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宁 王徽(王渊等) 毛弘 邱弘 李森 魏元(康永韶等) 强珍王瑞(张稷) 李俊 汪奎(从子舜民 崔升等) 汤鼐(吉人 刘 董杰)姜绾(余濬等) 姜洪(欧阳旦 畅亨) 曹璘 彭程 庞泮(吕献) 叶绅胡献(武衢等) 张弘至 屈伸 王献臣(吴一贯 余濂)
张宁,字靖之,海盐人。景泰五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七年夏,帝从唐瑜等奏,考核南京大小诸臣。宁言:“京师尤根本地,不可独免。”又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并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莫若简可者,补天下都司、卫所缺官,而悉汰其余。”议格不行。
帝得疾,适遇星变,诏罢明年元会,百官朝参如朔望。宁言:“四方来觐,不得一睹天颜,疑似之际,必至讹言相惊,愿勉循旧典,用慰人心。”帝疾不能从,而“夺门”之变作。
天顺中,曹、石窃柄。事关礼科者,宁辄裁损,英宗以是知宁。朝鲜与邻部毛怜卫仇杀,诏宁同都指挥武忠往解。宁辞义慷慨,而忠骁健,张两弓折之,射雁一发坠,朝鲜人大惊服,两人竟解其仇而还。中官覃包邀与相见,不往。寻擢都给事中。
宪宗初御经筵,请日以《大学衍义》进讲。是年十月,皇太后生辰,礼部尚书姚夔仍故事,设斋建醮,会百官赴坛行香。宁言无益,徒伤大体,乞禁止。帝嘉纳之。未几,给事中王徽以牛玉事劾大学士李贤,得罪。宁率六科论救,由是浸与内阁忤。会王竑等荐宁堪佥都御史清军职贴黄,与岳正并举。得旨,会举多私,皆予外任。宁出为汀州知府,以简静为治,期年善政具举。
宁才高负志节,善章奏,声称籍甚。英宗尝欲重用之,不果。久居谏垣,不为大臣所喜。既出守,益郁郁不得志,以病免归。家居三十年,言者屡荐,终不复召。
无子。有二妾。宁没,剪发誓死,楼居不下者四十年。诏旌为“双节”。
王徽,字尚文,应天人。天顺四年进士。除南京刑科给事中。宪宗即位数月,与同官王渊、朱宽、李翔、李钧疏陈四事。末言:“自古宦官贤良者少,奸邪者多。若授以大权,致令败坏,然后加刑,是始爱而终杀之,非所以保全之也。愿法高皇帝旧制,毋令预政典兵,置产立业。家人义子,悉编原籍为民。严禁官吏与之交接。惟厚其赏赉,使得丰足,无复他望。此国家之福,亦宦官之福也。”
其冬,帝入万妃谮,废吴后,罪中官牛玉擅易中宫,谪之南京,徽复与渊等劾之曰:
陛下册立中宫,此何等事,而贼臣牛玉乃大肆奸欺!中宫既退,人情咸谓玉必万死。顾仅斥陪京,犹全首领,则凡侍陛下左右者将何所忌惮哉?内阁大臣,身居辅弼,视立后大事漠然不以加意。方玉欺肆之初,婚礼未成,礼官畏权,辄为阿附。及玉事发之后,国法难贷,刑官念旧,竟至苟容。而李贤等又坐视成败,不出一言。党恶欺君,莫此为甚。请并罪贤等,为大臣不忠者戒。
臣等前疏请保全宦官,正欲防患于未萌。乃处置之道未闻,牛玉之祸果作。然往不可谏,来犹可追。臣等不敢远引,请以近事征之。正统末,有王振矣,讵意复有曹吉祥。天顺初,有吉祥矣,讵意复有牛玉。若又不思预防,安知后不有甚于牛玉者哉?夫宦者无事之时似乎恭慎,一闻国政,即肆奸欺。将用某人也,必先卖之以为己功;将行某事也,必先泄之以张己势。迨趋附日众,威权日盛,而祸作矣。此所以不可预闻国政也。内官在帝左右,大臣不识廉耻,多与交结。馈献珍奇,伊优取媚,即以为贤,而朝夕誉之。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未免致疑。由是称誉者获显,谗谤者被斥。恩出于内侍,怨归于朝廷,此所以不可许其交结也。内官弟侄授职任事,倚势为非,聚奸养恶。广营财利,奸弊多端。身虽居内,心实在外。内外交通,乱所由起,此所以不可使其子侄在外任职营立家产也。
臣等职居言路,不为苟容,虽死无悔,惟陛下裁察。
诏谓“妄言邀誉”,欲加罪。诸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并谪州判官。徽得贵州普安,渊茂州,宽潼川,翔宁州,钧绥德。奏盖钧笔也。侍郎叶盛、编修陈音相继请留,不纳。最后御史杨琅言尤切,几得罪。
微至普安,兴学校教士,始有举于乡者。却土官陇畅及白千户贿,治甚有声。居七年,弃官归,言者屡荐,终以宦官恶之不复录。徽尝曰:“今仕者以刚方为刻,怠缓为宽。学者以持正为滞,恬软为通。为文以典雅为肤浅,怪异为古健。”其论治,尝诵张宣公语“无求办事之人,当求晓事之人”,时皆服其切中。
弘治初,吏部尚书王恕荐起陕西左参议。逾年,谢病还,卒,年八十三。子韦,见《文苑传》。
王渊,浙江山阴人。天顺元年进士,除南京吏科给事中。素伉直,终顺天府治中。
朱宽,莆田人,李翔,大足人,皆天顺元年进士。李钧,永新人,景泰二年进士。宽为南京礼科给事中,翔兵科,钧工科。既被谪,宽进表入京,道卒。翔、钧皆以判官终。
毛弘,字士广,鄞人。登天顺初进士。六年授刑科给事中。成化三年夏,偕六科诸臣上言:“比塞上多事,正陛下宵衣旰食时。乃闻退朝之暇,颇事逸游。炮声数闻于外,非禁城所宜有。况灾变频仍,两畿水旱,川、广兵草之余,公私交困。愿省游戏宴饮之娱,停金豆、银豆之赏。日御经筵,讲求正学,庶几上解天怒,下慰人心。”御史展毓等亦以为言,皆嘉纳。
帝从学士商辂请,改元后建言罢官者悉录用。弘请断自践阼而后,召还给事中王徽等,不许。慈懿太后崩,诏别葬。弘偕魏元等疏谏,未得请。朝罢,弘倡言曰:“此大事,吾辈当以死谏,请合大小臣工伏阙固争。”众许诺。有退却者,给事中张宾呼曰:“君辈独不受国恩乎,何为首鼠两端。”乃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弘在垣中所论列最多,声震朝宁。帝颇厌苦之,尝曰:“昨日毛弘,今日毛弘。”前后所陈,或不见听,而弘慷慨论议无所屈。钦天监正谷滨受赇当除名,命输赎贬秩。正一真人张元吉有罪论死,诏系狱。弘等皆固争,终不听。三迁至都给事中。得疾,暴卒。
邱弘,字宽叔,上杭人。天顺末进士。授户科给事中。数陈时政。成化四年春,偕同官上言:“洪武、永乐间,以畿辅、山东土旷人稀,诏听民开垦,永不科税。迩者权豪怙势,率指为闲田,朦胧奏乞。如嘉善长公主求文安诸县地,西天佛子札实巴求静海县地,多至数十百顷。夫地逾百顷,古者百家产也。岂可徇一人之私情而夺百家恒产哉?”帝纳其言,诏自今请乞,皆不许,著为令。札实巴所乞地,竟还之民。弘再迁,至都给事中。
六年夏,山东、河南大旱,弘请振。因言:“四方告灾,部臣拘成例,必覆实始免。上虽蠲租,下鲜实惠。请自今遇灾,抚按官勘实,即与蠲除。”从之。
万贵妃有宠,中官梁芳、陈喜争进淫巧;奸人屠宗顺辈日献奇异宝石,辄厚酬之,糜帑藏百万计。有因以得官者。都人仿效,竞尚侈靡,僣拟无度。弘偕同官疏论宗顺等罪,请追还帑金,严禁侈俗。事下刑部,尚书陆瑜因请置宗顺等于理,没其赀以振饥民。帝不许,但命僣侈者罪无赦,然竟不能禁也。
京师岁歉米贵,而四方游僧万数,弘请驱逐,以省冗食。又请发太仓米,减价以粜,给贫民最甚者。帝悉从之。复言:“在京百兽房及清河寺诸处,所育珍禽野兽,日饲鱼肉米菽,乞并纵放,以省冗费。”报闻。明年使琉球,道卒。
弘与毛弘同居言路,皆敢言,人称“二弘”云。
李森,字时茂,历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负气敢言。
宪宗立,上疏请禁朝觐官科敛征求为民害者。吏部尚书王翱请从其言,帝为下诏禁止。顷之,言:“近有无功而晋侯、伯、都督者;有无才德而位九列者;有以画、弈、弹琴、医、卜技能而得官职者。名爵日轻,廪禄日费,是玩天下之公器,弃国家之大柄也。自今宜择人授,毋令匪才竞进。”且请严军官黜陟,核逃伍虚粮。皆报可。御史谢文祥以劾姚夔下狱,森偕同官救之,不纳。
明年夏,日食,琼山县地震,森疏陈十事。未几,以贵幸侵夺民产,率诸给事言:“昔奉先帝敕,皇亲强占军民田者,罪毋赦,投献者戍边。一时贵戚莫敢犯。比给事中丘弘奏绝权贵请乞,陛下亦既俯从。乃外戚锦衣指挥周彧求武强、武邑田六百余顷,翊圣夫人刘氏求通州、武清地三百余顷,诏皆许之,何其与前敕悖也!彼溪壑难厌,而畿内膏腴有限,小民衣食皆出于此,一旦夺之,何以为生。且本朝百年来户口日滋,安得尚有闲田不耕不稼?名为奏求,实豪夺而已。”帝善其言,而已赐者仍不问。山西灾,山东及杭、绍、嘉、湖大水,森等请蠲振,帝并从之。
时帝未有储嗣,而万贵妃专宠,后宫莫得进。言者每劝上普恩泽,然未敢显言妃妒也。惟森抗章为言,帝心愠。森已再迁左给事中,会户科都给事中缺,吏部列森名上,诏予外任。部拟兴化知府,不允,乃出为怀庆通判。未几,投劾归,不复出。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福建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巨商以重宝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参政,卒。
康永韶,字用和,祁门人。举于乡,入国学,选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辅,劾尚书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郑己等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见,复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与元前疏相类。两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当。永韶等复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余志等十二人罪,为志所讦,俱下诏狱。永韶谪顺昌知县,再调福清、惠安。久之,有荐其知天文者,中旨召还,授钦天监正,进太常少卿,掌监事。永韶为御史有直声,及是乃更迎合取宠,占候多隐讳,甚者以灾为祥。陕西大饥,永韶言:“今春星变当有大咎,赖秦民饥死,足当之,诚国家无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礼部右侍郎,仍掌监事。坐历多讹字,落职归。
胡深,定远卫人。天顺未进士。既争慈懿太后山陵事,复与同官陈宏、郑己、何纯、方昇、张进禄上疏请斥奸邪,痛诋学士商辂、尚书程信、姚夔、马昂。帝不纳。翌日给事中董旻、陈鹤、胡智亦劾辂等,疏呈御前。故事,谏官弹章非大廷宣读则封进,未有不读而面呈者。帝不悦,曰:“大臣进退有体,旻等敢不循旧章乱朝仪耶?”辂等乞休,帝惟听昂去。夔愤甚,连疏求去。深、旻等复合辞攻,而诋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狱。先是,御史林诚亦尝劾辂,不纳,引病去,帝并属诚吏。毛弘等皆论救,辂亦请宽之,乃各杖二十,复其官。未几,深坐按陕时杖杀诉冤者,谪黔阳丞,稍迁郁林知州,卒。
郑己,山海卫人。成化二年进士。巡按陕西,请蠲边地逋赋,分别边兵,命壮者战守,老弱耕牧,章下所司。定西侯蒋琬镇甘肃,己欲按其罪,语泄,为所劾,戍宣府。己性矜傲,时论不甚惜。
董旻,乐平人。成化二年进士。历吏科都给事中。为吏所讦,下诏狱,谪石臼知县。孝宗时,卒官四川参议。
强珍,字廷贵,沧州人。成化二年进士。除泾县知县。请减额赋,民德之。擢御史。
初,辽东巡抚陈钺启衅召敌,敌至,务为蔽欺。巡按御史王崇之劾钺,钺大恐。谋之汪直,诬逮崇之下诏狱,输赎,调延安推官。及直、钺用兵,方论功而敌大入,中官韦朗、总兵官缑谦等匿不以闻。珍往巡按,请正钺罪。兵部尚书余子俊等奏钺累犯重辟,不当贷。帝弗从。未几,指挥王全等诱杀朵颜卫人,珍发其状,全等俱获罪。直方自矜有大功,闻珍疏怒。适巡边还,钺郊迎五十里,诉珍诬已,直益怒,奏珍所劾皆妄。诏遣锦衣千户萧聚往勘,械赴京。比至,直先榜掠,然后奏闻,坐奏事不实,当输赎。诏特谪戍辽东,而责兵部及言官先尝劾钺者。居三年,直败,复珍官,致仕。
弘治初,起山东副使,擢大理少卿。明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时缑谦已罢,珍奏留谦才力可用。给事中言谦数失机,珍不应奏保,遂改南京右通政。寻以母老乞休,久之卒。
王瑞,字良璧,望江人。成化五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尝于文华殿抗言内宠滋甚,词气鲠直。帝震怒,同列战栗,瑞无惧色。十五年疏请天下进表官各陈地方利病,帝恶其纷扰,杖之。
湖广、江西抚、按官以所部灾伤盗起,请免有司朝觐。瑞等言:“岁侵民困,由有司不职,正当加罪,乃为请留。正官既留,则人才进退,何由审辨?是朝觐、考察两大典,皆从此废坏矣。”帝然其言,即命吏部禁之。进都给事中,言:“三载黜陟,朝廷大典。今布、按二司贤否,由抚、按牒报,其余由布、按评覆。任情毁誉,多至失真。举劾谬者,请连坐。”十九年冬,瑞以传奉冗员淆乱仕路,率同官奏曰:“祖宗设官有定员,初无幸进之路,近始有纳粟冠带之制,然止荣其身,不任以职。今幸门大开,鬻贩如市。恩典内降,遍及吏胥。武阶荫袭,下逮白丁。或选期未至,超越官资;或外任杂流,骤迁京职。以至厮养贱夫、市井童稚,皆得攀援。妄窃名器,逾滥至此,有识寒心。伏睹英庙复辟,景泰幸用者卒皆罢斥。陛下临御,天顺冒功者一切革除。乞断自宸衷,悉皆斥汰,以存国体。”御史宝应张稷等亦言:“比来末流贱伎妄厕公卿,屠狗贩缯滥居清要。文职有未识一丁,武阶亦未挟一矢。白徒骤贵,间岁频迁,或父子并坐一堂,或兄弟分踞各署。甚有军匠逃匿,易姓进身;官吏犯赃,隐罪希宠。一日而数十人得官,一署而数百人寄俸。自古以来,有如是之政令否也?”帝得疏,意颇动。居三日,贬李孜省、凌中等四人秩,夺黄谦、钱通等九人官。人心快之。
明年正月,太监尚铭罢斥,而其党李荣、萧敬等犹用事。瑞等复奏劾之,不从。
瑞居谏垣十余年,迁湖广右参议,谢病归,卒。
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赃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庙百神祀。”会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监副。
时汪直窃柄,陷马文升、牟俸遣戍。帝责言官不纠,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当是时,帝耽于燕乐,群小乱政,屡致灾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言,俊率六科诸臣上疏曰:
今之弊政最大且急者,曰近幸干纪也,大臣不职也,爵赏太滥也,工役过烦也,进献无厌也,流亡未复也。天变之来,率由于此。
夫内侍之设,国初皆有定制。今或一监而丛一二十人,或一事而参五六七辈;或分布藩郡,享王者之奉;或总领边疆,专大将之权;或依凭左右,援引憸邪;或交通中外,投献奇巧。司钱谷则法外取财,贡方物则多端责赂,兵民坐困,官吏蒙殃。杀人者见原,偾事者逃罪。如梁芳、韦兴、陈喜辈,不可枚举。惟陛下大施刚断,无令干纪,奉使于外者悉为召还,用事于内者严加省汰;则近幸戢而天意可回矣。
今之大臣,其未进也,非夤缘内臣则不得进;其既进也,非依凭内臣则不得安。此以财贸官,彼以官鬻财,无怪其渔猎四方,而转输权贵也。如尚书殷谦、张鹏、李本,侍郎艾福、杜铭、刘俊,皆既老且懦。尚书张蓥、张瑄,侍郎尹直,大理卿田景旸,皆清论不惬。惟陛下大加黜罚,勿为姑息,则大臣知警而天意可回矣。
夫爵以待有德,赏以待有功也。今或无故而爵一庸流,或无功而赏一贵幸。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而数千人矣。数千人之禄,岁以数十万计。是皆国之命脉,民之脂膏,可以养贤士,可以活饥民,诚可惜也。方士道流如左通政李孜省、太常少卿邓常恩辈,尤为诞妄,此招天变之甚者。乞尽罢传奉之官,毋令污玷朝列,则爵赏不滥而天意可回矣。
今都城佛刹迄无宁工,京营军士不复遗力。如国师继晓假术济私,糜耗特甚,中外切齿。愿陛下内惜资财,外惜人力,不急之役姑赐停罢,则工役不烦而天意可回矣。
近来规利之徒,率假进奉以耗国财。或录一方书,市一玩器,购一画图,制一簪珥,所费不多,获利十倍。愿陛下洞烛此弊,留府库之财为军国之备,则进献息而天意可回矣。
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籍,流亡日多,萑苻可虑。愿体天心之仁爱,悯生民之困穷,追录贵幸盐课,暂假造寺资财,移振饥民,俾苟存活,则流亡复而天意可回矣。
夫天下譬之人身。人主,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官,耳目也;京师,腹心也;藩郡,躯干也。大臣不职则股肱痿痹,谏官缄默则耳目涂塞,京师不职则腹心受病,藩郡灾荒则躯干削弱,元首岂能宴然而安哉?伏望陛下听言必行,事天以实。疏斥群小,亲近贤臣。咨治道之得失,究前代之兴亡。以圣贤之经代方书,以文学之臣代方士。则必有正谊足以广圣学,谠论足以究天变。而手足便利,耳目聪明,腹心安泰,躯干强健,元首于是乎大明矣。
帝优诏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继晓革国师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诰敕。制下,举朝大悦。五月,俊出为湖广布政司参议。弘治中,屡官山西参政,卒。
汪奎,字文灿,婺源人。成化二年进士。为秀水知县,擢御史。
二十一年,星变,偕同官疏陈十事,言:
建言贬谪诸臣,效忠于国,宜复其职。妖僧继晓结中官梁芳,耗竭内藏,乞治芳罪,斩继晓都市。传奉官顾贤等皆中官恒从子而冒锦衣,李孜省小吏而授通政,宜尽斥以清仕路。尚书殷谦、李本,侍郎杜铭、尹直,皆素乏清誉,尚书张鹏、张蓥、张瑄,侍郎杜谦、艾福、马显、刘俊,大理卿宋钦,巡抚都御史鲁能、马驯,皆老懦无能,侍郎谈伦奔竞无耻,巡抚赵文博粗鄙妄为,大理卿田景旸素行不谨,宜令致仕。镇守、守备内官视天顺间逾数倍,作威福,凌虐有司。浙江张庆、四川蔡用得逮治四品以下官,尤伤国体,宜悉撤还。内外坐营、监枪内官增置过多,皆私役军士,办纳月钱,多者至二三百人。武将亦皆私役健丁,行伍惟存老弱。勋戚、内官奏乞盐利,满载南行,所至张钦赐黄旗,商旅不行,边储亏损,并宜严禁。陕西、山西、河南频年水旱,死徙大半,山、陕之民仅存无几。宜核被灾郡县,概与蠲除。给事张善吉先坐罪谪官,考绩至京,昏夜乞怜,得授兹职,大玷清班,宜罢斥。山、陕、河、洛饥民多流郧、襄,至骨肉相啖。请大发帑庾振济,消弭他变。”当是时,帝以灾变求言,奎疏入,虽触帝忌,未加谴。无何,有御史失仪,奎当面纠,退朝乃奏。帝以其怠缓,杖之于廷。居数月,复出为夔州通判,讨平云阳剧贼。
孝宗立,量移叙州同知。以荐,擢成都知府。岁饥多盗,振救多复业。三迁广西左布政使。弘治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未浃岁,普安贼妇米鲁作乱,被劾致仕。正德六年卒。
从子舜民,字从仁。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出按甘肃。劾中官将帅失事,陈边计,章数十上。先是,奎杖阙下,舜民扶掖之,帝闻而怒。至是,奏狱情词不当,贬蒙化卫经历。
弘治初,迁知东莞,未上,擢江西佥事。善谳狱,剖析如流。其清军法,后人遵守之。改云南屯田副使。田为势要夺者,厘而归之官。麓川遗孽思禄渡金沙江,据孟密,承檄抚定之。母忧归。服除,适淮、扬大饥,以故官奉命振济。用便宜发粟,奏停不急务,活饥民百二十万人,流冗复业者八千余户。进福建按察使。盗窃福清县库,或诬其怨家,已成狱。舜民廉得真盗,脱三十人于死,抵诬者罪。岁旱,祷不应。躬莅福州狱,释枉系轻罪者,所部有司皆清狱,遂大雨。历河南左、右布政使。正德二年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甫一月,罢天下巡抚官,改莅南京都察院,道卒。
奎性简静,不苟取与,以笃实见称。而舜民好学砥行,矫矫持风节,尤负时望。
方星变求言时,九卿各条奏数事,率有所避,无甚激切者,唯奎与李俊等言最直。而武选员外郎崔升、彭纲,主事苏章,户部主事周轸,刑部主事李旦皆有言。升、章言宦官妖僧罪,请亟诛窜,而尚书王恕今伊、傅,不宜置南京。纲斥李孜省、继晓,请诛之以谢天下。轸亦请诛梁芳、李孜省,并汰内侍,罢方书。旦陈十事,且言:“神仙、佛老、外戚、女谒,声色货利,奇技淫巧,皆陛下素所惑溺,而左右近习交相诱之。”言甚切。帝以方修省,皆不罪。后以吏盗鬻旧赐外蕃故敕事,下纲、章吏,贬之外。而密谕吏部尚书尹旻出旦等,且书六十人姓名于屏,俟奏迁则贬远恶地。旦乃与给事中卢瑀、秦昇、童柷同日俱谪。部臣见远谪者多,有应迁者辄故迟之。升、轸遂得免。
崔升,字廷进,本乐安人。父为彰德库大使,因家焉。成化五年进士。由工部主事改兵部。稍迁延安知府,四川参政。守官廉,居常服布袍,家童拾马矢给爨。家居三十年,年八十八卒。子铣,自有传。
彭纲,清江人。与苏章、周轸、秦昇、童柷皆成化十一年进士。贬永宁知州,改汝州。凿渠溉田数千亩。再迁云南提学副使。
苏章,余干人。贬姚安通判,再迁延平知府。有政绩。终浙江参政。
周轸,莆田人,副使瑛从子。后进郎中,终山东运使。
李旦,字启东,献县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贬镇远通判,未几卒。
卢瑀,鄞县人。成化五年进士。为刑科给事中,疏蠲淮、扬逋课十余万,清西北勒市战马宿弊。尝触帝怒,杖之。迁工科都给事中,与昇、柷皆因星变陈言,获谴。瑀贬长沙通判,终广平知府。
秦昇,南昌人,贬广安州同知。
童柷,兰溪人,贬兴国州同知,终袁州知府。
是时,崔升以请召王恕忤旨,而工部主事王纯亦以谏罢王恕被杖谪官。纯,仙居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贬思南推官。弘治中,屡迁湖广提学佥事。
汤鼐,字用之,寿州人。成化十一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
孝宗嗣位,首劾大学士万安罔上误国。明日,宣至左顺门。中官森列,令跪。鼐曰:“令鼐跪者,旨耶,抑太监意耶?”曰:“有旨。”鼐始跪。及宣旨,言疏已留中。鼐大言:“臣所言国家大事,奈何留中?”已而安斥,鼐亦出畿辅印马,驰疏言:“陛下视朝之余,宜御便殿,择侍臣端方谨厚若刘健、谢迁、程敏政、吴宽者,日与讲学论道,以为出治之本。至如内阁尹直、尚书李裕、都御史刘敷、侍郎黄景,奸邪无耻,或夤缘中官进用,或依附佞幸行私。不早驱斥,必累圣明。司礼中官李荣、萧敬曩为言官劾罢,寻夤缘复入。遂摭言官过,贬窜殆尽,致士气委靡。宜亟正典刑,勿为姑息。诸传奉得官者,请悉编置瘴乡,示天下戒。且召致仕尚书王恕、王竑,都御史彭韶,佥事章懋等,而还建言得罪诸臣,以厉风节。”报闻。
弘治元年正月,鼐又劾礼部尚书周洪谟,侍郎倪岳、张悦,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因言:“少傅刘吉,与万安、尹直奸贪等耳。安、直斥,而吉独进官,不以为耻。请大申黜陟,明示劝惩。”又劾李荣、萧敬,而荐谪降进士李文祥为台谏。尚书王恕以盛暑请辍经筵,鼐极言不可,语侵恕。
当是时,帝更新庶政,言路大开。新进者争,欲以功名自见。封章旁午,颇伤激讦,鼐意气尤锐。其所抨击,间及海内人望,以故大臣多畏之,而吉尤不能堪。使人啖御史魏璋曰:“君能去鼐,行佥院事矣。”璋欣然,日夜伺鼐短。未几,而吉人之狱起。
吉人者,长安人。成化末进士,为中书舍人。四川饥,帝遣郎中江汉往振。人言汉不胜任,宜遣四使分道振,且择才能御史为巡按,庶荒政有裨。因荐给事中宋琮、陈璚、韩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钟,员外郎东思诚,评事王寅,理刑知县韩福及寿州知州刘概可使,而巡按则鼐足任之。璋遂草疏,伪署御史陈景隆等名,言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党。帝怒,下人诏狱,令自引其党。人以鼐、璘、思诚、概、福对。璋又嗾御史陈璧等言:“璘、福、思诚非其党,其党则鼐、概及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邹智、知州董傑是也。概尝馈鼐白金,贻之书,谓夜梦一人骑牛几堕,鼐手挽之得不仆,又见鼐手执五色石引牛就道。因解之曰:‘人骑牛谓朱,乃国姓。意者国将倾,赖鼐扶之,而引君当道也。’鼐、概等自相标榜,诋毁时政,请并文祥、智、傑逮治。”疏上,吉从中主之,悉下诏狱,欲尽置之死。
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外议亦汹汹不平。乃坐概妖言律斩;鼐受贿,戍肃州;人欺罔,削籍;智、文祥、傑皆谪官。吏部尚书王恕奏曰:“律重妖言,谓造作符谶类耳。概书词虽妄,良以鼐数言事不避利害,因推诩之。今当以妖言,设有如造亡秦谶者,更何以罪之?”帝得疏意动,命姑系狱。既而热审,乔新等言:“概本不应妖言律。且概五岁而孤,无兄弟,母孙氏守节三十年,曾被旌,老病且贫。概死,母必不全,祈圣恩矜恤。”乃减概死,戍海州。
,济宁人。成化二十年进士。除寿州知州,毁境内淫祠几尽,三年教化大行。弘治初上言:“刑赏予夺,人主大柄,后世乃有为女子、小人、强臣、外戚所攘窃者,由此辈心险术巧,人主稍加亲信,辄堕计中。爱者,乘君之喜而游言以扬之;恶者,乘君之怒而微言以中之,使贤人君子卒受暧昧而去。卿相缺人,则迁延饵引,待有交通请属软美易制之人,然后荐用。其刚正不阿者,辄媒孽而放弃之,俟其气衰虑易,不至大立异同,乃更收录。巧计既行,刑赏予夺虽名人主独操,实一出于其所簸弄。迨党立势成,复恐一旦败露,则又极意以排谏诤之士。务使其君孤立于上,耳无闻,目无见,以图便其私,不至其身与国俱败不止。故夫刑赏予夺,必由大臣奏请、台谏集议而后可行。或有矫诬,穷治不轻贷,则谗佞莫能间,而权不下移矣。”考绩赴都,遂遇祸,竟卒于戍所。
鼐既戍,无援之者,久之始释归。
董傑,泾县人。成化末进士。鼐之论暑月辍讲也,傑方谒选,亦抗疏争,由是知名。授沔阳知州,甫数月,逮系诏狱,谪四川行都司知事,历迁河南左布政使。所在尽职业,为民所怀。正德六年,江西盗起,巡抚王哲兵败召还,擢杰右副都御史代之。未几卒。
璋既为吉心腹,果擢大理寺丞。坐事下狱,黜为九江同知,悒悒死。
姜绾,字玉卿。弋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景陵知县擢南京御史。弘治初,陈治道十事。又言午朝宜论大政,毋泛陈细故,皆报闻。
二年二月,南京守备中官蒋琮以芦场事下绾覆按,琮嘱绾求右己。绾疏言:“琮以守备重臣与小民争利,假公事以适私情。用揭帖而抗诏旨,扬言阴中,胁以必从。其他变乱成法,厥罪有十。以内官侵言官职,罪一。妒害大臣,妄论都御史秦纮,罪二。怒河闸官失迎候,欲奏罢之,罪三。受民词不由通政,罪四。分遣腹心,侵渔国课,罪五。按季收班匠工银,罪六。擅收用罢闲都事,罪七。官僚忤意,辄肆中伤,罪八。妄奏主事周琦罪,欺罔朝廷,罪九。保举罢斥内臣,窃天子威柄,罪十。”事下南京三法司。既,复特遣官覆治以奏。
先是,御史余濬劾中官陈祖生违制垦后湖田,湖为之淤。奏下南京主事卢锦勘报。锦故与祖生有隙。而给事中方向尝率同官缪樗等劾祖生及文武大臣不职状,又因雷震孝陵柏,劾大学士刘吉等十一人,而诋祖生益力。祖生衔向切骨。时向方监后湖黄册,祖生遂揭向、锦实侵湖田。诏下法司勘。勘未上,而琮为绾所劾。于是琮、祖生及吉合谋削锦籍,谪向官,复逮绾及同官孙纮、刘逊、金章、纪杰、曹玉、谭肃、徐礼、余濬,给事中缪樗,赴京论鞫,皆谪为州判官。
绾谪判桂阳,量移宁国同知,迁庆远知府。斩剧贼韦七旋、韦万妙。其党纠贼数万攻城,绾坚守,檄民兵夹击,破走之。东兰诸州蛮悉归侵地。总督刘大夏奇其材,荐为右江兵备副使。思恩知府岑濬逐田州知府岑猛,绾献策总督潘蕃。蕃令与都指挥金堂合诸路兵大破贼,思恩平。绾条二府形势,请改设流官,比中土,廷议从之。绾引疾还。俄起河南按察使,寻复以疾归,卒于家。
余濬,慈溪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孝宗初,疏请永除纳粟入监令。又劾浙江镇守中官张庆、广东镇守中官韦眷,因荐王恕堪内阁,马文升、彭韶、张悦、阮勤、黄孔昭堪吏部。后湖之勘,自濬启之。贬平度州判官,终知府。
方向,字与义,桐城人。成化十七年进士。谪云南多罗驿丞,历官琼州知府。入觐时,仆私市一珠,索而投诸海。
缪樗,字全之,溧阳人。成化十一年进士。孝宗初,陈时政八事。因劾大学士尹直等,时号“敢言”。终营州判官。
孙纮,字文冕,鄞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胶州判官,迁广德知州,卒官。纮少贫,佣书市肉以养母。既通籍,终身不食肉。
刘逊,安福人。成化十四年进士。谪澧州判官,迁武冈知州。岷王不检下,逊裁抑之,又欲损其岁禄。王怒,奏于朝,征下诏狱,贬四川行都司断事,历湖广副使。刘瑾征贿不得,坐缺军储被逮,已而释之。再坐断狱稽延,罚米百石。先是,荣王乞辰州、常德田二千顷、山场八百里、民舍市廛千余间,逊与巡抚韩重持勿予。至是,瑾悉予之。部议补逊琼州副使,瑾勒令致仕。瑾诛,起官,历福建按察使。
金章等无他表见。
姜洪,字希范,广德人。成化十四年进士。除卢氏知县。单骑劝农桑。民姜仲礼愿代父死罪,洪奏免之。征拜御史。
孝宗即位,陈时政八事。历诋太监萧敬,内阁万安、刘吉,学士尹直,侍郎黄景、刘宣,都御史刘敷,尚书李裕、李敏、杜铭,大理丞宋经,而荐致仕尚书王恕、王竑、李秉,去任侍郎谢铎,编修张元祯,检讨陈献章,佥事章懋,评事黄仲昭,御史强珍、徐镛、于大节,给事中王徽、萧显、贺钦,员外林俊,主事王纯及现任尚书余子俊、马文升,巡抚彭韶,侍郎张悦,詹事杨守陈。且言指挥许宁、内官怀恩,并拔出曹辈,足副任使。他所陈,多斥近幸,疏辞几万言。帝嘉纳之。为所斥者憾不置。
弘治元年,出按湖广,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被劾。所司白洪无罪。刘吉欲中之,再下礼部会议,遂贬夏县知县。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不纳。迁桂林知府。瑶、僮侵扰古田,请兵讨平之,擢云南参政。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约为乱,洪乘间翦灭。历山东左参政。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刘瑾索贺印钱,不应。四年二月,中旨令致仕。瑾诛,起山东左布政使。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未满岁卒。
洪性廉直,身后丧不能举。天启初,追谥庄介。
欧阳旦,安福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休宁知县擢御史。尝请逐刘吉,罢皇庄。历湖广佥事、浙江副使,终南京右副都御史。
畅亨,字文通,河津人。成化十四年进士。由长垣知县擢御史,巡按浙江。岁饥,奏罢上供绫纱等物。弘治元年二月,景宁县屏风山异兽万余,大如羊,白色,衔尾浮空去。亨请罢温、处银课,而置镇守中官张庆于法。章下所司,银课得减,责庆陈状。庆因讦亨考察不公,停亨俸三月。亨又劾佥事邹滂,滂亦讦亨。庆等构之,逮亨,谪泾阳知县。给事中庞泮上疏争,不听。
曹璘,字廷晖,襄阳人。成化十四年进士。授行人。久之,选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宫发引,陛下宜衰绖杖履送至大明门外,拜哭而别,率宫中行三年丧。贵妃万氏有罪,宜告于先帝,削其谥,迁葬他所。”帝纳其奏,而戒勿言贵妃事。顷之,请进用王恕等诸大臣,复先朝言事于大节等诸臣官,放遣宫中怨女,罢撤监督京营及镇守四方太监。又言:“梁芳以指挥袁辂献地建寺,请令袭广平侯爵。以数亩地得侯,勋臣谁不解体,宜亟为革罢。”疏奏,帝颇采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陨地震,金木二星昼现,雷击禁门,皇陵雨雹,南京内园灾,狂夫叫阍,景宁白气飞腾,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尽弭灾之实。经筵虽御,徒为具文。方举辄休,暂行遽罢,所谓‘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愿日御讲殿与儒臣论议,罢斥大学士刘吉等,以消天变。臣昨冬曾请陛下墨衰视政,今每遘节序,辄渐御黄衮,从官朱绯。三年之间,为日有几,宜但御浅服。且陛下方谅阴,少监郭镛乃请选妃嫔。虽拒勿纳,镛犹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严自宫之禁,今此曹干进纷纭,当论罪。朝廷特设书堂,令翰林官教习内使,本非高皇帝制。词臣多夤缘以干进,而内官亦且假儒术以文奸,宜速罢之。诸边有警,辄命京军北征,此辈骄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师之费赏边军。”帝得疏,不喜,降旨谯让。
已,出按广东,访陈献章于新会,服其言论,遂引疾归。居山中读书,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万里,鄱阳人。成化末进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视京城。降人杂处畿甸多为盗,事发则投戚里、奄竖为窟穴。程每先机制之,有发辄得。巡盐两浙,代还,巡视光禄。
五年上疏言:“臣适见光禄造皇坛器。皇坛者,先帝修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类废斥尽,何复有皇坛烦置器?光禄金钱,悉民膏血。用得其当,犹恐病民,况投之无用地。顷李孜省、继晓辈倡邪说,而先帝笃信之者,意在远希福寿也。今二人已伏重辟,则祸患之来,二人尚不能自免,岂能福寿他人。倘陛下果有此举。宜遏之将萌。如无,请治所司逢迎罪。”帝初无皇坛造器之命,特光禄姑为备。帝得程奏大怒,以为暴扬先帝过,立下锦衣狱。给事中丛兰亦巡视光禄,继上疏论之。帝宥兰,夺光禄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书彭韶等拟赎杖还职。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复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终不听。
是时巡按陕西御史嵩县李兴亦坐酷刑系狱。及朝审,上兴及程罪状。诏兴斩,程及家属戍隆庆。文武大臣英国公张懋等合疏言:“兴所毙多罪犯,不宜当以死。程用谏为职,坐此戍边,则作奸枉法者何以处之?”尚书王恕又特疏救。乃减兴死,杖之百,偕妻子戍宾州,程竟无所减。程母李氏年老无他子,叩阙乞留侍养。南京给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刘禹锡附王叔文当窜远方,裴度以其母老为请,得改连州。陛下圣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异禹锡。祈少矜怜,全其母子。”不许。子尚随父戍所,遂举广西乡试。明年,帝念程母老,放还。其后,刘瑾乱政,追论程巡盐时稍亏额课,勒其家偿。程死久矣,止遣一孙女。罄产不足,则并女鬻之,行道皆为流涕。
庞泮,字元化,天台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工科给事中。弘治中,中旨取善击铜鼓者,泮疏谏。屡迁刑科都给事中。副使杨茂元被逮,泮率同列救之,茂元得薄谴。
九年四月,帝以岷王劾武冈知州刘逊,命逮之。泮率同官吕献等言:“锦衣天子视军,非不轨及妖言重情不可轻遣。逊所坐微,而王奏牵左证百人,势难尽逮。宜敕抚、按官体勘。”疏入,忤旨,下泮等四十二人及御史刘绅等二十人诏狱。六科署空,吏部尚书屠滽请令中书代收部院封事。御史张淳奉使还,耻独不与,抗疏论之。考功郎中储巏亦谏,滽等复率九卿救之。帝乃释泮等,皆停俸三月。
中官何鼎以直言下狱,杨鹏、戴礼夤缘入司礼监。泮等言:“鼎狂直宜容。鹏等得罪先朝,俾参机密,害非小。”会御史黄山、张泰等亦以为言。帝怒,诘外廷何由知内廷事,令对状,停泮等俸半岁。威宁伯王越谋起用,中官蒋琮、李广有罪,外戚周彧、张鹤龄纵家奴杀人,泮皆极论,直声甚著。
十一年擢福建右参政。中官夺宋儒黄幹宅为僧庵,泮改为书院以祀幹。迁河南右布政使。中旨取洛阳牡丹,疏请罢之。转广西左布政使,致仕。
吕献,浙江新昌人。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坐事,杖阙廷。弘治时,诏选驸马。李广受富人金,阴为地,为献所发,有直声。正德中,终南京兵部右侍郎。
叶绅,字廷缙,吴江人。成化末进士。除户科给事中,改吏科,历礼科左给事中。
弘治十年,太子年七岁,犹未出閤,绅请择讲官教谕。寻以修省,陈八事。斥中官李广,又劾尚书徐琼、童轩、侯瓒,侍郎郑纪、王宗彝,巡抚都御史刘瓛、张诰、张岫等二十人,乞赐罢斥。而末言“去大奸”,则专劾李广八大罪:“诳陛下以烧炼,而进不经之药,罪一。为太子立寄坛,而兴暖疏之说,罪二。拨置皇亲,希求恩宠,罪三。盗引玉泉,经绕私第,罪四。首开幸门,大肆奸贪,罪五。太常崔志端、真人王应裿辈称广为教主真人,广即代求善官,乞赐玉带,罪六。假果户为名,侵夺畿民土地,几至激变,罪七。四方输纳上供,威取势逼,致民破产,罪八。内而皇亲驸马事之如父,外而总兵镇守称之为公。陛下奈何养此大奸于肘腋,而不思驱斥哉!”御史张缙等亦以为言。帝曰:“姑置之。”逾数月,广竟得罪饮酖死。
绅又极陈大臣恩荫葬祭之滥。下所司议,颇有减损。擢尚宝少卿,卒。
胡献,字时臣,扬州兴化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逾月,即极论时政数事,言:“屠滽为吏部尚书,王越、李蕙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广得之。广得售奸,由陛下议政不任大臣,而任广辈也。祖宗时,恒御内阁商决章奏,经筵日讲悉陈时政得失,又不时接见儒臣,愿陛下追复旧制。京、通二仓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勒白金十两。以岁运四百万石计之,人四千两。又各占斗级二三百人,使纳月钱。夫监督仓储,自有户部,焉用中官?愿赐罢遣。京操军士自数千里至,而总兵、坐营等官各使分属办纳月钱,乞严革以苏其困。陛下遇灾修省,去春求言,谏官及郎中王云凤、主事胡爟皆有论奏,留中不报,云凤寻得罪。如此,则与不修省何异?愿断自圣心,凡利弊当兴革者,即见施行。东厂校尉,本以缉奸,迩者但为内戚、中官泄愤报怨。如御史武衢忤寿宁侯张鹤龄及太监杨鹏,主事毛广忤太监韦泰,皆为校尉所发,推求细事,诬以罪名。举朝皆知其枉,无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异日必为所陷,然臣弗惧也。”疏入,鹤龄与泰各疏辨。会给事中胡易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彬亦讦易。帝遂下献、易诏狱,谪献蓝山丞。久之,释易。献未赴官,迁宜阳知县。马文升数荐于朝,迁南都察院经历。武宗即位,擢广西提学佥事,迁福建提学副使,未任卒。
武衢,沂水人,成化二十年进士,以御史谪云南通海主簿,终汾州知州。毛广,平湖人。成化二十年进士。其事迹无考。胡易,宁都人。弘治三年进士。为吏科给事中。华昶劾程敏政,法司白昂、闵珪据旧章令六科共鞫。东厂劾易等皆昶同僚,不当与讯。得旨下诏狱。昂、珪请罪,皆停俸。比昶狱成,易等犹被系,大臣以为言,始令复职。
当弘治时,言官以忤内臣得罪者,又有任仪、车梁。
任仪,阆中人。成化二十三年进士,为御史。弘治三年秋,诏修斋于大兴隆寺。理刑知县王岳骑过之,中使捽辱岳,使跪于寺前。仪不平,劾中使罪。姓名偶误,乃并仪下吏。出为中部知县,终山西参政。
车梁,山西永宁人。弘治三年进士,为御史。十五年条列时政,中言东厂锦衣卫所获盗,先严刑具成案,然后送法司,法司不敢***。请自今径送法司,毋先刑讯。章下,未报。主东厂者言梁从父郎中霆先以罪为东厂所发,挟私妄言,遂下梁诏狱。给事御史交章论救,乃得释,终汉阳知府。
张弘至,字时行,华亭人,南安知府弼子也。举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
十二年冬,陈初政渐不克终八事:“初汰传奉官殆尽;近匠官张广宁等一传至百二十余人,少卿李纶、指挥张玘等再传至百八十余人。异初政者一。初追戮继晓,逐番僧、佛子;近斋醮不息。异初政者二。初去万安、李裕辈,朝弹夕斥;近被劾数十疏,如尚书徐琼者犹居位。异初政者三。初圣谕有大政召大臣面议;近上下否隔。异初政者四。初撤增设内官;近已还者复去,已革者复增。异初政者五。初慎重诏旨,左右不敢妄干;近陈情乞恩率俞允。异初政者六。初令兵部申旧章,有妄乞升武职者奏治;近乞升无违拒。异初政者七。初节光禄供亿;近冗食日繁,移太仓银赊市廛物。异初政者八。”帝下所司。
边将王杲、马昇、秦恭、陈瑛失机论死,久系。弘至请速正典刑。亲王之藩者,所次舍率营蓆殿,并从官幕次,俱饰绒毯、锦帛,因弘至言多减省。孝宗晚年,从廷臣请,遣官核腾骧四卫虚冒弊,以太监宁瑾言而止。弘至抗章争,会兵部亦以为言,乃卒核之。
武宗立,以户科右给事中奉使安南。还迁都给事中,母忧归卒。
屈伸,字引之,任丘人。成化末进士。选庶吉士,授礼科给事中。
弘治九年诏度僧,礼部争不得。伸极陈三不可,不纳。京师民讹言寇近边,兵部请榜谕。伸言:“若榜示,人心愈惊。昔汉建始中,都人讹言大水至,议令吏民上城避之。王商不从,顷之果定。今当以为法。”事遂寝。寇犯大同,游击王杲匿败绩状。伸率同官发之,并劾罪总兵官王玺等。
屡迁兵科都给事中。泰宁卫部长大掠辽阳,部议令守臣遗书,称朝廷宽大不究已往,若还所掠,则予重赏。伸等言:“在我示怯弱之形,在彼无创艾之意,非王者威攘之道。前日犯边不以为罪,今日归俘反以为功。诲以为盗之利,启无赖心,又非王者怀柔之道。”帝悟,书不果遣。
已,劾镇守中官孙振、总兵官蒋骥、巡抚陈瑶偾事罪,帝不问。广宁复失事,瑶等以捷闻。伸及御史耿明等交章劾其欺罔,乃按治之。
太监苗逵、成国公朱晖等捣巢获三级,及寇大入固原,不敢救,既而斩获十二级。先后以捷闻。伸等数劾之。及班师,又极论曰:“晖等西讨无功,班师命甫下,将士已入国门,不知奉何诏书。且此一役糜京帑及边储共一百六十余万两,而首功止三级。是以五十万金易一无名之首也,乃所上有功将士至万余人。假使馘一渠魁如火筛,或斩级至千百,将竭天下财不足供费,而报功者不知几万万也。晖、逵及都御史史琳、监军御史王用宜悉置重典。”帝不听。
云南有镇守中官,复遣监丞孙叙镇金腾,伸等极言不可。锦衣指挥孙銮坐罪闲住,中旨复之,令掌南镇抚事。伸等力争,乃命止带俸。中旨令指挥胡震分守天津,伸力争,不听。镇守河南中官刘瑯乞皂隶,帝命予五十人。故事,尚书仅十二人,伸等力争,诏止减二十人。自后中官咸援例陈乞,祖制遂坏。
伸居谏垣久,持议侃侃不挠,未及迁而卒。
王献臣,字敬止,其先吴人,隶籍锦衣卫。弘治六年举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巡大同边,请亟正诸将姚信、陈广闭营避寇及马昇、王杲、秦恭丧师罪,悉蠲大同、延绥旱伤逋赋,以宽军民。帝多从之。尝令部卒导从游山,为东厂缉事者所发,并言其擅委军政官。征下诏狱,罪当输赎。特命杖三十,谪上杭丞。
十七年,复以张天祥事被逮。天祥者,辽东都指挥佥事斌孙也。斌以罪废,天祥入粟得祖官。有泰宁卫部十余骑射伤海西贡使,天祥出毛喇关掩杀他卫三十八人以归,指为射贡使者。巡抚张鼐等奏捷,献臣疑之。方移牒驳勘,会斌妇弟指挥张茂及子钦与天祥有郤,诈为前屯卫文书呈献臣,具言劫营事。献臣即以闻。未报,而献臣被征。帝命大理丞吴一贯、锦衣指挥杨玉会新按臣余氵廉勘之,尽得其实。斌等皆论死,天祥毙于狱。
天祥叔父洪屡讼冤,帝密令东厂廉其事,还奏所勘皆诬。帝信之,欲尽反前狱,召内阁刘健等,出东厂揭帖示之,命尽逮一贯等会讯阙下。健等言东厂揭帖不可行于外。既退,复争之。帝再召见,责健等。健对曰:“狱经法司谳,皆公卿士大夫,言足信。”帝曰:“法司断狱不当,身且不保,言足信乎?”谢迁曰:“事当从众,若一二人言,安可信?”健等又言众证远,不可悉逮。帝曰:“此大狱,逮千人何恤。苟功罪不明,边臣孰肯效力者?”健等再四争执,见帝声色厉,终不敢深言东厂非。一贯等既至,帝亲御午门鞫之,欲抵一贯死。闵珪、载珊力救,乃谪嵩明州同知,献臣广东驿丞,氵廉云南布政司照磨,茂父子论死,而斌免,洪反得论功。武宗立,献臣迁永嘉知县。
吴一贯,字道夫,海阳人。成化十七年进士。由上高知县擢御史。弘治中,历按浙江、福建、南畿,以强干闻。擢大理右寺丞。畿辅、河南饥,请发粟二十万石以振,又别请二万石给京邑及昌平民。既谪官,正德初,迁江西副使。讨华林贼有功,进按察使。行军至奉新卒,士民立忠节祠祀焉。
余濂,字宗周,都昌人。弘治六年进士。武宗时,终云南副使。
孝宗励精图治,委任大臣,中官势稍绌。而张天祥及满仓儿事皆发自东厂,廷议犹为所挠云。满仓儿事,具《孙磐传》。
赞曰:御史为朝廷耳目,而给事中典章奏,得争是非于廷陛间,皆号称“言路”。天顺以后居其职者,振风裁而耻缄默。自天子、大臣、左右近习无不指斥极言。南北交章,连名列署。或遭谴谪,则大臣抗疏论救,以为美谈。顾其时门户未开,名节自励,未尝有承意指于政府,效搏噬于权珰,如末季所为者。故其言有当有不当,而其心则公。上者爱国,次亦爱名。然论国事而至于爱名,则将惟其名之可取,而事之得失有所不顾,于匡弼之道或者其未善乎。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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