶吉士,进编修。正德中,与修《孝宗实录》,以不附刘瑾、焦芳,调南京工部员外郎。瑾、芳败,召复原官。累迁侍读学士,擢礼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转吏部左侍郎。
时议兴献王尊号,与尚书乔宇、毛澄辈力争。澄引疾去,代者罗钦顺不至,乃以俊为礼部尚书。是时献王已加帝号矣,主事桂萼复请称皇考。章下廷议。三年二月,俊集廷臣七十有三人上议曰:“祖训‘兄终弟及’,指同产言。今陛下为武宗亲弟,自宜考孝宗明矣。孰谓与人为后,而灭武宗之统也。《仪礼》传曰:‘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汉宣起民间,犹嗣孝昭。光武中兴,犹考孝元。魏明帝诏皇后无子,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孰谓入继之主与为人后者异也。宋范纯仁谓英宗亲受诏为子,与入继不同,盖言恩义尤笃,尤当不顾私亲,非以生前为子者乃为人后,身后入继者不为人后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为之子,安得复为立后。’臣等谓陛下自后武宗而上考孝宗,非为孝宗立后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陛下,何忍不继其统。’臣等谓陛下既称武宗皇兄矣,岂必改孝宗称伯,乃为继其统乎?又言‘礼官执者不过前宋《濮议》’。臣等愚昧,所执实不出此。盖宋程颐之议曰:‘虽当专意于正统,岂得尽绝于私恩。故所继,主于大义;所生,存乎至情。至于名称,统绪所系,若其无别,斯乱大伦。’殆为今日发也。谨集诸章奏,惟进士张璁、主事霍韬、给事中熊浃与萼议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皆如臣等议。”
议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张璁、席书于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谕曰:“朕奉承宗庙正统,大义岂敢有违。第本生至情,亦当兼尽。其再集议以闻。”俊不得已,乃集群臣请加“皇”字,以全徽称。议上,复留十余日。至三月朔,乃诏礼官,加称兴献帝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兴国太后为“本生母章圣皇太后”。择日祭告郊庙,颁诏天下。而别谕建室奉先殿侧,恭祀献皇。俊等复争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犹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兴献帝奉藩安陆,则不得祭宪宗。今陛下入继大统,亦不得祭兴献帝。是皆以礼抑情者也。然兴献帝不得迎养寿安皇太后于藩邸,陛下得迎兴国太后于大内,受天下之养,而尊祀兴献帝以天子之礼乐,则人子之情获自尽矣。乃今圣心无穷,臣等敢不将顺,但于正统无嫌,乃为合礼。”帝曰:“朕但欲奉先殿侧别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养藩邸,祖宗朝无此例,何容饰以为词。其令陈状。”俊具疏引罪。用严旨切责,而趣立庙益急。俊等乃上议曰:“立庙大内,有干正统。臣实愚昧,不敢奉诏。”帝不纳,而令集廷臣大议。俊等复上议曰:“谨按先朝奉慈别殿,盖孝宗皇帝为孝穆皇太后附葬初毕,神主无荐享之所而设也。当时议者,皆据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为本生立庙大内,则从古未闻。惟汉哀帝为定陶恭王立庙京师。师丹以为不可,哀帝不听,卒遗后世之讥。陛下有可以为尧、舜之资,臣等不敢导以衰世之事。请于安陆特建献帝百世不迁之庙,俟他日袭封兴王子孙世世献飨,陛下岁时遣官持节奉祀,亦足伸陛下无穷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议,俊遂抗疏乞休。再请益力,帝怒,责以肆慢,允其去。召席书未至,令吴一鹏署事。《明伦大典》成,落俊职,卒于家。隆庆初,赠少保,谥文庄。
俊行谊修洁,立朝光明端介。学宗洛、闽。与王守仁交好,而不同其说。学者称“石潭先生”。
弟伟,字器之。由庶吉士授检讨。与俊皆忤刘瑾,调南京礼部主事。瑾诛,复故官。屡迁南京国子祭酒。武宗以巡幸至,率诸生请幸学,不从。江彬矫旨取玉砚,伟曰:“有秀才时故砚,可持去。”俊罢官之岁,伟亦至吏部右侍郎,偕廷臣数争“大礼”,又伏阙力争。及席书、张璁等议行,犹持前说不变。转官左侍郎,为陈氵光劾罢,卒于家。
吴一鹏,字南夫,长洲人。弘治六年进士。迁庶吉士,授编修。户部尚书周经以谗去,上疏乞留之。正德初,进侍讲,充经筵讲官。刘瑾出诸翰林为部曹,一鹏得南京刑部员外郎。迁礼部郎中。瑾诛,复为侍讲。进侍讲学士,历国子祭酒、太常卿。并在南京。母丧除,起故官。
世宗践阼,召拜礼部右侍郎。寻转左。数与尚书毛澄、汪俊力争“大礼”。俊去国,一鹏署部事,而帝趣建献帝庙甚亟。一鹏集廷臣上议曰:“前世入继之君,间有为本生立庙园陵及京师者。第岁时遣官致祀,寻亦奏罢。然犹见非当时,取议后代。若立庙大内而亲享之,从古以来未有也。臣等宁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礼于天下后世。今张璁、桂萼之言曰‘继统公,立后私’。又曰‘统为重,嗣为轻’。窃惟正统所传之谓宗,故立宗所以继统,立嗣所以承宗,统之与宗初无轻重。况当我朝传子之世,而欲仿尧、舜传贤之例,拟非其伦。又谓‘孝不在皇不皇,惟在考不考’,遂欲改称孝宗为‘皇伯考’。臣等历稽前古,未有神主称‘皇伯考’者。惟天子称诸王曰‘伯叔父’则有之,非可加于宗庙也。前此称本生皇考,实裁自圣心。乃谓臣等留一皇字以觇陛下,又谓‘百皇字不足当父子之名’,何肆言无忌至此。乞速罢建室之议,立庙安陆,下璁、萼等法司按治。”帝报曰:“朕起亲藩,奉宗祀岂敢违越。但本生皇考寝园,远在安陆,于卿等安乎?命下再四,尔等欺朕冲岁,党同执违,败父子之情,伤君臣之义。往且勿问,其奉先殿西室亟修葺,尽朕岁时追远之情。”时嘉靖三年四月也。
顷之,一鹏极陈四方灾异,言:“自去年六月迄今二月,其间天鸣者三,地震者三十八,秋冬雷电雨雹十八,暴风、白气、地裂、山崩、产妖各一,民饥相食二。非常之变,倍于往时。愿陛下率先群工,救疾苦,罢营缮,信大臣,纳忠谏,用回天意。”帝优诏报之。逾月,手敕名奉先殿西室为观德殿,遂命一鹏偕中官赖义、京山侯崔元迎献帝神主于安陆。一鹏等复上言:“历考前史,并无自寝园迎主入大内者。此天下后世观瞻所系,非细故也。且安陆为恭穆启封之疆,神灵所恋,又陛下龙兴之地,王气所钟。故我太祖重中都,太宗重留都,皆以王业所基,永修世祀。伏乞陛下俯纳群言,改题神主,奉安故宫,为百世不迁。其观德殿中别设神位香几以慰孝思,则本生之情既隆,正统之义亦尽。”奏入,不纳。一鹏乃行。虑使者为道途患,疏请禁约,帝善其言而戒饬之。
比还朝,则廷臣已伏阙哭争,朝事大变,而给事中陈氵光讠寿张尤甚。一鹏抗疏曰:“大礼之议断自圣心,正统本生,昭然不紊。而氵光妄谓陛下诞生于孝宗没后三年,嗣位于武宗没后二月,无从授受,其说尤为不经。谨按《春秋》以受命为正始,故鲁隐公上无所承,内无所受,则不书即位。今陛下承武宗之遗诏,奉昭圣之懿旨,正合《春秋》之义。而氵光谓孰从授受,是以陛下为不得正始也。洸本小人,不痛加惩艾,无以杜效尤之渐。”不听。
其年九月,一鹏以本官入内阁专典诰敕兼掌詹事府事。《武宗实录》成,进尚书,领职如故。寻以省墓归,还朝仍典诰敕。未几,出理部事。前此典内阁诰敕者,皆需次柄政。而张璁、桂萼新用事,素衔一鹏异己,乃出为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居二年,南京官劾诸大臣王琼等不职,一鹏与焉,遂乞致仕。给廪如故事。卒赠太子太保,谥文端。子子孝,湖广参政。
朱希周,字懋忠,昆山人,徙吴县。高祖吉,户科给事中。父文云,按察副使。希周举弘治九年进士。孝宗喜其姓名,擢为第一。授修撰,进侍讲,充经筵讲官。刘瑾摘修《会典》小疵,降修撰。《孝宗实录》成,复官。久之,进侍读学士,擢南京吏部右侍郎。阅五年,召为礼部右侍郎。
时方议“大礼”,数偕其长争执。会左侍郎吴一鹏奉使安陆,尚书席书未至,希周独理部事。而帝方营观德殿,令协律郎崔元初习乐舞生于大内。太常卿汪举劾之。帝遂令太常官一人同入内教习。希周上言:“太常乐舞有定数,不当更设。”帝不从。举复争,帝责其妄议。而是时张璁、桂萼已召至,益交章请去本生之号。帝悦从之,趣礼官具上册仪。希周率郎中余才、汪必东等疏谏曰:“陛下考孝宗、母昭圣三年矣,而更定之论忽从中出,则明诏为虚文,不足信天下,祭告为渎礼,何以感神祇。且本生非贬词也,不妨正统,而亲之义寓焉。何嫌于此,而必欲去之,以滋天下之议。”时群臣谏者甚众,疏皆留中,遂相率诣左顺门跪伏。希周走告诸阁臣曰:“群臣伏阙,公等能坐视乎?”亦偕群臣跪伏以请。帝闻,大怒,命希周与何孟春等俱待罪,而尽系庶僚于诏狱。明日,上章圣皇太后册文,希周及尚书秦金、金献民、赵鉴、赵璜,侍郎何孟春,都御史王时中,大理少卿张缙、徐文华俱不赴。帝怒,责陈状。希周等伏罪,复严旨谯责乃已。而是时庶僚系狱者犹未释,希周上言:“诸臣狂率,固不可宥。但今献皇帝神主将至,必百官斋迎,乃克成礼。乞早宽缧絏,用襄大典。”不纳。“大礼”遂自此定矣。
其明年,由左侍郎迁南京吏部尚书。嘉靖六年,大计京官,南六科无黜者。桂萼素以议礼嗛希周,且恶两京言官尝劾己,因言希周畏势曲庇。希周言:“南京六科止七人,实无可去者。臣以言路私之固不可,如避言路嫌,诛责之,尤不可。且使举曹皆贤,必去一二人示公,设举曹皆不肖,亦但去一二人塞责乎?”因力称疾乞休。温旨许之,仍敕有司岁给夫廪。
林居三十年,中外论荐者三十余疏,竟不复起。性恭谨,不妄取予。卒年八十有四。赠太子少保。濒殁,属诸子曰:“他日倘蒙易名典,勿犯我家讳。”乃避“文”,谥恭靖。
何孟春,字子元,郴州人。祖俊,云南按察司佥事。父说,刑部郎中。孟春少游李东阳之门,学问该博。第弘治六年进士,授兵部主事。言官庞泮等下狱,疏救之。诏修万岁山毓秀亭、乾清宫西室,役军九千人,计费百余万。抗疏极谏。清宁宫灾,陈八事,疏万余言。进员外郎、郎中,出理陕西马政,条目毕张。还,上厘弊五事,并劾抚臣不职。正德初,请厘正孔庙祀典,不果行。出为河南参政,廉公有威。擢太仆少卿,进为卿。驾幸宣府,驰疏谏。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讨平十八寨叛蛮阿勿、阿寺等,奏设永昌府,增五长官司、五守御所。录功,荫一子,辞不受。
世宗即位,迁南京兵部右侍郎,半道召为吏部右侍郎。会苏、松诸府旱潦相继,而江、淮北河水大溢,漂没田庐人畜无算。孟春仿汉魏相条奏八事,帝嘉纳焉。寻进左侍郎。尚书乔宇罢,代署部事。
先是,“大礼”议起。孟春在云南闻之,上疏言:
臣阅邸报,见进士屈儒奏中请尊圣父为“皇叔考兴献大王”,圣母为“皇叔母兴献大王妃”。得旨下部,知犹未奉俞命也。
臣惟前世帝王,自旁支入奉大统,推尊本生,得失之迹具载史册。宣帝不敢加号于史皇孙,光武不敢加号于南顿君,晋元帝不敢加号于恭王,抑情守礼。宋司马光所谓当时归美,后世颂圣者也。哀、安、桓、灵乃追尊其父祖,犯义侵礼。司马光所谓取讥当时,见非后世者也。《仪礼·丧服》:“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以期也?不二斩也”,“重大宗者,降其小宗也”。夫父母,天下莫隆焉。至继大宗则杀其服,而移于所后之亲,盖名之不可以二也。为人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私亲。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若恭敬之心分于彼,则不得专于此故也。
今者廷臣详议,事狱未决,岂非皇叔考之称有未当者乎?抑臣愚亦不能无疑。《礼》,生曰“父母”,死曰“考妣”,有“世父母”、“叔父母”之文,而无世叔考、世叔妣之说。今欲称兴献王为皇叔考,古典何据?宋英宗时有请加濮王皇伯考者,宋敏求力斥其谬。然则皇叔考之称,岂可加于兴献王乎?即称皇叔父,于义亦未安也。经书称伯父、叔父皆生时相呼,及其既殁,从无通亲属冠于爵位之上者。然则皇叔父之称,其可复加先朝已谥之亲王乎?臣伏睹前诏,陛下称先皇帝为皇兄,诚于献王称皇叔,如宋王珪、司马光所云,亦已惬矣。而议者或不然,何也?天下者,太祖之天下也。自太祖传至孝宗,孝宗传之先皇帝,特简陛下,授之大业。献王虽陛下天性至亲,然而所以光临九重,富有四海,子子孙孙万世南面者,皆先皇帝之德,孝宗之所贻也。臣故愿以汉宣、光武、晋元三帝为法,若非古之名,不正之号,非臣所愿于陛下也。
及孟春官吏部,则已尊本生父母为“兴献帝”、“兴国太后”。继又改称“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孟春三上疏乞从初诏,皆不省。于是帝益入张璁、桂萼等言,复欲去本生二字。璁方盛气,列上礼官欺妄十三事,且斥为朋党。孟春偕九卿秦金等具疏,略曰:“伊尹谓‘有言逆于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志,必求诸非道’。迩者,大礼之议,邪正不同。若诸臣匡拂,累千万言,此所谓逆于心之言也,陛下亦尝求诸道否乎?一二小人,敢托将顺之说,招徕罢闲不学无耻之徒,荧惑圣听,此所谓逊于志之言也,陛下亦尝求诸非道否乎?何彼言之易行,而此言之难入也。”遂发十三难以辨折璁,疏入留中。
其时詹事、翰林、给事、御史及六部诸司、大理、行人诸臣各具疏争,并留中不下,群情益汹汹。会朝方罢,孟春倡言于众曰:“宪宗朝,百官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修撰杨慎曰:“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遂遮留群臣于金水桥南,谓今日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孟春、金献民、徐文华复相号召。于是九卿则尚书献民及秦金、赵鉴、赵璜、俞琳、侍郎孟春及朱希周、刘玉,都御史王时中、张润,寺卿汪举、潘希曾、张九叙、吴祺,通政张瓒、陈霑,少卿徐文华及张缙、苏民、金瓒,府丞张仲贤,通政参议葛禬,寺丞袁宗儒,凡二十有三人;翰林则掌詹事府侍郎贾咏,学士丰熙,侍讲张璧,修撰舒芬、杨维聪、姚涞、张衍庆,编修许成名、刘栋、张潮、崔桐、叶桂章、王三锡、余承勋、陆釴、王相、应良、王思,检讨金皋、林时及慎、元正,凡二十有二人;给事中则张翀、刘济、安磐、张汉卿、张原、谢蕡、毛玉、曹怀、张嵩、王瑄、张〈羽廷〉、郑一鹏、黄重、李锡、赵汉、陈时明、郑自璧、裴绍宗、韩楷、黄臣、胡纳,凡二十有一人;御史则王时柯、余翱、叶奇、郑本公、杨枢、刘颍、祁杲、杜民表、杨瑞、张英、刘谦亨、许中、陈克宅、谭缵、刘翀、张录、郭希愈、萧一中、张恂、倪宗枿、王璜、沈教、钟卿密、胡琼、张濂、何鳌、张曰韬、蓝田、张鹏翰、林有孚,凡三十人;诸司郎官,吏部则郎中余宽、党承志、刘天民,员外郎马理、徐一鸣、刘勋,主事应大猷、李舜臣、马冕、彭泽、张鹍,司务洪伊,凡十有二人;户部则郎中黄待显、唐昇、贾继之、杨易、杨淮、胡宗明、栗登、党以平、何岩、马朝卿,员外郎申良、郑漳、顾可久、娄志德,主事徐嵩、张庠、高奎、安玺、王尚志、朱藻、黄一道、陈儒、陈腾鸾、高登、程旦、尹嗣忠、郭日休、李录、周诏、戴亢、缪宗周、邱其仁、俎琚、张希尹,司务金中夫,检校丁律,凡三十有六人;礼部则郎中余才、汪必东、张〈羽惠〉、张怀,员外郎翁磐、李文中、张澯,主事张镗、丰坊、仵瑜、丁汝夔、臧应奎,凡十有二人;兵部则郎中陶滋、贺缙、姚汝皋、刘淑相、万潮。员外郎刘漳、杨仪、王德明,主事汪溱、黄嘉宾、李春芳、卢襄、华钥、郑晓、刘一正、郭持平、余祯、陈赏,司务李可登、刘从学,凡二十人;刑部则郎中相世芳、张峨、詹潮、胡琏、范录、陈力、张大轮、叶应骢、白辙、许路,员外郎戴钦、张俭、刘士奇,主事祁敕、赵廷松、熊宇、何鳌、杨濂、刘仕、萧樟、顾铎、王国光、汪嘉会、殷承叙、陆铨、钱铎、方一兰,凡二十有七人;工部则郎中赵儒、叶宽、张子衷、汪登、刘玑、江珊,员外郎金廷瑞、范钅、庞淳,主事伍余福、张凤来、张羽、车纯、蒋珙、郑骝,凡十有五人;大理之属则寺正母德纯、蒋同仁,寺副王暐、刘道,评事陈大纲、钟云瑞、王光济、张徽、王天民、郑重、杜鸾,凡十有一人。俱跪伏左顺门。帝命司礼中官谕退,众皆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传谕,犹跪伏不起。
帝大怒,遣锦衣先执为首者。于是丰熙、张翀、余翱、余宽、黄待显、陶滋、相世芳、母德纯八人,并系诏狱。杨慎、王元正乃撼门大哭,众皆哭,声震阙廷。帝益怒,命收系五品以下官若干人,而令孟春等待罪。翼日,编修王相等十八人俱杖死,熙等及慎、元正俱谪戍,始下孟春等前疏,责曰:“朕嗣承大统,祗奉宗庙,尊崇大礼,自出朕心。孟春等毁君害政,变乱是非。且张璁等所上十三条尚留中未发,安得先知?其以实对。”于是孟春等具疏伏罪,言:“璁等所条者,于未进之日先以私稿示人,且有副本存通政司,故臣等知之。臣等忝从大臣后,得与议礼之末。窃以璁等欺罔,故昌言论辨,以渎天听,罪应万死。惟望圣明加察,辨其孰正孰邪,则臣等虽死亦幸。”帝怒不已,责孟春倡众逞忿,非大臣事君之道,法宜重治,姑从轻夺俸一月。旋出为南京工部左侍郎。故事,南部止侍郎一人,时已有右侍郎张琮,复以孟春为左,盖賸员也。
孟春屡疏引疾,至六年春始得请。及《明伦大典》成,削其籍。久之,卒于家。隆庆初,赠礼部尚书,谥文简。孟春所居有泉,用燕去来时盈涸得名,遂称“燕泉先生”云。
丰熙,字原学,鄞人,布政司庆孙也。幼有异禀。尝大书壁间曰:“立志当以圣人为的。逊第一等事于人,非夫也。”年十六丧母,水浆不入口数日,居倚庐三年。弘治十二年举殿试第二。孝宗奇其策,赐第一人袍带宠之。授编修,进侍讲,迁右谕德。以不附刘瑾,出掌南京翰林院事。父丧阕,起故官。
世宗即位,进翰林学士。兴献王“大礼”议起,熙偕礼官数力争。及召张璁、桂萼为学士,方献夫为侍读学士,熙昌言于朝曰:“此冷褒、段犹流也,吾辈可与并列耶?”抗疏请归,不允。既而尊称礼定,卜日上恭穆献皇帝谥册。熙等疏谏曰:“大礼之议颁天下三年矣,乃以一二人妄言,欲去本生之称,专隆鞠育之报。臣等闻命,惊惶罔知攸措。窃惟陛下为宗庙神人之主,必宗庙之礼加隆,斯继统之义不失。若乖先王之礼,贻后世之讥,岂不重累圣德哉。”不得命,相率伏哭左顺门。遂下诏狱掠治,复杖之阙廷,遣戍。熙得福建镇海卫。
既璁等得志,乃相率请释谪戍诸臣罪,皆首及熙,帝不听。最后谨身殿灾,熙年且七十,给事中田濡复请矜宥,卒不听。居十有三年,竟卒于戍所。隆庆初,赠官赐恤。
子坊,字存礼。举乡试第一。嘉靖二年成进士。出为南京吏部考功主事。寻谪通州同知。免归。坊博学工文,兼通书法,而性狂诞。熙既卒,家居贫乏,思效张璁、夏言片言取通显。十七年诣阙上书,言建明堂事,又言宜加献皇帝庙号称宗,从配上帝,世宗大悦。未几,进号睿宗,配飨玄极殿。其议盖自坊始,人咸恶坊畔父云。明年复进《卿云雅诗》一章,诏付史馆。待命久之,竟无所进擢,归家悒悒以卒。晚岁改名道生。别为《十三经训诂》,类多穿凿语。或谓世所传《子贡诗传》,亦坊伪纂也。
徐文华,字用光,嘉定州人。正德三年进士。授大理评事。擢监察御史,巡按贵州。乖西苗阿杂等倡乱,偕巡抚魏英讨之,破寨六百三十。玺书奖劳。
江西副使胡世宁坐论宁王宸濠系诏狱,文华抗疏救曰:“世宁上为圣朝,下为宗室,竭诚发愤,言甫脱口,而祸患随之,亦可哀也。宁王威焰日以张,隐患日以甚。失今不戢,容有纪极。顾又置世宁重法,杜天下之口,夺忠鲠之气,弱朝廷之势,启宗藩之心,招意外之变,皆自今日始矣。”不纳。
帝遣中官刘允迎佛乌斯藏,文华力谏。不报。马昂纳妊身女弟于帝,又疏谏曰:“中人之家不取再醮之妇。陛下万乘至尊,乃有此举,返之于心则不安,宣之于口则不顺,传之天下后世则可丑。谁为陛下进此者,罪可族也。万一防闲阔略,不幸有李园、吕不韦之徒乘间投隙,岂细故哉。今昂兄弟子侄出入禁闼,陛下降绌等威,与之乱服杂坐,或同卧起,坏祖宗法,莫此为甚。马姬专宠于内,昂等弄权于外,祸机窃发,有不可胜言者。乞早诛以绝祸源。”亦不报。文华既数进直言,帝及诸近幸皆衔之。会文华条上宗庙礼仪,祧庙、禘祫、特享、出主、祔食,凡五事。考证经义,悉可施行。帝怒,责其出位妄言,章下所司。礼官暗于经术,又阿帝意,遂奏文华言非是。命下诏狱,黜为民。时正德十一年十月也。
世宗即位,起故官,历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举治行卓异,入为大理右少卿,寻转左。时方议兴献帝“大礼”,文华数偕诸大臣力争。明年七月复倡廷臣伏阙哭谏,坐停俸四月。已,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会廷臣大议,文华与汪伟、郑岳犹力争。武定侯郭勋遽曰:“祖训如是,古礼如是,璁等言当。书曰大臣事君,当将顺其美。”议乃定。及改题庙主,文华谏曰:“孝宗有祖道焉,不可以伯考称。武宗有父道焉,不可以兄称。不若直称曰‘孝宗敬皇帝’、‘武宗毅皇帝’,犹两全无害也。”疏入,命再夺俸。
六年秋,李福达狱起。主狱者璁、萼、献夫,以议礼故憾文华等,乃尽反狱词,下文华与诸法官狱。狱具,责文华阿附御史杀人,遣戍辽阳。遇赦,卒于道。隆庆初,赠左佥都御史。
自大学士毛纪、侍郎何孟春去位,诸大臣前争“大礼”者,或依违顺旨,文华顾坚守前议不变。其被谴不以罪,士论深惜之。
薛蕙,字君采,亳州人。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
嘉靖二年,廷臣数争“大礼”,与张璁、桂萼等相持不下。蕙撰《为人后解》、《为人后辨》及辨璁、萼所论七事,合数万言上于朝。《解》有上下二篇,推明大宗义。其《辨》曰:
陛下继祖体而承嫡统,合于为人后之义,坦然无疑。乃有二三臣者,诡经畔礼,上惑圣聪。夫经传纤悉之指,彼未能睹其十一,遽欲恃小慧,骋夸词,可谓不知而作者也。
其曰“陛下为献帝不可夺之適嗣。”按汉《石渠议》曰:“大宗无后,族无庶子,己有一適子,当绝父嗣以后大宗否?”戴圣云:“大宗不可绝。《礼》言適子不为后者,不得先庶子耳。族无庶子,则当绝父以后大宗。”晋范汪曰:“废小宗,昭穆不乱。废大宗,昭穆乱矣。先王所以重大宗也。岂得不废小宗以继大宗乎?”夫人子虽有適庶,其亲亲之心一也。而《礼》適子不为后,庶子得为后者,此非亲其父母有厚薄也,直系于传重收族不同耳。今之言者不知推本祖祢,惟及其父母而止,此弗忍薄其亲,忍遗其祖也。
其曰“为人后者为之子,乃汉儒邪说”。按此踵欧阳修之谬也。夫“为人后者为之子”,其言出于《公羊》,固汉儒所传者。然于《仪礼》实相表里,古今以为折衷,未有异论者也。藉若修之说,其悖礼甚矣。《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此子于父母之丧也。以其父母之丧服之,非为之子而何?其言之悖礼一也。传言“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其若子者,由为之子故耳。传明言“若子”,今顾曰“不为之子”,其言之悖礼二也。且为人后者不为之子,然则称谓之间,将不曰父,而仍曰伯父、叔父乎?其言之悖礼三也。又立后而不为之子,则古立后者,皆未尝实子之,而姑伪立是人也。是圣人伪教人以立后,而实则无后焉耳。其言之悖礼四也。夫无后者,重绝祖考之祀,故立后以奉之。今所后既不得而子,则祖考亦不得而孙矣。岂可以入其庙而奉其祀乎?其言之悖礼五也。由此观之,名汉臣以邪说,无乃其自名耶?抑二三臣者亦自度其说之必穷也,于是又为遁辞以倡之曰:“夫统与嗣不同,陛下之继二宗,当继统而不继嗣。”此一言者,将欲以废先王为人后之义与?则尤悖礼之甚者也。然其牵合附会,眩于名实,苟不辨而绝之,殆将为后世祸矣。
夫《礼》为大宗立后者,重其统也。重其统不可绝,乃为之立后。至于小宗不为之后者,统可以绝,则嗣可以不继也。是则以继统故继嗣,继嗣所以继统也。故《礼》“为人后”,言继嗣也;“后大宗”,言继统也。统与嗣,非有二也,其何不同之有?自古帝王入继者,必明为人后之义,而后可以继统。盖不为后则不成子也。若不成子,夫安所得统而继之。故为后也者,成子也,成子而后继统,又将以绝同宗觊觎之心焉。圣人之制礼也,不亦善乎。抑成子而后继统,非独为人后者尔也。《礼》无生而贵者。虽天子诸侯之子,苟不受命于君父,亦不敢自成尊也。《春秋》重授受之义,以为为子受之父,为臣受之君。故谷梁子曰“臣子必受君父之命”。斯义也,非直尊君父也,亦所以自尊焉耳。盖尊其君父,亦将使人之尊己也。如此则义礼明而祸乱亡。今说者谓‘伦序当立斯立已’,是恶知《礼》与《春秋》之意哉!
若夫前代之君,间有弟终而兄继,侄终而伯叔父继者,此遭变不正者也。然多先君之嗣。先君于己则考也,己于先君则子也。故不可考后君,而亦无两统二父之嫌,若晋之哀帝、唐之宣宗是也。其或诸王入嗣,则未有仍考诸王而不考天子者也。陛下天伦不先于武宗,正统不自于献帝,是非予夺,至为易辨。而二三臣者猥欲比于遭变不正之举,故曰悖礼之尤者也。
其他所辨七事,亦率仿此。
书奏,天子大怒,下镇抚司考讯。已,贳出之,夺俸三月。会给事中陈洸外转,疑事由文选郎夏良胜及蕙。良胜已被讦见斥,而蕙故在。时亳州知州颜木方坐罪,乃诬蕙与木同年相关通,疑有奸利。章下所司,蕙亦奏辨。帝不听,令解任听勘。蕙遂南归。既而事白,吏部数移文促蕙起。蕙见璁、萼等用事,坚卧不肯起。十八年诏选宫僚,拟蕙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帝犹以前憾故,报罢。而蕙亦卒矣。
蕙貌癯气清,持己峻洁,于书无所不读。学者重其学行,称为“西原先生”。
当是时,廷臣力持“大礼”,而璁、萼建异议,举朝非之。其不获与廷议,而以璁、萼得罪者,又有胡侍、王禄、侯廷训云。
胡侍,宁夏人。举进士。历官鸿胪少卿。张璁、桂萼既擢学士,侍劾二人越礼背经。因据所奏,反复论辨,凡千余言。帝怒,命逮治。言官论救,谪潞州同知。沈府宗室勋注以事憾之,奏侍试诸生题讥刺,且谤“大礼”。逮至京,讯斥为民。
王禄,新城人。举于乡,为福建平和知县。嘉靖九年,疏请建献帝庙于安陆,封崇仁王以主其祀,不当考献帝,伯孝宗,涉二本之嫌。宗藩子有幼而岐嶷者,当养之宫中,备储贰选。疏奏,即弃官归。命按臣逮治,亦斥为民。
侯廷训,乐清人。与张璁同郡,同举进士,而持论不合。初释褐,即上疏请考孝宗,且言不当私藩邸旧臣,语最切直。除南京礼部主事。嘉靖三年冬,“大礼”定,廷训心非之。私刊所著议礼书,潜寄京师,下诏狱拷讯。子一元,年十三,伏阙讼冤,得释。后起官至漳南佥事。以贪虐,被劾为民。一元举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
赞曰:“大礼”之议,杨廷和为之倡,举朝翕然同声,大抵本宋司马光、程颐《濮园议》。然英宗长育宫中,名称素定。而世宗奉诏嗣位,承武宗后,事势各殊。诸臣徒见先贤大儒成说可据,求无得罪天下后世,而未暇为世宗熟计审处,准酌情理,以求至当。争之愈力,失之愈深,惜夫。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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