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缉(郑维桓 柯暹 )弋谦(黄骥) 黄泽(孔友谅 )范济 聊让(郭佑 胡仲伦 华敏 贾斌) 左鼎(练纲 ) 曹凯(许仕达 ) 刘炜(尚褫) 单宇(姚显 杨浩 ) 张昭(贺炀 ) 高瑶(虎臣)
邹缉,字仲熙,吉水人。洪武中举明经,授星子教谕。建文时入为国子助教。成祖即位,擢翰林侍讲。立东宫,兼左中允,屡署国子监事。
永乐十九年,三殿灾,诏求直言,缉上疏曰:
陛下肇建北京,焦劳圣虑,几二十年。工大费繁,调度甚广,冗官蚕食,耗费国储。工作之夫,动以百万,终岁供役,不得躬亲田亩以事力作。犹且征求无艺,至伐桑枣以供薪,剥桑皮以为楮。加之官吏横征,日甚一日。如前岁买办颜料,本非土产,动科千百。民相率敛钞,购之他所。大青一斤,价至万六千贯。及进纳,又多留难,往复展转,当须二万贯钞,而不足供一柱之用。其后既遣官采之产所,而买办犹未止。盖缘工匠多派牟利,而不顾民艰至此。
夫京师天下根本。人民安则京师安,京师安则国本固而天下安。自营建以来,工匠小人假托威势,驱迫移徙,号令方施,庐舍已坏。孤儿寡妇哭泣叫号,仓皇暴露,莫知所适。迁移甫定,又复驱令他徒,至有三四徙不得息者。及其既去,而所空之地,经月逾时,工犹未及。此陛下所不知,而人民疾怨者也。
贪官污吏,遍布内外,剥削及于骨髓。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养活之计。虐取苛求,初无限量。有司承奉,惟恐不及。间有廉强自守、不事干媚者,辄肆谗毁,动得罪谴,无以自明。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货赂,剥下媚上,有同交易。夫小民所积几何,而内外上下诛求如此。
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水旱相仍,民至剥树皮掘草根以食。老幼流移,颠踣道路,卖妻鬻子以求苟活。而京师聚集僧道万余人,日耗廪米百余石,此夺民食以养无用也。
至报效军士,朝廷厚与粮赐。及使就役,乃骄傲横恣,闲游往来。此皆奸诡之人,惧还原伍,假此规避,非真有报效之心也。
朝廷岁令天下织锦、铸钱,遣内官买马外蕃,所出常数千万,而所取曾不能一二。马至虽多,类皆驽下。责民牧养,骚扰殊甚。及至死伤,辄令赔补。马户贫困,更鬻妻子。此尤害之大者。
漠北降人,赐居室,盛供帐,意欲招其同类也。不知来者皆怀窥觇,非真远慕王化,甘去乡士。宜求来朝之后,遣归本国,不必留为后日子孙患。
至宫观祷祠之事,有国者所当深戒。古人有言,淫祀无福。况事无益以害有益,蠹财妄费者乎!凡此数事,皆下失民心,上违天意。怨讟之兴,实由于此。
夫奉天殿者,所以朝群臣,发号令,古所谓明堂也。而灾首及焉,非常之变也。非省躬责己,大布恩泽,改革政化,疏涤天下穷困之人,不能回上天谴怒。前有监生生员,以单丁告乞侍亲,因而获罪遣戍者,此实有亏治体。近者大赦,法司执滞常条,当赦者尚复拘系。并乞重加湔洗,蠲除租赋,一切勿征。有司百官全其廪禄,拔简贤才,申行荐举,官吏贪赃蠹政者,核其罪而罢黜之。则人心欢悦,和气可臻,所以保安宗社,为国家千万年无穷之基,莫有大于此者矣。
且国家所恃以久长者,惟天命人心,而天命常视人心为去留。今天意如此,不宜劳民。当还都南京,奉谒陵庙,告以灾变之故。保养圣躬休息于无为。毋听小人之言,复有所兴作,以误陛下于后也。
书奏,不省。
时三殿初成,帝方以定都诏天下,忽罹火灾,颇惧,下诏求直言。及言者多斥时政,帝不怿,而大臣复希旨诋言者。帝于是发怒,谓言事者谤讪,下诏严禁之,犯者不赦。侍读李时勉、侍讲罗汝敬俱下狱;御史郑维桓、何忠、罗通、徐瑢,给事中柯暹俱左官交阯。惟缉与主事高公望、庶吉士杨复得无罪。是年冬,缉进右庶子兼侍讲。明年九月卒于官。
缉博极群书,居官勤慎,清操如寒士。子循,宣德中为翰林待诏,请赠父母。帝谕吏部曰:“曩皇祖征沙漠,朕守北京,缉在左右,陈说皆正道,良臣也,其予之。”
郑维桓,慈溪人。永乐十三年进士。出知交阯南清州,卒。柯暹,池州建德人。由乡举出知交阯酹州。累官浙江、云南按察使。
弋谦,代州人。永乐九年进士。除监察御史。出按江西,言事忤旨,贬峡山知县。复坐事免归。
仁宗在东宫,素知谦骨鲠。及嗣位,召为大理少卿。直陈时政,言官吏贪残,政事多非洪武之旧,及有司诛求无艺。帝多采纳。既复言五事,词太激,帝乃不怿。尚书吕震、吴中,侍郎吴廷用,大理卿虞谦等因劾谦诬罔,都御史刘观令众御史合纠谦。帝召杨士奇等言之,士奇对曰:“谦不谙大体,然心感超擢恩,欲图报耳。主圣则臣直,惟陛下优容之。”帝乃不罪谦。然每见谦,词色甚厉。士奇从容言:“陛下诏求直言,谦言不当,触怒。外廷悚惕,以言为戒。今四方朝觐之臣皆集阙下,见谦如此,将谓陛下不能容直言。”帝惕然曰:“此固朕不能容,亦吕震辈迎合以益朕过,自今当置之。”遂免谦朝参,令专视司事。
未几,帝以言事者益少,复召士奇曰:“朕怒谦矫激过实耳,朝臣遂月余无言。尔语诸臣,白朕心。”士奇曰:“臣空言不足信,乞亲降玺书。”遂令就榻前书敕引过曰:“朕自即位以来,臣民上章以数百计,未尝不欣然听纳。苟有不当,不加谴诃,群臣所共知也。间者,大理少卿弋谦所言,多非实事,群臣迎合朕意,交章奏其卖直,请置诸法。朕皆拒而不听,但免谦朝参。而自是以来,言者益少。今自去冬无雪,春亦少雨,阴阳愆和,必有其咎,岂无可言?而为臣者,怀自全之计,退而默默,何以为忠?朕于谦一时不能含容,未尝不自愧咎。尔群臣勿以前事为戒,于国家利弊、政令未当者,直言勿讳。谦朝参如故。”时中官采木四川,贪横。帝以谦清直,命往治之。擢谦副都御史,赐钞以行,遂罢采木之役。
宣德初,交阯右布政戚逊以贪淫黜,命谦往代。王通弃交阯,谦亦论死。正统初,释为民。土木之变,谦布衣走阙下,荐通及甯懋、阮迁等十三人,皆奇才可用。众议以通副石亨,谦请专任通,事遂寝。廷臣以谦负重名,奏留之,亦不报。景泰二年复至京,疏荐通等,不纳。罢归,未几卒。仁宗性宽大,容直言,谦以故得无罪,反责吕震等。而黄骥言西域事,帝亦诮震而行其言。
骥,全州人。洪武中,中乡举。为沙县教谕。永乐时擢礼科给事中,常三使西域。仁宗初,上疏言:“西域贡使多商人假托,无赖小人投为从者,乘传役人,运贡物至京师,赏赉优厚。番人慕利,贡无虚月,致民失业妨农。比其使还,多赍货物,车运至百余辆。丁男不足,役及妇女。所至辱驿官,鞭夫隶,无敢与较者。乞敕陕西行都司,惟哈密诸国王遣使入贡者,许令来京,止正副使得乘驿马,陕人庶少苏。至西域所产,惟马切边需,应就给甘肃军士。其碙砂、梧桐、硷之类,皆无益国用,请一切勿受,则来者自稀,浮费益省。”帝以示尚书吕震,且让之曰:“骥尝奉使,悉西事。卿西人,顾不悉邪?骥言是,其即议行。”后迁右通政,与李琦、罗汝敬抚谕交阯,不辱命。使还,寻卒。
黄泽,闽县人。永乐十年进士。擢河南左参政。南阳多流民,拊循使复业。尝率丁役至北京,周恤备至。久之,调湖广。仁宗即位,入觐,言时政,多见采。
宣宗立,下诏求言。泽上疏言正心、恤民、敬天、纳谏、练兵、重农、止贡献、明赏罚、远嬖幸、汰冗官十事。其言远嬖幸曰:“刑余之人,其情幽阴,其虑险谲。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大巧似愚。一与之亲,如饮醇酒,不知其醉;如噬甘腊,不知其毒。宠之甚易,远之甚难。是以古者宦寺不使典兵干政,所以防患于未萌也。涓涓弗塞,将为江河。此辈宜一切疏远,勿使用事。汉、唐已事,彰彰可监。”当成祖时,宦官稍稍用事,宣宗浸以亲幸。泽于十事中此为尤切。帝虽嘉叹,不能用也。其后设内书堂,而中人多通书晓文义。宦寺之盛,自宣宗始。
宣德三年擢浙江布政使。复上言平阳、丽水等七县银冶宜罢,并请尽罢诸坑冶,语甚切。帝叹息曰:“民困若此,朕何由知?遣官验视,酌议以闻。”泽在官有政绩,然多暴怒,盐运使丁鎡不避道,挞之,为所奏。巡按御史马谨亦劾泽九载秩满,自出行县,敛白金三千两偿官物,且越境过家。遂逮下狱。正统六年黜为民。初,泽奏金华、台州户口较洪武时耗减,而岁造弓箭如旧,乞减免。下部议得允,而泽已罢官逾月矣。
孔友谅,长洲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出知双流县。宣宗初,上言六事:
一曰,守令亲民之官,古者不拘资格,必得其人;不限岁月,使尽其力。今居职者多不知抚字之方,而廉干得民心者,又迁调不常,差遣不一。或因小事连累,朝夕营治,往来道路,日不暇给。乞敕吏部,择才望素优及久历京官者任之。谕戒上司,毋擅差遣,假以岁月,责成治效。至远缺佐贰,多经裁减,独员居职。或遇事赴京,多委杂职署事,因循苟且,政令无常,民不知畏。今后路远之缺,常留一正员任事,不得擅离,庶法有常守。
二曰,科举所以求贤,必名实相副,非徒夸多而已。今秋闱取士动一二百人。弊既多端,侥幸过半。会试下第,十常八九,其登第者,实行或乖。请于开科之岁,详核诸生行履。孝弟忠信、学业优赡者,乃许入试。庶浮薄不致滥收,而国家得真才之用。
三曰,禄以养廉,禄入过薄,则生事不给。国朝制禄之典,视前代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禄,其余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贪者放利行私,廉者终窭莫诉。请敕户部勘实天下粮储,以岁支之余,量增官俸。仍令内外风宪官,采访廉洁之吏,重加旌赏。则廉者知劝,贪者知戒。
四曰,古者赋役量土宜,验丁口,不责所无,不尽所有。今自常赋外,复有和买、采办诸事。自朝廷视之,不过令有司支官钱平买。而无赖之辈,关通吏胥,垄断货物,巧立辨验、折耗之名,科取数倍,奸弊百端。乞尽停采买,减诸不急务,则国赋有常,民无科扰。
其二事言汰冗员,任风宪,言者多及之,不具载。
宣德八年,命吏部择外官有文学者六十八人试之,得友谅及进士胡端祯等七人,悉令办事六科。居二年,皆授给事中,惟友谅未授官而卒。
范济,元进士。洪武中,以文学举为广信知府,坐累谪戍兴州。宣宗即位,济年八十余矣,诣阙言八事:
其一曰楮币之法,昉于汉、唐。元造元统交钞,后又造中统钞。久而物重钞轻,公私俱敝,乃造至元钞与中统钞兼行。子母相权,新陈通用。又令民间以昏钞赴平准库,中统钞五贯得换至元钞一贯。又其法日造万锭,共计官吏俸稍、内府供用若干,天下正税杂课若干,敛发有方,周流不滞,以故久而通行。太祖皇帝造大明宝钞。以钞一贯当白金一两,民欢趋之。迄今五十余年,其法稍弊,亦由物重钞轻所致。愿陛下因时变通,重造宝钞,一准洪武初制,使新旧兼行。取元时所造之数而增损之,审国家度支之数而权衡之。俾钞少而物多,钞重而物轻。严伪造之条,开倒换之法,推陈出新,无耗无阻,则钞法流通,永永无弊。
其二曰备边之道,守险为要。若朔州、大同、开平、宣府、大宁,乃京师之藩垣,边徼之门户。士可耕,城可守。宜盛兵防御,广开屯田,修治城堡,谨烽火,明斥堠。毋贪小利,毋轻远求,坚壁清野,使无所得。俟其惫而击之,得利则止,毋穷追深入。此守边大要也。
其三曰兵不在多,在于堪战。比者多发为事官吏人民充军塞上,非白面书生,则老弱病废。遇有征行,有力者得免,贫弱者备数。器械不完,糗粮不具。望风股栗,安能效死?今宜选其壮勇,勤加训练,余但令乘城击柝,趋走牙门,庶几各得其用。
其四曰民病莫甚于勾军。卫所差官至六七员,百户差军旗亦二三人,皆有力交结及畏避征调之徒,重贿得遣。既至州县,擅作威福,迫胁里甲,恣为奸私。无丁之家,诛求不已;有丁之户,诈称死亡。托故留滞,久而不还。及还,则以所得财物,遍贿官吏,朦胧具覆。究其所取之丁,十不得一,欲军无缺伍难矣。自今军士有故,令各卫报都督府及兵部,府、部谍布政、按察司。令府州县准籍贯姓名,勾取送卫,则差人骚扰之弊自绝。
其五曰洪武中令军士七分屯田,三分守城,最为善策。比者调度日繁,兴造日广,虚有屯种之名,田多荒芜。兼养马、采草、伐薪、烧炭,杂役旁午,兵力焉得不疲、农业焉得不废?愿敕边将课卒垦荒,限以顷亩,官给牛种,稽其勤惰,明赏罚以示劝惩。则塞下田可尽垦,转饷益纾,诸边富实,计无便于此者。
其六曰,学校者,风化之源,人材所自出,贵明体适用,非徒较文艺而已也。洪武中妙选师儒,教养甚备,人材彬彬可观。迩来士习委靡,立志不弘,执节不固。平居无刚方正大之气,安望其立朝为名公卿哉!宜选良士为郡县学官,择民间子弟性行端谨者为生徒,训以经史,勉以节行。俟其有成,贡于国学。磨砻砥砺,使其气充志定,卓然成材,然后举而用之,以任天下国家事无难矣。
其七曰兵者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汉高祖解平城之围,未闻萧、曹劝以复仇;唐太宗御突厥于便桥,未闻房、杜劝以报怨。古英君良相不欲疲民力以夸武功,计虑远矣。洪武初年尝赫然命将,欲清沙漠。既以馈运不继,旋即颁师。遂撤东胜卫于大同,塞山西阳武谷口,选将练兵,扼险以待。内修政教,外严边备,广屯田,兴学校,罪贪吏,徙顽民。不数年间,朵儿只巴献女,伯颜帖木儿、乃儿不花等相继擒获,纳哈出亦降。此专务内治,不勤远略之明效也。伏望远鉴汉、唐,近法太祖,毋以穷兵黩武为快,毋以犁庭扫穴为功。弃捐不毛之地,休养冠带之民,俾竭力于田桑,尽心于庠序。边塞绝伤痍之苦,闾里绝呻吟之声。将无幸功,士无夭阏,远人自服,荒外自归。国祚灵长于万年矣。
其八曰官不在众,在乎得人。国家承大乱后,因时损益,以府为州,以州为县。继又裁并小县之粮不及俸者,量民数以设官。民多者县设丞薄,少者知县、典史而已。其时官无废事,民不愁劳。今藩、臬二司及府、州、县官,视洪武中再倍,政愈不理,民愈不宁,奸弊丛生,诈伪滋起。甚有官不能听断,吏不谙文移,乃容留书写之人,在官影射,贿赂公行,狱讼淹滞,皆官冗吏滥所致也。望断自宸衷,凡内外官吏,并依洪武中员额,冗滥者悉汰,则天工无旷,庶绩咸熙,而天下大治矣。
奏上,命廷臣议之。尚书吕震以为文辞冗长,且事多已行,不足采。帝曰:“所言甚有学识,多契朕心,当察其素履以闻。”震乃言:“济故元进士,曾守郡,坐事戍边。”帝曰:“惜哉斯人!令久淹行伍,今犹足用。”震曰:“年老矣。”帝曰:“国家用人,正须老成,但不宜任以繁剧。”乃以济为儒学训导。
聊让,兰州人。肃府仪卫司余丁也。好学有志尚,明习时务。景帝嗣位,惩王振蒙蔽,大辟言路,吏民皆得上书言事。景泰元年六月,让诣阙陈数事,其略曰:
迩岁土木繁兴,异端盛起,番僧络驿,污吏纵横,相臣不正其非,御史不劾其罪,上下蒙蔽,民生凋瘵。狡寇犯边,上皇播越。陛下枕戈尝胆之秋,可不拔贤举能,一新政治乎?昔宗、岳为将,敌国不敢呼名;韩、范镇边,西贼闻之破胆。司马光居相位,强邻戒勿犯边。今文武大臣之有威名德望者,宜使典枢要,且延访智术才能之士,布满朝廷,则也先必畏服,而上皇可指日还矣。
大臣,阳也;宦寺,阴也。君子,阳也;小人,阴也。近日食地震,阴盛阳微,谪见天地。望陛下总揽乾纲,抑宦寺使不得预政,遏小人俾不得居位,则阴阳顺而天变弭矣。天下治乱,在君心邪正。田猎是娱,宫室是侈,宦寺是狎,三者有一,足蛊君心。愿陛下涵养克治,多接贤士大夫,少亲宦官宫妾,自能革奢靡,戒游佚,而心无不正矣。
尧立谤木,恐人不言,所以圣;秦除谥法,恐人议己,所以亡。陛下广从谏之量,旌直言之臣,则国家利弊,闾阎休戚,臣下无所顾忌,而言无不尽矣。苏子曰:“平居无犯颜敢谏之臣,则临难必无仗节死义之士。”愿陛下恒念是言而审察之。
书奏,帝颇嘉纳之。后四年,让登进士。官知县卒。
景泰二年,监生郭佑亦上书言兵事,略曰:
逆寇犯顺,上皇蒙尘,此千古非常之变,百世必报之仇也。今使臣之来,动以数千,务骄蹇责望于我,而我乃隐忍姑息,致贼势日张,我气日索,求和与和,求战与战,是和战之权,不在我而在贼也。愿陛下结人心,亲贤良,以固国本,广储蓄,练将士,以壮国气。正分定名,裁之以义。如桀骜侵轶,则提兵问罪。使大漠之南,不敢有匹马阑入,乃可保百年无虞。不然西北力罢,东南财竭,不能一日安枕矣。昨以国用耗乏,谋国大臣欲纾一时之急,令民纳粟者赐冠带。今军旅稍宁,行之如故。农工商贩之徒,不较贤愚,惟财是授。骄亲戚,夸乡里,长非分之邪心。赃污吏罢退为民,欲掩闾党之耻,纳粟纳草,冠带而归。前以冒货去职,今以输货得官,何以禁贪残、重名爵?况天下统一,藏富在民,未至大不得已,而举措如此,是以空乏启寇心也。章下廷议,格不行。
又有胡仲伦者,云南盐课提举司吏目也。缘事入都,会上皇北狩,也先欲妻以妹,上皇因遣广宁伯刘安入言于帝。仲伦上疏争之,言:“今日事不可屈者有七。降万乘之尊,与谐婚媾,一也。敌假和议,使我无备,二也。必欲为姻,骄尊自大,三也。索金帛,使我坐困,四也。以送驾为名,乘机入犯,五也。逼上皇手诏,诱取边城,六也。欲求山后之地,七也。稍从其一,大事去矣。曩上皇在位,王振专权。忠谏者死,鲠直者戍;君子见斥,小人骤迁。章奏多决中旨,黑白混淆,邪正倒置。闽、浙之寇方殷,瓦剌之衅大作。陛下宜亲贤远奸,信赏必罚,通上情,达下志。卖国之奸无所投隙,仓卒之变末由发机,朝廷自此尊,天下自此安矣。”帝嘉纳焉。
又有华敏者,南京锦衣军余也。意气慷慨,读书通大义,愤王振乱国,与侪辈言辄裂眦怒詈。景泰三年九月上书曰:
近年以来,内官袁琦、唐受、喜宁、王振专权害政,致国事倾危。望陛下防微杜渐,总揽权纲,为子孙万世法。不然恐祸稔萧墙,曹节、侯览之害,复见于今日。臣虽贱陋,不胜痛哭流涕。谨以虐军害民十事,为陛下痛切言之。内官家积金银珠玉,累室兼籝,从何而至?非内盗府藏,则外朘民膏。害一也。怙势矜宠,占公侯邸舍,兴作工役,劳扰军民。害二也。家人外亲,皆市井无籍之子,纵横豪悍,任意作奸,纳粟补官,贵贱淆杂。害三也。建造佛寺,耗费不赀,营一己之私,破万家之产。害四也。广置田庄,不入赋税,寄户郡县,不受征徭,阡陌连亘,而民无立锥。害五也。家人中盐,虚占引数,转而售人,倍支钜万,坏国家法,豪夺商利。害六也。奏求塌房,邀接商旅,倚势赊买,恃强不偿,行贾坐敝,莫敢谁何。害七也。卖放军匠,名为伴当,俾办月钱,致内府监局营作乏人,工役烦重,并力不足。害八也。家人贸置物料,所司畏惧,以一科十,亏官损民。害九也。监作所至,非法酷刑,军匠涂炭,不胜怨酷。害十也。章下礼部,寝不行。
又有贾斌者,商河人,山西都司令史也。亦疏言宦官之害,引汉桓帝、唐文宗、宋徽钦为戒。且献所辑《忠义集》四卷,采史传所记直谏尽忠守节之士,而宦官恃宠蠹政,可为鉴戒者附焉,乞命工刊布。礼部以其言当,乞垂鉴纳,不必刊行。帝报闻。
左鼎,字周器,永新人。正统七年进士。明年,都御史王文以御史多阙,请会吏部于进士选补。帝从之。尚书王直考鼎及白圭等十余人,晓谙刑名,皆授御史。而鼎得南京。寻改北,巡按山西。
时英宗北狩,兵荒洊臻。请蠲太原诸府税粮,停大同转饷夫,以苏其困。也先请和,抗言不可。寻以山东、河南饥,遣鼎巡视,民赖以安。律,官吏故勘平人致死者抵罪,时以给事中于泰言,悉得宽贳。鼎言:“小民无知,情贷可也。官吏深文巧诋,与故杀何异?法者,天下之公,不可意为轻重。”自是论如律。
景泰四年疏言:
瓦剌变作,将士无用,由军政不立。谓必痛惩前弊,乃今又五年矣。貂蝉盈座,悉属公侯;鞍马塞途,莫非将帅。民财岁耗,国帑日虚。以天下之大,土地兵甲之众,曾不能振扬威武,则军政仍未立也。昔太祖定律令,至太宗,暂许有罪者赎,盖权宜也。乃法吏拘牵,沿为成例,官吏受枉法财,悉得减赎。骫骳如此,复何顾惮哉。国初建官有常,近始因事增设。主事每司二人,今有增至十人者矣。御史六十人,今则百余人矣。甚至一部有两尚书,侍郎亦倍常额,都御史以数十计,此京官之冗也。外则增设抚民、管屯官。如河南参议,益二而为四,佥事益三而为七,此外官之冗也。天下布、按二司各十余人,乃岁遣御史巡视,复遣大臣巡抚镇守。夫今之巡抚镇守,即曩之方面御史也。为方面御史,则合众人之长而不足;为巡抚镇守,则任一人之智而有余。有是理邪?至御史迁转太骤,当以六年为率。令其通达政事,然后可以治人。巡按所系尤重,毋使初任之员,漫然尝试。其余百执事,皆当慎择而久任之。帝颇嘉纳。
未几,复言:国家承平数十年,公私之积未充。一遇军兴,抑配横征,鬻官市爵,率行衰世苟且之政,此司邦计者过也。臣请痛抑末技,严禁游惰,斥异端使归南亩,裁冗员以省虚糜。开屯田而实边,料士伍而纾饟。寺观营造,供佛饭僧,以及不急之工,无益之费,悉行停罢。专以务农重粟为本,而躬行节俭以先之,然后可阜民而裕国也。倘忍不加务,任掊克聚敛之臣行朝三暮四之术,民力已尽而征发无已,民财已竭而赋敛日增。苟纾目前之急,不恤意外之虞,臣窃惧焉。章下户部。尚书金濂请解职,帝不许。鼎言亦不尽行。
逾月,以灾异,偕同官陈救弊恤民七事。末言:“大臣不乏奸回,宜黜罢其尤,用清政本。”帝善其言,下诏甄别,而大臣辞职并慰留。给事中林聪请明谕鼎等指实劾奏,鼎、聪等乃共论吏部尚书何文渊、刑部尚书俞士悦、工部侍郎张敏、通政使李锡不职状。锡罢,文渊致仕。
鼎居官清勤,卓有声誉。御史练纲以敢言名,而鼎尤善为章奏。京师语曰:“左鼎手,练纲口。”自公卿以下咸惮之。
鼎出为广东右参政。会英宗复位,以郭登言,召为左佥都御史。逾年卒。
练纲,字从道,长洲人。祖则成,洪武时御史。纲举乡试,入国子监。历事都察院。郕王监国,上中兴八策。也先将入犯,复言:“和议不可就,南迁不可从,有持此议者,宜立诛。安危所倚,惟于谦、石亨当主中军,而分遣大臣守九门,择亲王忠孝著闻者,令同守臣勤王。檄陕西守将调番兵入卫。”帝悉从之。
纲有才辨,急功名。都御史陈镒、尚书俞士悦皆纲同里,念纲数陈是政有声,且畏其口,遂荐之,授御史。
景泰改元,上时政五事。巡视两淮盐政。驸马都尉赵辉侵利,劾奏之。三年冬,偕同官应诏陈八事,并允行。亡何,复偕同官上言:“吏部推选不公,任情高下,请置尚书何文渊、右侍郎项文曜于理。尚书王直、左侍郎俞山素行本端,为文曜等所罔,均宜按问。”帝虽不罪,终以纲等为直。明年命出赞延绥军务,自陈名轻责重,乞授佥都御史。帝曰:“迁官可自求耶?”遂寝其命。
初,京师戒严,募四方民壮分营训练,岁久多逃,或赴操不如期,廷议编之尺籍。纲等言:“召募之初,激以忠义,许事定罢遣。今展转轮操,已孤所望,况其逃亡,实迫寒馁,岂可遽著军籍。边方多故,倘更召募,谁复应之?”诏即除前令。
五年巡按福建,与按察使杨珏互讦,俱下吏。谪珏黄州知府,纲邠州判官。久之卒。
曹凯,字宗元,益都人。正统十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磊落多壮节。
英宗北征,谏甚力,且曰:“今日之势,大异澶渊。彼文武忠勇,士马劲悍。今中贵窃权,人心玩愒。此辈不惟以陛下为孤注,即怀、愍、徽、钦亦何暇恤?”帝不从,乘舆果陷。凯痛哭竟日,声彻禁庭,与王竑共击马顺至死。
景泰中,迁左。给事中林聪劾何文渊、周旋,诏宥之。凯上殿力诤,二人遂下吏。时令输豆得补官,凯争曰:“近例,输豆四千石以上,授指挥。彼受禄十余年,费已偿矣,乃令之世袭,是以生民膏血养无功子孙,而彼取息长无穷也。有功者必相谓曰:吾以捐躯获此,彼以输豆亦获此,是朝廷以我躯命等于荏菽,其谁不解体!乞自今惟令带俸,不得任事传袭,文职则止原籍带俸。”帝以为然,命已授者如故,未授者悉如凯议。
福建巡按许仕达与侍郎薛希琏相讦,命凯往勘。用荐,擢浙江右参政。时诸卫武职役军办纳月钱,至四千五百余人,以凯言禁止。镇守都督李信擅募民为军,糜饷万余石,凯劾奏之。信虽获宥,诸助信募军者咸获罪,在浙数年,声甚著。
初,凯为给事,常劾武清侯石亨。亨得志,修前憾,谪凯卫经历,卒。
许仕达,歙人。正统十年进士。擢御史。景泰元年四月上疏言灾沴数见,请帝痛自修省。帝深纳之。未几,复请于经筵之余,日延儒臣讲论经史。帝亦优诏褒答。巡按福建,劾镇守中官廖秀,下之狱。秀讦仕达,下镇守侍郎薛希琏等廉问。会仕达亦劾希琏贪纵,乃命凯及御史王豪往勘。还奏,两人互有虚实。而耆老数千人乞留仕达,给事中林聪,闽人也,亦为仕达言。乃命留任,且敕希琏勿构郤。仕达厉风纪,执漳州知府马嗣宗送京师。大理寺劾其擅执,帝以执赃吏不问。期满当代,耆老诣阙请留,不许。未几,即以为福建左参政。天顺中,历山东、贵州左、右布政使。
刘炜,字有融,慈溪人。正统四年进士。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副都御史周铨以私憾挞御史。诸御史范霖、杨永与尚褫等十人共劾铨,炜与同官卢祥等复劾之。铨下诏狱,亦讦霖、永及炜、祥等。王振素恶言官,尽逮下诏狱。霖、永坐绞,后减死。他御史或戍或谪。炜、祥事白留任,而铨已先瘐死。炜累进都给事中。
景泰四年,户部以边储不足,奏令罢退官非赃罪者,输米二十石,给之诰敕。炜等言:“考退之官,多有罢软酷虐、荒溺酒色、廉耻不立者,非止赃罪已也。赐之诰敕,以何为辞?若但褒其纳米,则是朝廷诰敕止直米二十石,何以示天下后世?此由尚书金濂不识大体,有此谬举。”帝立为已之。山东岁歉,户部以尚书沈翼习其地民瘼,请令往振。及往,初无方略。炜因劾翼,且言:“其地已有尚书薛希琏、少卿张固镇抚,又有侍郎邹干、都御史王竑振济,而复益之以冀,所谓‘十羊九牧’。乞还冀南京户部,而专以命希琏等。”从之。平江侯陈豫镇临清,事多违制。炜劾之,豫被责让。
明年,都督黄竑以易储议得帝眷,奏求霸州、武清县地。炜等抗章言:“竑本蛮僚,遽蒙重任。怙宠妄干,乞地六七十里,岂尽无主者?请正其罪。”帝宥竑,遣户部主事黄冈、谢昶往勘。还奏,果民产。户部再请罪竑,帝卒宥焉。昶官至贵州巡抚,以清慎称。
炜天顺初出为云南参政,改广东,分守惠、潮二府。潮有巨寇,招之不服,会兵进剿,诛其魁。改莅南韶。会大军征两广,以劳瘁卒官。
尚褫,字景福,罗山人。正统四年进士。除行人。上书请毋囚系大臣。擢南御史。以劾周铨下狱,与他御史皆谪驿丞,得云南虚仁驿。景泰五年冬因灾异上书陈数事,中言:“忠直之士,冒死陈言。执政者格以条例,轻则报罢,重则中伤,是言路虽开犹未开也。释教盛行,诱煽聋俗,由掌邦礼者畏王振势,度僧多至此,宜尽勒归农。”章下礼部,尚书胡濙恶其刺己,悉格不行。量移丰城知县,为邑豪诬构系狱,寻得释。
成化初,大臣会荐,擢湖广佥事。初有诏,荆、襄流民,许所在附籍。都御史项忠复遣还乡,督其急,多道死。褫悯之,陈牒巡抚吴琛请进止。琛以报忠,忠怒劾褫。中朝知其意在恤民,卒申令流民听附籍,不愿,乃遣还乡。褫为佥事十年,所司上其治行,赐诰旌异。致仕卒。
单宇。字时泰,临川人。正统四年进士。除嵊县知县。驭吏严。吏欲诬奏宇,宇以闻。坐不并上吏奏,逮下狱。事白,调诸暨。
遭丧服除,待铨京师。适英宗北狩,宇愤中官监军,诸将不得专进止,致丧师。疏请尽罢之,以重将权。景帝不纳。
初,王振佞佛,请帝岁一度僧。其所修大兴隆寺,日役万人,糜帑数十万,闳丽冠京都。英宗为赐号“第一丛林”,命僧大作佛事,躬自临幸,以故释教益炽。至是宇上书言:“前代人君尊奉佛氏,卒致祸乱。近男女出家累百千万,不耕不织,蚕食民间。营构寺宇,遍满京邑,所费不可胜纪。请撤木石以建军营,销铜铁以铸兵仗,罢遣僧尼,归之民俗,庶皇风清穆,异教不行。”疏入,为廷议所格。复知侯官。
而咸阳姚显以乡举入国学,亦上言:“曩者修治大兴隆寺,穷极壮丽,又奉僧杨某为上师,仪从侔王者。食膏粱,被组绣,藐万乘若弟子。今上皇被留贼庭,乞令前赴瓦剌,化谕也先。诚能奉驾南还,庶见护国之力。不然,佛不足信彰彰矣。”当景泰时,廷臣谏事佛者甚众,帝卒不能从。而中官兴安最用事,佞佛甚于振。请帝建大隆福寺,严壮与兴隆并。四年三月,寺成,帝克期临幸。河东盐运判官济宁杨浩切谏,乃止。
宇好学有文名,三为县,咸以慈惠闻。居侯官,久之卒。
显后为齐东知县,移武城,公廉刚正。用巡抚翁世资荐,擢太仆丞。浩初以乡举入国学,除官未行,遂抗疏,声誉籍甚。累官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
张昭,不知何许人。天顺初,为忠义前卫吏。英宗复辟甫数月,欲遣都指挥马云等使西洋,廷臣莫敢谏。昭闻之,上疏曰:“安内救民,国家之急务,慕外勤远,朝廷之末策。汉光武闭关谢西域,唐太宗不受康国内附,皆深知本计者也。今畿辅、山东仍岁灾歉,小民绝食逃窜,妻子衣不蔽体,被荐裹席,鬻子女无售者。家室不相完,转死沟壑,未及埋瘗,已成市脔,此可为痛哭者也。望陛下用和番之费,益以府库之财,急遣使振恤,庶饥民可救。”奏下公卿博议,言云等已轻遣。宜籍记所市物俟命。帝命姑已之。
天顺三年秋,建安老人贺炀亦上书论时事,言:“今铨授县令,多年老监生。逮满九载,年几七十,苟且贪污。宜择年富有才能者,其下僚及山林抱德士,亦当推举。景泰朝,录先贤颜、孟、程、朱子孙,授以翰林博士,俾之奉祀。然有官无禄,宜班给以昭崇儒之意。黄干、刘龠、蔡沈、真德秀配祠朱子,亦景泰间从佥事吕昌之请,然未入祝辞,宜增补。预备义仓,本以振贫民,乃豪猾多冒支不偿,致廪庾空虚。乞令出粟义民,各疏里内饥民,同有司散放。”未几,又言:“朝廷建学立师,将以陶熔士类。而师儒鲜积学,草野小夫夤缘津要,初解免园之册,已厕鹗荐之群。及受职泮林,猥琐贪饕,要求百故;而授业解惑,莫措一词。生徒亦往往玩愒岁月,佻达城阙,待次循资,滥升太学,侵寻老耋,幸博一官。但廑身家之谋,无复功名之念。及今不严甄选,人材日陋。士习日非矣。”帝善其言,下所司行之。
高瑶,字庭坚,闽县人。由乡举为荆门州学训导。成化三年五月抗疏陈十事。其一言:“正统己巳之变,先帝北狩,陛下方在东宫,宗社危如一发。使非郕王继统,国有长君,则祸乱何由平、鉴舆何由返?六七年间,海宇宁谧,元元乐业,厥功不细。迨先帝复辟,贪天功者遂加厚诬,使不得正其终,节惠隮祀,未称典礼。望特敕礼官集议,追加庙号,尽亲亲之恩。”章下,廷议久不决。至十二月始奏:“追崇庙号,非臣下敢擅议,惟陛下裁决。”而左庶子黎淳力争,谓不当复,且言:“瑶此言有死罪二:一诬先帝为不明,一陷陛下于不孝。臣以谓瑶此举,非欲尊郕王,特为群邪进用阶,必有小人主之者。”帝曰:“景泰往过,朕未尝介意,岂臣子所当言?淳为此奏,欲献谄希恩耶?”议遂寝。然帝终感瑶言。久之,竟复郕王帝号。
瑶后知番禺县,多异政。发中官韦眷通番事,没其赀钜万于官。眷憾甚,诬奏于朝。瑶及布政使陈选俱被逮,士民泣送者塞道。瑶竟谪戍永州。释还,卒。
黎淳,华容人。天顺元年进士第一。官至南京礼部尚书,颇有名誉。其与瑶争郕王庙号也,专欲阿宪宗意,至以昌邑、更始比景帝,为士论所薄。当成化时,言路大阻,给事、御史多获谴。惟瑶以卑官建危议,卒无罪。时皆称帝盛德云。
又有虎臣者,麟游人。成化中贡入太学。上言天下士大夫过先圣庙,宜下舆马。从之。省亲归,会陕西大饥,巡抚郑时将请振,臣赍奏行,陈饥歉状,词激切,大获振贷。已,上言:“臣乡比岁灾伤,人相食,由长吏贪残,赋役失均。请敕有司审民户,编三等以定科徭。”从之。孝宗践阼,将建棕棚万岁山,备登眺。臣抗疏切谏。祭酒费訚惧祸及,锒铛絷臣堂树下。俄官校宣臣至左顺门,传旨慰谕曰:“若言是,棕棚已毁矣。”訚大惭,臣名遂闻都下。顷之,命授七品官,乃以为云南柷嘉知县,卒官。
赞曰:明自太祖开基,广辟言路。中外臣寮,建言不拘所职。草野微贱,奏章咸得上闻。沿及宣、英,流风未替。虽升平日久,堂陛深严,而逢掖布衣。刀笔掾史,抱关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陈封事,夕达帝阍。采纳者荣显其身,报罢者亦不之罪。若仁宗之复弋谦朝参,引咎自责,即悬鞀设铎,复何以加。以此为招,宜乎慷慨发愤之徒扼腕而谈世务也。英、景之际,《实录》所载,不可胜书。今掇其著者列于篇。迨宪宗季年,阉尹擅朝,事势屡变,别自为卷,得有考焉。
作品简介:《汉书》,又称《前汉书》,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汉朝东汉时期史学家班固编撰,前后历时二十余年,于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后唐朝颜师古为之释注。其中《汉书》八表由班固之妹班昭补写而成,《汉书》天文志由班固弟子马续补写而成。《汉书》是继《史记》之后中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2年的史事。《汉书》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全书共八十万字。《汉书》记载的时代与《史记》有交叉,汉武帝中期以前的汉朝西汉历史,两书都有记述。这一部分,《汉书》的这一部分,多用《史记》旧文,但由于作者思想的差异和材料取舍标准不尽相同,移用时也有增删改动。在叙事上,《汉书》的特点是注重史事的系统、完备,凡事力求有始有终,记述明白。这为我们了解、研究西汉历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汉历史,无不以《汉书》作为基本史料。在体裁方面。《汉书》与《史记》同为纪传体史书。不同的是,《史记》起于传说“五帝”,止于汉武帝时代,是一部通史;而《汉书》却是专一记述西汉一朝史事的断代史。这种纪传体的断代史体裁,是班固的创造。以后历代的“正史”都采用了这种体裁。这是班固对于我国史学的重大贡献。《汉书》把《史记》的“本纪”改称“纪”,“列传”改称“传”,“书”改称“志”,取消了“世家”,汉代勋臣世家一律编入“传”。这些变化,被后来的一些史书沿袭下来。《汉书》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汉书》多用古字古义,文字艰深难懂,以至于班固同时代的人,竟必须为《汉书》作音义的注解方可读懂。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自东汉至南北朝期间,为《汉书》作注的大约就有近20家,而其中以注释音义居多。关于《汉书》的注本,唐朝以前诸家所注都已失传。清朝的王先谦仿经疏体例注释旧史的代表作《汉书补注》,该书旁采诸家之说,经多年穷究,使疑难不解之处得以通晓,因而至今仍受国内外史学界推崇。这些注释,对于《汉书》中的字音、字义和史实等均有详细考证,为我们阅读《汉书》提供了便利,成为今天使用《汉书》的重要工具。《汉书》在中国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突出。它写社会各阶层人物都以“实录”精神,平实中见生动,堪称后世传记文学的典范,例如《霍光传》、《苏武传》、《外戚传》、《朱买臣传》等。除此之外,《汉书》亦记载少数民族历史。《汉书》继承《史记》为少数民族专门立传的优良传统,运用新史料将《史记·大宛传》扩充为《西域传》,叙述了西域几十个地区和邻国的历史以补充,增补了大量汉武帝以后的史实,这些记载,均是研究亚洲有关各国历史的珍贵资料。……
作品简介:《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后汉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取自司马彪《续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东汉的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年),下至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共195年的史事。《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但在成书过程中,范晔根据汉朝东汉时期一代历史的具体特点,则又有所创新,有所变动。《后汉书》结构严谨,编排有序。如八十列传,大体是按照时代的先后进行排列的。最初的三卷为两汉之际的风云人物,其后的九卷是光武时代的宗室王侯和重要将领。《后汉书》的进步性还体现在勇于暴露黑暗政治,同情和歌颂正义的行为方面,一方面揭露鱼肉人民的权贵,另一方面又表彰那些刚强正直、不畏强暴的中下层人士。例如,在《王充王符仲长统传》中,范晔详细地收录了八篇抨击时政的论文。《后汉书》自有其特点。从体例上看,与《史记》和《汉书》相比,有一些改进。在本纪方面,它不同于《汉书》的一帝一纪,而是援引《史记·秦始皇本纪》附二世胡亥和秦王子婴的先例,在《和帝纪》(和帝刘肇)后附殇帝(殇帝刘隆),《顺帝纪》(顺帝刘保)后附冲、质二帝。这既节省了篇幅,又不遗漏史实,一举而两得。在皇后方面,改变了《史记》与《汉书》将皇后列入《外戚传》(吕后除外)的写法,为皇后写了本纪。这样改动,符合东汉六个皇后临朝称制的史实。在列传方面,《后汉书》除了因袭《史记》、《汉书》的列传外,还新增了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和列女七种列传。……
作品简介:《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晋朝西晋时期史学家陈寿所著,记载中国三国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最早以《魏书》《蜀书》《吴书》三书单独流传。为了避免曹魏的《魏书》与南北朝时期北魏的《魏书》相互混淆,北宋王朝在咸平六年(1003年)将三书合为一书,最终成书。因此《三国志》是三国分立时期结束后文化重新整合的产物。此书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三国志》也是二十四史中最为特殊的一部,因为其过于简略,没有记载王侯、百官世系的“表”,也没有记载经济、地理、职官、礼乐、律历等的“志”,不符合《史记》和《汉书》所确立下来的一般正史的规范。《三国志》全书共六十五卷,《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三国志》名:为志其实无志。魏志有本纪,列传,蜀,吴二志只有列传,陈寿是晋朝朝臣,晋承魏而得天下,所以《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三国志》为曹操、曹丕、曹叡分别写了武帝纪 、文帝纪、明帝纪;而《蜀书》则记刘备为先主传、刘禅为后主传;孙权称吴主传,记孙亮、孙休、孙皓为三嗣主传,均只有传,没有纪。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约占三分之一,《蜀书》约占将近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但蜀汉不设有史官,仅有陈寿在蜀为官收集,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三国志》取材精审,作者对史实经过认真的考订、慎重的选择。这虽使《三国志》拥有文辞简约的特点,但也造成关键人物记载史料不足的缺点。《三国志》主要善于叙事,文笔也简洁,剪裁得当,当时就受到赞许。与陈寿同时的夏侯湛写作《魏书》,看到《三国志》也倍加赞赏,认为没有另写新史的必要,竟毁弃了自己本来的著作。后人更是推崇备至,认为在记载三国历史的史书中,独有陈寿的《三国志》可以同《史记》、《汉书》等相媲美。因此,其他各家的三国史相继泯灭无闻,只有《三国志》还一直流传到现今。陈寿所著的《三国志》,与前三史一样,也是私人修史。他死后,尚书郎范頵上表说:“陈寿作《三国志》,辞多劝诫,朋乎得失,有益风化,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愿垂采录。”由此可见,《三国志》书成之后,就受到了当时人们的好评和称赞。陈寿叙事简略,三书很少重复,记事翔实。在材料的取舍上也十分严慎,为历代史学家所重视。史学界把《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视为纪传体史学名著。《三国志》对汉魏关系有所隐讳,但措词微而不诬,并于别处透露出来一些真实情况。如建安元年(196年)汉献帝迁都许昌,本是曹操企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不臣之举。陈寿在这里不用明文写曹操的政治企图,这是隐讳。但写迁都而不称天子,却写“董昭等劝太祖都许”,提到了这样的细节,迁都许昌曹操并不是完全没有参与,这就是微词了。《三国志》行文简明。它常用简洁的笔墨,写出传神的人物。《先主传》记曹操与刘备论英雄,当曹操说出“今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本初之徒不足数也”之时,“先主方食,失匕箸”的记载使刘备韬晦的心情,跃然纸上。《周瑜鲁肃吕蒙传》记载的曹操听到刘备占据了荆州之时,“方作书,落笔于地”的情态,生动地烘托出刘备在曹操心目中和当时局势中的地位。书中写名士的风雅、谋士的方略、武将的威猛,大多着墨不多,却栩栩如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为后世所称赞,也为我们如今对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史料。习凿齿《汉晋春秋》以蜀汉为正统,与陈寿的《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形成对比……
作品简介:《晋书》是中国的《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房玄龄等人合著,作者共二十一人。该书记载的历史上起于东汉末年司马懿早年,下至东晋恭帝元熙二年(420年)刘裕废晋帝自立,以宋代晋。《晋书》同时还以“载记”形式,记述了十六国政权的状况。原有叙例、目录各一卷,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共一百三十二卷。《二十四史》中的《晋书》是唐朝时期编写,晚于南北朝时期的《南齐书》、《宋书》等,但唐朝之前已经存在几部不同版本的晋书了。唐修《晋书》,一百三十卷,包括帝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纪三十卷,后来叙例、目录失传,原有一百三十二卷。《晋书》作者共二十一人。监修三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天文、律历、五行等三志的作者:李淳风。《晋书》采用世家之体而取载记之名,用高于列传的规格完整记述了各族政权在中原割据兴灭的始末,给各割据政权以适当的历史地位,较好解决了中原皇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这一作法大得历代史家赞赏。载记中对十六国政权只称“僭伪”,不辨华夷,体现了唐朝统治者华夷一体,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更是我们今天阅读《晋书》时要特别注意的。晋代史事错综复杂,比两汉史都要难写一些,《晋书》用四种体裁相互配合,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它的类目比较齐全,反映的社会典章制度内容比较全面。《食货志》和《刑法志》叙事包罗东汉,可补《后汉书》之不足。《地理志》对研究魏晋之际行政区划变更,州县制的变迁,都很有作用。《晋书》十志,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内容比较精当。《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著名科学家李淳风所修,一直为世所称,其中《天文》、《律历》二志尤为精审。《天文志》记载了汉魏以来天文学的三大流派;盖天说、宣夜说和浑天说,并对浑天说作了肯定;《晋书》·一百三十卷(内府刊本):唐房乔等奉敕撰。刘知几《史通·外篇》谓贞观中诏,前后《晋史》十八家,未能尽善,敕史官更加纂撰。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竞从新撰。……
作品简介:《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述南朝刘宋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南朝梁沈约撰,含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今本个别列传有残缺,有纪、传、志而无表,成书草率,叙事又多忌讳,但保存史料较多。少数列传是后人用唐高峻《小史》、《南史》所补。八志原排在列传之后,后人移于本纪、列传之间,并把律历志中律与历两部分分割开。《宋书》收录当时的诏令奏议、书札、文章等各种文献较多,保存了原始史料,有利于后代的研究。《宋书》篇幅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很注意为豪门士族立传。宋是继东晋以后在南方建立的封建王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徐爰领著作郎,他参照前人旧稿,编成“国史”,上自东晋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刘裕实际掌权开始,下讫大明时止。《隋书·经籍志》著录徐爰宋书六十五卷,可见他的书曾和沈约宋书并行,现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还保存了徐爰宋书的残篇零段。但徐爰不久为宋朝所斥退,宋朝“国史”的修撰也就停了下来。《宋书》列传名录有姓名者,凡二百三十余人。宋书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有不少散失,到北宋时,竟有漏脱数页或全卷的。据北宋末年人晃说之所说;“沈约宋书一百卷,嘉祐末诏馆阁校讐,始列学官。尚多残脱骈舛,或杂以李延寿南史。”(高山集卷十二读宋书)据前人的考订和我们整理过程中所考查到的,宋书卷四少帝纪有阙页,为后人所补。卷四十六除到彦之传阙而未补外,其余都是后人用南史等书补足。卷六十二张敷传和卷五十九张畅传,补阙者没有通检全书,把南史张邵传后的张敷、张畅附传也一起钞录进去。这样就出现了宋书有两篇张敷传和两篇张畅传的情况。卷七十六朱脩之宗悫王玄谟传,原卷也有阙失,由后人采南史等书补入。这些记载虽然是极不充分,而且还是经过严重歪曲的,但终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当时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的线索。此外,宋书的谢灵运传及传末的史论,谈到了魏晋以来文学的发展和演变,以及沈约自己关于诗歌声律的主张,是研究六朝文学批评史的重要资料。夷蛮传对于南朝前期我国和亚洲各国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友好交往,也作了适当的叙述。在宋书八志中,有些志是比较可取的,如《宋书·律历志》收了杨伟的景初历全文,以及何承天的元嘉历、祖冲之的大明历全文,这几种历法都是能够反映当时自然科学水平的著作。《宋书·乐志》保存了许多汉魏乐府诗篇。州郡志对南方地区自三国以来的地理沿革,以及东晋以来的侨置州郡分布情况,讲得比较详细。而且在每个州郡名下,都记载着户口数。这些户口数固然不尽准确可信,但多少使人得知当时南方人口分布的一个大概轮廓。……
作品简介:《南齐书》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南朝皇族梁萧子显所撰的历史书,全书六十卷,现存五十九卷。书中记述了南朝萧齐王朝自齐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至齐和帝中兴二年(公元502年),共二十三年史事,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萧子显还著有后汉书一百卷、贵俭传三十卷、文集二十卷,都没有流传下来。《南齐书》同《宋书》一样,都宣扬神秘的思想、佛法的深远,又都过分讲究华丽的辞藻,这是它们的缺点,也是那个时代留下的印记。《南齐书》文字比较简洁,文笔流畅,叙事完备。列传的撰写,继承了班固《汉书》的类叙法,又借鉴沈约《宋书》的代叙法,能于一传中列述较多人物,避免人各一传不胜其繁的弊病。又书中各志及类传,除少数外,大都写有序文,借以概括全篇内容,提示写作主旨。从《后汉纪》、《宋书》到《南齐书》对佛教宣传的不断升格,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佛教势力从魏晋到南朝不断发展,并取得国教地位的历史过程。佛教势力的扩展,真切反映了统治者自身的腐朽和没落。与《宋书》一样,《南齐书》中也存在着大量歪曲史实之处。萧子显是南齐宗室,他在为其祖父写的《高帝本纪》和为父亲萧嶷写的《豫章文献王传》中,都极力进行褒美虚夸,文中不惜使用上万字的篇幅,极尽铺陈夸张之能事,百般夸饰其功绩,而对篡权夺位之类丑行,则千方百计曲笔讳饰,淹没其迹。对于其他人物,书中也经常按当时的利害得失,决定对其的取舍与夺。史德的亏缺影响了《南齐书》的撰著质量。《南齐书》的论赞在形式上模仿范晔的《后汉书》,在思想见识上,则相差甚远。当然萧子显作为一个史学家,对于历史和现实问题,还是有一些独到看法的,这在《南齐书》的论赞中有所反映。他对东昏侯萧宝卷推行暴政、恣意杀戮和奢侈淫欲,导致南齐政权灭亡的历史教训,在《东昏侯本纪》的论赞中做了很好的总结:“史臣曰:‘……东昏侯亡德横流,道归拯乱,躬当剪戮,实启太平。……’赞曰:‘东昏慢道,匹癸方辛。乃隳典则,乃弃彝伦,玩习兵火,终用焚身。’”对于帝王之子从小养尊处优、脱离社会,造成孤陋寡闻、无德无能的严重后果,他也有很清楚的认识,并在书中作了较好的分析,这些对于统治阶层应是有所教益的。……
作品简介:《梁书》是二十四史之一,是唐初姚察、姚思廉撰纪传体史书。包含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无表、无志。它主要记述了南朝萧齐末年的政治和萧梁皇朝(502—557年)五十余年的史事。其中有二十六卷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这些卷是出于姚察之手,这几乎占了《梁书》的半数。姚思廉撰《梁书》,除了继承他父亲的遗稿以外,还参考、吸取了梁、陈、隋历朝史家编撰梁史的成果。该书特点之一为引用文以外的部份不以当时流行的骈体文,而以散文书写。《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梁书》在思想上值得称道之处不多,但它在对历史变化的看法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姚氏父子都是历经数朝的史学家,梁、陈以至隋、唐之际历史的盛衰兴替、风云变化,促使他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书中阐述出的人事对于历史变化起着重要作用的观点,当是他们思考的结果。书中对于政权兴起的解释,虽然使用了一些天意、历数等陈腐的词汇,但把落脚点还是放在了人事与人谋上。《梁书》中的《处士传》,全不同于《后汉书》的《逸民传》,传中所记除了有名的道士,就是奉持佛法的居士。这一方面反映了正宗史学的时代特色,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姚氏父子的思想情趣。《梁书》除一般评论人物的功过、长短之外,往往还顾及到对于社会风气和时代特点的概括。在这方面,姚察的见解比姚思廉更凝重、更具有历史的纵深感。如卷三十五后论,是通过齐、梁两朝在对待“前代宗枝”上的不同态度的比较,说明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局的问题。《梁书》还比较详细地记载了“海南诸国”的情况,这是它超出以前史书的地方。《梁书》类传中还新增《止足传》,这可能是受到许亨、许善心父子所撰《梁书·止足传》的启发而设立的。《梁书》对当时的门阀制度、崇尚佛教等社会特点,也有突出的记载。《梁书》在记事记人方面,常常有一些时间差误、前后矛盾的地方。如《江苹传》称何敬容掌选,序用多非其人,而《何敬容传》则称其“铨序明审,号为称职”。这些互相抵牾的记载,使人莫衷一是,无所适从。《梁书》在笔法上也存在着曲笔增美讳恶的弊病。对于篡代之际大动干戈的血淋淋事实,书中很少如实反映。对于一些权贵歪曲史实大加吹捧的地方也相当多,与《南史》相比较,《梁书》的这个缺点显得更突出一些。……
作品简介:《陈书》是二十四史之一,唐代姚思廉所著,是南朝陈的纪传体断代史著作,记载自陈武帝陈霸先即位至陈后主陈叔宝亡国前后三十三年间的史实。共三十六卷,其中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无表志。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陈朝封建政权只存在了三十三年,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没有特别的建树,或许与此有关。《陈书》内容比不上《梁书》那样充实,本纪和列传都过于简略。《陈书》的史料来源除陈朝的国史和姚氏父子所编旧稿外,还有陈《永定起居注》八卷,《天嘉起居注》二十三卷,《天康光大起居注》十卷,《太建起居注》五十六卷,《至德起居注》四卷等历史材料和他人撰写的史书。从《陈书》中,我们只见到有两卷本纪的后论署为“陈吏部尚书姚察曰”,说明姚察在陈史撰述方面遗留给姚思廉的旧稿比梁史少得多。姚思廉撰《陈书》,主要是参考了陈朝史官陆琼、顾野王、傅縡等人有关陈史的撰述。《陈书》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赶不上《梁书》,这一方面反映了姚氏父子在史学功力上的差距;另一方面也多少反映出陈朝时期各方面状况的江河日下。北宋人说:陈朝的特点就是苟且偷安,它没有什么“风化之美”“制治之法”可以为后世效仿的。这话说得大致是不错的。但是,《陈书》所记载的历史内容,有些还是有意义的。唐朝的魏徵、宋朝的曾巩、清朝的赵翼都认为;《陈书》在记述陈朝“其始之所以兴”“其终之所以亡”方面,尤其是在揭示陈武帝的“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和陈后主的“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方面,还是有它的历史价值的。要注意到魏徵为《梁书》《陈书》所撰写的总论。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时,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而诸史总论都出于魏徵之手。《梁书》总论在卷六《帝纪》之末;《陈书》总论也在卷六《帝纪》之末,此外在卷七《皇后传》之末,他对陈后主、张贵妃等人腐朽生活还作了史实上的补充,间或也有议论。阅读魏徵写的总论,可以作为从宏观方面把握和分析梁、陈二代历史的参考。……
作品简介:《魏书》是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题材,是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书,《魏书》中记载了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北魏王朝的历史。《魏书》共124卷,其中本纪12卷,列传92卷,志20卷。因有些本纪、列传和志篇幅过长,又分为上、下,或上、中、下3卷,实共131卷。《魏书》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也是它的重要性之所在,即它是我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专记少数民族政权史事的著作。自《史记》、《汉书》开始,历代“正史”中都有少数民族历史记载的专篇。十六国时,出现了许多记述各个割据政权史事的专书,可惜大部分都失传了。研读《魏书》,对于认识我国历史是由多民族共同缔造的这一客观事实,必定会有很大的收获。《魏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作者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的自觉性。除了它的列传具有比《宋书》更突出的家传色彩以外,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志。《魏书》的志,新增《官氏志》、《释老志》两篇。此志乃魏书首创,首次有史书记载佛道两教的流传及变革,尤其对于记载佛教发展十分详实,可看作是一部中国佛教简史。魏书首辟专篇记录宗教,是其在历史上的功劳。历史上有不少人批评《魏书》,仅刘知几《史通》一书,批评魏收及其《魏书》的地方,就有数十处之多。但历史上也是有人肯定它的。唐初,许多史家认为《魏书》“已为详备”;李延寿更是称赞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沉致远”。隋唐时期,重撰魏史者甚多,但千载而下,诸家尽亡,《魏书》独存,说明它是经得起历史的选择的。……
作品简介:《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是唐朝史学家李百药撰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该作品共50卷,纪8卷,列传42卷。作品记载上起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接续北魏分裂、东魏立国、北齐取代东魏,下迄北齐亡国,前后五十余年史实,而以记载北齐历史为主。《北齐书》是史类文学作品,为二十四史之一,唐代李百药撰。它虽以记载北朝北齐的历史为主,但实际上记述了从高欢起兵到北齐灭亡前后约八十年的历史,集中反映了东魏、北齐王朝的盛衰兴亡。到南宋时,五十卷的《北齐书》仅剩一卷帝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各卷,都是后人根据唐代史家李延寿所撰《北史》抄补修成的。《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为区别于南朝梁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北齐书》共有五十卷,其中本纪八卷和列传四十二卷。《北齐书》成书于贞观十年(公元636年),经历了三个朝代(北齐、隋、唐)、共六十多年时间。《北齐书》成书前李百药先后于唐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和三年(公元629年)两次奉诏继续完成父撰《齐书》遗稿,并参考了隋朝史家王劭所撰编年体《齐志》。……
作品简介:《周书》,中国历代正史之一,记载了周书四卷为天像地之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由唐朝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成书于贞观十年。共50卷,本纪8卷、列传42卷。《周书》,唐代令狐德棻主编,参加编写的还有岑文本和崔仁师等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令狐德棻与岑文本、崔仁师负责撰北周史,成书于贞观十年(636年)。《周书》共五十卷,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而史论多出于岑文本之手。贞观十年与《北齐书》《梁书》《陈书》《隋书》同时进呈皇家。本书记载了北朝宇文氏建立的周朝(557—581)的纪传体史书。《周书》文笔简洁爽劲,清代史家赵翼说它“叙事繁简得宜,文笔亦极简劲”。《周书》不只是记述西魏及北周皇朝的史事,内容兼顾了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与陈等四朝的重大史事,对于帝位更迭、重大动乱,皆详加载明,反映了当时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及纷繁的历史事件。……
作品简介:《隋书》二十四史之一。是唐代魏征主编的纪传体史书。全书共八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隋书》由多人共同编撰,分为两阶段成书,从草创到全部修完共历时三十五年。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陈、北齐、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议。次年,唐朝廷命史臣编修,但数年过后,仍未成书。贞观三年(公元629年),重修五朝史,由魏征「总知其务」,并主编此书。《隋书》的作者都是饱学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隋书》是现存最早的隋史专著,也是《二十五史》中修史水平较高的史籍之一。《隋书》志包括梁陈齐周隋五朝制度,分段叙述。《隋书》弘扬秉笔直书的优良史学传统,品评人物较少阿附隐讳。主编魏征刚正不阿,他主持编写的纪传,较少曲笔,不为尊者讳。《隋书》保存了大量政治、经济以及科技文化资料。其中十志记载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典章制度,有些部分甚至追溯到汉魏。关于《隋书》的作者,一直搞得很乱,《旧唐书》记载“魏徽等撰”。而刘知几《史通》则说颜师古、孔颖达等和于志宁、李淳风诸人共同撰成。还有题为长孙无忌撰述的。这是因为参加《隋书》撰述的人很多,几乎集中了当时大部分有名之士;开始以魏徵为其主编,后来魏徵死了,又由长孙无忌续为主编,完成未完成的部分。《隋书》保存了南北朝以来大量的典章制度为后人研究隋代以及前几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志。叙述了自汉至隋凡六百年中国书籍之存亡、学术之演变,是对中国古代书籍和学术史的第二次总结,也是对中国学术文化史的一大贡献。《隋书·经籍志》还有一个重要贡献,就是为中国以后的四部图书分类奠定了基础。为后世遵用达一千余年。《隋书》十志虽成于众手,但作者都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因此它的内容丰富、充实。在正史书志中,一直享有较高的声誉。《隋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全书贯串了以史为鉴的思想。主编魏徵在给唐太宗上书时曾经说过,“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臣愿当今之动静。以隋为鉴,则存亡治乱可得而知。”惟其想到以史为鉴,所以对隋是如何灭亡的,对隋君臣上下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谓有淋漓尽致的描写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对隋炀帝大兴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实的叙写。又因为魏徵等编书者有意写出人民对隋王朝的反抗情绪,因此在《隋书》中也较多地叙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史实,这在《炀帝纪》两卷中记载最为具体。据统计,在纪传部分的五十五卷中有二十多卷,以及在《食货志》、《五行志》里,记载了有关农民起义的情况。……
作品简介:《南史》,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南史》没有采取编年体,而是把南朝各史的纪传汇合起来,删繁就简,以便阅读。列传中不同朝代的父子祖孙,以家族为单位合为一卷,对于了解门阀制度盛行的南北朝社会,有一定的方便。《南史》中也有沈约《宋书》、萧子显《南齐书》等书中所未载的材料。虽然记载细微琐事较多,而且杂以神怪迷信,但也不乏有意义的史料。《宋书》未立文学传,《南史》以因袭为主,因而文学传不包括宋而从南齐丘灵鞠开始。这说明李延寿撰写《南史》《北史》的体制是汇集正史的纪传,因而拘泥于原书,没有达到李大师横则沟通南北,纵则贯串几代,综合成为新著的意图。《新唐书》李延寿传的评语说,“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是不恰当的。《南史》文字简明,事增文省,在史学上占有重要地位。其不足处在于作者突出门阀士族地位,过多采用家传形式。例如将不同朝代的一族一姓人物不分年代,集中于一篇中叙述,实际成为大族族谱。……
作品简介:《北史》二十四史之一。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作品简介:《旧唐书》属于史类文学作品,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作品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被列为“二十四史”之一。《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和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朝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
作品简介:《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完成。《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作品简介:《旧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书于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作品简介:《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全书共七十四卷,本纪十二卷、列传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谱十一卷、四夷附录三卷。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新五代史》撰写时,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如《五代会要》、《五代史补》等,因此内容更加翔实。但《新五代史》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后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在中国史学史尤其是唐宋以后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欧阳修文采更是引人入胜,可由于提倡“春秋笔法”,近人褒贬不一。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一般史书的“志”,《新五代史》称作“考”,仅有《司天考》、《职方考》,分别相当于《旧五代史》的《天文志》、《郡县志》。作者认为五代是个名分纲常颠倒的乱世,其典章制度一无可取,所以将《旧五代史》的“志”删除。这也是为了体现以“礼”修史的原则。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欧阳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其文学成就为世所公认。欧阳修杰出的文学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体现。《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笔可谓出类拔萃,全书显出平易通畅、简洁有力的风格和笔削润饰功力的深厚,可与《史记》相媲美,其中的《伶官传序》、《宦者传论》亦为后代所传诵,做到了文史的有机结合。……
作品简介:《宋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收录于《四库全书》史部正史类。于元末至正三年(1343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宋史》与《辽史》《金史》同时修撰,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庞大的一部官修史书。《宋史》最早为至正刊本,次为成化朱英重刊本。《宋史》中《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共四百九十六卷,是中国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一部史书。《宋史》卷帙浩繁,共两千多人的列传,比《旧唐书》列传多出一倍,《周三臣传》将韩通、李筠、李重进同列,横跨五代至宋初,弥补过去新旧五代史之不足。根据宋朝的情况,《宋史》还有《奸臣》四卷、《叛臣》三卷,为蔡京、黄潜善、秦桧、张邦昌、刘豫等所作的传记;另有《道学》四卷,为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等道学人物所作的传记。……
作品简介:《辽史》为元脱脱等人所撰之纪传体史书,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元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开始修撰,翌年三月成书。脱脱为都总裁,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傒斯、吕思诚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等为修史官。元修《辽史》共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以及国语解1卷。记载上自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下至辽天祚帝耶律延禧的辽朝历史(907年~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辽历史(1124年~1218年)。元代《辽史》的编写是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开始的。直至元顺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脱脱、平章也先帖木儿、铁睦尔达世、右丞太平、参议长仙、郎中孛里不花、员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请下,诏修辽、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脱脱裁定三史各为正统、从而彻底解决正统、义例问题的前提下,《辽史》才最后纂修成功。当时以脱脱为辽、金、宋三史都总裁官。《辽史》的缺陷虽多,但毕竟还是现存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了辽朝历史事实的著作,其珍贵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辽史》保存了许多由耶律俨的《辽实录》和陈大任的《辽史》二书所记载的许多材料,因而其史料价值还是比较高的。由于耶律俨《辽实录》和陈大任《辽史》都已失传,元修辽史成了现存的一部比较系统、完整地记载辽的官修史书。它提供了一些研究当时阶级斗争、生产斗争、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材料。后人对《辽史》的增补、校注,有清朝厉鹗著的《辽史拾遗》二十四卷,搜集各类书籍三百余种,对《辽史》加以补充校订,很有参考价值。此外还有清朝杨复去著的《辽史拾遗补》五卷,对《辽史》进一步作了补充。在《辽史》出现后的约300年间,此书及辽朝史没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视。有明一代,仅有杨循吉撰《辽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况有所变化,陆续有关于《辽史》补正、考订之类撰述问世。……
作品简介:《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金朝的始末。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
作品简介:《元史》,中国“二十四史”之一,记载元朝中国历史事件的一部史书。采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1370年。宋濂(1310-1381)、王袆(1321-1373)遵照皇帝朱元璋的诏令,主持编修。《元史》全书210卷,包括本纪47卷、志58卷、表8卷、列传97卷。《元史》中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作品简介:《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纂修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纂修时间之久、用力之勤、记述之完善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作品简介:《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最初称为《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开始了《太史公书》即后来被称为《史记》的史书创作。该著作前后经历了14年,才得以完成。“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绩)、三十世家(记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人物的言行事迹,主要叙人臣,其中最后一篇为自序)、十表(大事年表)、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记礼、乐、音律、历法、天文、封禅、水利、财用)。《史记》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比《淮南子》多三十九万五千余字,比《吕氏春秋》多二十八万八千余字。《史记》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史记》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与《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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