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祥 孙磐(徐珪) 胡爟(周时从 王雄) 罗侨 叶钊(刘天麒)戴冠 黄巩 陆震 夏良胜(万潮等) 何遵(刘校等)
李文祥,字天瑞,麻城人。祖正芳,山西布政使。父〈清见〉,陕西参政。文祥自幼俊异。弱冠举于乡,成化末登进士。万安当国,重其才。以孙弘璧与同榜,款于家,文祥意弗慊也。属题画鸠,语含刺,安深衔之。未几,孝宗嗣位,即上封事,略曰:
祖宗设内阁、六部,赞万几,理庶务,职至重也。顷者,在位多匪人,权移内侍。赏罚任其喜怒,祸福听其转移。仇视言官,公行贿赂。阿之则交引骤迁,忤之则巧谗远窜。朝野寒心,道路侧目。望陛下密察渠魁,明彰国宪,择谨厚者供使令。更博选大臣,谘诹治理,推心委任,不复嫌疑,然后体统正而近习不得肆也。
祖宗定律,轻重适宜。顷法司专徇己私,不恤国典。豪强者虽重必宽,贫弱者虽轻必罪。惠及奸宄,养成玩俗。兼之风尚奢丽,礼制荡然。豪民僣王者之居,富室拟公侯之服。奇技淫巧,上下同流。望陛下申明旧章,俾法曹遵律令,臣庶各守等威,然后礼法明而人心不敢玩也。
然国无其人,谁与共理?致仕尚书王恕、王竑,孤忠自许,齿力未衰;南京主事林俊、思南通判王纯,刚方植躬,才品兼茂。望陛下起列朝端,资其议论,必有裨益,可翊明时。且贤才难得,自古为然。习俗移人,豪杰不免。惟兹臣庶,不尽庸愚。能知自愧,即属名流;乐其危灾,乃为猥品。愿陛下明察群伦,罢其罔上营私违天蠹物者,余则勉以自新。既开改过之路,必多迁善之人。
臣见登极诏书,不许风闻言事。古圣王悬鼓设木,自求诽谤。言之纵非其情,听者亦足为戒,何害于国,遽欲罪之?昔李林甫持此以祸唐,王安石持此以祸宋。远近骤闻,莫不惊骇。愿陛下再颁明诏,广求直言,庶不堕奸谋,足彰圣德。大率君子之言决非小人之利,谘问倘及,必肆中伤。如有所疑,请试面对。
疏奏,宦官及执政万安、刘吉、尹直等咸恶之,数日不下。忽诏诣左顺门,以疏内有“中兴再造”语,传旨诘责。文祥从容辨析而出。谪授陕西咸宁丞。南京主事夏崇文论救,不纳。工部主事莆田林沂复请召文祥及汤鼐,纳崇文言,且召陈献章、谢铎等。时安已去,吉、直激帝怒,严旨切责之。廷臣多荐文祥,率为吉、直所沮。
弘治二年以王恕荐召为兵部主事,监司以下馈赆皆不纳。到官未逾月,复以吉人事下狱,贬贵州兴隆卫经历。都御史邓廷瓒征苗,咨以兵事,大奇之,欲荐为监司。文祥曰:“昔以言事出,今以军功进,不可。”固辞不得,乃请赍表入都,固乞告归。疏再上,不许。还经商城,渡冰陷,死焉,年仅三十。
孙磐,辽阳人。弘治九年进士。观政在部时,刑部典吏徐珪以满仓儿事劾中官杨鹏得罪,磐上疏曰:“近谏官以言为讳,而排宠幸触权奸者乃在胥吏,臣窃羞之。请定建言者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弹权贵者。其次扬清激浊,能补阙拾遗。又其次,建白时政,有裨军国。皆分别擢叙。而粉饰文具、循默不言者,则罢黜之。庶言官知警,不至旷鳷。”时不见用。
徐珪者,应城人。先是,千户吴能以女满仓儿付媒者鬻于乐妇张,绐曰:“周皇亲家也。”后转鬻乐工袁璘所。能殁,妻聂访得之。女怨母鬻己,诡言非己母。聂与子劫女归。璘讼于刑部,郎中丁哲、员外郎王爵讯得情。璘语不逊,哲笞璘,数日死。御史陈玉、主事孔琦验璘尸,瘗之。东厂中官杨鹏从子尝与女淫,教璘妻诉冤于鹏而令张指女为妹,又令贾校尉属女亦如张言。媒者遂言聂女前鬻周皇亲矣。奏下镇抚司,坐哲、爵等罪。复下法司、锦衣卫谳,索女皇亲周彧家,无有。复命府部大臣及给事、御史廷讯,张与女始吐实。都察院奏,哲因公杖人死,罪当徒。爵、玉、琦及聂母女当杖。狱上,珪愤懑,抗疏曰:“聂女之狱,哲断之审矣。鹏拷聂使诬服,镇抚司共相蔽欺。陛下令法司、锦衣会问,惧东厂莫敢明,至鞫之朝堂乃不能隐。夫女诬母仅拟杖,哲等无罪反加以徒。轻重倒置如此,皆东厂威劫所致也。臣在刑部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缉获,有称校尉诬陷者,有称校尉为人报仇者,有称校尉受首恶赃而以为从、令傍人抵罪者。刑官洞见其情,无敢擅更一字。上干天和,灾异迭见。臣愿陛下革去东厂,戮鹏叔侄并贾校尉及此女于市,谪戍镇抚司官极边,进哲、爵、琦、玉各一阶,以洗其冤,则天意可回,太平可致。如不罢东厂,亦当推选谨厚中官如陈宽、韦泰者居之,仍简一大臣与共理。镇抚司理刑亦不宜专用锦衣官。乞推选在京各卫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莅其事。或三年、六年一更,则巡捕官校,当有作奸擅刑,诬及无辜者矣。臣一介微躯,左右前后皆东厂镇抚司之人,祸必不免。顾与其死于此辈,孰若死于朝廷。愿斩臣头,以行臣言。给臣妻子送骸骨归,臣虽死无恨。”帝怒,下都察院考讯。都御史闵珪等抵以奏事不实,赎徒还役。帝责具状,皆上疏引罪,夺俸有差。珪赎徒毕,发为民。既而给事中庞泮等言:“哲等狱词覆奏已余三月,系狱者凡三十八人,乞早为省释。”乃杖满仓儿,送浣衣局。哲给璘理葬资,发为民。爵及琦、玉俱赎杖还职。时弘治九年十二月也。
磐寻擢吏部主事。正德元年,宦官渐用事,磐复上疏曰:“今日弊政,莫甚于内臣典民。夫臣以内称,外事皆不当预,矧可使握兵柄哉。前代盛时,未尝有此。唐、宋季世始置监军,而其国遂以不永。今九边镇守、监枪诸内臣,恃势专恣,侵克百端。有警则拥精卒自卫,克敌则纵部下攘功。武弁藉以夤缘,宪司莫敢讦问。所携家人头目,率恶少无赖。吞噬争攫,势同狼虎,致三军丧气,百职灰心。乞尽撤还京,专以边务责将帅,此今日修攘要务也。”不从。及刘瑾得志,斥磐为奸党,勒之归。瑾诛,起河南佥事,坐累罢。
珪以刑部主事陈凤梧荐,授桐乡丞。正德中,历赣州通判。招降盗魁何积玉。已,复叛,下珪狱,寻释之。后以平盗功擢知州。
胡爟,字仲光,芜湖人。弘治六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户部主事。十年三月,灾异求言。爟应诏,疏言:“中官李广、杨鹏引左道刘良辅辈惑乱圣聪,滥设斋醮,耗蠹国储。而不肖士大夫方昏暮乞怜于其门,交通请托。阴盛阳微,灾何由弭?”因极陈戚畹、方士、传奉冗员之害。疏留中。未几,广死,故爟得无罪。
当成化时,宦官用事。孝宗嗣位,虽间有罢黜,而势积重不能骤返。忤之者必结党排陷,不胜不止。前后庶僚以忤珰被陷者,如弘治元年户部员外郎周时从疏请置先朝遗奸汪直、钱能、蔡用辈于重典,而察核两京及四方镇守中官。诸宦官摘其奏中“宗社”字不越格,命法司逮治。已而释之。
十三年秋,大同有警,命保国公朱晖御之。行人永清王雄极言晖不足任,且请罢中官监督,以重将权。苗逵方督晖军,谓雄阻军,乃下诏狱,谪云南浪穹丞。
罗侨,字维升,吉水人。性纯静,寡嗜欲。受业张元祯,讲学里中。举弘治十二年进士,除新会知县,有惠爱。
正德初,入为大理右评事。五年四月,京师旱霾,上疏曰:“臣闻人道理则阴阳和,政事失则灾沴作。顷因京师久旱,陛下特沛德音,释逋戍之囚,弛株连之禁,而斋祷经旬,雨泽尚滞。臣窃以为天心仁爱未已也。陛下视朝,或至日昃,狎侮群小,号呶达旦,其何以承天心基大业乎!文网日密,诛求峻急。盗贼白昼杀人,百姓流移载道,元气索然。科道知之而不敢言,内阁言之而不敢尽,此壅蔽之大患也。古者进退大臣,必有体貌,黥劓之罪不上大夫。迩来公卿去不以礼。先朝忠荩如刘大夏者,谪戍穷边,已及三载,陛下置之不问,非所以待耆旧、敬大臣也。本朝律例,参酌古今,足以惩奸而蔽罪。近者法司承望风旨,巧中善类。传曰:‘赏僣则及淫人,刑滥则及善人。不幸而过,宁僣无滥。’今之刑罚,滥孰甚焉。愿陛下慎逸游,屏玩好,放弃小人,召还旧德,与在廷臣工,宵旰图治,并敕法司慎守成律。即有律轻情重者,亦必奏请裁决,毋擅有轻重。庶可上弭天变,下收人心。”时朝士久以言为讳。侨疏上,自揣必死,舆榇待命。刘瑾大怒,矫中旨诘责数百言,令廷臣议罪。大学士李东阳力救,得改原籍教职。其秋,瑾败,侨寻召复官,引病去。宸濠反,王守仁起兵吉安,侨首赴义。
世宗即位,即家授台州知府。建忠节祠,祀方孝孺。延布衣张尺,询民间疾苦。岁时循行阡陌,课农桑,讲明冠婚丧祭礼,境内大治。嘉靖二年举行卓异。都御史姚镆上书讼侨曰:“人臣犯颜进谏,自古为难。曩‘八党’弄权,逆瑾乱政,廷臣结舌,全躯自保。而给事中刘掞、评事罗侨殉国忘身,发摘时弊,幸存余息。遭遇圣朝,谓宜显加奖擢,用厉具臣。乃侨知台州,掞知长沙,使怀忠竭节之士淹于常调,臣窃为朝廷惜之。”帝纳其言,擢侨广东左参政,侨辞。部牒敦趣,不得已之官。逾年,遂谢病归。
侨敦行谊,动则古人。罗洪先居丧,不废讲学,侨以为非礼,遗书责之。其峭直如此。
叶钊,字时勉,丰城人。弘治十五年进士。除南京刑部主事。狱囚久淹,悉按法出之。守备中官侵芦洲,判归之民。应天诸府灾,上荒政四事。寻进员外郎。
武宗立,应诏陈八事,中言:“宣、大被寇,杀卒几千人。监督中官苗逵妄报首功,宜召还候勘。宦官典兵,于古未见。唐始用之,而宗社丘墟;我正统朝用之,而銮舆北狩。自今军务勿遣监督,镇守者亦宜撤还。且国初宦官悉隶礼部,秩不过四品,职不过扫除。今请仍隶之部,易置司礼,俾供杂役。罢革东厂,移为他署。斯左右不得擅权,而后天下可安也。”又乞召还刘大夏,宥谏官戴铣等。刘瑾怒,坐断狱诖误,逮下诏狱,削籍归。讲学西江。瑾诛,起礼部员外郎,未闻命卒。学者祀之石鼓书院。
时又有工部主事刘天麒者,临桂人,钊同年进士。分司吕梁。奄人过者不为礼,诉之瑾,逮下诏狱,谪贵州安庄驿丞卒。嘉靖初,复官予祭。
戴冠,信阳人。正德三年进士。为户部主事。见宠幸日多,廪禄多耗,乃上疏极谏,略曰:“古人理财,务去冗食。近京师势要家子弟僮奴苟窃爵赏,锦衣官属数至万余,次者系籍勇士,投充监局匠役,不可数计,皆国家蠹也。岁漕四百万,宿有嬴余。近绌水旱,所入不及前,而岁支反过之,计为此辈耗三之一。陛下何忍以赤子膏血,养无用之蠹乎!兵贵精,不贵多。边军生长边士,习战阵,足以守御。今遇警辄发京军,而宣府调入京操之军,累经臣下论列,坚不遣还。不知陛下何乐于边军,而不为关塞虑也。天子藏富天下,务鸠聚为帑藏,是匹夫商贾计也。逆瑾既败,所籍财产不归有司,而贮之豹房,遂创新库。夫供御之物,内有监局,外有部司,此库何所用之。”疏入,帝大怒,贬广东乌石驿丞。
嘉靖初,起官,历山东提学副使,以清介闻。
黄巩,字仲固,莆田人。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中,由德安推官入为刑部主事,掌诸司奏牍。历职方武选郎中。十四年三月,有诏南巡,巩上疏曰:
陛下临御以来,祖宗之纲纪法度一坏于逆瑾,再坏于佞幸,又再坏于边帅,盖荡然无余矣。天下知有权臣,不知有天子,乱本已成,祸变将起。试举当今最急者陈之。
一,崇正学。臣闻圣人主静,君子慎动。陛下盘游无度,流连忘返,动亦过矣。臣愿陛下高拱九重,凝神定虑,屏纷华,斥异端,远佞人,延故老,访忠良。可以涵养气质,薰陶德性,而圣学维新,圣政自举。
二,通言路。言路者,国家之命脉也。古者明王导人以言,用其言而显其身。今则不然。臣僚言及时政者,左右匿不以闻。或事关权臣,则留中不出,而中伤以他事。使其不以言获罪,而以他事获罪。由是,虽有安民长策,谋国至计,无因自达。虽必乱之事,不轨之臣,陛下亦何由知?臣愿广开言路,勿罪其出位,勿责其沽名,将忠言日进,聪明日广,乱臣贼子亦有所畏而不敢肆矣。
三,正名号。陛下无故降称大将军、太师、镇国公,远近传闻,莫不惊叹。如此,则谁为天子者?天下不以天子事陛下,而以将军事陛下,天下皆为将军之臣矣。今不削去诸名号,昭上下之分,则体统不正,朝廷不尊。古之天子亦有号称“独夫”,求为匹夫而不得者,窃为陛下惧焉。
四,戒游幸。陛下始时游戏,不出大庭,驰逐止于南内,论者犹谓不可。既而幸宣府矣,幸大同矣,幸太原、榆林矣。所至费财动众,郡县骚然,至使民间夫妇不相保。陛下为民父母,何忍使至此极也?近复有南巡之命。南方之民争先挈妻子避去,流离奔踣,怨讟烦兴。今江、淮大饥,父子兄弟相食。天时人事如此,陛下又重蹙之,几何不流为盗贼也。奸雄窥伺,侍时而发。变生在内,则欲归无路;变生在外,则望救无及。陛下斯时,悔之晚矣。彼居位大臣,用事中官,亲昵群小,夫岂有毫发爱陛下之心哉?皆欲陛下远出,而后得以擅权自恣,乘机为利也。其不然,则亦袖手旁观,如秦、越人不相休戚也。陛下宜翻然悔悟,下哀痛罪己之诏。罢南巡,撤宣府离宫,示不复出。发内帑以振江、淮,散边军以归卒伍。雪已往之谬举,收既失之人心。如是,则尚可为也。
五,去小人。自古未有小人用事不亡国丧身者也。今之小人簸弄威权、贪溺富贵者,实繁有徒。至于首开边事,以兵为戏,使陛下劳天下之力,竭四海之财,伤百姓之心者,则江彬之为也。彬,行伍庸流,凶狠傲诞,无人臣礼。臣但见其有可诛之罪,不闻其有可赏之功。今乃赐以国姓,封以伯爵,托以心腹,付以京营重寄。使其外持兵柄,内蓄逆谋,以成骑虎之势,此必乱之道也。天下切齿怒骂,皆欲食彬之肉。陛下亦何惜一彬,不以谢天下哉!
六,建储贰。陛下春秋渐高,前星未耀,祖宗社稷之托摇摇无所寄。方且远事观游,屡犯不测;收养义子,布满左右。独不能豫建亲贤以承大业,臣以为陛下殆倒置也。伏望上告宗庙,请命太后,旁诹大臣,择宗室亲贤者一人养于宫中,以系四海之望。他日诞生皇子,仍俾出藩,实宗社无疆之福也。
员外郎陆震草疏将谏,见巩疏称叹,因毁己稿,与巩连署以进。帝怒甚,下二人诏狱,复跪午门。众谓天子且出,巩曰:“天子出,吾当牵裾死之。”跪五日,期满,仍系狱。越二十余日,廷杖五十,斥为民。彬使人沿途刺巩,有治洪主事知而匿之,间行得脱。
既归,潜心著述。或米尽,日中未爨,晏如也。尝叹曰:“人生至公卿富贵矣,然不过三四十年。惟立身行道,千载不朽。世人顾往往以此易彼,何也?”
世宗立,召为南京大理丞。疏请稽古正学,敬天勤民,取则尧、舜,保全君子,辩别小人。明年入贺,卒于京师。行人张岳讼其直节,赠大理少卿,赐祭葬。天启初,追谥忠裕。
陆震,字汝亭,兰溪人。受业同县章懋,以学行知名。正德三年进士。除泰和知县。时刘瑾擅政。以逋盐课责县民偿者连数百人,震力白之上官,得免。镇守中官岁征贡絺,为减其额。增筑学舍居诸生,毁淫祠祀忠节。浮粮累民,稽赋籍,得诡寄隐匿者万五千石以补之。建仓县左,储谷待振。亲行乡落,劝课农桑。立保伍法,使民备盗。甓城七里,外为土城十里周之。时发狼兵讨贼,所至扰民。震言于总督,令毋听檥舟,官具粮糗,以次续食,兵行肃然。督捕永丰、新淦贼,以功受赏。抚按交荐,征为兵部主事。泰和人生祠之。
在部,主诸司章奏,与中人忤,改巡紫荆诸关。又以论都御史彭泽、副使胡世宁无罪,忤尚书王琼、陆完。
孝贞皇后崩,武宗至自宣府。既发丧数日,复欲北出。震抗疏曰:“日者,昊天不吊,威降大戚。车驾在狩,群情惶惶。陛下单骑冲雪还宫,百官有司莫不感怆,以为陛下前蔽而今明也。乃者梓宫在殡,遽拟游巡,臣知陛下之心必有蹙然不安者。且陛下即位十有二年矣,十者干之终,十有二者支之终。当气运周会,正修德更新时,顾乃营宣府以为居,纵骑射以为乐,此臣所深惧也。古人君车马游畋之好,虽或有之,至若以外为主,以家为客,挈天下大器、赏罚大柄付之于人,漠然不关意念,此古今所绝无者。伏望勉终丧制,深戒盘游。”不报。
进武选员外郎。已,偕黄巩谏南巡,遂下诏狱。狱中与巩讲《易》九卦,明忧患之道。同系者率处分后事,震独无一言。既杖,创甚,作书与诸子,“吾虽死,汝等当勉为忠孝。吾笔乱,神不乱也”,遂卒。世宗立,赠太常少卿。予祭。
方震等系狱,江彬必欲致之死,绝其饮食。震季子体仁,年十五,变服为他囚亲属,职纳橐饘焉。后有诏录一子官,诸兄让体仁,为漳州通判,有政声。孙可教,由进士历南京礼部侍郎。
夏良胜,字于中,南城人。少为督学副使蔡清所知,曰“子异日必为良臣,当无有胜子者”,遂名良胜。正德二年举乡试第一。明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调吏部,进考功员外郎。
南巡诏下,良胜具疏,与礼部主事万潮、太常博士陈九川连署以进,言:“方今东南之祸,不独江、淮;西北之忧,近在辇毂。庙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虚;圣母之孝养,不可以恒旷。宫壶之孕祥,尚可以早图;机务之繁重,未可以尽委。‘镇国’之号,传闻海内,恐生觊觎之阶;边将之属,纳于禁近,讵忘肘腋之患。巡游不已,臣等将不知死所矣。”时舒芬、黄巩、陆震疏已前入。吏部郎中张衍瑞等十四人、刑部郎中陆俸等五十三人继之,礼部郎中姜龙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孙凤等十六人又继之。而医士徐鏊亦以其术谏,略言:“养身之道,犹置烛然,室闭之则坚,风暴之则泪。陛下轻万乘,习嬉娱,跃马操弓,捕鱼玩兽。迩复不惮远游,冒寒暑,涉关河,饍饮不调,餚蔌无择,诚非养生道也。况南方卑湿,尤易致病。乞念宗庙社稷之重,勿事鞍马,勿过醉饱,喜无伤心,怒无伤肝,欲无伤肾,劳无伤脾,就密室之安,违暴风之祸。臣不胜至愿。”诸疏既入,帝与诸幸臣皆大怒,遂下良胜、潮、九川、巩、震、鏊诏狱,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罚跪午门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叙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瓒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辂、何遵、蒋山卿连名疏相继上。帝益怒,并下诏狱。俄令叙、廷瓒、大辂等,与良胜等六人,俱跪阙下五日,加梏鋋焉。至晚,仍系狱。诸臣晨入暮出,累累若重囚,道途观者无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学士杨廷和、户部尚书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咸愤,争掷瓦砾诟詈之。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请下诏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是时,天连曀昼晦,禁苑南海子水涌四尺余,桥下七铁柱皆折如斩。金吾卫都指挥佥事张英曰:“此变征也,驾出必不利。”乃肉袒戟刃于胸,囊土数升,持谏疏当跸道跪哭,即自刺其胸,血流满地。卫士夺其刃,缚送诏狱。问囊土何为?曰:“恐污帝廷,洒土掩血耳。”诏杖之八十,遂死。
芬等百有七人,跪既毕,杖各三十。以芬、衍瑞、俸、龙、凤为倡首,谪于外。余夺俸半岁。良胜等六人及叙、廷瓒、大辂各杖五十,余三十人四十。巩、震、良胜、潮、九川除名。他贬黜有差。鏊戍边。而车驾亦不复出矣。
良胜既归,讲授生徒。世宗立,召复故官。尚书乔宇贤之,奏为文选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礼”议起,数偕僚长力争。及席书、张璁、桂萼、方献夫用中旨超擢,又执不可。由是为议礼者所切齿。以久次迁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转。给事中陈洸上书,傅会张璁等议,斥良胜与尚书宇等群结朋党,任情挤排。遂谪良胜茶陵知州。及《明伦大典》成,诏责前郎中良胜胁持庶官,酿祸特深,黜为民。初,良胜辑其部中章奏,名曰《铨司存稿》,凡议礼诸疏具在。为仇家所发,再下狱。论杖当赎,特旨谪戍辽东三万卫。逾五年,卒于戍所。穆宗立,赠太常卿。舒芬等自有传。
万潮,字汝信,进贤人。正德六年进士。由宁国推官入为仪制主事,与芬、良胜、九川称“江西四谏”。世宗立,起故官,历浙江提学副使。久之迁参政,以忤权贵调广西。屡迁陕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所至著声。
陈九川,字惟濬,临川人。正德九年进士。从王守仁游。寻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复从守仁卒业。世宗嗣位,召复故官,再迁主客郎中。正贡献名物,节贡使犒赏费数万。会天方国贡玉石,九川简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为奏覆,复怒骂通事胡士绅等。士绅恚,假番人词讦九川及会同馆主事陈邦偁。帝怒,下二人诏狱。而是时张璁、桂萼欲倾费宏夺其位,乃属士绅再讦九川盗贡玉馈宏制带,词连兵部郎中张〈羽惠〉、锦衣指挥张潮等。帝益怒,并下〈羽惠〉等诏狱。指挥骆安请摄士绅质讯,给事中解一贯等亦以为言,帝不许。狱成,九川戍镇海卫,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还,卒。
张衍瑞,字元承,汲人。弘治十八年进士。为清丰知县。以执法忤刘瑾,逮下诏狱,几死。瑾诛,得释,官吏部文选郎中。既杖,谪平阳同知。嘉靖初,召还,擢太常少卿。寻卒,赠太仆卿。
姜龙,太仓人,见父《昂传》。孙凤,洛阳人。陆俸,吴县人。周叙,九溪卫人。林大辂,莆田人。蒋山卿,仪真人。皆由进士。山卿游顾璘门,以诗名于时。既杖,凤、俸并谪府同知,叙县丞,大辂州判官,山卿前府都事。世宗立,悉召复故官。凤终副使,俸知府,叙工部尚书,大辂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山卿广西参政。
徐鏊,嘉定人,本高氏子。少孤,依舅京师,冒徐姓,从其业为医,供事内殿。既杖,谪戍乌撒。世宗即位,召还,寻擢御医。鏊性耿介,时朝士多新贵,不知鏊,鏊亦不言前事。一官垂三十年不调。年七十,求致仕。值同县徐学谟为礼部郎中,引见尚书吴山。山阅牍,有谏南巡事,瞿然曰:“此武庙时徐先生耶?何淹也!”两侍郎嫌其老,学谟抗声曰:“鏊虽老,然少与舒状元同患难,为可敬耳。”又久之,始迁院判。自引归,卒年八十三。
时同受杖者,吏部则姚继岩,行人则陶滋、巴思明、李锡、顾可久、邓显麒、熊荣、杨秦、王懋、黄国用、李俨、潘锐、刘黻、张岳,大理寺则寺正金罍,寺副孟庭柯、张士镐、郝凤升、傅尚文、郭五常,评事姚如皋、蔡时,并谪官。世宗立,召还。张英亦得赠官予祭,授弟雄都指挥佥事。
姚继岩,南通州人,张衍瑞同年生也。当迁文选郎中,让衍瑞。嘉靖初,历太常少卿,伏阙争“大礼”。甘贫约,远权势。及卒,不能成丧。
何遵,字孟循,江宁人。家贫,父命之贾,不愿也,去为儒。举正德九年进士。吏部尚书陆完闻其名,使子弟从学。及选台谏,遵引疾曰:“不可因人进也。”授工部主事,榷木荆州。下令税自百金以下减三之一,风涛败赀者勿算。入算者手实其数自识之,藏于郡帑,数日一会所入。比去,不私一钱。
帝将南巡,以进香东岳为词。遵抗言:“淫祠无福。万一宗藩中借口奉迎,潜怀不轨,则福未降而祸已随。”盖指宸濠也。诸权幸见疏,遏勿进。时黄巩等已得罪,遵复与同官林大辂、蒋山卿上疏乞罢南巡,极言江彬怙权倡乱。巩等无罪,愿特宽宥,毋使后世有杀谏臣名。帝怒,下诏狱,廷杖四十。创甚,肢体俱裂,越二日遂卒,年三十四。家贫,僚友助而殓之。
当遵草疏时,家僮前,抱持哭曰:“主纵不自计,独不念老亲幼子乎?”遵执笔从容曰:“:为我谢大人,儿子勿令废学足矣。”死之日,其父方与家人祭墓归,有鸟悲鸣,心异之。或传工部有以言获罪者,父长号曰:“遵死矣!”已而果然。
时先遵受杖死者,刑部主事郾城刘校、照磨汲人刘珏。与遵同死杖下者,陆震而外,大理评事长乐林公黼,行人司副鄱阳余廷瓒,行人盱眙李绍贤、泽州孟阳、玉山詹轼、安陆刘概、祥符李惠。
刘校,字宗道。性至孝。母胡教子严,偶不悦,辄长跪请罪,母悦乃起。正德六年与詹轼、刘概同举进士,授刑部主事。迎父就养,卒于途。校奔赴,抱尸痛哭几绝。面有尘,以舌舐而拭之。及起故官,帝将南巡,刑曹谏疏,校所草也。杖将死,大呼曰:“校无恨,恨不见老母耳!”子元娄,年十一,哭于旁。校曰:“尔读书不多,独不识事君致身义乎?善事祖母及母,毋愧而父。”遂绝。刘珏,由贡士。
林公黼,字质夫。父母丧,三年蔬粥,不入内。正德十二年与李绍贤、李惠同举进士。诸曹谏南巡者,皆罚跪阙前,诸奸又日以危言恫喝,闻者惴惴。以故,户曹不敢出疏,工曹谏者止三人。独大理阖署谏,故帝怒加甚。公黼夜草疏,时闻暗中泣叹声,不顾。比入狱,黄巩与语,叹曰:“吾取友遍天下,乃近遗质夫。古人谓入险不惊,殆斯人乎!”公黼体羸,竟不胜杖而卒。
余廷瓒,字伯献。与孟阳皆正德九年进士。当礼、兵二曹之进谏也,廷瓒亦率其僚陈巡游十不可,通政司独留之。居数日,诸曹已罚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严。
李绍贤,字崇德。尝颁诏至徐州,监仓中使席班首,绍贤立命撤其席,中使愕然去。比逮系,见中官犹奴视之。
孟阳,字子乾。吏部侍郎春之子。为行人,久不迁,或讽之见当路,阳不可。及是,语诸僚:“此举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与有忧,岂必言官乃当效死?”父春,前巡抚宣府,有军功,忤中官张永罢归。闻子死谏,哭之以诗,语甚悲壮,人争传之。
詹轼,字敬之。为人开爽磊落,善谈论。从父瀚,字汝约,与公黼同举进士。时方为刑部主事,亦以谏受杖。轼死,为经纪其丧以归。嘉靖中,瀚争“大礼”,再受杖。每阴雨创痛,曰:“吾无愧敬之地下,足矣。”积官刑部侍郎。
刘概,字平甫。李惠,字德卿,尚书钺之子。世宗立,赠遵、校尚宝卿,珏刑部主事,公黼、廷瓒太常丞,绍贤御史。各赐祭,录一子入国学。
其以创死稍后者,礼部员外郎慈溪冯泾,验封郎中吴江王銮,行人昌黎王瀚。
冯泾,字伯清,与瀚皆正德九年进士。泾以孝友称。既卒,家贫不能还丧。世宗立,吏部以状闻,赐米二十斛,命有司厚恤其家。
王銮,字汝和。正德六年进士。试政吏部,为尚书杨一清所知,擢文选主事。朝夕扃户,人罕得见。再迁验封郎中。被创,逾年卒。王瀚亦前卒。世宗立,赠御史,赐祭。
当诸曹连章迭谏,江彬怒甚。阴属典诏狱者重其杖,以故诸臣多死。哭声彻禁掖,帝亦为感动,竟罢南巡,诸臣之力也。
嘉靖初,主事仵瑜上疏曰:“正德间,给事、御史挟势凌人,趋权择便,凡朝廷大阙失,群臣大奸恶,缄口不言。一时犯颜敢诤,视死如归,或拷死阙廷,或流窜边塞,皆郎中、员外、主事、评事、行人、照磨、庶吉士,非有言责者。张英本一武夫,抗言就死,行道悲伤。今幸圣皇御极,褒恤忠良,诸给事、御史更何颜复立清明之朝?请加黜罚,以示创惩。”章下吏部。瑜后以争“大礼”杖死,自有传。
赞曰:李文祥、孙磐甫释褐观政,未列庶位;胡爟以下率诸曹尚书郎,或冗散卑末。非司风宪,当言路,以谏诤为尽职也。抗言极论,窜谪接踵,而来者愈多;死相枕籍,而赴蹈恐后。其抵触权幸,指斥乘舆,皆切于安危之至计。若张英陷胸以悟主,徐鏊托术以讽谕,诚心出于忠爱,抑尤人所难能者矣。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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